王希恩: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6 次 更新时间:2026-02-1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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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恩  

 

民族认同是民族心理研究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已有研究者论及,但远未展开。本文用意在于说明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的关系,因为不少论者把二者等同起来了。

一、什么是民族认同

“认同”一词,最先为弗洛伊德提出:“指个人与他人、群体或模仿人物在感情上、心理上趋同的过程。”也即社会群体成员在认识和感情上的同化过程。但在辗转使用中,“认同”又在原义外稍稍偏离,衍生出另一种涵义,我可以把它概括为:社会成员对自己某种群体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目前大量对“认同”一词的使用,若仔细揣摩,很多都是这种涵义。如人们常讲的“国家认同”、“社区认同”、“家族认同”、“阶级认同”、“文化认同”等,多数意义都是指人们对于自己归属于自己国家、社区、家族、阶级、文化等的认知和感情依附。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学界中已经有人开始对“认同”作新的解说。如台湾学者吴乃德就说:“认同是一种较长期的感情附着或归属。认同指的是,首先,它将自己定义为某一特定群体(或国家)的一分子;……第二,个人认同的群体和其他群体清楚地有所分别的。”

“认同”涵义的衍生现象在民族研究领域也十分明显,但其基本倾向仍是把它理解为群体的归属认知和感情依附。如周星博士就认为:“民族认同意识是民族心理特质的核心内容,它意味着某一民族共同体的所有成员,都感觉或意识到他们属于同一个民族。”王建民先生也说:“所谓民族认同,是指一个民族的成员相互之间包含着情感和态度的一种特殊认知,是将他人和自我认知为同一民族的成员的认识。”此外,更多的论著把民族认同等同于民族归属感而并未引起不同意见的争论。因此,我认为,既然对“民族认同”的使用已基本达到了约定俗成,不妨就把它的定义明确起来,是否可以表述为:

民族认同即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认知和感情依附。

其实,这样定义民族认同不仅易于和大多数国内学人的理解达成一致,也易于与国际学术界的相应术语衔接。因为“民族认同”的英文对应词是“ethnic identity”或“national identity”。其中,“ethnic”和“national”都指“民族的”,而“identity”是“认同”、“确认”,合起来的意思就是“民族身份的确认”。

二、什么是民族意识

民族意识是近年来民族研究领域讨论最为热烈的问题之一,其中什么是民族意识又首当其冲。因为很显然,这个问题不解决,民族意识的其他问题也便无从谈起。根据许多文章的讨论,也根据我自己的理解,民族意识应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和利益的感悟。 对此表述,需要说明的有两点:

(一) 民族意识是一种“感悟”。

感悟可以是朦胧的知觉,也可以是清晰的感受。“意识”一词的涵义大体有三种:

1. 相当于“思维”、“精神”,与“物质”、“存在”对应。如“存在决定意识,意识反映存在。”2. 指自觉的心理活动,人对客观现实的自觉反映。如“他有意识地读外文原著,以便准确地理解作者的观点。”就是指“他自觉地读……”3.指“察觉”。如“他意识到自己感冒了。”就是“他察觉到自己感冒了。”第一种涵义是哲学概念,反映的是和存在对应的精神世界,具有抽象意义;而第二、三种涵义则是意识的类别,是精神、思维的具化。“自觉”和“察觉”基本属于心理学范畴。就民族意识而言,其“意识”的意义显然不宜归入第一种,因为它是一种具化的心理现象;它包容于总的意识、精神活动之中,却又反映的是民族心理的特殊内容。人们常说民族意识是民族社会存在的反映。笼统地讲,此话无可非议,但如果以此来为民族意识定义,则显然过于宽泛、过于沉重了。譬如给一个三岁的小孩穿一件三十岁大人的衣服,他撑不起来,也难以承受。

相反,在第二和第三种意义中,民族意识却都可找到自己的契合点:社会成员对自己的民族归属和利益可能仅仅是一种“察觉”,也可能达到一种“自觉”,但都是一种“感悟”。这种“感悟”,一社会群体或一具体的人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可以深刻,也可以浮浅,完全以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民族发展状况和民族成员个人的文明素质为转移。这正是民族意识的恰当反映。

(二) 民族意识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归属的感悟,二是社会成员对自己民族利益的感悟。前者可以等同于民族认同,后者则包括极广泛的内容。熊锡元先生表述为:“人们对本民族生存发展、兴衰、荣辱、权利与得失、利害与安危的认识、关切和维护。”但有学者认为还概括得不够,主张增列更多的内容。总之,民族成员对自己民族利益的感悟,既包括着基本的物质生存权益,又包括着精神方面价值、尊严等的追求。

族属的认同和对自身利益的感悟都是民族意识不可或缺的构成。一个民族群体,彼此之间很容易从语言、外貌、信仰、习俗等方面辨认出他们是“一类人”,产生认同。但如果他们对自己群体的共同利益毫无觉悟、浑浑噩噩,甚至在外族压迫者的一支烟、一块面包的引诱面前互相厮打争斗,恐怕就不好说他们具有民族意识了。民族意识是一种群体意识,它的存在最终需要共同利益予以维系。没有共同利益的群体是不存在的;而有共同利益却又不能觉悟的群体却是很难表现自己作为群体存在的。这也正是人们常说民族意识是民族存在的标志的原因。

一般来说,把民族认同作为民族意识的构成是无需多作说明的,因为正如前述,许多论者甚至把它强调到等同于民族意识的地步,包括国外一些学者。但民族意识中应当包括民族利益的感悟则是需要强调的。因为一则不是所有的论者对此都已明确,二则舍此民族现象中的许多问题,诸如民族对立、抗争、冲突等是不可能仅用民族认同去做说明的,而这一切又正是民族意识典型或极端的反映。

顺便提及一点,在论述民族意识的构成时,一些文章在民族认同之外,又提出把“民族分界”作为民族意识的要素。其实这是不必要的。因为民族认同本身就包含着民族分界。一个人认同于A,也就意味着与非A的分界;认同于B,也就意味着与非B的分界。认同本来就是以分界作为自身成立的条件的。

三、民族认同在民族意识中的地位和作用

明确了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的涵义,便可看出二者的关系有两层:一层是它们二者之间的关系,另一层是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的另一构成民族利益感悟之间的关系。前一层关系通过上述便已基本明了,即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是包容关系、所属关系、局部与整体关系;后一层关系实际又是民族认同和民族利益感悟在民族意识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具体可见下述:

(一) 民族认同在民族意识中居主导地位。

如果说在民族意识的两个因素中存在着谁主谁次的话,那么无疑民族认同是居第一位的。这首先表现于民族认同的存在是民族利益感悟发生的前提。“这片草场是我们的,决不能让他们占用。”这是一句典型的感悟于自身利益并极力加以维护的话语。但此话能够说出,首先在于说话人有一种“我们”和“他们”的明确界定,以及把自己认同于“我们”之中这个前提,没有这个前提,维护“我们的”草场占有权的利益感悟也便无从发生。

其次表现于民族认同可以脱离民族利益感悟在一定的历史阶段和社会环境内独立存在。财产所有是人类最基本和最初产生的物质利益追求,但在民族社会中,许多民族相信天神为全人类创造了一切。“凡属呼吸于地上,生长于田野,游息于江河川泽之中的都是全体人类所有的,每个人都有享用的权利。”他们没有利益观念,但却有以氏族、部落为界限的民族认同。进入阶级社会以后以至现代社会,一些落后民族或非落后民族中的落后成员,可能早已不乏民族认同,也可能会有个人、家族或其它社会群体的利益感悟,但却可能没有以民族为界限的利益感悟。

民族认同是具有天然群聚性和类别感知能力的人类都能具有的社会认知,它有很强的自发性;而民族利益感悟却往往需要一定的社会认识能力或外因诱导作为条件。不能说它不具有自发性,但它的自发性却要弱得多。就一个民族来说,它的整体民族利益感悟程度有赖于它的整体发展水平和历史总的发展进度。因此,虽然民族早已产生,但直至近现代,民族意识才得到普遍强化,由民族意识所支撑的民族独立运动和民族主义思潮才在世界范围内蓬勃兴起、愈演愈烈。就一个民族内部的不同社会成员来说,总是文明程度较高、社会认知能力较强的阶层和个人对民族利益感悟最早、认识最深。民族利益感悟在全民族中的扩展和深入总是由他们促进和推动。因此,作为“民族精英”的民族运动和民族思潮的领导人,总是由那些有着较高文化水准的知识分子或经多识广的民族头面人物充任。

所以,在民族意识的构成中,民族认同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人们把民族认同视同于民族意识,恐怕也正是民族认同在其中的突出地位造成的。不过,如果说民族认同就是民族意识,那还只能称为残缺的民族意识。因为缺乏民族利益感悟的民族认同决不稳固,犹如无根的浮萍,极易游离;而一旦游离,民族共同体本身也就解体了。

(二) 民族认同决定民族意识的性质。

这是说区别一种群体意识是民族意识还是他种群体意识,取决于它的认同是民族认同还是他种群体认同。因为社会成员所在群体的种类是多种多样且又相互重叠的;一个人既是民族成员,又是国家、地域和社区成员,还可能是政治团体或宗教团体成员等等。人有多少种群体归属,就有多少种群体利益及其追求,既而就会表现出多少种群体意识。而判定他的这种利益追求,他的群体意识性质的,只能看他的群体认同属性。一个人只有真正感悟到自己的民族归属,并切实为本民族的利益而觉悟而奋斗时,他所表现出来的才是民族意识。

(三) 民族认同不直接反映民族意识的程度。

民族意识有强弱之分和层次之别,而标示这种程度大小的主要不是民族认同,而是民族成员为其民族利益觉悟和追求奋斗的形式和内容。因为认同的存在相对恒定,认同的因素(语言、种族、信仰、地域、习俗等)和表现不会随社会和民族的变化而有质的改变;但利益追求却处在不断变动之中,它会因社会和民族的发展程度不同而有着极不相同的内容。古代游牧民族可能不得不为获得一块草场而拼死厮杀;近代被压迫民族可能为争取自身的独立解放而前赴后继地进行斗争;现代文明民族可能会因一部艺术作品损及自己的尊严而大动干戈;当代发达民族可能要在空间技术、信息高速公路等高科技领域竭力进行争夺。

由民族利益感悟而引发的利益追求有激烈和和缓的不同形式,也有因目标追求不同而造成的不同层次。而用以标示民族意识程度的正是这不同的形式和层次。具体而言,民族利益觉悟广泛,表现激烈的标示的是强烈的民族意识;民族利益觉悟深刻,目标高远的标示的是高层次的民族意识。反之,则是弱的和低层次的民族意识。

不过,我们说民族利益感悟及其追求是民族意识程度的标尺,并不意味着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的程度没有关系。因为民族利益感悟是不能脱离民族认同而存在的;二者共处一个矛盾统一体中,始终存在一种相互制约关系。一般来说,民族认同一经产生,民族成员对其共同利益总会有或多或少的感悟,那种产生认同而对其共同利益毫无知觉的现象,仅可能发生在极端落后的民族和民族成员之中。而且民族认同愈明确,民族成员对其利益的感悟会愈深刻,为之奋斗的行动也会愈激烈。这也就是说,民族认同是通过民族利益感悟这个中介来表现民族意识的强度和层次的。在民族认同、民族利益感悟和民族意识的整体表现之间存在一种由前向后的转化过程。当然,既然是相互制约的,后者对前者也有反作用,即民族利益感悟及其表现愈激烈,愈能增加民族成员的认同。认同和共同利益感悟是一种正比例关系。

四、关于消极民族认同

民族认同可分积极认同和消极认同,这恐怕是许多学者未曾注意到的。不弄清这一点,民族认同和民族意识关系的说明将是不全面的。

积极民族认同即社会成员积极、自豪地看待自己的族属,对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充满感情,而且总是毫不犹豫地站在本民族立场上看待有关问题。这种认同使得本民族有着强烈的内聚性,有力地维系着民族的团结和统一;同时,它也会产生程度不同的对外排斥性,对其他民族的东西带有一种天然的偏见。积极认同在主体民族、发达民族和处于统治地位的压迫民族中表现突出,但它却是民族认同的正常状态。上述关于民族认同的论述也正是以积极认同为基准展开的。

消极认同是积极认同的负面表现,它可以存在于整个民族之中,也可以存在于一个民族的部分成员之中。具有消极认同的民族或民族成员总是以消极、颓伤的眼光看待自己的族属,他们对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传统等充满自卑,对自己的民族属性背负着一种沉重的污名感(stigma)。历史和现今社会中一些具有污名感的民族成员,有的极力掩饰自己的族属身份,有的不敢在众人面前说本族语言,有的认为本族人智力低下,天生不如人等,都是这种消极认同的典型反映。

消极认同者可能对自己的族属是懊恼不已的,但消极认同也是一种认同。因为认同起源于人类生存所需的群聚性,是人类的天然属性;人们自觉或不自觉都会感知到自己的群体归属。积极认同和消极认同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是主动的、积极的、自觉的,而后者则是被动的、消极的、不自觉的,虽然不情愿,却又是无奈的。消极认同也有感情依附,这和人类群聚性所必然附有的感情纽带是密切相连的。一个具有污名感的民族成员可能怯于或耻于谈论自己的族属,但若遇他族成员侮辱自己的民族时,也会深深刺痛他的自尊。只是,与积极民族认同相比,消极认同所具有的感情依附要隐晦得多、脆弱得多,它不易表露且极易断裂。

五、消极认同对民族意识的影响

(一) 消极认同造就残缺民族意识。

消极认同既然也是一种认同,那它也将具有民族认同的属性,成为民族意识的构成。然而,消极认同受消极、被动因素的制约,不但缺乏向民族利益感悟转化的动力,而且极易瓦解既有的民族利益感悟,结果造成民族意识中民族利益感悟成分的天然匮乏,形成残缺民族意识。残缺民族意识一般存在于两类民族中:一类为部分原始民族,一类为非原始民族中的部分落后民族,而形成后者残缺民族意识的正是消极民族认同。

(二) 消极认同使民族意识处于随时被瓦解的威胁之中。

由于消极认同在族属认知上的消极性、被动性,感情依附上的隐晦性、脆弱性,决定了持消极认同的民族或民族成员具有极大的外倾性:他们随时可能丢弃原有的民族认同而在其他民族身上建立新的认同,从而造成原有民族意识的瓦解。比如,巴西黑人自殖民统治中期以来便有积极摆脱黑人血统的倾向,他们总是希望通过与浅肤色人的通婚向白人群体接近,而一旦可能,又千方百计地将自己或自己的后代认同于白人。

(三) 消极认同可以造成民族意识的畸形发展。

消极认同归因于民族本身的落后,也与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社会环境有关。因此,消极认同表现出来的外倾性常常会被他族积极认同表现出来的排他性所不容,主体民族、发达民族、压迫民族等因歧视和厌恶消极认同的民族而拒绝接纳其民族成员的移入。为了排遣和发泄认同转移遭挫所造成的抑郁和愤怒,消极认同又常转化成对社会的破坏性冲击。现代一些国家少数民族的犯罪率明显高于主体民族,可能是对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的一种反抗,也可能是对正常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但它并不是一种正常民族意识的觉醒,而是民族意识的一种畸形发展。因为它不是民族利益感悟所引发的反应,而是它自身走向瓦解途中与障碍物相撞而产生的振荡。这种振荡有可能形成一种短暂的民族凝聚力,但并不能改变由消极认同所支配的外倾趋势。振荡过后,它仍会不屈不挠地努力转移自己的民族认同,直至最后瓦解。

消极民族认同是一种病态认同,它的存在是与民族的健康发展水火不相容的。因此,落后民族获得振兴的重要任务之一便是对消极认同的根治改造。只有树立民族的自尊心、自信心,才能更新民族意识、更新民族肌体,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当然,这种改造涉及民族教育,也涉及民族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多因素,已非本文所能覆盖了。

 

王希恩,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民族研究》1995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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