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就是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有力动员和高效配置金融资源,为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十五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突破,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做好科技金融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我们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立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局,探讨未来五年我国科技金融发展的目标任务、困难挑战、重大原则和实践路径。
一、“十五五”时期科技金融发展的目标任务
科技创新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中国式现代化关键在科技现代化。因此,推动高质量发展,最重要的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十五五”时期是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要抓住这个时间窗口,加快扭转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局面,尽快突破“卡脖子”问题,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形成更多标志性、原创性、颠覆性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成果,持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塑造发展新动能,赢得发展主动权。
为此,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五五”规划建议)把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并对“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作出了系统部署。
在部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工作任务时,“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这意味着要坚持系统观念,从创新发展的战略全局着眼,一体推进科技创新、产业创新、金融发展和人才培育工作。特别是要从实现经济与金融高水平循环角度,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确保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活动能够得到源源不断的资金活水灌溉。
在部署金融强国建设任务时,“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这表明科技金融在金融“五篇大文章”中居于首要地位。要在此前工作基础上全面发力,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创新科技金融服务,加力提质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由此可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既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十五五”时期科技金融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助力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度提高,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过程中推动我国金融实现由大到强的历史性转变。
二、“十五五”时期科技金融发展的困难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科技金融工作要迎难而上、聚焦重点。遵循这一重要论断,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首先要把握其中的难点,找到症结所在,然后才能有重点地开展工作。从需求端看,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活动需要耗费大量资金,投资周期很长,横跨技术发明、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等不同阶段,投资的预期收益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而且存在明显的信息不对称。从供给端看,我国金融体系规模已经很大,但资金配置不均衡、融资结构不合理,且金融体制改革尚有待进一步深化。这就导致资金“苦乐不均”,特别是用于推动创新活动的耐心资本供给不足。做好“十五五”时期的科技金融工作,必须聚焦这一难点,有效应对其中蕴含的多重挑战。
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一,在于我国金融结构不能完全满足科技创新需要,期限错配问题较突出。从科技创新到产业创新要跨越“从0到1”和“从1到N”两个“死亡之谷”,需要大量追求长期价值成长的耐心资本持续陪伴。但我国资金供求期限错配问题较为明显,“投早、投小、投长期”的耐心资本不足。一是金融机构在我国金融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银行间接融资比重达七成左右,而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的期限以短期为主。二是天使资本和种子基金等“萌芽期”资本规模有限,风险投资“募投管退”机制还不顺畅。
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二,在于无形资产估值体系不健全,市场主体不愿投。为了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金融机构往往要求科创企业提供抵押物。科创企业常常具有轻资产、少担保、缺乏抵押品的特性,核心资产通常是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无形资产,其潜在市场价值不易得到准确评估,导致金融机构“不会评”,也“不愿投”。
科技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之三,在于面向未来的容错机制不完善,市场主体不敢投。科技创新活动是面向未知世界的探索,结果充满不确定性,失败在所难免。现有的科技金融业务评价考核体系、国有投资绩效评价体系和银行尽职免责制度对失败的容忍度较低,业绩考核周期较短,难以把创新探索中的必要成本与玩忽职守或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区分开来。一旦项目在一定时期内未达预期目标,不但要中断资金支持,而且还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使得耐心资本供给进一步受限。
三、“十五五”时期科技金融发展的重大原则
面对上述问题与挑战,特别是耐心资本供给不足,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存在较大差异的实际情况,要构建全链条、全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覆盖技术研发、早期创新、扩展扩散等各个环节。从政府资金、企业自有资金,到天使资本、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再到资本市场及银行等金融机构,不同类型的资金和机构在创新链的不同环节发挥着各自的作用。各类资金和机构有序分布、协同发力,共同培育耐心资本,形成服务于创新链的完整资金链。总之,“十五五”时期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关键是把握创新活动特性,提高融资效率,解决好资金配置“苦乐不均”、金融资本趋利避害、耐心资本供给不足等问题,发挥好各类资金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在这一过程中,还要注重处理好以下几个重大关系。
一是要处理好发展与改革的关系。当前金融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仍面临一些体制机制方面的瓶颈。必须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为抓手,以“先立后破、稳中求进”的原则,破除金融资源流向科技创新的卡点瓶颈。具体而言,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从而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以生产关系的变革破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做好科技金融工作需要用好市场和政府两只手,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融合。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无法形成有效的科技金融体系,政府必须弥补市场失灵,提供高质量公共服务。市场通常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前端引导作用,政府则在后端提供重要支撑保障,良好的政府治理是构建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既要充分借鉴国际经验,更要结合我国国情进行自主探索。
三是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安全已经深度融入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必须以高水平安全为支撑。在科技金融工作中,当然要以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为重要考量,但亦需兼顾国家安全目标,如在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等方面加大金融资源投入,优化有利于原创性、颠覆性创新的金融信贷环境,从而更加有力地维护国家科技和经济安全,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四、“十五五”时期科技金融发展的实践路径
一是构建科技、产业、金融协同配合,央地协同的科技金融政策体系。要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科技金融统筹推进机制,完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服务相互支撑的一体化政策框架和政策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政策联动和信息共享,形成政策合力。要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科技资源密集、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先行先试有关科技金融创新政策,中央有关部门要开展区域科技金融实施成效评价,总结其中的有益经验并向其他地区推广。
二是遵循科技创新和金融创新的客观规律,持续强化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要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任务为主线,依托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聚焦创新链完善资金链,进一步健全分工明确、协同配合的科技金融体系,联动各类金融机构与中介服务组织,提供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冲破科技创新链条上的瓶颈制约。重点之一是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战略导向作用,放宽对养老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商业保险资金投资科创活动的限制,疏浚长期资金入市渠道。重点之二是完善契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需要的发行上市制度安排,通过首次公开发行(IPO)、并购重组、S基金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构建多层次耐心资本供给体系。重点之三是发挥政府宏观政策的杠杆作用,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对科技创新及传统企业改造的支持,通过贷款贴息、保险补贴、风险补偿及政府投资基金引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弥补市场化资金缺口。
三是完善无形资产估值体系和企业科技含量评价指标体系,加大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力度。要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评估和交易市场,建设“创新积分”数据库,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全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作用,制定科技金融支持的科技型企业识别标准,建立科技型企业推荐机制,帮助金融机构以较低的成本获得科技成果的公允价值,便利金融机构精准有效提供支持,促进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的资本转化与价值实现。要规范发展“贷款+外部直投”业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引导金融机构根据科技领域项目融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优化信贷流程,按照风险可控、合规透明、财务可持续原则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四是优化科技金融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金融机构和金融从业者做好科技金融工作的积极性。各类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将科技金融工作纳入机构规划和年度重点任务,结合科技创新特点优化考核机制,落实尽职免责,调动人员积极性。要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探索较长周期的科技创新贷款内部绩效考核方案,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既要避免因“不敢作为”而导致科技金融工作停滞不前,又要防止道德风险引发“大干快上”和风险积累。要积极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树立正确的义利观,采用算大账、算长远账的办法对科技金融活动的成效进行考核,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将科技创新成效和社会效益纳入考核体系,突出金融功能性,注重履行社会责任。
董昀,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研究室副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
原文载于《金融博览》2026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