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日本南侵法属印度支那是走向太平洋战争的关键环节。其侵略决策的形成及实施呈现出阶段性、渐进性特征,先是借口切断援华通道进军法印北部,紧接着通过介入泰国与法印领土纷争在两地占据政治经济优越地位,进而在德国入侵苏联后进军法印南部。上述决策均经历了军部与内阁的事务部门策划拟定方案,经由其长官批准,提交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商讨决定,昭和天皇裁可实施的过程。日本的核心领导层是在意识到将对美开战的情况下,通力合作制定并实施了南侵法印政策,从而引发太平洋战争。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世界反法西斯联盟初具雏形。日本虽在入侵法印等东南亚国家的战术上步步为营,却在宏观战略上以“失道”对“得道”,并企图“以弱战强”,终致战败。军部法西斯决策体制也是日本走上自我毁灭之路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键词:日本侵华战争 第二次世界大战 法属印度支那 太平洋战争 世界反法西斯联盟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法属印度支那(以下简称“法印”)是日本“南进”的必经之地,是其入侵东南亚各国的桥头堡、切断国际援华通道的跳板与对美战备基地。日本入侵法印,是其挑起对美、英、荷太平洋战争的关键步骤。中国学界对日本二战时期的“南进”政策已有一定研究,但尚无专门探讨日本入侵法印决策过程的论著。日本学界的研究则存在如下问题。第一,普遍将制定南侵法印政策的责任归咎于军部中坚层,避免触及天皇等军政高层的战争责任。第二,将日本推进南侵北部法印政策视为一部分强硬分子“独走”的结果。第三,主张日本军政高层对日军进驻法印可能引发对美战争的意识“淡漠”。当下,日本面对中国的崛起,有意识地在日美同盟之下实施“印太战略”,加强与菲律宾、越南之间的军事合作,这种动向值得我们警惕。研究二战时日本对法印的侵略政策,不仅具有深化相关学术研究的意义,更具有以史为鉴的现实意义。本文拟综合利用日本外务省与军部档案、战时最高指挥决策机构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记录以及昭和天皇实录等资料,探讨日本南侵法印的决策过程及其影响,从而揭示日本军政高层的战争责任,分析日本选择自我毁灭道路的制度原因。
一、借助切断援华通道入侵法印北部
明治时期以来,日本就有诸多“南进”论调,并逐步付诸实施,如吞并琉球、割占中国台湾等。九一八事变后,日本政府接受海军主张,在1936年的《国策基准》中与“北进”并记“南进”政策。淞沪会战后,日本先是切断上海以南至汕头之间中国船只的通航,后又将断航区域扩大到除青岛及“第三国领土与租借地”以外的整个中国沿海海面,迫使中国主要通过粤汉路与滇越路进出口货物。日本海军还相继占领东沙岛、金门岛、海南岛,将西沙、南沙群岛编入台湾总督府管辖之下。日本上述行动主要是对中国领土与领海的侵犯,为南侵法印作好了铺垫。日本正式对东南亚推行侵略政策,始于1940年入侵法印北部,其决策是借口切断国际援华通道步步推进的。
七七事变后,日本为避免引起国际干涉,企图通过和缓的外交方式切断滇越路援华军火。滇越路是抗战期间国际援华物资进入中国的四大通道之一。1937年9月27日,日本驻法大使馆向法国外交部紧急要求禁止输送援蒋武器。法国担忧日本采取报复措施威胁其对法印的统治,于10月16日对日表示严禁经由法印对华运输武器,但已成交之军需物资且已处途中者可继运。接到禁运通告的中国驻法大使顾维钧要求法国重新考虑,法国表示如能得到英美的防卫保证,则可重开援华通道。在11月的布鲁塞尔会议期间,因美国尚未认识到日本南侵的野心,并受中立法的限制,法国在得到美英远东协同行动保证下开通法印通道的计划落空。布鲁姆内阁期间,法国允许1937年8月前成交并于10月前搬出的物资通行滇越路。1938年标榜“国防首位”主义的达拉德内阁,令印支当局开放滇越路以运输飞机与军需品。6月下旬,日本宇垣一成外相向法国驻日大使亨利提出派遣调查团到法印监察武器运输,未获同意。
武汉会战后,日本军部与外务省认为侵华战争之所以长期化,是由于列强援华抗日之故,因此初步拟定了以轰炸手段威胁法国切断滇越路的方案。日本攻陷广州后,滇越路成为中国进口武器最为重要的通道。为促使蒋政府崩溃,日本决心迫使法国放弃援蒋政策。日本驻法大使馆要求法国接受日本派遣专员调查滇越路,或采取冰释前嫌的有效措施,否则日本将基于独自立场采取必要措施。近卫文麿首相亦威胁法国驻日大使,称法国如不切实关闭滇越路,日本将“不得已采取自卫上的必要手段”,法国外交部以事关主权等为由加以拒绝。12月上旬,日本海军主张轰炸云南铁道,征询外务省的意见。外务省研判云南铁道被用于对中军事援助的“事实”,可为轰炸行为“正当化”提供口实,日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法、英、美的反应也未必值得担忧。9日,外务省口头同意陆海军轰炸云南铁道。
1939年欧战爆发后,日本军部与外务省借机决定以实施轰炸等方式逼迫法国切断滇越路。1939年8月,欧洲局势紧张,法国担忧日本加入德意一方,介入欧洲战局,对日提出和平谅解希望。日苏签订诺门罕停战协定后,蒋介石担忧日苏妥协会导致法英封锁滇越路和滇缅路,而派李煜灜急赴巴黎交涉,10月3日,法印总督对中国表示可继续运输卡车与燃油。11月初,为切断桂越路发动南宁作战,日本政府决定要求法国禁止对华输送所有物资。日军占领南宁后,野村吉三郎外相向法使提出调整国交及停止法印运输援华物资,并为此派遣军事专家团到河内等要求,未得同意。日本海军、陆军、外务三省遂一致决定轰炸滇越路中国云南境内地段。至翌年2月昆仑关失陷前,日军四次派机轰炸云南铁路,造成大量死伤。但法国不断修复铁路,恢复通车。
1940年法国投降后,日本首相、外相、陆相、海相四相会议决定以行使武力为威胁,迫使法国同意切断滇越路,参谋本部指示驻南宁日军越境侵入法印。1940年6月18日,四相会议鉴于法国投降,决定以动武要挟法国停止援蒋。日本在外交施压的同时,将一部分舰队开到北部湾示威。华南方面派遣军主力第5师团副参谋长佐藤贤了企图借口切断滇越路和滇缅路,策划昆明作战。参谋本部由作战部长富永恭次主导,在“南进”企图下派遣作战班长高月保飞抵广东,指示华南方面军令驻留南宁的第22军之一部进驻法印北部。6月18日,日军第5师团第21旅团从南宁出发,其计划是:首先占领国境,要求法国停止援华,获取为进攻昆明使用云南铁道的权力,否则出兵占领法印。华南方面军还企图将法印北部作为今后“南进”的基地。法印总督卡特鲁鉴于战败的法国无法以强硬姿态与日谈判,同意日方要求。20日,亨利对日表示法国不仅关闭法印通道,还同意日本派监察团到当地。其后西原一策监察团抵达法印。
随着欧洲局势的剧变,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在预见可能引发对美战争的情况下通过“南进”纲领,并获天皇裁可,日军正式进驻法印北部。法国投降后,日本研究了欧洲战局与世界形势,陆军省与参谋本部大体认为,德国不久将登陆英国作战,英将崩溃,遂转向积极“南进”政策。7月27日,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通过由大本营陆、海军部提出的《应对世界局势变化的时局政策大纲》,确定“南进”方针:日本“在推进支那事变迅速解决的同时,捕捉良机解决南方问题”。其对外政策规定为:需加强与德意两国的政治联合,缓和对苏关系,“尤其是为消灭第三国的援蒋行为等,采取一切手段,促使重庆政权屈服”;对法印在彻底切断其援蒋行为的同时,迅速使其负责日军补给,并同意日军通行、使用机场等,在法印获取必需资源,根据形势可对其动武。紧接着,参谋总长载仁亲王、军令部总长博恭王向昭和天皇上奏了该案。29日,昭和天皇召见首相、参谋总长、军令部总长等,询问了对美开战的胜算。可见,即便昭和天皇本人也已确定一旦按照“大纲”推进“南进”政策,便会招致日美战争。昭和天皇并未否定该政策,导致该案成为日本“南进”并走向太平洋战争的纲领。此后,日本照此“大纲”推进德、日、意三国同盟与调整日苏国交的谈判。显然,日本进驻法印不仅是为侵华作战提供便利,亦是为入侵东南亚准备支点与基地。
在日本的外交与军事压力下,1940年8月30日,日法签署《松冈─亨利协定》,规定:法国维希政府保证在法印向日本“提供军事上的特殊便利”,在经济上给日本“较其他第三国优越的地位”,原则上同意日军进驻河内。9月4日,法印陆军司令马尔丁与西原一策共同签署《为达成日本、法印军事协定的基础事项》,日军取得进驻法印北部和使用当地机场的权利。6日,因《西原─马尔丁协定》尚未传抵,镇南关日军越境至法印20公里处,引发军事冲突,导致现地交涉暂停。13日,日本陆海军达成《今后法印问题措施》,在四相会议上获得通过,决定不论现地交涉是否成功,都须于22日零时以后自主进驻法印北部。23日,法国维希政府在日德压力下,接受日本通碟,签署军事协定,允许日军进驻法印北部。日军第五师团还以武力进击的方式进驻了镇南关南方的谅山与同登地区。
可见,日军进驻法印北部并非一部分强硬分子“独走”的结果,即便是昭和天皇也认识到南侵法印会导致日美战争。日本核心领导层虽就是否以武力推进方式进驻法印北部存在一定分歧,但不能否认,正是外务省、军部、大本营、政府与天皇通力合作,确定了“南进”战略方针,并制定了日军进驻法印北部政策。日军进驻法印北部,迈出南侵东南亚的第一步,切断了国际援华通道,为进攻新加坡、菲律宾等英、美、荷控制下的东南亚国家创造了条件。然而,日本此举实为自掘坟墓,引起美英的强烈反弹。9月26日,罗斯福宣布对日禁运废铁。英国对日政策也从“妥协”转为“遏制”,重开滇缅路援华抗日,构建中英军事合作关系。27日,日本与德意签署三国同盟条约,奠定了日美开战的基本格局。蒋介石认为日本入侵越南,是“敌国侵略行动由华转移至其他国家之开始,亦即对英美挑战之实现”,并电令驻美特使宋子文相机行事,促成英、美、苏中联合阵线,判断“抗战必胜之形势已定矣”。
二、介入泰法纷争攫取优势地位
三国同盟成立后,日本与英美经济关系更加恶化,已彻底不可能从美国获得废铁、航空高级挥发油等重要物资,东南亚资源在日本对外战略中的地位凸显。为入侵东南亚,准备对美战争,日本还觊觎进驻法印南部,获得陆、海、空军事基地。为此,日本煽动、利用泰国与法印之间的领土纷争,借机介入其中,以达到侵略目的。
日本首先由四相会议初步决定介入泰国与法印边界纷争。1932年暹罗爆发立宪政变,国王让权,建立军人政权,其对外政策表现出鲜明的亲日色彩。同年国际联盟投票谴责日本侵略中国东北时,暹罗就选择了弃权。1938年,銮披汶?颂堪在大选中获胜出任总理,采取军国主义路线。为摆脱英国的经济控制,发展民族资本主义,颂堪采取接近日本、疏远欧美的政策,并掀起排华活动,于1939年将国号改为泰国。在“泛泰主义”刺激和日本的挑拨下,泰国挑起了与法印的领土纠纷。
19世纪,法国侵占印支南部老挝地区原本属于泰国控制的大片领土。法国在二战中投降让泰国看到了收复失地的一线希望。1940年9月11日,泰国正式向法国驻泰公使提出关于调整东部边界的备忘录,遭到法国拒绝。10月初,泰国不断在法印国境线上挑起事端。11月5日,日本四相会议要求与泰国秘密达成如下口头谅解:(1)对于泰国恢复失地的要求,给予善意考虑,特别是关于琅勃拉邦及巴色地区的失地恢复,将考虑根据与法印关系适时在泰法(法印)之间斡旋。(2)让泰国落实对“东亚新秩序”建设的合作:为顺利推进“日泰提携”,泰国逐步进行机构改革;协商推进各项合作;使之承认“满洲国”。(3)为确保日本所需物资,缔结包括产业开发在内的广义经济协定。10月19日,日本陆军、海军、外务三省会商出台如下方针:日本“迅速对泰国与法印斡旋,帮助泰国恢复失地,在确立日泰紧密关系的同时,利导法国,以图帝国向法印扩张,确立帝国在大东亚的领导地位”。会议商定要求泰国立即同意日方11月5日四相会议的决定,要求法印同意将琅勃拉邦及巴色两地编入泰国,允许日本在南部法印展开“军事合作”,实为要求法印提供军事基地。
在四相会议初步确定介入方针后,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正式决定介入两国纷争,并确立调停目标与手段。12月2日,法国军机飞入泰国境内,泰国政府下达戒严令。12日,松冈洋右外相在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上提出调停法印、泰国纷争问题。26日,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制定《日本对泰及法印政策》,规定“尽快设定日泰间密不可分的关系,同时对法印采取强硬态度,在适当时机施加威压,使之满足我方要求”。具体要求为:尽快开始日泰间政治、军事及经济合作协定的交涉;尽快开始日法交涉,提出对法印的经济、军事、政治要求,其中经济要求需立即接受,并需解决泰、法印间国境纠纷;法国不答应时,废除《松冈─亨利协定》,采取必要措施。
英国自感无法坐视不管,于1941年1月4日向美国国务院提交备忘录,要求美英联合解决法印、泰国危机,避免日本调停,从而促使法国在不久的将来转向英美,加入抵抗日本的行列。然而,美国政府主张“先欧后亚”。1月17日,銮披汶向日本二见甚乡公使提出武力援助要求。得知英国有介入态势的日本,于19日召开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制定《紧急处理泰、法印纷争调停纲要》,确定对泰措施为:使泰国拒绝英国要求;抓住良机,就日泰新协定特别是军事协定,达成原则性谅解。对法印措施为:要求立即停战;声明法印依赖英国等调停不仅违反《松冈─亨利协定》,也严重关系到远东安全、“大东亚秩序”的建设及侵华战争的处理,日本断不能漠视;展开威慑行动。杉山元参谋总长表示立即安排北部法印驻军换防增兵,考虑将来是否对法印南部出兵。由此,日本决定以武力为后盾,介入法印与泰国纷争。日本将步兵第170联队作为印支派遣军的轮换兵力派向北部法印,而应返日的近卫步兵第2联队则被命驻留原地。海军以“第二遣支舰队”在南部法印海面进行示威行动。20日,松冈外相向昭和天皇上奏基于“紧急处理纲要”的外交措施,其后向亨利递交备忘录,正式提出调停。亨利要求以“不归还琅勃拉邦、巴色两地”为前提。日本还分别向泰国政府与法印总督提出调停,銮披汶立即答应。
在做出上述举措基础上,陆海军、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决定,无法实现调停则对法印行使武力,并获天皇批准。杉山参谋总长在1月23日的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上特别表示,在换防士兵进驻之际,难保不行使武力,如有意外,可能动武。可见,陆军以参谋总长为代表,对武力“南进”态度积极。而海军态度稍显消极,军令部次长表示,敌方既无挑衅行为,我方就不采取战斗行动。25日,日本陆军参谋本部第一部长田中新一与海军军令部第一部长宇垣缠会谈,商拟《对法印、泰国施策纲要》第六草案,就对法印动武问题达成一致,海军强化了在万不得已时对法印动武的决心。当日,杉山参谋总长上奏天皇,称法印不答应调停则动武,得到允准。随后,日本收到法国政府正式接受调停的答复。
1月30日,日本召开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商讨大本营提出的《对法印、泰国施策纲要》。陆、海军希望对法限期于3月末接受调停事项,松冈担忧此举将刺激英美,反对限期。会议就期限问题反复讨论,未得结论。杉山参谋总长、东条英机陆相强调为应对南方作战,此时必须确立基地。会议最终通过《对法印、泰国施策纲要》,规定:1.强力调停法印、泰国纷争,确立日本在法印、泰国的领导地位。2.对于泰国尽可能迅速缔结日泰协定,对于法国迅速推进经济交涉,寻找机会促进日、法印“合作”关系,保障一般合作以及防范法印、泰国纷争,并缔结以维护日、法印间通商、交通为目的的军事合作协定。对法印的具体要求为:(1)使法国不让法印与第三国进行任何形式的合作。(2)为设定、使用、维护在法印特定地区的航空基地及港湾设施,设置所需机关。(3)为日本军队的居住、行动提供特殊便利。3.为巧妙地运用政略和战略,在做好所需作战准备的同时,及时确定行使武力的时机。4.根据交涉情况适时增强威压,促进目的之达成。法印若以武力抵抗,则行使武力。5.当法国不同意解决纷争时对法印动武,其发动时间另行决定。6.当泰国拒绝日本要求时,改变日泰协定内容,或施加威压等,使其接受要求,无论何种情况,也不能让泰国依附英美。2月1日,博恭王军令部总长、近卫首相、杉山参谋总长向天皇上奏了相关事项。博恭王还称,这是“使英美无可乘之机,且能达成我国目的的最佳方策”。昭和天皇批准了该方案。
日本终以武力威慑的方式成功调停两国纷争,并攫取了一系列经济、军事与政治特权,确立了其在两国的优势地位。1月31日,泰国与法印同意日方提案,三方代表签署停战协定。3月10日,日本外务省决定《调停方案》条款。翌日,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决定日、泰、法印三国互换书函,制成条约。下午,三国代表在日本首相官邸签署《法印、泰国纷争调停签署案》。在日本的武力施压下,法印将老挝和柬埔寨的部分土地划给泰国。
其后,日本显露了介入法印、泰国纷争的真正目的。5月6日,日本成功签署《日、法印经济协定》,包括居住航海条约、关税与贸易条约等。居住航海条约规定了双方关于入国、居住、动产不动产的所有及使用、工商业经营、课税、公司待遇等,不给予国民待遇者,给予最惠国待遇;对于船舶在原则上给予本国船只待遇。关于关税、贸易及其决算条约共有30余条,规定:法印对日本的主要产品免除关税,或给予现行最低税率,对其他商品给予最低税率;每年法印需向日本出口2万吨橡胶、0.2万吨锡矿、75万吨大米;贸易直接用日元与法印盾结算,无需外汇兑换。此外,还规定日本商社加入法印进出口工会,日本资本有权投资法印的农、矿、水利事业,法印开设日本人学校,设置定期经济会议等。由此,日本确立了对法印的一系列经济特权。5月9日,日本分别与法、泰签署了《关于保障及政治谅解的议定书》,法、泰分别向日本保证:法、泰政府致力于维持东亚和平,特别是为建立日本与法印、泰国之间的“善邻友好”关系,加强对日经济关系;法、泰政府保证本国不与任何第三国缔结直接或间接对抗日本的政治、经济、军事合作协定。
由此,日本在内阁、军部、大本营与天皇的合作下,将在英日之间摇摆的泰国拉回亲日路线,并建立了日本在泰国与法印的优势地位。其后,日本迅速展开对法印、泰国资源的全面调查,为发动太平洋战争打造战备资源后方基地。另一方面,日本的上述举动进一步刺激了英美的对日警戒。丘吉尔政府不仅加强大英帝国范围内的对日经济制裁,而且与美、荷协同行动,促成美国也采取削减石油运输量等强化对日出口限制的政策。美国国会先后通过《租借法》《防御援助补充拨款法》与《文森优先权法案》,授权罗斯福总统动用国会拨款向受援国划拨、转让租借物资或劳务,为加大援华抗战的力度作了制度准备。
三、德苏开战后趁势驻军法印南部
德国进攻苏联前后,日本政府内部就对外战略发生重大纷争,即究竟是履行《德日意三国同盟条约》,推行“北进”政策,参加对苏作战,还是暂时遵守《日苏中立条约》,按照既定方针推进“南进”政策?日本最终选择“南进”政策,其决策经过了如下步骤。
其一,海军下定决心武力“南进”,陆海军就“南进”政策达成一致。此前对武力“南进”态度并不坚决的海军上层,当得知德国即将进攻苏联后,也坚定了“南进”的决心。1941年6月5日,海军提出《当前形势下帝国海军应持态度》。该文件是由海军政策第一委员会与海军军备第二委员会共同研究的结果,得到海军大臣与军令部总长的同意。文件确定如下重点:首先,关于战时必需特殊资源,如能确保泰国、法印及荷印的供给,则大致可以实现军备及生产力扩充。其次,即使能与英美恢复政治与通商关系,但其也会专心保障自身国防。如英、美、德保持战争状态,将很难从英美获得战争资源。复次,即使日本保持中立状态,目前国内产量及储藏量也无法满足扩充生产及国防计划。如要按计划实施生产扩充与国防计划,则必须确保泰国、法印和荷印三地的物资供给。最后,从泰国、法印、荷印获得的物资中,橡胶、锡、镍也是英美必需物资。如日本控制三处,将破坏对手的国防扩充计划与持久战企图。因此,海军判断日美、日英必有一战,日本无论是为“自卫”还是为打击美英战力,都必须武力“南进”,早日向泰国、法印进驻兵力。由此,日本陆海军就“南进”政策最终达成一致。
其二,大本营确定行使武力的时机,并在意识到“南进”将导致日美战争的情况下,在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上要求外务省配合武力“南进”。在确认德国即将发动进攻苏联的消息后,6月6日大本营陆、海军部正式通过了规定武力进驻法印南部的《对南方施策纲要》,要求在发生下列事态时,日本“行使武力”:(1)由于英美荷等对日禁运,威胁到日本之“生存”时;(2)美国单独或与英、荷、中等合作,逐步加重对日包围态势,日本在国防上达到难以忍受之程度时。
在6月中旬进行的一系列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上,日本陆海军高层与松冈洋右外相展开周旋,敦促外务省配合军部推进“南进”政策。6月11日,杉山参谋总长代表统帅部要求外相促进对法印政策,以便向法印南部进驻兵力。松冈建议通过德国与维希政权交涉。翌日,永野修身军令部总长主张日本进军法印时,如法印不答应,或英、美、荷干涉,则须行使武力。松冈强调进驻相当于军事占领,这与此前保全法印领土的声明矛盾,且将加剧日英冲突,建议应先将建设空、海军基地作为第一阶段的要求,将军事进驻作为第二阶段的要求。武藤章军务局长坚持“航空基地必须驻扎兵力”。松冈又提议先仅派机场兵力,遭杉山反对。6月16日,松冈再次强调日本进驻法印会造成国际失信,为进驻北部法印而建造的军事基地、调停条约及经济协定均将作废。松冈还吐露根据驻德大使来电,苏德下周开战,这会导致“世界大战”,苏英结盟,美国将站在英国一边参战,建议军部重新考虑。杉山则主张即使苏德开战,也需进军法印南部。及川古志郎海相、东条英机陆相都予附和。可见,日本军部、政府都已认识到进军法印南部会招致日美战争。
其三,苏德战争爆发后,经陆海军中坚层商讨确认“南进”选择、大本营决定进军时间、内阁会议出台“南进”政策并获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通过、昭和天皇裁可等流程,日本最终确定并实施进军法印南部政策。1941年6月22日拂晓,德国大军侵入苏联。向来主张优先履行三国同盟义务的松冈立即上奏天皇,主张“日本应与德国合作讨伐苏联,为此应暂控对南方政策”。当日,参谋本部的田中新一作战部长、冈本清福情报部长与陆军省的武藤章军务局长等开会,一致决定不因苏德战争的爆发而改变“南进”政策。陆军在内部取得一致后,又与海军进行磋商。23日,陆、海军军务局长与作战部长开会,就新国策进行了长达4个小时的商讨。陆海军中坚层判断英美在军事上“对日压迫”,美、英、中、荷有形成对日包围圈的态势,遂得出如下结论:对英美作战初期,须攻下菲律宾、马来亚、荷印等地,强化日本战略态势,建立获取军需物资的基础,应对持久战态势。如在太平洋作战,仅以目前的飞机将陷入苦战。随着进攻要地的防备力量不断增强,预计半年后将难以攻陷目标,对英美战争的胜算也将降低。届时即使美国对日全面禁运,英国压迫泰国,日本也无计可施,只能屈服。相反,如先在法印南部获得军事基地,进驻所需兵力,则较易攻陷新加坡,便于第一阶段的作战。
其后,大本营决定于7月下旬向法印南部进军。基于苏德战争爆发后,来自北方的威胁减轻,及英美在中国、东南亚形成对日“包围”圈的判断,6月23日,大本营陆、海军部决定了《从军事、经济、政治角度考虑须速将所需兵力进驻北部及南部法印的理由》。文件认为,鉴于东南亚诸国与重庆政府对英美的依赖愈发强化,日本如不迅速采取对抗措施,任凭时间流逝,则重庆政府仍会对依赖英美抱有希望,侵华战争的解决仍将延期。侵华战争无法结束,既定军备计划也将无法实施。日本对东南亚的战略态势将愈发不利,在东南亚诸国中的政治威信也将弱化,甚至难以获取维持日本国力的物资。照此发展,恐怕不满半年,日本的军备与战略态势就将无法对抗英美的“压迫”,也将对侵华战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提前确保日本在法印、泰国全境的军事地位极为重要。但如一鼓作气对泰也采取强硬态度,则会立即酿成与英美的对抗。为确保万无一失,需渐进行事,先巩固在法印全境的军事地位,利用日本的威信,巧妙地对泰施策,巩固军事合作,建设军事基地,以此切断中国西南与泰国、缅甸及马来半岛等战略要地的联系。这对重庆政府应会造成重大冲击,也可能切断英、美、中三国联系。然则,日本可强化对抗英、美、荷、中共同战略包围的态势,最终使其放弃“企图”或缓和措施。总之,大本营判断必须采取先发制人的战略,将进军法印南部作为战略关键,笼络泰国至日本伞下,英美等在毫无胜算之下,就会在战略上放弃抗日政策。日本大本营幻想这是“不战而胜之上策”。文件还要求将进军法印南部的时机定于7月下旬。
6月24日,日本召开内阁会议,决定《东南亚政策》,25日得到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的通过。文件规定:迅速与法印建立军事联合;在法印特定区域建设并使用航空基地与港湾,在法印南部进驻所需军队,要求法印为日军进驻提供便利;为此开始外交交涉,在法国政府或法印当局不答应时,以武力贯彻目的,为此着手派军。其后,近卫首相、永野军令部总长、杉山参谋总长联合上奏天皇并获同意。
此后,日本通过驻法大使与维希政府展开交涉,7月23日,日本与法印当局签订《共同防卫条约》。29日,日法正式签约,互换《军事合作相关公文》,日本迫使法国同意其在法印南部驻扎必要数量的军队、舰艇及航空部队;允许日本使用法印的暹粒、金边、岘港、芽庄、边和、西贡、蓄臻、磅德罗拉八处航空基地,将西贡及金兰湾作为海军基地,日军可在上述地区建设所需设施,进行宿营、演习、训练,自由行动;法国政府需向日军提供必要的货币。日本先派海军航空部队于7月31日进驻西贡,后编成法印派遣军进驻法印南部,在西贡设置本部,并进驻法印与泰国边境线。日本海军借口法印南部舰艇较少,编成南谴舰队,随时使用金兰湾进行“海防”。
要之,松冈外相虽对德苏开战后日军进驻法印南部表示过异议,但最终还是同意了军部的方案。日本南侵法印南部也可谓是在陆海军中坚层、军部高层、大本营、政府与天皇的合作下实施的。日本在认识到南侵法印南部将导致日美开战的情况下,又幻想通过此举实现“以战止战”,充分体现了日本对外战略中的机会主义与战略短视特征。
日军进驻法印南部,将英属殖民地马来亚和美属殖民地菲律宾置于轰炸圈内,表明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已呈“箭在弦上”之势,引起美英等国的高度警戒。美国通过破译日本的电报密码,得知日本南下野心,方决心援华,大力推进援华租借法案,并决定援助苏联,冻结日本在美资产,禁止对日出口石油。英国对日亦转向“抗衡”政策,除冻结日本资产、废除日英商务及航海条约外,还促进美英海军合作以制衡日本南侵,提升中英战略合作层次,与中国共同抑制美国对日妥协。中、美、英协商三方逐步强化军事合作,1941年8月美英联合发表“大西洋宪章”,为世界反法西斯联盟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后苏联与欧洲国家纷纷加入。担心形势日益不利的日本于1941年12月7日偷袭珍珠港,发动太平洋战争。
结语
日本的南侵法印政策经历了由军部、外务省等中坚层拟定方案,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商讨决定,昭和天皇裁可实施的决策过程。这表明日本是在意识到对美开战的情况下,推行了南侵法印政策,不仅军部中坚层对发动太平洋战争具有责任,日本天皇及军政高层作为最高决策者更负有不可推卸的战争罪责。对法属印支的侵略是日本帝国逻辑的自我反噬,促使其走上毁灭之路。日本为解决中国战场困境而开辟新战线,却陷入更深的战略陷阱;为获取资源发动冒险行动,反而加速资源断供;试图威慑欧美列强,却促成世界反法西斯联盟具备雏形。这种悖论性结局是日本军政决策祭出的自毁产物。
日本明确认识到在持久战中难以战胜美国,却仍选择了进军法印并发动太平洋战争。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之一在于战时日本形成的军部法西斯决策体制。第一,内阁陆、海军大臣必须由现役武官担任,且由军部三长官即参谋总长、陆军大臣、教育总监商讨推荐产生。军部可通过是否推荐陆海军大臣来控制内阁存废。第二,西园寺公望去世后,日本首相不再由原本倾向政党政治的元老向天皇奏荐,改由重臣会议在斟酌陆军三长官意见的基础上奏荐产生,由此军部亦可左右首相人选。第三,为准备“南进”,军部促使近卫内阁实施“新体制运动”,解散政党,促使议会沦为“翼赞会”,完全失去监督军部与政府的功能,成为配合军部推行对外扩张的工具。第四,日本虽设立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作为沟通、决定日本军部与政府共同政策的最高决策机构,但由于内阁从根本上难以忤逆军部意见,使其沦为配合实施军部决策的机构。第五,当军部与政府就动武等重大问题难以调和意见时,日本往往召开御前会议决定政策。但是,御前会议和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的区别在于,除天皇出席外,还有枢密院议长参加。近代天皇是作为“现人神”存在的,为了保障其“神圣不可侵犯性”与绵延性,天皇就需避免犯错与承担责任,故天皇不会轻易表态。作为天皇最高咨询机关——枢密院的议长原嘉道,在军部面前也不敢坚持己见。第六,在军部内部,陆军相比于海军长期在决策上处于优势地位。因此,海军本对南侵法印及对美开战有所顾虑,却终在陆军的裹挟下附和“南进”政策。
导致日本战败的根本原因,无疑是由于其发动的战争是一场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尽管日本军国主义将十四年侵华战争与太平洋战争粉饰为“大东亚解放战争”,但其对中国和东南亚各国的殖民统治与掠夺,充分暴露出其侵略性与非正义性。因此,日本虽在入侵法印等东南亚国家的战术上步步为营,却在宏观战略上以“失道”对“得道”,企图“以弱战强”,终致战败。历史的经验教训如此惨痛,近年来日本却出现模糊侵略战争性质的动向,如作为长期执政的自民党将日本发动的十四年侵华战争与太平洋战争称为“那场战争”,学界也出现恢复“大东亚战争”之旧称的迹象,都是其具体表现。日本只有真正反省侵略历史,树立正确的二战史观,才能避免历史悲剧的重演。
王美平,南开大学世界近现代史研究中心、历史学院教授。
原文载《世界历史》2025年第5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