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香港立法会选举在大埔火灾发生后不久的艰难时刻顺利完成。经过公平、公正和公开的竞争后,90名新一届立法会议员顺利产生,而接近一半的议员则是新面孔,反映新一届立法会出现明显新老交替和走向年轻化的趋势。各界精英参与新一届立法会选举的积极性比上次有所提高。新一届立法会网罗了更多的各方人才,尤其是那些能够推动香港产业转型升级和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英才。此次选举是中央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让“爱国者治港”原则得以全面落实后的第二场立法会选举。在这场选举中,选举委员会和功能界别选举中的较高投票率在预料之中,反映爱国人士踊跃参与和支持新的选举办法,也反映选举竞争激烈。
毫无疑问,人们特别关注地区直选的投票率。由于在“爱国者治港”下反中乱港分子不能够成为候选人,选举成为了爱国者候选人之间的角逐。在这种情况下,原来支持反中乱港分子的选民因此不出来投票,甚至刻意通过“抵制”选举来表达对新选举制度的不满和拉低投票率是在意料之内。尽管社会气氛因为大埔火灾而显得低沉,而选举宣传的工作也只能转向低调,然而,在大埔火灾前,特区政府的大力宣传、爱国组织的竭力动员和媒体的广泛报道已经让此次选举深入民心。此次选举,地区直选的投票率为31.9%,比上届的30.2%为高。如果大埔火灾没有发生,则投票率应该更高一些。
新选制得到选民充分认可
地区直选投票率上升,固然与政府和爱国力量的推动和动员分不开,但其政治意义却更为重大。首先,这表示新的选举制度愈来愈得到广大香港市民的认可和支持,人们觉得新选举制度对香港的政治稳定和有效管治有利。第二,这反映过去几年特区政府和立法会的工作和表现获得愈来愈多市民的肯定,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良性互动获得市民的认同。第三,这意味着多年来中央对香港的关爱和支持、尤其在香港陷入困难的时刻,得到市民的积极响应。第四,这标志着经中央重塑后的新香港政治格局在社会上得到愈来愈高的认受性和好感。
回归后一段相当长时间内,香港的民主发展在反中乱港分子和外部势力的扭曲和破坏下严重偏离了“一国两制”和基本法对香港民主发展的初心、规范和设计,导致香港长期陷入政治斗争不断、管治艰难失效、发展乏力、社会矛盾激化、“一国两制”难以全面和准确实践等困境。从政治理论角度看,新的选举制度让香港的民主发展得以重返正轨,并让香港特色民主得以逐步实现。此次立法会选举所呈现出来的一些主要特征实际上是香港特色民主的具体反映。
香港特色民主的最大特征是香港的选举制度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政治体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不能够用西方的标准来衡量其价值。西方式民主认为只要选举程序合乎“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则任何选举结果都具有认受性,都应该被各方面接受,选举结果所带来的各种政治、社会和经济后果亦然,即便那些后果甚为恶劣。对西方人而言,选举结果和选举后果的“不确定性”是西方民主的宝贵特征。
香港特色民主的出发点则截然不同。2021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民主发展》白皮书,详细阐述中央对香港民主发展的立场。白皮书认为,香港的民主发展不能照搬西方主权国家的民主发展模式,而是要在“一国两制”的框架内推行有香港特色的民主。“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民主制度。”“不应照搬任何其他地方的模式,必须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切合香港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历史等条件,探索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发展道路。”
除了要维护国家安全外,香港特色民主也必须要有利于“一国两制”的全面准确实践和其主要目标的达至。白皮书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要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要从香港的法律地位和实际情况出发,以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为目的。为此,必须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有利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既保持原政治体制中行之有效的部分,又要循序渐进地逐步发展适合香港情况的民主制度。这进一步阐释了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主发展所应当遵循的原则。”“实行‘一国两制’下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由爱国的香港人治理香港,这是香港最大的民主。”
作为香港特色民主的主要载体之一的立法会选举必然要贯彻中央在香港民主发展上的原则和立场。具体而言,香港立法会选举必须要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一国两制”全面准确实践、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和长治久安、实现“爱国者治港”、体现均衡参与、有利行政主导和良政善治、推进行政立法良性互动、有利于推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实现团结包容。
立法会的选举制度设计就是要保证达到这些目标:设立三条选举途径来产生立法会议员(选举委员会和功能界别、地区直选)以确保均衡参与、通过设立选举委员会第五界别(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港区全国政协委员和全国性团体香港成员)来确保国家利益得到充分维护、通过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以保证所有立法会议员都是爱国者、通过由选举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部分立法会议员和行政长官以促进行政立法的良性互动,而一个完全由爱国者主导的立法会则必然会切实维护国家安全、有利于“一国两制”的全面和准确实践和积极推动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新的立法会选举制度其实也包含了一些对选举文化和行为的新规范,从而让立法会选举呈现出香港特色民主的特色和精神。这些新规范在上次立法会选举中已经开始形成,而在此次立法会选举中则更为明显,并逐渐形成香港的新政治或选举文化或行为。
首先,也最为明显的,是特区政府和爱国力量在组织和推动选举上的高度团结和相互配合。特区政府在此次立法会选举中首次举办选举论坛,让候选人有更受瞩目的平台进行政纲介绍和互动。一般而言,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都不承担鼓励和推动选民投票的工作。香港特区政府在上届立法会选举中积极鼓动选民投票,但这些工作在此次选举中则更为主动、有力和有系统性,令人印象深刻。
第二,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选举通常会把内部的各种分化和对立进一步激化和公开化,致使不同阶层和界别的矛盾加深。香港特色民主则截然相反,立法会选举反而有助于提升社会的团结度。政府和社会各界通力分工合作宣传选举和推动选民投票强化了彼此之间的关系,为日后政府与社会各界在其他事项特别是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上的分工合作,打下更坚实的互信基础和累积更多的实际经验。来自不同阶层和界别的候选人通过竞争加深了对其他阶层和界别的诉求、利益和境况的了解、关注和重视,对日后在社会上凝聚重大政策共识和制定共同奋斗目标有利,让日后的政策更能协调和兼顾各方面的需要,让社会更加和谐。
以事实驳斥诋毁香港的谰言
第三,在香港特色民主下,选举竞争是良性的“君子之争”而非恶性的“小人之争”。无论来自哪个阶层和界别,候选人、政党和团体之间不会恶语相向、互揭疮疤、人身攻击和造谣中伤,导致日后候选人和其所属团体之间恩怨难解的后果。在“君子之争”下,候选人、政党和团体表现理性、务实、实事求是、以理服人、顾全大局和相互尊重。最后谁胜谁败大体上都不会伤害彼此的感情和妨碍日后彼此的合作。“小人之争”在外国的选举比比皆是,在香港过去旧的立法会选举下更为激烈和极端,甚至到达剑拔弩张和势不两立的地步,严重破坏香港的稳定和管治。
第四,在其他国家和地区乃至在过去的香港,立法机关的选举基本上是政党之间的争夺,因此党同伐异是常态。没有参加政党的人参选和当选的机会甚为渺茫,因而在相当程度上削弱那些不愿意参加政党的人的参政机会。在香港特色民主中,政党只是众多的参与立法会选举的社会团体中的一部分,香港还有很多工商、专业、劳工和社会团体派员参加立法会选举,从而体现了“均衡参与”的原则,也让香港的立法会更具广泛代表性。
第五,立法会选举让社会聚焦在实际议题,而非那些在外国选举中经常出现但又无法妥协的价值观、身份认同、种族/民族、宗教等议题上。在反中乱港分子肆虐的时候,由于他们不接受由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的香港特区宪制秩序,所以他们经常把政制改革、也就是说把推进西方式民主打造为立法会选举中的核心议题,目标是要蛊惑选民和动员支持者。因此,社会、经济、民生、发展等议题在立法会选举中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在香港特色民主下,所有爱国者都竭诚拥护香港的宪制秩序,也尊重中央在香港民主发展中的主导角色,因此政制改革议题不在上次和此次立法会选举中出现。所有候选人都聚焦于那些香港市民关注的实务问题上。
第六,在外国的立法机关的选举中,执政党领导的政府往往成为在野政党候选人攻击的对象,而政府的表现则是重要甚至是最重要的选举议题。在香港特色民主下,特区政府和立法会共同担负起治理香港的责任,在政治上构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立法会虽有制衡政府的功能,但功能的发挥也是为了提升特区政府的治理能力和水平,而并非为了打击特区政府的管治威信和提升个别立法会议员的民望和声誉。在香港的立法会选举中,特区政府不是候选人批评和责难的对象。候选人提出的针对解决各种问题的政策意见和建议都是从改善施政的良好意愿出发。立法会选举不会导致日后行政立法关系紧张,反而会有利于缩小彼此的隔阂、促进彼此的互信与合作。
最后,在香港特色民主下,立法会选举也是一个难得的国民教育的契机。特区政府、社会各界、候选人和其所属组织可以借助选举来宣传和讲解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政治体制、选举制度、行政立法关系、中央在推进香港民主化上的诚意和行动、香港所面对的各种问题和挑战乃至市民的公民责任等。由于广大市民在一段时间内接收到大量的与选举相关的信息,他们对政治的认知和觉悟自然会陡然和显着提升。这类型与宪制和政治体制有关的政治宣传在其他国家的选举中颇为罕见,很多时候由于不同党派对宪法和制度的立场的严重分歧反而在人民之中制造混乱和冲突。
总之,此次立法会选举进一步显示香港特色民主的特征和其优点,并以事实驳斥了那些诋毁香港民主的指控和谰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