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祝弟:新大众文艺生产的三重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52 次 更新时间:2025-12-03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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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祝弟  

本文原刊于《文艺研究》2025年第11期

在新媒介技术、人工智能及创意产业的多重驱动下,新大众文艺作为一种全新的文化生产实践应运而生。从生产逻辑看,新大众文艺以互联网、移动终端等新媒介技术为基础,内源于个体和集群的创意驱动,外化为平台化的协作生产,并在此双重驱动下,逐步构建了一个融合个体和集群创意、平台协作与系统驱动的动态的文化生态。从社会功能看,新大众文艺日益成为塑造当代公共生活的重要文化力量,不仅承担着引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提升国民文化素养等重要使命,也是文化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全球化时代中国文化“出海”的重要力量。新大众文艺的生产过程关涉新大众、技术与社会三者的互动,笔者拟从创意驱动、算法驱动和系统驱动三重逻辑出发,剖析新大众文艺的生产机制,并在生产机制、技术中介和社会效应的互动中简要揭示其理论意义与现实价值。

一、创意驱动:新大众文艺生产的内源性逻辑

在算法主导的数字文化生产中,人的主体性成为一个突出议题。作为新大众文艺的内源性驱动力,创意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回应。所谓“内源性”,不仅指创意源于人类主体的自发和自觉,更强调人在技术环境中的主体地位和能动作用。正是这一逻辑的确立,为理解新大众文艺的生产机制提供了关键视角。新大众文艺打破了文艺生产的文本规范与创作边界,凸显文艺生产的过程性、多样性和流动性,形成一种以“创意优先”为基本原则的新型文艺生产样态。

首先,新大众文艺的主体既包括具有鲜明个人风格的个体,也涵盖算法辅助下的复合主体。从媒介史的角度看,“大众”概念自诞生伊始就与媒介技术紧密关联,体现出“技术现实主义”的特征。如果说古登堡革命催生了早期的“公众”,报纸与广播形塑了“普罗大众”,互联网构建了“数字部落”——“分众”,那么数字媒介和人工智能则为新大众文艺的生产准备了新的主体——“新大众”。新大众是由个体、技术与平台互动共构的主体——一个融合了技术化的个体(用户)、以趣缘为区隔的部落化分众、人机协作形成的跨主体的复合主体。

在新媒介技术的驱动下,创意活动的生产主体呈现出新型“作者”形态。新大众文艺的参与主体依托数字平台和媒介技术,既进行多模态创作,又实现作品的跨媒介传播。乔西·伯纳德将这种跨类型、跨媒介的创作者称为“多模态作者”,并把他们的创作实践看作“一种创造性的方法,其中,写作者的决策、不同媒介和形式相互影响,共同决定了意义的产生”(Josie Barnard, The Multimodal Writer: Creative Writing Across Genres and Media, London: Red Globe Press, 2019, p. 6)。新大众文艺的生产者是借助多种媒介、多种类型从事文艺生产的多模态作者,是集编剧、演员和剪辑师等多重角色于一身的复合主体。新大众文艺生产者的创作动机、方法和身份皆由媒介、技术和产业深度定义。数字技术的普及显著降低了专业创作的门槛,平台的崛起让文艺生产中的分工协作更加便捷。在这一背景下,作为精英活动的创作出现了分化,一部分作家依然在精英创作之路上踽踽独行,而更多的作家则成为面向大众的文艺生产者。大众文艺生产日益去中心化,“天才作家”的精英创作转向“普通个体”的日常表达,新的跨媒介、多模态的文艺生产样式逐渐成为主流,从而为创意成为新大众文艺的内源性动力奠定基础。以抖音与微信视频号的内容生产为例,短视频既可能由一人完成,也可能由团队协作完成,其生产涵盖脚本撰写、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环节,文本内容混合了故事讲述、综艺表演、声音处理等形式,并辅以人工智能进行不同程度的协同创作。这些大众文艺的生产者既可以是专业边界模糊的多模态作者,又可以是共同参与创作的、集群式的作者。

其次,从创作的直接驱动力来看,新大众文艺生产需要的不再仅仅是传统的审美能力或文学素养,更是一种复合型的“创意素养”(creative literacy)。相较于传统文艺生产活动注重文学素养,创意素养更强调创作者借助媒介技术、社交平台、各种文类等进行创意活动的综合能力。这种能力既可以表现为隐喻性、非线性的叙事构建,也可以体现为激发受众情感体验的语言、符号与图像运用能力。史蒂夫·希利认为,文学素养与创意素养的区别在于,“文学素养源于对文学的阅读和研究、对经典的接受和消费,而创意素养则主要由生产、实践技能驱动,它不仅仅是为了产出文学文本,而是包括了更为广泛的文化文本。创意素养的侧重在于生产,它把读写视为一种生产的途径”(史蒂夫·希利:《超越文学:为什么创意素养很重要》,刘卫东译,黛安娜·唐纳利、格雷姆·哈珀主编:《创意写作基础研究》,范天玉等译,上海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第101页)。这并不是说文学素养、文学能力不再重要,而是说在创意素养理念驱动下,文学与艺术不再仅仅是文化资本的象征,更是跨媒介、跨平台实现创造性表达和社会参与的文艺生产实践。

在创意素养驱动下,新大众文艺的突出特征之一是更关注文艺生产的过程,而非只关注文艺生产的产品,即这类文艺生产实践更关注创意生成过程中的跨文本性、多模态性、泛文学性等特质。新大众文艺的创作逻辑遵循的是商业模式下的注意力分配机制,以及由此驱动的个体经验的呈现和创意理念的表达。网络文学、微短剧和素人写作等新大众文艺,正是普遍建立在“人人能创造、人人能表达、人人能写作”的创意驱动逻辑之上的。当前,素人写作受到关注,新大众文艺正发展出一套自我民族志式的文艺生产范式。这一范式强调个体经验的可表达性,文艺生产过程本身成为意义生成的核心,这意味着文艺生产出现了从作品中心论向过程中心论的潜在转向。

最后,新大众文艺具有显著的“液态”特征,更加关注创意在跨领域、跨产业链之间的流动,促使生产者不断突破形式界限实现跨产业联结。新大众文艺既是个体创意驱动的文艺样态,更是集群创意的互动成果,是多重参与者之间持续流动与再生产的结果。新大众文艺不断探究文艺作品原创价值的再转化路径,既包括核心IP的原创生产(原创者的“一度创意”),也包括用户参与的“二度创意”,还包括IP在影视、游戏和文旅等周边领域的多维延伸。二度创意包括网络文学中的同人系列和社区创作、短视频中的弹幕评论、数字游戏的模组创作等。以四大名著为蓝本的各种“大话”系列、以《唐人街探案》为代表的系列电影是二度创意的典型形态,呈现出新大众文艺独特的参与性、协同性与表演性特征,其文化生成过程依托个体与平台之间的协同互动。二度创意不仅驱动新大众文艺生产了一套新的艺术样式,更促使其在跨媒介、跨文化、跨平台的路径中反复流转,从小说到舞台、从电视剧到短视频,形成“跨媒介叙事”的生产模式。正是这种创意的跨媒介性、跨时空性与跨业态性,促成新大众文艺与创意产业之间的有机交互,革新了文艺价值的变现逻辑。

二、算法驱动:新大众文艺生产的外生性逻辑

算法逻辑构成新大众文艺生产中的外生性驱动力。所谓“外生性”,是相对于文艺内容生产者“创意”的内在能动性而言的,具体表现为算法及其所表征的一套技术系统构成了新大众文艺的外部环境。“新大众”是由算法驱动衍生出的“技术化主体”,即在算法驱动的数字环境中人与技术共构的新型主体。个体并非封闭、固化的自我,而是在与媒介、社会的持续互动中不断“去个体化”与“再个体化”,最终形成超越单一主体性存在、与整个社会协同演化的过程性存在。换言之,在人类的创造性活动中,个体的创意能力始终与技术环境耦合,或者被技术条件所预设。在算法逻辑塑造的生产关系中,新大众文艺突破了传统的文艺生产样态,在内容形态、产业形态和联结形态等方面重塑了大众的文艺认知与接受机制。首先,在内容形态上,文艺作品的生产日益呈现出程序化、模块化、数据化和智能化等特征。尤其在用户行为数据驱动下,基于深度学习与推荐模型的算法系统促使内容生产部分转向了“预测性生产”模式。创作者在构思阶段即需要考虑算法偏好,形成以“点击—转化”为逻辑中枢的“内容配置系统”(Wendy Hui Kyong Chun, Discriminating Data: Correlation, Neighborhoods, and the New Politics of Recognition,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21, pp. 152-164)。其次,产业形态发生了重要变革,由线性生产、延时反馈的传统模式转向以平台经济为核心的“生产—反馈—再生产”的循环机制。在此机制中,平台不仅是媒介,更成为主动控制内容流动的“算法守门人”(Philip M. Napoli, Social Media and the Public Interest: Media Regulation in the Disinformation Ag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9, p. 53),塑造了“可见性”筛选和分发的算法规则。内容创作的经济回报与平台规则高度绑定,使算法演变为具有制度性权力的文艺治理机制。再次,在联结形态上,算法重构了内容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互动模式。传统的“作者—读者”二元模式被“用户—平台—他者”三元模式替代,文艺的社会影响力不再由文本内容单独决定,而是由算法引导下的用户行为轨迹、交互路径和参与机制共同塑造。实时评论、弹幕互动和用户反馈,日益成为文化感知与情感连接的新中介。在这一过程中,理解算法及其技术逻辑对洞察新大众文艺的未来发展路径至关重要。当前,个性化推荐、自然语言处理、情感分析和强化学习模型等算法技术,正深刻重构文艺的生产逻辑与审美经验,标志着新大众文艺将大众带入以数据驱动、算法调度为核心的新时代。

平台不再是被动的内容分发工具,而是具有能动性的生产和传播主体。平台算法借助过滤与个性化推荐等技术,通过分析用户的历史行为和偏好,实现了内容的精确推送。算法作为数据中介与多边市场的组织形式,连接了创作者与受众,并深刻影响了创作者的孵化路径与传播策略。因此,创作者与受众之间的连接不再依赖作品自身的传播能力,而是基于算法系统的筛选、调控与分发。算法驱动的新大众文艺创作,不再仅依赖个体的灵感与经验进行单纯的内容创作,而是通过平台算法的优化机制,形成聚合型、协作性的集群创意模式。正如托马斯·波尔等指出的,平台作为“数据基础设施”深刻影响了文化生产的组织形式与逻辑结构(托马斯·玻尔、戴维·尼尔伯格、布鲁克·埃琳·达菲:《创作在云端:平台与文化生产》,董晨宇、宋佳玲译,中译出版社2025年版,第7页)。平台经济的发展为新大众文艺的繁荣提供了土壤,而平台本身作为文化新质生产力,演化为智能化、高度集成的文化生产系统。

不可忽视的是,作为“一套兼控制与开放双重逻辑的技术生态系统”(蔡润芳:《“围墙花园”之困:论平台媒介的“二重性”及其范式演进》,《新闻大学》2021年第7期),平台本身的悖论性决定了新大众文艺的生产既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创作自由,又被限制在算法主导的“围墙花园”式创作框架内。一方面,平台降低了创作门槛,使得大众的创作实践成为可能;另一方面,这一创作自由并非完全的“无边界”,而是被限定在一定的规则和框架内。换言之,虽然“人人能创作”的口号具有普遍吸引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创作过程受到平台算法和技术逻辑的严格制约,创作者的能动性实质上被限定在预设的规范和模式中,呈现出一种类似“围墙花园”的创作形态。

在未来的智能社会,算法驱动的新大众文艺生产将展现出高度的“平台依存性”与“结构不平衡性”,平台算法主导的内容生产与个体创意之间的张力将愈发突出。一方面,标准化与模板化的内容凭借与算法偏好的高度适配,能够实现大规模、高效率的传播;另一方面,个体创作者的创意可能在算法框架下被边缘化,成为偶发性与边缘化的叙事。同时,技术资本的集中与创作门槛的降低使创作者之间的竞争机制演化为基于流量的“注意力博弈”,进一步加剧了平台生态内部的“丛林竞争”。在这一生态中,平台通过流量与货币化机制构建了内容创作的等级体系,从“素人—腰部—头部”到“平台代运营”,逐步形成了一套隐形却稳固的等级结构,这不仅影响了创作者的创作自由与经济回报,也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新的文化阶层与消费结构。

三、系统驱动:新大众文艺生产的“涌现”逻辑

系统驱动是新大众文艺在创意和算法的双轮驱动基础上形成的高阶逻辑,其核心是个体、技术、产业与社会的互动互联和深度融合。关于作为复杂系统的人工智能涌现及其机制,学界已有不少讨论甚至争论,但有一点可以达成共识,“几乎所有的科学家都认为生命是一种涌现现象”(约翰·霍兰:《涌现:从混沌到有序》,陈禹等译,方美琪校,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版,第253页)。作为一种生命之学,借助创意、算法和泛在的连接和互动,新大众文艺正呈现出一种云蒸霞蔚式的涌现气象。一方面,“人人能创作”的观念革命,前所未有地激发了大众的创造力,解放了大众的文艺生产力;另一方面,以算法和人机协同为代表的技术革命极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大众文艺创作的智能化、个性化生产成为可能。不仅如此,新大众文艺还体现出鲜明的外部性、行动性和总体性。新大众文艺是连接个体创意、平台逻辑与社会系统的重要接口,表现出高度的连接性、融合性和流动性,并在线上与线下、现实与虚拟、传统与数字、个人与制度、产业与社会之间构建起联动共生的行动者网络。行动者网络使新大众文艺深度嵌入社会结构与公共生活之中,形成一个由个体、平台、社会共同参与的复杂系统。这一系统不仅推动了文艺生产方式的变革,还推动了新公共生活和社会结构的再生产以及文艺的全球流动,呈现出“个体/集群创意—算法/平台—新公共生活—社会再生产—文艺全球流动”的多维度、分布式、多中心的涌现路径。

首先,新大众文艺日益成为塑造当代公共生活的重要文化力量。在大工业时代,“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马歇尔·伯曼:《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现代性体验》,徐大建、张辑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但进入万物互联的数字时代,那些烟消云散的东西又重新连接起来。新大众文艺创造了一种虚拟与现实交融的数字公共生活,使人们逡巡在现实与幻想之间。穿越文学、奇幻电影、科幻游戏等强调想象的文艺形式,与脱口秀、真人秀、素人写作等注重本真性取向的文艺形式并行共存、互不冲突,共同构建出一种既充满张力又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数字生活样态。新大众文艺还促进了精英与大众的融合,作家“破圈”和素人写作等当代文学新现象,积极回应了文学公共性的时代诉求,进一步推动文艺与社会的双向联动。作家“破圈”顺应了文学的大众化、平民化、民主化趋向,是文学的向外突破;素人入场,则标榜写作的自传体、真诚和真实性,是文学的向内挺进。这种看似矛盾的趋势体现出当代文学不断向外拓展、主动连接社会生活的文化动向。新大众文艺模糊了日常生活与非日常生活的边界,同时也弥合了虚拟与现实的分野,促进了口语文化、书面文化与电子文化的杂糅相生。它不仅是一种文化表达方式,更是构成当代社会的生活样态、生产机制与文化生态的有机组成部分,推动了三者的整体性融合。

在无限连接和多元融合的背景下,新大众文艺正在生产一种面向当代社会和未来的“新公共性”,成为塑造当代公共生活的新感性力量。正如李敬泽所言,新大众文艺“要应对变化,同时要坚定地在变化中维护和创造我们民族充满活力的共同生活。这是我们研究新大众文艺的根本出发点”(《加强对新大众文艺的理论研究》,《人民日报》2025年4月15日)。新大众文艺的魅力在于回应共同情感需求和叙事的联结能力,连接无远弗届的个体,建构“我们”这一新大众共同体。通过对公共生活的重新想象和生产,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现代社会原子化带来的个体疏离和群体性孤独,促进社会的有机团结。新大众文艺不仅是一种可供阅读和鉴赏的文本形态,更是一种参与式的文化行动以及与公共生活密切相关的文艺实践。新大众也实现了从文化消费者向公共生活的积极创造者的身份转变。公共生活的意义在于促进人类价值的实现,新大众文艺通过不断拓展公共生活的广度和深度,探寻人作为“类”存在的多种可能性。新大众文艺的新公共性构建凸显了其与时代的对话能力和行动能力,更体现出一种新的历史意识和精神自觉。

其次,新大众文艺深度参与社会再生产过程,是中国式现代化和人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文艺载体,亦是新时代中国社会总体性结构变迁的文化回响。新大众文艺的生产不仅在于造就新的文艺样态,更在于深度参与中国社会的再生产。一方面,21世纪以来的当代社会构成了新大众文艺的社会母体与生产语境,如功绩社会催生了“霸总文学”,加速社会激发了微短剧的流行,而倦怠社会则生产出以“诗和远方”为主题的治愈文学;另一方面,新大众文艺中的萌要素、梗文化、爽文化等审美趣味已经渗透到社会日常生活中,构成社会生活的潜文本和流行语,反向推动社会生活走向“故事化”“游戏化”和“人设化”。

具体表现为:其一,新大众文艺深度介入现实世界的故事化生产。人类的社会认同与情感联结不仅依赖制度现实,也依赖叙事逻辑。新大众文艺以其通俗、亲近的叙事策略不断渗透进日常生活领域,成为现代社会建构意义与集体认同的重要媒介。例如,都市修仙类网络小说中的“爽点”叙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都市青年群体的生存焦虑,“赘婿文”中的逆袭情节提供了对社会流动可能性的想象与心理补偿。随着“趣缘性”取代传统的“血缘性”与“地缘性”,社会交互结构也从稳定的社会网络转向以故事共享与叙事共鸣为纽带的交互网络。其二,新大众文艺推动了社会游戏化的趋势。所谓“社会游戏化”,指游戏的逻辑和表达手法渗透到社会运作与公共生活之中,并逐渐内化为一种社会意识与行动结构(参见王水雄:《从“游戏社会化”到“社会游戏化”——网络时代的游戏化社会来临》,《探索与争鸣》2019年第10期)。社会游戏化不仅指游戏手段和方法应用在社会运作的环节中,而且指整个社会的公共议题设置、交往方式也日益游戏化了。游戏的规则意识、行动主义、创造力、仪式性和娱乐精神等,以一种弹性的方式促进不同群体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其三,新大众文艺参与了人设化的社会角色生产。“人设”原系游戏、动漫中角色形象与性格的设定,如今广泛扩展至现实社会,成为个体公共身份建构的重要策略。在平台可见性的争夺与“他者凝视”下,个体主动进行自我重塑,社会角色让位于人设逻辑,明星、网红甚至普通大众纷纷主动构建和经营自己在公共生活中的形象。这一过程反映了现代主体身份的主动建构和主体自我能动性的提升,但也模糊了真实性与表演性之间的界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整个社会的真实性危机。

最后,新大众文艺的生产呈现出日益显著的跨文化传播和全球流动趋势。新大众文艺在跨文化传播中展现出高度的意识形态弹性和包容性,由地方叙事转向全球叙事,其文化表达日益脱离本土中心的自我限定,逐渐具有参与构建“世界文化想象”的能力。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发布的《2024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2024年中国网络文学出海作品总数达80.84万部,海外用户达3.52亿人,出海市场营收达50.7亿元。中国网络文学与美国好莱坞电影、日本动漫、韩国电视剧并称“世界四大文化现象”,表明“中国故事”在突破地方性叙事的同时,也在突破西方构建的文明等级秩序。中国新大众文艺所推动的这一新现象,不仅通过数字技术的平权特性突破地理边界,为超越“中心-边缘”的传统世界文化格局提供了新路径,更有望借助“全球-地方”叙事增进价值认同,依托产业创新重塑全球秩序,最终在流动空间中建立“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明对话新范式,推动探索构建多元文明共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总之,创意驱动、算法驱动与系统驱动构成新大众文艺生产的三重逻辑,共同构建出一个相互嵌套、共生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创意驱动以“创意优先”为基本原则,在创意流动、技术赋权与流量焦虑的张力中重塑了大众文艺新范式,也重构了数字时代人的主体性;算法驱动在“开放-控制”“分布-集中”的平台博弈中重构了文艺内容的生产机制与传播逻辑,同时也生产出一套新型的审美经验;系统驱动则以连接和融合为中介,在全球化与地方性、真实性与虚拟性、日常性与非日常性,以及文艺、社会与公共生活的碰撞和交融中重建了文化秩序,将微观主体的创造与宏观层面的文化机制运行紧密衔接。然而,新大众文艺并非无碍前行。创意和算法既相互激发,又时时处于紧张关系中。当流量及其背后的资本主宰创意时,算法会反噬创意,“人人能创作”有可能陷入“人人受控于算法”的窘境,而复杂系统的运行也会反过来影响新大众文艺能否真正进入涌现的状态。未来新大众文艺的生产须在创意、算法和系统三者的相互制约、深度融合中,立足技术基础上的人文主义,在开放包容、多元共生中寻求价值共识,在“全球-地方”语境中参与文明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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