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凯:把握我国宗教中国化的三重维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7 次 更新时间:2025-12-01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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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凯  

 

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的总纲,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核心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重要体现,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必由之路,具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实践范式意义。

“古今之变”——视域中的宗教中国化

宗教中国化是我国宗教发展的根本方向,不仅是对历史上外来宗教本土化正反两方面经验的总结,还是宗教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实国情的必然要求,这是宗教自身发展的历史必然性。

观念整合、制度适应、生活融合是宗教中国化的三大途径。如佛教从印度传入中国的两千多年间,以僧众为首的四众弟子要克服中印文化带来的观念冲突、制度矛盾、生活无法展开的困境,是佛教中国化的真正内在需求。佛教传入中华大地,僧众的修持实践和传播实践则需要历经不同的地域“空间”、不同的朝代“时间”、不同的人群“关系”,根据“空间”“时间”“关系”的实际情况和信仰需求,在坚持佛教出世解脱主义根本立场的基础上,摒弃了不符合中华文化的一些观念与制度,并提出新的“实践模式”,即佛教中国化的实践历程,最终形成汉传佛教、藏传佛教、南传佛教三大语系佛教,在中华大地上落地生根。

外来宗教不仅需要克服“外来性”,同时在中华大地的所有宗教更要适应“时代性”,所以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是必然要求。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不断增进“五个认同”,自觉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这是推进宗教中国化的重要导向。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中华民族的共同理想和精神追求,是凝聚社会共识、维系国家稳定、促进各宗教健康传承的思想根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我国各宗教,根本目的在于不断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团结引领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是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文化认同、促进我国宗教健康传承的必然要求。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刻汲取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养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根本内核,承载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无论是本土原生还是外来传入,我国各宗教的健康传承都要扎根中华文化沃土,适应中国社会发展,认同所处时代的核心价值观。各宗教界和信教群众要自觉开展 “四史”教育,强化 “国家观、历史观、宗教观” 引导,积极实践“五个认同”。在新时代,我国各宗教只有在价值追求、经典阐释、思想建设、制度构建、行为规范等各方面自觉践行和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不断增进对中华文化的认同,不断提升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水平,实现自身的健康传承。

“内外互动”——推进宗教中国化的重要方法

历史和实践证明,只有不断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才能促进宗教和顺、民族和睦、社会和谐、国家长治久安。制度和礼仪是宗教的外化形态,它承载着宗教与国家、社会、文化之间的互动,是宗教信仰观念转化为社会生活实践的具体形式。这种“内外互动”,是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依法治理与自我变革等关系的导向,是推进宗教中国化实践路径的重要方法。

从宗教系统内部来说,宗教界是推进和实践宗教中国化的主体,宗教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因此,要激发宗教界主动作为、自我变革,体现中国特色、适应时代要求。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支持我国各宗教在保持基本信仰、核心教义的同时,不断完善教义教规,自觉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信仰与实践,对教义教规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建设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思想体系,夯实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思想根基,促进我国各宗教在教义教规、管理制度、礼仪习俗、行为规范等方面进一步形成中国特色,成为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水平。

要坚持“国法大于教规”的基本立场。好公民是好宗教徒、修行人的基础与前提,宗教制度的持守依法律法规而行。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自觉清除教规制度中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内容,用国法引领和规范教规,为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提供制度保障。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深入认识、理解神圣与世俗的界限:信仰神圣性与组织运作的世俗性、宗教经济的神圣性与商业运作的世俗性、持戒修道的神圣性与日常生活的世俗性,自觉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当前,我国社会的文化结构、价值取向与法治秩序正在深刻演进。宗教制度和礼仪若停留在传统模式,容易在三个方面产生脱节:一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相符,部分礼仪仍存在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环节;二是与现代法治体系衔接不足,涉及安全、环保、公共秩序等问题时容易引发争议;三是与全球化交流的语境不适应,缺乏跨文化表达力与公共传播力。这些问题不仅会削弱礼仪自身的神圣感和凝聚力,也会影响宗教中国化的整体推进。因此,必须把宗教礼仪放在中国化与时代化的大框架中统筹考量,其基本取向在于:在坚守信仰精神内核的同时,通过制度化规范、社会化转化与国际化表达,使礼仪既能扎根中华文化传统,又能契合现代社会秩序,并在全球文明交流中展现积极价值。

“系统发力”——推进宗教中国化形成合力

中国特色宗教事务治理体系所要构建的是,“党委领导、政府管理、社会协同、宗教自律”的新格局,“政策指导、依法治理、部门协调、文化引领”的新模式,不断提升宗教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党的领导与法治化是宗教工作的根本保障。

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归根结底是要团结和引领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共同致力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信教群众和广大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都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可以最大程度地凝聚包括信教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引导他们将宗教信仰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不懈动力,激励他们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我们必须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同宗教界结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引导我国宗教界发扬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和谐包容的优良传统,促进我国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断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作者圣凯系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道德与宗教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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