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 周楚粤:试论中国的团结型政治:人民政协的视角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4585 次 更新时间:2025-12-04 19:40

进入专题: 团结型政治   人民政协  

杨光斌 (进入专栏)   周楚粤  

 

摘要:“中国之治”是当今时代中国社会科学最重要的研究议程之一,其研究将直接贡献于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任何国家和时代的自主知识体系都建立在对本国历史经验深度发掘的基础之上。从人民政协的实践出发,可以发现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构成了“团结型政治”的政治形态,解决了团结谁、谁来领导和组织、如何团结三个关键命题。团结型政治是“中国之治”的制度性根源,其独特的制度潜能包括但不限于在当下维系了大一统的历史延续,促进了政策目标的确定性和长远性,汇聚政治势能,形成了团结的民主与民主的团结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政治团结学”无疑是一个自主性概念,中国政治学的发展应进一步开拓政治团结学的理论空间,探索中国政治团结的历史经验与制度实践。

 

“中国之治”值得世界社会科学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研究,而且这种研究可以直接贡献于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回顾学术史,无论是二战前的欧陆政治学,还是二战后美国政治学对“美国政治发展”研究而形成的理论体系,任何国家和时代的自主知识体系都是建立在对本国历史经验深度发掘的基础之上。120多年来,中国政治学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用既定的概念和理论诠释中国,而不是以中国经验发展政治学理论。事实上,深入观察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和重要政治制度的运转机理,其中蕴含的政治学理论与中国之治的治理绩效有直接关联,都值得逐个研究或者一体化研究。比如,作为基本政治制度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作为其重要实现形式的人民政协,其结构和运行机理就体现了中国团结型政治形态的方方面面,为中国之治奠定了制度基础。以人民政协的实践为切入点,也可以将这一制度的运作机理具体化,从而为学术研究提供可操作的案例。

现代化进程中往往充满了风险和不确定性,维持共同体内部的协调稳定对各国来说都是巨大的挑战。众多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因制度无法整合新兴动员的民众力量而遭遇了亨廷顿所言的政治衰败和相应的社会动乱与经济停滞。近年来,众多发展中国家乃至欧美发达国家更是因无法弥合种族、宗教、贫富分化等社会撕裂现象而深陷严重的民主治理困境。这些都显示出团结的重要意义,如林尚立所言,未能将民主对团结的需求纳入民主化的重要战略是民主遭受挫折的主要原因。与之相对,中国在共产党的带领下客观上实现了中国之治,在政治大局稳定的前提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作为改革开放时期中国政治发展最鲜明的特点,这一成就与中国的团结型政治密切相关。

团结型政治是指各个权力主体(种族、民族、阶级、集团等)的协调共存以及由此构成的国家的协调稳定。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重要的实践经验,团结型政治在革命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团结可以促进合作奋斗,减少分歧促进稳定,“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切实防止出现相互掣肘、内耗严重的现象”。

政治制度是构成团结型政治形态的关键,也是将解决问题和维护共同体的愿望及意志转化为现实的桥梁。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同时又反作用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基础,乃至于起到决定性作用”。中国最核心的政治制度模式,即党和国家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核心的逻辑就是团结。正是在民主集中制这一团结性的根本组织原则统摄下,中国各项根本和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都呈现出追求协调共存而非对抗制衡的团结型政治逻辑。本文主要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在人民政协的实践为基础,在比较国家治理的视角下,发掘团结型政治的制度结构和机理,探索其制度潜能,努力将政治实践经验理论化,为建构中国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添砖加瓦。

一、“团结型政治”研究简述

当今的世界政治格局表明,各国政治团结性和凝聚力的有无以及程度高低,决定了其政治发展和国家治理的状况。过去半个世纪,选举竞争和分权制衡的西式民主政治制度的合法性是政治学界热衷探讨的议题。与之相应,发达国家及其所掌控的国际发展政策机构为后发国家提供了一系列与之适应的“好制度”和“好政策”方案,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推行西式民主。秉持“民主和平论”观点的学者认为,以竞争性选举为主要模式的西式民主相对于其他制度形态,最能促进政体内部稳定和发展。其具体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更充分的信息流通促进和平。公开选举的政治竞选规则减少了信息不对称,通过提供不同政治势力支持力量分布的真实信息,威慑实力较弱的对手或促使弱势在任者寻求权力分享方案避免内部冲突。其二,替代机制。在选举民主政体下,反对派可以通过竞争选票这一合法的替代机制来争取权力,避免了直接使用暴力。其三,在群众动员层面,民主制度下的政府被普遍认为是合法当选的,反对派使用暴力会缺乏群众支持,从而更难动员有效反抗。其四,自我选择机制。在压制竞争的体制下,反对派常常被迫转入地下,地下反对力量更容易吸引激进、冒险主义者,这些人更倾向于使用暴力手段,而民主制度中的反对派由于可以合法参与政治而更加多元、温和。

然而,西式民主制度的广泛移植并没有促进政治稳定,反而通过选举动员强化认同政治,激化了种族、宗教、贫富分化等矛盾,引发社会撕裂,形成分裂型政治形态。在发展中国家,对非洲西式民主制度引入后族群冲突频发的研究已汗牛充栋。迈克尔·曼曾指出,“人民”往往容易被狭窄地定义,在民族主义占主导、多族群对立严重、国家合法性不稳定的环境中,选举民主制度可能导致多数暴政,甚至极端的族群暴力。从共产主义向西式民主转型的中东欧国家,随着社会经济不平等的加深,左翼政党在选举中优势更大,由此右翼政党为了胜选,引导选民注意力从经济利益转向宗教、种族等价值观问题,以此获得竞选优势。这一基于价值的动员策略不仅无法改善固有的社会不平等,反而强化了认同政治的泛滥和社会撕裂。在发达国家内部,选举民主也造成了严重的政治极化,形成了分裂型政治形态。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南方种族隔离体制彻底被打破后才真正建立选举民主体制,开始面对多族群异质性社会的挑战。民主化之后近几十年不断发展的政党极化展现了其民主体制的脆弱和衰败。欧洲右翼政党同样不断诉诸“我们”和“他们”的竞选策略,导致了政治极化。

虽然西方世界并不使用“政治团结”这一概念,更多强调民主巩固和国家构建,但在西式民主走向政治分裂的背景下,如何促进政治团结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议题。利普哈特提出“共识民主”,林茨和斯泰潘强调“国家性”,威默提出将建立跨族群的包容性政治联盟作为国家建构的关键步骤,这都是西方学者在其知识体系内部的尝试性探索,但尚未触及政治团结这一概念。如林尚立所言,团结与民主之间的内在统一越深刻全面,国家建设和发展就越成熟,与之相反,缺乏团结的民主则会造成政治极化、分裂和政治衰败。而创造团结和民主的统一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现代化道路最核心的成功经验,并以制度化形式确立下来,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与采取分权制衡和竞争性选举手段的民主政体相比,西方学界常常以集中制和威权主义来概括中国的政治体制。这一二元的政体分类以最高统治权的分权/集权这一单一标准来定义民主/非民主,抹杀了中国的政治体制在促进集体认同和动员、融合的国家社会关系、稳定的政治环境方面的成功经验,无法解释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创造团结和民主统一的独特发展经验。

在国内学界的讨论中,中国学者则主动围绕团结这一核心概念来阐述中国独特的现代化模式。部分研究从党史的角度探讨团结型政治的起源。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为了抗日救国的政治目标,逐步凝聚统一战线,停止不利于团结抗日的斗争,由此团结成为中国共产党革命实践中不断清晰化的重要命题和策略。关于当代中国团结型政治的研究也较为丰富,张劲从宪法文本出发,强调中国政治体制不同于西方自由宪法以保障人权、控制公权为旨归,而是以团结一致实现集体目标为基本价值宗旨。林尚立指出,团结是国家建构的首要逻辑前提和民主的根基,否则一盘散沙的人民难以孕育出民主。汪仕凯也认为,人民内部的团结是实行民主的基础,民主也必须巩固和发展人民内部的团结,民主是促进团结的重要机制。简言之,相比西方党派政治竞争倾向于在保持政治活力的同时扩大政治分歧,中国共产党将党和国家的政治团结作为最高准则来安排民主政治——这些都深刻地反映在其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之中。还有研究则对中国政治不同领域的团结进行了具体阐述,主要讨论民族团结、党内团结、政党团结、党群团结。在民族团结层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部分研究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促成了超越民族认同的跨民族团结。在党内团结层面,有研究提出以团结统一为底线发扬党内民主,施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党内团结。在政党团结层面,新型政党制度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实践机制来化解分歧、凝聚人心,促成了政治局面安定团结。区别于国民党、苏联“一党制”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两党制”“多党制”等旧式政党制度,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下的党际关系“平等但不对等、参政但不分权、监督但不制衡、合作但不同一”。在党群团结层面,众多研究聚焦于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社会团结功能。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团结政治的战略性、枢纽性机制,团结朋友,争取中间力量,孤立敌人,通过政治领导、价值引领、体系整合、过程吸纳和政策包容机制构建团结政治。而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人民政协,吸纳整合原子化个体和新的社会阶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并通过各种学习培训进行价值整合、利益协调协商来促进社会团结。

综上所述,目前对团结型政治的研究多集中于政治团结的重要性阐释、政治团结层面的中西差异、中国政治团结的历史来源以及特定维度的制度论述。具体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研究,虽然有不少研究论述这一制度如何处理党际关系并有利于团结,但是对于该制度在人民政协具体的运作为何能够形成团结型政治,以及其所体现的国家治理能力优势,缺乏深入全面的分析。本文以该制度在人民政协的运作为主要线索,整体性地呈现该制度蕴含的团结型政治的结构和机理及制度潜能。

二、团结型政治的结构与机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塑造政治团结的关键制度。政治团结这一命题面临三个核心问题:团结谁,谁来领导和组织,如何团结。本文采用“团结”这一中国共产党历史脉络中重要的政治概念来反映中国政治体制在处理社会多元性和政治参与时的路径——通过将政府及社会主体纳入围绕集体核心目标的组织行为中,实现最大程度的共识和集体行动。这一路径的实现方式,是由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方式构成的实践体系,并集中体现在人民政协的具体运作之中。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在人类政治制度发展史上具有独特政治价值”。这是“两个结合”的新表述,回答了作为实现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以及组织形式的人民政协为什么具有独特的政治价值这一问题。大历史中的比较国家治理视角,更加彰显其独特的政治价值——团结型政治的制度潜能和治理能力优势。

1939年,毛泽东同志在总结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经验时指出:“统一战线问题,武装斗争问题,党的建设问题,是我们党在中国革命中的三个基本问题。正确地理解了这三个问题及其相互关系,就等于正确地领导了全部中国革命。”在革命过程中形成的统一战线、党的建设和武装斗争的政治逻辑,在新中国成立并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主要矛盾变为人民内部的非对抗性矛盾之后,就转化为统一战线、党的领导和民主协商的政治逻辑。在这三者的具体关系上,统一战线将各方力量最大程度地整合到共同的组织框架中,回答了“团结谁”这一命题,强调人;新型政党制度确立了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核心的组织制度框架,回答了“谁来领导和组织”这一命题,强调制度;协商民主则是组织内部具体协调成员关系达成共识的决策方式,回答了“如何团结”这一命题,强调过程。团结的政治基础是统一战线,制度基础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内在机制是民主。人民团结以党的领导和统一战线为基础,人民民主以人民团结为基础并促进团结。三者相结合实现了在大型共同体内部维持有秩序且凝聚的团结型政治的基本方法。下文将具体通过“政治主体”“政治制度”“政治过程”来阐释三者如何共同促进国家内部各权力主体之间的协调共存,从而实现团结。

(一)政治主体:统一战线

“团结谁”是共同体建设的首要问题。根据戴蒙德和费尔南德斯等人的研究,由于山脉分布和土壤肥力的地理差异,中国相对于欧洲更容易形成全面的政治统一,而非分散的多国家网络。由此形成了不同的政治路径和政治观念——社会史路径下的竞争性资源分配和政治史路径下的大一统民心政治。自从秦汉建立天子官僚制,中国便形成了社会整合与政治统一的共同体,即使在分裂时期,大一统的政治逻辑依然成为政治家和精英们的自觉追求。

进入近代,马克思主义政党从一开始就是追求“统一战线”的政党。在实践中,马克思领导的第一国际、恩格斯领导的第二国际和列宁领导的第三国际,都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国际团结的典范。作为第三国际支部的中国共产党,自然秉承了共产党与生俱来的“统一战线”传统,并在中国革命实践中将其发展为取得胜利的法宝。中国共产党在国民革命时期组建国共统一战线、土地革命时期组建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战时期组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解放战争时期组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为解决当时的主要矛盾形成政治联盟进行革命与建设。

事实上,新中国的“立国时刻”就是统一战线的结晶,各大民主党派“北上”,与共产党一道协商制定了具有宪法属性的《共同纲领》。新中国成立后虽然经历过迷失,但是改革开放后又重新提出爱国统一战线。《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坚持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之一。这一路径的精神实质离不开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形成最大联盟实现战略目标,与人和人之间多元竞争形成制衡的底层政治理念呈现的形式截然不同。改革开放以来,爱国统一战线不断吸纳尽可能多的个体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集体为此共同奋斗。

统一战线落实在制度安排上的典型设置就是政协制度。人民政协采取独特的界别设置作为组织形式,而非按照区域构成,容纳各政党、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和其他各有关方面人士参与,以最大程度团结不同社会经济利益和政治群体。如今的爱国统一战线包括了经济界、对外友好界等职业性界别,共青团、全国工商联等团体类和民盟、民建等党派界别以及三个综合界别,共34个界别。这一界别设置将不同政党力量和社会新阶层有效组织起来,促进它们进行制度化、合法化的政治参与,成为统一战线的一员而非分散的利益代表,通过沟通促进党派阶层间的协调,形成统一团结的局面。由此,政协制度成为凝聚最广泛爱国统一战线、形成有序政治参与的关键制度设计。

从历史的比较视野来看统一战线的必然性和优越性,可以发现,中国是以“合”,即大一统身份进入历史的,秦汉时期确立了大一统国家传统,并一直延续至今形成统一战线的思想与实践,促进了不同政治主体的凝聚,合力推动国家发展。相对而言,西方是以“分”,即“多统”身份进入历史的,古希腊有百余个城邦国家,经过两千多年的战乱最终形成以民族为单元的所谓的“民族国家”,由此形成了稳固的多元分散、斗争制衡的思想传统。西方多元主义的传统继续发酵,演变为身份政治、认同政治和分裂政治,形成了“否决型政体”。中国的“合”形成的向心力与西方的“分”形成的离心力,优劣一目了然。

(二)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

解决了“团结谁”的统一战线问题之后,“领导权的问题,是统一战线中最集中的一个问题”。联合和团结的基本前提是自身的稳固存在,新型政党制度创造性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在权力结构层面,新型政党制度通过建立执政党的领导地位和基于权力分享与吸纳的包容性党际关系,为国家治理的稳定奠定了制度基础。具体来说,党的领导具有决定性作用,确保了执政党在政治原则、政治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上的领导,各参政党在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由此形成价值认同领域的高度统一,维护了基本的统治权,这是维护秩序和进行国家治理的根基所在。在统治权之外,强有力的执政党以一种制度化的公共利益取代了碎片化的社会力量博弈,成为维系各种社会力量的纽带,为超越财产阶级的政党认同奠定基础,成为一种公共政治力量,代表公共利益。

不同于西方旧型政党制度中表现出的对抗和竞争的政党关系,人民政协则呈现出新型政党制度基于共同政治目标建立的合作关系,同时提供持续的监督、咨政建议和支持而非掣肘。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广泛分布在经济、教育、文化、科技等领域,以参政党的角色身份并利用自身领域优势参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与实施,为经济社会的增量发展注入活力,成为政治决策和政策执行以及社会治理过程中的重要一环。“只要我们把政治底线这个圆心固守住,包容的多样性半径越长,画出的同心圆就越大。”

政党协商制度是参政党和执政党合力治国的主要制度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将政党协商列为七种类型协商之首,协商形式包括协商座谈会、情况通报会、高层协商会、约谈和书面协商等形式。人民政协中参政党和无党派人士占据大多数席位,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非中共委员占60.8%。中国共产党在各项重大政策制定前和过程中都会与各民主党派进行政党协商,召开专题协商座谈会、人事协商座谈会、调研协商座谈会等。中共中央总书记每年固定召开协商座谈会,分别就经济社会发展建议、半年度经济工作、中央全会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文件等内容与民主党派中央和无党派人士代表协商。根据周淑真2015年的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或中央委托相关部门召开的座谈会、协商会和情况通报会每年平均24次,其中中共主要领导同志出席或主持的会议占4—5次。全面深化改革、法治中国建设、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京津冀协同发展、“十三五”规划等重大决策的制定出台,都多次听取并吸收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建议。新型政党制度确保了在统治权稳定的前提下和谐的党际关系和秩序。

以比较的视野来看中西政党性质和功能的差异,可以发现,在“分”文化的西方国家,政党就如其英文表述party,只是部分人的代表者;在“合”文化的中国,中国共产党是国家和整个中华民族的代表。这一特质源自共产党的理论起点和使命定位。所谓新型政党制度,即以具有先进性和力量性的公共力量作为执政党的政党制度,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而非旧政党的立党为私,执政为己,党际之间是有领导的合作关系而非无底线的竞争。

在人类现代化历史上,现代化的第一个模式是以英国—美国的商业集团为主体推动的国家现代化,这段历史在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被建构为社会中心主义或个人中心主义;第二个模式是以德国为代表的行政官僚制所推动的国家现代化,这段历史被建构成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的国家中心主义。然而,社会中心主义和国家中心主义都不能解释中国的现代化,因为中国式现代化是具有先进性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推动的,在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应该有一种“政党中心主义”。共产党的领导意味着在人类历史上,作为公权力的国家权力第一次掌握在公共政治力量手中。历史悠久的帝制无疑是一种权力家产制,而代议制下的“议会主权”意味着权力掌握在有产阶级的手中,而共产党领导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由公共政治力量掌控公共权力,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一次质变和深刻革命。

与几千年来长期存在、范围广泛的公权力私有化传统相比,公权力由公共政治力量掌握的历史相对短暂,这一变革不可避免地冲击着既有格局,也势必会被围剿、围堵。但是,政党主导的中国式现代化正在改变旧的世界秩序,新型政党制度也必然冲击世界政治制度史,成为中国贡献给世界的构筑团结型政治的重要技艺和经验。

(三)政治过程:协商民主

人们习惯性地认为,选举是民主的主要形式甚至是唯一的形式。对此,延安时期的共产党人曾批评这种狭隘的认识,任弼时提出“行动的民主”,即鼓励群众行动起来解决各种问题。不仅如此,延安时期的共产党人还把自己的政府称为“商量政府”,“有事好商量”。在革命即将取得胜利之际,共产党人成立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一直是中国共产党践行民主的主要形式。这种民主形式有其深厚的历史传统,协商一直是中国传统政治的应有之义,著名的“盐铁论”、宋朝的君臣共治,都是协商政治的典范,廷议、学校和宗族祠堂是协商政治的主要形式或场所。“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不仅是一种做人的态度,还是一种协商文化。以“协商”为主题的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在世界政治制度史上可谓一种政治创举。

在政治过程中,协商民主成为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方式。协商民主强调通过对话、讨论和审议达成共识,在中国,其具体制度形式包括党内协商、党派间协商、社会讨论,政策制定中以座谈会、界别联组会议等形式为内容的政治协商等,人民政协则是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协商民主首要的价值理念是科学民主决策和共识凝聚,即决策和团结,而非自由表达权的彰显。人民内部的团结是实行民主的基础,民主也必须巩固和发展人民内部的团结。协商民主能够促进团结,主要体现为以下两点。

首先,协商民主兼顾了秩序的可承受能力。目前的主流民主理论强调社会运动、公民社会组织、地方参与型政府、直接参与等不同举措,都是在扩大参与,忽视了秩序的可承受性。而政党领导下的协商机制使得政党可以作为公共理性代理人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一方面使得协商过程避免了大量的情绪宣泄、政治对立与局部利益之争,有的放矢地吸纳各领域意见;另一方面,协商能够在领导核心的主持下以特定政策目标为核心进行沟通,弱化了政策过程的政治性。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选举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在中国,发展协商制度而非扩大选举是自觉的民主化战略选择,促使适度放开参与的同时保证秩序。

其次,协商民主促进沟通并建立共识,有效避免社会撕裂。费什金认为,随着大众直接参与和公民投票的普及,目前的民主更关注参与和政治平等,忽略了审慎协商的共识形成过程。在选举民主的决策机制中,由于执政者被视为特定利益集团和选民团体的代表,为了获得稳固的支持很难偏离社会群体的原有立场,既存的偏好往往被固化,利益团体之间缺乏沟通和彼此影响的过程。普沃斯基将选举民主的结果视为被规范的冲突,而非共识。公共利益被视为私人利益的总和,破坏了审议、对话和交流对个人偏好进行塑造的可能性。仅靠既有个体偏好的汇聚与加总,无法得出最优选项,且造成不同偏好之间的对抗,导致社会分裂和政治极化。协商民主则可以减少参与群体间的信息不对称,避免不同群体处于彼此的信息茧房,从而促进沟通与共识建立,并增强集体决策的合法性。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部分研究者质疑中国集权体制下的协商民主是一种伪民主,提出协商程序设计只是为了给官方议程创造更多支持,展示政策的合法性,而非鼓励民主参与。然而,因结构性权力的不对等造成的民主机制脆弱性也平等地威胁着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选举民主同样面临着因结构性权力不对等造成的无效投票的情形,但这不代表要“把洗澡水和婴儿一起倒掉”。协商民主的实践依然在完善之中,这一制度在处理后发国家迅速扩大的社会参与和促进科学化决策方面的优势是需要被承认的。

如今,协商民主已经发展到各个层级和方面,贯穿从中央到社区乡村基层的治理过程,包含政党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大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多元渠道。从中央层面五年计划、十年规划的制定,到省级以下政府召开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再到基层治理中的“村民议事会”“民主恳谈会”,协商民主的制度实践已经贯穿中国的政策和治理过程。其中人民政协是政党间进行协商的一种制度安排,旨在通过协商达成共识、促进政治团结。因此,协商民主其实是“协商共识型民主”,共识政治对于对抗性政治的优越性不言而喻。

与之相对,西方民主的主要形式是竞争性选举,是多数决民主。竞争性选举这一党争民主的制度安排必然是对抗性乃至分裂型政治。其内在逻辑是:大选是政党之间的竞争,而政党的社会基础是阶级、民族或宗教,因此,竞争性选举就为阶级斗争、民族斗争和宗教斗争提供了合法的制度化平台,这些形式的政治斗争最终演变为分裂型政治。分裂型政治导致的后果就是国家的分崩离析,其常见的形态则是“否决型政体”,两种不同类型的制度安排参见图1。

图1 团结型政治/分裂型政治的结构与机理示意图

综上所述,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与协商民主共同构成了团结型政治,对国家治理能力产生了深远影响。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统一战线不断吸纳尽可能多的个体投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共同集体目标,进而转化为整体性质的政治主体。新型政党制度确保统一战线内部领导权的稳固和政治秩序的稳定。协商民主则通过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统一战线内部团结,三者共同构成了作为政治实体的人民。中国一直并将继续践行由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构成的团结型政治模式,以此作为中国共产党团结全国人民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策略。由此,本文将探讨这一宏观实践框架在客观上实现中国国家治理的关键功能和治理优势,阐释团结型政治的制度潜能。

三、团结型政治的制度潜能

团结型政治是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形态。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所呈现的政治团结性只是其中一个缩影,基本政治制度是根本组织原则和根本政治制度的延伸。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原则、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共同构成了制度性的团结型政治,这种政治形态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值得深入探讨。

将“中国之治”的国家治理奇迹归因于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市场化和发展民营经济等,无疑有其合理性。然而,这些经济因素却无法解释:为何许多比中国更开放、市场化程度更高的发展中国家,反而陷入治理困境?其中的关键还是“政治制度的决定性作用”。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构成的团结型政治,正是“中国之治”的制度性根源。能保证统一和团结的政治制度,其政治优势显然是分裂型政治所无法比拟的。中国团结型政治形态维系了大一统的历史延续,确保了政策目标的确定性和长远性,汇聚政治势能促进政策落地,实现了团结与民主的交融,为“中国之治”稳定了政治局势,并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我们之所以把这些优势性的制度功能称为“制度潜能”,是因为团结型政治的这些优势的发扬最终得益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成熟的政党,两者之间是倾向论因果,而非决定论因果。

(一)大一统的历史延续

团结型政治的首要功能是维系“大一统”这一中国根本性的政治命题。凡是拥有自己历史和文明的国家,都需要回答自己的“国家性问题”,缺乏对根本性命题的思考和回应,一个国家就可能犯战略性和颠覆性错误。对于中国而言,缺乏断裂山脉和海洋阻挡的平原地形,长期历史造成的同质化文明基因,都使得大一统成为多民族共同体长久以来的生存和生活方式。由此,大一统是中国人始终不变的目标。即使在短暂的分裂和低水平的割据平衡后,治理体制取得突破性变革的权力中心往往能够打破分裂割据的低水平均衡,重建大一统。“罗马帝国亡了,以后就再没有罗马了。唐室覆亡后,依然有明有宋有现代,还是如唐代般,一样是中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长期的大一统传统,形成了多元一体、团结集中的统一性……中华文明的统一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各民族文化融为一体、即使遭遇重大挫折也牢固凝聚,决定了国土不可分、国家不可乱、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共同信念”。由此,无论从客观地理条件还是从强大的历史延续性造就的集体价值理念来看,政治大一统的延续是中国现代国家需要回答的首要“国家性问题”。

大一统,即广阔地理空间中政治共同体内部的统一整合。疆域辽阔人口众多谓之大,政令制度标准统一即为一,协调兼容种种利益分歧是为统。古代王朝国家时期,在郡县制、科举制等制度的支撑下,由士人阶层作为黏合剂,形成的向心凝聚的一体化结构,促进了多元民族一体化的超大规模共同体。然而在遭遇西方民族国家并且被强制纳入现代世界体系后,必须寻找新的组织方式。不同于以士人作为黏合剂,现代国家必须同民众形成直接的互动,建立直接的联系,直接面对民众的诉求和挑战,直接负责民众的安全和福利。由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共同构成的团结型政治,塑造了当代维系大一统的制度形态。广大群众汇聚为人民的统一战线,通过政党领导下的统一秩序、共识凝聚和协商民主的利益协调,实现了不同政治主体间的持续互动和协调共生,从而保障了政治大一统的延续。

大一统延续的重要性在世界政治的视野下尤显突出。如前所述,国家稳定和发展以国家内部凝聚为前提,在第三世界持续面临“强社会—弱国家”的国家构建挑战,西方发达国家近年在政党极化争斗、阶级分化、身份政治等离心趋势加速的情况下,团结型政治带来的一统格局彰显了明确的治理优越性。对于中国来说,建立团结型政治、维护大一统的延续是在世界政治体系中确保实现秩序与繁荣的前提和必然要求。

(二)政策目标的长远性及确定性

团结型政治塑造了共同体长远性和确定性的政策目标。“中国之治”的核心特质之一就是通过制度化的集体决策和长期政策连续性实现治理目标。中国共产党作为领导核心,其长期执政确保了政策方向的稳定性和长期规划的可行性,避免了政党轮替扭转政策进程,以长期核心利益为决策根据,注重把握自己所处的历史方位,从历史纵深的视角来看当下决策所承担的历史使命。

一以贯之的改革开放政策即是最佳例证。与西方多党轮替导致的政策反复和方向偏移不同,中国共产党确保了代际接力的改革开放政策延续。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结束“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历史阶段,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战略转移到经济建设中,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40多年来,党始终坚持这次全会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从党的十二大到党的二十大,邓小平南方讲话,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在此过程中,中国的发展理念在继承前人基本目标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而改革开放的基本政策长期不变,延续至今。这一制度框架确保了国家战略目标40余年一以贯之,推动了经济高速增长和社会稳定。40余年的政策延续性和稳定的政治目标在发展中国家乃至发达国家中都是罕见的。众多发展中国家深陷民粹裹挟下的政策逆转、政党恶斗导致的战略迷失、领导人更迭导致的范式颠覆,比如经历军事政变的泰国、民主化后族群竞逐的尼日利亚、使用高福利民粹承诺吸引选民引起阶级对立的阿根廷,这些后发国家既缺乏稳定的领导集团,又缺乏一以贯之的政策延续性。

从具体实践来看,中国一直坚持采取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党为领导核心,进行广泛协商,形成科学民主的发展规划,为国家治理提供行动指南。在长期规划方面,党的十三大就前瞻性地提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三步走”战略设想。江泽民时期进一步提出“两个一百年”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大报告正式提出21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细化“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提出新“两步走”战略,并提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历代领导人集体在前人规划基础上不断调整具体内涵、分阶段突破,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分阶段推进战略目标的治理智慧。

选举民主体制中的政党轮替和不确定的任期限制使得政党专注于选举竞争与动员群众投票,缺乏足够激励进行中长期的规划。与之相反,中国共产党的长期执政避免了竞争性选举政党短期执政造成的短视问题,以长期的治理绩效而非几年一次的选举设置来考验中国共产党,因此,官员具有制定中长期计划的意愿与能力,可以集中精力思考国家长期发展的核心问题及相应的解决方案。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恩格尔(Robert Engle)所言,“在中国为下一代制定五年规划时,美国人却只在规划下一次选举”。稳定的长期规划通过创造发展绩效来消解内部冲突,增强基于绩效的政治信任和合法性认同,进而凝聚超大规模国家的团结向心力,形成国家治理的正向循环。

(三)汇聚政治势能

团结型政治广泛汇聚政治势能,推动政策落实。大规模国家在政策执行方面存在普遍性的横向部门分割、纵向层级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和共谋等问题,造成公共政策执行碎片化、政策空转、政策失灵等问题。在团结型政治下,中国共产党通过在国家、社会各个领域发挥政治势能,在施行政策时打破部门和层级壁垒,推动了公共政策的有效执行,进而实现了良治的目标,统一战线的存在和协商民主的政治过程也促进了各方主体的积极响应和协调。

政治势能概念最初由贺东航和孔繁斌提出,将中国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所特有的政党高位推动经验学理化,视为中国在应对社会发展和风险危机事件中所采取的对公共政策强力推动的政治行为。在团结型政治下,党中央通过建立党的工作领导小组、党政联合发文、党管宣传等有效的政策工具汇聚政治势能,塑造地方执行者的注意力分配和议程设置。一方面,在党政体制内部突破制度惰性和部门割裂,另一方面在社会层面加强动员,以集体目标为轴心实现统一意志、激发组织活力、扩大政策宣传、整合社会资源。

新型举国体制是团结型政治汇聚政治势能的重要体现。新型举国体制是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战略关键性的领域,由政府主导,以国家利益为最高目标,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给予政策倾斜、资源倾斜和精神支持,动员和运用全国财力、物力、人力达成国家既定目标的运行机制和制度安排,即“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团结型政治为新型举国体制奠定了政治基础,使得国家能够在一定时间、空间范围内抓住社会系统主要矛盾,最大可能动员政府、企业和社会力量等各层次、各类利益主体参与同一治理链条,团结推进集体目标。

团结型政治下的政策执行模式以党中央的目标设定为轴心,团结不同利益主体,抓住核心矛盾,协调推进集体目标,避免了传统治理理论强调“政府治理”“公民社会治理”的二元争论,实现更紧密的政府社会关系和相应的治理效能。反观西式民主国家,地方自主权过大,加之三权分立机制使得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各自独立,政策执行由于缺乏政党权威或类似的统合性势力而频繁中断或者改变,不能形成有效的整合力量。汇聚政治势能推动有效的政策执行,是中国团结型政治赋予政策执行的内在特征。

(四)团结的民主与民主的团结

人民政协体现的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正是人民政协的两大原则,即“团结与民主”的深刻写照。统一战线和新型政党制度以团结为基础,也巩固了政治团结;有了政治团结才可能有协商民主,协商民主也巩固了政治团结。团结型政治塑造了团结与民主辩证统一的中国民主模式。民主是一种实现公共选择的制度方式,是一种政权安排。当下的主流民主理论皆存在一个错误的前提性假设,即民主是个人和社会的权利,国家或政府只是被动地回应社会和民众的诉求,从而忽视了民主政体根本上就是国家与社会两种力量的关系问题。团结型政治保障团结前提下的民主,促进民主基础上的团结,兼顾国家自主性和社会权利的重要性,实现了共同体内部共识的凝聚和科学民主决策。

一方面要实现团结的民主,而非撕裂的民主。西式民主制度的核心定义是竞争性选举,通过个人意见加总的多数实现公共决策。然而,民主的有效前提是共同体的共识,而共识来自由国家认同、共享信念、平等社会结构构成的同质化条件。在经济、种族、宗教等异质性程度增加、价值观分化的环境下,以个人意见加总作为公共决策的实现手段,从政治稳定的角度来说,容易导致政治斗争、价值观分歧、意识形态对立或文化冲突,乃至社会分裂。在中国团结型政治模式下,中国共产党领导核心的存在确保凝聚和维护社会共识,加强政治团结,基于此,通过协商民主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以此为核心进行公共决策,而非以个人意见表达为核心要旨。比如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人选考察工作等重要事项中,注重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不搞海推海选,不简单以票取人,进一步提高民主质量,坚持团结的民主观和实践。在保障权威的基础上,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消弭分歧,避免一盘散沙,形成可治理的协商共识型民主。

另一方面,团结并非强制集权的团结,而是民主的团结。团结型政治以人民为中心,通过广泛的协商、对话与合作使社会各阶层、各群体在共同的目标和利益基础上表达意见并形成共识,达成和谐有序的民主政治局面。这种团结并非基于强制,而是尊重多元、鼓励参与,以协商为主要形式,追求共识型民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在现代化不断动员民众政治参与的当下,若缺乏民主支撑,民众的诉求无法得到有效表达和回应,极易引发抗争与动乱;若公共决策缺乏广泛的民意参与,政府在所有公共事务中承担过度集中的责任,任何风险挑战都会造成极大的治理压力。因而团结必然以民主为基础,这也是团结型政治强调协商民主的原因。团结型政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协商民主,在公共决策和公共生活的全过程贯彻民主,塑造了共同体的内部生机与活力。

综上所述,团结和民主之间存在重要的互促关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需要团结作为基础;而最广泛和深刻的团结,有赖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现。民主政治是两者平衡的治理艺术,最终是为了实现共同体内部的最大共识,促进民生和发展。中国的团结型政治始终不断尝试更好地协调民主和团结,即一致性和多样性之间的辩证关系,维护了国家的政治稳定。

四、结语:作为自主性概念的政治团结学

政治团结是共同体生活的核心命题与智慧所在,政治学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就是人类历史上关于政治团结的技艺。政治团结作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历程中重要的实践经验和叙事,是未来政治学理论发展的重要增长点。1987年邓小平在会见外宾时提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政治团结一直是考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评价政治制度的重要维度,在这一方面,学界的理论发展滞后于中国的政治实践。

本文指出了中国团结型政治的内在逻辑,是以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构成的宏观体系,在比较历史的视野中第一次系统回答了团结谁、谁来领导和组织、如何团结三个关键命题。团结型政治维系了大一统的延续,确保了政策目标的确定性和长远性,汇聚了政策执行的政治势能,构建了团结和民主互促的民主政治形态,为中国之治提供了独特的制度潜能。

政治团结是当下政治学者应认真对待的命题。西方主流政治学理论对于自身贫富分化、社会分裂和政党极化等问题的束手无策,凸显了其以分权制衡、选举民主为核心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及历史经验的局限性。中国作为人类文明史中历史延续性最长的超大规模国家,在国家整合和政治团结命题上拥有远超其他国家的丰富经验,应进一步挖掘其理论价值,从而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政治团结学”无疑是一种自主性概念。“政治团结学”不但要研究以政党团结为目的的人民政协所体现的统一战线、新型政党制度以及协商民主等基本政治理论,还要将这些原理运用于党政关系、军民关系、民族关系、种族关系、社会关系、地区关系和对外关系之中,从而建构一套不同于以竞争性和对抗性分配资源的政治学原理体系。这是值得期待的研究方向,因为政治团结学不仅有源远流长的历史文明基因,而且有成功的现实政治经验基础。

 

杨光斌,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周楚粤,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博士生

本文载于《社会科学》2025年第11期

(注释从略,转载引用等请参阅期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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