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世界体系理论有了新的转向,在空间上表现为“核心—依附—隔离”三元结构的建立,在时间上表现为“物质扩张—金融扩张—非物质/金融扩张”三阶段运动的形成。这一数字化转型造成诸多与技术进步相反的悖论,包括全球数字鸿沟加剧、“新封建主义”来临以及世界体系危机深化等。数字帝国主义则借此转型以“去暴力化”的柔性渗透完成了统治形态的升级,通过算法控制、超级垄断、重构世界市场等手段建立起全球数字依附体系。要超越这一体系,发展中国家需从物质基础、制度设计、意识形态和全球治理四个层面展开系统性变革,通过“数字命运共同体”建设,为构建多元共治的数字新秩序提供可行性方案。
关键词:世界体系 数字帝国主义 数字殖民 全球南方 数字命运共同体
习近平主席指出:“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转型,努力弥合‘数字鸿沟’,推动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在当今数字时代,世界体系理论正迎来新的转向,数字帝国主义作为一种新兴的全球支配形式,正在重塑国家间的权力关系和经济格局。当前学界对世界体系理论及数字帝国主义的研究已较为丰富,但将两者结合并深入探讨其相互关系与影响的研究仍显不足。本文拟从这一视角出发,致力于解答以下问题:其一,数字时代的世界体系理论呈现出哪些新变化与转向;其二,世界体系的数字化转型催生了哪些新悖论;其三,从世界体系理论视角来看,数字帝国主义及其全球性依附体系是如何构建的;其四,发展中国家又该如何突破数字帝国主义的依附体系,实现自主发展。同时,我们也将深入揭示数字帝国主义的运作机制,为发展中国家在技术创新、制度设计、意识形态和全球治理等方面提供系统性变革的思路与策略,以期强化各国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方面的国际合作,释放数字经济增长的新动能。
一、数字时代世界体系理论的转向
世界体系理论提出者伊曼纽尔·沃勒斯坦认为,世界经济体系是一个基于不平衡发展、不平等交换和剩余价值无偿占有的等级制体系,“资本主义世界经济是建立在世界范围内的劳动分工上,在这个经济体系的不同地区(我们称之为中心、半边缘和边缘地区)分别被指派承担不同的经济角色,发展出了不同的阶级结构,因而采用了不同的劳动力控制模式,并且从这一体制的运作中获利是不平等的”。中心地区的国家占据技术、资本和政治军事优势,主导高附加值产业(如工业制造、金融、科技),通过剥削边缘地区获取超额利润。边缘地区的国家被迫提供廉价原材料、劳动力和初级产品(如农产品、矿产),经济结构单一,依附于中心国家的需求。半边缘地区的国家(如新兴工业化国家)则介于中心与边缘之间,既有剥削边缘的能力,又可能被中心国家剥削。世界体系由此形成了以中心国家为“核心”、以半边缘和边缘国家充当“依附”角色的“核心—依附”二元结构。
数字时代的到来通过数字技术重构了全球价值链的地理分布,既带来了传统产业带的转移,也催生出了新的经济中心。经济层面上的国际分工变化对世界体系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提出了新要求,这既表现为对原有世界体系结构的强化:“当前世界数字体系结构体现为以美国数字霸权为核心的中心—边缘依附结构,该体系中的中心国家对边缘国家实施数字殖民和剥削”,又表现为一些新特征的出现,这些新特征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全球数字分工使世界体系“核心—依附”的二元结构逐渐演化为“核心—依附—隔离”的三元结构;第二,数字/金融复合体的出现使世界体系的运动周期呈现出从“物质扩张—金融扩张”到“物质扩张—金融扩张—非物质/金融扩张”的新变化。
1.全球数字分工与世界体系结构的转变
在沃勒斯坦看来,由中心、半边缘、边缘地区组成的世界经济体系呈现出典型的“核心—依附”特征,中心国家通过控制国际贸易规则、技术垄断和金融体系,以低价获取边缘国家的资源,再以高价向其出售制成品,形成结构性剥削。边缘国家被限制在低端产业链中,缺乏产业升级能力,导致严重的经济依赖。除此以外,中心国家还会通过超经济手段如军事干预、政权颠覆或颜色革命等对边缘和半边缘国家施加结构性调整政策,维持这些国家的依附地位。
与传统的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所塑造的全球分工格局不同,数字技术的演进正在深刻改变世界体系的结构,使其从“核心—依附”二元结构向“核心—依附—隔离”三元结构转型。全球数字分工不仅强化了旧有的世界体系格局,使其极化效应更为明显,还在体系中塑造出大大小小的“隔离层”,形成物理空间与数字空间的双重隔离。在国家安全泛化与地缘竞争的驱动下,全球数字生态面临着从“互联互通”转向“区块割据”的风险。
一方面,全球数据流动呈现出“核心吸附—边缘析出”的特征,由此造成了数据流动和数字发展的极化。在技术、资本与规则的共同作用下,全球数据资源呈现“向心式”流动的特征,以美国、欧盟为核心的两大数字极,通过跨国科技巨头(如谷歌、Meta等)的全球平台网络,持续吸附来自边缘地区的用户行为数据、生产链数据和公共治理数据。这种单向流动导致边缘国家的本土数据虽被规模化开采,却因缺乏算力基础设施与数据分析能力,无法将原始数据转化为驱动自身发展的生产要素。这种极化效应一方面使核心国家通过数据聚合强化了对边缘地区的社会控制力,另一方面又使边缘国家因数据析出而陷入“数字化贫困”的循环,边缘国家因为数据流失加剧了产业升级困境,而低附加值的经济结构又反过来限制了其数字能力的投资。这一数据流动的“核心—边缘”鸿沟,成为固化全球数字等级秩序的新枷锁。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标准竞争已演变为制度性隔离的工具,致使全球形成不同的数字制度圈。在国家安全泛化、经济脱钩压力与意识形态对抗的多重驱动下,“全球技术民族主义呈现出回潮态势”,技术标准之争逐渐演变为数字疆域的制度性割据,全球正加速分裂为不同的数字制度圈。早期的数字技术标准竞争以市场效率为主导,例如Wi-Fi与蓝牙的竞争由企业联盟推动。但2015年后,美国政府将5G设备供应商名单政治化,推动“清洁网络”计划排除有中资背景的企业,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将域内标准推广至全球,这一切标志着技术标准被国家安全与地缘利益深度绑定。技术标准从商业工具升级为“规则武器”,其制定权直接关联国家在数字空间的话语权分配。全球数字分工的世界体系也因此在“核心—依附”之外出现了“隔离层”的新变化。
2.数字/金融复合体与世界体系积累周期的转变
乔万尼·阿瑞吉在沃勒斯坦所创立的世界体系理论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资本主义体系的积累周期理论。世界体系积累周期理论建立在马克思的资本循环和资本积累理论之上。在阿瑞吉看来,资本流通的一般公式(G—W—G′)不仅意味着单个资本的运动逻辑,也意味着资本主义作为世界体系周期性出现的历史现象,这一周期性出现的历史现象并非偶然发生的意外事件,而是资本主义作为世界制度的内在逻辑使然。在阿瑞吉看来,作为世界体系的资本主义一开始都处于物质扩张阶段(G—W阶段),在此阶段,资本积累以工业制造、商品贸易、基础设施建设等实体经济活动为核心,依赖全球化的地理扩张和技术革新,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占领市场、剥削廉价劳动力实现利润增长。物质扩张阶段结束之后,是金融扩张阶段(W—G′阶段),在此阶段,资本逐渐从实体生产转向以证券、债券、衍生品为主要内容的金融投机,金融资本主导全球经济,形成“以钱生钱”的积累模式,表现为G—G′这一资本运动形式的活跃。在这一阶段,资本通过金融工具实现了超额收益,一方面解决了物质生产利润率下降后资本增殖的难题,另一方面也加剧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这两个阶段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世界体系的积累周期。
然而,21世纪以来,数字技术革命的出现使经济形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非物质劳动成为资本积累的主导性的形式”,而“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和不断成熟,非物质劳动取得了数字化的方式,即数字劳动”。资本积累突破了传统的物理边界,扩张到以非物质劳动为代表的网络世界和数字领域。尤其是数字/金融复合体“开始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越来越多地出现,并逐渐显示出相较于传统金融资本和数字资本而言更为强大的统治力量”。这种新型复合体是在数据成为核心生产要素的背景下,数字平台与金融资本通过算法、算力和数据等多重技术交织形成的具有自我强化能力的生态系统,是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更高级的结合形式”。
首先,数字/金融复合体构建了一个从数据采集到算法加工再到资本增殖的闭环系统。数字平台首先通过智能设备、平台接口和物联网持续捕获用户行为数据,进而通过算法加工提炼出用户的特征,并进一步将原始数据转化为可交易的金融资产,这些数据资产的金融化助长了虚拟资本的膨胀。其次,数字/金融复合体通过技术架构的革新,实现了比传统金融更隐蔽的权力渗透。传统金融的权力基础在于对货币发行和流通渠道的垄断,数字/金融复合体通过捕获用户行为数据拓展了权力空间。日常支付、社交互动、位置轨迹等行为被实时转化为数据流,平台企业更广泛地介入用户的生活中。“平台生态系统的扩张本身,也巩固了平台的金融业务并源源不断地吸引了新的数据和用户,进而巩固了平台—金融复合体的垄断地位。”最后,数字/金融复合体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对用户的多重价值榨取。用户不仅要为金融服务支付传统意义上的显性成本如手续费、利率等,其行为数据还作为受众商品在无形中为平台提供了未支付报酬的数字商品和生产资料。
随着数字/金融复合体的出现,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也在“物质扩张—金融扩张”两阶段的基础上,进一步表现出了“非物质/金融扩张”的特征。“平台经济催生的数字劳动,成为数据垄断资本主义价值创造的新源泉。”资本积累得以在新的增殖空间里延续,世界体系的积累周期也从“物质扩张—金融扩张”发展到了“物质扩张—金融扩张—非物质/金融扩张”,这一变化不仅意味着价值生产方式发生了转变,更意味着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积累运动有了新的纵深方向。一方面,“非物质/金融扩张”阶段的出现,延长了世界体系的积累周期,暂缓了资本主义因物质生产过剩和利润率下降而面临的崩溃压力。正如斯尔尼塞克指出的:“随着制造业盈利能力的长期下滑,面对生产领域的低迷状况,资本主义已经转向数据,并将它作为维持经济增长和活力的一种方式。”另一方面,这种“脱实向虚”的积累模式表面上延缓了传统的生产过剩危机,实际上是将矛盾转移到了金融与数字领域,资本主义世界体系虽然可以借此获得短暂的喘息,但其对非物质领域的过度金融化依赖,可能在未来引发新的复合型危机,最终动摇体系积累的可持续性。
二、世界体系的数字化转型悖论
数字技术的浪潮不仅使世界体系在空间结构和时间运动周期上有了新的转向,也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重塑全球政治经济秩序。不过,这场看似解放性的技术革命背后,却暗含着深刻的系统性悖论。数字化转型并未如“技术乐观派”的预期那样消弭传统世界体系中的等级、冲突与危机,反而通过更精密的技术架构强化了支配关系,使中心与边缘、控制与依附的矛盾以数字化的形式呈现出来。同时,数字技术的发展也并没有为资本主义带来光明的前途,反而产生了某种类似封建主义的历史倒退趋势。技术进步的承诺与现实的撕裂,不断加剧世界体系的结构性危机,并使其陷入日益严峻的全球性困境。
1.结构性控制与不平等的强化
世界体系数字化转型的悖论之一是:数字化技术强化而非消解了结构性不平等,全球数字鸿沟日益加剧。当技术决定论者高呼“数字平权”时,真实发生的却是数据生产关系的全球拓展,数字化浪潮非但没有冲破传统世界体系的“核心—依附”架构,反而通过技术标准、基础设施的新应用,将殖民时代的剥削逻辑升级为更具隐蔽性的数字治理术。
从政治经济学的视角看,数字鸿沟的深化源于全球数据价值链的等级制特征。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资料,其所有权、控制权与收益权的分配遵循着霸权主义的逻辑。“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在数字技术方面的优势,逐渐形成了数字霸权,数字鸿沟是推行数字霸权的必然结果。”中心国家通过技术标准霸权构建起数字时代的“中心辐射体系”,将边缘国家锁定在数据采集端与低阶应用层的位置。
在数字技术催生的全球数字鸿沟和结构性不平等的基础上,世界体系呈现出“技术—资本—制度”三位一体的控制特征。首先,技术霸权构成这一体系的物质基础。边缘国家在接入技术网络时,必须接受中心国家预设的权力安排,其数据主权在技术协议签署时即被让渡,中心国家“通过对外围国进行‘数字技术援助’的方式来实行数字殖民”。其次,资本增殖是该体系的动力核心。数据作为数字时代的关键生产资料,其所有权被跨国资本以“用户协议”的法律拟制私有化,形成全球数据价值流动的单向虹吸效应——通过不平等交换的数字化、控制数字空间的通道、数字技术殖民等方式,美国的数字寡头得以对其他国家的数据和数字空间进行控制。而中心国家“之所以热衷于俘获全球数据资源,是由于跨国汲取数据资源有助于掠夺全球剩余价值”。最后,制度规训构成该控制体系的合法性保障。中心国家通过国际规则与法律框架的“软性暴力”,将技术支配固化为制度性霸权。这种制度性霸权表现为对数字主权的概念偷换,当欧盟通过《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具备长臂管辖的外观要件时,当美国通过《云法案》可以绕开外国主权者而开展单边跨境取证活动时,其实是在将国家主权延伸为技术寡头的治外法权。
2.“新封建主义”的来临
世界体系数字化转型的悖论之二是:数字化技术不仅未能将资本主义引向光明的未来,反而使其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历史性的倒退。数字霸权国家的技术统治正以数据为媒介重构全球生产关系,催生出一种数字化的新封建主义形态。技术寡头通过算法领地、平台附庸制与数据采邑,将数字时代的“领主—附庸”关系嵌入全球生产网络,使前现代的权力依附逻辑在数字空间中借壳重生。
首先,数字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垄断构成了技术寡头们的“算法领地”。封建主义的本质是土地垄断,而数字新封建主义的核心是对数据生产资料的独占。技术寡头通过私有化协议与算法架构,将全球用户的数字劳动成果转化为私有化的生产资料,实现了对虚拟空间的“圈地运动”。这种新型原始积累的特点,是将人类存在本身转化为可开采的矿产资源,而技术寡头则凭借对数据开采权的垄断,建立起数字时代的“算法领地”。用户在其平台上的数字足迹成为封建地租的现代等价物——正如中世纪的农奴将部分收成缴纳给领主,今日的网民每产生一定量的行为数据,其中就有部分被技术寡头无偿占有。控制“算法领地”的技术寡头通过数字地租食利,法国经济学家迪朗指出:“一旦我们认真对待地租问题,数字技术的政治经济学就变成了一种技术封建主义逻辑。”“在这种状况下,投资的目的不再是发展生产力,而是发展掠夺的力量。”
其次,数字劳动的身份绑定催生出与封建制度类似的平台附庸制。封建附庸制的当代再现,表现为平台资本主义对劳动者的多重人身束缚。这种新型依附关系是资本通过数字技术将劳动过程分解为离散的算法指令集,进而构建出弹性化的剥削体系。平台通过算法统治将劳动者异化为“数据附庸”,从而形成了比传统雇佣制更严密的控制网络。劳动者的生物节律被实时数据监控,其社会存在被简化为可量化、可交易的信用积分,最终在算法“黑箱”中沦为资本增殖的工具。平台附庸制的权力运作遵循着某种封建主义的逻辑,劳动者与平台的关系既非完全雇佣亦非自由契约,而是通过算法评分、债务质押与数据依赖构建起“数字效忠链”。这种依附关系比封建佃农制更具隐蔽性:平台通过将生产资料私有化,迫使劳动者以“自我创业”的幻觉承担了几乎全部的风险,却将劳动价值创造的剩余部分通过抽成机制虹吸至技术领主手中。
最后,全球数据价值链的分布精确复刻了封建采邑制的金字塔结构,形成了数据采邑的等级秩序。数字技术标准的知识产权化、数据生产资料的私有化垄断与算法治理的垂直控制共同构建起了等级固化的数字领地。这一数字封建体系的顶端矗立着掌握算法主权与算力霸权的“技术领主”,他们通过专利壁垒与算力垄断占据着数字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其中典型的以硅谷巨头为代表。处于中层的是技术依附体如半边缘国家和数字代工者,他们是承担技术代工与数据清洗的“数字封臣”。处于最底端的数字劳动者则沦为被迫提供原始数据和出让数据主权的“技术无产者平民”(Techno-Precariat Commoners)。这种金字塔式的结构并非简单的技术分工使然,而是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在数字时代的空间重组,其特点是将工业时代的“中心—边缘”依附关系升级为“算力中心—数据边缘”的超领土控制模式。
3.世界体系危机的深化
世界体系数字化转型的悖论之三是:数字化技术非但未能消解传统世界体系的危机,反而通过技术的加速助推效应,将资本主义的内生性矛盾推向更深刻的危机,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超级垄断与资本积累的内在矛盾引发新的过度积累和剩余价值实现的危机。数据要素的非竞争性特征本应推动生产力的社会化发展,但资本通过算法架构与知识产权制度将其异化为排他性资源,形成“数字圈地运动”的新型原始积累。这种积累模式导致资本有机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由于无偿劳动的存在,以数字劳动表现的可变资本投入被压缩至趋近于零,而作为不变资本的数据资本却呈现指数级膨胀,由此产生的剩余价值率在理论上趋向无限大,但剩余价值的实现却面临结构性障碍。这种矛盾在空间维度上表现为中心国家“过度积累”与边缘国家“数字贫困”的并存,最终将会使资本积累的地理不平衡达到历史极值。数字霸权国家的超级垄断非但未能克服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反而通过技术杠杆将其推向了更危险的处境。“数字化以技术取代劳动力,将成本降至零,资本主义的所有矛盾都加剧了,利润率下降、剩余价值实现的问题也更加严重。因此,新兴的数字经济无法解决过度积累的问题。”
第二,数字霸权国家白热化的竞争引发新的保护主义和数字隔离危机。主要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围绕着技术垄断、数据控制与标准制定等展开激烈的竞争,美国《2022芯片与科学法案》通过巨额补贴试图重构半导体供应链闭环,并组建“芯片四方联盟”小圈子打压中国芯片科技企业,这种“筑墙”“脱钩”的做法,充斥着霸权逻辑和冷战思维。2024年3月4日,欧洲联盟委员会对美国苹果公司处罚18.4亿欧元。通过《数字市场法》,欧盟“对欧盟以外的大型数字企业,特别是以美国巨头为代表的数字企业,在反垄断调查和相关监管中,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态度”。保护主义的泛滥,使全球数字空间被切割为相互排斥的“技术主权孤岛”,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主义秩序被数字时代的对抗性联盟取代。资本主义的数字化由此陷入另一层悖论:技术创新的全球化需求与资本积累的民族国家性之间产生无法回避的冲突,并逐渐将世界体系推向数字隔离的新冷战边缘。
第三,“数字殖民”和“数字霸权”正在将中心国家和边缘国家分裂为极化的两端,全球南北方国家间的“数字鸿沟”日趋明显。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方面,南北方国家差距明显。国际电联年度报告《2023年事实与数据》显示:“在高收入国家,2023年有约93%的人口为互联网用户;在低收入国家,仅有27%的人口使用互联网。”在数字经济的价值分配方面,中心国家通过专利和标准壁垒构筑起技术租金榨取机制,进一步加剧了价值分配的极化。其中,数字技术迭代、应用场景差距、利益分配失衡、数字治理规则等都造成了全球数字鸿沟持续扩大。以数字服务贸易为例,“2015—2022年,发达国家始终占据ICT服务贸易和可数字交付服务贸易70%以上的国际市场份额,发展中国家占据20%以上市场份额,最不发达国家市场份额不足1%”。全球南北差距已从物质财富领域升级到数字财富领域,世界体系的数字化转型所造成的发展鸿沟日益加剧。
三、数字帝国主义及其全球依附体系的建立
前文对世界体系中“资本”运动的新规律及其产生的悖论进行了分析,本部分则进一步聚焦于数字化浪潮下“国家”与“资本”关系的新变化,从世界体系的视角揭示“数字帝国主义”作为当代全球新型支配关系的演化特征。当数字技术成为资本增殖的核心基础设施,传统地理疆界的国家权力也正在被数据流、算法和云平台重新塑造——掌握数字主权的国家不再局限于领土内的资源调配,而是通过技术标准输出、数据跨境治理和数字基建布局,构建起虚实交织的新型控制网络。这种控制既延续了帝国主义的历史基因,又以“去暴力化”的柔性渗透完成了统治形态的升级:算法控制、超级垄断、世界市场的重构与全球数字依附体系的建立,塑造出数字帝国主义新的统治方式。
1.数字帝国主义的基础:数据要素与算法控制
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崛起,标志着人类经济活动继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之后,迎来了新的生产要素变革。斯尔尼塞克指出:“21世纪的资本主义,找到了大量新的原材料——数据。”数据要素化的技术根基,建立在互联网、传感器、云计算与算法等新的数字技术之上。不同于传统的生产要素,数据因其可复制性、非排他性、自增殖性等独特属性,正在塑造新的价值运行规则。数据要素的价值生产和实现一般遵循“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的过程。首先,在资源化阶段,平台企业通过社交、电商、支付等场景完成用户数据的原始积累,形成数据“资源矿藏”。其次,数据资源进入资产化的过程,企业通过数据清洗、标签化、关联分析,将杂乱信息转化为可定价的“数据资产”,如网购平台的用户画像数据库、娱乐平台的注意力流量池等。最后,在资本化阶段,数据通过证券化、抵押融资、衍生品交易进入金融市场循环,如网络金融平台通过用户数据进行信贷风控数据估值等。数字要素的这一运动过程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摆脱实体经济的束缚,成为可自我繁殖的虚拟资本形态。
随着数字经济日益拓展到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化治理和数据价值化等各个领域,数据要素成为新的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基础。在这一新的要素和技术生产力的基础上,以算法控制为核心的新的生产关系和权力关系得以形成,其特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所有权上,数据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数字劳动者的行为痕迹被无偿占有并转化为平台资本私有;第二,在劳动过程上,数字劳动过程被算法进一步拆解,人类活动被解构为可编程、可优化的数据模块,从而抹除了劳动的整体性与创造性;第三,在价值分配上,数字平台依托云计算中心的垄断地位,形成“算力租金”,塑造了新的剩余价值榨取方式。不仅如此,算法控制还表现出明显的超国家特征,数字平台凭借数据流控制权将这一新的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拓展到其他国家以赚取更多的垄断利润,以资本增殖为目的的数字经济全球化由此展开,在此过程中,一系列新的变化如超级垄断和世界市场的重构都逐渐形成,数字帝国主义也随之得以建立。
2.超级垄断:数字平台垄断与传统垄断的耦合
数字平台的垄断源于“平台经济的交叉网络效应、特殊的组织形式和市场结构、混合经营模式,及其产生的‘监管脱敏’”,这一垄断与传统垄断耦合的显著结果是垄断权力的乘数效应:数字平台的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赋予传统垄断资本前所未有的市场控制精度,传统垄断资本的实体资源又为数字平台提供了强化其权力的物理支点。数字平台垄断与传统垄断的耦合催生出“超级垄断”的新形态,其权力运作机制突破了传统垄断的时空边界与作用方式。“不同于以往传统产业先国内后国外的纵向扩张逻辑,超级数字平台的扩张更具横向性和同时性,即可以同时实现对国内外同行业乃至所有关联行业的渗透或统治。”超级垄断正改变资本主义的垄断模式,具体表现在生态化垄断扩张、算法与传统定价权的结合、基础设施的双重控制三个方面。
其一是生态化垄断扩张。数字平台通过跨领域投资或并购,构建起覆盖多行业的“超级生态”。这种生态化扩张以数据为核心驱动力,借助算法推荐、用户画像和场景渗透,逐步延伸至金融、医疗、教育、文娱等传统领域,形成所谓“平台社会”的新型组织形态。在美国科技巨头中,亚马逊通过战略投资和垂直整合构建了覆盖零售、云计算、医疗和文娱的超级生态系统。以智能语音助手Alexa为中枢神经,亚马逊将Prime会员数据与全食超市(Whole Foods)的生鲜消费数据、Ring智能门铃的家庭安防数据、Zoox自动驾驶的出行数据进行融合,打造出“智能硬件+电商+内容服务+AI计算”的立体化生态体系。
其二是算法与传统定价权的结合。数字平台利用动态定价算法优化收益,传统垄断企业接入平台后,可能形成“算法合谋”或协同定价。这种隐蔽的自动化定价机制正在改变传统的市场规则,“平台的双边市场属性不再突出,更为突出的属性是平台的人工智能算法与它所调配着的庞大设备和劳动力网络”。借助数据优势与算法技术,平台建立起多种个性化策略进行算法价格歧视。比如,平台会基于消费者的地理位置信息,向顾客呈现不一样的产品价格目录,此外,平台也会基于用户的浏览历史、购买频率等行为数据,动态调整向特定用户展示的商品价格,从而达到最优化的销售策略。
其三是基础设施的双重控制。数字平台垄断虚拟基础设施,传统垄断控制实体基础设施,两者结合形成“虚实融合”的垄断网络。例如,亚马逊通过AWS(云计算服务)处理全球数百万活跃客户的实时数据流,同时依托自有物流网络,将数据指令转化为实体世界的货物流转。AWS在分析消费者购物趋势后,可以直接联动物流算法调整区域仓储布局。这种数据与物流的深度咬合,使亚马逊既能通过云端服务影响企业决策,又能通过实体网络直接控制商品流通效率,形成覆盖虚拟与现实的双重垄断网络。
3.数字权力的扩张与世界市场的重构
相较于传统的帝国主义,数字帝国主义的特殊性在于其权力再生产同时依赖国家的制度性暴力与资本的算法操控。科技巨头凭借用户画像、行为预测和精准推送构建起“数字圈地运动”,将个体转化为可计算、可交易的“数据佃农”。国家则通过将数字平台纳入国家安全框架,形成“数字权力”与“国家权力”的融合,共同塑造着对外的统治力和掠夺力,并进一步在全球范围内强化权力的扩张,重构了世界市场,“形成以数字资本为轴心的数字资本全球积累结构来榨取全球财富”。
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国家通过制度设计与政策工具为数字资本的全球扩张提供合法性支撑,而数字资本则以技术垄断和数据控制反哺国家权力的空间延伸,二者基于数字技术塑造了新的权力共生体系。比如,亚马逊云服务进入他国市场既是商业行为,也成为美国数据管辖权的实践载体。数字权力与国家权力共同构建起“数字帝国”,重塑了世界市场,具体表现在“生产社会化”在世界范围内高度发展、世界市场格局加速演变、国际交换关系不断扩大和深化、超级平台企业成为新型垄断组织形式、“数字鸿沟”成为新型全球不平等形式等方面。
首先,在生产层面,全球产业链与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均被数字资本深度渗透。以数字平台为核心的生产组织形式取代传统模式,劳动的数字化与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其次,在交换层面,数字资本借助算法操控市场定价、引导消费偏好,打破了传统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原则。跨国数字平台则通过数据垄断,设置贸易壁垒,控制全球贸易流向与格局。再次,在分配层面,数字资本凭借对数据资源的占有与技术优势,获取了绝大部分社会财富,导致贫富差距急剧扩大。而国家与数字资本的共谋,又削弱了税收等再分配机制,进一步固化了不平等的分配秩序。最后,在消费层面,随着数字技术向消费领域的全方位扩展,消费主义被推向新高度。个体在算法操控下落入“大数据拜物教”的陷阱,产生种种“虚假需求”,成为数字资本无限增殖的工具。总之,数字帝国主义通过重塑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各个经济活动环节,重构了世界市场,建立起以数字资本为统治核心的全球新秩序。
除了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原因,世界市场之所以被重构,主要还是由于发达国家通过数据要素和算力的垄断,构建起一个隐形的数字殖民体系。当数字基础设施的构建、算法的开发与应用、数据流的治理日益集中于少数技术强国及其垄断企业时,全球权力结构便形成了以数字技术为轴心的新型等级秩序。掌握数字技术优势的国家通过科技寡头的全球扩张,将技术标准、数据治理规则和数字服务架构植入他国社会系统,形成技术依赖的隐形“数字殖民”:当一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乃至社会运行日益依赖外部技术架构时,技术系统的内在规则便成为权力渗透的隐蔽渠道。这种依赖关系使得技术接受国在形式主权完整的表象下,实质上让渡了数字时代的核心自主权。数字殖民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去暴力化”的机制。科技寡头以市场准入、技术合作或数字公共品的名义输出技术体系,实则是通过技术标准的锁定效应构建排他性生态。“通过控制数字生态系统,大型科技公司控制了以计算机为媒介的网络体验,这让它们能够直接掌控政治、经济和文化等领域的权力,形成帝国控制。”例如,当发展中国家采用特定国家的通信标准时,其后续的网络安全协议、数据存储架构乃至人工智能开发框架均被预设了技术路径。这种结构性依附导致边缘国家陷入“数字发展的悖论”:越是追求数字化转型,对中心国家技术体系的依赖就越深;而技术依赖又反过来抑制了自主创新能力的生长,形成技术贫困的循环。
4.数字帝国主义全球依附体系的建立
世界体系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围绕数字技术建立起了新的全球依附关系,这种依附不再单纯依赖传统殖民时代的军事威慑或工业时代的产业控制,而是通过数据主权争夺、算法霸权建构和数字基建渗透形成层级化的技术支配网络。掌握核心数字技术的国家与跨国资本联合体,将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标准转化为新型权力工具,使其在全球范围内掠夺相对剩余价值的能力更为凸显。在数字帝国主义时代,全球数字权力结构呈现出鲜明的等级化特征,中心国家、半边缘国家与边缘国家在技术垄断、依附关系与反抗策略中形成动态博弈的三层架构。
中心国家通过技术标准垄断与数字基础设施霸权,构建起排他性的权力体系。为维护霸权,中心国家策略多元:一是利用专利体系,将技术研发优势转化为长期垄断,固化技术代际差;二是将数字服务包装为“全球公共品”输出,掩盖其逐利本质;三是利用数据跨境规则,确立数字殖民的法理基础,使数据流动受其掌控。美国在半导体产业链的“技术民族主义”,不仅影响了全球重要产业链的正常运转,还压制了全球技术链协同,展现出将经济优势转化为数字霸权的逻辑。这种霸权不仅依赖技术领先,更通过资本与国家权力的深度绑定实现科技寡头既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又充当国家数字主权的延伸触角,两者相互勾连,共同巩固了中心国家的数字霸权地位。
半边缘国家在技术依赖中探索局部突围,形成独特的“依附性赶超”模式。这类国家往往通过市场换技术策略嵌入全球数字价值链,在人工智能应用、电子商务等领域形成次级创新中心,赢得一定的发展契机。然而,它们始终难以突破底层技术受制于人的根本困境。印度以软件外包业承接全球数字服务需求、东南亚国家借数字平台经济实现局部产业升级,本质上仍处于“技术应用层创新”阶段。这些国家的矛盾处境在于:既要通过开放市场获取技术扩散红利,加速自身数字发展;又需时刻防范数字主权让渡风险,避免沦为中心国家的数字附庸。这种微妙平衡往往难以把控,导致其容易陷入“中等技术陷阱”——虽能在算法优化层面取得一定进展,却无法撼动中心国家在芯片、操作系统等基础层的垄断地位,长期在技术体系中处于中游徘徊状态。
边缘国家则深陷数字贫困与主权丧失的恶性循环。由于自身基础设施薄弱,它们无奈被迫接受“数字慈善”式的技术输入,虽然可以在智慧城市、电子政务等领域营造出表面的数字化繁荣景象,然而实际上却将教育、医疗等关乎国计民生关键领域的数据治理权拱手让予外部主体,丧失了对自身核心数据资源的掌控权。相关研究指出,“与发达国家相比,全球南方国家信息通信技术整体发展滞后,且连通性呈现数量和质量的双重缺失”。面对中心国家的数字霸权,边缘国家的反抗策略呈现两极化趋势:一方面,部分国家借助数字南南合作,积极加强数字基建,发展数字经济,如非洲国家通过“中非数字合作发展行动计划”增强数字自主权;另一方面,当个别边缘国家试图以民族主义为旗号推行激进的本土化政策时,却往往会因为自身创新能力的不足沦为象征性的抵抗,难以改变其在数字版图中的边缘地位。
这种层级化的全球数字依附体系,本质上是通过技术代差再生产出全球新的不平等结构。中心国家的霸权策略依赖于技术扩散与垄断的微妙平衡——既需输出数字基础设施维系体系运转,又必须保持关键技术代差以巩固其支配地位。半边缘国家的赶超实践在客观上成为体系弹性的调节阀,其局部创新往往会成为技术迭代的试验场,却难以突破专利壁垒构筑的天花板。边缘国家的反抗则暴露出体系的某种结构性脆弱:当数字贫困群体突破临界规模,技术垄断的合法性基础将面临根本性质疑。这种依附体系内部的持续性张力,塑造着数字帝国主义的演化趋势。
四、超越数字帝国主义依附体系的路径选择
数字帝国主义是经济全球化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的产物,其核心在于发达国家及跨国企业通过技术垄断、数据控制与规则霸权,将发展中国家锁定在全球数字价值链的依附地位。这种依附不仅体现在经济层面,更深刻渗透到政治主权、文化认同与社会治理中。要突破这一依附体系,发展中国家需要从物质基础、制度设计、意识形态斗争和全球治理四个层面展开系统性变革,依托全球南方国家的联合实践,构建多元共治的数字新秩序。
1.物质基础:建立自主性的数字技术
在物质基础层面,发展中国家要建立起自主性的数字技术。这一过程需要突破“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的传统路径依赖,转向以原始创新与生态重构为核心的自主性技术体系构建。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采取核心技术的非线性突破策略。传统技术追赶理论强调沿既有技术轨道渐进升级,但在数字帝国主义的技术封锁下,发展中国家需转向“非线性创新”。演化经济学家佩蕾丝指出,技术革命存在“导入期”与“展开期”的转换窗口,在从“导入期”向“展开期”转化的过程中,会涌现出大量的创新活动。当前人工智能与量子计算的技术范式尚未定型,恰为边缘国家提供了“换道超车”机遇。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可以在开源生态的治理权上进行争夺。数字技术的“黑箱化”是维持技术依附的重要机制,而开源运动本质上是对技术垄断权力的解构。发展中国家需要超越单纯的技术“使用者”角色,通过主导开源社区规则制定,将开源协议转化为制度性权力。这种“以开放对抗封闭”的策略,可以通过集体行动破解“公地悲剧”,在技术的公共领域中重建南方国家的议价能力。
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发挥企业的集群创新作用,更要发挥“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市场驱动型创新在关键核心领域存在天然局限,私营资本难以承受长周期、高风险的底层技术攻关。因此,国家创新体系必须发挥战略定力,在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提前布局基础研究网络,培育颠覆性创新的制度土壤。弗雷德·布洛克的研究指出,即便如美国这样深受市场原教旨主义影响的国家,在过去几十年中依然形成了一个“隐藏的发展型国家”(Hidden Developmental State),通过分散的政策工具推动技术创新和商业化,成功塑造了公私合作的创新网络。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更应该让国家充当创新的主要角色,集中资源进行研发攻坚和技术突破,这种创新并不一定要遵循中心国家设定的技术路线图,而是可以通过基础研究的突破建立新的竞争规则。比如,中国量子通信技术的突破性进展正是得益于国家实验室体系与“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协同推进,这种创新范式不仅规避了西方既有的专利壁垒,更通过原始创新争取到了全球技术竞争的话语权。
2.制度设计:变革全球数字治理规则
在制度设计层面,要变革当前的全球数字治理规则,让数字技术更好地造福全球。传统数字治理体系本质上是“技术霸权制度化”的产物,发达国家将国内规则包装为“全球最佳实践”,这种“制度倾销”不仅固化了技术依附关系,更通过“长臂管辖”架空了发展中国家的数据主权。破解此困局需从制度改革入手:一方面,推动多边机制从发达国家的“俱乐部模式”向全球参与的“包容性治理”转型,确保技术标准制定与数据跨境规则反映多元利益诉求;另一方面,恢复技术标准的公共产品属性,促使国际标准化组织建立透明化提案机制,以此消解“先发者锁定”效应。
发展中国家推动全球数字治理规则的变革需聚焦三大要点:第一,数据主权体系。要建立分类分级治理框架,对国家安全数据实施本地化管控,商业数据推行互认机制下的跨境流动,科研数据实行开放共享,平衡主权保护与技术合作需求。第二,技术标准生态。要推动国家主导的开源体系建设,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战略领域构建自主技术栈,通过开源共享降低技术准入门槛,培育标准创新的源头活水。第三,数字贸易规则。要将发展权原则纳入多边谈判框架,建立基于用户参与价值分配的数字税收机制,在关键数字技术领域设置发展弹性条款,保障后发国家的政策试错空间。这些做法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动全球数字治理机制向着平等、普惠转型,建立更具包容性的全球数字治理秩序。
2024年9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全球数字契约》,旨在弥合数字鸿沟、推动人工智能国际治理,“这对于克服数字鸿沟、数据鸿沟和创新鸿沟所需的多方行动至关重要”,“标志着以全球合作方式促进数字化转型造福人类共同福祉的关键一步”。与此同时,中国也在《2024年全球发展倡议数字合作论坛主席声明》中倡议:要“提升全球南方国家在全球数字治理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开展包容平等的国际数字合作,弥合数字鸿沟”。总之,发展中国家要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变革稀释中心国家的权力垄断,培育多元共治的新秩序。
3.意识形态:争夺数字时代的话语权
在意识形态斗争层面,发展中国家要积极争夺数字时代的话语权。福柯的“知识—权力”理论揭示,技术工具绝非价值中性,搜索引擎的算法排序、社交媒体的内容审核规则皆内嵌着文化霸权逻辑。“美国利用信息、媒介、数字技术等对外实施的文化、价值观、知识、信念和生活方式的输出,目的不仅仅在于意识操纵或精神控制,更是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延续帝国主义在经济上、政治上的全球统治,使之服务于自身的资本输出和对发展中国家的压榨与盘剥。”发展中国家要解构这种“算法殖民主义”,需要从话语生产机制与认知框架构建两个方面切入。
在话语生产机制层面,发展中国家须打破“技术普世主义”的迷思,揭露技术中性神话的虚伪性,指出算法模型中隐含的文化偏见与权力控制,将技术价值观的多元性提升为全球治理议题。通过构建本土化的伦理评估框架,揭露西方主导的人工智能伦理准则中所隐藏的价值立场等预设。同时,在知识生产维度创建反霸权理论体系,发展出基于全球南方国家立场的话语叙事,通过培育跨学科批判共同体,打破西方技术哲学的话语垄断,在技术标准制定过程中体现出文明平等原则,使数字人权、数字正义等全球南方关切的议题成为全球数字治理的价值基准。
在认知框架构建层面,发展中国家要构建替代性的技术想象,推动知识生产体系的“去西方中心化”,在打造数据主权的同时也要培育“认知主权”,确立技术研发与文明价值之间的双向关系,建立起基于南方国家实践经验的算法解释权理论,将数据主权、文化表达权等概念嵌入数字文明建设中。“鼓励不同国家、不同民族的人民按照自己的历史传统、文化底蕴和价值取向去理解价值,发展建构自己的历史文化”,形成具有自身价值范式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发展中国家只有夺回“认知主权”,才能在思维上跳出“追赶—依附”的定式,建立起数字时代的话语主体性。同时,只有当南方国家将“去殖民化”的理念注入数字技术的演进过程,才能真正终结“数字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再生产机制。
4.全球治理:全球南方共建多极世界
在数字帝国主义的世界体系中,中心国家及其跨国企业凭借先发优势,使全球南方国家陷入“数据流出、算力依赖、规则服从”的困境。然而,这一秩序并非不可撼动。近年来,全球南方国家通过技术协同与制度变革,正在逐渐探索一条“去依附化”的突围路径。中国的“数字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实践,为这一进程提供了关键动能,展现出南方国家通过集体行动重塑全球数字治理格局的可能性。
破解数字帝国主义的关键,在于将南方国家的分散弱势转化为系统性优势,通过集体行动构建替代性的方案。首先,要强化南南合作,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数字时代的权力垄断源于技术、数据与规则的集中化控制,单个发展中国家受限于市场规模、技术积累与制度话语权的多重短板,难以独立突破结构性依附。唯有通过跨区域的深度协同,将分散的数据资源、技术能力与政策诉求整合为统一的行动,方能在全球数字权力的博弈中突显出集体的力量。南方国家要建立起这方面的迫切意识和执行力,要深刻认识到全球南方在数字帝国主义支配下命运的共同性和共通性,携手共进,积极承担起“数字命运共同体”的建设。其次,在技术层面,南方国家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的开源特点,协同发力,强化数字主权建设。南方国家可以通过共建开源创新联盟、联合研发基础软件,突破核心技术的“卡脖子”环节。在数据治理领域,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跨境流通协议,以集体谈判打破“数据殖民”的单向提取模式。最后,在制度层面,要通过联合国等国际组织,扩大全球南方在数字规则、数据标准等领域的代表权,在规则制定中推动数字主权的制度化表达,通过统一立场争取国际标准的话语权。
中国作为全球南方的重要成员,通过“数字命运共同体”和“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将自身发展经验转化为集体行动资源,正在探索“去依附”的新路径。在数字主权建设方面,中国通过“数字命运共同体”理念,将自身实践与南方国家的集体诉求深度绑定,开创了技术自主与开放协作并行的新模式,这一模式通过技术合作与规则共享,帮助南方国家在融入全球数字生态的同时增强其自主权。此外,中国还通过多边机制将数字主权的议题嵌入全球议程。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六次峰会上,习近平主席强调:“数字经济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前沿。二十国集团要共担数字时代的责任,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数字技术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帮助发展中国家消除‘数字鸿沟’。”“中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已经决定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愿同各方合力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中,中国明确提出“尊重网络主权”与“共享互联网发展红利”原则,提升广大发展中国家网络发展能力,助力《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有效落实。更具成效的是“数字丝绸之路”建设,自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首次提出该倡议以来,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展现中国担当、建立数字丝路利益共同体等举措,已然成为应对西方数字帝国主义的中国方案。此类实践表明,当南方国家以集体身份参与全球数字建设时,数字帝国主义的单极秩序便难以维系,而一个多元共治、共同繁荣的数字世界也变得可以期待。
参考文献:
[1]王正毅:《世界体系论与中国》,北京:商务印书馆,2024年。
[2]方敏、赵华熹:《数字帝国主义:新特点还是新阶段》,《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4年第2期。
[3]温旭:《数字金融帝国主义的本质逻辑与超越路径》,《经济学家》2025年第4期。
葛浩阳(1987-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四川成都 611130)。
来源:《马克思主义研究》2025年第8期,注释从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