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后凯:宅基地改革的核心是要扩大交易半径,增加开放性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734 次 更新时间:2024-06-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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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后凯 (进入专栏)  

这些年各地在打造城乡发展共同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五个方面:城乡教育发展的共同体、医疗卫生的共同体、文化的共同体、生态的共同体以及最核心的产业发展的共同体。从理论上来讲,这个共同体有不同的层次,有比较初级的、中级的和高级的,各层次本身也在不断地发展中。要形成一个城乡能够融合互动、权利平等、各方共赢的局面,确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地探索、巩固、提高,随着发展水平的变化而变化。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是要实现城乡发展的一体化,包括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一体化、产业的一体化、生态环境的一体化、市场的一体化等。现在商品市场没问题,最关键就是要素市场的问题,要素里面最核心的问题就是土地要素。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看,未来的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要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这是一个最终极的目标。突破口就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这个中央已经明确了。

“三块地”改革,首先要减少土地征收范围;其次,推动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再次,对宅基地进行改革。过去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在这三块进行改革试点,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下一步应该是由试点推向全面展开。比如土地征收制度的改革,现在《土地管理法》已经明确了应该是公益性的,下一步再把公益性的范围明确,包括成片开发的也应该明确。另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推进得比较慢,积极性不是太高,还面临着很多障碍,需要做一些工作。难度最大的就是宅基地制度的改革。因为现在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规定在一个村民小组的范围内拥有成员权资格的村民之间,宅基地可以进行适当交易,过去有一些改革,比如土地指标增减挂钩,取得了成效,但也带来一些问题。未来的宅基地改革也是我们下一步改革的重点,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探索,核心就是要扩大交易半径,增加开放性。现在交易半径太小,一个村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市场难度很大,未来要优先在村村之间进行交易,在这个前提下,再来考虑城乡之间的交易。

另外需要关注的是进城农民的“三权”退出问题。农民进了城以后,在农村还有承包地、宅基地,还有集体经济的收益权退不出来。虽然明确是自愿、依规、有偿地退出,但实际上退出比较难,应该通过市场化的办法实现有偿退出。进城落户的农民在农村退出的宅基地,如果可以打通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之间的通道,就可以通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等入市。

作者系湖南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研究院专家委员,《中国乡村发现》学术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

转自:农民日报《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五位一体”的有机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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