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猛:《资本论》中“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哲学考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246 次 更新时间:2023-07-13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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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猛  

 

《资本论》中的“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是指马克思在该著第一卷中从商品和货币分析转向资本主义生产分析的过渡问题。狭义来说,这一问题所指涉的是马克思在其叙述进程中如何从货币概念出发引出资本概念(或者说,前者如何向后者“过渡”)的问题;而广义来说,这一问题除了包含前述狭义含义之外,还包括与资本内在相关的生产力概念之提出的问题。由于从方法论层面来说《资本论》中的生产力问题可以被单独加以考察,本文主要围绕狭义的“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展开讨论。

如何理解狭义的即“货币概念向资本概念的过渡”意义上的“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对于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来说十分重要。这不仅是由于,该问题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直接起点,也不仅是由于,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是《资本论》从流通领域分析进入生产领域分析的叙事拐点,更是由于,对于这一问题的不同理解,会直接导致对于《资本论》的“叙述方法”的不同理解,从而造成人们对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基本理论视域的不同理解。

恩格斯在1867年10月为《未来报》撰写的关于《资本论》第一卷的书评中,第一次提出了“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对于理解《资本论》的“科学确切性”的重要意义:“作者在这本书中所进行的研究,有极大的科学确切性。在这一方面,我们首先可以举出全书巧妙的辩证的总体结构,举出在商品的概念中货币如何已经作为自在地存在的东西被表述出来,货币如何转化成资本。”[1](P306)不过,从《资本论》研究史来看,在恩格斯提出这一问题以后的150余年里,“货币转化为资本”始终未能成为《资本论》研究领域的焦点问题。其原因固然有多方面,但毋庸讳言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的内在理路本身尚未真正得到澄清,是产生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本文将进入相关文本内部,对“货币转化为资本”这一问题的内在理路进行考察,以期为更清晰地展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理论视野提供基础。

一、《资本论》对“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分析及其留下的三个“空白”

就文本来看,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四章第一节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讨论是从一个特殊的历史过程即16世纪以来的“资本的现代生活史”[2](P171)开始的。在这一部分的简短阐述中,马克思讲了三个问题:一是商品生产和发达的商品流通是资本得以产生的历史前提;二是作为商品流通的最后产物的货币是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三是这种作为资本的最初表现形式的货币是以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形式与地产对立的。如果将这三个问题结合在一起来看,马克思关于货币是商品流通的最后产物的判断,自然就不是说在一般的商品流通出现之前不存在货币,而是说作为“发达的商品流通”的贸易造就了作为资本的最初形态的货币。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关于这一历史过程的阐述似乎可以为人们理解货币与资本之间的内在联系提供一个“方便之门”,马克思却显然并没有打算真的将其作为自己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讨论的基础:“然而,为了认识货币是资本的最初的表现形式,不必回顾资本产生的历史。这个历史每天都在我们眼前重演。现在每一个新资本最初仍然是作为货币出现在舞台上,也就是出现在市场上——商品市场、劳动市场或货币市场上,经过一定的过程,这个货币就转化为资本。”[2](P171-172)这就是说,马克思固然不是从简单商品生产语境中的货币出发探讨货币如何“发展”为资本,但也并未将历史上作为资本的最初形式的货币(也就是“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设定为资本分析的开端,而是试图从“眼前”即马克思生活的时代所展现的“形式外观”(货币经过一定的过程就转化为资本这一“每天”都会“重演”的舞台剧)着手进行分析。因此,从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所具有的某种典型特征(如“独立的社会力量”)出发理解资本问题的起点,并不能真正切中马克思的分析的要点。

在接下来的讨论中,马克思就从这种“形式外观”出发对“货币转化为资本”这一过程进行了考察。马克思首先确认了自己的出发点是不同于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即“商品—货币—商品”(W—G—W)的另一形式,即“货币—商品—货币”(G—W—G)。接下来马克思对G—W—G这一形式的特别之处作了指认:如果仅从外观上看,这一过程和W—G—W一样,都由两个过程即“买”和“卖”构成,但由于起点和终点相同(都是G),因此这就成了没有意义的“兜圈子”了:“很清楚,假如G—W—G这个流通过程只是兜个圈子,是同样大的货币价值相交换,比如说,100磅和100磅交换,那么这个流通过程就是荒唐的、毫无内容的了。”[2](P172-173)这样,就需要指明W—G—W和G—W—G这两个过程在形式上的共同点和区别。

对于二者的这种比较,在马克思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讨论中占据了很大的篇幅。马克思所认定的这两个过程的共同点是,二者在形式上都由两个对立阶段和三个契约当事人组成。而相较于共同点,W—G—W和G—W—G的区别是最主要的:第一,二者有相反的次序,即前者是先卖后买而后者是先买后卖(或者说,前者是“为买而卖”,后者是“为卖而买”);第二,在前者中货币被花掉,而在后者中货币被预付;第三,在前者中同一块货币交换位置,在后者中同一件商品变换位置而货币流回最初起点;第四,在前者中货币的支出和流回没有关系,而在后者中货币的支出决定着它一定要流回;第五,在前者那里体现出来的是以使用价值的消费为目的,而在后者那里所体现的则是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第六,在前者中两端是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而在后者那里两端具有同样的经济形式(货币)。

马克思关于资本概念的分析就隐含在对这两个过程的区别的上述分析中:和G—W—G的含义不具有含混性(因为交换的起点和终点虽然都是商品,但可以是价值相同但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不同,G—W—G从内容上看令人困惑,因为如果作为起点的货币与作为终点的货币表示的价值相同,这一流通过程就没有意义。只有一种可能性能够使G—W—G必然成立,那就是两端的货币在量上不同,具体地说,终端的货币比开端处的货币量多:“一个货币额和另一个货币额只能有量的区别。因此,G—W—G过程之所以有内容,不是因为两极有质的区别(二者都是货币),而只是因为它们有量的不同。最后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多于起初投入的货币。”[2](P175-176)这样,货币就转化为资本。因此G—W—G就被转写为G—W—G′。

如果说在马克思对这两个过程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进行分析之前,我们就已经看到了G—W—G在形式上是“兜圈子”的话,那么马克思对二者进行的具体比较实际上就表明:这一“为卖而买”的过程,是不能按照“为买而卖”的方式加以理解的。也就是说,不能像要求W—G—W的两端一定要有“内容”的差异或“质”的差异那样要求G—W—G,而是应该从“量”的角度来理解“为卖而买”这一过程的有效性问题,从而就发现“此G”非“彼G”,即这里存在着货币的增量。而也正是以这一分析为基础,马克思为我们揭示了这种前后存在着量的差别的G—W—G在运动形式上的基本特征。由于这一过程的起点和终点都是“量”,这就意味着这一过程能克服甚至忽视各种不同的使用价值的差异,因此与W—G—W以一定需要之满足为限不同,G—W—G是没有止境的运动。而也正由于如此,与W—G—W包含着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对立不同,在G—W—G中使用价值已不再重要,或者说,使用价值在这里成为从属性要素,而价值成为主导性要素,在此意义上马克思说:“价值不断地从一种形式转化为另一种形式,在这个运动中永不消失,这样就转化为一个自动的主体。”[2](P179-180)

上述讨论过程堪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一个经典分析。通过这一分析,马克思不仅借助关于“量”的自身转化所具有的基本特性而引入了资本概念,而且也基于这种“量”的特性本身所蕴含的价值与使用价值的关系展现了资本在外观上所具有的“无限性”和“主体性”,为随后在价值对于使用价值的统摄(即使用价值服务于价值增殖)这一层面引出劳动力概念从而展开剩余价值生产分析埋下伏笔。不过,若细加考察,我们会发现,在马克思的分析过程中实际上隐含着三个对于推进这一分析过程至关重要,但马克思却并未回答的问题:为什么马克思关于这一问题的叙述起点是G—W—G?为什么看似形式化的G—W—G 内含“必然成立”的要求?为什么作为预付货币的G一定要以商品W为中介再回到自身?

首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如果我们从马克思的理论目标本身出发倒过来分析的话,能够清楚地看到,马克思为了能够引出资本概念,就需要设定一种不同于“质的差异性”的“量的差异性”,从而对能够忽视质的差异的量的变化作出考察;这也就要求以一种完全不同于以生活消费为目标的商品交换形式为前提,因此以货币G为主导(而不是以商品W为主导)、在形式上完全不同于商品交换的一般形式的G—W—G就必须先行给定。但问题是,如果从马克思对于“叙述方法”的强调来看,我们不能认为,在《资本论》中一个需要被证明或“推演”出来的理论目标可以仅仅通过直接设定其“逻辑前件”而获得,因为这种理论前件的给出本身也需要在整体叙述进程中获得理论根据。也就是说,如果考虑到马克思所说的,在以适当方式将现实的运动叙述出来以后,“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2](P22)那么我们就不应认为马克思得以“推论”出资本概念的大前提即G—W—G是“直接设定”的。但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似乎也的确没有为理解这一问题给出太多线索,G—W—G被直接按照与“商品交换的一般形式”即W—G—W不同的“另一种形式”给出:“商品流通的直接形式是W—G—W,商品转化为货币,货币再转化为商品,为买而卖。但除这一形式外,我们还看到具有不同特点的另一形式G—W—G,货币转化为商品,商品再转化为货币,为卖而买。”[2](P172)问题正在于,为什么我们能“看到”这“另一形式”呢?这一形式与《资本论》叙述进程中此前的部分又有什么关系呢?马克思并没有交代。

就第二个问题来说,在前述马克思关于资本概念的分析中,有一个关键性的推论:若从量的层面而非质的层面来审视G—W—G,这一表达式“之所以有内容”,正在于G有一个增量——在这一推论中,作为推论的大前提而被给出的,显然是“G—W—G必然是有内容的”或“G—W—G必然成立”,但至于这一前提何以成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并没有给出足够清楚的解释。人们或许会认为,在这里可以用马克思所描述的包含世界贸易、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等要素的历史过程来加以说明。但一方面,这种理解不能说明为什么可以用表达式G—W—G而非其他的表达式来表达一历史过程,因为我们如果直接用一个表达式来表达历史中发生的货币增殖现象,那么或许更应该直接用G—W—G′这一表达式;另一方面,这种理解也无法说明,即便我们可以用这个表达式表达这一过程,也无法解释为什么这个表达式就一定会“必然”有内容或“必然”成立,因为按照马克思此前的分析,从“质”的层面看G—W—G完全可能是没有意义的,而如果说只有在“量”的层面上这一表达式才有可能有意义的话,那么它的必然成立其实是以它有增量为前提,而不是相反。因此,在对于这一表达式“有内容”即必然成立的设定的基础上推导出资本概念,就给人以倒果为因的感觉。

就第三个问题来说,在G—W—G中,货币(G)是作为一定的量而存在的,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商品(W)的使用价值是被忽视的,但既然如此,为什么还需要一定的商品与货币进行交换呢?马克思也没有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答案。在这里我们显然不能用“只有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存在,才能使货币作为资本而增殖”这样的理由来进行说明,因为在这里被当作理由的这个命题在《资本论》中恰好是要借助着由G—W—G所推导的G—W—G′而推导出来的;而既然我们是在生产力概念还未出现的时候考察G—W—G的,那么这里的商品G就应被视为具有使用价值的一般商品,而这样一来,我们就无法理解,其使用价值似乎无关紧要的商品W为何一定要出现在这一表达式中。

这样,可以看到,在《资本论》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讨论中,马克思为读者留下了三个重要的空白,或者说,马克思的论证似乎存在着三处“断裂”。

二、《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的“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开端

但我们很快就会发现,上文提到的这三处“断裂”,是在我们仅仅停留在《资本论》第一卷的情况下出现的问题。我们还没有对同样讨论过“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以下简称《手稿》)的相关思想进行考察。

值得注意的是,在《手稿》中,“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开端并不是“历史”,也不是直接的G—W—G这一表达式,而是“货币拜物教”。按照马克思的分析,货币拜物教问题出现于一种矛盾境况中。一方面,货币的完成形态(即可以离开流通过程、以独立的自然形态存在的货币,或作为货币的金银)直接以自然属性而具有社会功能;另一方面,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又无法直接将货币的交换价值作用与其作为感性之物的使用价值联系在一起。正如马克思所说:“理解作为货币的金银之所以更加困难,是因为金银对于活的个人的直接使用价值同它们作为货币的作用毫无关系,而且一般说来,在作为纯粹交换价值的化身的金银身上,人们丝毫也不会想到不同于交换价值的使用价值。”[3](P194)

应当如何分析货币拜物教?马克思的策略是,对货币拜物教的“形式”进行分析。这是一种什么“形式”呢?简单说,就是与具体流通过程相独立。问题在于,与流通相独立的货币转瞬即逝,就是说,离开流通的货币就不再有货币的功能:“我们已经知道,交换价值已经在货币本身上取得一种与流通相独立的形式,但是这种形式只是一种消极的,转瞬即逝的形式,或者,即使是固定化的,也只是一种虚幻的形式。”[3](P215)在马克思看来,正是由于货币具有这种“转瞬即逝”的特性,它就不能仅凭自身而获得“与流通相独立的交换价值”的“形式”(即在任何情况下货币都会具有的“形式规定”),而是必须以特定条件作为前提方才有可能。这种前提究竟是什么呢?《手稿》的回答是:“货币只有同流通联系起来并且作为进入流通的可能性才存在。”[3](P215)这意味着,货币只有一方面能够独立于流通,另一方面又进入流通中保存自己的交换价值,才能使得“与流通相独立”的“表现”持续存在。而这种意义上的货币正是资本。这大致可被理解为马克思在《手稿》中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基本思路。不过为了更清晰地展现这一思路的内在理路,并为我们在《资本论》中发现的三个“空白”作出更有效力的解释,还需要考察一下其中包含的具体细节。

在上述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分析中,我们首先会遇到的问题是,如果说这一分析的内在逻辑奠基于“货币拜物教”问题,那么为什么马克思的起点会是“货币拜物教”?按照前述马克思关于货币拜物教的表述,这一概念的内涵是,货币表现为直接以其自然性质体现其作为“纯粹的交换价值”的社会规定。如果孤立地看这一概念本身的话,这里面好像的确包含某种潜在的、可抽取出来加以“发挥”的资本主义批判维度,不过这种理解方式会产生一个问题:货币直接以自然性质表达社会规定,就意味着货币能“独立”于流通过程之外承担货币职能,但货币的这种形象从何而来?显然,只关注这种“理论意象”本身,而不追问其理论根据,是无法解释这一问题的。事实上,如果我们不是将马克思的文本理解为若干“片段”的汇集,而是理解为一个整体,就可以看到,马克思之所以提出这种意义上的货币拜物教问题,并不是出于对特定社会的某种孤立的“观察”,毋宁说,这是在其形式分析进程中所获得的特定分析成果,因此,只有在这一分析进程中才能充分理解马克思提出这一问题的理论意图。

按照我们的看法,形式分析是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运用的基本分析方法,其基本操作是,在历史性层面上对一个被给定对象(这个对象往往被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以经济学范畴的形式理解为某种“永恒事物”)的形式规定的现实运动前提进行分析,不断深入把握作为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整体性表现机制(即把对象塑造为具有“永恒事物”外观的机制)。在《手稿》中,正是通过这一分析方法,马克思基于对货币的规定的考察而提出货币拜物教问题,然后又通过对货币拜物教的形式分析而得到“资本”概念。

《手稿》中关于货币的规定问题的分析,从形式上来说与《资本论》第一卷关于货币的职能有对应关系,但又有明显不同。这主要体现为,前者包括“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货币积累”三个方面,而后者则包括“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货币贮藏”“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个方面。鉴于“货币积累”和“货币贮藏”在基本含义上是一致的,可以认为《资本论》关于货币的职能的分析比《手稿》关于货币的规定的分析要多出两个方面即“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表面上看,这似乎只是一个阐述的完备性问题,但如果细加考察的话,会发现这种区别会造成某些重要的理论后果。

我们先来看这两个文本共同涉及的三个问题,即价值尺度、流通手段和货币贮藏。仅就三者本身而言,将它们理解为马克思所认为的货币的三种彼此独立的职能或规定,似乎也没有什么大问题,但如果从马克思的叙述方法的角度来理解,就应将三者作为一个整体加以理解。无论在《手稿》中,还是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我们都可以看到这一点。不过,就论述的侧重点来看,在《手稿》中,马克思对流通手段与货币贮藏(或货币积累)之间的关系阐述得更加详细,由于在这一手稿中货币贮藏问题与资本概念的引出直接相关,我们就重点看一下其中关于货币的三种规定的关系的讨论。

马克思在《手稿》中分析“价值尺度”问题时,强调作为价值尺度的货币可以不是实在的货币,“观念上的货币”就足以扮演这一角色(这体现为在观念中表达商品的“价格”),但这种“观念上的货币”要具有现实性则要以一定量的实在的货币为前提,而这种一定量的实在的货币的基本存在方式,就是流通手段。马克思在此所使用的表达式“W—G—G—W”就展现了这两种货币规定之间的关系:这里的第一个货币G其实只是第一种商品W的价值的货币表达即价格,它只有被实现为第二个货币G(作为流通手段即能够使第一种商品和第二种商品进行交换的实在货币)之后才可被真正称为第一种商品的价格。但如果说货币仅仅是流通的“手段”的话,那么它对于价格的实现就是转瞬即逝的(因为每一个具体的流通过程都是瞬时性的),这就意味着它的物质存在就又是不重要的了,而这与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必有其实在性相矛盾。因此,为了作为流通手段的货币能保持自身的实在性,也即在面对不同的商品交换过程时始终保持自身的实在性,作为金银的货币就要在面对各种具体商品流通时保持自身的独立性。但货币的这种独立性不能被理解为物质属性相对于社会属性的独立性,因为货币独立于具体流通过程,就意味着具体流通过程本身是不能消失的(否则货币将陷入由于没有对立面而丧失自身的规定的境地),而单纯的商品流通本身(从商品到商品)是无法保证这一点的(因为随着具体商品交换的完成,商品就退出了流通),所以货币应通过自身的独立性使所有商品始终保持自身的交换能力,而能必然为此提供保证的,就是货币本身直接就代表商品的交换能力本身。这种“交换能力本身”其实就是“一般交换价值”。这样,具有金银的物质属性的货币实际上就是作为独立于商品之外的“一般交换价值”本身而存在:“另一方面,货币在这种物体的独立性上,作为金银,不仅在另一种商品面前代表一种商品的交换价值,而且在一切商品面前代表交换价值;它本身一方面具有一种实体,而它在自己作为金和银的特殊存在中同时又表现为其他商品的一般交换价值。”[3](P171-172)

由此可见,在《手稿》中,马克思在讨论“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开端处关于货币作为财富的物质代表也即具有“货币积累”的规定或“货币贮藏”职能这一问题的分析,是他运用形式分析方法考察货币的结果:货币作为流通手段的规定之必然成立,其前提正在于货币具有作为“一般交换价值”而独立于流通过程的规定。

三、在形式分析视野下重思“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内在理路

这样就可以知道,在《手稿》中,马克思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讨论的关键理论前件,即货币独立于流通过程之外承担货币的社会职能,从而出现“货币拜物教”问题(货币似乎能直接以其自然属性本身承担其社会职能),这一问题其实是内嵌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整个叙述进程之中的。因此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问题,事实上也无法脱离形式分析的叙述进程得到有效说明。

具体说来,对于作为“财富的一般形式”或“一般的交换价值”的货币而言,若考察它的形式前提(就是使得其“必然”成立的前提)的话,可以看到,货币之所以能够独立于具体的商品流通过程之外,在于它不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物,而是一种可以代表财富总体的物,因此,货币的第三种职能(货币积累或货币贮藏)的形式前提就是这种物能保持自身的“一般形式”:“因此,当货币作为纯粹的财富的一般形式被否定时,它必须实现为实际财富的特殊实体;但是当货币这样在实际上证明它是财富总体的物质代表时,它必须同时保持作为一般形式的自己。”[3](P189)问题是,货币如何才能以独立的物的形式保持“作为一般形式的自己”呢?马克思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只有在货币成为交换价值借以实现的过程时,才能保持自己的“一般形式”:“货币加入流通这一行为本身必须是保持自身的一个要素,而它要保持自己必须加入流通。也就是说,货币作为已经实现的交换价值,必须同时表现为交换价值借以实现的过程。”[3](P189)马克思的这个方案显然并不是重新在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中寻找出路,因为这样的话不仅会陷入循环论证(这是由于货币贮藏是作为流通手段的形式前提而被给出的),而且一般商品流通过程(W—G—W)只能使货币实现其特殊性功能(在特定交换过程中扮演中介角色),而无法保持其“一般形式”。事实上,马克思的方案的要点在于,货币“本身”就应该内在地包含一个属于自己的流通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货币能够通过各种特殊的交换价值形式的不断变换而实现对于“交换价值本身”也即“财富的一般形式”的保存。这样,我们就从一般的商品流通的层面“跃迁”到了使得这一层面得以成立的形式前提即“货币流通”(G—W—G)的层面。这种“货币流通”并不是以货币的视角对扩展了的商品流通(…… W—G—W—G—W ……)加以“改写”(即站在不断流转的货币而非商品的角度上看待这一过程)的结果,因为作为这种改写的结果的货币流通仍以具体商品的使用价值的消费为目标,而现在马克思所提出的这种特殊形式的“货币流通”则是以保存交换价值的“一般形式”为目标的。这就是说,在这一特殊形式的流通过程中,相较于交换价值本身的保存而言,使用价值的特殊性已不再重要。

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这一过程中交换价值可以不依赖于任何形式的使用价值,因为如果这一过程中只有交换价值而没有其对立面即使用价值的话,这一“过程”本身也就消失了(只有借助差异性才能构成“过程”);而如果没有这个“过程”,交换价值就无法“保持”自身,因为直接地具有自然属性的金银自身不仅无法证明自身与交换价值一般形式的关系,更谈不上“保持”这种一般形式的同一性。只有在作为具体的交换价值的货币和具体的使用价值的不断对立中(…… G—W—G—W—G ……),才能保持交换价值的“一般形式”。

由于在这种特殊形式的“货币流通”中,使用价值的特殊性不再重要,但又不能没有特殊的使用价值,因此使用价值就被“一般化”了,也就是说,使用价值不再作为生活消费的对象而进入这一流通过程,而只是为了实现交换价值,因此各种特殊使用价值的差别已经无关紧要了,关键在于“使用价值本身”必须在场,以便与货币进行交换并证明交换价值的“一般形式”,也即证明交换价值的“同一性”。

从这一过程中的使用价值来看,一方面,特殊的使用价值的差别必须存在,否则交换价值保持自身同一性的进程就会中断,从而无法证明货币所体现的是交换价值的“一般形式”,另一方面,这些特殊的使用价值的引入又不是以生活消费为目标,而只是实现交换价值的同一性的物质载体,这样,这里的使用价值不可能和一般商品流通中的商品使用价值共享同一种存在方式,即被直接消费掉从而退出流通,毋宁说,使用价值在这里的存在方式,只能是被不断改变形态但始终保持为使用价值。马克思将这种意义上的使用价值称为“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与此相反,现在交换价值必须在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存在中,在它作为使用价值的现实的而不只是形式上的存在中,来把自己作为交换价值保存下来,即作为处在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中的交换价值保存下来,并且从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中把自己创造出来。”[4](P395)而这样,“劳动能力”也即“劳动力”概念的出场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改变特定的使用价值而不是将其消耗掉的唯一途径,就是劳动,也就通过特定劳动能力改变特定劳动对象。

可见,特殊形式的“货币流通”(G—W—G)就是独立于具体商品流通过程的货币借助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而保持并证明自身同一性的过程。但如果仅限于这一表达式本身,是无法说明其何以必然成立的,因为这一过程的两端都是作为一定量的交换价值的货币G,而如果二者在量上完全相同,这一表达式就没有意义,也就是说,这一过程何以“必然”成立就不得而知。而使得这一过程必然成立的形式前提,正在于作为局部性过程终点的货币G在量上相较于这一过程始点的货币G有所增加。因此,G—W—G的形式前提在于G—W—G′,也就是说,在于这里的货币其实正是资本。

通过这一回到《手稿》的分析过程,可以看到,《资本论》第一卷中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论证逻辑,其实和《手稿》是一脉相承的。这不仅是说,两个文本中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讨论都承接了关于货币问题的章节,更是说,两个文本中关于这一问题本身的分析,在论证环节上基本上是能够形成对应关系的。比如二者的论证实际上都从G—W—G出发,并且都将这一过程与一般商品交换W—G—W予以明确区分。

不过《资本论》第一卷中那个初看上去似乎只关乎形式完备性的问题,即把“货币职能”从三种扩展到五种,却会将其论证逻辑“表现”得与《手稿》的论证逻辑有所不同:如果与“资本”概念的出现密切相联的,是货币的“世界货币”职能,而不是“货币贮藏”职能,人们自然会从马克思所表述的世界货币所具有的基本特征,即“世界货币作为一般支付手段、一般购买手段和一般财富的绝对社会化身执行职能”[3](P167-168)出发理解货币向资本的过渡问题,因而要么会从马克思所提及的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独立社会力量”出发理解这种过渡,从而无法在文本上说清楚为什么这种独立社会力量一定要以G—W—G的形式展现自身,并因而无法说清楚马克思“推导”出资本概念的内在逻辑何在;要么会像从拥有这种力量的货币的“自为”性与“流通”之间的矛盾导致它无法“独立实现”价值概念这一困境出发理解资本概念的引入问题,从而完全将马克思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证本身完全放在一边,最终实现的不是马克思的,而只是某种黑格尔辩证法式的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理解。

事实上,如果从《手稿》版本的“三种货币规定”出发来理解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就会看到,在这里,问题的根本不在于货币的“独立社会力量”,也不在于货币的“自为”性,而在于,马克思在形式分析的语境中,将作为货币的第二种规定即流通手段的形式前提的货币积累或货币贮藏的基本特征设定为独立于流通过程的交换价值对于自身同一性的保持。货币的这“第三种规定”本身并不是一种实体性内容,而是通过对其形式前提的追问而引出资本概念的理论对象。

基于这种理解,我们就能对前文所述在《资本论》关于“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论证中出现的“三个空白”问题作出回应——事实上,在前面的分析中已经包含了对这三个问题的回应:首先,马克思关于这一问题的叙述起点之所以是G—W—G,正是由于“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的讨论是以《手稿》所给出的“独立于商品流通过程的交换价值”这一特定理论对象及其内在包含的“保持同一性”的诉求为基本前提而展开的;其次,看似形式化的G—W—G 之所以内含“必然成立”的要求,乃是由于马克思的基本分析方式既不是实证方法,也不是黑格尔式辩证法,而是形式分析方法,这种方法所要求的,是从给定对象的形式规定(即表征其“必然”成立的普遍性维度)出发考察使得这种“必然性”得以成立的形式前提;最后,作为预付货币的G一定要以商品W为中介再回到自身,这正是因为只有借助着这种直接体现为“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的商品W,既为货币借助特定流通过程保持交换价值的同一性提供前提,同时为引出资本和劳动力概念提供理论前件。

这样,我们的基本结论就是:一方面,关于《资本论》中的“货币转化为资本”问题,只有将《资本论》与其手稿(特别是《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视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看待,通过“互文式”阅读的方式进行理解,才能完整地呈现马克思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的内在理路;另一方面,“资本转化为资本”问题应被放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形式分析的基本方法论视域中加以理解,唯此马克思相关论证的严格性和自洽性才能得以彰显。

(吴猛,复旦大学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暨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2023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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