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先春: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发展脉络、丰富内涵及深远意义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150 次 更新时间:2023-04-26 17:38

进入专题: 人权   人权观  

许先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形成了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在理论上,形成了当代中国人权观;在实践上,走出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2022年2月,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观,提高认识,增强自信,主动做好尊重和保障人权各项工作。”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他又指出:“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

我们要深刻理解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发展脉络、丰富内涵和深远意义,更好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奋力开创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新局面。

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不懈探索与实践

当代中国人权观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形成的重大成果。它以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为思想渊源,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历史底蕴,根植于党的百年奋斗,形成于新时代十年来的伟大变革。当代中国人权观是中国共产党接力探索、持续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理论结晶,是建立在中国人权发展实践基础之上的思想精华。

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我们党推进人权事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人权发展的基本观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论述了人权的社会性、阶级性。马克思指出:“个体是社会存在物”,“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就揭示了人权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的权利。

马克思主义认为,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从来都是具体的、属于一定阶级的。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恩格斯强调:“资产者的平等(消灭阶级特权)完全不同于无产者的平等(消灭阶级本身)。如果超出后者的范围,即抽象地理解平等,那么平等就会变成荒谬。”

二是阐明了人权的历史性。在马克思主义看来,人权的实现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恩格斯分析了平等观念的产生,指出“平等观念本身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完全是历史地产生的”。

三是揭示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历史进步性和局限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肯定资产阶级人权理论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进步作用,强调资产阶级人权是顺应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产生并为其服务的,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自由发展扫除了障碍。

同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还分析了资产阶级人权理论的虚伪性,强调资产阶级人权是在资本统治基础上的自由发展,资产阶级用金钱的特权代替了以往的一切个人特权和世袭特权,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人权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形式上的自由平等掩盖着垄断、专制和剥削的本质。

四是阐明了社会主义社会人权的实现途径及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调,无产阶级通过革命上升为统治阶级进而废除资产阶级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人权实现的根本条件。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权的经济基础,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实现社会主义社会人权的政治基础。社会主义社会人权使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自由,并且保证人民真实地享受民主权利。

五是指明未来社会是“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构想,共产主义社会将彻底消除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差别,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真正实现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的这些思想观点,为我们党的人权探索与实践提供了思想来源和强大武器。

当代中国人权观具有深厚的中华文明根基。呵护人的生命,重视人的尊严和价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华文明历来注重以人为本、以民为本,强调对人的关怀和爱护。

比如,古代先哲们提出“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地之间,莫贵于人”“仁者莫大于爱人”等思想,反映了对人的自身价值的高度尊崇。“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的观念深深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

基于这些思想观点,古代先哲们还提出了安民、裕民、惠民、乐民的主张,并从不同角度探讨了“得民心”“养民之道”的具体方案。这些思想和方案中蕴含着积极的因素,为我们党推进人权事业提供了深厚文化根源和丰厚文化滋养。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忠实维护者、坚定捍卫者、积极推动者和有力引领者。自成立之日起,党就高举“争民主、争人权”的旗帜,鲜明宣示了救国救民和争取人权的立场与主张。在长期的奋斗探索中,中国共产党以一往无前的创新精神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推动中国人权实践迈上了一个又一个台阶。

(一)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人权探索与实践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为中国人民各项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和不断发展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党开展英勇的武装斗争,以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为的就是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面对敌人的重重包围和经济封锁,党在物质条件紧缺的恶劣环境中创造性地加强生产、保障供给,努力改善民生。在党领导的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实行普选制度,给长期受到压迫的人民以参政议政的权利。党加强教育科学卫生事业,创办各级各类学校传授知识、培养人才,破除封建陋习和迷信活动、扫除文盲,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文化生活水平。

这些都体现了党在艰苦卓绝的战争环境和局部执政条件下保障人权的探索。新中国的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权事业从此开启了新纪元。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领导建立和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牢固制度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党迅速医治战争创伤,领导开展了稳定物价和统一财经等重大斗争,保障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党经受了土地改革和各项民主改革的考验,国民经济得到全面恢复和较快发展。我国通过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党领导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制定实施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制度保证。我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展了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新中国人权状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实践中,毛泽东结合中国国情深入思考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开启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的历史进程。第一,国家主权与民族独立是实现人权的前提条件。毛泽东指出,革命的目的是“为了使中华民族得到解放,为了实现人民的统治,为了使人民得到经济的幸福”。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人权的政治保障。“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给我国的经济和文化的迅速发展开辟了道路。”“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

第三,发展经济是实现人权的物质基础。“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毛泽东对“离开经济工作而谈‘革命’”的倾向作了批评,强调“经济建设一项乃是其他各项的中心”。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毛泽东强调,党要真心实意地“解决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的问题”。他将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运用于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形成了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为保障人民各项权利提供了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

第五,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毛泽东创立了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学说,提出运用民主的方法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从而为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人民各项权益提供了科学方法。

第六,揭露资产阶级民主、人权的虚伪性。毛泽东指出:“英、法、美等国,所谓宪政,所谓民主政治,实际上都是吃人政治”,西方的两党制“不过是维护资产阶级专政的一种方法,它绝不能保障劳动人民的自由权利”。他强调,天赋人权论、资产阶级民主、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行不通,没有出路,“我们的这个社会主义的民主是任何资产阶级国家所不可能有的最广大的民主”。

(二)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人权探索与实践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邓小平明确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论断,深刻揭示社会主义本质,领导确立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有步骤地开展各方面体制机制改革,有力推动了我国人权发展的实践进程。

在领导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邓小平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第一,针对西方国家“人权无国界”的谬论,揭示了社会主义人权与资本主义人权的本质区别。“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

第二,针对西方国家的“人道主义干涉”论,指出“搞强权政治的国家根本就没有资格讲人权”,“西方国家说我们侵犯了人权,其实他们才是真正的侵犯人权”。

第三,针对西方国家“人权高于主权”的谬论,提出“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的论断,强调“国家的主权、国家的安全要始终放在第一位”。

第四,揭示了发展权的重要性,鲜明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强调要“下决心一心一意搞建设”。

第五,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把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之一,把共同富裕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这就极大拓展了人权的广度和深度,使人权更加具体可感,彰显了我国人权事业的人民性。

第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强调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同时,还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这为提高我国人权保障法治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国内外形势十分复杂、世界社会主义出现严重曲折的严峻考验面前,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成功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向 21世纪。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实施“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对外开放战略,等等,都体现了党关于人权事业的新探索、新举措。

江泽民深入思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人权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赋予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以新的时代内涵。第一,把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到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 ,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要不断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二,针对西方国家提出“人权高于主权”和“国家主权有限”的新干涉主义,旗帜鲜明地提出“国家主权是一国人民充分享受人权的前提和保障”。

第三,明确回答了什么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人权。“对中国来说,确保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也是最大的人权保障”,“是我们维护人权最基础、最首要的工作”。

第四,指明了发展人权的根本途径。“实现民主、自由和人权的根本途径是社会的进步、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必须始终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第五,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第六,强调要在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不断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结合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时代要求大力发展人权事业。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等等,都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关于人权事业的新实践、新部署。

胡锦涛深入思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发展人权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一步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第一,坚持以人为本。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上升到党的执政理念的战略高度,指出“科学发展观核心是以人为本”。

第二,坚持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强调“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总钥匙” ,要“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强调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第四,加快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强调要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五,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强调要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第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强调要依法维护权益、依法处理矛盾,使社会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

总之,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团结带领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为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党成功开辟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保障制度建立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人权保障体系初步形成。

习近平在回顾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历程时深刻指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都牢牢把握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领导人民取得了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胜利,中国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中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保障不断向前推进。”

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艰辛探索和伟大实践,为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当代中国人权观就是在这样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之上,经过新时代的创新发展而形成的。

二、当代中国人权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人权事业在更为广阔、更为复杂的时代背景中展开。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大国博弈更加激烈,单边主义、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对各国人民的威胁上升,局部冲突频发,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但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保护主义、民粹主义、排外主义抬头,世界经济复苏艰难曲折。新冠疫情全球大流行,加剧了大变局的演变,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安全等格局都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

在这样一种错综复杂、变乱交织的情况下,以美国为首的一些西方国家打着所谓“普世人权”“天赋人权”旗号,加大了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打压遏制的战略图谋,频频在人权问题上制造事端,花样不断翻新、手段不断升级,千方百计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破坏。我国与美西方国家以及境内外各种敌对势力围绕着人权问题的交锋更加频繁、斗争更加激烈。

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强烈,期盼教育更加公平优质、就业更加灵活充分、收入更加稳定丰裕、医疗更加方便贴心、养老服务更加可及有保障、住房更加宽敞舒适、环境更加生态宜居、社会更加安定有序。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持续努力,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国际影响力大幅提升。但同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经济质量和效益还不高,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民生领域还有不少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等等。这就要求我们顺应人民呼声,聚焦人民急难愁盼问题,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不断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要。

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团结奋斗、砥砺前行,为中国人权事业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习近平围绕人权发展的一系列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重要论述,集中体现了当代中国人权观,反映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和深刻把握。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战略地位。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日起,就坚持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长期艰辛奋斗。“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追求”,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百年奋斗史,贯穿着党团结带领人民为争取人权、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而进行的不懈努力。”

习近平指出:“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本质上就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不断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进程。”“中国人民正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这将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中国人民的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阐明了人权事业与中国梦的内在联系,体现了人权事业在新时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最高政治原则”。我们的全部事业都根植于这个最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

坚持党对人权事业的全面领导,是我国人权事业的根本所在、要害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希望所在。在这个问题上犯错误是灾难性的、颠覆性的。习近平反复强调,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了我国人权事业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我们能够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平等共享人权,坚持以系统性思维谋划人权建设,推进各类人权全面发展,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根本立场。立场问题决定了人权事业方针政策、战略举措的出发点、落脚点,是关乎人权事业发展成效的核心问题。“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依托,是党执政兴国的最大底气。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习近平旗帜鲜明地提出“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他强调,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要把握人民愿望、聚焦民生需求,“充分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人民成为人权事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促进者、受益者”。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首要原则。在这个问题上,习近平始终头脑清醒,保持着坚定的战略定力,反复强调“坚持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贫穷落后是实现人权的最大障碍。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和供给,各种权利的实现将成为无本之木、空中楼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生存权、发展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前提和根基。

习近平指出:“生存是享有一切人权的基础,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只有发展,才能充分满足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殷切期盼。习近平反复强调:“中国目前的中心任务依然是经济建设,并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推动社会全面进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在发展中使广大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着力点。生命权、健康权是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这个问题上,习近平明确提出“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健康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更加重视生命质量和健康安全。

习近平指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项重大任务。”他强调,要加快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面对突袭而至、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因时因势优化调整防控措施,最大限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此基础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抓紧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取得显著成效。在这场惊心动魄的斗争中,党和政府不惜一切代价,“每一个生命都得到全力护佑,人的生命、人的价值、人的尊严得到悉心呵护。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理念的最好诠释!”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系统观念。习近平指出,要“协调增进全体人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环境权利,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就为我们推进人权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科学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当今时代,人权的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各项权利相互关联、相互依存,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统一部署,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系统观念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他强调,要“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美好生活的期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多方面的权利需求,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主法治、思想文化、公平正义、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建设,全面做好就业、收入分配、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扶幼等各方面工作,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中全方位提升各项人权保障水平”。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我国人权事业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其中一个重要环节是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人权事业关乎全体人民,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

习近平强调,各民族多元一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一笔重要财富,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好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妇女权益是基本人权,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要“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老年人是人生的重要阶段,要“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实好老年优待政策,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要“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高度重视、格外关心,组织实施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发展规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保障特定群体权利,使他们能以平等的地位和均等的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中释放创造活力、书写精彩人生。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法治保障。“法治是人权最有效的保障。”推进我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需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善于运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使尊重和保障人权始终运行在法治轨道上。习近平指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关于新时代人权事业发展的大国担当。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加强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是解决全球性问题、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前提条件。习近平指出:“要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广泛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合作,发挥建设性作用。”

面对全球治理体系深刻重塑的大势,习近平反复强调,必须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要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坚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推动全球人权治理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方向发展。”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平衡推进安全、发展、人权三大领域工作。

中国始终是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推动者。习近平指出:“中国人民愿与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同心协力,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总之,当代中国人权观是对党长期以来发展人权事业的经验总结,是对中国人权重要观点和基本主张的系统提炼,更是对新时代人权生动实践的科学概括。当代中国人权观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尊重和保障人权、怎样尊重和保障人权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谱写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为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三、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深远意义

理论来自于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当代中国人权观是深刻总结中国共产党长期探索和不懈推进中国人权事业的实践经验,并顺应时代潮流和新的实践发展要求应运而生的理论创新成果。在当代中国人权观的引领下 ,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夯实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基础,丰富了人类人权文明多样性。

(一)推动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经过长期艰苦奋斗,中国成功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 ,坚持以当代中国人权观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推动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

关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习近平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多次作过概括,比如,“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符合时代潮流、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等等,其要旨在于突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中国特色。世界各国人民都对充分享有人权的美好愿景孜孜以求,但各国实现人权的道路不尽相同。由于各国具体情况不同,因而世界上既不存在千篇一律、定于一尊的人权发展模式,也不存在放之四海而皆准、适用各国而固定不变的人权发展途径。

习近平指出:“各国人权发展道路必须根据各自国情和本国人民愿望来决定。”一个国家选择什么样的人权发展道路,只能由这个国家的人民根据自身国情作出符合实际的选择。独特的文化传统、基本国情、历史方位、发展状况和使命任务决定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习近平强调,“中国坚持把人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当代实际相结合,走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当代中国人权观为新时代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提供了科学指导。习近平深刻总结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主要特征和宝贵经验,将其概括为“六个坚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这“六个坚持”是相互融合、有机统一的整体。

其一,这是一条有坚强领导核心的道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强调的是党对我国人权事业的集中统一领导,揭示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最本质特征。

其二,这是一条人民至上的道路。坚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强调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人权理念,突出了人民性这一最显著特征。

其三,这是一条立足国情的道路。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强调的是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揭示了中国人权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其四,这是一条以发展促人权的道路。坚持以生存权、发展权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强调的是我国人权事业中带有根本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工作任务,明确了发展是保障和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

其五,这是一条以法治为准绳的道路。坚持依法保障人权,强调的是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彰显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蕴含的法治精神。

其六,这是一条胸怀天下的道路。坚持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强调的是以宏阔眼光、博大情怀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彰显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世界意义。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从书本上抄来的,更不是别国人权发展道路的翻版。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人权领域的具体反映。它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和坚实的实践基础。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实践探索和发展成就雄辩地说明,顺应潮流、立足实践、符合国情、适合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才是最好、最有效、最管用的,在这个问题上决不能削足适履,更不能生搬硬套。没有哪一个国家和民族能够脱离本国实际,通过亦步亦趋、照搬照抄别人的道路来保障自身人权,也没有一条一成不变的道路可以引导所有国家和民族发展好人权。每个国家自主探索人权道路的努力都应该受到尊重,一个国家没有资格对另一个国家“教师爷”般颐指气使、横加指责。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康庄大道。新征程上,我们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在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指引下坚定不移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在这个重大问题上,我们一定要旗帜鲜明、态度明确,一定要有主见、有定力,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决不能自乱阵脚。

(二)夯实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基础

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们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奋斗目标,也是中国人权事业的最高追求。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人权事业的坚实依托和宏大舞台,中国人权事业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人权保障水平是衡量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标尺。可以说,当代中国人权观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在人权领域的具体体现。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这一特色体现了中国最基本的国情。比世界上发达国家总人口还要多的 14亿多人口整体迈进现代化社会,将彻底改写现代化的世界版图,是人类历史上具有深远影响的大事件。这一特色要求我们在推进人权事业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这一特色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西方国家以资本为中心、社会两极分化的现代化老路,强调既要把“蛋糕”做大做好,又要把“蛋糕”切好分好。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人权事业中,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正确处理效率和公平、增长和分配关系,推动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目标扎实迈进。

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这一特色突出人的全面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西方国家物质主义膨胀、精神空虚贫乏的现代化老路,追求的是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相互促进、物质大厦和精神大厦并肩耸立、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双双提升、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同时并重。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人权事业进程中,既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不断夯实人民幸福生活的物质条件,又要通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促进物的全面丰富和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一特色体现了美丽中国建设的生态追求。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西方国家无止境向自然攫取、先污染后治理的现代化老路,强调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人权事业进程中,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让中华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一特色体现了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宗旨。中国式现代化摒弃了西方国家通过战争和殖民等方式对外扩张掠夺、损人利己的现代化老路,强调世界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人权事业进程中,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旗帜,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发展自身又造福世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注重从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谋划中国人权事业,将当代中国人权观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之中,在成功推进和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同时,也开辟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新境界,极大增强了中国人民的志气、底气、豪气。

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了从贫困到温饱到总体小康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方面迈出坚实步伐。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国之治成为展现中国人权成就的闪亮名片。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权利。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持续用力,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人民生活品质显著提升,享受到更多优质、便捷、高效、普惠的公共服务。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人们享受到更多更好的生态福祉。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既努力提高本国人权发展水平,又致力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更加有利的国际环境。

可以说,中国式现代化规定并确保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本质属性和前进方向,反过来,中国人权事业在当代中国人权观的指引下又以其特有的维度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底蕴,夯实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人权基础。

(三)丰富了人权文明多样性

在当代中国人权观指引下,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实现了巨大跃升,形成了富有中国特色的人权文明,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多样性。

从人权文明的实践形态看,当代中国人权观所彰显的理念、道路、制度、实践是中国独到的、独有的、独特的文明创造,是具有鲜明中国风格和气派的中国人权文明,创造了一种全新版本的人权文明形态。

一方面,中国人权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权文明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的人权文明。中国人权文明之所以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归根结底就在于它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另一方面,中国人权文明不是西方人权文明的临摹套用,而是立足中国人权实践、在中国土生土长、依靠自身力量探索创造出来的。中国人权文明是符合中国国情、创造人民美好幸福生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文明形态。

从人权文明的引领力量看,当代中国人权观始终以中国共产党作为推动和引领人类人权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以自强不息的奋斗深刻改变了世界人权发展的趋势和格局。

一是党坚持在宏阔的时空维度思考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与进步的重大问题,致力于建设新型国际关系,倡导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成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引领力量。

二是党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成为包括人权在内的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积极参与者、推动者、引领者,成为捍卫国际公平正义的中坚力量。

三是党坚持将发展置于全球宏观政策框架的突出位置,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方向发展,提升全球发展公平性、有效性、协同性,成为构建全球发展命运共同体的可靠力量。

四是党始终以开放的眼光、开阔的胸怀、包容的态度对待世界各国人民的文明创造,以强大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努力推动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明相互尊重、和谐共处、共同进步,成为推动人类人权文明真诚对话、交流互鉴的关键力量。

从人权文明的价值理念看,当代中国人权观着眼于全人类未来,倡导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针对西方国家提出的“普世价值”,习近平提出并强调要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和平与发展是我们的共同事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共同理想,民主自由是我们的共同追求。”

全人类共同价值反映了各国人民普遍认同的价值理念,凝聚了不同价值观和价值体系的最大公约数,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最基本、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全人类共同价值是基于文明交流互鉴而形成的价值共识,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我标榜并强加于他国的“普世价值”有着本质的区别。

习近平指出,要坚持弘扬平等、互鉴、对话、包容的文明观,以宽广胸怀理解不同文明对价值内涵的认识,以文明交流超越文明隔阂,以文明互鉴超越文明冲突,以文明共存超越文明优越,把全人类共同价值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本国人民利益的实践中去。

从人权文明的世界意义看,当代中国人权观打破了西方中心主义的人权理论、人权话语体系,给世界人权理论和实践提供了更多更鲜活的经验,这是中国人权文明对人类人权文明作出的一个重大贡献。当代中国人权观蕴含着我们党推进人权事业的创造性举措和宝贵经验,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是人类人权文明中的一颗璀璨明珠。

当代中国人权观与我国一直倡导的发展观、文明观、安全观、生态观、国际秩序观、全球治理观等密切关联、内在统一,为人类人权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主张,为各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提供了重要借鉴和全新选择。

近年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决议写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多次通过中国提出的“发展对享有所有人权的贡献”“在人权领域促进合作共赢”等决议,充分说明中国人权发展经验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同和认可。中国提出的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等,给世界人权事业注入了新动力。

中国人权文明实现了历史使命与时代潮流的高度融合、民族精神与国际主义的辩证统一、中国底蕴与天下情怀的有机结合。在新征程上,我们要拓展同世界各国的互利互惠合作,以更大力度促进人类进步事业,为丰富人权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作出更大的中国贡献。

 

作者:许先春,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研究员

    进入专题: 人权   人权观  

本文责编:editor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理论法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142345.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党的文献》2023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