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海军:和而不同:邵雍、程颐的易学诠释及思想之比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0 次 更新时间:2023-01-25 22: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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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海军  

  

   邵雍、程颐都是北宋时期乃至古代颇为著名的易学家,他们的易学著述《皇极经世书》《程氏易传》分别是象数易学、义理易学的典范之作。邵、程两人交游论学甚密,但彼此却“和而不同”,邵雍重“数”、程颐重“理”,并形成了以此为核心范畴的思想体系。可以说,邵雍、程颐尽管都是宋代易学、理学的奠基人,不过在易学诠释、理学建构之理路上有很多不同之处。前贤时哲多注重对邵雍、程颐彼此的易学、哲学之分析、考察,鲜有对他们之间的易学诠释及其思想进行比较分析、深入研究的,本文试对邵雍、程颐易学之间的异同进行比较分析,以此来分析两人在易学、理学乃至思想体系上的异同,借此以对宋代图数易学与性理易学之间的分别作以透析。

  

   一 图数、义理:易学认识与诠释之同异

  

   1.先天易学与孔子易学

   作为理学家的邵雍和程颐,对于《周易》体例还是易理的认识和解释,其目的都在于建构新的儒学理论体系,而对于《周易》性质及体例的认识,是他们建构新理论体系的第一步。对于《周易》性质而言,他们都认为《周易》是“道”的体现,展现了宇宙自然和社会人生的变化之道。但由于邵雍受到北宋前中期图书之学的影响,认为真正的易道存在于《周易》产生之前,亦即伏羲所画的先天易。“先天”一词,最早出现在《易传·文言》:“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这里的“先天”是指在天之前的意思,邵雍所言的“先天”有二义,一是指伏羲画卦,此源于晋人干宝。干宝说:“伏羲之易小成,先天也。”二是指自然而具,非人力所致。其咏《先天吟》曰:“先天事业有谁为,为者如何告者谁。”此两义前者是说成易的时间,后者是说天然而成易的状态。也就是说,邵雍先天象数学即是对伏羲由天然而画的先天图易学的思想研究。在邵雍看来,现传于世的《周易》乃是文王之易,属于后天易学,《观物外篇》说:“先天之学,心也。后天之学,迹也。”后天之学是在伏羲先天易的基础上推衍而成的。所以他独辟蹊径,把精力放在先天图式的建构和阐释上,试图建立先天易学,以探讨其所谓的易道。于是他以象数为工具,建构了一个先天象数学体系,以明易道。

   邵雍易学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在陈抟、李之才等人象数学的基础上,以乾、坤、坎、离为四正卦,由此推衍出一套图式,并由此阐发易理,成为他注重象数易学的重要特征。朱熹在《答袁机仲书》中就说:

   据邵氏说,先天者,伏羲所画之易也;后天者,文王所演之易也。伏羲之易,初无文字,只有一图以寓其象数,而天地万物之理、阴阳终始之变具焉。文王之易即今之《周易》,而孔子所为作传者是也。孔子既因文王之易以作传,则其所论固当以文王之易为主,然不推本伏羲作易画卦之由,则学者必将误认文王所演之易便为伏羲始画之易,只从中半说起,不识向上根原矣。

   朱熹认为邵雍易学乃是先天、后学之易学的组合。认为乾、坤、坎、离四正卦的图式乃伏羲所画,为先天图,称其学为先天学,它代表形而上之本;而汉易中以坎、离、震、兑为四正卦的图式,乃文王之易,是伏羲易的推衍,称之为后天之学,属于形而下之末。邵雍认为文王之易“即今之《周易》”,孔子在文王之易的基础上作传,而这并非易学的根源,所以他推崇并着重研究先天之学,探讨易学“向上根原”。由于邵雍认为先天学有卦无文,却尽备天地万物之理,邵雍为了表达先天易学,他作八卦和六十四卦次序图,说明八卦的起源和六十四卦的形成次序。以加一倍法或一分为二法,解释六十四卦数和卦象的形成,把奇偶二数的演变置于第一位,由此数学法则,进而演变出六十四卦。邵雍以此排斥了王弼易学“有生于无”之说,创立了以数学观点解易的新流派,并称天地万物都是按八卦生成的次序演变出来的。这种解释乃汉唐易学所未见,此说基本上抛弃了汉代经师以卦气和象数解易的烦琐解经形式。

   邵雍的特点在于,将所作的八卦和六十四卦方位图,来说明八卦和六十四卦所处的方位,并模拟宇宙万物万事的生成过程和存在结构。其中方圆合一图是宇宙时间与空间的架构和模式,用来表示天地万物和人类均处于此空间或模式中。其皇极经世图,将卦气说加以推衍,制成宇宙历史年表,用来推算人类历史的进程和宇宙历史进程,此为其一大创造。将卦气说中的阴阳消长法则加以推广,用来解释人类和宇宙变化的规律,并依据阴阳消长规律得出“天地终始”说。主张天地有毁灭、继数,并以元、会、运、世来计算天地历史。邵雍将历史分为“皇、帝、王、霸”四个时期,认为现实的人类社会已盛极而衰,提出一代不如一代的历史退化论。邵雍借助图数之学建构出一个自宇宙到人类社会的学说体系,实际上远远突破了《周易》的框架,突破了《系辞》《说卦》《杂卦》所言的宇宙体系和结构,也突破了以往学者所采用的宇宙模式,他所言的元、会、运、世等数据,也都不是《周易》中的天地之数、大衍之数,他的体系实质上是个全新的哲学体系。相比汉易象数之学,邵雍的象数之学不讲阴阳灾异和天人感应,但象数却被哲理化了,尤其是数成为自然宇宙和人类社会演化的根源。与义理派易学相比,他对数的突出,其目的还是为了探寻其中的易理,进而找出有关人类社会治乱兴衰的哲理。他将图数学和理学进行了结合,形成“数理合一”的理论模式,由此直接奠定了他在理学史上的地位。

   整体看来,邵雍先天象数易学是建立在神秘图式之上的,同时也是借助此图式以及数理逻辑的推衍来展现“道”的,此图式较周敦颐的太极图式更为详细,思想体系更为精密。邵雍由对先天图的认识,进而推演出关于宇宙时间和人类历史演化的理论,这也是其易学观的体现。由于邵雍的先天之学探讨的是易之道,即宇宙万物生成的根源问题,所以他把先天看成是体,后天为其用,所以先天之学为其易学的根本和核心。尤其邵雍关于宇宙的形成及其结构的论述,是对“汉唐以来以阴阳学说为中心的宇宙论的发展。此种宇宙论同周敦颐的《太极图说》相比,着眼于层次和类属关系,在古代哲学史上是少见的”。后来朱熹作《周易本义》继承了他这一思想,并列邵雍所制易图于卷首,认为:“读伏羲之易,如未有许多《彖》《象》《文言》说话,方见得易之本意只是要作卜筮用。如伏羲画八卦,哪里有许多文字言语?只是说八个卦有某象,乾有乾之象而已。”伏羲之易有八卦之画与八卦之象,没有文字,“本意只是作卜筮用”,这种思想基本上是对邵雍先天易学的肯定和继承。

   与邵雍易学相比较而言,程颐所重视的是孔子易学,这属于邵雍所言的后天易学。邵雍认为孔子易学属于后天易学,且来自于伏羲易学,他曾在《观物内篇》中说:“孔子赞易,自羲轩而下,……自羲轩而下,祖三皇也。”在他看来,孔子赞易乃是对三皇事业的继承和发扬,而非自己的创造。与邵雍不同的是,程颐认为孔子才是易道的真正确立者:

   孔子未发明易道之时,如《八索》之类,不能无谬乱;既赞易道,黜《八索》,则《易》之道可以无过谬。

   当孔子时,传《易》者支离,故言“五十以学《易》”。言学者谦辞。学《易》可以无大过差。《易》之书惟孔子能正之,使无过差。

   在程颐看来,孔子赞易,即为易作传,并黜旧说《八索》。就在孔子赞易之后,易道始明,学者学易始无大过。所以程颐将孔子视为《周易》所含易理的真正发掘者。程颐肯定孔子易学、重视后天易学的重要性,与邵雍重视伏羲先天易学截然不同。由此也说明邵雍对伏羲所开创的象数易学的重视,而程颐对孔子所开创的义理易学的重视。也正是因为如此,邵雍不重卦爻辞之意的发掘,而认为《周易》乃是后天八卦,卦爻辞属于后人的解说,未能真正表达卦和爻的自然之理,而卦爻辞解说之前的经文六十四卦象与数,才是易的真实面目,这种区分《周易》经传的思想直接为后来的朱熹《周易本义》《易学启蒙》等所继承和推崇,奠定了邵雍先天易学在易学史上的突出地位。与邵雍不重视卦爻辞不同,程颐认为卦爻辞是孔子发明易理而为,只有借助它才可以明天地之理,明圣人之道。由此,邵雍重视卦爻象与数和程颐重视卦爻辞,其实也就表征着邵雍重视象数之学与程颐重视义理之学之间的旨趣差别。

   2.“言意之辨”

   由于邵雍属于象数易学派,其所言的先天易就认为易由三部分组成:象、数、理。这里的象即是他所说的先天图式和后天易的卦象,数是每一卦所表示的数,理则是象数中所蕴含的天地万物之理。关于象、数、理三者的关系,邵雍认为:

   象起于形,数起于质,名起于言,意起于用。

   有意必有言,有言必有象,有象必有数。数立则象生,象生则言著彰,言著彰则意显。象、数则筌蹄也,言、意则鱼兔也。得鱼兔而忘筌蹄,则可也,舍筌蹄而求鱼兔,则未见其得也。

   在邵雍看来,《周易》兼具象、数、辞、意,意蕴含于卦爻辞之中,而卦爻辞是来说明卦爻象的,卦爻象展现为数的形式,而数则是象、辞、意的根本,所谓“数立则象生,象生则言彰,言彰则意显”。邵雍认为宇宙中有了阴阳奇偶之数才有各种卦象,卦象是用来表现数的;有了卦爻象,就用了许多卦爻辞来讲;卦爻辞说出来了,圣人之意就得以彰显。象数就如同筌蹄,只是作为工具而用,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彰显圣人之意。如果舍弃了这个工具,圣人之意就得不到彰明,这其实是对王弼易学言、象、意关系认识的一种继承,只是不过他加入了数的概念。就象与数而言,邵雍尤其注重对“数”的强调,这和仁宗时期图书学派的重要代表刘牧重视数具有前后一脉相承性。在邵雍看来,数是根本,象是居于第二位的。如他所说:“太极不动,性也,发则神,神则数,数则象,象则器,器之变复归于神也。”认为只有数才会产生象,由象再生成器,即具体的事物。象与数不可分,共同来表现事物的特点。“象也者,尽物之形也;数也者,尽物之体也。”邵雍关于象、数、理的论证,突出了数的根本地位,由此也反映了他先天象数学注重数理逻辑的特点。

   邵雍这种象数与义理关系的认识,无疑在肯定象、数的优先性并肯定“数本论”,自然遭到了主张“理本论”程颐的反对,他说:

   《易》之义本起于数。谓义起于数则非也。有理而后有象,有象而后有数。《易》因象以明理,由象而知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必欲穷象之隐微,尽数之毫忽,乃寻流逐末,术家之所尚,非儒者之所务也。管辂、郭璞之徒是也。理无形也,故因象以明理。理既见乎辞矣,则可由辞以观象。故曰: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矣。

程颐对易之义起于数的观点明确表示反对,而认为理才是象和数存在所以然和根本属性,数乃象所生,而非邵雍所言的“数立则象生”,且象和数只不过是理的外在体现,理才具有本源性特征。在程颐看来,理是无形的,只有借助象与数以及表达象和数的卦辞才可以洞明天理,这样就将“理”作为了象、数产生的内在根据,理因象、数而明,在思想理路上虽然和邵雍大体相似,但他以理取代了邵雍所言的数。与此同时,他也反对邵雍所言的数、象、辞具有依次生成的关系,而认为彼此之间的关系乃是“至微者理也,至著者象也。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即本质与现象为表里一体的关系,后朱熹继承了程颐这个体用思想,并对程颐的“体用一源,显微无间”作过解释,其《答汪尚书》云:“盖自理而言,则即体而用在其中,所谓‘一源’也;自象而言,则即显而微不能外,所谓‘无间’也。”程颐认为就易学言,认为卦象和卦义之间,乃是体用不分的关系。卦爻象及其表现出来的数乃是卦爻义的表现形式,此自然不同于邵雍所言的派生关系。另一方面,程颐认为《周易》卦爻辞也是通过特定的喻象来说明易理,故读易者可以“由辞以观象”,这种观点,展示了程颐解易理路:主张立足于《周易》的“辞”(卦爻辞),注重从卦爻辞的喻示中观览其“象”、领悟其“理”,从而把握“理”与“象”的体用之旨,彻底融会贯通《周易》义理的内在意蕴。所以程颐批判地继承了王弼、邵雍的观点,(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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