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立足城乡差异的共同富裕之路——关于共同富裕的社会学命题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055 次 更新时间:2022-11-28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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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 (进入专栏)  


为了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的日子,我们党一刻也没有停止过对共同富裕的追求与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本世纪中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和即将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特殊阶段。在当前阶段,如何实现共同富裕,或共同富裕之路如何走,需要深入研讨。本文拟从城乡差异的角度讨论共同富裕目标的达成及道路选择。

共同富裕之所以成为目标,首先是当前发展阶段存在发展不平衡及收入不平等的问题。发展不平衡最显著的表现是区域发展不平衡和城乡发展不平衡;收入不平等的表现是基尼系数比较高,不同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比较大。其次是当前我国存在发展不充分的问题。发展不充分,是因为我国仍然处在中等收入阶段,正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只有持续发展经济,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城乡发展差距及缩小不同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才能实现共同富裕。如何缩小区域和城乡发展不平衡,学界和政策部门有很多对策,其中关于缩小城乡发展不平衡方面的主流意见是让生产要素在城乡以及区域之间充分流动。生产要素主要指劳动、资本和土地。当前全国劳动力市场早已形成,劳动力自由流动不再是问题。问题是资本在城乡之间如何流动,以及土地本身是无法流动的,如何让无法流动的土地要素流动起来,就存在着需要进一步讨论的空间。

一、共同富裕与城乡差距

当前我国存在三大显著的差距,即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区域差距、城乡差距和收入不平等带来的阶层差距。要达到共同富裕,就必须缩小这三大差距。三大差距中广受关注且仍在继续扩大的是城乡差距。要理解区域差距与阶层差距,须理解城乡差距。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建设最重要的目标是消灭“三大差别”,即城乡差别、工农差别、脑体差别。当时消灭“三大差别”的办法有点理想,比如通过人民公社来亦工亦农、亦城亦乡、亦文亦武,以为人民公社的工农商学兵一体可以消灭三大差别。人民公社后期开始兴办“五小”工业,此即乡镇企业的萌芽。分田到户以后,乡村进入快速工业化阶段,在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上出现了一种乐观情绪,即农村可以就地工业化和城镇化,农民可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这种乐观情绪被一些学者视为中国现代化不同于西方城市剥削农村的新路。进入20世纪90年代,全国乡镇企业发展不景气,纷纷关停,全国农村工业化发生显著分化,一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以长三角和珠三角为代表)成功实现了乡村工业化,之前小规模的乡村工业不断升级换代,变成世界工厂主要车间的核心部分,而全国绝大多数农村的乡村工业消失了。与此相关,全国绝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离乡,进厂进城,包括进入已经工业化的沿海地区农村务工经商。因为乡村工业化,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不仅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而且之前农地用于二三产业形成巨额土地增值收益,虽然不同地区因为工业化起点不同土地增值收益如何分配有很大差异,当地农民却都是受益者。结果就是,随着长三角和珠三角乡村工业化,经济持续增长,整个东部沿海地区形成了一个区域广大、经济密集、活力充沛的城市经济带。虽然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村庄在体制上仍然是农村,但实际上这些农村的相当部分土地已用于工商业,当地农民基本不再从事农业而进入二三产业就业,且当地农民生活方式早已城市化了。与城市的差异除体制以外,就是农村之前有大片农田,这些农田属于村集体所有,分田到户时承包给农户耕种。在城市经济带内的大面积土地就意味着巨额财富,这些地区的农民因此比城市人多了一份不容忽视的土地食利收入。

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即使村庄没有工业化,也因为地处经济发达地区,又是市场中心,这些村庄就会有各种工商业的便利,包括进入附近就业的便利和为附近工商业提供服务的机会(比如发展乡村旅游的区位优势),分享经济发达的红利。

当前中国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实际上已经形成庞大的沿海城市经济带,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农村虽然在体制上仍然是农村,但这些农村实质早已变成城市带的内在组成部分,从这个意义上讲,作为中国区域差异的东中西部差距,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城乡差距,即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带与中西部存在传统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差距。

如果我们不是按体制而是按实际情况讨论城乡差距,有两个重要的前提:一是前述的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带的农村应当算作城市还是乡村?这些地区的农民应当算作城市人还是农村人?按前述讨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应当纳入城市,在统计中国城乡居民收入时,沿海城市经济带的农民收入应当纳入城市进行计算。二是中西部地区进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究竟应当算作城市人还是农村人?全家进城的农民如何才可以算作城市人?

按国家统计局统计城市人常住地的标准,凡是在一个地方居住超过半年的即为当地常住人口。当前时期很少有城市人口到农村常住,却有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常住,这就是为什么2021年中国城市化率已超过64%,城市户籍人口却不足46%的原因。如果按居民地来统计居民收入,那么,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收入就应当计算为城市居民收入。实际上当前农民工不仅进城务工经商,而且已经在县城买房,大量农户全家进城,在城市生活,虽然其中很多进城人口仍然是农村户籍,他们却已是地地道道的城市居民。

以上述两个前提为基础来讨论城乡差距,结果几乎必然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

20世纪90年代,城乡关系发生了两个相互关联的重大变化,一是乡镇企业大量关停,工业向城市集中,包括向沿海地区集中。沿海地区全域工业化,可以视为农村成功就地城市化,或沿海地区城市快速全域拓展,形成了沿海城市经济带。随着乡镇企业的关停,吸纳主要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的农村内部非农就业机会消失了,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开始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务工经商。农民进城了,他们离土离乡,成为城市人。

一开始是农村劳动力进城,然后是有进城能力的农户家庭进城。进城能力来自两个方面:之前进城的青壮年劳动力在城市获得了稳定就业与收入机会,然后全家进城,以及在农村经营致富有了全家进城的条件。无论哪种情况,进城农户肯定是农村资源比较充沛、经济收入比较高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农民家庭自然不可能进城,他们最多处在积累进城资本的阶段。

当前时期,中国城市化进程如火如荼,农村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农户和比较强的青壮年劳动力继续进城,留在农村的大多为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老年人和缺少进城能力的相对弱势的农民。

随着农民持续离开农村进入城市,离村农民就让渡出他们之前在农村的获利机会,从而为留守农村的农民提供了增加收入的可能。当前留守农村的主要有两类人群:一类为留守村庄养老的超过60岁的农民,他们虽然在城市缺少就业机会(城市劳动力市场不适合他们了),在农村却仍然是农业生产的好手,只有当他们年龄大了,丧失生产能力,他们才退出农业生产。另一类为不愿进城或无法进城的青壮年夫妻,他们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增加农村收入,成为农村的“中农”。当前时期,农村中农数量不多,因为农村获利机会还比较少,不可能容纳较多中农。农村中农就是不离开农村即可以获得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家庭,中农在村庄社会结构上十分重要,是地地道道的村庄社会结构的“中坚农民”。可以认为,随着越多农民进城,农村可容纳的中农就越多。

如果我们以居住地来统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并且将沿海发达地区城市带内的农村算作城市人口,那么,在整个城市化的绝大多数时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都会持续扩大,而不可能缩小,因为城市比农村有更多的二三产业就业机会,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以及经济条件好的农户家庭持续进城,留守农村的大多数是农民中相对弱势的群体,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会持续扩大。

改革开放最早是通过农村分田到户开始新阶段的,加之随着乡镇企业发展,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就业充分,农民收入增加很快,改革开放之初的20世纪80年代,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迅速缩小。到20世纪90年代,城市国有企业改制,城市聚集经济和规模效应形成了城市经济对农村的压倒性优势,乡镇企业关停,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进城,包括到沿海外向型企业务工。20世纪90年代一直到21世纪头十年,农村劳动力进城,他们将城市务工经商的收入寄回农村,建新房,扩大农村人情开支,而留守在农村的中老年父母仍然种田,农业收入并未减少,农村因此变得更加繁荣。

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越来越多进城农民工开始在城市(首先是县城)买房,而不再是回农村老家建房。进城农民要在城市安居。在城市买房,仅靠务工收入还不够,因此将农村中老年父母务农收入也用于城市买房。农民工进城了,不仅农村劳动力流入城市,而且农户家庭务农收入也用于城市买房消费,农村迅速变得萧条起来。

未来十年甚至更长一段时间仍将是我国快速城市化的时间,这就意味着有更多农村劳动力进城,更多农村资源流入城市,城乡差距还会进一步拉大。

一直到城市化进程接近完成,随着大量农村人口进城,进城农户让渡出越来越多农村获利机会,就为留守农村的中农提供了扩大收入的可能。随着中农规模的扩大以及中农收入的提升,以及随着农业经营规模扩大带来的农业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开始缩小。

这里要特别注意,统计上的城乡收入差距与实际之间是不同的,造成这种不同的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沿海城市经济带内的农村究竟应当算作城市还是农村、城市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第二,如何计算城乡居民?是按国家统计局进行人口统计的居住地原则,还是按户籍?或者是按买房?目前看起来唯一比较可靠的统计是按居住地,而按居住地,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就成了城市居民,留守农村的农村居民收入与城市居民自然会越来越大。第三,也是关键,如何计算农民家庭?城乡居民收入显然不能计算为城乡居民个人收入,而应当是城乡居民家庭收入。农户家庭中,年轻人进城务工经商,他们的收入是计算到农村的家庭吗?反过来,留守农村老年父母是应当计算到进城务工经商的子女家庭还是分开计算?分开计算的话,明明一度进城农村劳动力是将他们的收入返回到农村使用的,以及当前农村留守父母用他们的养老钱为子女在城市买房。中国农村到目前为止,养老责任仍然是家庭承担,子女与父母之间无论是否住在一起,是否存在形式上的分户,实际上的经济联系仍然是共财的。这就造成了当前从统计上看农村居民收入的难题,以及计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难题。

总体来讲,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概只有一个缩小的阶段,大概就是改革开放以来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为止。之后至今,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都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党的十八大以后,国家加大向农村转移支付力度,尤其举全国之力进行扶贫攻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一度有缩小,然而随着越来越多农村劳动力和经济条件相对较好农户的进城,城乡收入差距还会继续扩大。预计到2035年前后,随着城市化趋近完成,农村中农趋于定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就有望逐步缩小。

城乡差距中,除居民收入差距以外,包括城乡景观差距和城乡产业差距。

从景观差距上看,随着农村人口进城以及随着农民越来越少在农村建房及越来越多在城市买房,农村人财物资源均流入城市,农村变得萧条、破败,农村出现了老龄化和空心化,这几乎是不可改变的规律。但同时这个规律下也具有很多生机,比如农村中农的萌生与壮大,以及农村原生态条件对于老年人养老的重要性、适配性,这为中国提供了应对未富先老的战略可能性。

从产业差距上看,城市产业现代化正快速推进,尤其是城市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科技进步,各个方面可谓日新月异。实际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进步也很大。农村存在的比较大的问题是农业,虽然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升,但以老人农业为主的农业现代化却要存在空白。因此,有人主张,要缩小城乡差距,必须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现代化。问题是,正是不很现代的农业产业为仍然数以亿计的小农户提供了重要的农村收入来源。因此就存在一个重要的政策选择问题,即中国未来一个时期,到底是应当选择以资本为主的大规模农业,还是要选择亲农友农容农型的以小农户为主的农业现代化。因为城乡之间的关系可能是相反相成的关系。

二、城乡差距与区域差距和阶层差距

当前我国区域差异集中表现在东中西差异上,其中,正如前所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农村实际上已成为沿海城市经济带的内在组成部分,农民早已非农就业,农村工业化,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而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农村不再可能工业化,农村人口正在进城,农村出现了空心化。相对于东部地区形成的城乡一体的庞大城市经济带,中西部地区城市就只是点缀在农村的几个点,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将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区域差距视为另外一种类型的城乡差距。

中部地区与西部地区也存在差异。如果以地处边疆、高山大川或辽阔草原、沙漠戈壁来形容西部地区的话,西部地区最重要的特征是地广人稀,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不太高,西部地区人均占有资源甚至人均收入情况并不一定比中部地区差。当然,西部地区也有不少资源贫乏、生存条件恶劣的地方,典型如“三州三区”,也是国家扶贫攻坚的重中之重,通过大量国家资源投入,“三州三区”生产生活条件都大为改善。

国家统计局所统计的西部地区中,大部分农村地区实际上与中部地区没有差异,比如四川、陕西、广西、重庆的大部分地区与中部地区在发展水平、经济结构、资源条件以及文化特征方面都无本质差异,这些农村地区可以算作中部农村地区,其最重要的特征有以下几点:第一,农村已丧失工业化的可能;第二,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农户家庭进城买房,农民正在快速城市化,农村正在空心化;第三,村庄有比较多高质量农田,农业生产能力强;第四,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老年人愿意留村,与土地结合起来,既有收入和就业,又可以在村庄熟人社会中享受人生意义;第五,村庄开始出现适度规模经营的中农。

如果将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带内的农村算作城市,农民算作市民的话,当前我国农民就集中在中西部地区,仅上述大中部地区就集中了全国80%农民和70%以上的农业生产力。

我国区域差距中的东中西部差距当然也表现在城市发展差距上,更大的差距却表现在农村上面。简单地说,东部地区农村已经城市化了,城乡一体,不再有农村和农民,而中西部地区农村不再可能工业化,农民正在离村进城。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存在的这个差距是不可能缩小了的,即东部地区乡村工业化之路已经不再可以被中西部地区复制。

比较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差距,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农村,不像东部沿海城市经济带内农村已完成工业化,所以是发展不充分的,这种发展不充分已不再可能通过乡村工业化实现,而只能靠越来越多农民进城之后,使中西部农村人的紧张关系得到缓解,从而培育出大批中农来达到。这还要很长一段时间。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将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的差距,看作一种特殊的城乡差距。

进入信息时代,全世界财富的聚集都在加速。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增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经济发展成果是惠及所有人的,家庭财富与收入大幅度增加,另一方面财富增加速度在不同阶层和不同群体又是不同的,总体来讲,先富问题已解决,现在要考虑如何带后富的问题。国家因此提出在首次分配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分配和三次分配。

如何分配更公平,如何降低基尼系数,这是当前国家政策的重点,也是共同富裕目标的必然要求。现在我们要理解当前阶层收入差距的结构性原因。

显然,统计收入差距时,只能按家庭,因为按个人的话,有大量未成年人实际上是没有收入的,以及我国大量老年人是靠家庭养老的,也是几乎没有任何收入的。农村老年人收入仅仅是国家按月发放的每月100元左右的基础养老费。按家庭来统计收入,又会遇到一个很麻烦的问题,即目前中国家庭中存在着很复杂的分户关系。子女进城,父母留守,这是算一户还是两户?算两户吧,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着经济上的密切往来,父母支持子女或子女支持父母都是按需分配的。算成一户,则父母与子女不仅户籍不在一起,而且也是分开居住与分开生活的,经济上也是相对独立的。无论如何都是不好计算的。

在计算我国区域差异时,发现不同区域城市居民收入差距比较小,而不同区域农村居民收入差距更为显著,但如前述,如果将沿海城市经济带农民算作市民,则不同区域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就不大甚至可能还小于城市居民收入差距。同样,计算阶层差异或基尼系数时,如果按广义家庭收入来计算,则基尼系数就会相对比较低,如果按狭义的家庭收入来计算,基尼系数就会比较高。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并不完善,仍然有数以亿计农村老年人未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而靠家庭养老,因此,按狭义家庭来计算基尼系数,我国基尼系数就会显得特别高。

无论如何计算,当前我国阶层分化都比较严重,基尼系数都是比较高的,其中一个根本性的原因就是五亿农村居民收入比较低,农业收入有限,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收入有限,农村老年人养老主要靠子女。

反过来看就是,要缩小阶层差距,降低基尼系数,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包括提高农村老年人的养老保险。也就是说,缩小阶层差距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缩小城乡差距,城乡差距缩小了,阶层差距自然会缩小,基尼系数自然会降低。

不过,阶层差距与城乡差距所统计的对象与范围是不同的,阶层差距是在全社会范围统计不同收入等级之间的差距,而城乡差距只是分城乡进行收入统计。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一个经常被主张的办法,就是鼓励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实际上是鼓励资本下乡和农民进城。鼓励资本下乡发展现代农业,资本因此占有了农村有限的生产资料,因为资本下乡,造成本来缺少进城机会的农民也不得不进城,这样的结果就是富人下乡,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提高了,农村穷人进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降低了,表现出来的就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了,实际上并非农民收入提高了,而是因为收入有限,进城农民在城市生活更加艰难。这样的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并不缩小阶层差距以及降低基尼系数。

综上缩小城乡差距对于缩小区域差距、缩小阶层差距、降低基尼系数、都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城乡差距的缩小,共同富裕目标是很难实现的。然而,如果我们不理解城乡差异,以为缩小城乡差距只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理解城市与乡村其实仍然是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们就不可能真正理解我国的城乡差异,也不可能理解为什么我国基尼系数较高社会却仍然稳定、安全的原因,更不可能找到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良方。

三、城乡差距与城乡差异

无论是从居民收入还是从基础设施和产业现代化角度,当前我国城乡之间存在较大差距,正是城乡差距推高了区域差距和阶层差距,不缩小城乡差距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

同时,我们又要看到城乡差距本身的复杂性甚至合理性,因为正是农村强势群体进城相对弱势群体留村这样一个城市化进程,造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事实。只有当大多数农村人口进城了,农村人地关系得以缓解,留守农村劳动力才可能成为中农,农业现代化才有希望,城乡差距才可以缩小,共同富裕才能最终实现。目前国家要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应深刻理解城乡差距,尤其是要利用城乡差异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有一个所有人都熟知的现象,就是当前我国正处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农村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和农村家庭经济条件好的农户进城买房安居,而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农民留守农村,农村人财物资源流向城市。这个现象中最重要的一点是,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农民留守农村。为什么缺少城市就业机会的中老年农民留守农村?因为城市缺少就业机会,而留守村庄,与土地结合起来,是可以有收入的。恰恰农村消费比较低,生活成本比较低,留守农村,与土地结合起来,解决温饱是不成问题的。而进城,没有就业机会,城市消费又高,在城市就很难生活下去。除老年人以外的村庄中还有年轻人不愿进城或不能进城(要留家照看年老父母或年幼子女),他们留在村庄也可能通过俘获进城农民让渡出来的获利机会,而在农村生活得下去。

也就是说,正是农村为农民中的弱势群体提供机会与保障。城市是高度竞争的市场体系,农村则仍然保留有传统的自给自足经济。实际上,不仅村庄中有老年人和中农留守,而且进城农民几乎都会相当理性地保留农村退路,万一将来进城失败,还可以返回农村生活。实际上,当前时期第一代进城农民工正在返乡。换个角度,同样收入水平,在城市生活可能相当艰难,在农村生活比较宽裕。这也是为什么农村老年人宁愿与在城市生活子女分开,也愿意留在农村生活的一个原因。

综上,我国城乡差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城市与农村是两种不同的经济社会文化系统,城市是高度市场化、高度异质性、高度功利且快节奏的系统,脱离自然,是高度功能性的,高度异化的。乡村则具有一定自给自足、同质熟悉、相互了解、不完全功利且节奏比较从容的系统,生产随季节展开,有忙闲,可以相对自由安排生产时间,礼尚往来,有情有义。与自然的亲近和与人之间长期共同生活所产生的认同,都是农村生活中的美好。

具体展开城乡差异,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城市高度市场化,农村市场化程度没有城市高,仍然保留有大量自给自足经济成分;

城市是消费的场所,任何消费都要花钱购买,农村很多消费是不用花钱的;

城市远离自然,农村则亲近自然;

城市工作枯燥,农业生产则可以产生意义,农民与土地结合起来,不仅可以获得农业收入,而且可以获得就业,获得劳动的意义与价值感;

老年人在城市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农村与土地结合可以变成有用的劳动者;

城市是陌生人社会,农村是熟人社会,熟人社会产生安全感和归属感;

城市无法产生归属感,农村可以落叶归根,入土为安;

城市是人工的,农村是自然的;

城市是高度异化的,农村仍然保留了比较多的本真;

城市是快节奏无节气的,农村是慢节奏有节气的;

城市是冷漠的,农村是温暖的;

城市是喧嚣吵闹的,农村是宁静的;

城市是现代的,资本的,农村是传统的,保守的;

城市是发展极,农村是稳定器;

城市是经济的,农村是保障。

总之,城乡是有差异的,这种差异中,最关键一点是,对于缺少城市就业机会和生存能力的相对弱势的农民和农户来讲,他们留在农村,与土地结合起来,可以生活得不错。虽然这些没有进城农民的经济收入并不高,但却有自家住房,有大量未算作收入的自给自足经济(摸鱼摸虾,养鸡喂猪,种菜园果园等等),有亲朋邻里,有安全感、归属感,有自己可以掌控的自由时间,这些未进城农民生活质量是有保障的。反过来,如果在要城市获得同等生活质量,靠他们现有收入水平是远远不够的。

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来看,城乡居民之间的差距是相当大的,而从现实生活质量来看,城乡居民之间的差距却没有那么大,其中原因是,农村有大量未被货币化从而未计入收入的生活质量,包括住自己房子不出钱,自给自足收入,大量闲暇,与自然亲近,熟人社会的社会资本,从而实现了“低消费、高福利”。以留守农村的农民经济收入进城,他们在城市生活会十分艰难,要在城市达到现有农村生活质量,经济收入倍增也未必可以达到。反过来,留守农民在当前农村所达到的生活质量与福利状态,是远高于城市同等收入群体的。按现行统计方法,当前留守农村农民的收入是被系统性低估的。

正是因此,农村的自然经济成分、传统社会关系、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都为农民中的弱势群体提供了在农村获得较好保障和较高福利的可能。农村是我国最弱势群体的基本保障,是进城失败农民的最后退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的。

既然农村是中国最弱势农民群体的基本保障与最后退路,这个基本保障就不能够市场化。城乡之间的最大差异是,城市是高度竞争性和市场化的,农村则是非完全市场及带有很强社会保障性质的。所以,应当限制城市资本下乡。实际上,正是当前我国城乡之间这样一种复杂的辩证关系,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巨大优势,这是我国可以快速崛起的秘密。

我国城乡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城市是高度市场化和高度竞争的,农村则是社会低度市场化和低度竞争的;城市是发展极,农村是稳定性,城市快速发展,农村稳步前行;城市高度现代,农村相对传统。在一定阶段中国城乡之间的关系保持一快一慢、一动一静、一正一反、一阴一阳、相反相成的辩证关系,是理解中国城乡关系乃至理解中国共同富裕目标的关键。

四、通过城乡差异支持农村发展

城乡之间的差异也可以是城乡之间不同的功能定位。共同富裕战略意味着国家要用更多资源来支持和帮助社会上的弱势群体。无疑,当前我国收入最低、保障最差、机会最少的是农民群体,尤其是农民群体中的弱势群体。

怎样支持弱势群体才可以达到最好效果,这既是策略问题又是战略问题。

既然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着差异,其中根本一点是城市是高度竞争的,农村是相对从容的,城市是高度市场化的,农村则仍然有大量非市场元素在起作用,因此,为有能力进城农民强势群体创造进城条件,为进城失败农民留下退路,为缺少进城能力农民弱势群体提供基本保障,应当是当前时期国家政策的重点。具体地,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是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

国家提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很重要,现在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都已大为改善。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性在于,缺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就会受到影响。基本公共服务因其基本而重要。正因为基本所以就应当无条件保障。

同时要注意,当前时期农民正在快速进城,农村空心化加剧,超出基本公共服务的高标准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入有可能产生浪费。当前乡村建设中存在着比较普遍的浪漫化倾向,试图通过国家财政投入,为农村建设比城市更好更加宜居的环境,这显然是难以企及的。美好生活要靠自己努力去追求。

二是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

农村最大弱势群体是老年人。一方面,农村老年人绝大多数没有养老金,他们一般只有国家下发的每月100元左右的新农保(基础养老保险),另一方面,他们的子女绝大多数都已进城甚至已经在城市买房安居下来了。

除非特殊情况,农村老年父母一般都不愿与进城子女一起到城市生活,不自在,不自由,受拘束。因此,只要农村还有可以回去的地方,老年人基本上都是“义无反顾”抛弃城市生活,离别城市子女,回到农村过“安贫乐道”的“艰苦生活”,原因就是前面所讲城乡存在差异。农村老年父母回村庄生活。住自家住房,有田有地,与土地结合起来可以获得收入,作为劳动者具有成就感。他们是有用的人,不是靠子女也不是靠国家而是靠自己来养活自己。

农村老年人的村庄生活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从帮子女带孙子再回到农村,一直到丧失农业生产能力阶段的年龄大概在60~70岁,这个阶段是农村老年人人生的第二春,是黄金般美好的日子,因为他们一般不用照顾老或小,生活负担没有了,他们与土地结合起来,劳动既获得收入又产生价值,大量闲暇,自由自在,快意生活。第二个阶段是丧失劳动能力却生活能自理的阶段,这个阶段生活质量显然不如前面一个阶段,因为一旦失去劳动能力,就很难再与其他人一起有建立在劳动基础上的社会关系,年龄一般在70~80岁。第三个阶段为高龄老年人,生活逐步不能自理,需要有人照料。此阶段为老年人人生最困难的阶段。也是当前农村养老的难点。

国家要支持帮助农村老年人,显然不是要将农村老年人从土地上分离出来,进入城市,由国家通过养老金来养老。在未富先老的中国,国家财政没有为所有进城农村老年人提供在城市体面养老的能力。不过,国家财政如果支持农村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的养老,则可以花小钱办大事。比如,即使每个月给农村老年人100元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为农村老年人带来很大福利改善。如果国家拿出一定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互助养老,应当可以极大程度上缓解当前农村失能老年人的处境。

允许农村老年人种田,甚至支持农村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虽然从农业现代化的角度来看并非良策,而从保障最弱势农民群体基本利益方面却功莫大焉,甚至从粮食生产量上,老人农业并不比现代农业低。计算农业劳动生产率则没有意义,因为老年人种自家承包地,并不计算劳动投入。他们种地如绣花,他们看到的并非只是利益而且是将种田当作一门艺术的。

只要农村老年人与土地结合起来,国家要支持帮助老年人就可以有抓手,就可以花小钱办大事。

三是精心培育农村的“中农”。

村庄有一部分青壮年农民夫妻因为不愿或不能进城务工经商,而留守农村,他们仅靠种自家承包地无法维持家庭简单再生产,因此他们一定要在农村寻找各种获利机会。正好有越来越多农民进城而让渡出越来越多获利机会,就让留守农村的青壮年农民夫妻有了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甚至经济收入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的农村新“中农”,村庄进城农民越多,就可以滋养出越多新中农。

中农的重要性在于,他们是村庄中不愿或不能进城的群体,不愿进城可能是恐惧与陌生人打交道,不愿夫妻分开,不愿受到工厂严格纪律束缚。“不能”是因为父母太老或子女太小,或本身是村干部等等,他们如果能从村庄寻找到新的获利机会,从而可以在村庄完成家庭再生产,就可以顺利成为中农,也就会选择留下来。这些土生土长的所有利益都在村庄的中农,必定是在当前农村人财物流出条件下面的中坚力量,对于农村发展与稳定,对于乡村建设,都是重要的。

精心培育中农,首先要防止当前农村政策中存在的由支持资本下乡去打败“中农”的做法。其次是国家政策要对中农有耐心,要为中农的产生创造条件,要解决中农和老人农业普遍存在的创新意识不足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不够的问题。

四是要为进城失败的农民保留退路。

农民进城存在风险。一方面,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并在城市体面安居下来,另一方面,几乎所有进城农民都会保留农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以防万一进城失败时再退回农村。正是有农村作为退路,农民进城时就敢于冒风险去一博。当他们在城市的收入无法保证城市体面生活时,退回农村过比城市体面生活要差却比城市不体面生活要好的生活,就是最佳选择了。

进城失败的农民当然也是农村中的弱势群体。保留弱势群体更多选择机会,就是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

综上,缩小城乡差距、缩小阶层差距,达到共同富裕,有两条相当不同的重点:一条是通过更加城市化与市场化的道路,一条是通过保留乡村与保留非市场的道路,这两个重点是可以共存的,仅以农民这个群体来说,鼓励农民强势群体进入城市不仅可以增加我国经济的活力,而且为这些强势农民提供无限获利机会,他们中的大多数会成功。另一方面,进城失败的农民还可以退回农村,且农村这个市场化程度不高竞争不激烈保留有大量自给自足经济的地方,为绝大多数农民中的弱势群体提供了保障。从收入上看,这些群体收入比较低,从生活质量来看,他们生活质量还相当不错,因为农村生活中还有大量未被货币化(或未统计为经济收入)的、对农民却极其重要的活动,这些活动提高了农民的福利水平。因此,从经济收入上看,城乡差距很大,从实际福利水平看,城乡差距却没有那么严重。

五、当前学界和政策部门的问题

第一,关于城乡一体化。

学界和政策部门主流意见是城乡一体化,鼓励生产要素自由流动,认为只有资本下乡,农民进城才可以改变当前城乡之间的资源禀赋差距,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种认识缺乏对城乡之间存在着的深刻差异的理解。实际上,当前我国城乡之间某种意义上是差异很大的两个世界,这两个世界中,城市向农村完全开放,所以农民持续进城,但现有体制仍然是限制资本下乡及保护农民在农村基本权利的,最典型的就是农民土地权利和农村集体所有制。得益于这个保护,当前我国农村仍然具有很强的保障性,农村并非完全市场化和货币化,生活在农村的农民(往往是农民中的弱势群体),生活质量不完全由货币或收入来定义,而是有着大量未被计入收入的福利。正是因此,同样的收入水平,在城市很难生活下去,到农村却可能生活得不错。农村是可以做到“低消费、高福利”的。

正因为农村有大量自然经济,有大量福利未计入收入中,按现行经济统计办法来统计的农民收入就会偏低,由此计算的城乡收入差距就会偏大,以及由此计算的基尼系数就会偏高。

针对城乡收入差距较大,有两种相当不同的对策,一种是按现行经济统计规则,提高农民现金收入水平,但实际上,留守农村的主要是农民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到市场上获取更高经济收入的能力是不足的,因此,第二种对策是以提供农民福利为主,照顾农民自己的生存感受和真实福利水平,包括大量目前未统计进经济收入的文化、精神上的收益。一旦具体到对农民弱势群体自身福利体验上来,则显然,让弱势群体有更大的选择留村的权利,而不是被迫进城,他们就可以在相对从容、相对自给自足的农村生活中生存更好、生活更好。

正是我国体制中为缺少进城机会的农民提供了保护,才使得农民有更大选择权,他们处境才会相对比较好。养老问题留在村社,留在互助领域,留在家庭责任基础上,是比较好解决的。一旦脱离村社,进入城市,进入市场,养老保险市场化,中国农村养老会面对代价巨大、成本高昂问题。

第二,关于农业现代化。

农业现代化是周恩来同志在第四届全国人大提出“四大现代化”之中的一个,可以说是寄托了全国人民几十年的期盼与梦想。苏州市提出要在全国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这是十分了不起的目标。

农业现代化的前提必然是规模化基础上的高度机械化、市场化,农业现代化就意味着农业只可能容纳很少的劳动力,或只要很少的劳动力就可以为全国人民提供丰富充分高质量的农产品。

包括苏州在内的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已是沿海城市经济带的内在组成部分,当地农民早已从农业中转移出来进入二三产业,农村土地被村集体反租然后再承包给外来农户或资本耕种,就容易形成大规模经营的农业。全国各地无论有没有条件,都有强烈地吸引资本进入农村搞现代化的大规模农业的积极性。

现在的问题是,耕地是有限的,农业总份额也是有限的,对于当前2亿多农户来讲,农业不仅是他们的收入来源,而且还是他们可以通过劳动产生意义的重要方面,并且,当前老人农业很有竞争力,因为他们不计投入农业劳动的成本。以大规模经营为基础的农业现代化往往是以资本为基础的,资本天然排斥农民,不仅村庄土生土长的“中农”不再可以生长得起来,老人农业也没有空间了。

这个意义上讲,传统农业虽然劳动生产率不高,却为数以亿计的农民提供了农业收入、农业就业和劳动所产生的成就感。在城市化没有完成以前,以资本为主的所谓农业现代化是很难发展的。甚至将来城市化完成了,农业现代化也很可能是以“中农”为基础或支撑的。

第三,关于美丽乡村建设。

有一种很普遍的认识,就是既然要乡村振兴,就应当按城市要求来建设农村,甚至要将农村建设得比城市更好、更宜人、更干净整洁。这样的目标过于浪漫了。

浙江全省搞美丽乡村建设,媒体上报道很多村庄通过环境改善变成农旅名村,这都没有问题,因为具有区位和资源优势的村庄完全可以通过发展乡村旅游来实现产业兴旺与生活富裕。

但正如前述,我国绝大多数农村是不可能通过发展农旅来实现乡村振兴的。对全国绝大多数农村来讲,村庄不是要建设得比城市好,而是要为那些缺少进城机会的农民提供在农村的生活保障,这是底线,一点也不浪漫,将底线生活浪漫化是要不得的。我们一定要记得,当前这个时期,农民只有城愁,没有乡愁。

既然农民在村庄中的生活仅是无法在城市体面生活的退而求其次,当前乡村建设中那些过高的标准,就可能不仅是无益的而且是有害的,比如按城市标准来要求农村垃圾分类,处理生活污水,不允许喂猪养鸡,将菜园搞成草坪,不允许施农家肥,拆除农民放农具的房子,要求农民将旧房子拆了重建至少需要重新粉刷装修,不允许堆柴草等等。进不了城的农民,留守农村最需要也最重要的是低成本生活,现在的改造会造成农村生活成本高于城市。

乡村建设的重点要放到为仍然留村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保障上面,除了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以外,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农田水利、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农村文化建设,都是需要重点着力之处。

综上,当前学界和政策部门在缩小城乡差距方面,缺少对“三农”问题的具体分析。如何对城乡融合、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农民权利的内在矛盾进行分析。如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给农民国民待遇等等。财产性收入实际上就是食利收入,当前农村弱势群体可以从哪里去食利?是给那些已经从城市发展中获利的土地食利者,还是给到最弱势的农村老年人群体?具体又能怎么给呢?

不理解城乡差异,也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城乡差距,就更不可能找到缩小城乡差距的办法。

六、共同富裕的蓝图

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我们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着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坚决防止两极分化。

处在发展阶段的国家如何回应共同富裕的命题?显然,不能完全从经济统计的角度理解共同富裕,而需要从对中国实践的具体分析中找到我国通向共同富裕的道路。

当前影响共同富裕的最大变量是城乡差距,要真正理解城乡差距,就必须先理解城乡差异,正是借助城乡之间存在的差异,我国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为农村弱势群体提供了农村这个基本保障,也使国家有了帮助支持农民弱势群体的抓手,从而为缩小城乡差距提供了过渡或缓冲。利用城乡差异为我国庞大的农村弱势群体提供保障,从而可以缓解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阶层差距,也就为我国赶超型现代化赢得了宝贵时间。

中国现代化有两个十分关键的节点,一是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这个时候也是中国城市化基本完成的时候,就有了可以从容安排自己经济与社会发展节奏的能力。另一个节点是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农村进入“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乡村全面振兴阶段。从现在到2050年还有接近30年时间,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至少在2035年前,国家要继续采用保护型城乡二元体制,限制城市资本下乡。而随着越来越多农民进城并在城市安居,农村出现了越来越多且越来越巩固的中坚农民群体,留守农村老年人也开始从“低消费、高福利”转向对更加完善美好田园生活的追求,农村越来越凭借其与大自然亲近的优势,成为比城市生活更为让人向往的乌托邦。这个目标大概要到2050年才能全面实现。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继续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定能绘就更加幸福美好的新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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