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蜜林:“《易》为之原”与“天人之道”——刘歆易学思想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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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蜜林  


提要:学界多把刘歆和刘向的易学放在一起研究,这样很难揭示二人的易学特色和贡献。与刘向相比,刘歆对易学有系统的构建,这主要表现在“《易》为之原”和“天人之道”方面。在“《易》为之原”思想的指导下,刘歆对“五经”的顺序作了调整,把《周易》置于首位。刘歆提出“《易》为之原”的思想,与其认为《周易》是一部关于“天人之道”的著作有关。在“天人之道”思想的指导下,刘歆创作了“三统历”,其目的是以天统指导人统。刘歆创建的以“三统历”为核心的系统,不仅体现了其律历学思想,而且反映了其对宇宙万物、社会历史的形而上学思考。


《汉书·楚元王传》曰:“歆及向始皆治《易》。”1受资料所限,学界对刘歆易学研究较少,并且是把其和刘向易学放在一起研究的,如郑万耕的《刘向、刘歆父子的易说》一文就是从“《易》为五经之原”、“人更三圣”说、“太极元气”说、“河图洛书”说等几个方面来探讨刘向、刘歆父子的易学思想的。2这种做法很难把刘向、刘歆的易学特点及贡献区分开来。众所周知,刘向和刘歆虽然是父子关系,但在学术思想上二者却有着很大的差别,一个主张今文经学,一个主张古文经学。正因如此,二人在春秋学、诗学、尚书学等方面都表现出诸多不同,易学也不例外。因此,对于刘向、刘歆的易学,我们也应该分别研究。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凸显他们二人的易学特色及贡献。从现有材料来看,刘向对易学只有零散的解释,而刘歆则有系统的易学构建,这主要体现在“《易》为之原”和“天人之道”方面。

一、“《易》为之原”:《周易》在刘歆经学中的地位

刘歆提出了“《易》为之原”的观点,认为《周易》在六经中居于本原地位。《汉书·艺文志》曰:

六艺之文:《乐》以和神,仁之表也;《诗》以正言,义之用也;《礼》以明体,明者著见,故无训也;《书》以广听,知之术也;《春秋》以断事,信之符也。五者,盖五常之道,相须而备,而《易》为之原。故曰“《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言与天地为终始也。至于五学,世有变改,犹五行之更用事焉。(《汉书》,第1723页)

此段文字以“六艺”与五常相配,《乐》配仁,《诗》配义,《书》配知,《春秋》配信。《礼》是表达身体规范的,容易辨别,不需解释。3《周易》则不在其中,是其他“五学”的本原。因为《周易》与天地相终始,不可须臾离开。其他“五学”只能具体地对某一常起作用,就像金、木、水、火、土五行更相用事一样。《周易》虽然不与“五常”相配,却对“五常”起支配作用。

在“《易》为之原”思想的指导下,刘歆对“五经”的顺序作了调整,把《周易》置于首位。《汉书·儒林传》对五经的叙述顺序是《周易》《尚书》《诗经》《礼》《春秋》,《汉书·艺文志》对六艺的排列顺序也是《周易》《尚书》《诗经》《礼》《乐》《春秋》。这种排列顺序与之前儒家对五经的认识不同。孔子曰:“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论语·述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论语·泰伯》)荀子曰:“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荀子·儒效》)《礼记·王制》曰:“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礼记·经解》曰:“入其国,其教可知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诗》教也;疏通知远,《书》教也;广博易良,《乐》教也;洁静精微,《易》教也;恭俭庄敬,《礼》教也;属辞比事,《春秋》教也。”董仲舒曰:“君子知在位者之不能以恶服人也,是故简六艺以赡养之。《诗》《书》序其志,《礼》《乐》纯其美,《易》《春秋》明其知。”4《史记·孔子世家》曰:“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5《史记·儒林列传》也是按照《诗》《书》《礼》《易》《春秋》的顺序叙述五经的。6这与孔子以来儒家对五经的看法一致。与之前的五经次序相比,刘歆突出了《周易》的核心地位。他在论述《尚书》《礼》《乐》等书的时候也引用《周易》作为依据,如论述《尚书》时说“《易》曰: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论述《礼》时说“《易》曰:有夫妇父子君臣上下,礼义有所错”,论述《乐》时说“《易》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享祖考”。(《汉书》,第1706、1710、1711页)

刘歆的这一举动在当时就遭到了正统官方人士的批评,左将军公孙禄说刘歆“颠倒五经,毁师法,令学士疑惑”(《汉书》,第4170页)。刘歆为何要改变六经的次序?《周易》并不包含在刘歆争立的古文经书之内,其为何要提出“《易》为之原”的思想?

刘歆提出“《易》为之原”的思想,应该与其对《周易》的总体看法有关。在刘歆看来,《周易》是一部关于“天人之道”的著作。《汉书·律历志上》曰:

经元一以统始,《易》太极之首也。春秋二以目岁,《易》两仪之中也。于春每月书王,《易》三极之统也。于四时虽亡事必书时月,《易》四象之节也。时月以建分至启闭之分,《易》八卦之位也。象事成败,《易》吉凶之效也。朝聘会盟,《易》大业之本也。故《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汉书》,第981页)

这是以《周易》为依据来论证《春秋》也是一部关于“天人之道”的著作。《春秋》以“元一”为万物之始,如同《周易》以“太极”为万物之首;《春秋》以春、秋来代表一年,如同《周易》的“两仪”;《春秋》于每年春正月书王,如同《周易》讲天、地、人“三才之道”;《春秋》即使四时无事也必写时月,如同《周易》的“四象”;《春秋》的时月分为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等八个节气,如同《周易》的“八卦”;《春秋》对于事件成败的记载,如同《周易》的吉、凶之分;《春秋》有朝聘、会盟的记载,如同《周易》所说的“大业”。不难看出,这里依据的是《易传·系辞上》所云“《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这也是一个由天道到人道的过程。在刘歆看来,《春秋》也有一个类似《周易》的由天道到人道的过程。故其说“《易》与《春秋》,天人之道也”。

《汉书·五行志上》对这种“天人之道”的思想也有论述:

《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刘歆以为宓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次三曰农用八政;次四曰旪用五纪;次五曰建用皇极;次六曰艾用三德;次七曰明用稽疑;次八曰念用庶征;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凡此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征,天人之道粲然著矣。(《汉书》,第1315-1316页)

刘歆对《易传·系辞上》的“河图”“洛书”作了新的解释,认为八卦就是伏羲所受的《河图》,《洪范》九畴就是大禹治水所依据的《洛书》。无论《河图》还是《洛书》,都是天道的展现。伏羲称王、大禹治水都顺从了天道的要求。在刘歆看来,周文王演《周易》、孔子作《春秋》也都效法了乾坤的阴阳之道、《洪范》的休咎之征,都是“天人之道”的表现。这样看来,不但《周易》《春秋》体现了“天人之道”,《洪范》也体现了“天人之道”。7《春秋》《周易》虽然都体现了“天人之道”,但从时间上来讲,《周易》的形成显然要早于《春秋》,故刘歆在论述《春秋》时以《周易》为依据。至于八卦与《洪范》,也是伏羲画八卦在前,大禹作《洪范》在后。因此,《周易》《春秋》《洪范》虽然都体现了“天人之道”,但这一思想最先反映在《周易》中,这也是刘歆提出“《易》为之原”的原因所在。

二、“三统历”:刘歆易学思想的集中体现

在“天人之道”思想的指导下,刘歆在当时通用的“太初历”的基础上,融合董仲舒的“三统说”,创作了“三统历”,并补充了很多天文知识和天文文献。8《汉书·律历志上》曰:

历数之起上矣。传述颛顼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司地,其后三苗乱德,二官咸废,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摄提失方。尧复育重、黎之后,使纂其业,故《书》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岁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允厘百官,众功皆美。”其后以授舜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舜亦以命禹。”至周武王访箕子,箕子言大法九章,而五纪明历法。故自殷周,皆创业改制,咸正历纪,服色从之,顺其时气,以应天道……至孝成世,刘向总六历,列是非,作《五纪论》。向子歆究其微眇,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汉书》,第973、979页)

在刘歆看来,历法是天道的表现。颛顼命令重、黎分管天、地之时就制定了历法。后来经过三苗之乱,历法混乱,尧又让重、黎的后人修订历法,舜、禹都继承了尧的历法。到了周朝,周武王又根据箕子说的《洪范》“九畴”中的“五纪”制定历法。后经春秋、战国之乱,史官丧失职责,历法也未得到相应的修订。汉初沿袭秦代历法,后来使用了颛顼历、太初历。到了汉昭帝的时候,历法已经变得不太准确,需要更改历法。汉成帝时,刘向、刘歆父子先后制定了“五纪论”“三统历”,才完成了历法更新。

刘歆创作“三统历”的重要依据就是《周易》。《周易》建立了一套以“太极”为本体的宇宙生成论。刘歆的“三统历”也是以“太极”为本体的,不过他对“太极”作了新的解释。《汉书·律历志上》曰:“太极中央元气,故为黄钟……所以生权衡度量,礼乐之所由出也。”(《汉书》,第981页)在刘歆看来,《周易》所说的“太极”就是“元气”,其在“三统历”中的表现就是“黄钟”。“太极元气”虽然名称为一,但实际上涵括天、地、人“三统”,“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汉书》,第964页)。在“三统”中,“天统”最为根本。因此,刘歆通过“三统历”建构了一个以“黄钟”为核心的律历学体系。9

根据《汉书·律历志》,刘歆的律历学包含“备数”“和声”“审度”“嘉量”“权衡”五个部分,其中“备数”是基础。所谓“备数”,就是指天地万物之数,其作用是“算数事物,顺性命之理”(《汉书》,第956页)。其基本计量单位有一、十、百、千、万。其本则起于“黄钟之数”。正因为“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所以“黄钟之数”也是以三为倍数逐渐展开的,“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焉” (《汉书》,第956页)。关于“历十二辰之数”,《汉书·律历志上》解释说:

太极元气,函三为一。极,中也。元,始也。行于十二辰,始动于子。参之于丑,得三。又参之于寅,得九。又参之于卯,得二十七。又参之于辰,得八十一。又参之于巳,得二百四十三。又参之于午,得七百二十九。又参之于未,得二千一百八十七。又参之于申,得六千五百六十一。又参之于酉,得万九千六百八十三。又参之于戌,得五万九千四十九。又参之于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汉书》,第964页)

“黄钟之数”从子开始,此即一;然后以三为倍数到丑,得三;又以三为倍数到寅,得九;又以三为倍数到卯,得二十七,以此类推,最后到亥,得十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这样,一、十、百、千、万“五数”就齐备了。关于“黄钟之数”的算法,《汉书·律历志上》曰:“其算法用竹,径一分,长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汉书》,第956页)为何用“六”呢?在刘歆看来,其依据在《周易》:“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汉书》,第956页)。这里虽然说的是“大衍之数五十”,但实际上用的是“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不然“其用四十九”就得不出“成阳六爻”了。

在刘歆看来,“黄钟之数”是“和声”“审度”“嘉量”“权衡”四部分的基础。《汉书·律历志上》曰:“夫推历生律制器,规圜矩方,权重衡平,准绳嘉量,探赜索隐,钩深致远,莫不用焉。”(《汉书》,第956页)“生律制器”指的是“和声”,“规圜矩方,权重衡平”指的是“权衡”,同时“规圜”“矩方”还分别指“嘉量”“审度”,“莫不用焉”则指“始于一而三之”的“黄钟之数”。“和声”之“声”指宫、商、角、徵、羽,其作用在于作乐,目的是移风易俗,荡除人的邪意,保全人的正性,其本生于“黄钟之律”。“审度”之“度”指分、寸、尺、丈、引,目的是度量长短,其本起于“黄钟之长”。“嘉量”之“量”指龠、合、升、斗、斛,目的是测量多少,其本起于“黄钟之龠”。“权衡”之“衡”指铢、两、斤、钧、石,衡由权生,目的是衡量轻重,其本起于“黄钟之重”。刘歆的律历学以“备数”为基础,其根本则在“黄钟”。这同时也是“三统历”的根本。

《汉书·律历志上》曰:

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律十有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律以统气类物,一曰黄钟,二曰太族,三曰姑洗,四曰蕤宾,五曰夷则,六曰亡射。吕以旅阳宣气,一曰林钟,二曰南吕,三曰应钟,四曰大吕,五曰夹钟,六曰中吕。有三统之义焉。(《汉书》,第958-959页)

音律分为十二,阴阳各占一半,黄钟、太族、姑洗、蕤宾、夷则、亡射为阳,林钟、南吕、应钟、大吕、夹钟、中吕为阴。阳主阴辅,即大吕辅黄钟、夹钟辅太族、中吕辅姑洗、林钟辅蕤宾、南吕辅夷则、应钟辅亡射。

在刘歆看来,十二律包含了“三统之义”。《汉书·律历志上》曰:

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楙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楙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汉书》,第961页)

“三统”指的是天、地、人三统。以律相对,黄钟为天统,林钟为地统,太族为人统。与《周易》相对,则天统为乾之初九,地统为坤之初六,人统为乾之九三。制律也要符合相应的要求,如黄钟律长九寸,符合乾九之数;林钟律长六寸,符合坤六之数;太族律长八寸,符合八卦之数。不仅三统与乾、坤之爻相应,而且其分为天、地、人本身也源于《说卦》的天、地、人三才之道。由此可知,“三统”不仅是律历形成的过程,而且也是宇宙万物生成的过程。在天统的时候,阳气伏于地下,万物萌动,此时阳气“究极中和”,是万物的本元;到了地统的时候,阴气受阳气的命令,开始助养万物,令其生长;到了人统的时候,伏羲氏顺应天地之道,效法万物之情,制定人间法则,使事物各得其理。

刘歆的“三统历”完全效法了《周易》的“天人之道”,天统、地统代表天道,人统代表人道。《汉书·律历志上》曰:

《易》曰:“参天两地而倚数。”天之数始于一,终于二十有五。其义纪之以三,故置一得三,又二十五分之六,凡二十五置,终天之数,得八十一,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八百一十分,应历一统千五百三十九岁之章数,黄钟之实也。繇此之义,起十二律之周径。地之数始于二,终于三十。其义纪之以两,故置一得二,凡三十置,终地之数,得六十,以地中数六乘之,为三百六十分,当期之日,林钟之实。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统八卦,调八风,理八政,正八节,谐八音,舞八佾,监八方,被八荒,以终天地之功,故八八六十四。其义极天地之变,以天地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为六百四十分,以应六十四卦,大族之实也。《书》曰:“天功人其代之。”天兼地,人则天,故以五位之合乘焉,“唯天为大,唯尧则之”之象也。地以中数乘者,阴道理内,在中馈之象也。(《汉书》,第963页)

这里以《周易》天地之数和八卦为基础对“三统”之数作出解释。天统以天数二十五为准。二十五分之六,取其整数,故二十五置,以三倍之,得七十五,而非八十一,未知其得八十一之所据。八十一乘以十,得八百一十分。一统八十一章,一章十九岁,故黄钟当期之实为一千五百三十九岁。地统以地数三十为准,以二倍之,得六十。以地之中数六乘之,得三百六十分,此为林钟当期之日。人统则以八为准,以八乘之,得六十四。然后乘十,得六百四十分,与六十四卦相应,此为太族之实。按《易传·系辞上》曰:“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其合终于“地十”,此即“五位之合终于十者”。天统兼地统,天统“五位之合终于十者乘之”,人统效法天地,故亦以此数相乘。地统以中数六相乘,是因为阴气之道居内,有《周易》家人六二“中馈”之象。“三统”虽然以天统为根本,其目的却是引出人统,“人者,继天顺地,序气成物”。这也是刘歆以“黄钟”为“三统历”之根本的原因。在刘歆看来,“黄钟”体现了天地的中数,故能孳生万物,为阳气之始。“黄钟:黄者,中之色,君之服也;钟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种于黄泉,孳萌万物,为六气元也。”(《汉书》,第959页)而天地中数又能周流于《周易》的六爻,“天之中数五,地之中数六,而二者为合。六为虚,五为声,周流于六虚。虚者,爻律夫阴阳,登降运行,列为十二,而律吕和矣”(《汉书》,第964页)。六爻又分阴阳,所以律有十二。同时,天地之中数也是人类产生的依据,“传曰‘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夫五六者,天地之中合,而民所受以生也”(《汉书》,第981页)。10

刘歆还把“三统”和五行结合起来。《汉书·律历志上》曰:

三代各据一统,明三统常合,而迭为首,登降三统之首,周还五行之道也。故三五相包而生。天统之正,始施于子半,日萌色赤。地统受之于丑初,日肇化而黄,至丑半,日牙化而白。人统受之于寅初,日孽成而黑,至寅半,日生成而青。天施复于子,地化自丑毕于辰,人生自寅成于申。故历数三统,天以甲子,地以甲辰,人以甲申。孟仲季迭用事为统首。三微之统既著,而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五行与三统相错。传曰“天有三辰,地有五行”,然则三统五星可知也。《易》曰:“参五以变,错综其数。通其变,遂成天下之文;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太极运三辰五星于上,而元气转三统五行于下。其于人,皇极统三德五事。故三辰之合于三统也,日合于天统,月合于地统,斗合于人统。五星之合于五行,水合于辰星,火合于荧惑,金合于太白,木合于岁星,土合于填星。三辰五星而相经纬也。(《汉书》,第984-985页)

地统虽然与未对应,但与三正相配则配其冲位,即丑,“其于三正也,黄钟子为天正,林钟未之冲丑为地正,太族寅为人正”(《汉书》,第962页)。在刘歆看来,三统循环为首,可以以五行配入。天统以火配之,地统以土、金配之,人统则以水、木配之。其以火配天统,显然与其新五德终始说即汉主火德有关。从五行顺序看,其所说亦为五行相生,“五行自青始,其序亦如之”。刘歆把三统与五行配合起来,背后的理念还是“天人之道”思想。从大的方面来看,太极属于天统,元气属于地统,皇极属于人统。从小的方面来看,太极、元气、皇极又分别包含相应的三统、五行。如太极中的三辰合于三统、五星合于五行;元气下面的三统、五行;皇极下面的三德、五事。“皇极”“三德”“五事”均出自《尚书·洪范》,正直、刚克、柔克为“三德”,貌、言、视、听、思为“五事”。

三、“天人之道”:刘歆“三统历”的核心理念

“三统历”的核心理念就是《周易》的“天人之道”,其中天统是根据,人统是目的。刘歆创造“三统历”的目的就是对人统进行指导,这主要体现在《世经》当中。刘歆的《世经》以《周易》为依据,按照五行相生说的顺序,对《春秋》《尚书》等书以及秦、汉以来的帝王谱系作了系统的排列。《汉书·律历志下》曰:

《春秋》昭公十七年“郯子来朝”,传曰昭子问少昊氏鸟名何故,对曰:“吾祖也,我知之矣。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炎帝氏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太昊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我高祖少昊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言郯子据少昊受黄帝,黄帝受炎帝,炎帝受共工,共工受太昊,故先言黄帝,上及太昊。稽之于《易》,炮牺、神农、黄帝相继之世可知。(《汉书》,第1011页)

“传”指《左传》。这本来是郯子对少昊以鸟为标识的解释。在郯子看来,少昊以鸟为标识,只是由于其继位的时候恰恰有凤鸟飞来。黄帝以云为标识、炎帝以火为标识等,都出于同样的原因。郯子在这里并没有排列帝王谱系的意思。但在刘歆看来,根据《周易》,可以排出郯子所说的帝王先后之序。《汉书·律历志下》曰:

太昊帝:《易》曰“炮牺氏之王天下也”,言炮牺继天而王,为百王先,首德始于木,故为帝太昊。作罔罟以田渔,取牺牲,故天下号曰炮牺氏。(《汉书》,第1011-1012页)

在三统历中,伏羲表示人统,其继天统而王,是人类社会最早的帝王,而太昊在《左传》中也是最早的帝王,因此,伏羲就是太昊。又因《说卦》曰“帝出乎震”,震卦属木,所以最早的帝王与五行相配应主木德。五德终始说最早由战国邹衍提出,其采用的是土、木、金、火、水的五行相胜顺序。到了汉代,刘向、刘歆父子则以木、火、土、金、水的五行相生顺序解释历史。《汉书·郊祭志下》曰:“刘向父子以为帝出乎震,故包羲氏始受木德,其后以母传子,终而复始,自神农、黄帝下历唐、虞三代而汉得火焉。”(《汉书》,第1270-1271页)

按照《左传》所说,太昊之后为共工,而据《周易》,伏羲之后为神农。如果二者相对应,那么神农应该与共工相应。但刘歆认为共工“伯而不王”,虽有水德,在木火之间,非其序也。与秦一样,其只能居于“闰统”。11这样神农便与《左传》的炎帝相应,“炎帝:《易》曰‘炮牺氏没,神农氏作’,言共工伯而不王,虽有水德,非其序也。以火承木,故为炎帝。教民耕农,故天下号曰神农氏”(《汉书》,第1012页)。神农之后,《周易》只记载了黄帝、尧、舜,这与《左传》记载的帝王并不一致,因此,遇到少昊、颛顼、帝喾等《周易》没有记载的帝王,刘歆也作了解释,称“周迁其乐,故《易》不载,序其行”(《汉书》,第1012-1013页)。对于伏羲以后的帝王,刘歆都按照五行相生说进行排列,具体地说,黄帝土德,少昊金德,颛顼水德,帝喾木德,帝尧火德,帝舜土德,伯禹金德,成汤水德,周代木德,汉为火德。

《世经》帝王谱系的排列主要以《周易》为依据,不但表现在其对《周易》的引用上,而且表现在其蕴含着《周易》“天人之道”的理念上。这种说法同样适用于“三统历”。刘歆根据《周易》创建了一套极为繁琐的“三统历”象数学体系。《汉书·律历志上》曰:

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参三统两四时相乘之数也。参之则得乾之策,两之则得坤之策。以阳九九之,为六百四十八,以阴六六之,为四百三十二,凡一千八十,阴阳各一卦之微算策也。八之,为八千六百四十,而八卦小成。引而信之,又八之,为六万九千一百二十,天地再之,为十三万八千二百四十,然后大成。五星会终,触类而长之,以乘章岁,为二百六十二万六千五百六十,而与日月会。三会为七百八十七万九千六百八十,而与三统会。三统二千三百六十三万九千四十,而复于太极上元。九章岁而六之为法,太极上元为实,实如法得一,阴阳各万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气体之数,天下之能事毕矣。(《汉书》,第985-986页)

这里的数字看似繁琐,其实基本原理皆出自《周易》。《系辞上》曰:“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当期之日。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是故,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周易》筮法经过四道程序完成一变,经过三变才能得出一爻。一卦六爻,故历经十八变才能得出一卦。18×4=72,此即“二象十有八变而成卦,四营而成易,为七十二”。乾卦策数是72×3=216,此即“参之则得乾之策”。坤卦策数是72×2=144,此即“两之则得坤之策”。乾卦的“微算策”以九乘之,72×9=648;坤卦的“微算策”以六乘之,72×6=432。二者相加为1080。然后以八乘之,1080×8=8640。此如《系辞》所云“八卦而小成”。然后以八乘之,8640×8=69120。然后“天地再之”,即以二乘之,69120×2=138240。此如《系辞》所云“引而伸之”。一章十九岁,故在此基础上以十九乘之,138240×19=2626560,此为一会之数。然后以三乘之,2626560×3=7879680,此为三会之数。然后以三乘之,7879680×3=23639040,此为三统之数。此如《系辞》所云“触类而长之”。此为一个循环,完毕后又回到“太极上元”。9×19=171,以六乘之,171×6=1026。此即“九章岁而六之为法”。然后去除23639040,23639040÷1026=23040,半之,23040÷2=11520。此即“阴阳各万一千五百二十”,象征万物之数。此如《系辞》释解所云“天下之能事毕矣”。可以看出,这不仅体现着三统之数,而且也象征着天下万事万物。

综上可知,刘歆的易学思想主要体现在其以“天人之道”的思想为根据创建了一套形式严密、体系复杂的象数学系统。这种象数学系统,不仅体现了刘歆的律历学思想,而且反映了其对宇宙万物、社会历史的形而上学思考。


【注释】

1 [汉]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1967页。下引该书,仅随文标注书名与页码。

2 郑万耕《刘向、刘歆父子的易说》,载《周易研究》2004年第2期。

3(1)古代礼、体可以互训,如《礼记·礼器》曰:“礼也者,犹体也。体不备,君子谓之不成人。”《春秋繁露·竹林》曰:“礼者,庶于仁,文质而成体者也。”《法言·寡见》曰:“说体者莫辩乎礼。”这里的“体”指身体。礼者,体也,即礼是表达身体规范的。

4(2)[清]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5页。

5(3)[汉]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1963年,第1938页。

6(4)[汉]司马迁《史记》,第3120、3124、3126、3127页。

7(5)关于刘歆的《洪范》学、春秋学思想,可参看任蜜林《刘歆洪范五行说新论》,载《中国哲学史》2021年第5期;任蜜林《刘歆的春秋学思想新探》,载《甘肃社会科学》2022年第3期。

8(6)“三统历”其实就是“太初历”,后者以改元而得名,前者以法数而得名。关于二者的关系,可参看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第三册,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1429页。

9(7)陈遵妫、卢央、黄黎星等人对刘歆的“三统历”做过较为深入的研究,可参看陈遵妫《中国天文学史》第三册,第1430-1431页;卢央《易学与天文学》,北京:中国书店,2003年,第143-159页;黄黎星《〈汉书·律历志〉对易律历的融通与牵合》(上、下,载《周易研究》2020年第2、3期)。对于“三统历”,陈遵妫、卢央侧重于论析其天文学思想,黄黎星着眼于易律历的融通,本文则主要从刘歆易学的角度来进行探讨。另,本文的主体部分完成于2019年上半年,当时黄黎星的文章尚未发表。

10(8)“天六地五,数之常也”出自《国语·周语下》,“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出自《左传·昭公元年》。刘歆这里引用二“传”,与其下面说的《系辞》“天五地六”(即“夫五六者”)并不一致,盖刘歆只注重“五”“六”之数,并没留意二者的差别。

11(9)关于“闰统”,可参看顾颉刚《秦汉的方士与儒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第7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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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周易研究》2022年第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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