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培元:谈谈学者良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48 次 更新时间:2022-04-21 21:40

蒙培元 (进入专栏)  

【提要】良知是建立在内在道德情感之上,每个人先天具有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但不虑而知、不学而能、先天禀受的良知,却要靠后天的修养和实践才能实现,因此,良知随同社会的道德进步,不断生成完善。作为有情感价值基础的是非善恶、行为规范的判断标准,良知具有善遍性,共同性。学术与良知的重要表现就是在修身自律的基础上,鉴别知识分子的使命,努力推进社会的道义与仁爱。作为有良知的学者,虽不应唯利是图,唯名是举,但却要兼顾义利,安己富国。


一、何谓良知


良知问题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特别在理论层面,争论更大,众说纷纭。比如科学哲学家赖欣巴哈认为,道德命令所伴随的“意愿动作”是由最高权威发出的,这个最高权威有人称为上帝,有人称为心中的恶魔,有人则称为良心或良知。[1] 而思辩哲学家康德认为,良知是一种“判断正确时的普通理智”,与先验的思辩理性不同,只具有“具体认识和使用规则的能力”,而不具有“抽象认识的能力”[2],但有时他又称良知为一种“合理的信仰”。分析哲学家罗素认为,道德有两种,一种是类似于法律的“绝对道德”,一种是个人良心之“本心道德”。[3] 意志论者叔本华认为,良知是“对个人意志的认识”,亦是呈现于意识中的“道德规定”。[4] 人本主义者弗洛姆说:“良知判定我们作为人而应尽的职责,它是对自己的认识,……但其范围却并不涉及抽象思维中的认识。它具有一种情感的性质,因为它是对我们整个人格的反应,而不仅仅是对我们精神的反应。”[5] 这个看法与中国哲学最接近。中国哲学认为,良知是每个人先天具有的辨别是非、善恶的能力,这种能力是建立在内在的道德情感之上的,或者说是由人的存在本体(性)决定的。

良知是一种“知”,但不是通常所说的客观知识或对象认识,它是对人的道德行为的自我认识。良知也不是一种理论学说,而是中国人的生活信念,这种信念正是建立在自我认识之上的。它时时回荡在我们的耳边,是一种无声的召唤,成为我们生活中不能回避的问题。在有些人看来,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是认钱不认良知的,是只能服从理性而不能服从良知的。但是,有更多的人在迎接市场经济的同时,又在呼唤着良知。

良知从何而来?如果要追问这个问题,中国哲人的回答是“不虑而知”、“不学而能”,是“天之所与我者”(孟子语),是与生俱来的。但是,这决不意味着,人不需要后天修养。先天禀受是靠后天修养和实践才能实现的。用孟子的话说,人的良心就那么一点点(“几希”),只是一个根苗,全靠在实际生活中锻炼和培养,否则就很容易丧失。这就是说,良知虽然来源于先天的潜能,但只能在后天实践中形成,也就是说,良知是生成的,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精神实体。一方面,它是道德进化的结果,所谓“道德进化”,是指人类在自然进化和社会进化的过程中,从发生学意义上出现了道德意识,以适应群体的相互生存;另一方面,它是个人的、内在的,是在不断的自我认同的过程中形成的主体意识。

良知的基本功能是辨别是非、善恶,良知就是是非、善恶的标准,它是内在的,不是外在的,但又是普遍的,不是纯粹主观的、私人的,不是你有你的是非,我有我的是非,结果是天下无是非。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就是指本心良知而言的。良知是在实际生活中才能表现出来的,不是事先有很多现成的是非善恶摆在那里,它只是辨别实际的是非、善恶的能力。

王阳明说:“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就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6]“好恶之心”是说情感,人是有情感的,一个毫无情感的人是很可怕的,一个情感冷漠的人是很难与人相处的。但人的情感是多方面的,有最基本的自然情感,也有高级情感,包括道德情感、审美情感、理智情感、宗教情感,良知作为好恶之心,主要是“好善而恶恶”,对善恶有鲜明的态度。“是非之心”是说知,人是有知性、有认识能力的。人的知性就是分辨是非,不能将白的说成黑的,将黑的说成白的,不能屈服于某种外力而“指鹿为马”。坚持是非观念,是良知的重要方面。

但情和知是什么关系呢?这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有人将情与知做了严格的区分,情是情,知是知,这样才能保证知识的客观性,这个知是完全中性的。在科学认识领域,一般可以这样说。但是在良知的问题上,情与知有很大关系,不能截然分开。为什么说,“只好恶尽了是非”呢?因为良知之知是不能离开情感态度的,不仅如此,良知之知是由情感决定的。这是价值观的问题,任何是非都与善恶有关。人是有价值诉求的,而价值归根结底是由情感决定的,不是由认识决定的。所以,知情合一,才是良知的根本特征。

王阳明又说:“良知是尔自家的准则。”它就在每个人的心里,不是从外边某个权威那里得来的。良知认为“是”的,即使圣人说“非”也不敢苟同;良知认为“非”的,即便圣人说“是”,也不敢盲从。从这个意义上说,良知是反权威主义的(但不是一概反权威),良知就是自律,就是自我做主。

人不管从事什么职业,首先都要做人,做事与做人是不能分开的。从事学术研究的人也不例外。不能说人是人,事是事,做人与做事毫无关系。人们常说“就事论事”,即只问“事实”,不问“价值”,但任何事都是由人做出的,“分清是非”本身就有良知的问题。人不能违背自己的良知去做事,人应当“凭良知办事”。有没有“实事求是”的态度,有无“哗众取宠”之心,就是一个良知的问题。同时,研究成果是需要鉴定的,这里更有良知的问题。学者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内心有一个声音、一个召唤:“这事该不该做?该如何做?”这正是良知的召唤。如果做了该做的,心里就会“安”,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心里就会“不安”。“心安”还是“不安”,正是良知作出的判定。即使是小偷,偷了人家的东西,他心里也会不安,更不愿意人家当面叫他小偷。作为一个学者,难道没有这点良知吗?学术研究的主体是人,因此,做一个学者,首先要做人,要做一个正直的学者、有良知的学者。学术研究是有规范的,有良知的学者不是被动地遵守学术规范(更不要说违反学术规范),而是出自内心、自觉自愿地遵守规范,这才是良知的可贵之处。

这就是学术人格,学者尊严。学者要有学者的人格尊严,良知则是人格尊严的内在依据和保证。一个丧失了学术良知的人,是无人格尊严可言的,他的学术研究也是做不好的。人格尊严是要自己维护的,不是靠别人。


二、良知有没有共通性


我们说,良知是中国文化的精髓,那么,它有没有共同性、普遍性?外国人是不是也讲良知?

从学理上讲,中国文化与西方文化有不同的特点。一般而言,西方文化是“罪感文化”,而中国文化可称之为“耻感文化”。所谓“罪感文化”,是说人生来是带着“原罪”的,所以要“救赎”。这是基督教文化的基本特点。靠谁“救赎”?靠上帝基督。做上帝的子民,就要按上帝的意旨去做,这基本上是他律道德。但是,后来出现了宗教改革与“社会伦理”,人作为社会的人(即社会角色),要共同遵守由社会制定的道德规范,它是客观的,称之为“价值理性”。从事学术研究的人,也要相应地遵守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并且与法律相配合。违反了学术道德,会受到社会的谴责。违反了法律,就会受到制裁。韩国的克隆专家黄禹锡由于造假,被撤了汉城大学教授的教职,就是一例。但是学者作为个人,还有一个良知的问题。很多学者都承认有学者良知。比如爱因斯坦,首先发现了原子弹的原理,但他认为,如果让希特勒这样的人掌握了原子弹,其结果不堪设想,就会毁灭人类,于是他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德国,这是一位科学家的良知。又如霍金,是当代最著名的科学家,他不但在研究宇宙的起源的问题上提出了著名的论证,而且很关心人类的未来。他提出人类生活在地球上,总得“有所作为”,这所谓“作为”,不是指征服和破坏地球,而是要“自救”,也就是唤起人类的良知。

至于人文社会学者,就更加关注良知问题。海德格尔对科学技术造成的负面影响,持严厉批判态度,提出天、地、人的学说,要回到人类真正的家园。他明确提出,良知就是人对自己的召唤,即此在对能在的召唤。良知不是如分析家所说,是心理结构中的一部分,良知是整体性的。

1999年德国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格拉斯,最近出版了一本书《剥洋葱》,引起了全球的轰动。这位年近八十受人尊敬的文学家,曾经以描写希特勒法西斯暴行而获得诺贝尔奖,却在晚年说出了他六十年前的经历,他原来是法西斯党卫军的成员。这使很多人陷入沉思:他为什么现在才暴露这段经历?因为他六十年来内心很愧疚,很沉重,而且越来越沉重,受到良知的谴责,这是良知发现的一个典型的例子。文学家虽不是学者,但道理是一样的。在日常生活中,西方人也越来越重视良知问题。最近放映的意大利的一部电视剧,片名就叫《良知》。演一个小镇由于一家大公司下属的某工厂,生产大量有害化学物质,导致该镇许多儿童患了白血病,证人曾经被高价收买了,但在律师的感召下,终于良知发现,和村民一起将这家财大气粗的公司告上法庭,并取得了胜诉。

中国是讲“耻感文化”的。所谓“耻感文化”,是说人人都有羞耻感、羞恶感,这是良知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说,人人有恻隐之心(即不忍之心)、羞耻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这是仁、义、礼、智四种德性的心理基础。其中,羞恶之心即羞耻之心,是人人都有的。人做了错事,就会感到羞耻。人格受到侮辱,就是莫大的耻辱。有些人不讲羞恶,更是最大的耻辱,自己虽然没有感觉到,但别人会以此人为不知羞耻之人。孟子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

良知问题已经越来越受到西方人的重视,当代英国哲学家吉登斯(Anthony Gidens)说:“在精神分析理论的文献中,负罪感动力学受到非常广泛的探讨,但就自我认同的问题而言,很少被广泛讨论的羞耻感则更为重要。”[7] 又说:“事实上,羞耻感也许是持续的深层的情感形式……羞耻感应该在与自我统一的关系中得到理解,而负罪感则源于对恶行的感受。”[8] 他已经认识到,羞耻感是“自我认同”的问题,实质上就是良知的问题。他还提出羞耻感比负罪感更重要更深刻,是“持续的深层的情感形式”,这就抓住了良知的真正本质。但是前些时,看到报上有一篇文章,是日本人写的,说中国人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窃取外国商标造假,就因为中国文化缺乏“负罪感”。我认为,他根本不了解中国文化。中国虽没有西方式的“罪感文化”,但是,中国的“耻感文化”使中国人几千年以来以讲诚信、坚持正义而著称。目前出现的种种现象,正是破坏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果,而不是中国文化造成的。


三、如何看待学者良知


学者要承担起公共知识分子或社会知识分子的职责。所谓公共知识分子,是作为整体的知识分子阶层,他们承担着社会责任,承载着社会价值,在这个意义上,知识分子就是社会良知,不只是一个专业工作者。现代社会,社会分工和专业分工把知识分子变成了局部领域的专门人才,从事专门职业,实际上变成被严格控制的社会机器中的零件,由媒体控制着社会舆论和价值,实在是很可怜。最近,有一位意大利的文化批评家和作家阿方索·贝拉尔迪内利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还存在知识分子吗?》[9],文章说,各类专家都有各自的专业与生活,但是他们都有共同的社会责任,比如教育家,“他不可避免地不仅授人以技术,而且教人懂得价值”。但是,“面对推动社会机器走向不知何方的力量,感觉到无能为力”,曾经“勇担使命的知识分子,今天却希冀退出舞台,隐姓埋名,不显庐山真面”。“这种危机最明显的后果是对于评估规则和监控预测的漠不关心。深谋远虑的未来观念,被认为是一种乌托邦的诉求。”尤其在被界定为后现代的语境下,“知识分子不再是进行评判的精英,不再是不仅应该诠释知识,而且必须提出价值和社会模式的精英”。总之,“作为专业群体的知识分子的特殊领域,正在丧失代表整个社会方向的意义”。他的这些看法,代表了目前世界上有良知的知识分子的看法。他所提到的价值、评估规则、评判、社会方向等等,正是指社会良知。社会良知不仅关系到价值评价及其规则,而且关系到社会发展的方向,因此,对于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这也就是知识分子为什么被称为社会良知、社会精英的意义所在。

尽管现代社会出现了种种问题,但学者作为知识分子不能丢弃自己的社会责任,不能丧失自己的良知。现在社会上有种种怪现象,真是“匪夷所思”,而对这些现象,有良知的学者应当站出来进行评判。知识分子的一个最重要的社会使命就是进行评判,包括社会批判、文化批判、思想批判、学术批判等等。卑躬屈膝、迎合世俗甚至媚俗,绝不是正直的有良知的学者的所作所为。

知识分子在我国古代称为“士”,俗称读书人。士有做官的,有不做官的,做官的称为士大夫,不做官的称为士君子或士人,他们分布在社会的各个方面,也有“下海”做商人的,孔子的学生子贡就是最著名的代表,后来的有些“儒商”也是学者。子贡就是以批判而著称的。凡是士人,都有一种强烈的社会使命感,都是要讲良知的。孔子说:“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10] 孔子是大教育家,孔子培养学生绝不仅仅是为了做官,但是一定要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历史使命,对社会发生影响、产生作用,使人们有所效仿,使为官者有所采纳,至少有所警觉。所谓“士不可以不弘毅”,这个“弘”字是强的意思,即强力意志。“毅”是决的意思,即坚忍而有决心。士人为什么要有这种坚强的毅力呢?为了完成自己肩负的历史任务,走自己该走的道路。“道”者道路,这条道路是很远很远的,几乎没有尽头,要用一生的精力去走。道的引申义就是道义,也就是社会良知。孔子进一步指出,这个历史任务不是别的,就是实现仁。仁是儒学的核心,也是社会良知的核心即价值核心,具体到每个人的心里,就是良知。因此,实现仁这种核心价值,就是士人的义不容辞的任务,是生命的内在需要,用王阳明的话说,就是“致良知”。“致”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而良知不是别的,就是是非之心、好恶之心,其真实内容则是“真诚恻怛”之心,即仁心。如果说,良知是社会价值、社会道德的“内化”,是自律;那么,社会良知就是它的“外化”,是一种普遍道德。如果人人都能自律,就会有一个和谐的社会秩序,不求和谐而自能和谐,这才是真正的和谐。

“良知”二字是孟子提出的。孟子的一生就是为了捍卫社会良知而奔走呼喊的一生。人们都说孟子“好辩”,他要“辩”什么?就是捍卫儒家的核心价值,“杨子无君,墨子无父,无君无父,是禽兽也”。抛开具体内容不谈,“以天下为己任”的担当精神正体现了孟子作为士人即知识分子的使命感。孔子一生都在求仁,教育学生也是求仁,但这是自求,不是他求,“我欲仁,斯人至矣”。这实际上就是培养自己的良知,做到自律。孔子奔走一生,往哪里走?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唯义所适”,即遵循“义”的道路而行。“义”就是正义,其具体内容可随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古代人所理解的正义同现代人所理解的正义其社会内容肯定不同,但正义作为一般的道德规范、道德原则这一点却是一致的,即合理分配义务和权利。告子提出“仁内而义外”之说,认为义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是他律不是自律。孟子针对告子提出“仁义内在”说,认为义也是内在的,是人心固有的,这一转变就使正义变成了良知,即正义感出自人的内心,是一种自律,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外在规范的他律。这对于完成人格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孟子也是这样要求自己的。他说,天下有道“则兼善天下”,天下无道则“独善其身”。“独善其身”曾被某些人认为是消极的,并不能使天下由无道而变为有道,即不能“救世”。但是,孟子的“救世”之心是非常明显的,只是不愿诉之于基督教那样的宗教,他更重视人的自救,人人都有良知,圣人贤人的任务就在于“先知觉后知,先觉觉后觉”,而不是进行“灌输”式的说教。在某种历史环境下,社会陷入迷茫,士人即知识分子无能为力,但至少能保持自己的良知,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而绝不会同流合污。现代社会的有些人就做到了,但有的人却很难做到。仅就这一点讲,我们难道不该向孟子学习吗?

其实,中国历史上的许多知识分子特别是一些思想家,都把培养和坚守自己的良知当作实现理想价值的根本依据,他们之所以具有永久的人格魅力,就在于他们不为权势和利益所惑,以良知为行事准则。宋代哲学家朱熹,当过40多天的侍讲,给皇帝讲课,其讲课的中心内容就是要皇帝“正心诚意”,他给皇帝的上疏,也以“正心诚义”为宗旨,结果得罪了皇帝和近臣,被罢回家,而且受到打击。当时有人劝他放弃自己的主张,以免遭到更大的不幸,朱熹义正辞严地回答说:“吾平生所学,唯此四字,岂能舍乎!”这就是一个学者的良知。他认为正确的,就要坚持,决不放弃,哪怕是受到打击和迫害。他注解“四书”,当然有自己的观点,但是在学风上却非常严谨,绝不掠人之美,凡是别人注过或说过的,他都一一列出,不贪天之功为己功。在古代还没有现代那种“知识产权”及量化的统计方法,以及评职称、涨工资之类的事,倒是有冒别人之名而写书的人,目的是为了流传。这比起现代某些人将别人成果据为己有的做法,真是不可同日而语了。


四、学者良知与名利


那么,如何看待名利?学者应不应该求名求利?古代士人又是怎样做的?过去有一种流行的看法,认为从孔子开始就只讲义,不讲利,义利对立而不相容,后来的士人则差不多都是名利之徒,意思是说,儒家思想及其人格是虚伪的。真实情况究竟如何?首先看看“名”的问题,孔子不仅不反对成名,而且提倡成名。他明确说:“四十五十而无闻焉,则亦不足畏也矣。”[11]

这里所说的“闻”,就是孟子所说的“声闻”,即名声。但是一看便知,这种名正是实现仁心、良知而得的社会评价,其目的是为了扩大仁人君子的影响和作用,不是为了当“名人”。这才是美名而不是恶名。而且这种名必须与实相符,而不是名不副实、“声闻过情”(孟子语)。如果名实不符,那就是“虚名”,“虚名”绝不是孔子所提倡的。现代有些学者,默默无闻,不求成名,扎扎实实做学术研究,这是很高的境界。但是能有好的名声,对发扬学术良知是有好处的。好名声是别人评价的,不是自封的。这就有一个公共评价标准的问题。但是,现在有些人为成名而成名,急于成名,要当“名人”,毫无“盛名之下,其实难符”的自知之明,这就有悖于良知了。更有甚者,有人为了成名,不惜用各种手段包装自己、炫耀自己,甚至拉关系,搞小团体,互相吹捧。加之在当前学术评价失衡、学术风气极端浮躁的情况下,造成良莠不分、深浅难辨的状况,有人在一夜之间就能成为“名人”、“著名学者”、甚至“国学大师”,由此便产生了所谓“名人效应”。有的则弄虚作假,窃取别人成果,公然违反学术规范,却照样可以做“名人”。有的导师招收十几个以至几十个博士生,能指导得过来吗?有能力指导吗?其中有些人把博士生当工具使用,为自己找资料、抄资料、做实验,供自己发表文章用。有的则将博士生写的文章署上自己的名字去发表。难怪有些博士生称自己的导师为“老板”,他们是打工的。也难怪博士生和博士的水平不断下降,而导师却以其是导师而成名。有人一旦成为“名人”,就成为“权威”,可以指手画脚、信口开河,只能吹捧,不能批评,“老虎屁股摸不得”,如果有人指出他的缺点和硬伤,便大发雷霆,或进行报复。这种人能够说有学术良知吗?

至于“利”,古代学者就更不讳言“利”了。有人抓住孔子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句话,便断言孔子是反对利的。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喻”是知晓、懂得的意思,从字面上讲,这句话是说,君子知晓道义,小人知晓利益(“君子”“小人”是从道德人格上说的)。但是,君子知晓义,是不是意味着不要利呢?得不出这样的结论。儒家还有一句很重要的话:“利者,义之和也。”[12]“和”是“相应”、和顺的意思,即利是跟随着义而来的,只要讲义,利便在其中,利随义而至。这样的利就是符合正义原则的,而不是唯利主义的。这句话可看作对“君子喻于义”的进一步解释。义就是良知,良知并不排斥利益,而是包含利益的。所以问题不在于讲不讲利或要不要利,而在于如何讲利、如何求利。但是不能反过来说,知晓利,义就随之而至了。从语法学上讲,这两句话似乎是并列的,但从语用学和语义学上说,这两句话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孔子就明明说过,如果能致富,作一个“执鞭之士”,即手执鞭子赶车或做守门人他也愿意。但是有一个原则,就是要合于义,如果“不义而富且贵,则于我如浮云”。不讲良知,只求富贵,对于这样的富贵,孔子看得比浮云还轻。宋代思想家程颐说得更明确,他说:“天下只是一个利,……人无利,直是生不得,安得无利?”[13] 朱熹也说:“利不是不好。……盖利者义之和,义之和处便利。”[14] 可见,儒家知识分子是绝不反对利的,但是却反对唯利主义,主张以利和义,即正义原则指导下的利。朱子晚年很清贫,只得靠刻书印书生活,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坚持教学与著述,乐在其中;因为他对得起自己的良知。当时的宰相赵汝愚送给他一套房子,想改善一下他的生活条件,但他没有接受。

孔子的思想,到了近现代社会,有不同的解释。中国的许多学者认为,孔子将义和利对立起来,不利于近代化。但是,被称为日本“近代化之父”的涩泽荣一(1840-1931),却作出了相反的解释。他认为孔子是义利合一论者,因此,他一手拿算盘,一手拿《论语》,不仅创建了日本近代最大的企业(株式会社),而且写成《论语和算盘》一书,把《论语》中的道德和近代经济结合起来,指导其经济活动,取得了成功,并且影响了一批人,成为一种重要的企业文化。其主要理念是,虽然竭力追求利润,但并不把利润定为首要和唯一任务,而是强调对社会所负的责任。这就是一个成功的企业家的良知。

那么,我们的学者怎样呢?学者要从事学术活动,首先要生存,没有利能行吗?当然不行。所以,学者不但能讲利,而且要正大光明地讲利,不能像魏晋时期的某些“名士”那样,连“钱”字都不说,见了钱就只称“阿堵”。但是学者讲钱讲利时,绝不能违背自己的良知,甚至昧着良心去捞钱。学者历来是清贫的(即使现代西方发达国家,教授、学者的收入也远远比不上那些“大款”),因此要“自甘清贫”。学者不能无钱,但不能贪钱。这就是学者之为学者的尊贵之处。因为他是创造精神价值的,是为人师表的,是代表社会良知的。这决不是说,学者不应得到所应得的报酬,恰恰相反。老实说,现在的社会分配极不合理、极不公平,有些学者的报酬得到了提高,生活得到了改善,但是还有些学者处在平均水平之下;这不仅对于教育和学术发展极为不利,而且这种现象本身就是违背社会良知的。在这种情况下,学者应该代表社会良知说话。

但是,学者的良知只能允许他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自己的生活条件,我们现代的很多学者就是这样做的,有人直到现在还没有一间书房,但是,他们克服各种困难坚持工作,在读书写作中得到乐趣。而有些人则一心想着发财,为了多拿稿酬,不惜粗制滥造,只讲数量不讲质量;有的则到处抄袭,东拼西凑,制造垃圾;有些博士生则照着做,从电脑上抄资料,拼凑论文,参考书列了一大堆,真正该列的却没有,有的干脆不列或不注明出处,把别人的成果变成自己的。目前大学教育质量与学术水平的下降,与此有直接关系。有极少数人不择手段,无视学术道德,公然剽窃别人成果,从观点到资料直到整段整章的文字,一字不落地照抄,却不做任何注明。还有个别人“利令智昏”,挑衅法律,竟走上犯罪的道路。可怕的是,还有人为这样的人辩护。

现在学术界、教育界的问题很多,很严重,这有诸多因素,除了体制等方面的问题之外,学者良知的缺失也是一个原因。我只是谈一点个人的看法,希望大家都关心这个问题,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学术风气,维护学者的尊严,使学术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学者不能没有修养,不能没有良知。


[1] 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

[2] 康德:《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3]《罗素文集·权力的欲望》,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4] 叔本华:《作为意志与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

[5] 弗洛姆:《为自己的人》,三联书店1993年版。

[6] 王阳明:《传习录下》。

[7]《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英美哲学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60页。

[8]《二十世纪哲学经典文本·英美哲学卷》,第661页。

[9] 贝拉尔迪内利:《还存在知识分子吗?》,《第欧根尼》2005年第2期。

[10]《论语·泰伯》。

[11]《论语·子罕》。

[12]《周易·乾·文言》。

[13]《河南程氏遗书》卷十八。

[14]《朱子语类》卷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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