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秀玲:农民现代化与中国乡村治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525 次 更新时间:2021-06-0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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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秀玲  

摘要:百年来中国农民现代化探索主要经历了理念启蒙的倡导期、社会实验的探索期、理想浪漫的实施期、开放务实的发展期四个阶段。这是一个从简单、含糊、笼统、被动走向丰富、明晰、具体、主动的伟大进程:一是从理念务虚向实践务实的转变,二是从受众承教到获得主体性的转变,三是从简单认知到多元化理解的转变,四是从相对封闭向开放广阔的转变。农民现代化的实现过程与方式主要表现在:自上而下的运动式推进、以问题为导向的解决之策、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情感认同的内化交流。未来,要通过乡村善治进一步推进中国农民现代化进程,在人的现代化、协同发展、分别施策、精准对策上下功夫,发挥特色优势和加强制度创新,确立城乡健康发展的新理念。

关键词:农民现代化;政府推动;问题导向;乡村治理;制度创新;情感认同

新时代,中国提出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其中“现代化”成为长远但急迫的根本任务。近年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被作为重要的核心概念予以强调,突出了我国工作的重点、焦点、难点和发力点。与此同时,农村农业农民的现代化也被置于显著位置,因为没有农村农业农民的现代化,整体乡村治理乃至国家治理都无从谈起,国家现代化更不可想象。作为乡村治理主体的农民,更是现代化进程中的关键环节,因为农民现代化既是基础工程又是难以突破的瓶颈。目前,尽管有不少关于农民现代化的研究成果,也有一些较好的建议性意见;但整体而言,仍停留在“提高农民素质”等简单结论,还产生一些偏见甚至错误认识,不利于农民现代化,更无益于中国乡村治理和国家治理。本文拟以历史的视野、现实的状况、前瞻性眼光、对人类发展及其命运的关怀等角度,探讨中国农民现代化问题,以突破目前乡村治理和国家治理的一些限度和误区。


一、中国农民现代化的历史发展逻辑


“现代化”主要是个西方概念,其内涵相当丰富复杂,且具有历史性、动态性、发展性,很难进行简单概括。不过,大致说来,它是指从传统向现代、农业向工业、现在向未来的转变。具体来说,它包括知识的科学化、政治的民主化、经济的工业化、生活的城市化、思想的自主化、文化的人性化等。长期以来,我们主要是在西方现代化的概念引导下探讨中国现代化,对中国特色的现代化有所忽略。同理,中国农民现代化已走过百余年的发展历程,但少有人从中国的历史与现实角度进行梳理,即使谈及也多是注重农民问题,或用西方现代化进行分期和笼统评说,所得结论很难令人信服,更不要说进行规律性和学理性研讨。整体观之,中国农民现代化走过了既有继承又有发展还有超越的曲折过程,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追求的一个侧影。

一是理念启蒙的倡导期。清末民初,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已经开启,不少思想文化先驱开始以启蒙者身份和姿态涌现出来,较有代表性的是梁启超、章太炎、严复、鲁迅等人。早在1902年至1906年,梁启超以“中国之新民”为笔名,先后发表多篇文章倡导“新民说”。在他看来,中国国民公德缺乏,智能未开,愚陋、怯弱、涣散、混浊俯拾皆是,需借助西方制度文化改变之,其激烈情绪和急迫心态跃然纸上。为了形象生动展示“新民”的价值意义,梁启超于1902年11月14日还发表《论小说与群治之关系》,大谈小说之于新民的重要性。他说:“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故欲新道德,必新小说;欲新宗教,必新小说;欲新政治,必新小说;欲新风俗,必新小说;欲新学艺,必新小说;乃至欲新人心,欲新人格,必新小说。何以故?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与此相关,鲁迅继承了梁启超等人的观点,剖析和批判国民性,倡导启蒙。有学者指出:“如果说鲁迅从1902年以后开始探讨‘中国国民性’的问题,是继续和发展了梁启超所提倡的‘兴民权’(《上陈宝箴书论湖南应办之事》)、‘唤起国民’(《戊戌变法记》)和召唤‘新民’(《新民说》),以及严复所介绍的‘群学’,主张‘利民’,提倡‘自由’和‘平等’,并最终归结于要‘鼓民力’、‘开民智’和‘新民德’(《原强》)这些主张的话,那么他于1907年在《文化偏至论》中开始探讨‘人’的问题,却是章太炎‘大独必群’(《明独》)这个命题的极大的发挥了。”在《文化偏至论》和《摩罗诗力说》等文中,鲁迅倡言“国民精神之发扬”和“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这显然是对现代人的呼唤。五四时期,鲁迅还创作了《狂人日记》和《故乡》等小说,塑造了阿Q与闰土等农民形象,并对其愚昧、麻木、奴性等劣根本性进行了严厉鞭挞。当然,梁启超和鲁迅等人笔下的“新民”和“立人”虽不单指农民,但也包括农民在内,因为当时的农民占国民人口的绝大多数。

二是社会实验的探索期。与“五四”之前相比,之后的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农民现代化偏于实践,特别是从组织上进行实验。据统计,此时期“全国已有六百多个团体从事农村工作,有一千多处从事实验”。较有代表性的是李大钊、毛泽东、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等人。李大钊于1925年12月写了《土地与农民》,着重强调农民在中国的重要性和价值意义,后被毛泽东编入《农民问题丛刊》,作为农民运动讲习所教材。毛泽东本人更是将重视和组织农民看成当务之急和革命的关键,在《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一文中,他说:我们要“立刻下了决心,把农民问题开始研究起来”,“立刻下了决心,去做那组织农民的浩大的工作”。毛泽东创办的农民运动讲习所、领导的秋收起义等都是一种政治组织形式。不过,此时期毛泽东看到了农民的局限,并重视对他们施加教育,如1929年12月他写的《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文,针对的就是“四军党内种种不正确思想的来源,自然是由于党的组织基础的最大部分是由农民和其他小资产阶级出身的成分所构成的”,而非组织的观点、绝对平均主义、主观主义、个人主义、流寇思想、盲动主义等的出现就在情理之中。因此,毛泽东说:“由于红军中游民成分占了很大的数量和全国特别是南方各省有广大游民群众的存在,就在红军中产生了流寇主义的政治思想。”在此,农民的历史局限性及其改造显然与“五四”之前的启蒙主题联系起来。到晏阳初、梁漱溟、陶行知的乡村建设运动,社会实验和通过教育将农民组织起来的意愿同样迫切和强烈,其着眼点是农民身上的“愚、贫、弱、私”四大病。晏阳初在《农村运动的使命》一文中说:“中国今日的生死问题,不是别的,是民族衰老,民族堕落,民族涣散,根本是‘人’的问题;是构成中国的主人,害了几千年积累而成的很复杂的病,而且病至垂危,有无起死回生的方药问题。”“农村运动,就是对着这个问题应运而生的。它对于民族的衰老,要培养它的新生命;对于民族的堕落,要振拔它的新人格;对于民族的涣散,要促成它的新团结新组织。所以说中国的农村运动,担负着‘民族再造’的使命”。值得注意的是,晏阳初还写了《中国新民》和《有文化的中国新农民》两文,前者显然承接了梁启超的“新民”,后者提出一个与农民现代化相关的“新农民”,这是一个全新概念,就如他在文末所言:“我们相信中国的民众即将认识到,一个真正高贵的人应具有全国性的国家意识。”当然,对传统社会的改造也成为梁漱溟乡村建设思想运动最具现代化性质的部分,他主张“重建一新社会组织构造”,并认为这是解决乡村问题的根本。陶行知早在1926年就谈到农民和村治问题,他指出,“要建设适合乡村实际生活的活教育”,“活的乡村教育……他要教农民自立、自治、自卫”,并问“以后看学校的标准,不是校舍如何,设备如何,乃是学生生活力丰富不丰富……村政已经成了村民自有、自治、自享的活动吗”?这与改革开放后的村民自治组织是相通的。卢作孚在1934年也强调社会组织作用,甚至提到“四个现代化”。他说:“中国弱点只在没有走入现代,没有完成现代的物质建设,没有完成现代的社会组织,没有运用现代的科学方法去完成物质建设和社会组织。”“促使全国统一于一个公共信仰四个现代化的运动之下,这是最可靠的统一全国的方法”。很显然,此时期对农民现代化的诉求更加明确具体,以组织形式进行的实验也更有针对性,这对于之前的“形而上”的理论倡导无疑是一次推进和突破。

三是理想浪漫的实施期。进入20世纪40年代,中国农民现代化发生根本变化。这主要表现在农民由原来的“被启蒙”变为启蒙者,他们再也不是以往处于高位的启蒙者所认为的那样,是愚蠢落后和麻木狭隘的代表,而是获得独立身份、价值尊严、意义理想的主体性。如在陕甘宁边区,自治组织和自治活动大大推动了农民的自主性和参政能力,于是“发扬民主政治,采用直接、普遍、平等、不记名的选举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的政治机构,增强人民的自治能力”,“保证人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居住、迁徙与通信之自由”,“建立便利人民的司法制度,保障人民有检举与告发任何工作人员的罪行之自由”,“实行男女平等,提高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的地位,实行自愿的婚姻制度,禁止买卖婚姻与童养媳”,“发展民众教育,消灭文盲,提高边区成年人民之民族意识与政治文化水平”。这里的“人民”当然包括广大农民在内。值得强调的是,毛泽东在1942年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更将农民地位大大提升了。在他看来,文艺再也不是高高在上的“启”农民之“蒙”,而是要到“工农兵”中,解决“为什么人的问题”。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渐成风潮,如1964年的文件规定:“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毛泽东同志提出的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发展国民经济的总方针,进一步加强农业战线,建设现代化的农业,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农村,中共中央、国务院认为,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有必要动员和组织大批的城市知识青年下乡参加农业生产。大批城市知识青年下乡,使城乡青年结合在一起,既有利于稳定农村青年从事农业生产,也有利于更快地形成一支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科学知识的新型农民队伍。”今天看来,这一方式确实包含了主观性、随意性、强制性,没考虑城市知识青年的特点;不过,少有人从农民现代化角度考虑其价值,更忽略了其中提到的几个关键词。如“建设现代化的农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城乡青年结合”“新型农民”,这些词都有新意,既是对以往农民现代化的继承,也有所发展和超越,这为后来开辟了新路。还有,关于“有利于更快地形成一支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科学知识的新型农民队伍”的提法,就是立足“农民现代化”的长远设想,是有大局观和前瞻性的。

四是开放务实的发展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民现代化道路迈出坚实步伐,最突出的是村民自治、新农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第一,中国的村民自治最早可追溯到1908年,宪政编查馆奏呈的《城镇乡自治章程》后来阎锡山重视推行的“村治”;不过,这些制度或因一纸空文,或限于一地,或因为统治者服务,难给广大农民带来真正的实惠和变化,所以不是流产就是影响不大。改革开放以来的村民自治则是一次真正意义的“革命”,不论是范围规模还是影响力和巨大推动作用,都是前所未有的,这是影响中国农民现代化以及整个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一次翻天覆地的巨变。如1983年6月21日,彭真在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作为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组织,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这些工作中有许多由它们来做比由政权机关来做更适当、更有效”。从第一个村民委员会产生至今已逾40年,广大农民的自治能力水平和现代化程度得到很大提高,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如果说开始的村民自治还是粗放简单的,在新世纪和新时代,它则进入全面、细致、有效的深化期,像“微自治”和“微治理”就是其典型代表。第二,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2005年10月8日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农村农民“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在此,显然承接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社会主义的新农村”的提法,只是在内涵上有所不同,它更重农民增收、农民素质教育、农民依法行事、农民社会保障等方面。第三,在农村农民扶贫工作中,既要扶“物质”之贫,又要“扶智”,反映了党和国家对农民现代化的高度重视和切实有效治理。第四,在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与农村农业农民现代化相关的概念,也有一些重要论述。如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于此,习近平还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在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等提法与以前既有联系又有新意。习近平还提出“新型农民”“职业农民”的概念,重视青年农民人才培养,他说:“要提高农民素质,培养造就新型农民队伍。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大农业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力度,把培养青年农民纳入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确保农业后继有人;把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人力基础和保障。”有学者这样说:“‘职业农民’概念的提出,意味着‘农民’是一种自由选择的职业,而不再是一种被赋予的身份。”“从当前来看,要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一个突出的瓶颈是怎样打破原来城乡二元分割的户籍体系,让全体国民能够真正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自主择业。”可见,“新型职业农民”为中国农民现代化打开了巨大发展空间,使之更加具体明确,创新性也得以突显。

整体而论,一个多世纪以来的中国农民现代化走过一条时隐时显之路。但其连续性、一致性、继承性还是非常明显的,一些概念、理念、方法、路径甚至话语方式都可找到相关性、共同价值和影响作用。只不过,其探索创新也是较为突出的。纵观百余年中国农民现代化进程,有几个特点值得总结和研讨:一是从理念务虚向实践务实的转变,二是从受众承教到获得主体性的转变,三是从简单认知到多元化理解的转变,四是从相对封闭向开放广阔的转变。简言之,中国农民现代化是一个从简单、含糊、笼统、被动快速走向丰富、明晰、具体、主动的伟大进程。如毛泽东时代主要从阶级身份即地主、富农、中农、贫农等角度理解农民,到新世纪前后,有学者就将农民分为八个阶层,也有人对农民进行更为细致的区分,从中可见,在历史变化中对于“农民”内涵、农民现代化的丰富理解和整体推进。


二、中国农民现代化的实现方式


中国农民现代化之路虽只有百余年,但实现方式却是历史性的,具有里程碑意义,值得好好总结。不过,与西方相比,特别是站在数千年中国传统文化角度审视,中国农民现代化还处在发展过程中,有较长的路要走,这是需要清醒的。只有站在这一更加开阔的视野,有历史纵深感,又不失去未来向度,才是健康合理并有着美好前程的。因此,探讨中国农民现代化实现方式及其限度意义重大。

运动式自上而下推进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第一个特征。应该承认,站在局部看,中国农民现代化有不少是自下而上发生的,像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山县果作村的第一个村委会、吉林省梨树县的海选、浙江省温岭市的民主恳谈等都是如此。不过,站在宏观特别是发展变化的大局看,中国农民现代化一直离不开自上而下的推动,有的甚至是运动式推进,从而产生巨大的动能和潜力。从清政府、国民政府到陕甘宁边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上山下乡,再到改革开放以来的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自治、脱贫攻坚,以及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都可看到背后有一双巨手的推力。可以设想,如果没有政府的运动式推进,仅靠民间和农村农民的自觉自愿自发,中国农民现代化很难生成,更不要说长成参天大树。以村民自治为例,之所以在短短十多年间就产生影响全国乃至世界的巨大影响,一个重要原因是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推行,这从村民自治的发动、达标示范活动,以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一系列举措可见一斑。另如,早在1960年,中央就从一级机关抽调万名干部下放基层,“这次抽调一万名干部下放农村,对中央机关干部来说,是一件大事。各单位都把这一工作当作一项政治运动来搞,由党组书记和各部门领导同志亲自挂帅,机关党组织全力以赴,在干部中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政治思想工作,大讲形势,大力宣传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充分发动了群众,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掀起了热烈响应中央的号召,积极报名要求下放的高潮”,“对这一批下放干部的分配问题,根据重点加强农村,也适当照顾其他基层的精神,我们初步计划大体以七千人,下放到农村,三千人下放到工业和其他基层单位”。从1962年到1964年,“近两年来,各地又有计划有组织地动员了近十万知识青年到人民公社的生产队去落户,更多的知识青年参加了国营农、林、牧、渔场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在下派第一书记和脱贫攻坚战干部中,也是数量惊人,显示了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执行力。据报道,十八大以来全国共选派227.8万人驻村帮扶,到2017年,全国共有19.5万驻村第一书记扶贫。对于政府推动特别是国家运动式推进乡村治理,不少学者表示反对,认为这有违自治精神,也不利于充分调动广大干群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否定中国乡村治理的成就和价值。其实,应辩证看待这一问题,尤其是需要结合中国国情给予实事求是的评说判断。一方面,它确实可高度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以最快速度、最大效益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从而达到最优化效果。这次新冠疫情防控就充分说明这一点,历次运动式推进中国农民现代化均取得显著成效,这是其他国家制度难以比拟的。另一方面,这种运动式自上而下推动又有局限,主要表现在:重复、叠加甚至叠床架屋式治理,易造成资源浪费;不少农民形成依赖心理和影响内生力,从而导致等、靠、要思想;出现虎头蛇尾的形式主义应付,缺乏可持续发展动能;不顾具体情况特别是城乡社会差异,产生冒进、冒险和一刀切的弊端,等等。这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特别是让他们落户农村表现得尤其突出,也造成了不少难以挽回的损失。基于此,在充分肯定我国运动式推进农民现代化的前提下,如何克服其存在的问题,是今后应改革和提高的重点。

以问题为导向的解决之策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第二个特征。与国家现代化建设具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同,中国乡村治理特别是农民现代化较为滞后,往往多是在遇到矛盾问题后的压力型应对。这就决定其具有相对被动甚至疲于应付的缺点,也具有集中发挥智慧优势有针对性解决问题的优点。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例,早在1964年,周恩来就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四个现代化,即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技四个现代化。于是,中国进入一个朝向现代化迈进和努力的新征程。1980年,邓小平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时间节点,他说:“我们要在本世纪实现四个现代化,从今年元旦起,只有二十年,就是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如果四个现代化不在八十年代做出决定性的成绩,那它就等于遭到了挫折。所以,对于我们的建设事业说来,八十年代是很重要的,是决定性的。这个十年把基础搞好了,加上下一个十年,在今后二十年内实现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就可靠,就真正有希望。二十年,时间看起来长,一晃就过去了。所以,我们从八十年代的第一年开始,就必须一天也不耽误,专心致志地、聚精会神地搞四个现代化建设。搞四个现代化建设这个总任务,我们是定下来了,决不允许再分散精力。”今天看来,这个“四化”完成时间表虽不如愿,但确立20年发展目标是有前瞻性的。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十一五规划的建议》,提出新的四个现代化,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2012年,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对于现代化又有了更丰富的内涵要求,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2013年,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坚持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被有的学者解读为“第五个现代化”。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我国现代化分两步走:一是从2020年到2035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二是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应该说,从国家现代化发展看,这是一个既立足长远又高瞻远瞩的宏伟计划蓝图。然而,中国乡村治理却主要是以问题为导向的滞后式发展变化:清末民初面临的是西方的坚船炮利,20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以国民性改造和抗战为要务,1949年新中国建立后又处于内忧外患,改革开放以来最直接的改革动因是经济、社会、思想、文化的百废待兴以及西方化和全球化问题。具体到农民现代化,许多制度创新往往都是为解决矛盾而设:第一个村委会创立是为了解决交界地带治安混乱问题,浙江温岭民主恳谈是基于上级宣讲的简单化、模式化和空洞无物,村务公开、民主监督都与村干部腐败有关,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动因是一些乡村的衰落凋敝,“微自治”和“微治理”则基于村民自治的形式主义弊端,等等。因此,与国家现代化的超前性比,注重问题导向的农村农民现代化既取得了一些实效和创新,但滞后性和路径依赖也是应该努力克服的,否则就很难获得跨越式发展和螺旋式上升。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第三个特征。制度往往是现代社会非常重要的元素,也是衡量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标志。如无制度保证,再优秀的人也很难发挥聪明才智。从我国治理现代化角度观之,制度建设一直处于优先地位,也是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和取得巨大成就的可靠保证。作为国家治理和现代化建设的一部分,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也一直将制度建设置于首位,除了遵循和阐释国家制度,其自身的制度建设也很有代表性。可以说,正是制度的先进性、导向性和决定性,才使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走上快车道,获得快速发展和坚实动力。毛泽东一边开办农民讲习所,一边写出大量理论著述,为农民革命提供制度和智力支撑。如《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925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怎样分析农村阶级》(1933年)等。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例,这是村民自治的国家大法,从1984年上半年到1987年底,几经磋商、不断修改,既反映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也反映了制度制定者的严谨、慎重、认真态度,还反映了制度制定过程的艰辛、复杂和难度。大致说来,其主要经历八个步骤:其一,初稿形成。1984年上半年,民政部为起草拟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先组织人到全国调研,参照各省市制定的村委会工作简则、规则、条例和章程,向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最后形成初稿。其二,第一轮修改。先是在民政部内部修改,后经中央政法委提出修改意见,再由国务院提修改意见,最后是国务院法制局与民政部一起对“条例”几易其稿,然后将这一定稿返回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审议。这轮修改从1985年3月至1986年10月,长达一年半。其三,第一次审议。在1987年1月1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审议中,委员认为“条例”还不完备,需继续调研后作进一步修改。其四,第二轮修改。在民政部修改后,于1987年2月5日将修改稿送全国人大党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门派人到全国多省市调研和座谈后,又改过一稿。3月2日和7日,人大法律委员会再次召开会议,对“条例”进行两次修改。其五,第二次审议。1987年3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时任副委员长雷洁琼作了关于“条例”的审议结果报告。多数委员认为比较成熟,可以通过。但也有一些委员认为其中仍有问题,建议慎重并暂缓通过,为此,时任委员长彭真还发表了重要讲话。其六,第三轮修改。在第六届全国人大党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期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根据大家提议对“条例”进行修改,会后,民政部又有针对性做了修改,至此,修改稿比较成熟和完备。其七,第三次审议。1987年3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召开,在4月2日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时任副委员长彭冲对“条例”做了说明,随后代表展开讨论,虽仍有争论,有的观点还非常尖锐甚至针锋相对,但最后还是在原则上通过。不过,会议仍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做进一步调研,力求将它修改得更加完善,之后再颁布试行。4月11日,大会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其八,第四轮修改和正式通过。在第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后,人大常委会、人大法工委、人大办公厅的领导又到一些省地调查,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又经多次修改,最后于4月24日下午会议正式通过。从以上八个步骤和非常细致繁琐的修改过程看,也实证农民现代化过程中法制建设的重要性、神圣感和严密性。问题的关键在于,即使是这样一个“条例”仍还是“试行”,后经社会实践与不断修改,于十多年后的1998年11月4日正式颁布。当然,不少省、市、地、县甚至乡镇也都在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过程中,制定了各种各样的规定和条例,如各省的选举办法,又如山东省莱西市的建章立制,都很有代表性。当然,在制度建设面前,中国农民现代化也面临挑战,这既包括制度的不均衡,也包括制度相对滞后于实践,还包括有的制度不是太过简单就是过于繁琐,从而导致这样的局限:人是活的,制度则有固化特点,也容易变得死气沉沉。这也是为什么,改革开放以来,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的制度建设越来越完备,然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却屡禁不止。

情感认同的内化交流方式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第四个特征。开始,农民并未引起更多人注意,也未进入现代化进程设计,这也是为什么近现代以来启蒙者在此多有忽略的原因。自孙中山提出“扶助农工”和“耕者有其田”之后,特别是毛泽东开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将农民作为革命的主力军,这一状况方有好转,从而克服了知识分子启蒙的高位姿态,也真正提升了对于农民价值的认知。早在1927年,毛泽东在国民党土地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上,就提出和阐述了农民问题和农民土地问题,对于挽救革命具有重要意义。后来,毛泽东又强调:农民问题是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是最大的革命民主派,没有农民便没有革命。更重要的是,在情感层面,毛泽东与农民的亲近与融洽。早在1926年,毛泽东就动情地说,要深入农村,“搀着农民的手,问他们痛苦些什么,问他们要些什么。从他们的痛苦与需要中,引导他们组织起来”。后来,毛泽东还用六个比喻形容党群关系,其中当然包括党和农民的关系。这六个比喻分别是: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共产党是民众的朋友;我们要当先生就得先当学生;真正的铜墙铁壁是群众;我们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勤务兵。这些都说明了毛泽东的人民观和农民观。1932年,晏阳初强调与农民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特别是情感认同,他说:“我们对农村建设事业要知其‘所以然’。我们知道自己不了解农村,才到乡间来求知道。我们不愿安居太师椅上,空作误民的计划,才到农民生活里去找问题,去解决问题,抛下东洋眼镜,西洋眼镜,都市眼镜,换上一副农夫眼镜。换句话说,我们欲‘化农民’,我们须先‘农民化’。可是‘农民化’至不容易。必须先明了农民生活的一切。我们正努力在农村作学徒。几年来工作愧少成绩,亦正以此。”在此,晏阳初有自审和反思意识,也希望通过农民化,与农民打成一片。事实上,1949年后的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与农民的情感联系放在重要位置,所以“血肉联系”“心连心”等比喻被反复强调。如邓小平说,要与群众打成一片;习近平说过“当县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村,当地(市)委书记一定要跑遍所有的乡镇”,从中可见他深入乡村的决心与信念。他还将群众路线看成“党的生命线”,“党只有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安如泰山、坚如磐石”。对人民群众,习近平怀着亲人般的感情,他说:“我们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及时准确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所忧、所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做透。”事实上,在农村基层也有不少干部与农民打成一片,像徐州梁寨镇王磊书记被称为“遛街书记”,他没事就到农民中间转悠,既了解民间疾苦和农民所需,又得到农民信任和爱戴。他还要求下乡干部一律不准披金戴银,也不能穿高跟鞋和自带水杯,要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真正成为农民中的一员。这一方式彻底改变了农民的看法,增强了干群关系,得到了农民尊重。当然,也存在另一种脱离农民的倾向,不少下乡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高高在上,不懂也不会与农民打交道,不了解农村农业农民的风俗习惯,更听不懂农民方言,从而导致农民的疏远甚至反感。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干部反映:他们全力以赴下乡为农民办事并处处为他们着想,但就是得不到农民信任,甚至无端被冷落和晒干。其主要原因是做不到与农民一条心,缺乏情感认同和血肉联系。

中国农民现代化的实现方式既与国家现代化相关,又有自己的独特个性,这是百余年来中国农民能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关键。如无这些方式,很难想象深受数千年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农民能有今天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变化,也不可能以加速度发展。可以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农民现代化仿佛从迷雾中起航,绕过一个个险滩暗礁,以难以想象的经验和成就走上坦途。当然,也应看到,中国农民现代化还在实现过程中,许多方面还不能令人满意,需要不断探索、发展和创新。


三、中国农民现代化未来走向与进路


如何看待和衡量中国农民现代化程度,这是一个很难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的重大问题。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对比一个世纪前,当下的中国农民现代化迈出了坚实步伐,其成就怎么估价都不过分。比如,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甚至五六十年代,我国农民识字率不高,文盲很多,到2000年扫盲工作已完成。又如,脱贫攻坚战成效显著,为举世瞩目。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9 899万人减少到2018年底的1 660万人,平均每年减少1 393万人,到2020年底要全部脱贫。从中国农民脱贫体系看,1978年—1985年是1.0版,1986年—2000年是2.0版,2001年—2012年是3.0版,2013年—2020年是4.0版,2020年—2030年将进入5.0版,这种发展速度令人惊诧。另外,在政治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上,中国村民自治前所未有。然而,也要看到,目前中国农民现代化程度并不令人满意,问题多多,需要重新思考和解决。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村委会成员学历为例,1989年,大中专学历有23人,占比1.8%;高中文化有404人,占比31.7%;初中文化有571人,占比44.9%;小学文化有274人,占比21.5%。那时,初中文化以下村委会干部占比66.4%。然而,到2013年,学历虽有提升,但整体变化不大,大专及以上文化有38人,占比4.47%;高中(含中专)文化有294人,占比34.55%;初中文化以下有519人,占比59.98%。由此可见,中国农民现代化任重道远,在许多方面还需做出巨大努力和探索。这是因为学历改变就如此困难,何况是文化积习之改变和精神世界的提升。列宁说得好:“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未来,中国农民现代化应着力从以下方面予以解决。

人的现代化是中国农民现代化需要继续加力的地方。如对现代化进行简单划分,既可分为物质现代化、精神现代化,也可分为制度现代化、人的现代化。基于此,百年来中国农民现代化和乡村治理整体偏于物质和制度,相对忽略精神和“人”,这既是历史发展之必然,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瓶颈问题。这也是为什么,经济发展、社会变革、制度建设、组织建立往往被放在显要位置着重强调,在各种考核、达标、评奖活动中所占分值很高;相反,文化因素、心理建设、知识教育、精神文明、思想品质、道德理想等相对被忽略了,所占分值也不是太高。还有,理论倡导和建章立制在不少地方被搞得轰轰烈烈,甚至导致繁琐化和出现形式主义倾向,但却较难触及现代化的实质,有时更难落到实处。过于重视经济发展而不顾其他,势必导致经济至上的弊端,从而影响精神文明建设和人的全面发展。在村民自治活动中,不少地方一味重视经济指标,甚至唯GDP是从,这就形成农村农民现代化的偏向。有的地方甚至将财富多少作为村干部选举的必备条件,从而形成较长时间影响全国的“富人治村”现象。一些地方的经济发展虽然迅速,但社会风气败坏和道德伦理出现大滑坡,反过来又会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健全发展。如果说,在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初期或较长一段时间,这样的现代化外在追求有其必要性,也是难以避免的;那么,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应加大现代化的内在品质提升,即“人的现代化”建设。因为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的主体是“人”,是人的主体精神的显现,好的制度离不开“人”的制定、实施与改进;反过来,优越的物质条件和制度机制又有助于人的全面和自由发展。就如有人所言:“现代化机构和制度鼓励它的工作人员努力进取,讲求办事效率,积极、主动地承担责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纪律。一个现代国家,要求它的全体公民关心和参与国家事务和政治活动。一言以蔽之,那些先进的现代制度要获得成功,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依赖运用它们的人的现代人格、现代品质。无论哪个国家,只有它的人民从心理、态度和行为上,都能与各种现代形式的经济发展同步前进,相互配合,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才真正能够得以实现。”“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因素。它并不是现代化过程结束后的副产品,而是现代化制度与经济赖以长期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整体而言,在百年来的中国农民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人的现代化的精神引领一直存在,也是一条主线,像“新民”“立人”“新人”“活人”“新农民”“新型农民”“新型职业农民”“新村”和“新农村”等都是如此,就如陶行知在《中国乡村教育之根本改造》中指出:“叫中国一个个的乡村都有充分的新生命,合起来造成中华民国的伟大的新生命。”习近平也明确强调:“农村现代化既包括‘物’的现代化,也包括‘人’的现代化,还包括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然而,另一方面,这条主线又常被经济发展、制度建设等外在方面淡化、遮蔽甚至代替,导致“人的现代化”偏弱,没能得到足够重视和发挥更大作用。据调查,如集体与个体利益发生冲突,被问及村里修路没有补偿时,半数以上村民表示不愿去做。有人认为:“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上农民之间的合作与联系越来越少,整个农村社会裂变为相互疏离的原子化状态。农民在个体解放、独立性增强的同时,却没有相应地养成权利义务对等的团体意识。农村社区认同日益衰弱。”今后,应在经济发展、制度建设基础上,加大“人的现代化”建设力度,推进农民现代化的内在发展和深刻变化。

协同发展、分别施策和精准对策是中国农民现代化需要调整的要点。目前,中国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还处于笼统、分散、同质化状态,缺乏系统性、针对性、特殊性,因此导致许多政策、对策和做法不接地气,也难达到最大优化和最高效能目的。以农民工为例,作为改革开放以来的新事物,它对中国农民现代化确实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用革命性变革形容亦不为过。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由于缺乏协同发展,更达不到分别施策和精准对策,从而使农民工至今仍成为一个难解之谜,在不少地方甚至形成诸多负面效能,诸如犯罪率高导致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离开乡土后形成的家庭、村庄、社会真空,随意甚至盲目流动致使用人出现无序乃至混乱,无法融入城乡所产生的双重飘浮感和失重心理,难以实现孩子教育和孝敬老人形成的空位,党员农民工无法参加组织活动,等等。可以说,今天的农民工在获得自由、自主、自立、自觉的现代化成长过程中,又面临不少难点、缺点、焦点问题,有的还是长期的、根本的、悖论式的。未来,必须将农民工作为一个整体问题进行协同治理与分别施策,以克服和超越当前的困局。以农民工进城为例,为解决他们的游离状态,不少地方可让他们作为准市民身份融入社区建设,这样既增加其参与机会、融入感,又真正促使公民意识成长,还可减少和避免城市的不稳定事件发生。与此同时,城乡的党建工作可结合农民工特点,建立流动党支部,以克服其无法过组织生活的困境。作为地方政府和国家应针对农民工利用现代科技特别是大数据提供相关信息、培训和关爱,以避免地域、文化、信息不对称等所带来的困扰。还有,学术研究、智库建设和国家战略发展构想应将农民工离乡离土、离乡不离土、不离乡不离土,以及发展绿色农业、线上培训教育等,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加以对待,以彻底解决城乡关系和农村农民空位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另如,当前困扰农村农民现代化素质能力水平提高的最突出问题是,缺乏统一部署和整体安排,尤其是找不到切实可行的有效办法。可在协同发展、分别施策、精准对策上下功夫,在借鉴一些地方探索的前提下,有所突破和创新。如四川省成都市创办村政学院、社会组织学院,对农村干群进行培训。大邑县还在2014年创办“微党校”,采用每节课10分钟—30分钟的微型化教学,用“微信远程”教学和“家庭化”送学等方式,以“党性+精准扶贫”“党性+法治教育”“党性+创新创业”等课程,对农村基层党员进行创新性培训,很快在乡镇建成“微党校”20个,在村建立“微党校”218个。四川省南江县创办富有特色的村政学院,专门培育脱贫攻坚“头雁”,委托职业学院加强村干部和能人培养,特别是为村级后备干部办专修培训班7期,培养400多人。2016年在南江县首批培训毕业生116人中,有104个在2017年换届中进入村两委,29人当上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90%成为当地脱贫攻坚带头人。为此,四川省进一步推广“南江模式”,要求三年内在全省打造村级人才队伍10万人。在扶贫工作和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也有一些协同发展和分别施策、精准对策的做法值得提倡推广,如联动、抓重点的人与事、火线任免等都使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富有实效。因为在全球化时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特别是一体化时代,任何问题的有效解决都不能靠一己之力或单方面达成,而是在聚合、聚焦、聚力下,既能发挥整体优势又能找准发力点,从而达到事半功倍效果。习近平说过:“在推进这‘四个全面’过程中,我们既要注重总体谋划,又要注重牵住‘牛鼻子’”。他还说:“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改革越深入,越要注意协同,既抓改革方案协同,也抓改革落实协同,更抓改革效果协同,促进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改革成效上相得益彰,朝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聚焦发力。”以这样的协同发展、有效施策,就会将中国乡村治理和农民现代化更好更快地推向前进。

发挥特色优势和加强制度创新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内在动力。众所周知,现代化是个西方概念,由西方特别是英国、法国、美国等国发动并向世界各国推广的一种价值观,这对于打破中国传统特别是千百年来专制思想的束缚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一个世纪以来无数中国文化先驱为此付出巨大努力,甚至献出宝贵生命。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农民现代化在内的中国现代化进程,虽不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追求,但西化、固化、模式化的倾向一直存在,并在某些时期某些人那里表现得相当突出。以村民自治为例,较长时间内西方学者一直参与其中,即使国内学者也有人总用西方概念、标准、价值衡量村民自治成就。如中国村民自治符合西方标准,就被贴上先进的标签,否则就以行政干预和自治水平低为由予以否定。这也是学界一直流行着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能否一肩挑、政府推动是不是影响了村民自治程度的争论。还有中国乡村民主的问题,“西化”在相当程度上左右其内涵、外延的解释。另外,关于农村农民脱贫攻坚,其背后也一直存在一个所谓的“西方标准”,这也是为什么不少研究者自觉不自觉地站在一个外在化视角简单理解和要求中国的具体现实。应该说,西方标准及其价值可作为一个参数,也可发挥借鉴作用,以弥补中国农民现代化自身存在的不足;但是,如不打破简单遵从西方的思维定式和价值趋向,中国农民现代化就很难形成自己的特色,也不会发挥自身的独特价值优势。因为“本土因素和外来因素都会对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发展道路产生影响。但外来模式更与其他现代化后来者的模式相似,而本土模式则反映着一个国家独具的历史背景”,“西化意味着采纳各种各样的西方特色。用西化来说明现代化,可以说是用词不当”。这就牵扯到“中国式现代化”和“中国农民现代化”的问题意识和思考视角。在此,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第一,从中国传统文化及其制度着眼看待农民现代化问题,这样就可避免西方现代化的生搬硬套。如关于农村农民诉讼,有人过于从西方权利角度强调其现代性,于是导致简单地主张对簿公堂。其实,中国古代有“三老”,通过其调解协商可解决问题,一些小事可通过内部和私下解决,如一定走法律程序既费钱财又伤和气。像今天存在的农民上访,就是没利用好中国传统调解说和的资源之故。第二,从中国农村现状入手考虑其现代化问题。用西方民主理论和标准要求中国农民现代化,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概念征用和价值混乱,忽略广大农民的实质特别是其习惯,这在逼农民搬迁上楼等方面表现得最为突出,在脱贫攻坚和土地改革上也有所表现。其实,对于中国农民而言,生存权有时比名义上的民主和自由来得更重要也更实际,不考虑农民感受所进行的新农村建设只是表面的现代化,不是真正适合农村农民发展特点的现代化。第三,要在考虑我国时代特点和国家国情的前提下推进农民现代化。毛泽东、彭湃当年之所以将农民讲习所办得有声有色、轰轰烈烈、成效显著,主要是将中国现实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相结合。未来中国农民现代化一定要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出发,以各种形式组织农民开展培训,还可通过生动活泼的文艺演出、评比活动提升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如有的乡村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实行“以孝治村”的评优活动,还有的乡村通过吸纳农民参与合作社提升其治理能力水平,都收到了良好效果。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我国农民发挥了巨大作用,互帮互助、集体主义精神、奉献牺牲对于西方的所谓个性、民主、自由是一次很好的修正和纠偏。总之,应从中国特色优势和制度创新角度推进农民现代化建设,在探索和发展中建立属于中国农民自己的模式,以培育更多的新型现代化农民。

确立城乡关系健康发展理念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的根本要义。对于中国城镇化发展之路,人们当然有不同的理解,这势必影响农民现代化的发展理念与路径。现在,人们普遍的一个误区是无限发展城镇,对于不断消失的乡村不以为然,甚至产生“去乡村化”倾向。有学者这样谈现代化与农村农民的关系:“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在今后三四十年里,也会像日本、韩国那样,农村这个社区会长期存在。农村居民将由四类人组成:一是纯农户(日本称专业农户),主要靠农业收入来源为生;二是农业兼业户,收入大部分靠农业,小部分靠非农业;三是非农业兼业户,收入来源大部分靠第二、三产业,小部分靠农业;四是住户,即住在农村但不从事农业的家庭。随着国家现代化的发展,这四种居民户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比例是不同的。现代化水平越高,离大中城市越近的农村地区,第一、二类农村居民的比例会越小,后两类居民越多。其中的第一、二类居民还可被称为农民,而后两类居民,特别是第四类居民,则不再是农民。”在此,且不说日本与韩国的农村农民是不是中国现代化的方向,只说“现代化水平越高,离大中城市越近的农村地区”,农民比例越小,这样的认识和理想是值得商榷的。换言之,中国农民现代化并不意味着“去乡村化”,农民变得越来越少,甚至都变成城市市民了。这样的认识既不现实,也不合乎情理,更不是中国农民现代化甚至整个国家现代化的方向。其原因主要有四:第一,中国地域广阔,人口特别是农村农民众多,想要在短时间达到日本、韩国那样的程度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与中国特别是农村的国情分不开的。第二,在城乡关系中,城镇化虽然代表现代化的发展方向,但并不意味着要以一味地追求城镇特别是大或者特大以及超级城市为目标,而是离不开农村农民这一前提与补充。换言之,现代化既包括城市和乡村的各自的现代化,也包括二者的互补互动和相得益彰。没有农村农民作为参照的城市现代化是不可想象的。比如,城市病所带来的卫生安全、资源浪费、人际关系隔膜、心理孤独、幸福指数降低等,都需要广阔美好的熟悉农村社会的人进行调适和化解,连城市生产的垃圾也如恩格斯所说的离不开乡村消解,更何况离开土地到城市高楼大厦生活的“人”。还有,从乡村文化、民间文化、地域文化角度理解,都市发展和现代化都离不开广大农村这一场域和坐标。因为农民的纯朴、真诚、善良、坦荡、忠厚、俭朴等优秀品质正可医治城镇化过程中的城市病,成为城市紧接地气的通道和血脉。第三,习近平提出“乡村振兴战略”构想,强调“留住乡愁”,保护好农村生态环境,坚信“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培育新型农民,都是对于中国农民现代化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科学阐述。习近平在2017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即便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农村仍将有4亿多人口。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因此,“去乡村化”是与我党的大政方针背道而驰的。第四,即使是西方发达国家,在实现现代化后也有对于城乡关系特别是忽略农村的深刻反思,这是我们进行农民现代化和国家现代化必须保持的理性清醒。有研究表明:发达工业化国家在乡村建设中有一些值得吸取的教训,这包括:“改变已经存在的乡村居民点村庄布局,在乡村地区通过拆并方式建设中心居民点已经证明不是一个成功的模式。在德国和英国,这种做法都导致了严重后果,而没有按这种方式行事的国家也未必就不正确。”“摧毁村庄的历史空间形态已经被欧洲人证明是错误的”。因此,我们一定不能再简单重复被西方现代国家证明的错误做法,即忽略乡村价值甚至形成“去乡村化”的现代化发展思路。相反,在城乡关系中需要辩证理解,并将农民现代化作为整个现代化的一部分甚至重中之重加以重视。这就要求高度关注以下问题:科学研究城乡关系的合理比例和布局,保持城中村、农村社区在城乡关系中的特殊地位作用,确立有美丽田园风光的现代城市和现代品质的农村优势理念,等等。

中国农民现代化进程早已开启,在走过百余年的今天,它变得愈加重要和急迫,需要解决的重要重大问题更多,这就要求突破既成观念和理论误区。另外,农民现代化不只是农民自己的现代化,还包括与之相关的乡村治理和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现代化中的农民除了普通农民,还有农民身份的乡村干部、知识分子,也包括外出的农民工,更有超越农民身份并以农业经营为主的职业农民。当然,其中最值得关注和研讨的是农民自身现代化程度水平的提升,这是关键中的关键、核心中的核心。在整体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广大农民如何奋起直追、改变当前的落后和滞后状态,以特有的个性品质和积极姿态,通过努力探索、大胆创新甚至弯道超车,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新的引领者,这是值得高度重视和殷切期待的。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转自:《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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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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