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明葵:维护海洋权益 实现海洋强国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49 次 更新时间:2021-02-0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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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明葵 (进入专栏)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建设海洋强国作为国家发展战略,这对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破解发展瓶颈,保障国家安全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是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海洋强国是海上经济力和武装力量建设战略总和,一是实现海洋利用和开发;二是悍卫海洋权力。

我国长期以来重视陆陆发展,对海洋开发利用重视不够。虽然早于西方航海家并发现了新大陆,但只注重了天朝大国的施恩和中华文明的传播,而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进行海外扩张和掠夺。虽然建立过强大的海军,却没有利用制海权去阻止其它国家的发展。

随着马汉的海权论深入到西方发达国家,西方就开始对海洋占领、开发和掠夺。世界上现在使用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的国家就是西方掠夺和殖民化的结果。而中国这个天朝大国却沉迷在八方来朝的梦幻之中。

上个世纪的《国际海洋法公约》不但没有解决殖民扩张问题,反而带来了诸多无法解决的领海与海洋经济区的矛盾。围绕海洋领土和专属经济区的矛盾层出不穷。由于我国始终贯彻积极防御战略,在维护海洋权益方面重点考虑的是如何保卫领海安全,在海军建设上也是强调以近海防御为主的战略。1949年全国解放后,我国刚刚开始恢复经济建设,就暴发了朝鲜战争,美国把第七舰队开到了我们的家门口,我国既要恢复经济又要准备抗击国民党在美帝国主义支持下反攻大陆,进入六十年代我国就面临着美苏的两面包围。加之,中国的贫困根本就不具备全面建设蓝色海军的能力。改革开放的前二十年为了支持发展经济,军队过上了要忍耐的日子,直到美国把炸弹投到了我驻南联盟大使馆,才逼着我们不得不拿出有限的财力去加强军队的现代化建设。而围绕要不要建设航母、还是发展反航母武器至今也有不同的认识。认为航母只是一个活动的靶子,没有看到航母是海上移地基地的作用。当中国要发展航母时,美国说航母是高技术系统工程,中国不具备生产航母的能力;我国要利用瓦良格号建造航母时,美国又表示愿与我国联合建立航母;我国改建航母成功,美国又宣布激光是航母克星。在有人大叫航母无用论的时候,美国、法国、印度都在开建新的航母,可见航母在维护军事平衡中的地位作用。

加强海洋防御能力建设必须全面思考,不但要考虑近海防御能力建设,也要考虑到远洋权益的防护。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已使中国的利益以扩展到全球,海洋保护能力建设必须适应这种需要。海洋防卫能力建设的使命,一是要能维护祖国统一和领土完整,悍卫国家海洋权益,并扩大我国海洋防御的纵深。二是要确保对我国民经济至关重要的海上通道畅通和商船自由航行。三是保卫我国日益扩大的海外利益与投资利益。四是担当维护世界和平和海洋安全的任务。因此,我国海军建设必须构成陆海空天网电六位一体的格局,实现主动防御和远海防御能力。

近海防御能力建设要突出综合防御能力。要把水面防御能力、水下防御能力、近、中程防御能力结合;海洋防御能力与空中防御能力、硬防御与软防御能力相结合。近海防御能力建设主要是提高快速反应力,要以突破第一、二岛链的防御能力为主要目标。水面突击能力应以濒海导弹艇、驱、护舰、潜艇为主,与岸基导弹、水下声纳,二炮反制能力、海岸防空兵、防空预警能力、电磁对抗能力、网络攻防能力、太空预警、指挥控制能力相结合。

远洋防御能力要实现自主攻防能力和保障能力。水面、水下、空中防御和太空信息支持能力相结合。航母战斗群建设仍是当代提升远洋防御能力首选。我国辽宁舰建造成功为我国远洋防御能力建设提供了科研、训练能力。航母战斗群建设必须尽快成军才能完成我国海外利益防御能力。航母战斗群建设要核、常结合,以提供进攻能力、远程精确打击为主;自身防御能力应达到远中近结合,硬防御与软防御结合。要把提高生存能力、预警和指挥控制能力作为航母战斗群建设的重中之。要统筹战斗群的保障能力和海外补给基地的保障能力建设。我军到目前还没有海外补给基地,只是临时驻泊与补给,要完成海外保障任务必须改变不在海外驻一兵一卒的故有观念。

要提高海外作战能力。我军已经突破了第一岛链,完成了亚丁湾护航,舰队走遍了世界了所有海域,但要完成维护海外利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海上作战能力还没能形成一体,海空和二炮导弹部队的全面一体作战还有一定的距离,突防、进攻、登陆、逆袭、反登陆、反潜、反空袭、封锁、反封锁、救援、反恐怖、反海盗等很多科目都要提高组织协同作战能力,才能有效的完成维护领土主权和海外利益的任务。航母还缺少配套的作战飞机,其中包括舰载预警、作战、反潜、扫雷、电子作战飞机。近海作战岸基航空兵作战半径有限,加油补给能力,突击能力与水面战舰和水下作战力量还要进一步提升和协同配合。

要提高海洋维权执法能力。我国海洋面积300多万平方公里,其中120万平方公里处于有争议区。海洋领土面积虽然占国土面积1/3,但海洋经济只占GDP的10%。而今天美国的海洋经济已占美国整体经济就业率的75%和GDP的51%。我国必须迅速形成以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海洋交通运输、海洋工程、海洋科技等高新技术产业为支柱的现代海洋经济结构。维护海洋主权迫在眉睫,虽然我国成立了海洋局,改变了“九龙治海”的局面,但仍缺少相关海洋法律和执法能力。成立海岸警备队,监督海上资源开发与利用、督查海洋环境保护和救援、完成海洋执法与维权任务已势在必行。我国海监、渔政两个部门加起来3000吨以上的执法船只有50艘,平均每6万平方公里内只有一艘执法船。要提高执法能力3000吨以上的执法船要达到900艘,平均每3000平方公里要有一艘执法船。现有海上执法能力很难完成执法任务,成立海岸警备部队,可以使现有的执法力量获得准军事武装力量支持,改变现在的被动局面,随着我航母战斗群的建立,我将有不少现役战舰要退役,完全可民进入海岸警备队执法行列。

要加强海洋法制建设。我国现有的海洋法并不健全,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法》。我国的海洋立法体系中资源法律、法规、规范构成并不完整。强化海洋资源体系,开发、利用、保护,改善海洋资源的社会关系,提高法律约束力,应进一步建立、完善法律、法规确定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和自然资源方面的基本职责、政策及权利和义务。

我国现在还缺少海洋资源方面的法律,仅能从渔业法、矿产资源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土管理法和地方法规中去找相关依据。如海洋石油、锰结核、磷矿、化学元素提取、港口资源、电力资源利用等方面都缺少相关的法律和规范,开发与保护脱节,因此,执法相对缺少法律依据。1989年45届联大决定各国把开发利用海洋列入国家发展战略。1992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指出,海洋的发展利用是保障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财富。世界海洋面积占地球面积的70.8%如不能健全海洋法律体系就无法应对世界海洋的挑战。

建设海洋强国要加强战略顶层设计。要从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入手,全面分析总结我国建设海洋强国面临的情况的和周边环境。海洋领土主权具有排它性,《国际海洋法公约》围绕专属经济区、外大陆架等方面缺少严格的法律界限,很多问题都需协商解决。海洋争夺愈演愈烈,我与周边的海洋邻国的专属经济区划分和岛屿分争几乎全没有解决,美国重返亚太战略使声索国乘势兴风,使我海洋强国梦面临了诸多考验。我应在深海探测、运载、能源、生物、生态、海陆统筹等领域规划海洋强国梦。

要提高海洋开发和科技能力。我国有1.8万公里的海岸线,居世界第四位,大陆架面积居世界第五位,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占世界第十位,具有较好的海洋开发优势。海洋开发不仅限于资源开发,更重要是科技能力。船舶工业与交通、海底通讯电缆制造与铺设、矿产资源的勘探与开发、海洋食品与生物制药、海水淡化与风浪潮的电力开发利用、近海滩涂渔业、离岸远洋养殖、大海捕捞、海洋环境保护监测与污染治理、海洋灾害预警、赤潮、台风、地震海啸、海洋病虫害的防治等等我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有效的提供海洋开发的全面科技支持。我国在近海石油开发、临港工业、现代物流、滨海旅游、深海石油勘探、开采,矿产资源开发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深海石油开采还是空白。去年我国918深水钻井平台已经下水,但距离需要还有很大差距,还不能适应周边国家掠夺的局势,需要更多的几十个上百个深海平台迅速下水。海洋风力发电机与海水淡化装置,海藻、贝壳纤维工厂已经投产,“蛟龙号”深水探测平台已进入国际先进行列,为我建设海洋强国奠定了基础,但还不能满足建设海洋强国的需要。我国有300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6500多个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岛屿、70万平方公里的油气资源沉积盆地、约400亿吨的海洋石油资源,占我国陆上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23%与30%。2011年我国海洋经济已占我国GDP的9.4%,要建成海洋大国必须彻底改变目前的经济结构,向50%拓展。

要强化全民海洋意识教育。深刻认识海洋文化对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自觉、主动的推动海洋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我国是海洋大国,在认识海洋、利用海洋与海洋相处中创造了丰富灿烂的文化。我国最早建立了海洋丝绸之路、有非常先进的航海技术,推动了海洋文化发展繁荣。要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强化全民海洋意识,适应新情况,满足人民多方面的海洋文化需求,发展海洋软实力,助推海洋硬实力。

维护海洋权益要坚定不移,决不能让侵略和掠夺我国资源的强盗们得逞。要利用美国奉行“亚太再平衡”中对我的顾及,抓住机遇、排除干扰、全力推进海强国战略,提高我国悍卫海洋安全能力和海洋开发能力,应对海洋强国梦的新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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