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修泽:人力资本产权与“大四新”动能转换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97 次 更新时间:2019-07-11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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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修泽 (进入专栏)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记者尹明波  2019年5月18-19日,经济学家、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教授、《广义产权论》的提出者常修泽先生再次回到山东老家,出席济南首届“人力资本产业论坛",并作了题为《“大四新”动能转换中的新主体——人力资本产权研究》的学术报告。


常修泽教授的学术报告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以其“大四新”理论(新体制、新供给、新要素组合、新主体)为切入点,重点阐述“新主体”(企业家、创新者、各类工匠等),引出“人力资本产权”命题;第二部分,结合人力资本产业,讲述其产权三论:产权体系论(可集成可系统),产权价值论(可计价),产权可分论(可拆开并交易)。同时,展望未来,阐述总有一天人力资本产权总值将超过物力资本产权总值,成为“第一资源,第一资本,第一财富”;第三部分,讲述人力资本产权理论如何落地,主张建立四个支撑性制度:即人力资本产权界定制度、人力资本产权配置制度、人力资本产权交易制度、人力资本产权保护制度。


常修泽教授在学术报告中贯穿了这样一个理论逻辑,即:由“小四新”到“大四新”——新动能转换“主体论”——人力资本产权演变趋势及落地:建立并完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


“报告中所讲的,只是我个人的学术观点,突出‘大四新’中的新主体、也即新动能转换中的新主体——人力资本产权问题。”常修泽开篇坦言,“我在‘人力资本’后边加了一个‘产权’,这是我从八十年代开始个人理论研究的一个着力点”。


从“小四新”到“大四新”


“新旧动能转换由‘小四新’提升到‘大四新’是一种必然,这跟实践有直接关系。”常修泽认为,所谓“小四新”就是几个省目前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中提出的“四新”(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并且用这“四新促四化”(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这个不错,而且从产业角度来说,思想也很前卫,但是我觉得似乎还不太够。我建议实行‘大四新’,即新体制、新供给、新要素组合、新主体。”


关于新体制。常修泽说,新体制是最关键的,“因为现在率先搞动能转换的几个地方,首先遇到的是体制掣肘。如果体制是僵化的、生锈的,动能转换很难行的通,障碍重重”。


关于新供给,常修泽认为小四新中的“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都属于供给的问题。“谁来供给?产业来供给,业态和新商业模式也在供给可以打一个包”。


关于“新要素及其组合”。常修泽说:一百多年前,马克思时代讲三个要素,资本、土地、劳动力(而且,马克思讲的资本是物力资本),基于此,马克思认为当时社会有三大阶级,掌握资本的是资产阶级,掌握土地的是地主阶级,掌握劳动力的是工人阶级。但百年中,第四个要素“技术(包括信息)”这个新的要素出来了;同时,第五个要素也出来了——“管理”。所以人类发展到今天至少是五大要素。“将来,信息会不会成为人类第六大要素?很有可能。”


“当今世界,生产要素中的最大亮点是技术,但从系统论的观点看,要素不限于技术,还包括资本、土地、劳动力、管理,总共五大生产要素。特别是,与技术这一最大亮点相关的人力资本是更重要的要素”。这些新要素需要重新组合,以实现优化组合。


关于“新主体。动能转换可靠谁?这个问题在‘小四新’中没有被提出来,非常遗憾。”常修泽认为,动能转换必须得有新主体。“新的主体,就是新的人力资本拥有者,包括企业家、技术创新者、以及各类工匠等。如同足球运动员一样,这些人力资本拥有者也都有自己的‘身价’。新主体问题不解决,新旧动能转换可能落不到实处。”


常修泽强调,“小四新”只是起步,要升级,就是“大四新”。


人力资本集新产业、新组合和新主体 “三身而任”


2018年3月22日,《中国经济导报》曾经在头版发表过一篇有关常修泽教授的通讯报道,题为《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大四新是方向,企业家精神是给养》,中国发展网随即全文转载发布。一个多月后,《人民日报》理论版“大家手笔”专栏发表了他写的理论文章《从更宏观的视角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题目虽比较“宏观”些,但文章里面的要害就是强调在推进动能转换中 更需要‘大四新’。”


在常修泽看来,由“小四新”上升到“大四新”,最关键的原因是“人的能动性”,“大四新”强调要发扬创新主体精神,“这是新旧动能转换的给养,是养分”。


“当前僵化的东西较多,柔性的东西比较少。推进新旧动能转换,需要探讨新体制。”常修泽这位从齐鲁大地走出的经济学家直言,山东是孔孟之乡,办事比较中规中矩,这有好的一面,但是也有缺乏创新精神,缺乏超越思维的一面。所以他主张把新体制放在第一位。“第一位的问题,不是产业问题,而是体制问题,是制度问题,制度需要创新,体制需要创新。当然,这不仅仅是山东的问题,是全国性的问题。”


论及人力资本这个“新主体”,常修泽提出了他的“人力资本产权三身而任”的观点:第一,人力资本产权产业可以按新“产业”来创新,来创业,它属于新供给里边的新产业;第二,人力资本产权是一种新要素组合,它既涉及资本金融,又涉及以人为核心的实体经济,特别是其中含有高新技术等,这就是要素新组合;第三,人力资本在哪儿?人力资本就在人自身上,因此它是一个新的主体。“人力资本怎么定位?它既是新产业,又是新组合,更是一个新主体,‘三身而任’。” 常修泽总结道。


人力资本产权将成为第一资源、第一资本和第一财富


“人力资本产权将成为第一资源、第一资本和第一财富。”常修泽在报告中试探性提出。他说,这个时刻现在也许还没到,但总有一天这个格局将会实现。“下一步,我们的经济改革得抓两个重点,一个是抓产权,这个是第一重点;第二个是要素市场化配置。这是中国未来的大势,也是十九大报告的精神,应是我们新阶段改革的重点”。


根据相关资料,2003年5月,在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起草过程中,常修泽教授提交了一篇关于产权问题的基础性研究报告——《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产权制度》。 建议“从广义上”把握“产权”内涵 (该报告先在《经济决策参考》内部刊登,后公开发表在《宏观经济研究》2004年第1期)。之后,常教授出版了他的代表作《广义产权论》。常修泽解释说:“《广义产权论》三点要义:广领域,多权能,四制度联动。广领域广到哪?广到天(环境产权)、广到地(自然资源产权)、广到人(各种人力资本产权),天、地、人。”


这位被学术界称之为“常产权”的学者进一步指出,今天的人力资本产权,即是广义产权内涵之一。如果是狭义产权论,这些问题都提不到。“类似的思想,国外也有,但是用‘天地人’这样一个中国古典哲学思维概括,可能不多。”


“我们为什么要把人力资本产权作为第一重点?因为它涉及所有制问题,而所有制是经济社会的基础,是最核心的命题。”常修泽解释道,五大要素里,马克思原来讲的是物力资本,我们后来增加了人力资本;马克思讲的劳动力,现在已经升级成人力资本产权;至于技术,现在出了技术产权;管理现在出了管理产权,这些都需要有新的思维。


所有制是经济社会的基础。“传统的看法,只承认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不承认民营经济也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之一,我们的经济基础是不完整的。我在2010年《产权人本共进论》一书提出,国有、民营都是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2013年在《包容性改革论》一书系统阐述。欢迎大家一起探讨”。


“中国的趋势,在可预见的将来,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社会里面,人力资本将成为三个第一:第一资源,第一资本,第一财富。”常修泽提请大家注意这个趋势。


“在社会财富的总量中,从物力资本产权所占比重到人力资本产权所占比重,有个‘扩大趋势’,而且,这个扩大将成为加速运行的趋势。物力资本比重到人力资本比重加速的扩大,到某一天会不会人力资本的价值总量超过物力资本的价值总量啊?值得期待。我认为,人力资本的总价值终究将会超过物力资本的总价值。”常教授作出自己的预测。


中国需要完善人力资本产权制度


那么,“人力资本产权”该怎么落地呢?常修泽认为,从产权角度研究,需要完善四种制度,即:产权界定制度,产权配置制度,产权交易制度,产权保护制度。“这四个制度中,都应贯穿一条新线:人力资本产权。”于是,就成这样:


——人力资本产权界定制度。现在的问题是,人力资本产权界定不清晰,某一项人力资本产权到底是谁的?“例如一个知识分子、技术人员,用了学校的实验室、学校的资金来搞实验,最后科研成果出来,在技术产权、知识产权价值量化中,多少算企业或学校的,多少算知识分子或科学家自己的?界定不清楚,就难免出现相互占有的问题。例如,清华大学某教授,浙江大学某副校长,都存在因界定不清而吃官司的案例。”常修泽表示,“桃子该由谁来摘?各自该来摘多少?摆在第一位的就是人力资本产权界定清楚”。


——人力资本产权配置制度。常修泽强调,什么样的企业或经济体“配置”什么样的产权,不同产权的持股交叉融合“配置”多少?这个都要研究,而且配置还不一定是绝对的整体性的配置。按照“产权价值论”和“产权体系论”,人力资本不仅是有价值的,而且也是成体系的。人力资本产权的“产权”,同物力资本产权一样,不是“一朵花”,而是“一束花”。这一束花可以整体拿来(包括所有权及其衍生的各种权利),也可从里边分别拿出某一朵来(例如,仅仅拿出“使用权”等),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实行柔性的人才政策嘛。总之,产权“可总也可分”来配置。


——人力资本产权交易制度。常教授说,人力资本既然具有“产权”属性,就可以买卖、转让、交易。要流转顺畅,就要按照一定运作程序交易。现在官方口号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个当然要防止,但还要防止在交易中有人借机侵吞私人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交易中是不是存在“被侵吞”问题?人力资本是不是也存在流失的问题?评估不准确,交易不透明,价格不合理,交易后资金不到位,这就是我们当前人力资本交易中存在的现实问题。


——人力资本产权产权保护制度。近几年,常修泽教授曾经给有关部门提供过两个内部研究报告,第一个是2016年写的《产权保护制度之我见》,强调中国必须“保护产权“(包括知识产权);第二个2017年1月写的《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的七点意见》,2017年9月25日中央文件发布后,新华社《经济参考报》2017年9月29日以《常修泽:中国当代企业家肩负着历史的重任》)》为题全文公开。“保护人力资本产权是个新问题。因为现在看来,那些人力资本产权的侵害者,主要不是私权力,而是公权力(包括公检法和政府违约等),在目前国内外新的环境下,特别需要研究怎么保护我们的人力资本产权。”


本文原载中国发展网201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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