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民主发展”是比较政治学视域下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以所谓“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为分界点,可将研究历程分为“政治发展”和“民主化”两个阶段。在“政治发展”理论范式下,研究问题为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现代化。研究者将政治行为体二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致力于得到一般性的研究命题,并未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内部发展差异,但是民主化的区域性研究思路已经初步显现。在“民主化”理论范式下,研究问题为非民主政体国家如何进行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近年来,研究者们则在后发国家转型前政体的区域性差异,以及民主化的区域特征和地区性限制方面投入了更多关注。虽然两大理论范式都使用区域性研究方法,但是研究目标和侧重点方面的差异却导致两者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分割状态。为了确保学术发展的延续性,应考虑如何在两者之间建立联系,这是比较政治学研究应进一步注意的方向。
关 键 词:民主转型 政治发展 民主化 地区性
现代政治学产生于美国,以哥伦比亚大学建立政治学系为标志,作为政治学分支学科的比较政治学也随即产生。早期的比较政治学带有明显的“美国印记”,以发达民主国家为研究对象,在研究方法上受欧洲哲学影响颇深,形成“有限国家研究+法理制度主义”研究模式。但是,在行为主义革命后,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的美国学者开始强调研究的科学性,提倡“价值中立”的研究理念,定量分析方法开始进入学科研究视野,政治科学范畴下的比较政治学由此产生。同时,大量新兴的独立民族国家和民主政体在二战后产生,以解释政治现象为目标的比较政治学研究者们无法忽视这些新现象:他们既无法忽视传统民主政体和新兴民主政体的差异,也无法忽视发达和发展中国家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的差异,便将研究焦点转向这类国家。由此,在新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对象的共同激发下,“民主发展”研究兴起,并逐渐成为比较政治学视域下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
亨廷顿认为,民主国家发展历史中共经历过三次民主化。第一波民主化发生在1828年-1926年,民主制度取代绝对君主制度和贵族制度,共有33个国家建立民主制度,22个国家经历民主崩溃,存活下来的民主政体大多为西方发达国家。这些国家的民主化是一种民主政治文化和政治实践的自然演变,资产阶级主要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夺取政权。第二波民主化发生在1943年-1964年,民主制度取代法西斯统治、殖民地和个人军事独裁统治,共有40个国家建立民主制度,22个国家的民主制度被颠覆。该类国家是早期“民主化”领域的研究焦点,外部压力和非殖民化的趋势推动民主革命的爆发,以内战和军事革命为主要形式。1974年至今,第三波民主化兴起,民主制度取代一党制、军人独裁政体、个人专制统治、苏丹政体,共有33个国家建立民主制度,主要通过妥协、选举、非暴力、和平、内战等方式建立民主政体。[1]从早期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到巴林顿·摩尔的《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从阿尔蒙德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到亨廷顿的《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三波民主化浪潮成为比较政治学者们的研究焦点。其中,民主转型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是其无法回避的问题,也是迄今为止学术争议的焦点。经济发展、公民社会、政治文化、政治制度、政治精英等都是解释民主转型的关键因素。与此同时,地区性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变量。因此,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以比较政治学为视角,在“政治发展”和“民主化”的范式下进行区域研究的总结和分析。
一、从“政治发展”到“民主化”
1974年,葡萄牙“康乃馨革命”拉开第三波民主化浪潮的开端,至少30个国家开启了民主转型过程。2011年中东北非的民主转型也属于第三波民主化的一个阶段。比较政治学视域下,第三波民主化浪潮中新兴民主国家成为学者们研究的新对象,也推动了研究范式从“政治发展”转变为“民主化”。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前,“政治发展”是比较政治学的主导研究领域。二战后,西方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实施援助计划,发展研究成为各个学科的显学,以美国学者为首的西方学者通过对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研究,寻求新兴独立国家和民主国家政治变革的一般规律。卢西恩·派伊基于不同角度为其提出十种界定①,概括为三种要素:人口从臣属地位的臣民变为公民、政治系统能力加强、政体组织结构分化。加里布埃尔·阿尔蒙德认为政治发展是指政府能力的发展和国家的民主化,包含两个变量:政府的权力和效能、公众对政府的影响程度。[2]他从政治文化的世俗化、政治结构的分化、次级政治系统的自主性三个方面进行衡量。[3]亨廷顿将其定义为“现代化的政治性后果”,包含政治一体化、制度化、民主化三方面。[4]概括而言,政治发展包含以下内容:公民政治参与的扩大、政治系统功能提高、政治结构分化程度增强、参与型公民文化形成。在此范式下,研究者将国家二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传统型国家和现代型国家,主要研究问题为非民主国家如何进行民主转型、如何通过政治发展实现现代化,但并没有探讨更深层次的原因,即非民主国家为何会进行民主化转型。
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兴起后,关于民主问题的探讨成为学界热点,“民主化”取代“政治发展”成为新的研究范式。在此研究视域下,民主主要指程序性民主,即熊彼特所言的选举式民主,一国人民有接受或拒绝将要统治他们的领袖的机会,“民主的方法是为做出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个人通过竞争人民手中的选票而得到做出决定的权力。”[5]罗伯特·达尔认为充分民主的政体需要具备五个标准:有效的政治参与、平等的选票、充分的知情权、对议程的最终控制权、成年人的公民权。[6]亨廷顿将民主明确界定为被统治的人民通过竞争性选举来挑选领袖的过程,民主政治即精英政治和政党政治,需具备政治竞争和政治参与的程序合法性。[7]由此可知,民主化也被大部分学者视为一个摆脱威权政体和专制统治的一个过程,一个由民主转型开启、由民主巩固落幕的过程,一个通过自由普选产生政治程序且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来源于新的民主程序的政府权力构建过程。民主化研究范式下,研究者侧重研究发展中国家民主化的区域差异,将非民主国家分为南美、南欧、非洲、东亚、后共产主义欧洲等地域,主要探究民主转型发生的具体原因,并逐渐意识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民主转型发生的原因存在一定差异。
综上所述,虽然“政治发展”和“民主化”都是研究发展中国家民主化路径的理论范式,但是从“政治发展”到“民主化”的研究范式转变意味着学科发展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反映。就二者的不同点而言,“政治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一种描述性概念,学者用其描述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的发展轨迹和泛化成果,其并不适合分析第三波民主化浪潮后非民主国家和地区的现实问题和经验现象背后的深层原因,而学科发展需要一个分析性概念来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和解读。同时,二战后比较政治学追求学科发展科学化,作为一个描述性概念的“政治发展”无法促进学科取得更大的进展。相比而言,“民主化”这一概念既可以作为一个有效的解释工具,又可以结合多个研究主题来解释经验现象,如民主化与经济发展、民主化与公民社会、民主化与政治制度等。不可否认的是,“政治发展”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当时比较政治学研究的很多问题,而且它的诸多内容也都为后来的“民主化”研究提供了研究变量和背景参考。其中,“政治发展”范式的成熟和对发展中国家的地区性研究也推动着“民主化”区域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二、政治发展范式下的区域研究:发达与发展中国家二分法
“政治发展”范式下,研究者主要关注第二波民主化浪潮中的新兴民主国家和一些新独立的非民主国家,将其划分为发展中国家集团,与传统发达民主国家相区别。亨廷顿认为“政治发展”概念具有地区性特征,针对的是发展中国家,即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等较穷或者工业化较差的国家。研究者们普遍认为这些新兴民主国家有着符合民主标准的正式制度,但是在政治实践中却并不完全符合民主的特征。例如,国家法治的不稳定与不平衡、政治强人的治理模式、强国家弱社会的统治方式。因此,在这种“正式制度与非民主实践”的矛盾中,发展中国家如何效仿发达国家实现现代化成为核心研究议题,并达成了“政治发展促进民主化和现代化”的共识。
(一)政治结构视角
加里布埃尔·阿尔蒙德于1959年出版的《发展中地区的政治》是“政治发展”理论范式区域研究的代表作之一。他构建了政治体系和体系功能的理论框架,将政治体系界定为社会中合法的、维护秩序的或改变制度的体系。每一个由“输入”、“输出”构成的政治体系都具有政治结构普遍性、功能普遍性、结构多功能性、体系文化混合性等特征。他认为只要一个政治行为体具有政治社会化和政治录用、利益表达、利益整合、政党沟通和政府等功能,具有普遍的“输入-输出”政治结构,即使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主权国家,也可以作为一个政治体系而运转。他将该理论框架的适用性扩展到发展中地区的国家,通过研究东南亚、南亚、撒哈拉以南非洲、近东、拉美五大发展中地区,实证调查66个政治体系(大部分为国家)的财富、工业化、都市化和教育四个指标,以GDP(美元)和多少人拥有一个单位的(医生、汽车、电话、收音机、报纸)为衡量财富的标准,以人均耗能量(吨)和参加工会的人口百分比为衡量工业化的标准,以居住在10万人以上城市的人口百分比为衡量都市化的标准,以识字人口百分比和基础入学率百分比为衡量教育的标准。作者以统计数据为支撑,研究66个政治体系中政治变化的过程、政治集团的政治功能、政府结构的权威功能和政治整合功能,将欠发达地区分为竞争型、半竞争型和权威型三类,并根据现实的经济、政治、社会发展状况,将每一个政治体系都纳入到理论框架中。[8]
由此可知,阿尔蒙德从政治制度视角,将政治系统的功能强弱程度和政治结构的分化程度视为衡量“政治发展”的标准,强调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的结构性要素。他在1966年出版的《比较政治学:体系、过程和政策》一书中系统地概括了“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这本书是该范式发展到顶点的标志,也是发展到终点的暗示。反对派用“Almondism”来讽刺阿尔蒙德的理论范式及其追随者,一方面他们质疑“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的解释力和科学性,认为过于宏观的理论框架仅可以阐述政治现象,无法解释现象产生背后的原因;另一方面,他们反思量化研究方法的科学性、行为主义“价值中立”理念的可行性,认为经验研究方法可以揭示变量的相关性,但是无法构建具有说服力的因果链条。然而,对于发达民主国家和发展中非民主国家二分法却没有提出过多质疑。
(二)经济发展视角
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将“政治发展促进民主化和现代化”的共识具体化为“经济发展促进民主化”的经典命题。他在1959年发表的“Som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Political Legitimacy”论文中首次诠释了该命题。首先,他将民主定义为政治系统可以在制度上提供定期更换执政官员的机会。其次,在此基础上,他具体分析经济发展、政治合法性和政府体制三个因素对民主化的影响。在经济发展与民主化方面,他用财富、工业化、城市化和教育四个标准衡量经济发展水平,认为经济发展促进民主化、经济现代化是支撑民主的必要条件。其中,他着重强调教育对民主的重要性,认为教育可以拓宽民众的视野、培养宽容的公域文化、增强民主意识、提高鉴别能力。在政治合法性方面,他认为稳定的政治体系需要具备调节群体冲突的能力,即调节宗教多元化、收入分配差距和低层公民阶级兴起等问题。在政府体制方面,他认为分裂的政治阵营有利于保持民主的活力,两党制优于多党制、多数选举制优于比例代表制、联邦制优于单一制,但是稳定的民主政体也可以与多党制、比例代表制、单一制相融合。最后,他通过考察28个欧洲和英语国家与20个拉美国家的政治实践,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政治合法性和政府体制三方面的差异,证实“民主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高于非民主国家”的结论。[9]李普塞特在1960年出版的《政治人:政治的社会基础》一书中,对上述观点进行了更加系统的阐述,也更加深刻地意识到“政治发展”的地区性问题。他采用“稳定-不稳定”、“民主-专制”两个测量维度,将论文中研究的国家分为“稳定的民主国家、不稳定的民主国家、稳定的专制国家、不稳定的专制国家”四类。研究发现,欧洲和英语的稳定民主国家与拉美稳定民主国家测量得分高于非民主国家,即一个国家越富有,建立和维持民主的可能性越大。[10]
由此可知,李普塞特从经济发展的视角,将研究对象二分为发达和发展中国家,比较分析二者之间的差距,由此构建非民主国家民主转型和现代化的路径,即通过经济发展推动民主转型。但是,他过分强调了经济发展对民主的重要性,并将其视为普适性的现代化发展路径,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即没有考虑到民主化的地区性。李普塞特在第三波民主化发生之后也意识了该问题,并在1993年发表的论文“The Social Requisites of Democracy Revisited:1993 Presidential Address”中对其理论进行修改。他引入文化、宗教、选举制度、公民社会和政党结构等因素,结合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民主转型实例,认为低合法性的新民主政体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稳定性问题。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政治制度稳定度越高,政府应率先提高经济领域的行政效率。
(三)社会革命视角
相比于阿尔蒙德的政治体系视角和李普塞特的经济发展视角,巴林顿·摩尔(Barrington Moore)在1966年发表的《专制与民主的社会起源》一书中引入政治社会学视角。相比于前者使用大量数据资料和模型来支撑理论框架,后者延续法理社会学研究方法,相比于前者只关注第二波民主化,后者选取传统和新兴民主国家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摩尔围绕“对于自由来说,暴力是不可避免的吗”这一问题,探讨农民革命、暴力运动与民主化的相关关系,解释土地贵族和农民在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化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各自发挥的政治作用。通过回溯民主与专制国家的发展历程,找寻一系列民主化的历史条件。摩尔致力于研究农村两大群体中一方或双方如何演变成极其重要的政治力量,从而推动不同形式西方议会民主制的出现,以及右翼专制(法西斯政权)和左翼专制(共产主义政权)的崛起。他选取英国、法国和美国代表西方发达民主国家,以中国、日本、印度为案例分析亚洲现代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研究西欧、北美、亚洲三地的民主化进程,总结出从前工业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三条历史道路,即资产阶级道路、法西斯主义道路、共产主义道路。他认为,西方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力量强大,有能力通过大革命和内战的形式将资本主义和西方民主相结合;德国和日本资产阶级力量弱小,在半议会式政府中通过自上而下的革命走上了反动的资本主义道路;俄国和中国强大的农业官僚抑制商业和农业的发展,城市中的工商阶级力量薄弱,无法推动资本主义革命,从而走向了共产主义道路。摩尔的结论是,经济现代化的不同模式导致不同政治后果,资产阶级的力量和取向是决定现代化后果的关键,资产阶级力量强大到形成独立的政治力量时,民主制就可能作为现代化的后果而出现。[11]
由此可知,巴林顿·摩尔的研究一定程度上可称为史学论著,是利用历史社会学的比较分析方法,深度描述现代化发展路径。同时,他的研究结果对比较政治学视域下正统的政治发展理论提出了挑战:反对将西方民主制度作为现代化的唯一道路,认为不同地域、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发展路径。但是,也有批评者认为摩尔预先假定了商业化农业是民主道路获得成功的先决条件,同时选取的案例并不能涵盖全部的政体,也不能代表可以进行比较的单元。[12]同样,他也没针对“政治发展”区域性研究思路提出质疑。
综上所述,“政治发展”范式下,研究的问题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如何实现现代化,研究者将政治行为体二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主要研究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路径。无论是以阿尔蒙德为代表的政治结构视角,还是以李普赛特为代表的经济发展视角,或者以摩尔为代表的政治社会学视角,研究者们都受到西方中心主义的影响,致力于得到一般性的研究命题,并未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内部的发展差异。但是,在这些研究中,民主化区域性的研究思路已经初步显现。其中,Dankwart A.Rustow在1970年发表的“Transitions to Democracy:Toward a Dynamic model”(《民主的变迁:趋向一种动态模式》)一文是该领域的集大成之作,也是“政治发展主义”和“民主化”理论范式分界点的代表性著作。作者将民主化路径高度抽象为动态过程,包括背景条件、准备阶段、决定阶段、适应阶段。他强调民主转型是一个动态过程,不同国家在不同阶段会遇到特有问题:在背景条件阶段(Background Condition),民主转型的逻辑起点是国家统一,并非领土统一,而特指公民在国家认同方面达成一致,尤其在民族包容性方面,同质性国家更容易出现统一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在转变阶段,新精英出现并领导相应社会团体统一行动,各国根据历史和现实情境会诞生不同类型的新精英阶层,如军人、地主、资产阶级等;在决定阶段,基于公民赋权和宪法规定,某些政治程序开启制度化转型;在适应阶段,公民的行为态度与制度保持一致,不会出现认知失调的问题,即在观念和行动上维护民主制度。[13]虽然Rustow只选择了瑞典和土耳其的民主转型作为案例支撑,但是他提出“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民主化道路”的观点发挥了承上启下的作用,既总结了“政治发展”区域研究二分法的经验,又影响了“民主化”对发展中国家地区性的研究。
三、民主化范式下的区域研究:发展中国家的地区性
20世纪80年代,“民主化”理论范式取代“政治发展”成为比较政治学重要研究路径,所探讨的“民主化”则由“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两个阶段构成。其中,民主“转型学”(Transitology)由施密特最早提出,集中研究发展中国家民主启动的条件、策略选择路径和转型时机。在转型条件方面,亨廷顿从经济因素入手,认为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人均GDP处于1000-3000美元区间的国家发生民主转型的可能性较高,但是否会发生转型主要由其他因素影响决定(政权合法性、社会结构因素、宗教因素、外部环境和国际影响);在转型策略方面,施密特认为选择策略性妥协的旧政权会进行温和性转型,选择抗争性路径的旧政权会进行决裂式转型。因此,在Rustow的民主化动态模型的理论支撑下,在第三波民主化实践指引下,研究者深入研究旧政权的特征,分析发展中国家民主转型的地区性和特殊性,开展民主转型的区域研究。
亨廷顿是最早进行民主转型区域研究的学者,《第三波:20世纪后期的民主化浪潮》是开启该领域研究先河的著作。作者在探讨民主转型条件差异性的基础上,分析非民主政权转型方式和手段的独特性,认为旧政权的性质影响民主转型的条件和过程,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区域性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作者探讨民主转型发生的地区和时间:在回答民主转型为何仅发生在南美、南欧、东欧30多个国家这一问题时,引入政权变迁史因素。以南美为代表的“轮回型”多次在民主和威权之间变动;以德、奥为代表的“二次尝试型”在原有经验的基础上第二次引导民主制;以印度、菲律宾为代表的“间隔民主型”在民主制短暂中断后重启民主化发展;以保加利亚为代表的“变迁模式”从稳定威权政体渐进地过渡到稳定民主政体;以巴布亚、新几内亚为代表的非殖民化型直接由殖民国家赋予民主政体。在回答民主转型为何仅发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这一问题时,亨廷顿则引入威权体制的合法性问题、经济发展和经济危机因素、宗教变革的影响力、外部势力和新政策、示范效应和滚雪球作用等因素进行考察。由此揭示,不同国家和地区民主转型的条件和原因存在差异,应该将其分开研究。另一方面,亨廷顿以旧政权差异为起点,研究转型国家在民主化过程和方式方面的独特性。他将旧政权分为以苏联东欧为代表的一党体制、以南美为代表的军人政权、以南欧为代表的个人独裁政权,认为转型方式可以分为变革、置换、转移三种。其中,当执政精英主动进行民主转型时,采用变革手段,主要有16个国家实践该方式(5个一党制,3个个人独裁,8个军人政权);当反对派团体领头推动民主转型时,采用置换手段,主要有6个国家实践该方式(1个一党制,3个个人独裁,2个军人政权);当政府和反对派团体联合推动民主转型时,采用转移手段,主要有11个国家实践该方式。[14]亨廷顿率先开展的对民主转型的区域差异研究,按照旧政权性质将第三波民主化国家分为南欧、南美、东欧三地,对后期民主转型地区性研究具有开创性影响。
(一)南欧地区:成功的民主转型
林茨和斯塔潘所著的《民主转型与巩固的问题:南欧、南美和后共产主义欧洲》是研究第三波民主化的经典著作,也是一本试图涵盖所有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发展路径的雄心之作。作者以完整的民主转型和巩固性民主政体为因变量,以民主场域(公民社会、政治社会、法治、官僚组织和经济社会)为自变量,构建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因果机制。林茨等指出,由于国家掌握构建政治制度的控制权,非民主化国家不能产生一个有效运行的民主政体,从而认为主权国家构建是民主化的前提条件。同时,在总结前人划分经验的基础上,他们将非民主政体进行类型学划分,创造性地提出五种政体类型,即民主政体、全能主义、后全能主义、苏丹制、威权政体,并认为不同政体存在不同的场域属性,采用不同的民主转型和巩固发展路径。在此基础上,林茨等延续亨廷顿对第三波民主化国家的分类方法,将民主转型国家分为南欧、南美和东欧三个地区,认为南欧是成功的民主转型、南美是受限制的民主转型、东欧是最为复杂的民主转型。其中,在南欧篇中,他们选取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腊作为典型案例,结合五大民主场域和旧政权性质进行具体分析,认为:西班牙是一种改良式转型,反对派利用弗朗哥基本法和法团主义式国会的合法地位,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政体变革,其中蒙科洛协议为民主转型起到稳定作用;葡萄牙的变革则是民主转型和巩固同时进行,主要是由中下级军官发动的,但在经历过短暂的过渡政府和选举后,高级军官重新掌握政权,并于1982年接受“宪法修订”,使得转型和巩固获得成功;希腊民主转型是中下级军官发动的,最终军方从政府中退出,国家机构向责任政府的权力转移避免了葡萄牙式“过渡政府”,构建起新型文官政府。[15]
由此可知,南欧的民主转型发生在一个初始环境差异相对较小的地区,民主化国家都没有苏丹式、全能主义、后全能主义背景,并非开启于高级军官的威权政体和单一政党威权政府。同时,南欧地区民主转型都遵循着政治领域、社会福利、结构性经济改革,走的是一条税收增加、社会福利支出和国家雇佣强化政府力量的民主巩固路径。综合而言,南欧的民主化改革是成功且稳定的。
(二)南美地区:受限制的民主转型
《现代化和官僚威权主义:南美政治研究》是吉列尔莫·奥唐奈的代表作,也是研究南美民主转型的经典著作。以20世纪60年代巴西和阿根廷军事政变对政治发展理论的冲击为背景,作者开始反思工业化、经济增长与民主化之间的关系,提出与传统现代化理论不同的假设:在发展中国家中,较高的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水平可能带来民主崩溃。为了证明该假设,作者根据南美政治实践,最早提炼出“官僚威权主义”概念,适用于军队作为统治机构的国家。其中,军队通过技术官僚式方法制定政策,而不是通过选举政治的方式。由此可见,“官僚威权主义”是南美政治发展的特色,也是民主转型的最大阻碍。为了证明理论假设和新型概念构建的有效性,奥唐奈仅选择南美洲国家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发生军事政变的阿根廷和巴西两国,并将研究时间限制在20世纪50年代后期60年代早期,即两国创建官僚威权主义政治体制之前,静态分析“官僚威权主义”统治之前国家的社会、经济、政治发展情况,由此总结南美民主转型的条件。一方面,作者采用定量分析方法研究所有南美洲国家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经济、社会、现代化发展状况,将传统的“现代-边缘”二分法进一步细化,提出“全国性政治层次上大多数不一致可通过集中关注每个南美‘现代地区’,以及在其内部特别是由‘政治行动者’②和‘技术官僚角色的任职者’③形成的‘政治需求’④,而得到解释”的理论假设。另一方面,作者采用定性研究方法提出南美政治的替代性概念,摒弃传统“政治-经济-社会”维度具有时限性的概念,使用与南美各政治体制相关的新型区分方法,以政府行为是否被用来从全国性政治舞台上排除已经被激活的城市平民群体为衡量标准,构建“排除性政治体制”⑤和“包容性政治体制”⑥两个新维度,并细化研究阿根廷和巴西从“包容性”过渡到“排除性”的条件和程序,即“官僚式威权主义”产生的条件和环境。[16]
由此可见,南美的民主转型发生在“权威官僚主义”这一独特的初始环境中,即高级军官主导的威权政体。因此,该地区民主转型的条件都限制于政体合法性危机、军人统治合理性危机、经济危机和社会危机几个方面。亨廷顿在分析南美民主转型时提出了“普力夺社会”这一概念,用来概括该地区选民参与度高、政治制度化程度低的现状。综合而言,南美的民主转型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军人威权统治和制度缺失的制约,是受限制的民主改革。
(三)东欧地区:复杂的民主转型
Michael Bernhard在1993年发表的《东欧的公民社会和民主转型》(Civil Society and Democratic Transition in East Central Europe)论文,是研究东欧民主转型的经典之作。作者从公民社会视角出发,研究公民社会是否是东欧国家民主化的必要条件这一问题,并在构建“公民社会是代议制政府存在的必要条件”的研究假设的基础上进行论证。他认为20世纪70年代,东欧国家中社会主义制度的抗议者改变战略,从要求社会政见多元化发展转变为反对社会主义政体,这一转变推动了公民社会产生,而不同国家对待公民社会和反对派的不同态度决定了民主转型的发展路径。作者选择波兰、匈牙利、东德和捷克斯洛伐克四个典型案例来进行具体研究:波兰的公民社会在1981年获得合法地位,可以同威权政体共存,在推动民主转型的过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匈牙利反抗运动的影响没有达到波兰的程度,政府也没有因此而崩溃,而是在无法解决经济和政治危机后进行民主转型;东德公民社会的重构受到联邦德国的影响,主要在塑造政治权威和合法性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样,相对于内部反对势力,东德的民主转型受到外部干预影响较深;捷克斯洛伐克选举制和公民社会的合法性同时出现,反对派势力较弱,主要是由社会大众示威者推动民主转型。由此可知,仅从公民社会视角出发,即使可以肯定公民社会的重构是东欧民主转型的必要条件,但是各国在发展条件、方式和路径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无法总结出共同点和共通点。[17]
由此可知,虽然旧政权都属于一党执政的威权政府,但是每一个国家都呈现出一个独特的民主转型样式,同一因素在民主化和民主崩溃中扮演的角色也不相同,因此,根据国家转型的现行经验无法得出一个普遍性、一般性的结论,东欧民主转型具有复杂性。
综上所述,“民主化”范式下,研究的问题多为非民主政体国家如何以及为何进行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研究者根据后发国家转型前政体的区域性差异,将其划分为南欧、南美、东欧等地域。无论是以奥唐奈为代表的单一地区研究者,还是以林茨、斯泰潘为代表的多地区比较研究者,他们都更加关注民主化的区域特征和地区性限制。同时,研究者对于研究对象的选择也紧跟时代步伐,在2011年中东北非民主革命发生后,大量学者将该地区作为研究重点,分析民主转型的具体地区特征。不仅如此,研究者也将区域性研究思路运用于民主巩固层面,侧重研究转型之前非民主政权的类型与民主巩固问题之间的联系、转型模式对民主巩固前景的影响两个问题。例如,亨廷顿认为采用移转模式的民主转型对民主巩固最为有利,变革模式次之,置换模式最弱。相反,普热沃斯基认为转型模式与正在构建的政体特征之间没有什么必然历史联系,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巩固路径,需要具体分析。
四、学科延续性:政治发展与民主化的进一步结合
比较政治学视域下,民主化区域研究始终都是核心议题,无论是以“政治发展”理论范式为主导的二分法,还是以“民主化”理论范式为主导的地区性研究,都探讨非民主政体国家(发展中国家)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的发展路径。虽然“政治发展”是“民主化”理论范式的研究前提和基础,在研究对象、思路、方法上对其有着深刻影响,但是不可否认,两者处于分裂化研究状态,即“政治发展”和“民主化”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前者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社会结构等方面的理论命题与后者在区域研究理论命题之间没有任何明显关联。
因此,从比较政治学学科发展的延续性方面考虑,民主化区域研究需要进一步考虑如何在新、老民主国家的研究之间建立联系,即根据西方传统民主国家的发展经验,结合新兴民主国家的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实践,探讨各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独特的民主化发展路径。为了回答该问题,研究者需要意识到传统民主国家的经验命题和理论范式是解释新兴民主国家相关问题的思想框架和理论前提;需要识别民主化的重要研究领域和主题,借鉴“政治发展”视域下结构主义、精英主义和新制度主义三大研究范式;需要在无法解释新兴民主政体的发展问题时,另辟蹊径,创新理论,以弥补现有理论的不足。同时,对于中国研究者而言,要特别警惕这些研究范式的“西方中心主义”倾向,既要看到并分析其合理学术成分,也要防止堕入其片面性和话语强势,警觉其意识形态指向。
注释:
①卢西恩·派伊基于不同角度定义政治发展,包括:(1)政治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前提;(2)工业社会的典型政治形态;(3)政治现代化;(4)民族国家的运转;(5)行政和法律的发展;(6)大众动员和大众参与;(7)民主制度的建立;(8)一种稳定有序的变迁;(9)动员和权力;(10)多元社会变迁过程的一个方面。载[美]卢西恩·派伊《政治发展面面观》,任晓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50-60页。
②政治行动者:社会群体(阶级、集团和组织)的政治激活能使其领袖在一个持续性基础上参与全国性政治过程。如果一个群体内举足轻重比例的个人直接参与了需求的形成(罢工、示威或策划军事政变),他们就构成了一个“政治上被激活的群体”。政治激活:生活在现代地区的人口群体将他们的政治偏好转化为政治需求的能力。
③技术官僚角色:运用现代技术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部分的角色,属于一种社会结构中的职位。为了履行这些角色,每个任职者必须接受过长期的学校教育以适合提供必要的技术性专门知识。技术官僚角色是一种精英现象,任职者是“政治上激活的人口”的子集和“政治精英”的子集。
④政治需求:政治行动者所持的关于政府政策的偏好,他们能将这些偏好置于全国性政策制定者关注(服从、拒绝、抑制)范围之内的持续性基础之上。
⑤“排除性政治体制”:政府一贯拒绝满足已经被激活的城市平民群体领导者们提出的政治要求,不允许该群体及其领导者们取得可以影响全国性政策的权力职位。
⑥“包容性政治体制”:有目的地去激活平民全体并允许它在全国性政治中发出一些声音,或是不存在进行排除或包容的有意政治行为,而使自身适应现存的政治活跃程度以及给定的政治行动者集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