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洋 童小溪 :“城中村”与中国城市化的特殊道路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22 次 更新时间:2018-11-25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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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洋   童小溪  

内容提要:在中国超大城市的内部和周边,存在数以百计的城中村。一般看来,城中村是现代化和城市化的反题,是城市化要消化和消灭的那部分。而事实上,如果跳脱线性发展主义的分析框架,我们会发现,城中村本身就是带着农民特色的城市化进程,而这一进程,服务于中国廉价的劳动力再生产,从而为中国的快速城市化和参与全球市场提供了保障。概而言之,城中村的现实,让我们发现中国语境下的多重二律背反:其一,农民成为城市化的主体,发展出来了以土地而非资本为核心的封闭性的城市化道路,这是一种反资本而不反市场的城市化。其二,这种抑制大资本的城市化,却并不是反资本主义的城市化,相反,它使得中国以廉价的劳动力优势更快更好地融入全球资本主义体系。

关 键 词:城市化  城中村  生产和消费  农民工


2015年年初,天气还没有转暖,北京五六环之间的魏家村①里,已经开始了热火朝天的拆房和建房施工。800米的主路上,11个施工工地在紧张运转着。村里6400平方米的居住区里,则有25个类似规模的工地正在开工或即将开工。所有的工地,都在生产着消费空间。大部分的建筑,会变成标准配置的二层公寓,出租给外来打工者。少部分的建筑,会变成门面房,出租给餐馆、发廊和超市。而与此同时,在北京市北五环内的三平村里,所剩无几的几间老瓦房也将被拆掉,代之而起的也将是砖混建筑,二层乃至三层的公寓。

魏家村和三平村都是北京市内典型的城中村,分别容纳了四万左右的外来务工者。新一轮拆建之后,村里能容纳的外来人口还会更多,而房租也将增长大约20%。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农民工进城,模糊了农民和工人之间的界限,使得学者们开始讨论劳动者主体性的转换和生产问题。②那么,城中村的存在,也以类似的方式,提醒着我们,中国的城市变迁实际上打破了城市与乡村这对二元对立,在空间上实现了城市和乡村之间辩证的生产。这就召唤学者反思线性发展主义的城市化理论框架。而将城中村诉诸社会科学理论分析,则是这项工作的重要入口。

目前,以城中村为对象的研究已经为数不少。一部分学者从城市研究的角度入手,着眼于城中村缺乏市政投入、公共设施差、低收入群体聚集等特点,认为这种空间是“城市角落”、③“城市牛皮癣”,是“脏乱差”的类贫民窟。概而言之,就是把城中村看作是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反题,认为城中村不够城市化,必将或必须被城市化。而另一类学者则从乡村发展的角度入手,认为城中村的村民,被裹挟进了城市化的洪流,就连村庄本身也将走向终结,而城中村则是这个过程的中间环节。④上述两种观点都建立在城市和乡村的二元对立上,将农村看作是城市化的和现代性要克服的对象。相应也把农民看作是被动、弱小和消极的力量。第三类学者则更多地把关注点放在外来打工者的身上,试图将城中村作为中国制度和文化的结构性产物,重视探讨在市场化条件下,城中村中持续生产和重构的社会关系、生活伦理和主体性。⑤显然,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仅关系到中国当代城市和乡村空间在现代化过程中的变迁,更关系到廉价劳动力的再生产在空间层面上如何组织。这就要求我们超越线性的发展主义的分析框架,将中国的城市化与全球经济体系的运转纳入同一个分析框架。就不难看出,城中村为中国的廉价劳动力提供了栖身之所,它非但不是城市化要消除的对象,反而是中国近20年来快速城市化的必要条件。其一,使外来人口以较低的成本实现了从农民到“打工者”的身份转变;其二,作为廉价而全面的劳动力再生产空间,保障了中国劳动力的低价。这不仅让城市中的高楼大厦、楼堂会所、高尚小区和高速公路的建设和运转成为可能,也为众多的非正规经济及本土经济模式提供了保障。

通过对北京周边多个城中村的田野调查,⑥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制度层面谈论发生在城中村的由农民主导的另类城市化进程,其任务有三个层面。首先,从中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分离入手,提出中国城市化的特殊道路的理论问题,并且将城中村问题乃至中国城市化问题嵌入到全球经济的生产和消费的双重逻辑中去讨论。随后,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分离的历史和制度框架之内,探讨在城中村内部发生的以农民为主体的城市化的特点,并讨论这种以土地特权为基础的封闭式城市化是如何可能的。最后,讨论这种以土地为核心的封闭式的城市化,是如何作为阶级性的生活空间存在的,而这种阶级性的空间,对于中国的现实和未来,有怎样重要的意义。


一、城市化的中国式反题:马克思、毛泽东和费孝通


对于大部分理论家而言,工业化和城市化,就好像是孪生兄弟,在现代性的过程中发生。马克思曾经写道:“现代的历史是乡村城市化,而不像在古代那样,城市乡村化。”⑦对于马克思而言,资本主义工业资本的扩张、原始积累等过程,都同时是空间上迅速城市化的过程。工业化和生产力的提高,带来经济过剩,从而带来消费的兴起。而新的生产关系和消费关系,会引发社会关系和空间关系的重大变革,这也就是所谓的城市化过程。当代最重要的空间理论家之一亨利·列斐伏尔也曾经论述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存在着从工业化到城市化的自然过程,而关注城市空间,其实质也就是关注资本主义的发展逻辑。⑧这一点,在大卫·哈维那里,也得到了清晰和切实的回应。在大卫·哈维看来,城市本身就是资本积累的环节之一。如果资本在生产领域引导的工业化过程,是资本运作的第一环节,那么,以房地产、土地流转为核心的城市化过程,则是资本运作的第二环节(第三环节是知识生产和教育领域)。⑨按照哈维的理论逻辑,工业化和城市化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

然而,工业化和城市化,这对理论上的孪生兄弟,在现实中降生之后,步调往往很难协调。因为究其本质,工业化和城市化,分别大致对应着资本主义的生产环节和消费环节。它们之间虽然有着非常紧密的递进关系,也同时存在紧张关系。因此,工业化和城市化之间,可以被看作是相互关联的独立命题,或同一个命题的不同侧面。在晚期资本主义的实践中,特别是近30年以来的新自由主义的实践中,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往往不那么和谐同步,反而充满了倒错和矛盾。譬如,近30年来的拉美的新自由主义经验,就提醒我们,可能存在一种超前的城市化,这种去工业化的,以负债和过度消费为特征的城市化,可以是非常危险的。

虽然拉美经验引起中国学者对于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警惕,⑩然而,回顾新中国的历史,应该能够发现,中国和拉美国家走的是迥异的道路。虽然中国的城市化进程迅速,但是,从1949年以来再到改革开放以后,在治理逻辑层面,始终存在一条促进工业化而限制城市化的线索。

从毛泽东时代开始,中国采取的就是生产扩张而消费紧缩的模式。对应于空间生产,就是强调工业化而限制城市化。1949年以后迅速的工业化,在最初引发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规模进入城市。然而,1952年11月26日,《人民日报》开始发出最初的盲流预警信号:近来有不少地区发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盲目流入城市,应劝阻农民盲目向城市流动。1953年4月17日,中央下达《关于劝止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指示》。1956年12月30日和1957年3月2日,周恩来又两次签署了阻止农民外流的指示。1957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制止农村人口盲目外流的指示》。这些“指示”,意味着限制城市化的措施开始升级。而工业化和城市化的矛盾,在1958年达到了极致。当年的“大跃进”,其实质可以被看做是工业化的一次极端尝试。为了迅速推进工业化进程,不仅以公社为单位的农业生产集体开始从事工业生产,当时城市中的工矿企业、商业和事业单位,曾经大量使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同年1月,中央通过了《户口登记条例》,从立法程序上正式建立了中国的城乡隔离制度,这意味着对城市化的限制也发展到了高潮。

毛泽东时代的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分离和毛泽东的思想有很大关系。毛泽东对于城市化非常警惕,在他看来,工业化和城市化是可能而且应该分开的。他认为:“中国农村有五亿多农村人口从事农业生产,每年劳动而吃不饱,这是最不合理的现象。美国农业人口只占13%,平均每人有2000斤粮食,我们还没有他们多,农村人口要减少怎么办?不要涌入城市,就在农村大办工业,使农民就地成为工人。”(11)这意味着,在毛泽东看来,工业化的进程,不一定以城市化为必然后果。

在理论上与毛泽东暗合的,是费孝通。早在写作《江村经济》时期,费孝通就提出了“人多地少、农工相符”的理论和在地工业化的思路。(12)改革开放之后,他提出的小城镇的发展理论(13)和“离土不离乡”的发展策略,在逻辑上和毛泽东的思路是一致的。其核心的内涵就是推动迅速的工业化,转移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但是却尽量暂缓城市化的进程,尽可能让农民保持着农民的身份和农村的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在实践中,离土不不离乡的乡镇企业,在中国东部沿海的省份曾经一度非常成功,成为中国农村工业化的样板。有学者把这样的成功典范称作是“所谓新集体主义”的胜利。可以说,新集体主义的成功案例是在这种反城市化的工业化的框架之中完成的。

从毛泽东到费孝通,都在倡导农民和农业的就地工业化转移,倡导农民从农业生产的主体转变为工业生产的主体,倡导一种与城市化进程分离的工业化。这种促进工业化、抑制城市化的思路,是以城乡分治为保障的。具体来说,是以户口制度、村籍制度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为前提的。户口制度限制人口流入城市,确保农民在参与工业生产的同时,依旧嵌入在农村的社会关系之中。而村籍制度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则意图发挥农民集体的力量,减少国家的干预,为工业化提供有利环境。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全按照毛泽东或者费孝通期待的那样来发展。在地工业化的道路,并没有能够完全承担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任。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的工业生产也面临着从福特主义到后福特主义的转型,为了应对灵活劳动和灵活生产的制度安排,国企改革,老工人下岗,同时在中国出现了大规模的从农村到城市的人口迁移。原有的致力于保持工业化和城市化分离的制度框架,虽然没有成功地把农民拴在土地上,却在此刻成为中国城市化的制度框架。这些制度一方面使农民工无法在城市完成自己的全部的劳动力再生产,即消费过程无法完全在城市空间中完成。(14)而另一方面,也使得农民拥有了一定的自主性。以北京市周边的城中村为例,大部分村子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期,都曾经尝试过兴办乡镇企业。而随着北京城市化扩张,它们在2000年前后纷纷脱离了生产性的行业,转向了服务性的行业。至此,农民成为了城市化的主体。而城中村,则是这一个城市化过程的特殊路径和空间呈现。


二、身份特权、封闭性和城中村的市场


城中村的出现在很大意义上就是为了应对工业化和城市化分离的困境和城乡分治的尴尬,是夹缝中的特殊产物。在户口制度、农村土地所有制不变的情况下,城市周边的农民,以自己的资金和土地资源,完成了从生产性的空间到消费性空间的再造,积极地投入到以“瓦片经济”为主要标志的自发城市化的浪潮之中。

2014年2月,老董在北京五环之外的城中村开始拆掉自己最后的一间砖瓦房。10年前老董就已经开始出租自己的瓦房了,一间屋子大约10平方米,租金每月50元。2004年前后,他曾经在宅基地上盖二层的楼房,分隔成20个单间,每间200元出租。而这一次,他将投资30万,盖起有厕所、有厨房、有网络的二层公寓。这样他将拥有超过40间房间,房租会涨到每间每月700元。而老董的家庭年收入也将第一次接近30万。老董戏称自己“不种地改种房子”了。“种房子”不仅是幽默的表达,更是非常精准的概括。它指出了掌握出租房屋经济的是曾经的农民。在魏家村,像老董这样以家庭为单位,以宅基地和小资本投入为主的农民开发非常普遍。根据走访获得的材料,全村400户村民都参与到了老董所谓的“种房子”运动之中。其中大户投资通常接近200万元,而即使是一般村民,投入的资金也大致在10万到30万之间。在魏家村里面,自发的城市化使得超过4万人的农民工群体,在城市中找到了落脚点。而在北京,即使在多次的整治之后,像魏家村这样的城中村,仍然超过100个。(15)北京的城中村不仅提供能够容纳超过400万人口的房屋租赁市场,也发展出了非常全面的服务市场。在城中村的街道上,几乎能找到满足劳动力再生产的所有的消费设施:餐馆、理发店、学校、幼儿园、澡堂、超市、台球室,等等。而服务市场的主要投资者,也是外地的小本生意人。

阿里基在他最后一本著作《亚当·斯密在北京》中,曾经探讨中国的特殊的道路。阿里基充满希望,认为中国可能存在一条以反资本为特点的市场化道路。(16)城中村的市场化路径,则很大程度上呼应了阿里基的想法。城中村主要存在两个市场:房屋租赁市场和服务市场。到目前为止,这两个市场都是由农民,尤其是本地农民主导的。或者说,城中村中的城市化主体,不是政府,也不是大资本(虽然很多时候,开发商会取代农民进行二次开发),而是被大部分理论家想象为城市化障碍和城市化改造对象的农民们。城中村的农民们不仅投入土地(宅基地及农地),也投入小额资金。是他们使农村不仅脱离了农业生产,也脱离了工业生产。从而使得乡村从生产性的空间,变成了消费性的空间,实现了城市化的变革。城中村的城市化过程,高度依赖贺雪峰所谓的土地的“小流转”,就类似于阿里基意义上的特殊道路。

然而,这绝非因为农民资本雄厚,也不是因为农民的社区力量强大。其原因还是归结为笔者在第一部分论述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分离的制度设计。由于城乡分治,农村土地的使用权和农村户口、村籍身份联系在一起。由于这些身份是不流动的、不可转移的,与此挂钩的土地也无法轻易被流动的资本购买,无法在市场中自由流转。这些土地无法实现所谓的“大流转”,而只能“小流转”。(17)因此,在城中村的开发过程中,稀缺的往往不是资本,而是土地。在城中村针对土地的投资,都要过农民这一关。如果进行更加细致的分析,可以说,农民主导的城市化过程,有两个重要特点。第一,依赖于身份的土地特权战胜资本优势。在城中村,土地的使用权上存在着一种差序结构,这就意味着,并不是任何人或任何农民都可以作为主体顺利参与到城中村的城市化进程中的。首先,户口制度为农村和城市之间划了界限,城市中的居民基本上无法涉足城中村的城市化过程。而由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制度设计,即使是城市资本,也不能够自由进入土地的买卖和房屋租赁行业。其次,在村庄内部,村籍是宅基地和农地使用权的关键,虽然在城中村内部居住了很多外地农民工甚至小企业家,但是,由于没有城中村的村籍,他们也很难从事相应的投资活动。即使有投资,外地投资者的投资也不完全依赖市场原则,而是与本地村民的地缘、血缘为基础的关系网原则。而城中村的管理者,可以很容易地以集体的名义组织开发。而本地村民,由于对宅基地的相对较大的控制权,他们可以以非常低廉的成本在自己的宅基地上进行开发,共同推动一种自发的城市化进程。总而言之,在城中村的这种以农民为主导的城市化的过程中,土地的重要性往往大于资本重要性。而身份特权和关系的亲疏远近,也通常重于资本的大小。与以资本为主导的市场投资环境不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为资本的自由流动制造了壁垒,使其无法肆意流动。资本的自由竞争被城乡分治的制度打断。而资本的竞争也被权力的差序打断。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土地制度,使得城中村的本地人,成为带有土地特权的一群人,带动了城市化的过程。第二,正如上文论述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给予了村委会乃至村民家庭和个人或多或少拥有对土地的处置权。而且,对土地的处置权,往往只能集中在本地村民和村委会手中。这就使得城中村发生的城市化过程,变成了相对封闭的城市化。一方面,封闭性的自发城市化模式把外来资本挡在了门外,规避了外部竞争。而另一方面,封闭性的城市化在排除外来资本的同时,也把国家挡在了门外。这就带来了两个后果。首先,城中村的开发、建设和日常生活在各个层面都缺乏政府的监管。村民经常根据“先来后到”的自然逻辑或“亲疏远近”的关系逻辑占用公共用地。违章建筑林立,公共街道非常狭窄,防火消防措施形同虚设,公共卫生也完全不在市政的体系之中。而在房屋修建的过程中,工人们缺乏安全设施的保护。而且重复使用的预制板和砖头使得房屋质量极低。餐馆饭店鳞次栉比,几乎容纳了天南海北的美食,但是其经营却完全不在北京市推行的食品安全的监管体系之中。其次,面对自发出租经济带来的巨大的经济利益,在乡村内部非常容易发生公权的私有化、腐败甚至黑社会等现象。市级的政府权力无法在城中村内部发挥作用。


三、阶级空间的共存、摧毁与再造


如果说,在城中村内部,我们观察到了多层的反讽。第一层反讽,是本应与农村和农业发生关系的农民们成为了城市化的主体。其次,农民的城市化路径,高度依赖市场、特权和关系网等要素,而没有完全被大资本驯化。那么,如果跳脱出城中村本身,将其嵌入到全球资本主义过程中来解读,就会发现另一层反讽,那就是,农民引导的城市化,不仅仅是农民的城市化,更是新工人城市化。因而,这种表面看来是抑制大资本的城市化,也未必是反资本主义的城市化。

城中村虽然往往由掌握土地的本地村民主导,但是却居住着数量超过本地村民十倍乃至数十倍的新工人、外地小生产者、打零工者和低收入大学毕业生。本地村民以开发者、投资者和房东的方式进入城市化过程;而外来的务工者则以出卖劳动和劳动力再生产,进入城市化和市民化过程。以三平村为例,本地在籍村民大约1500人,已经无人务农。本村的家庭,全部涉足房屋经营。外来的务工者则超过了4万人,其中大部分是附近工厂的长期短期工人,少部分的小生意人、打零工者和其他城市低收入者。概而言之,城中村是超大城市中重要的阶级性的劳动力再生产空间。和工厂“宿舍体制”(18)等典型的后福特主义的劳动再生产空间不同,城中村特别吸引那些以家庭为单位移居到城市中的劳动者们。在城中村中,很多劳动者把配偶接到身边,也能够把子女接到身边,进入私立的幼儿园和小学机构接受教育。

然而,外地工人和本地村民的生存和消费空间,却往往受到其他开发项目的威胁,面临着非常大的不确定性。为了实现土地增值,城中村经常成为征地和拆迁的对象。正如马克思主义的空间理论家们指出的,城市空间的变迁,是阶级之间的斗争形式和后果。(19)围绕着城中村土地的争夺,其实质也是阶级性的。一旦城中村的土地被纳入国家土地储备,村民自发的城市化就会被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主导的新一轮的建设浪潮吞没和摧毁。当城中村变成城市绿地、郊野公园和高档小区的建设用地的时候,这个空间就转变为城市中产的消费空间,而农民工群体就必须转移自己劳动力再生产基地。以北京为例,自2005年以来,在城中村居住的总人口增加的情况下,由于奥运会筹备工作和多轮的城市整改,北京的城中村数量已经从350个减少到目前的100个左右。城中村的地点也向城市边缘外移,从三环到四环,四环到五环。

同等重要的是,城中村的本地农民和外来工人之间,也存在矛盾。对于本地村民而言,由他们主导的自发城市化不足以满足他们的城市化期待,只是他们积累资金和未来变为城市市民的过渡。他们的市民化转变要发生在国家征地、房地产开发商开发他们的土地之后。而城中村本地村民的进一步的市民化,则意味着城中村的拆迁,意味着外地工人在城市中生活和劳动力在生产空间的转移。因此,本地的村民和外来的工人群体,虽然生活在一个空间之中,但是却难以团结。

这样看来,城中村的以土地为核心封闭性的城市化,虽然是一种限制资本的城市化,但是究其本质却并非是保护劳动者的城市化。从整体上看,城中村起到的作用是为务工者们融入当代全球化经济体系提供了多重的便利。第一,城中村保证了廉价的劳动力再生产。由于自发性、封闭性和国家无法完全渗透等特征,城中村内部的服务廉价而且全面。虽然缺乏政府的公共服务,但是城中村的居民们在非常紧凑的生活空间里,可以购买到除了大病医疗之外的一切服务。一方面,城中村的存在压低了农民工的生活成本,使其能够以较为廉价的方式获得现代化和城市化的生活方式。而另一方面,城中村的廉价消费,也使得大量的农民工能够在城市中积累下一定的现金,为其中一些人回乡投资和社会流动提供了跳板。可以说,在现有户籍制度和土地所有制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城中村给许多外出打工的劳动者们带来了现代生活和阶级上升的想象和希望,保证了劳动力的价格优势。此外,城中村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也容纳了众多非正式经济,包括小工厂、小作坊等。第二,作为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城中村和劳动场所一样,是塑造劳动者主体性的重要场域。在新自由主义和后福特主义的制度安排下,中国的外来务工者非常频繁地更换劳动场所,穿梭在各类工作和各种职业中间。在生活场所,他们也同样面临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在以满足中产阶级为目标和样板的城市化进程中,城中村的空间和社会组织方式,也非常容易被国家和大资本的开发项目取代。然而,由于生产城中村的制度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城中村虽然就不会被消灭,只会不断被平移和复制。城中村的这种不稳定生活空间,也让劳动者感受到了非常大的不确定感和不安全感,也难以形成阶级意识和共同体的命运感。第三,农民主导的城市化非常有效地消解了农民工群体的抗争能力。由于农民主导的城市化,是以本地农民与国家的契约关系为前提的。当某个特定的城中村面临着拆迁的时候,其本质也是本地农民与国家契约关系的变更,似乎与生活在城中村的大量农民工没有任何关系。这也是为什么在城中村内部,有着层出不穷的本地村民与国家之间的博弈和协商,而极少出现外来农民工群体与政府的抗争。当村民们拿到了政府补偿,当国家买断他们的土地,他们和国家之间的作为农民的契约终止的时候,斗争也就停止了。而外来的工人们,虽然城中村是他们的劳动力再生产的空间,虽然人数最多,经常超过本地村民十倍乃至四十倍,但是在现有的制度为主导的城市化过程中,他们却最缺乏自主权和决定权。打工者们无法作为主体,参与到自己劳动力再生产空间的塑造中,他们也无法和国家就自己的生活空间,进行任何方式的博弈。城中村的空间的变更、买卖和决策,都似乎和他们无关。他们能够做的,就是流动在一个又一个即将被拆迁的城中村之中。


四、结论:多重二律背反的启示


城中村的现实揭示城市化进程在中国语境下的多重二律背反:其一,本应与农业和农村紧密联系的农民成为城市化的主体,发展出来了以土地而非资本为核心的封闭性的城市化和市场化道路。其二,这种抑制大资本的城市化,却并不一定有着反资本主义的议程,相反,它使得中国廉价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得以维持,使劳动者能够更快更好地融入以灵活劳动、灵活生产以及非正式经济为特征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这样的双重二律背反提示我们反思中国道路这一命题。显然,中国道路和资本主义世界体系,应该放在同一个框架之中考察。“中国道路”确实是存在的,但是它是否能够超越资本主义体系的逻辑,则是另一个问题。

城中村是中国现代性的一个隐喻。透过城中村的空间和人群,透过那些廉价的生产和消费,我们能够管窥中国城市与乡村之间,工业和农业之间,工人与农民之间,资本与国家之间的那条不断被再造、不断被刷新的界限。城中村的存在提醒我们,工业化和城市化并不一定同步。而城市化本身也并非一劳永逸的线性发展过程,其内部存在着倒错的方向和非均质的过程。在北京这样已经高度城市化的超级城市内部,存在着城市性(Urbanity)的不均匀分布。正如鲍曼所言,现代性的那种“可认知的空间”(cognitive space)越来越难以成立,(20)而现代性本身就包含着其自身的反题。作为现代化表征的城市空间,其本质就是破碎和难以辨认的,城中村的城市化过程生动地说明了这一点。

注释:

①出于学术伦理的考虑,本文的村名、地名和人名将都使用化名。

②参见任焰、潘毅:《工人主体性的实践:重述中国近代工人阶级的形成》,《开放时代》2006年第3期,第124-134页;Yan,Hairong,New Servant,New Masters,Durham:Duke University Press,2007; Pun,Ngai,Made in China,Durham:Duke University Press,2005; Pun,Ngai,Subsumption or Consumption? The Phantom of Consumer Revolution in “Globalizing”China,Cultural Anthropology,2003,18(4)。

③参见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北京城区角落问题调研报告》,2005年。

④参见李培林:《巨变:村落的终结——都市里的村庄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蓝宇蕴:《城中村:村落终结的最后一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1年第6期;朱晓阳:《小村故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

⑤参见Zhang,Li,Strangers in the City:Reconfigurations of Space,Power and Social Networks within China's Floating Population,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 Xiang,Biao,Transcending Boundaries:Zhejiangcun:The Story of a Migrant Village in Beijing,2005。

⑥田野调查为期半年,从2015年4月至2015年10月。调查以北京东五环外的一个城中村和两个北五环外的城中村为主,并包括对超过20个城中村的走访。

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80页。

⑧Lefebvre,Henri,The Production of Space,Hoboken:Wiley-Blackwell,1992.

⑨参见Harvey,David,Social Justice and the City,Baltimore: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1973。

⑩参见张惟英:《城市化,如何避开“拉美陷阱”?》,《当代社科视野》2006年第12期;郑秉文:《拉美城市化的教训与中国城市化的问题:“过度城市化”与“浅度城市化”的比较》,《国外理论动态》2011年第7期。

(11)转引自郭书田主编:《毛泽东与中国农业——专家学者纪念毛泽东诞辰100周年文集》,北京:新华出版社,1995年,第192页。

(12)参见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

(13)1983年,费孝通先后在《瞭望》周刊发表了4篇文章,即《小城镇 大问题》《小城镇再探索》《小城镇苏北初探》和《小城镇新开拓》,后来编成专册。参见费孝通著:《小城镇四记》,北京:新华出版社,1985年。

(14)Zhan,Yang,My Life Is Elsewhere:Social Exclusion and Rural Migrants' Consumption of Homeownership in Contemporary China,Dialectical Anthropology,2015,39(4),pp.405-422.

(15)数据来自于北京社会资源研究所于2013年发布的名为《北京城—外人》的调查报告。

(16)参见Arrighi Giovanni,Adam Smith in Beijing,Brooklyn:Verso,2007。

(17)参见贺雪峰:《不可逆的土地流转将使农民退无可退》,《农村工作通讯》2013年第19期,第42页。

(18)任焰、潘毅:《工人主体性的实践:重述中国近代工人阶级的形成》,《开放时代》2007年第183期,第124-134页。

(19)参见Harvey,David,Space of Global Capitalism:A Theory of Uneven Geographical Development,Brooklyn:Verso,2006; Gottdiener,M.,The Social Production of Urban Space,Austin:University of Texas Press,1985。

(20)参见Bauman,Zygmunt,Liquid Modernity,Cambridge:Polity,2000,pp.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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