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鹏:论镀金时代美国社会思潮之主流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07 次 更新时间:2015-05-28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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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鹏 (进入专栏)  


摘要:本文认为,“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构成了镀金时代美国社会思潮之主流,这股思潮在理论上表现为个人主义价值观、自由放任经济法则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哲学思想的大杂烩。它虽从本质上说是服务于当时刚刚兴起的垄断资本家阶层,但客观上也迎合了中产阶级和下层民众特殊的心态。这股强大的保守思潮加速了镀金时代美国垄断化的历史进程。


史学博士园地

在美国历史上,从内战结束到1890年代,被称为镀金时代。镀金时代既是工业化、都市化、垄断化在美国历史舞台上争相上演的社会经济大变动时代,也是各种思想纷然杂陈、各种思潮层出不穷的“文化昂进之时代”。探讨镀金时代美国社会思潮之主流,既可以使我们于形态各异的思想思潮中拉出一条主线,比较准确地把握该时代的精神脉搏,也能够使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在美国大变动时代强烈的互动关系。


美国从来不是一个思想单一的国家,即使在一定时期内也不存在一种统一的社会思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在重大历史转折时期针对重大转折性事物、现象、问题等,美国不会出现某种主导地位的思想意识,即所谓社会思潮之主流。

镀金时代就是这样一种转折性时代。工业化、都市化、垄断化是这一时代的主旋律,而垄断化则是其中的最强音。镀金时代美国社会思潮之主流正是社会各阶层对这一主旋律尤其这一最强音反应的结果。反应的程度尽管不尽一致,但总体而言,当时美国全社会普遍流露出一种极力维护现状、反对国家干预、鼓吹个人自由、抵制任何变革的极端保守主义思想倾向,这种思想倾向影响之深、流播之广,可以说从政府的行为、施政思想到人们的价值观念、处世哲学乃至社会科学各个领域的学术思潮、研究方法等,无不受其浸染。这样一种极端的保守主义思潮构成了镀金时代美国社会思潮之主流。

这股极端的保守主义思潮与美国传统的保守主义有着本质不同。传统的保守主义是与自由主义共同构成美国政治传统两大基石的一种思想意识,它虽主张维护现状、反对社会变革,但其目的乃在于“使自由主义不致漫溢到激进主义的极端”,“起着防止滥用自由的作用。”[1]因此它特别强调团结和忠诚,遵从立宪主义、限制个人主义。总之,传统的保守主义并非真正的“保守”,而是使美国社会保持长期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镀金时代的这股保守主义思潮则不然。它之极力维护现状、抵制任何变革,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而且,它一反传统保守主义遵从立宪主义的思想主张,极力反对国家干预,甚至不惜接过原本属于自由主义思想观念的一切词汇和口号如个人主义、自由放任等,来为其保守的目的服务。有人因此而称这一时期的保守主义为“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Laissez—faire Conservatism)[2],可谓一语中的。

那么何以在镀金时代会出现这样一股“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呢?在了解了何者构成这一时期保守势力的中坚力量后这个问题便不难理解。镀金时代正是自由竞争蓬勃开展、垄断化方兴未艾的时代,这是一个垄断公司相继成立,企业家、金融家脱颖而出,大显身手的时代。如雨后春笋般出现的矿井、工厂给企业家们带来了滚滚不断的财富,使他们一夜之间成为美国生活中“具有控制性的、社会的、经济的和文化的力量。”[3]对于眼前的现实、他们自然点头称是、拍手称快、极力维护,深恐国家和个人“摧残”自由竞争“这朵美丽的玫瑰花”(约翰·洛克菲勒语)[4],于是乎,这个以企业家、金融家为代表的新的垄断资本家阶层成为了镀金时代保守势力的中坚力量。

他们之所以打着自由放任的旗号维护现状,原因有二:其一,他们在自由竞争中的获胜或成功是藉着无数中小业主、下层民众的失败或牺牲取得的,他们因此必须找出一套理论去欺骗这些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人们,以消弥其反抗意志,同时为自己的成功作辩护。在这一点上,自由主义所宣扬的个人主义、个人奋斗、自由放任等理论可以说正中其下怀。诚如罗伯特·H·魏伯所说:“现在,一个堕落的世界正促使人们在旧的道德名义下干一些伤天害理的勾当,用个人的美德和邪恶来解释企业的成功和失败是最自然不过。”[5]就这样,保守主义者们披上了“自由放任”的外衣。其二,镀金时代,垄断资本家作为一个新的阶层虽势力强大,但总的说来,这一时期的垄断化还多处于资本集中阶段,七八十年代出现的一些托拉斯组织在国民经济中还是少数部门,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部门都还处于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合并运动的酝酿阶段,因此,这一时期的垄断组织多半还是“暂时的和不稳定的”[6]。换言之,垄断资本家虽获得了成功,但离绝对的胜利却还有一步之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最担心的就是国家进行全面的经济干预,最希望的则是不受干扰地由自由竞争完全进到垄断,获得绝对的统治地位。正因如此,他们在高呼个人主义、自由放任口号欺骗中下层民众的同时,又鼓吹不要政府干预,“管得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来对抗政府的干预。于是乎,自由主义所宣扬的一切思想便尽数被保守主义分子“接受”了。

因此,“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想之实质乃是:保守主义者披上自由主义者的外衣,为其保守主义的目的服务。更进一步说,它是为镀金时代崭露头角却羽翼未丰的垄断资本家阶层服务的。


梁启超先生在论及“时代思潮”时曾经说过:“凡‘思’非皆能成‘潮’;能成‘潮’者,则其思必有相当之价值,而又适合于其时代之要求也。”[7]“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这一本质上为垄断资本家服务的思想意识之所以能成为镀金时代美国社会一种普遍的思潮并占据主流的位置,一方面在于它有一套虽不系统却貌似科学的理论,一方面在于它客观上迎合了当时中产阶级和下层民众的特殊心态,还在于它渗透到了其时美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方方面面。

“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在理论上表现为个人主义价值观、自由放任经济法则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哲学思想的大杂烩。以企业家为首的保守势力时而打出个人主义的旗号,时而搬出古典经济法则,时而鼓吹社会达尔文主义,为他们的既得利益作辩护,藉以维护现状、反对变革。

以个人主义为例。保守分子将传统的个人主义所宣扬的个人自由、平等和有限政府等观念加以灵活地改造,把原来“作为英国王室和议院专权的殖民地经历以及简单的农业社区社会的单纯性的反映的”东西,“毫无不适宜感”地调整运用于“复杂的工业国的民主体制中”,为他们的某些经济行为作辩护。这样,就把原来个人主义所宣扬的个人自由同他们所要求的经济自由等同起来了,因此,“《独立宣言》也可用来为自由放任作辩护。”[8]这方面最具讽刺意味的例子莫过于1868年通过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关于“个人”一词的解释。第十四条修正案中关于“不得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即行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内容,本是为保护刚刚获得解放的黑人而制定的,但经过保守的法官们的偷梁换柱,认定公司也属宪法中所指的“个人”的范畴(1886年,最高法院裁决:公司作为“个人”,有权享受宪法修正案的保护,正式奠定了企业在宪法中受保护的地位[9])。结果实际上却成了资本家、大企业非法竞争的护身符,以致“在其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第十四条修正案的影响几乎完全是经济方面的”,“对于获得解放的黑奴几乎没有提供什么实际的帮助。”[10]

保守主义者在宣扬自由放任经济法则的时候,也运用了同样的手法。作为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思想核心,自由放任原则之本质内容在于:政府最好的政策就是给私人经济活动以完全的自由;实行自由放任,充分发挥自由竞争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用亚当·斯密的话说:“(人们)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11]自由放任法则在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早期相对重商主义经济理论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一些美国早期启蒙思想家曾对之极力拥护(如托马斯·潘恩在1791年发表的《人权论》中就表达过类似的思想[12])。但是,到了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晚期,随着垄断化的加剧,自由放任原则已经失去原有的灵光,不再能有效地指导复杂的经济事物。然而,镀金时代的大企业家、金融家们却从中找到了合乎他们胃口的“理论”,那即是:经济发展自有其特有的经济法则,它是经济生活的最高主宰,不是人们之主观意志可以随意变更的。可以说,这种所谓经济法则对于企业家和金融家们的最大利益,在于容许他们对于一切物质上的进步居功,而对于经济运转的任何责任却可推诿。于是,经济恐慌便被说成是违反经济法则的结果,而凡使工人陷于恐慌困境的责任也归诸经济法则。约翰·洛克菲勒曾直言不讳地宣称:“一个工人的报酬当与其劳力相配合,不可太少,也不宜太多……人们是不能以人为的方式把条件提高的;他们也不能更换贸易中潜伏的法则。”[13]在他们看来,政府对企业的干涉不免会间断经济法则的运行,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糖业托拉斯领袖曾说:“工商业是会照顾自己的,如果听任其遵行正常的途径,甲定然会注意不使乙获得任何特殊利益。只有在国家进行干涉时,才会使某些人受益而社会公益则为之牺牲。”[14]可以看出,自由放任法则只是垄断资本家手中的一把万能钥匙:在该法则对之有利时,他们便捧出来作为反对国家干预的武器;而当他们需要国家扶持时,则又声称如果企业家能主动采取行动而不单纯依赖自然法则的运行,他们会获得更大的利益和成就。因此,他们一方面是工业贸易的支持者,一方面又是高关税者和反联邦者;对政府的专利法、补助金、贷款等他们极力拥护,同时却又争辩说自由竞争是贸易的生命;他们可以一面赞同免除赋税,一面又对工厂为改善工作条件而采取的管理行动表示反对,说这是对“自然经济法则”的有害干涉[15]。总之,保守主义者在运用自由放任经济法则时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色彩,同时极具弹性,不易被轻易攻破。

如果说,个人主义信仰作为一种人生价值观被保守势力篡改以为其现存利益服务略嫌理论成份不足,自由放任法则作为一种理论显得有几分过时,那么,既揉合了个人主义和自由放任法则的主要思想内核,又以新的自然科学发现为其理论依据的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一种时髦的、坚固的理论,一经出现即赢得美国保守势力的阵阵喝彩,为他们向改革开战储备了知识上的弹药。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也因此达到了极盛。

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就是在庸俗进化论的哲学基础上将达尔文关于生物界的生存斗争和自然选择的理论移植于人类社会,借达尔文学说掩盖和歪曲资本主义诸种矛盾的一种伪科学。它诡称人剥削人、资本家间的相互吞并、种族或民族压迫等一切资本主义的社会弊端都是“生存斗争”的表现,是人类本身无法干预的自然现象[16]。归结起来,社会达尔文主义用以支持保守主义分子的看法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生存斗争”、“适者生存”这两句话应用到人类社会中的生活时,便意味着:自然会保佑竞争中的强者获胜,而这种过程则会造成不断的进步。这本身不是一种新观念,但它却给竞争的观念带来了一种自然法则的力量;第二,发展是经过亿万年而成的,因而所有的发展都是缓慢而不急迫的。因此,所有要改革社会的企图都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努力,是想干涉自然的智慧,而且这种企图,只会导致失败。

诚如有的学者所说:“社会达尔文主义极其适合镀金时代美国企业家的脾性。”[17]美国资本主义发展本身就是“生存斗争”、“适者生存”的真实写照。成功的商人、企业家显然几乎是本能地接受了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术语,那似乎一语道破了他们生存的实况。更为重要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给自由竞争带来了一层宇宙的束缚力,在那个讲求科学的时代,它貌似科学地证明了无休止的自私自利是正当的。对于企业巨头们的贪婪,它捍卫说是生存竞争的一部分;对于他们的财富,它则将之神圣化为“最适者的象征”[18]。这样一种世俗化的哲学自然得到镀金时代企业化美国的青睐。达尔文、斯宾塞也因此在美国享有着“至高无尚的地位”[19],被誉为时代的“神人”[20]。在整个知识界,保守的知识分子几乎言必达尔文、斯宾塞,用霍夫斟塔特的话说:“南北战争后几十年间,要从事任何一种知识界的工作都必须首先精通斯宾塞。”[21]在企业界,尽管大多数企业家们并不深谙社会达尔文主义深奥的哲学要义,但他们却都津津乐道于它所表达的生存竞争、适者生存这一“质朴”的原则。安德鲁·卡内基就说过,竞争虽未免残酷,但却是最好的竞赛,因为它保证了各个部门都能“贯彻适者生存的原则。”[22]铁路官员希尔也声言:大铁路公司兼并小铁路公司,体现了适者生存[23]。在宗教界,社会达尔文主义也大有市场。著名的拉塞尔·康韦尔牧师在一次布道中曾公然表示:“我不放弃自己的主张,对穷人只寄予同情,但值得同情的穷人却很少。同情一个因有罪恶而被上帝惩罚的人,那就意味着在上帝进行正义的惩处的时候帮助了他,这种举动毫无疑问是不对的。”[24]大主教威廉·劳伦斯则否认财富和道德之间存在着冲突[25],认为:“财富能使人更和霭可亲、更愉快、更无私、更象基督。”[26]还有许许多多的宗教界人士捧出《圣经》为那些巨富们作辩护,来发挥他们反对政府干预经济事物的论点。总之,用美国著名思想史家V·L·帕林顿的话说:“斯宾塞的思想路线象高速公路一样宽阔,美国人的思想在本世纪末则是跟随着他的思想路线。”[27]

在个人主义、自由放任法则、社会达尔文主义三位一体的“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影响下,镀金时代的美国政府也以保守著称。这最典型地表现在代表保守势力、被称为“百万富翁院”[28]的国会掌握着实权,总统则被架空,成为“国会操纵的机器”[29]。加之司法部门长期以“司法评断”(Judicial Review)原理使司法权高于行政权,为保守势力服务,镀金时代的美国在一定意义上几乎是个“没有核心的国家”[30]。在这种状况下,政府在干预经济生活方面几乎是无所作为。

社会思潮影响着政府行为,政府行为又反过来影响着社会思潮。保守的社会思潮与保守的政府行为互为因果、交互作用,终使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构成了镀金时代美国社会思潮之主流。


从根本上讲,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之盛行是由于“美国社会在自然淘汰张牙舞爪的那种层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因此他的统治集团便力图把这种竞争的景象戏剧化,使竞争本身变成一件好事”,但同时必须指出的是,广大的中产阶级是这股思潮得以盛行的群众基础,“只要中产阶级继续梦想着个人的征服,并强硬地要求自己的权力,这种哲学似乎就站得住脚,批评它的人也就始终处于劣势。”[31]

镀金时代,美国中产阶级的主体乃是小企业家、独立生产者和经营者。“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和政治道德学家托马斯·杰斐逊的思想不谋而合,共同建立了适合于小企业家自然和谐世界的意识形态。”[32]在此意识形态影响下,广大中产阶级遵奉的是一种“自由劳动观念”[33],即:只要诚实地劳动、勤俭地持家,并且具有严谨的个人品格,就应该得到个人的发展与保障。这种观念暗含着这样一种信念:一切财富都起源于人们的劳动,通过劳动,任何人都有望成为“未来的资本家”。因此,成功的企业家不是他们眼里的“强盗大王”,而是他们“心目中的英雄”[34],他们的奋斗目标,就是有朝一日靠个人奋斗成为像卡内基那样的资本家。镀金时代表面的喧嚣与繁荣似乎预示着他们的“美国梦”有望指日实现。在这样一种乐观主义情绪感染下,广大中产阶级对大多数问题“几乎无条件地持极端保守的态度。例如新教牧师就是‘保护现状的牢不可破的庞大阵线’,大多数大学教授则讲授着自由资本主义的伟大真理,对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保守的辩护,对工会和社会改革者大声斥责。律师们都踌躇满志……整个新闻界几乎波澜不兴……”[35]中产阶级正是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最积极的拥护者或响应者。

下层民众不可避免与资本家乃至中产阶级有着或多或少的矛盾。但在镀金时代特别在八十年代中期以前,这种矛盾并不突出。原因有二:一是由于西部还存在大量自由土地可供开垦,这使得一部分美国工人如不满意工业中的劳动条件则还可以自由走到西部,定居在土地上转化为农民,不致像欧洲工人那样为了改善自己的地位一开始就被迫进行顽强的斗争;二是因为人们刚刚摆脱战争的灾难,需要休养生息,“需要发展并享受那些正在垦殖的大量土地以及无数正在兴起的新工业。”[36]他们首先寻求的是安全和平衡,而不是社会理想主义,“他们宁愿躲避在集团中并对组织忠诚,而不愿承担意识形态的义务”[37],不愿进行任何变革或革命。事实证明,在内战结束后一个时期,大多数美国人对眼前发生的巨变是自豪的,对企业也表示欢呼。劳工们能在形形色色的工厂、矿井中找到新的工作,成千上万的移民也极容易在这种工业体制中找到工作,赚钱带给母国的亲友。因此,许多下层民众和企业家“一样认定政府不应干涉个人生活中谋上进的权利。”[38]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镀金时代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何以如此强大。

中产阶级和下层民众的如是心态自然与镀金时代的独特环境息息相关,但从更深层次挖掘,这种心态乃是美国个人主义传统极为深厚的文化土壤长期孕育的结果。由于独特的历史背景(未经历过封建主义)和人文环境(移民国家),从立国之初,美国人的个人主义和个人奋斗精神就较别国顽强得多,到杰克逊时代,这种个人主义已取得了国家信条的地位。内战结束以后,经济的腾飞、领土的拓殖、国力的强盛,使得个人主义信仰达到了顶点。人们崇拜自我造就(Self—made)的英雄,人们追求个人奋斗的发迹。内战后,一部题为《拓荒少年如何成为总统》的林肯传记竞出了36版。小说家霍雷肖·阿尔杰一人就写出119部这类英雄故事[39]。当时个人主义信抑之狂热程度于此可见一斑。打着个人自由、个人奋斗旗号的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之全国泛滥便可以想见了。


值得一提的是,在镀金时代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的滚滚洪流中,也有几股评判自由放任短长、要求国家干预的思想逆流在暗暗涌动。如宗教界的社会福音运动、亨利·乔治的“单一税”思想、赖斯特·华德的“改良社会达尔文主义”、爱德华·贝拉米的“国家主义”思想等等。但是,这几股逆流在镀金时代却淹没在自由放任的思想大潮之中,没有形成强大的气势。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镀金时代特有的社会存在决定着自由放任思潮占据主流。

反过来,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也能动地作用于镀金时代的社会存在。这种作用力体现在:这股思潮使得当时美国全社会形成一种放任自由竞争、抵制国家控制的态度,结果使自由竞争愈演愈烈,达到空前规模,终于在镀金时代末期,形成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次企业大规模合并浪潮,使美国垄断化的深度和广度较其他资本主义国家远为强烈。因此,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起到了加速、加剧美国由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的历史进程。这股本质上服务于大企业家、大金融家等保守势力的保守思潮,客观上却对当时美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进步作用,这便充分显示了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之间生动而微妙的辩证关系。

随着镀金时代末期和20世纪初期美国垄断资本主义的确立,以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这一特定的历史背景为基础的自由放任的保守主义思潮,其赖以繁盛的社会存在土壤渐趋衰竭了。这股思潮也便“过时焉则落,以渐至于衰熄。”[40]垄断资本家阶层地位的稳固、他们政治经济实力的增强,终使他们与国家政权结合起来,他们不再担心国家的干预而是能够利用国家政权来干预盲目的竞争以减少自相残杀的伤害,他们于是开始转而乞灵于国家干预了;中产阶级在竞争中的广泛失败也促使这一阶层“大梦初醒”,极力呼吁通过国家干预来回复昔日的梦想;下层民众也从日益残酷的现实中认清了自己的地位,开始了各种形式的反抗运动,要求改革或革命。各个阶层的目的虽然不同,但在要求国家干预方面却是一致的。国家干预思潮于是取代了自由放任思潮成为20世纪初期美国社会思潮之主流。


注释:

[1]温洋:《何谓美国的“保守主义”》,载《美国研究参考资料》,1989年第4期。

[2]参见:Clinton Rossiter,Conservatism in America,Cambridge,Mass,Hallard University Press,1982;J·布卢姆:《美国的历程》下册第一分册,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53页。

[3]Harry J.Garman & Harall C.Syrett:《美国全史》第三册,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六十八年,第713、718、718、719页。

[4]Richard Hofstadter,Social Darwinism in American Thought,George Brazller,Inc,1959,P45,P33,P51,P201,introduction

[5]Robert H.Wiebe,The Search For Order:1877-1920 Hill & Wang,N.Y.P.P133—134,P12.

[6]龚维敬:《美国垄断资本集中》,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5页。

[7]朱维铮校注:《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页。

[8]John A.Garraty,The New Commonwealth:1877-1890,Harper& Row Publishers,1968,P314,P414.

[9]John A.Garraty,The New Commonwealth:1877-1890,Harper& Row Publishers,1968,P314,P414.

[10](美)伯纳德·施瓦茨:《美国法律史》,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105页。

[11]亚当·斯密《国富论》下卷,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7页。

[12]托马斯·潘恩:《人权论》第二部分,见《潘恩选集》,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229—231页。

[13]Harry J.Garman & Harall C.Syrett:《美国全史》第三册,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六十八年,第713、718、718、719页。

[14]Harry J.Garman & Harall C.Syrett:《美国全史》第三册,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六十八年,第713、718、718、719页。

[15]Nelson Manfred Blake,A History of American Life and Thought-Revision of A short History of American Life,Mccrraw-Hill Book Company Inc.1963,P393.

[16]罗凤礼:《美国历史上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潮》,载《世界历史》,1986年第4期。

[17]Nicholas Cords & Patrick Gerster,Myth and the AmericanExperience,Vol.Ⅱ N.Y.1973,P190.

[18]Thomas C.Cochran & William Miller,The Age of Enterprise:A Social History of Industrial America,Harper & Row,Publishers,1961,P119.

[19]H.S.康马杰:《美国精神》,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第130页。

[20]Merle Curti,The Growth of American Thought,Harper & Brothers,1943,P287,P646.

[21]Richard Hofstadter,Social Darwinism in American Thought,George Brazller,Inc,1959,P45,P33,P51,P201,introduction

[22]Richard Hofstadter,Social Darwinism in American Thought,George Brazller,Inc,1959,P45,P33,P51,P201,introduction

[23](美)吉尔伯特·菲特:《美国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02、600—601、601页。

[24](美)吉尔伯特·菲特:《美国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02、600—601、601页。

[25]Gerald N.Grob & Robert H.Beck,American Ideas Vol Ⅲ1964,P100.

[26](美)吉尔伯特·菲特:《美国经济史》,辽宁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602、600—601、601页。

[27]V.L.Parrington,Main Currents in American Thought,Vol.Ⅲ N.Y.1927—1930,P198.

[28](苏)康·格·费罗多夫:《外国国家和法律制度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233页。

[29]Richard B.Moris,Great President Decisions,Harper & Row,1978 P136.

[30]Robert H.Wiebe,The Search For Order:1877-1920 Hill & Wang,N.Y.P.P133-134,P12.

[31]Richard Hofstadter,Social Darwinism in American Thought,George Brazller,Inc,1959,P45,P33,P51,P201,introduction

[32](美)C.赖特·米尔斯:《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第19页。

[33](美)艾登·特拉登堡:《美国的公司化——镀金时代的文化与社会》,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1990年,第64-65页。

[34]Ralph Henry Gabrial,The Source of American Democratic Thought,Greenwood Press,1986,P198.

[35]Richard Hofstadter.The Age of Reform:From Bryan to F.D.R,N.Y.1955,P148.

[36]Richard Hofstadter,Social Darwinism in American Thought,George Brazller,Inc,1959,P45,P33,P51,P201,introduction

[37]J·布卢姆,前引书,第102-103页。

[38]Harry J.Garman & Harall C.Syrett:《美国全史》第三册,台湾商务印书馆,民国六十八年,第713、718、718、719页。

[39]Merle Curti,The Growth of American Thought,Harper & Brothers,1943,P287,P646.

[40]朱维铮校注:《梁启超论清学史二种》,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页。


原文来源:《北方论丛》(哈尔滨)1997年第02期 第37-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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