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光清:深化反腐必须在制度上有所突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36 次 更新时间:2013-01-0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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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光清 (进入专栏)  

中国的腐败问题可能引起严重的社会灾难,这一点,从上层领导到普通民众几乎形成了共识。中共十八大就明确指出,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而中国民间则传言:“反腐败,就会亡党;不反腐败,就会亡国。”可以说,腐败已经成为中国面临的亟待解决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最近几年,中国反腐的力度不可谓不大,办了不少大案,抓了不少贪官,但是,腐败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可以说,要有效预防和遏制腐败,只是有决心不行,只是查处一些贪官也不行,必须借鉴国内外反腐的成功经验,在制度上进行突破。

第一,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为遏制腐败建立最基本的制度基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被称为“阳光法案”的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预防和遏制腐败、保证政治廉洁的有效措施。在许多国家,这项制度都是反腐败的重要制度,并通过法律予以保障和制度化。20世纪80年代,中国就开始讨论公职人员财产申报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中央和地方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领导干部财产申报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并没有发挥理想的效果。今年11月30日,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专家学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成为讨论的焦点。看来,中共这次可能要动真格的了。

在中国,建立公务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预防和遏制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应当采取的必然措施。可以说,建立这项制度,已经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无论克服多大的阻力,这项制度都必须建立起来。最近,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打了一个比喻:“打铁还需自身硬”。只要自身过得硬,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当前,中国政府必须早下决心,拿出建立这项制度的时间表来,一步一步推进,同时,相关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也要跟进。再推延,只能使问题更加复杂,并且变得无法推进。新加坡国立大学郑永年教授就认为:“不改革,就会被改革。”难道真要等到这一天吗?要意识到,中国政治不可能总是背离人类文明的基本方向前行,铲除腐败、实行廉政就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基本方向,也是中国政治前行的基本方向。中共新一代领导人要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把这件事作为反腐的最重要措施,予以推动,从而为真正遏制腐败奠定基本的制度基础。

第二,要加强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建设,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就是要使掌握权力的人想贪也贪不到。在中国,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制度有很多,但是,就是不怎么起作用。有了权力,就什么都有了。这也导致权力对人的诱惑力和腐蚀性很大。在这样的环境熏陶下,很多人都想当官;尽管当官已经成了高风险职业,还是有很多人趋之若鹜。从明文的制度来看,那些当官的,谁也不可能一个人说了算,或者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事实上,除了那些自律性很强,或者愿意自觉接受其他人制约和监督的人之外,很多部门的头头总是能把权力集于一身,明文的制度变成了一张白纸,还真是能做到为所欲为,一个人说了算。这种“家长制”、“一言堂”的作风使他们的错误在其初期很难得到纠正,受到遏制。这样,一个人一旦开始腐败,就如同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结果是越来越腐败,最终把自己送进监狱,甚至送上断头台。

腐败说到底,还是当官的掌握的权力太多了,控制的资源太多了,而这种权力又不受制约和监督。明文的制度不仅不能约束他们,相反,制度所禁止的,还可以作为卖钱的交易品。司机违章驾驶被扣分,就可以花钱“铲分”;犯罪分子被判了有期徒刑,就可以按照一年多少钱的价格买出来。中国的许多地方,什么都可以出卖,什么也都可以买来。真是荒唐到了顶点!当前,无论从个人、社会还是国家角度看,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都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如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呢?从国家层面讲,就应该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对分离,使这三者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同时,要实行党政分开、政企分开,保证权力不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从单个部门来讲,就是要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并保证权力公开透明的运行,不搞暗箱操作。如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呢?对权力的监督主要应加强四个方面:一是内部监督,二是人大监督,三是法律监督,四是舆论监督。当前,要加强新闻立法工作,推动舆论监督法治化,完善舆论监督外部环境的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发挥网络舆论监督的作用。同时,也要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监督权力的成功经验,使监督真正落到实处,确保权力在制度框架内运行。

第三,要废除那些滋生腐败的坏的制度,确保权力在良性的制度环境中运行。掌握权力的人,并非本性都是坏的;但是,如果制度环境是坏的,即使是好人,时间长了,也很有可能变坏了。中国的制度设置绝大多数无疑都是很好的,但是,时间长了,好的制度没有随之进行改革,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了,可能就会变成不好的制度。官员等级制度就很典型,不同级别干部的待遇都有不同的标准,一定时期可能是必要的。但这种制度搞到后来,就成了特权制度,就是腐败了。有学者对苏联的这套制度进行研究发现,这种特权制度正是苏联垮台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中国,有很多以前建立起来的、曾经貌似合理的制度亟待废除。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当前中国正处在体制转型的关键时期,新的制度规范还没有完全建立和完善起来,一部分旧的制度规范需要改革和调整。在这种状况下,一些制度就存在漏洞,很容易被人“钻空子”,需要进一步完善。

要铲除腐败,就必须建立良性的制度,塑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很多不合理的制度使腐败制度化了,这些制度不废除,腐败就难以消除。生活在这样一种不好的制度环境中,人人都难免做错事,或者做坏事,人人都觉得很累,人人都觉得不安全,但是,又没有办法。同时,在明文制度掩盖之下,中国社会还存在很多潜规则。虽然这种潜规则与明文的制度相冲突,但是,你如果不遵守它,你就寸步难行。官场上更是如此。结果,违背明文的制度,遵行潜规则,搞贪污腐败就成了普遍现象。反腐败被有些人说成是“隔墙扔砖头”,砸到谁,谁倒霉。有些被查处的贪官不服气,他们说,别人也是这么干的,自己只是运气不好,才被查处了。中共十八大提出,要建设“美丽中国”。要美丽,首先要干净,先创造一个干净的制度环境,相信中国就可以变得非常美丽。

(本文发表于《学习时报》2012年12月31日,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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