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沛理:林沛理的书单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04 次 更新时间:2012-09-16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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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沛理  

《红楼梦》与《重读石头记》

两百多年来,在《红楼梦》面前自惭形秽,“俯首甘为孺子牛”的才子才女、学者专家,从来车载斗量。《红楼梦》不仅是中国人的艺术宝典,更是中国人的 历史、科学和宗教。红学的发展从索隐派开始,宫廷秘史的影射、政治人物的附会、满汉民族的斗争,一直都是历史的考据;直至1921胡适的《〈红楼梦〉考 证》以新观念和新方法反思旧学,才将红学由猜谜的索隐之路,带上实证的羊肠小径。还有一些学者将《红楼梦》当《圣经》来读,将某种关于《红楼梦》的观点、 诠释和考证当成正统信仰。

然而这批拿着放大镜来读《红楼梦》的红学专家,将自己当成史学家、科学家和布道家,其实都是在帮倒忙。用意大利文学批评家和小说家艾柯 (Umberto Eco)的分类来解释,这种谨小慎微、诚惶诚恐的阅读方式,是将《红楼梦》由要一奉十、注释空间海阔天空的“开放式文本”,变成着重专门知识、抗拒创造性 阅读的“封闭式文本”。

真正开拓《红楼梦》对其本身虚构性的反省,是余国藩的《重读石头记:〈红楼梦〉的情欲与虚构》(麦田出版社,2004)。 此书最大的价值不在于它旁征博引,探微显幽,而是它让《红楼梦》的文本自己说话——《红楼梦》自称所演不过“大荒”,莫非是向读者暗示“其书原是空虚幻 设”?余国藩此问对近世红学的烦琐学风简直是当头棒喝,他的言外之意是:《红楼梦》既是无中生有的伟大创作,后世学者又何苦对号索隐,硬要在史传系统中自 我作茧、自寻烦恼呢?

究竟《红楼梦》伟大在哪里?它伟大,只是因为它“集中了中国人的优秀人性”?就我个人的感受而言,每次读《红楼梦》都是一次难以言喻、既狂喜又震惊 的经验。狂喜,因为它将你由凡尘俗世带入一个极其真实的幻想世界。震惊,因为你在阅读《红楼梦》的同时,《红楼梦》也在阅读你,并且把你看得一丝不挂、无 地自容。最深刻的阅读就是最不设防的阅读,那些将《红楼梦》当作历史标本的红学家,真正受不了的,也许其实是那个被《红楼梦》看透的、赤裸裸的自己。

《论美国文学经典》

英国作家劳伦斯(D.H. Lawrence)的《论美国文学经典 》(Studies in Classic American Literature;有黑马中译本《劳伦斯论美国名著》,上海三联,2006)不仅是一部评论文学经典的文学经典,更是评论人的九阴真经和葵花宝典——只要你能够把它读通和读懂,评论的功力肯定大进。

这书一般译成《经典美国文学研究》,其实里面的真知和灼见皆来自作者的洞察力和大胆推敲,而非埋头苦干的学术探究。书很薄,一点也不难啃:劳伦斯拆 掉一切学术装置——全书没有参考书目和注脚——亦不说行话,不谈理论;反而用近乎闲话家常的语调,去提出他那惊世骇俗的一家之言。

劳伦斯采取这样的写作策略,不只是要把诠释经典的话语权,从主要由文学教授和文学批评家组成的所谓评论界的手中夺回;也是要质问读者:你见到真正的 权威,还会认得它吗?在劳伦斯的心目中,评论的权威无须借助数据、事实、理论和学术研究的威信,而是来自评论家的眼光与洞察力。

今天重读《论美国文学经典》这本“年逾八十”的老书,仍然无法不被劳伦斯咄咄逼人的自信与乐意得罪人的胃口所震慑。上世纪20年代,美国是一个只有 百多年历史的年轻国家。“美国文学经典”,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根本就是一个无法自圆其说的矛盾词儿;《论美国文学经典》这书名本身就充满挑衅意味。劳伦斯 几乎是大言不惭地向世人宣布,他这个住在英格兰西南部康沃尔郡的小子,以他的深度和视野跨越了距离,理解美国作家、美国历史与美国精神血肉相连的密切关系 的重要线索,完全在他的掌握之中。

劳伦斯深明“无破不立”的道理。他在全书的第一章《地之灵》(The Spirit of Place)一开始就手起刀落,像庖丁那样将一只又一只世人奉为不可侵犯的圣牛宰杀。第一只成为他刀下亡魂的圣牛,是美国乃自由之邦这个美国人甚至世人都深信不疑的信念。

更了不起的,是劳伦斯将这个革命性的观点,包装成理所当然的常识给读者“使用”。他写道:“当人属于某个有活力、有生气和有信仰的社会,为某个尚未 达到或未能达到的目标努力,他尝到的便是自由的滋味。逃亡到美国西部的蛮荒人,绝非自由人。只有最不自由的人才会去西部拓荒,并大呼小叫要还我自由。人只 有在最不自觉自由的时候才最自由。大呼小叫不过是走起路来身上锁链发出的声音而已,从来如此。”以理服人是一门大学问,劳伦斯在这里给我们上的第一课是: 要说大义,须用微言。要驰骋万里,便得轻装上路。你越是严阵以待、声嘶力竭要说服别人,别人便越会提高警觉、步步为营。要说服别人的作用力越大,别人抗拒 被说服的反作用力会更大,这就是牛顿的第三定律。结果,说服变成了拔河和角力。所以,兵不厌诈,真正懂得游说之道的人会化“劝说”为“实话实说”。美国的 开国元勋潘恩(Thomas Paine)那本创造历史、对当世和后世有深远影响的小册子就叫做《常识》(Common Sense),并非无因。

《大亨小传》

《大亨小传》(The Great Gatsby;有乔志高中译本,台湾自华,1986)写的是理想主义者怎样在被世界出卖之前改变世界。主角盖茨比以他的天真、热情和幻想去改变和创造事实,并且永远在追寻着他的“绿灯”。盖茨比可以体会到生命中的激情与狂喜,可是他注定要悲剧收场。作者菲茨杰拉德(F. Scott Fitzgerald) 把自己的一部分化身为尼克——小说里面那个头脑清醒的叙述者,又把自己的另一部分化身为盖茨比——一个从囚禁凡夫俗子的困境里越狱的真英雄。这也是小说的 神来之笔:透过一个代表冷静、理智、经验和历史的现实主义者,去目击与转述一个大梦想家的历险与传奇。到最后一面时,尼克对盖茨比说:“他们都是混蛋!没 有一个人比得上你!”至此,所有读者都会同意,因为正如批评家宋淇所说,尼克与盖茨比代表美国人甚至人类最优秀的两个典型,只有他们两人才可以站在一起, 面对全世界而无愧色。

然而盖茨比之所以伟大——小说本来就叫做《伟大的盖茨比》——完全在于它的创造者菲茨杰拉德是一个伟大的“造句者”。菲氏的文字精炼、含蓄,但又华 丽、绚烂;境界高得近乎散文诗。所以,《大亨小传》虽然只有五万字,但读来却有长篇小说的圆满感觉。全书只有九章,但每一章、每一节,甚至每一句都有其作 用和寓意,更往往另有弦外之音,造成首尾呼应、渲染烘托和深化的神奇效果。

菲茨杰拉德的另一神乎其技,是在顷刻之间让读者看到其笔下人物的本质。他为小说的大小角色造像,骤看轻描淡写、毫不费力,但其实每一帧快照都是栩栩 如生的3D立体画。小说中有一个全盛期已过的运动员叫汤姆,菲茨杰拉德这样形容他:“这一类型的人,刚到21岁就已经在某个局部范围之内尝到登峰造极的滋 味,从此一辈子只有下坡路可走”;又觉得这人“此生就会这样漂泊下去,若有所失,永远在寻找那场无法挽回的球赛的激情狂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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