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玄:我怎样才能把作家继续当下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99 次 更新时间:2011-04-13 2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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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玄 (进入专栏)  

在北京,我应该算是“京漂”中的一员。我是2000年来北京的,我来北京大学进修,一年以后,我还没有走的意思,在北大边上租了房子,又呆了下来。

我喜欢过读书这种生活,听说鲁迅文学院要举办首期高级研讨班,我打电话问浙江文学院的院长盛子潮先生,可不可以推荐我参加?盛子潮说,可以的,可以的。这样,2002年的9月,我又来到了鲁迅文学院,继续读书。

我是温州人,温州人以擅长做生意闻名,全世界到处都可以看见温州人在跑来跑去,而且很会赚钱。在北京,与人出次见面,通常都会问一句你是哪儿的,我说温州的。哦,温州人,温州人很会做生意,很有钱。人家就把我列入很会做生意而且很有钱的那类人里了。然后再问你是做什么生意的。我有点不好意思回答,我是写小说的。就像小偷不好意思说他是小偷。很惭愧,我从来没有做过生意,恐怕我是温州人里最不会做生意也最没有钱的一个了。我原先在乐清电视台当一个小记者。乐清就是所谓“温州经济模式”的发源地,那儿又是温州最富有的地区之一,一块头砸下去,起码要砸死三个千万富翁的。我在那儿一边浑浑噩噩地当着小记者,一边也写小说准备当一个作家,我的这点想法也可算是理想了吧。但是,在温州准备当一个作家是相当荒谬的。就算我已经是个作家了,又怎么样?如果我说我是个作家,或者别人介绍我是个作家,人家往往是茫然的,他们不知道作家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知道作家是个什么东西的,往往又是不屑的,他们也许有文化上的自卑感,也可能是把作家看得过于神圣,他们不相信温州这种地方也会有作家。一本叫《温州青年》的杂志,索性把本地作家出的书说成“出恭”,连温州最优秀的青年诗人张文兵(马叙)的诗集也不能幸免。总之,在温州想当一个作家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只有傻瓜,才想当一个作家,奇怪的是这样的傻瓜居然还不少,单是在乐清,就我所知,想当作家的也有十几个。

像我这类人,在当地一般是混得很差的,再说,一般也不会成为真正的作家,事实上我只是个文学青年,而且像大多数文学青年,渐渐的也远离文学了,有好些年,我什么也没写,我不知道我在干什么,我差点被文学这玩艺儿给毁了,我几乎什么也不是。

1999年8月,也就是诺查丹玛斯预言世界末日的那几日,一个叫徐刚的作家来到乐清,当时我还没有意识到徐刚对我竟是如此重要。当时我和几个朋友陪他去雁荡山玩,一路胡言乱语,觉得和一个作家在一起,还是很好玩的。夜里我们出去吃夜宵,徐刚见路边小店的铅锅里煮着肉骨头,顿时眼睛一亮,挑了一块大得吓人的猪腿骨坐下,忘乎所以地啃将起来。他长着一个硕大的脑袋,一圈银发绕着一个闪闪发亮的秃顶,只见他的银发一抖一抖的,一个大骨头就啃完了,似乎还不过瘾,又向店家要了吸管,插入骨头内部猛吸骨髓,嗤嗤有声。他那个样子非常好笑,我忍不住就开了一句很不恭的玩笑,说,徐老师啊,你啃的骨头比狗啃的可干净多了。徐刚哈哈笑着,说是的,是的。我又说,等你死了,我写篇纪念文章,题目就叫《徐刚啃骨头》。徐刚又哈哈笑着。说好的,好的。

大概是我的玩笑表现了一个文学青年应有的放肆。徐刚开始关注我了,临走,他叫我拿篇小说给他看看。那么大的一个作家,向我要小说看,我当然受宠若惊了,我把发在《箫台》上我自以为很好的一个中篇《玄白》,复印了一份,让他带走。

《玄白》写于1992年,那年,倒霉得很,我因为某种原因失业了,寄住在乐清中学学生宿舍的楼梯间里,楼梯间原是堆放废弃的杂物的,我住在里面,就像一件被人遗弃的杂物。我闲着没事,就写小说。杂物间的窗外长着一丛惹眼的水竹,我坐在窗下望着那丛小竹写作,心里竟意外的宁静。水竹对我的写作似乎有某种潜在的影响,至今我还觉着《玄白》里包含了竹子的某些气质,好像竹子是《玄白》的另一个作者。但是每次投稿,总是泥牛入海,我对《玄白》早已不抱希望了。

不料徐刚回京以后,在电话中说,《玄白》他看上了,已经推荐给《小说选刊》。不久,《小说选刊》副主编傅活先生打电话问我《玄白》是在哪儿发的。我说《箫台》。傅先生说,《箫台》是哪儿的刊物?我说,乐清文联的内部刊物。傅先生在电话里嗬嗬笑着,说内刊我们不能选,这样吧,小说我们看上了,我给你先推荐到公开刊物发表,然后再选。后来是傅先生自己把稿子送到了《青年文学》主编李师东手上,然后,我这篇写于1992年的小说,事隔八年之后,终于发表了。

若不是徐刚和傅活两位前辈,我想,我肯定跟文学没有关系了。《玄白》的发表,对我很重要,我又准备当一个作家了。一个已经沉没的文学青年再次回到文学上来,是很幸运的,也可以说侥幸。但我到底荒废了很长时间,我想先来北京读书,也可以说我是带着一个文学梦想来到北京的。不过,也不一定,我经常觉着文学于我,也许只是个借口,我是不想在乐清那个地方再呆下去了,于是我就以文学的名义逃走了,我不是在追求什么,我只是在逃避什么,我已经是三十几岁的人了,我这样做,至少对老婆和孩子是很不负责的,但我已经这么做了,也就不管了。在北京,我做着两件事,读书和写作。有一段时间,我还在《文艺报》兼了一份差事,但很快我就懒得干了,还是读书和写作有意思一些。我写了《虚构的时代》、《谁的身体》、《西地》、《发廊》、《像我一样没用》诸如此类的小说,也有几个人说不错,似乎还可以继续写下去。2001年,浙江文学院把我聘为合同制专业作家,每月给我发1200元钱,这样,写作好像已经成为我的职业了。

我肯定是蛮喜欢写作的,但写作这种生活显然还有些奢侈,在北京当一个作家也是相当荒谬的,在北京自然应当当官了,要不当大款也可以,当作家其实在哪儿也不行。现在,有浙江文学院每月给我发钱,加上零星的一点稿费,我勉强可以活下去。但合同制作家一般二年就要换人的,如果就靠稿费生活,我算过了,我每月大约需要2000元钱,小说每千字50元,就是说我每月都得写4万字,才能维持生活,实际上,我每月平均连1万字也写不了,估计我写到5千字的时候,差不多也就饿死了。看来作家还真是不好当,我可是好不容易才成为作家的,无论如何我都得当作家了,不过,我确实还不知道如何才能把这个作家继续当下去。当然,奇迹也是有可能发生的,比如我写了一本小说,突然就赚了50万,也许更多一点,100万。我不仅可以养活自己,嗨,还可以养活老婆和孩子。这样的奇迹,我相信完全是有可能发生的,就像傻瓜相信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是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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