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明: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正确处理的几个基本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079 次 更新时间:2004-08-2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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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明  

内容提要: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发展中要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经济与社会发展、城乡、地区、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关系,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除了这些关系之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还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发展与安全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劳动者与资本的关系;政府公权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系。

关键词:社会主义现代化;科学发展观;重大关系

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所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在发展中要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经济与社会发展、城乡、地区、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关系,揭示了当前发展中所出现的一些重大矛盾,对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除了这些关系之外,在当前与未来还需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几个重大关系。这些关系反映了我们国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些基本的矛盾。它们是: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劳动者与资本的关系;政府公权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系。

第一,是经济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所处的仍然是一个存在强大外部威胁的环境,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安全形势。它表现在:

从全球范围来看,在价值观和基本制度的力量对比上,是西风压倒东风,而不是东风压倒西风。西方国家妄图西化、分化中国的企图从来没有停止过;

美国在新保守主义的理念下,推行的是以武力称霸世界的战略。目前美国虽然有恐怖主义问题的麻烦,但是在所有的大国中,中国被美国明确界定为未来可能的或潜在的对手,处在安全形势最为不利的状态。用美国人的话说,是长期的低姿态地针对遏制和包围中国的战略 。这种状态,不会因美国国内政治的变化而发生根本的变化;

日本在迅速地朝着加强与美国的军事结盟,扩大军事力量和军事上的行动自由方向发展,其战略意图不仅要成为一个普通的国家,而且具有防范中国崛起的指向;

台湾经过十五年“国家化”的发展,台独势力已在岛内执政,明确提出了追求台湾独立的纲领、目标和时间表。美国对台湾问题的干预从原来的“不统,不独,不战”,已转向对台湾分裂势力的倾斜,甚至出现了与台湾进行“军事结盟”的迹象,在军事上对台湾进行大范围、深层次的干预,对中国主权肆意侵犯。这种态势,是中美建交25年来所没有过的。

在这种条件下,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是,仍然集中力量埋头发展,把严峻的安全挑战拖一拖,还是必须要把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 通过必要的、坚决的斗争,来维护国家的主权与安全,是我们党和国家所面临的一个重大选择。

对于任何一个国家来说,要想进行发展,必须以国家的安全为前提。只有在国家安全能够确保的情况下,才有条件放手发展。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必须把国家安全放在经济发展的前面。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方面是对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错误路线的一种纠正,另一方面也与重新判断了国际形势,认为不存在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有关。如果没有台湾不会独立,世界大战打不起来,世界上主要大国不把我们作为对手这样的条件,我们是难以做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在回过头来看,如果说有教训要总结的话,我们党在80年代存在着对安全形势的估计过于乐观的倾向,对国家安全的重要性认识相对不足,以致出现国防现代化严重滞后于经济现代化的情况。它不仅表现在国防硬件发展的滞后上,而且也表现为国家意志建设、国防意识建设的滞后上。这种状况,到九十年代以后越来越清楚地表现出来是与我们所面临的严峻的安全形势和环境非常不相称的。

在发展与安全的关系上的片面认识还表现在,有的同志认为,我们现在存在不安全的因素,是由于我们国家的力量还够强大。只有发展了,才有条件保障安全。因此,他们主张把发展放在安全前面。发展是第一要务,实际上隐含着这样的命题。其实,发展是指能够获得更多的资源,这种资源能为国家安全提供物质的条件。但是,经济的发展并不必然导致国家的安全。因为国家安全不是由财富和资源就能保障的。它首先要靠对国家利益的明确认识,要靠国家意志和国家安全意识,靠国家安全机制的有效工作和高昂的军心士气,而不单单靠武器装备。如果经济的发展不以这些因素为条件,发展不仅不能带来安全,反而可能带来更多的不安全因素。历史上富国被穷国所打败,文明程度高的被文明程度低的打败的例子不在少数。只有把国家安全放在首位,发展不仅能够得到保障,而且发展的成果也才能转化为保卫国家安全的力量。

发展与安全关系的另一层含义,是指发展的道路和模式本身对国家安全具有深刻的影响。如果一味地强调对外开放,依赖外资进行发展,甚至给外资以过于优惠的超国民待遇,结果使外资轻而易举地打败民族企业,占领国内市场;如果对经济的发展只追求短期GDP的增长,不发展自主的技术,结果在外资大批进入的同时,基本上控制了主要的关键技术和专利,造成对外资严重的技术依赖;如果经济的发展是靠高投入来实现的,资源又严重依赖国际市场,那么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就很容易被敌对势力所卡断。这样的发展,会加大不安全的因素。这也是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对发展的模式进行调整的。

第二,是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公平与效率是所有国家的现代化都贯彻始终的问题。之所以我们现在要强调这个关系,是因为这个方面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追求效率为出发点的。原因是当时的体制基本上实现了公平的目标,甚至于存在着严重的平均主义而效率很差。改革是以共同富裕为最终目标的,是以发挥个人的积极性,允许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为手段启动的。但是,对于改革的方向是十分明确的。小平同志认为,如果中国出现两极分化,那就走到邪路上去了。而中国能够避免两极分化的前途,主要是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和坚持按劳分配。 在20世纪80年代的改革过程中,由于调动了人们的积极性,国民财富迅速增加。改革的动力,或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源泉来自于国民经济的增量。对这种增量的分配是以激励效率为优先的。几乎所有的社会成员或多或少都从这种增量中获得收益。90年代中期,中国明确走上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市场经济在具有有效地配置资源,通过竞争来推动对效率的追求功能之外,也具有社会排斥的功能。它首先改变了分配的规则,不是按照按劳分配,而是对生产要素按照利润贡献的大小实行分配。市场经济所推动的竞争中只承认强者,不照顾弱者,实行的是赢者通吃的游戏规则。在经济仍然持续增长的同时,人们收入的差距也必然大大增加。

市场经济的发展不仅对产出的如何分配提出了要求,而且也对产权提出了要求:要求产权尽可能明晰。认为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才可能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提高效益。说白了,搞市场经济,在生产资料所有制上要求的就是私有化。这种私有化的要求,不仅通过引进外资,鼓励私人资本的发展来实现,而且也通过大规模的公有制企业的改制来实现,也就是对原来公有的生产资料重新进行分配。其结果,是公有的生产资料比例大幅度下降。经济发展的结果不仅是GDP的增长,同时也伴随着工人失去了对原来公有的生产资料的权利,和农民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过程中失去土地。经济发展的结果已不是国民收入的增量在社会各利益集团受益相对多还是少的问题,而是也是生产资料在不同的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再分配,早成一些集团受益,一些集团受损。在这个过程中,小平同志曾认为不会出现的两极分化快速发展起来。它表明我国的发展中追求效率的结果是以大量的不公平为代价的。

不公平的积累不仅发生在直接经济过程中,也同样发生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过程中。强调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性,导致整个社会的社会政策投资相对滞后。而中央与地方政府在财权和事权分配上的不对称,使地方政府要承担90%以上的社会政策责任,但是却不具备相应的财权。县乡两级政府提供了重要的公共服务,包括70%的教育预算支出和55-60%的医疗卫生支出。地/市和县级政府要提供100%的失业保险、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与其他国家通常由中央政府和省级政府负责教育和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福利几乎常常由中央政府提供的情况截然不同。 由于地方之间的发展存在非常大的差异,许多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财力资源来落实社会政策,因此从全国来看,从农村来看,特别是从中西不地区来看,无论是教育、公共卫生,还是社会保障和福利的投资严重不足,不仅不能达到中央政府所规定的发展指标,如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城镇困难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应保尽保”,而且许多地方连人民基本的健康安全还受到严重的威胁。爱滋病、血吸虫病、氟中毒、肝病、结核病在中国的许多地区仍然严重地威胁着人们的健康。公共服务的欠账还表现在政府的预算不能对公共服务部门全额拨款,比如有的地方的公安部门,预算只解决人头费,不包括办案费,人民群众基本的公共服务不能得到保障。

由于中国地区之间发展的差距非常之大,地方政府财力的差别也随经济发展的差别而不断扩大,它必然造成政府提供社会服务和公共服务的差距。在城乡差别、地区差别中,越是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除了中央政府能够实行转移支付的之外,也必然成为公共服务和社会政策严重欠账的地区。它的结果是,在市场经济中处于弱势的群体,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又一次处于弱势状态,使他们在基本生活保障和发展机会上处于弱势,并且这种状态会不断地被再生产出来。

如果说在市场经济中所处的弱势状态,是与个人所具有的人力资本和发展条件有关的话,那么在国民收入再分配中所处的弱势,则是与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有关。它所提出的问题是,这些弱势群体,主要是工人和农民,在处于不公平状态时为什么不能对公共政策的安排做出反应,来改变这种政策的决定?根源在于,在经济中和社会政策、公共服务中处于弱势的群体,首先在政治资源的分配中就处于弱势,这导致他们缺乏必要的公共政治参与途径,无法使他们的利益在公共政策中得到充分反映。政治资源分配和政治参与中的缺陷最终必然导致经济发展和国民收入再分配中不公平的扩大。

在现实生活中,不公平的因素在经济、社会、政治方面都在积累,转化为不断累积能量的社会矛盾和政治矛盾。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这些矛盾更多地是被压制,而不是被解决了。矛盾的爆发虽然在被推迟,但是能量却在不断增加。邓小平曾警告说,如果出现两极分化,那么阶级矛盾、地区矛盾、民族矛盾,最后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都会尖锐起来。 我们必须要设法避免这样一种前景出现。这就必须要高度关注和处理好公平与效率的关系。

强调公平的重要性,并不是要牺牲效率。中国本身的历史经验,和国际经验都表明,以牺牲公平来追求效率是无法长久的,代价极高的。对公平的追求,不仅可以不牺牲效率为代价,而且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做到两者的真正兼顾。

第三,是劳动者与资本的关系。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的现代化道路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四个条件: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对外开放,和由地方政府驱动的工业化。这些条件必然导致政府的行为是:以招商引资为中心,和以GDP增长为目标。在现实生活中,劳动者(产业工人和农民)与资本作为两个大的利益集团已经形成。如何认识劳动者特别是产业工人与资本的关系成为一个新的问题,即应把建立一种什么样的资本和劳动者的关系作为社会发展的目标。

在现实生活中,对经济增长的追求,很容易导致政府对资本的追求。招商引资成为各级政府的头等大事。由于资本的稀缺,有的地方为了招商引资甚至不惜代价,不仅给予税收上的优惠,而且还以零批租的方式提供土地资源。资本成了政府的座上宾。劳动者就没有那么幸运了。劳动者只是一种大量剩余,要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中寻找谋生出路的生产要素。

仅就市场经济本身而言,无论是因为不同的稀缺状况,还是在直接生产过程中,劳动者和资本之间的地位是不对称的。资本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处于弱势。而拼命追求经济增长的公共权力和政策,屁股就很容易坐在资本这一方。于是,劳动者就处在更为不利的地位。它表现在劳动者不但工资低,大多数得不到社会保障,而且常常连必要的劳动保护都没有,所得到的工资,不能包含抵抗因失业、疾病、养老等社会风险的部分,甚至也不能包括子女必要的教育经费,使他们能实现向社会的上层流动;从再生产的角度来看,它只能再生产出贫困;此外,劳动者的工资还常常被拖欠。资本则因这种的方式在加速自己财富的积累。在这种条件下,劳资矛盾在不断的积累,成为我们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矛盾。

虽然劳资矛盾在积累,但是并没有出现大规模的劳资冲突。这主要由于目前劳动者的无组织性。但是,社会还是因此付出代价。这种代价往往是以上访、犯罪、动乱,以及工人和农民失去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的方式表现出来的。

在劳动者与资本的关系上,究竟是站在资本的立场上,以牺牲劳动者的为代价来追求经济的增长,还是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实现劳动者和资本的互利,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时期,曾提出了“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口号 ,把它作为指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条件下我们党的指导方针。可惜的是,毛泽东同志没有坚持这个方针,过急地进行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回过头来看,这个方针现在仍然适用。但是,关键是党只有站在劳动者的立场上,才能做到公私兼顾和劳资两利,如果站在资本的立场上,只能导致资利劳损,公衰私盛。

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的经验表明,只要得法,工人和雇主两大阶级可以成为社会伙伴,他们之间的利益可以得到调和,并且可以合作。这种经验值得我们在处理劳资关系时吸取。

第四,是政府公权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目前在地方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上出现了大量的问题。除了贪污腐败,跑官买官之外,最近群众集中反映的是地方政府在征地、动迁问题上或为了一时的政绩,或与开发商勾结起来,强行向民众低价征用土地和动迁住房,动用公权力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2004年6月4日,国务院专门召开会议,要求严格整顿在征地和动迁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并处理了湖南嘉禾等地的领导干部。新华社自今年6月1日开设“新闻热线”以来,群众反映最为集中的,是地方上违规占用农田、非法拆迁用地的问题。 这类问题十分普遍,所得到处理的,只是暴露出来的一小部分,大量的问题还没有得到充分暴露和解决。它反映政府公权力与人民群众基本利益之间的矛盾尖锐化了。

这种公权力与人民群众之间矛盾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的利益格局已经形成,它与人民群众的利益并不一致。这不仅表现为一些干部和部门的贪污腐败,谋取私利,更表现为许多地方政府的基本行为模式已变成不惜代价把本届政府的政绩最大化,集中追求一定时期内的GDP最大化。从这样的目标出发,地方政府的公权力就可能成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一个根源。湖南嘉禾等地强行要求群众拆迁的行为,就是在追求政绩的驱动下形成的。不能简单地把这类问题的原因归咎于干部的素质,而更应该看到现行制度安排上的原因。现行的制度安排给地方政府按照这样的模式行事提供了动力(任期内政绩最大化)和行为空间。一方面,由于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中央政府事实上没有能力有效监督和制约地方政府的行为。另一方面,政府公权力与人民群众的权利之间又极不对称。人民群众缺乏监督、制衡政府公权力的具体制度安排。这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因此,出现了许多地方的政府利用公权力谋私利,或打着谋发展的旗号胡作非为,不受约束地侵害百姓利益。这种矛盾任其发展,必将使我们的政权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后果不堪设想。

这种矛盾表明,在目前公权力与人民群众之间力量极不对称的情况下,仅靠党纪国法的约束和自上而下的监督,还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因为无法解决信息不对称和管理成本非常高的问题。问题的出路,只有让人民群众有权利监督和制衡政府公权力,这样才可能使政府只能为人民办好事,不能办坏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建立新的,更民主的人民群众与政府公权力的关系已经提到了改革的议事日程上来了。不解决这个问题,就无法确保共产党能够继续作为工人阶级的政党,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执政。

第五,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系问题。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以党把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起点的。以经济建设为重心成为我们党20多年来的指导方针。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重心,是一个伟大的历史进步,它纠正了路线性的错误,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但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不断深入,我们所遇到的问题越来越多样化,并不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指导下都能够解决的。从科学发展观中所提出的五大关系的协调,以及发展与国家安全的关系、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劳动者与资本的关系、人民群众与政府公权力的关系这些当今经济、社会、政治生活中的基本矛盾来看,它们所反映问题的广度和深刻程度,都已超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所能提供的认识范围,甚至于许多问题就是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下所形成与积累起来的。因此,需要重新考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与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之间的关系。

中国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的,是为了要增进国家的安全和全体人民群众的福利,其中包括通常所说的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也应该包括他们能够抵御各种社会风险,公平地分享发展的成果,公平地获得发展的机会,用社会学的语言来说,是获得不断增长的社会福利水平。我们相信,它也是邓小平所讲的实现共同富裕的内涵。把这样的内容作为我们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是毫无疑义的。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经济建设处于一种什么地位呢?它提供实现现代化的物质基础,没有经济的现代化,就没有更多的资源可提供来实现我们要达到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发展经济的重要性也是无庸置疑的。但是,发展经济只是一种手段,一种为达到我们所要追求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所必须的手段,它本身不是目的。如果把经济建设本身看成高于一切,就会忽视根本的目的,甚至把手段当成目的来追求。我们上面所提到的许多问题,往往与片面追求GDP的增长,与突出地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关。

进一步而言,经济的发展是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的,在中国,就是在发展市场经济和在全球化背景下的对外开放,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与法治还非常不完善的条件下进行的。经济发展是一回事,发展的成果由谁来享受,代价由谁来承担可能是另一回事。因为后者是由许多具体的制度安排所决定的,两极分化现象的出现,劳资矛盾的发展,政府公权力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侵害都说明了这个问题。如果对我们所面临的问题没有全面的认识,仍然简单地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可能虽然代表了一部分从发展中获利群体的利益,而并不能真正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同时,问题会进一步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搞清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过程中,作为手段的经济建设与根本目的之间的关系。中央最近以来突出地强调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执政为民,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所指的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的就是要使全体人民受益,要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要达到这个目的,仅靠经济建设已经远远不够了。不仅如此,实践告诉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可能会造成对其他方面问题的忽视,甚至成为既得利益集团侵害人民群众利益,而为自己利益服务的口号。

我们认为,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已经到了需要更全面地强调它的目的,从更宽广的视野来认识矛盾和挑战,提出解决问题途径的时候了。

对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的,我们认为应该是:国家安全的增进和国家统一的实现;全体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确保每个公民享有基本的与发展程度相适应的生活条件和公平的发展机会。

为实现这样的目标,中国仍然需要努力发展经济,不仅需要经济建设,同样也需要国防建设,需要国家基本制度的建设,需要有完善的社会政策,需要有更为广泛的政治参与。缺少任何一项,就无法在中国实现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能否正确认识和处理一些重大的矛盾和基本关系对整个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甚至有的具有关键的作用。毛泽东同志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论十大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江泽民同志1995年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都起过重大的指导作用。现在,需要进一步对新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关系和基本矛盾作出判断,形成共识,提出方针和政策,以使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事业能不断向前。

(作者工作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战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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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发表于《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4年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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