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崇胜 李永洪:民主技术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364 次 更新时间:2010-01-2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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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崇胜 (进入专栏)   李永洪  

摘 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在建设和发展。而要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除了要重视民主价值理念的积极构建和民主制度的改革完善之外,还应重视民主技术的改进和提高。科学的民主技术不仅是民主价值、民主制度的技术支撑,而且还是提高执政合法性和政府管理有效性,形成稳定有序的政治秩序,扩大公民政治参与,培养现代公民的有效手段和工具。

关键词:民主技术;民主政治;民主价值;民主制度

民主技术作为技术的一种特殊类型,有其特定的内涵。一般的技术在性质上具有自然属性(价值中立性)和社会属性(价值倾向性)双重属性,民主技术也同样具有一般技术性质上的双重性。因此,民主技术不仅包括体现自然属性的具体物资形态的技术,如通讯、网络、媒体等科学技术,还包括许多体现社会属性的非物质形态的技术,如民主制度的设计与安排、民主运行的程序和机制等。民主技术一方面体现出技术的方法论价值(即工具性价值),从而显示出某种程度上的中立性与普适性,体现人类共同的智慧,因而作为一种文明成果可以相互借鉴;另一方面,民主技术又要荷载一定的民主价值和原则,体现出技术的认识论价值,只有在承认民主的原则和价值的前提下,才谈得上民主的技术问题。也就是说,民主技术作为手段是为一定的民主政治目的服务的,是实现特定利益的理性工具。基于以上认识,我们认为,民主技术是指在民主政治实践中,为了实现一定的价值和目标而发明、设计和采用的规则、程序、方法、手段、技巧等的总称。民主技术是使民主价值得以实现、民主制度得以运行的具体物质形态技术和规则、程序、机制、手段、方法和技巧等非物质形态技术在内的一个技术系统。在通常情况下,民主技术具有可操作性、可复制性、工具性、层次性、稳定性、模式化、程序化、专业化等基本特点。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整体上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相对于民主价值理念和民主制度而言,民主技术建设尚有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许多人至今并不清楚民主技术为何物。实际上,从形式上看,“民主是一种政治方法,即,为达到政治———立法与行政的———决定而作出的某种形式的制度安排”[1](p.359)。一定意义上讲,民主技术是民主发展的技术保证,是民主运转起来的技术装置,没有科学的民主技术也就没有民主政治的真实发展。因此,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必须充分认识到民主技术的重要作用。

一、民主技术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逐步实现

就民主价值本身而言,它的核心在于论证民主的概念、特征、本质、必要性、合理性,等等。民主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很早就成了人类政治生活的理想目标,甚至被推崇为人类政治发展的终极价值。对于价值层面的民主,从最根本、最一般的意义上讲,就是指人民的同意、人民的统治。根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民主就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就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国家制度,并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务。

作为价值层面的民主,与自由、平等、秩序、公平、正义等一样,都具有理想性、抽象性、原则性和宏观性,不可能自动实现。民主价值的实现,不仅要借助民主制度这一载体,而且还必须依靠民主技术这一工具的积极推动。实际上,民主价值与民主技术二者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作为价值层面的民主,只有通过有效的民主技术,才能在民主实践中得到有效的实现;在民主技术不高的情况下,民主价值往往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另一方面,只有在承认民主价值的前提下,才谈得上民主技术的改进、提高、创新和应用问题;没有民主价值观的形成,也就没有提高民主技术的问题;与之相反,随着民主价值观念越来越深入人心,民主技术也就会得到不断的提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这是我国民主发展的根本性价值目标。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如何结合我国的实际,把这一根本性价值目标细化、量化、具体化和现实化。而要实现这一首要任务,必然需要民主技术的支持和推动。

然而,与对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积极倡导和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视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对民主技术的运用和提高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尽管在目前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支持民主政治建设的民主技术手段,譬如,一些农村采用了“海选”、“直选”、“公推公选”、“公推直选”、“两票制”、“三票制”、“联选制”、“定位定职选举制”、“三上三下三公布制”等具体做法,一些会议室里安装的电子表决器,一些机关采用了网络民主技术,等等,但是相比之下,民主技术的发展状况在总体上来看还是滞后的,没有为民主价值的制度转化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从思想根源上来看是由于我们比较重视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相对轻视社会主义民主的技术。传统中国有“道器”之分,有识之士大多以“弘道”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很少有人以“识器”、“弘器”作为自己的担当。如果说抽象化的民主价值近似于“民主之道”,那么,具体而琐碎的民主技术则相当于“民主之器”。在中国人传统的思想观念中,由于“道器”之分暗含着高下之别,这就诱惑着一些人专注于道而疏远于器。然而,如果民主建设仅仅止步于民主的原理、原则、价值等,不能创新并应用一套行之有效的运行技术,把宏观的民主价值变成具体的民主技术,那么,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就难以转化成为真正的民主现实。我们应该明确:虽然民主技术需要民主价值的指引,但更重要的则在于民主价值的实现离不开民主技术的支持。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当务之急,就在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改进、创新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民主技术。

二、民主技术有助于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

民主制度与民主技术是相辅相成的。民主制度虽然是民主技术的基础,但是民主制度要在具体的民主实践过程中得以有效运行必然需要民主技术的保障;而民主技术则需要民主制度的规范和约束,否则就会丧失方向和脱离民主价值的轨道。

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有效运行需要民主技术的支撑和保障。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在当代中国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变成了现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等,这些基本的民主制度,经过将近六十年的反复实践和锤炼,已经形成了一个相互支持的制度框架。但是,建立起了相对优良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一回事,而使这些优良的民主制度得以有效运行则是另一回事。我们认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固然重要,而使已有的优良民主制度得以有效运行可能更为重要。即使有优良的民主制度,但如若没有民主技术保障和承载下的有效运行,这些民主制度也只是“水中月、镜中花”。

首先,民主制度的有效运行对民主技术有着客观的依赖性。民主制度既是在一定的历史和环境条件下“自然生成”的,也是在一定的历史和环境条件下“人为创制”的。作为“自然生成”和“人为创制”的民主制度,往往具有静态性。民主制度建立起来了,并不等于民主制度就真正有效运行起来了,并不等于民主的理想、民主的价值就会自动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制度需要运行,如果不能运行,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将失去存在的意义,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实现也只是一句空话。这有如学者所说的,民主制度“就像一个旋转的陀螺,重要的是旋转的过程。离开这个旋转的过程,民主政治这个陀螺就会倒下,个人的权利也就无从谈起”[2](p.24)。当然,说民主制度像个陀螺,除了强调使民主制度运转起来的程序和机制外,还在于民主制度也像陀螺一样需要推动力和技巧。陀螺不抽不转,民主制度如若没有人民自己和代表人民利益的政府官员去推动,也不会自动运行。抽打陀螺需要一定的技巧,特别是要顺势用力,要是抽打的方向与旋转的方向相反,陀螺就会倒下。推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运行同样需要技巧,要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运转起来,必须有能够促使民主制度运转起来的民主技术。

其次,提高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绩效客观上需要民主技术的保障。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民主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立法速度加快、质量提高、过程公开,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得到加强,中共中央于2005年和2006年连续两年颁布有关加强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文件,促进了中国式的协商民主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2005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这是我国政府制定和实施的第一个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行政性法规,使民族区域自治法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发展基层民主”,推动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制度更加完善”,明确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列为我国四大基本民主制度之一。然而,我国各项民主制度的运行绩效仍不尽如人意。比如,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制度而言,虽然历经五十多年的改革完善,取得了突出的建设成就,但是由于对相关规则、程序等方面的技术改进不够好、运用不够佳,进而导致人大在民主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尤其是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方面存在“选人”成本太高、“选人”绩效不理想的问题。无论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还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普遍存在代表人数过多,以及各级人大不能保障选举功能的有效发挥等问题,实际上都反映了技术层面的供给不足。另外,人大在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议事监事”方面,也存在对于民主技术改进不够、创新不足、应用不佳的问题,进而导致人大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成本高绩效低。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大的监督权威缺乏民主技术的保障,如果不能从技术上保证人大的监督权,“橡皮图章”的现象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再比如,拿近年来各地积极普遍实践的基层民主制度来看,由于在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选举组织、秘密投票、选票计算等具体民主选举以及民主决策、管理、监督等环节对基层民主技术的改进、创新、提高和运用得不够好,导致群众在选举工作常规化后会出现“选举疲劳症”。对于基层民主制度绩效不够高的问题,有学者一针见血地指出:“在中国现实的政治体制环境下,一些地方的民主活动从表面看轰轰烈烈,最后却往往演变成一场令人失望的‘民主秀’”;“村民自治的实际绩效及其生命力值得怀疑”[3](p.549)。

再次,科学而先进的民主技术是战胜一切反民主、伪民主行径的最有效手段。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已成为某些部门、某些官员的时髦宣言,但有的只是挂在嘴边而已,一谈到要真正实行民主时,他们却唯恐避之不及,或搬出一些“伪技术”来加以粉饰。比如,秘密投票是世界公认的一项民主技术,但在一些基层民主选举中,“上级意图”对选民意愿的干涉并不鲜见,“公开填票”、“集体填票”等服从“大局”的做法时有所闻,甚至有人抱着票箱“上门服务”,眼巴巴地监督着你填选票。在缺乏民主传统的中国,权力部门的强势威胁和利益要挟,“领导意志”的横加干预和操纵,平民大众民主观念的匮乏和政治参与的冷漠,以及形形色色的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等伎俩,都会使民意失真,使民主的真实性大打折扣。如何才能走出这种虚假民主、“领导民主”的困境呢?根本的出路,无疑还得通过改进民主技术进而建立起保障民主真正实现的制度和机制、程序和规则。

三、民主技术有助于增强执政党的合法性和政府管理的有效性

合法性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执政党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任何统治都企图唤起并维持对它的‘合法性’信仰”[4](p.239);“任何一种政治系统,如果它不抓合法性,那么,它就不可能永久地保持住群众(对它所持有的)忠诚心,这也就是说,就无法永久地保持住它的成员们紧紧地跟随它前进”[5](p.264)。中国共产党能否巩固执政地位并长期执政,并不取决于其主观愿望,而是取决于它凭借自身力量从国家和社会中所获得的支持和信任程度。然而,目前在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中普遍存在背离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原则的问题。最为突出的是权力腐败以及对广大人民合法权利的侵害,这严重影响着党的形象和执政的合法性。由于民主技术对于民主政治过程具有规范化、效能化的功能,不仅可以促进中国共产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与依法执政,而且能够规范权力、提高执政效能和保障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具体说来,民主技术一方面可以提高民主的制度化、可操作化程度以及公民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方向,使中国共产党真正做到为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另一方面,民主技术还可以塑造理性化的公共权力,实现执政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基本追求。在通常情况下,不规范的民主容易被操纵,而当民主技术达到一定程度时,就能够有效抵抗和克服其他力量的干扰。因为,民主技术可以将公共权力的运作从无序的个人意志转化为稳定的规则、原则、准则等,预防权力扩张和滥用,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民主技术的运用还意味着执政党执政行为的有序性与规范性,通过建构一整套良好的、有效的法治框架,可以引导与规范执政行为,摆脱政党政治生活中的偶然性和随意性等不稳定现象。可见,民主技术是增强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和实现长期执政的有效工具。

现代政府管理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民主技术与政府管理有效性(即政府效能)之间的相关性也越来越高。改革和提高民主行政技术,是实现民主治理、科学行政、依法行政,进而提高政府管理绩效的一个有效途径。因为民主技术的成熟程度、普及程度直接影响着政府管理的效能。一方面,民主技术的规范性、程序性、制约性使政府行为更加合理和合法,进而促进政府行为合理化,同时民主技术的完善还使现有行政制度更加优化,使民主政治生活更加有章可循。另一方面,民主技术还能够极大地提高政府在制定公共政策与执行公共政策两方面的效能。随着现代科学技术如信息技术、计量技术、电子技术、网络技术、传播技术等被运用于政治领域,形成了大量的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现代民主施政技术。这些民主技术的形成和广泛运用,不但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大大提高了管理的广度和效度。另外,诸如信息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和各种政策分析模型的广泛运用,使公共政策的决策过程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和高效化;在公共政策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在指挥、沟通、协调和控制等关键环节信息传播技术、管理控制技术等的创立和运用,公共政策的执行效能大幅度提高。美国学者安德森说:“行政管理机构的实施活动依靠的不仅仅是该机构官员的态度和动机以及外部的压力,而且取决于该机构所能获得的政策实施技术。”[6](p.137)

四、民主技术有助于形成稳定和谐有序的政治秩序

先进的民主技术能够增进政府与民众沟通与协调,缓冲社会危机与矛盾,有助于形成稳定和谐有序的政治秩序。获得一个良好的政治秩序,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人类“首要的问题不是自由,而是建立一个合法的公共秩序”[7](p.7)。在一定意义上讲,发展中国家政治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谋求稳定、和谐、有序的民主政治发展过程,而这种发展过程的实现则需要有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并有能够沟通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的制度化的机制和技术保障。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阶层及利益不断分化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觉醒,民主参政的压力越来越大。然而,由于现有体制内政治参与渠道不畅,各种非制度化和非法的利益表达不断衍生,甚至导致大规模群体性恶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危及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应对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客观存在的社会秩序不稳定不和谐,必须遵从民主发展的客观规律,从改进、提高和应用民主技术上去下功夫。由于民主技术具有规范、制约、协调的功能,因此,我们一方面可以通过非人情化的民主技术,使复杂的社会关系在一定的程序和机制中得到简化,为社会“创造了一个可靠的、可预测的、一贯的行为框架,个人能够在其中执行他们的计划或项目时多少可以肯定其成功的前景”[8](p.119)。毕竟,民主技术可以为民主活动的有序化和理性化提供一种社会控制机制,使政治行为符合法定的形式、程序。一方面,由于民主技术既可以减少公民非理性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可以加强对政治权力的制约,限制和避免权力的专断和滥用。另一方面,由于民主技术蕴涵的对话、协商、妥协、理性选择等规则使各个阶层在政治活动中能够和政府进行有效的沟通互动,在双方沟通互动的过程中通过广泛深入的交流和商讨,消除敌对、缓和冲突、化解矛盾,使各个阶层的愿望和要求能够得到有效的表达和实现,从而实现和谐的社会状态。再者,由于民主技术是有关公平竞争、权力制衡等方面的一整套规则、程序、操作方法和技巧,有效运用先进的民主技术则可以避免高层权力斗争而导致的政局动荡,从而增强社会政治秩序的稳定性。总之,民主技术的改进、提高、创新和应用,在客观上可以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协调提供制度化和技术化的路径,从而有利于形成政治体系与社会的双向互动机制、政治文化凝聚机制、政治缓冲机制、政治协商和妥协机制等,进而增进双方的沟通与联系,消除彼此的矛盾与冲突,使政治系统保持一种开放和动态稳定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政治系统就可获得对政治参与压力作出及时反应的能力,具有了释放政治能量的“安全阀”机制,从而可以避免推行民主可能导致的政治动荡对社会发展的破坏,实现社会政治生活和政治秩序的稳定、和谐、有序。

五、民主技术有助于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培养现代公民

公民政治参与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下公民所具有的一种普遍而广泛的行为。在实际政治运作中,公民政治参与已成为民主政治运作的核心。在罗伯特·达尔提出的“民主五项标准”中,第一项标准就是“有效的参与”[9](p.43)。而要实现有序且有效的公民政治参与,实现公民自身的利益,民主技术的运用就必不可缺。因为,一方面以网络技术、电子信息技术为标志的新型民主技术,既可以突破传统媒体的单一性和受地域、时间、语言、文化等诸因素的制约,为公民提供政治参与的新途径;也可以通过这种技术所创设的网络公共论坛营造一种开放、平等、去中心化的公共空间,为公民公平讨论、协商并进行利益表达提供新的场所。另一方面,民主技术还为实现公民利益提供制度保障。公民政治参与是公民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利和资格,通过政治权力最终实现自己利益的主要环节。民主技术的工具性不仅是公民与其他政治主体博弈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民主技术本身的理性化、规范化同样也是公民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害的重要武器。再者,公民可以通过民主技术的实践不断获得民主知识和民主技能、不断接受民主观念教育,进一步强化公民精神和责任感,提高参政能力。

民主技术作为人类理性在追求民主价值实现过程中的有效工具,还有助于在民主实践中形成理性政治思维,实现民主的理性塑造,进而发挥教育和培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所必需的现代公民的功能。民主技术的运行主要是通过规则、制度、理性等力量的整合,而非神道和独裁意志的安排,从而表现为一种制度的刚性和非人情化,对现实政治生活进行理性的规范和制约。这与传统政治思维往往从感性经验出发,强调经世致用,重权术和计谋不同。传统政治思维过分推崇道德、良心的自律以及重视亲情、人情的因素,在民主实践中缺乏民主规制和实践理性,使许多制度流于空谈,而各种权谋、潜规则却大行其道。而民主技术所蕴涵的现代理性精神,一方面可以对公民进行潜移默化的影响,使他们更新价值思维、价值认识和价值判断,认识到自己作为政治主体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因而积极地参与民主过程,并对政治决策发挥实在的、看得见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有助于培育一种社会团结和宽容,并对民主充满信心的社会心理,从而促使人们以科学的理性来处理社会矛盾和冲突,以民主的方法和途径来构筑理想的和谐社会,最终走向真正理性化的社会政治生活。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政治文明建设研究”(04&ZD016),武汉大学“985工程”二期拓展项目“政治文明与民主政治建设”。

  作者简介:虞崇胜(1952-),男,湖北黄石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永洪(1975-),男,四川富顺人,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西华师范大学副教授。

  参考文献:

  [1][美]约瑟夫·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2]俞可平.民主与陀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3]徐勇,吴毅.乡土中国的民主选举:农村村民委员会选举研究文集[M].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4][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5][德]哈贝马斯.重建历史唯物主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6][美]安德森.公共决策[M].北京:华夏出版社,1990.

  [7][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

  [8][美]斯蒂芬·埃尔金,等.新宪政论[M].上海:上海三联出版社,1997.

  [9][美]罗伯特·达尔.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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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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