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稳: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困境及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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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稳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民主技术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民主技术体系,保障了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良性运转。但就目前来说,依然存在供给不足、合理性不够以及严重的形式化问题,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在传统文化的影响下工具理性思维的缺乏,创新主体推动民主技术发展创新的动力不足,现有政治体制所提供的激励导向、制度空间与持续保障不够,以及民主技术运行的经济、技术与文化素质基础薄弱等四方面的因素。

关键词:当代中国 民主技术 困境

当代社会,在民主价值与原则得以确立的情况下,民主技术就是使民主能够运转起来的力量,直接决定着民主价值的实现程度。在此种语境下,民主技术是与民主价值和原则相对应的,是“为确保民主原则和民主价值的实现而采取的种种方法和手段的总称”。并且“只有在承认民主的原则和价值的前提下,才谈得上民主的技术问题; 也只有通过有效的民主技术手段,才能够在实践的意义上实现民主的原则和价值。”( 桑玉成,施玮: 2000)就我国目前来说,民主技术的发展似乎更为重要。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胡锦光说:“从细节上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从技术环节上确保代表真实表达自己的意愿,在某种意义上,其重要性不亚于民主原则本身。”( 刘锦森,2009) 当前,在我国的民主政治实践中民主技术的运用与创制正在逐渐展开,如选举中出现的“三轮两票”、“公推公选”等方式,民主决策中出现温岭的“民主恳谈制”、重庆市开县麻柳乡的“八步工作法”,民主监督中出现的武义县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以及现代科学技术在民主过程中的运用,如网络投票、网络监督、电子表决器等。但总的来说,我国目前民主技术的发展略显滞后与不足,没有为民主价值与原则的实现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持,使得我国目前民主政治建设中出现很多不规范甚至背离民主价值的现象。通过对民主技术发展困境进行深刻剖析,找寻原因和寻求对策,无疑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民主技术的基本内涵与价值

民主技术是政治学的一个新话语,对其理论研究正随着民主技术在民主政治发展中的地位而逐渐深化。对于民主技术概念的界定,国内现有的研究成果只限于与民主技术相关的社会技术、政治设计、政治技术、政治艺术或者程序民主、协商民主、网络民主这些层面,具体的如选举技术、投票技术、政治体系设计技术和网络技术等,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而目前国外的民主技术理论研究主要是从新技术与民主的关联性出发来进行的,民主技术主要表现为信息技术( Bruce Bimber,2003) 、电子技术( Jim Dator,2003: 5) 或者较为具体的投票技术( Oostveen,Anne Marie & Peter van den Besselaar,2004: 61 ~ 78) 。笔者在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认为民主技术“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政治活动的主体依照一定的历史经验与政治传统,为了实现特定的民主价值、理想与原则而进行“理性化”创制的方法和手段,是人类理性为寻求民主实现方式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知识和操作体系。”“就其本质意义上而言,一方面是实现民主价值目标程序化、合理化、有效化的手段,体现工具理性; 另一方面又以自主、平等、自由、公正等民主价值为指向和目的,体现价值理性。简单来说,民主技术的本质就是一种知识、程序和技术操作体系,是内蕴民主价值原则和追求的工具理性。”( 王海稳,2010: 24) 其中,价值理性是工具理性的精神动力,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现实支撑,两者统一于民主政治实践中。在形态上,可分为理论形态、制度形态、经验形态和器物形态。从宪政民主过程出发,还可以把民主技术分为选举民主技术、决策民主技术和监督民主技术。每一种类型的民主技术又有其具体的技术构成,如选举操作过程中存在的程序性、技术性问题,主要体现在选区划分、选民登记、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程序、竞选、选票设计、投票行为、选票计算和公布、选举的监督与救济等各方面。民主技术自身独特的特点与功能使其与当代中国民主发展的渐进性与稳定性高度契合,呈现出对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出以下四个层面:

首先,在民主实践中,通过运用民主技术参与民主政治实践来不断接受民主观念洗礼、训练民主技能和获取民主知识,不断强化自己的公民秉性和公民行为,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参政、议政、监政能力; 其次,通过加强对民主技术的研究和运用,完善和开拓多种民主形式,不断提升民主技术的合理性与治理效力,促进民主的“增量”发展。再次,通过民主技术的合理运用,调整、配置和规范公共权力,塑造理性化的公共权力,有助于增进政治过程的规范化、合理化和效能化,增强执政的合法性基础; 最后,民主技术还可以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与协调提供制度化和技术化的路径,有助于增进双方的沟通与联系,消除彼此的矛盾与冲突,实现社会生活和政治秩序的有序化( 王海稳,2010: 128 ~131) 。

二、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困境及影响

从总的方面讲,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困境主要表现在供给不足、合理性不够以及人为操作导致的严重形式化,从而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民主价值的实现。

( 一) 民主技术的供给不足不能满足民主政治发展的现实需求

随着民主价值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民众要求在现实层面实现真正的民主权益的吁求也越来越高涨,但如何使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在时间上渐进、空间上可控,发展民主技术是较为可能与可行的路径。但从民主技术的发展现实来看,显然与需求有相当大的距离,许多现实民主问题都需要去破解、去完善。从宏观层面上看,比如如何通过政治设计处理和协调好“党、政和法的关系”,解决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以及‘一府两院’之间分工、协作和相互制约的关系”( 钟宜,2008) ; 如何加强对权力运行结构的设置以推动权力监督与制约的有效性等; 从具体操作层面上看,比如如何在选举中引入竞争机制和竞选技术,如何在政府重大决策中引入辩论机制和听证机制,如何将现代科学技术合理嵌入民主过程的各个环节等等,以推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透明性、有效性。民主技术这种供给与需求的矛盾,既反映了目前对民主技术的研究和探索不够,也更需要党和国家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去突破。如果这种矛盾不能得到有效解决,从微观层面看,将会影响民主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与民主治理的有效性; 从宏观层面看,将会延缓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程,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全面进步。

( 二) 民主技术的合理性不够导致民主技术运行的低效能

民主技术的合理性不足主要体现在运行中的民主性、公正性与效率不够。造成这种困境的原因,一方面源于研究和探索不够,另一方面还在于缺乏对民主技术的合理评价,即价值合理性与工具合理性的综合评价。如在选举层面,人大常委会主持并具体办理选举事务的设置导致了选举委员会的二律背反的地位; 选举过程中原则上不鼓励竞选技术的使用; 选举法中对于选票设计、计票程序缺乏统一性规定; 投票规则的制定有些随意性,没有根据投票规则带来的民主性与效率进行合理确定,比如从简单多数规则到三分之二,再到四分之三规则的变动,虽然会更体现民意,但效率低,成本会很大。在决策层面,决策系统内部结构不合理,决策程序与规则中缺乏必要的辩论、商讨和听证的程序; 全国和地方人大“普遍存在的代表人数过多”( 桑玉成、施玮,2000) ,远远超出了有效民主决策的范围。一般来说,代表人数和决策的民主性重要相关,没有一定人数不能体现民主性,但并非人数越多越民主,超过适宜规模的人数增加反而削弱决策的效率。罗伯特·达尔( 1999) 将这种矛盾称之为“公民参与和体制效率之间的两难”。在监督层面,权力结构设置不合理,权力过于集中,权力结构处于失衡状态; 监督主体缺乏独立性,监督客体内部监督错位。民主技术在实践中所呈现出的这种不合理性,在某种程度上也为民主技术的运行提供了暗箱操作、违法操作的条件,往往会导致民主结果的不真实,甚至造成民主过程的失败,从而严重影响民主技术的实际功效。

( 三) 民主技术的运行过程受到人为干扰或操纵,从而使民主技术表现出严重的形式化甚至异化

尽管民主技术具有规范性、可预见性与可操作性的特点,但作为一种工具理性,也不可避免地会陷入自身无法回避的缺陷。如互投赞成票、中位投票,孔多塞“投票悖论”等,即使技术本身被严格执行,其结果也有可能是无法预料的,甚至是相反的。加上民主技术运行的生态环境的发育不成熟,民主技术的这种工具性意义就会被放大,从而使其实际的运作遭到变通操作或违法操作,使民主技术的运行偏离了既有的轨道,最终导致民主技术的形式化运作甚至结果的异化。民主技术非但没有成为实现民主价值和原则的工具,反而异化为一种少数人为实现个人私利或企图的操作工具。在选举技术层面最大的问题是,技术和程序被有关领导主导,形式化和变相的委任制大量存在。比如等额选举、“戴帽”选举以及形式上的差额选举,都未能真正体现民众的真实意图,挫伤了群众对选举的热情,出现“选举疲劳症”,甚至“厌选”情绪。恰如有学者指出的那样,“在中国现实的政治体制环境下,一些地方的民主活动从表面看轰轰烈烈,最后却往往演变成一场令人失望的‘民主秀’。”( 阿计,2006) 选举过程中的选区划分、选票设计、划票方式和计票规则等技术都可能因领导意志的干预而效力失真。例如,在间接选举中,有的在选票设计上做文章,对“赞成”的不划任何记号,要求“反对”、“弃权”的划记号,这样代表就不敢动笔,更不敢到秘密划票间去划票; 更有甚者在代表座位上做文章,每隔三五名代表安排一名党政领导代表,对代表造成一种被监视的实际压力,或用摄影机对准代表,对代表划票进行监视,迫使代表不敢投反对票,等等。在决策层面,长官意志对民主程序和技术的控制,使决策非民主化。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官本位意识导致很多决策是“一把手”控制下的形式民主; 为了效率会选择个人决断而抛弃民主技术的使用; 甚至利用“专家论证”来堵塞人言,压制民主。这种局面如果得不到改善,不仅会挫伤民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影响政治过程的合法性,严重的将会激化社会矛盾,引发大规模群体性的恶性事件的发生,严重危及着社会的稳定。2011 年广东省汕尾市乌坎村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

三、当代中国民主技术发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从民主技术生长与发展的历史来看,民主技术的良性发展不仅需要一种工具理性的文化传统作为思想基础,还需要政治体制、经济与物质技术基础、公民素质等作为其运行的社会生态基础,更需要完善的动力机制为其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然而比较遗憾的是,正是在这几个方面存在不足,致使当代中国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陷入一定的困境。

( 一) 受传统文化影响,缺乏工具理性思维

在政治生活中,工具理性的存在意义在于可以用规范性、程序性、制度性、可操作性、实效性的规则体系、技术手段、途径方法来消除乌托邦式的政治狂热、意志欲望支配下的人治政治、缺乏规范与制约的政治运作,使政治过程的运行可预测,可控制( 何颖,2010) 。这种工具理性思维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需要理性文化、民主文化潜移默化的影响,而这正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种缺失。美国著名汉学家列文森曾说过,中国传统人文精神的实质内涵乃是对人格理想的终极目的性价值追求,而不是对某种人事之工具价值的追求( 万俊人,1998) 。这种以“尚德”、“为道”为主旨的传统文化取向必然崇尚价值理性,使得我国缺乏工具理性得以形成的知识论框架,缺乏抽象还原、定量计算、准确预测和有效控制的技术逻辑。因而在思想上就会拒斥和鄙视蕴含工具理性特征的科学知识和技术发明,甚至将其蔑称为“奇技淫巧”。受此传统文化精神的熏染,当代中国的民主政治发展目前所表现出来的倾向于宏观层面的价值讨论,忽视民主技术的研究与创制,进而导致有效的技术供给不足,甚至制度和程序的空虚化与模糊化,原因就在于政治工具理性的缺乏和落后。( 刘小兵,2006) 工具理性的缺乏与落后还与传统文化影响下规则意识与公共精神的缺失密切相关。规则意识以公开、透明、民主、平等为价值指向,与各种形式的特权意识、“潜规则意识”与僭越行为、暗箱操作是根本对立的。“规则意识既是政治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思想先导,更是它的心理基础和思想支撑。没有规则意识的文化支撑,理性的制度规则体系就难以巩固和维持,政治制度化便不能健康发展。”( 何颖,2010) 对此美国学者英格尔斯曾指出: “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赋予这些制度以真实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的悲剧是不可避免的”。( 英格尔斯,1985: 8) 中国权威主义的政治文化传统常常缺乏理性商讨,特权意识浓厚,表现为经常性的践越规则,缺乏包容性,如遇分歧,往往诉诸于权威、强权来统一意见。当规则合乎自己的利益和心思的时候,便把它高高举起; 当规则不合乎自己利益和心思的时候,则把它踩到脚下。在民主实践中就会表现出缺乏民主自制和实践理性,使许多制度流于空谈和各种权谋、潜规则大行其道。权谋与潜规则的合流,又会不断强化民主技术的工具性意义,仅仅将其作为一种控制社会或达到某种利益的手段,使技术蜕化为一种权术,纵使有着正常的民主技术操作程序,也会徒有其表,形式超越了意义。可见,缺乏对规则尊重与认同的心理基础以及公共精神,就很难形成对民主技术的认同与创制,民主技术在运用过程中的人为变通或违法操作就不难理解了。

( 二) 创新主体推动民主技术发展创新的动力不足

在目前的民主政治实践中,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动力主要源自创新主体内在的动力和外在压力与体制的驱动。从创新主体来看,地方政府以及政府官员实际上成为民主技术创新的主导力量,决定着制度供给的方向、速度、形式和战略安排。而非政府主体只有经过政府主体的批准才能从事制度与技术的创新,处于从属的地位。因此,考察地方政府和政府官员对待民主技术发展创新的态度与方式,更有利于我们理解我国当前民主技术的发展困境。具体说来有以下几个层面: 一是利益结构调整带来的阻遏。就目前来说,物质性的利益刺激、公众形象与社会声誉的提升、政治升迁的激励都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民主技术创新的动力源,但这并不能排除政治精英自身的政治信念、抱负和责任所带来的推动力。之所以强调利益因素,是因为利益问题是一切政治运动和政治发展的起点、目的和归宿。也如马克思所言,“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马克思、恩格斯,1956: 178) 从利益层面考察更具根本性的意义。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实质上既是一种权力规范的过程,也是一种利益调整的过程。有效的民主技术创新将意味着不断扩展制度化的权力范围和效力,同时也就缩小了相关官员的权力范围,使原有的权力利益格局发生变化。( 朱红军,2007) 也正因为如此,作为地方政府官员自身以及原有体制下的既得利益者就会消极对待甚至反对民主技术的创新。比如在澳大利亚,电视广播技术在 1950年期间就能够使用,但议会没有利用,直到 20 世纪 90 年代,才允许电视报道议会的情况。正是因为官员害怕信息技术带来的公开性和透明性会使其失去权力或者对其既得利益造成威胁和损害。所以,正如马基雅维利所说,“没有什么事情比新制度的执行更加困难,没有什么事情比新制度的成功更令人怀疑,没有什么事情比新制度的管理更加危险。这是因为,那些旧制度的受益者都会把新制度的提出者看做他们的敌人,而那些有可能从新制度中受益的人也只会给他们以冷漠的支持。”( 菲利普·施米特、特里·卡尔,2007) 二是威权主义影响下的效率倾向。民主技术通过对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和程序化,既能保证一定的民主性,在操作性上也具有较高的效率。但受威权主义思想的影响,地方政府尤其是主要官员往往认为使用民主技术太麻烦,往往会以牺牲效率为代价,导致互相牵制、议而不决、不利于快速决策等问题,大大增大工作成本。尤其是在决策层面,参与决策的人数越多,利益目标就越分散,各种价值取向就越难以有效地聚合,决策结果就越难控制。另一方面,为了体现民主精神,必然要设置表决程序,而参与表决的人越多,表决程序就越繁琐,博弈的过程就越复杂,付出的成本也必然高昂。相对比而言,权力集中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决策效率,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于是,在思想意识里往往会选择集中而抛弃民主,在实践中表现为对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冷淡消极就不足怪了。三是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的不确定性。民主技术创新本质某种意义上属于制度变迁,其过程充斥着变革的支持力量与阻碍力量的博弈,加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民主技术创新上的角色与预期收益不一致,其结果往往难以预料。正如思拉·埃格特森所说: “制度变更的成本之一是对新政体将生产什么产品的不确定性”( 思拉·埃格特森,1996: 67) 。对于地方政府干部来说,是否突破现状、发起创新,如何平衡一项民主技术创新带来的预期收益与预期风险是他们考虑的首要问题。在我国目前的民主实践中,进行民主技术创新既可能产生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正效应,也有给社会带来问题与矛盾的负效应。比如权力的扩散弱化了权力中心的权威性,并对权力中心产生某种潜在的威胁,以及由于利益关系的调整引发社会不稳定带来的安全隐患等,这种负效应体现为一种“( 制度) 风险成本”。根据风险———收益原则,当这一创新会降低权力拥有者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权力拥有者的生存,也就是当这种风险成本大于预期收益时,地方政府官员就会倾向于选择放弃创新,或者以更低的成本和风险创造其他方面的政绩来规避可能带来的风险。

( 三) 现有政治体制所提供的激励导向、制度空间与持续保障不够

从严格意义上讲,现有政治体制所提供的激励导向、制度空间与持续保障不够属于民主技术发展创新的外在体制造成的影响因素,也可归类于动力不足的范畴,之所以单列出来详细阐述,主要是想突出当前我国民主技术发展出现的困境,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源自我国现有政治体制某些方面存在的不合理和不完善。首先,从激励导向上看,目前干部考评机制的逆向激励容易诱发机会主义倾向,使民主技术创新的形式化严重。何增科教授在谈到中央与地方政府进行制度创新动因的不同之处时指出,“中央政府预期的政治收益主要是实现长治久安。而地方政府预期的政治收益都来自上级政府,这是因为在自上而下的任命制下,地方政府官员的升降奖惩都取决于上级政府,上级政府所规定的政绩考核指标和各种‘一票否决制’,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行为起着引导作用。”( 何增科,2004) 正是这种逆向的干部激励机制加上对民主技术创新风险的不确定性,趋利避害的行为取向使得下级政权在民主创新的过程中,对于那些难度大、风险高的核心技术创新,要么“有心无力”,要么就打打“擦边球”,而不是正面进行实质性变革。反而会在那些无伤大雅的民主技术上“不断创新”,搞一些不实用的花架子,因为这类创新既无需承担风险,还有可能获得很高的民主声誉,为其赢得民主政绩。正如学者吴海红指出的: “在民主大势所趋的情况下,某些掌权者虽然不想真正去维护民主,但又不得不做做民主的样子。于是,就在民主的技术上大做文章。”( 吴海红,2009) 使得民主技术只具有形式上的意义,甚至还会强化固有的不平等和不公正的权力结构关系。其次,从制度空间上看,目前各地的民主技术创新很难超越现有的政治制度的框架,进而使民主技术发展创新受到很大的局限。尽管制约和推动民主技术创新的因素有很多种,但决定变革与否,主要取决于现有的制度空间,也就是必须将创新的程度和范围在中央政府所能容许的范围之内。目前,除了中央给予地方政府一定的制度创新空间外,地方政府所进行的创新更多的取决于上一级党委的态度,从而使创新的制度空间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并且也使创新的结果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有些被权力中心肯定并推广,有的被喊停和制止。四川省步云乡的乡长直选后因遭到违宪批评而没有持续进行下去。对创新主体来说,有的被升职,有的也会被处罚。重庆市城口县坪坝镇的综合政治体制改革的领导魏胜多就是一个例子。再次,从制度保障上看,缺乏来自权力中心的权威性规定,使民主技术创新的可持续性差。俞可平( 2008) 认为,“制度是激发和保持政府创新动力的最可靠保障”。一种地方政府的创新,无论其效果多好,多么受到群众的拥护,如果最终不用制度的形式得到肯定和推广,那么,这种创新最后都难以为继。在我国目前的地方民主创新中,许多有效的民主技术创新由于缺乏制度化实施的硬性规定,结果往往导致“人走政息”。比如,近些年来在各地乡镇主要领导的“公推公选”,就是一项非常好的基层民主技术的创新。在一些地方试行一段时间后便停了下来,至今在全国也只有近 300 个乡镇在时断时续地推行,还不到全国 43275 个乡镇党委和政府的百分之一。可见,不进行制度性的改革,不从制度上保障地方政府的创新,甚至一些成熟的政治改革,也会裹足不前。

( 四) 民主技术运行的经济、技术与文化素质基础薄弱

对经济发展、技术发展和文化素质与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的关系,有一些学者认为并不存在正相关的关系。在我国,进行民主技术创新实践的地区也并不是以经济发展程度作为参照的,这些地区涵盖了经济发达和经济发展落后的地区,如浙江温岭、深圳大鹏乡以及四川遂宁、步云、云南红河等地。但也正如马克思所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1995: 32) 经济发展水平高,民众越富裕,对民主技术创新的要求和呼声就会高,并且还可以为民主技术的运用与创新提供一定的经济基础。戴维·菲尼指出: “制度设计的成本取决于用于新的制度安排的人力资源和其他资源的要素价格”( V. 奥斯特罗姆、D. 菲昆、H. 皮希特,1992:145) 。一项民主技术创新要在实践良性运行并有效,必然要付出规划设计费用、组织实施的费用,清除制度变革阻力的费用以及不确定性带来的随机成本等。多年来一直关注四川省基层民主发展状况的任中平先生指出,公推直选乡镇党委书记“这一选举过程不同程度地导致了成本增加和经费紧张的问题”( 任中平,2007) 。房宁教授也认为,“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民权利意识的增强,村委会选举所花费的竞选费用也大有上升之势”( 房宁,2007: 192) 。这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低下、负债难以还清的欠发达地区的乡镇来讲,的确也是一个很大的制约因素。中央编译局的陈雪莲对地方政府创新所遇到的创新阻力和困难进行调查时发现,“资金不足”是一个非常普遍的问题,在某种程度上也表明了地方经济发展对民主技术发展创新的制约性。由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决定的物质技术水平,尤其是科学技术的投入与运用情况,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特别是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物质性技术被运用到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之中,但很多地方由于财力有限,无法进行技术投入,从而使这类技术创新进展缓慢。

对于公民素质来说,尽管国内有许多学者认为公民的文化素质与民主没有直接相关的关系,但民主还具有很强的技术性,有些规则和操作技巧是可以通过民主实践习得,但公民本身是否具备基本的政治知识和科学知识来也影响着民主技术的运用与发展,比如公民要能够懂得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基本程序,能够辨识民主技术运作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能够区分不同规则选择所带来的结果的不一致; 能够懂得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人用、罢免、质询、弹劾、监督等各种权利; 并且随着现代科技日益嵌入到民主技术中去,也需要民众懂得科学技术的运用,比如网络技术、触屏式投票机等。如果不懂的人需要别人代为使用进行投票,就又有违秘密投票的原则了。

基于以上我国民主技术发展困境及原因分析,要想进一步推动我国民主技术的发展创新,必须发挥多方面的合力作用。在文化层面,需要我们通过公民教育和民主实践的训练,形成民主政治发展所需要的公共理性、规则意识以及政治知识和科学素质; 在经济发展方面,需要大力发展经济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物质技术水平; 在体制方面,需要党和国家能够更好地完善政策法规和干部考评体制,为民主技术发展创新提供足够的制度空间;当然也非常需要社会各阶层,包括学者、广大人民群众、政治精英来探索和推动,才能为我国当代民主技术创新提供持久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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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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