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芳:网上掀起卫生大扫除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84 次 更新时间:2009-07-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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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芳  

无论如何,7月1日都是值得关注的日子。

这一天,卫生部发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另一个旨在阻止色情内容的互联网过滤软件,也将从这一天起伴随所有新的个人电脑。

按照卫生部新闻办一位负责人的说法,这两项措施出台的大背景“应该差不多”,都是为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他拿出一份《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的文件,其中印有“着力抓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字眼。这次工作会议召开于今年2月20日,宗旨是“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

这位官员向《中国青年报》记者介绍说,卫生部新近出台的这套管理办法,正是贯彻实施此次会议精神的产物,其中不仅提高了开办医疗保健网站的门槛,而且对其发布内容及浏览群体也作了限制。

“太乱了,你不觉得需要管一管吗?”他拿出一厚叠A4打印纸反问道,上面印满了被公安部门认定的传播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的医疗保健网站名单。

性科学研究必须“单独拎出来”

在这份名单上,主要是类似“美国伟哥中文网”、“中国缩阴网”和“我要保健成人用品”等网站。随便点击其中一个,就会发现里面充斥各种成人用品的广告,有些还附带着色情图片和视频。

“数量太多了!”一位参与制定《管理办法》的官员感叹说。或许因此,他并不能拿出有关“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网站的具体数字,也无法说出需要整顿的网站的准确数据。

记者试图联系了其中一家成人用品网站。其负责人表示自己并不知道卫生部这个《管理办法》。不过他随即解释说,自己的网站并不属于“医疗保健”的范畴。“成人用品曾经被划分到医疗器械里面,但后来就不是了。”他言之凿凿地说。

这种说法遭到了卫生部的否认。卫生部解释说,凡是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等方面的信息,都属于“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范畴。这其中既包括各种医药公司的官方网站,也包括诸如搜狐和新浪等门户网站设立的预防保健类频道。

事实上,早在2001年,卫生部就下发过《互联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上述网站进行了各种规范。只是这个旧条例内容要少得多,其中要求开办这种网站除了在电信部门备案外,还必须经过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的审核同意。

而在新近出台的《管理办法》中,这项政策的门槛提高至只有政府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等组织才能在网站上提供与性有关的内容,所有发布这类内容的网站也必须得到省级医疗卫生部门的批准。

对此,卫生部新闻办的负责人用“与时俱进”来解释:“2001年网络是什么情况?现在变化太大了。”他进一步解释说,提高门槛设置的另一个原因是为了防止网站异地登记。据说,之前部分医疗保健网站,不仅不向卫生部门提出申请,而且即使申请了也是在外地的卫生部门,增加了不少监管成本。

“我们这种做法属于前置审批,也就是提前替你审核把关了。这样可以从源头上遏制淫秽、色情和低俗内容。”他总结道。

《管理办法》的另一重点是对于涉性内容的规定,主要针对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和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其中第15条还明确规定:开展性科学研究的医疗保健网站,只能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严禁以开展性科学研究为名传播淫秽内容;综合性网站的预防保健类频道不得开展性科学研究内容服务。这些都是2001年发布的管理办法中完全没有的内容。

卫生部的一位领导指出,有些性学研究的网站,打着宣传性知识的旗号提供淫秽信息,于是就在制定管理办法时把性科学研究“单独拎了出来”。

对于科学家是工作,对于普通人可能就是色情

而这也成为争议的焦点。不少媒体用《7月1日起综合类网站不得谈性》和《卫生部发文规定性学网站只能向专业人士开放》等标题来解读这个管理办法。一位网友对此发表评论说:“这叫啥子规定?性学也是科学,你们这样一搞,普通老百姓今后难道连上网学习性知识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对于这些说法,卫生部新闻办的这位负责人显得哭笑不得:“我们从来都是鼓励性知识宣传的!周总理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提出,让青年人懂得生理卫生知识很重要,到现在了我们怎么会反对性知识教育?”

针对“性学研究类网站只能向专业人士开放”的规定,他举例说,一对夫妇去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生将会播放类似的视频或者照片给患者看。对于患者来说,这只是治疗方法,但对其他人而言,这可能就是淫秽内容。

“不同的东西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理解。”这位负责人还举例,曾经有个基层民警,就以传播淫秽色情的名义,将某家男科医院的治疗视频没收了。

他表示,出台这项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他们很容易受伤害。就像书店卖书一样,一些书籍必须放在未成年人不易接触到的地方,或者说售货员根本不会卖给未成年人这些书籍。”他说。

“如果一个人不是未成年人,又很想了解性学研究呢?”记者不免疑惑。

“但你有孩子吗?如果你能够毫无阻碍地看到,说明你的孩子也会看到,这该怎么办?”这位官员表示,希望这部分群体理解,这个管理办法的初衷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为了保护下一代,请理解这种做法”。

“可是,那些很想了解性学研究的成年人怎么办?”记者再次抛出了同样的问题。

“你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比如买书之类的,但不要通过网络了。这些内容对于科学家来说是工作,但对普通人来说很可能就是色情。”

据说,这种做法是借鉴了中国性学会一些学者有关涉性信息的分类方法。他们认为涉性信息包括淫秽类、限制类和普通类3种。其中限制类主要是指性学家、性文艺工作者和性作家等专业群体所接触的性信息,应该严格限制使用并规定对象和场所。

另据透露,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心理教研室主任胡佩诚就是这些学者之一。在制定管理办法之前,卫生部曾听取过他所在的中国性学会一批专家的意见。

但胡教授最初否认了此事。后来,在记者追问下,他承认说自己只是在前期提过意见,至于后来政策如何制定就毫不知情了。“我现在连这个管理办法什么内容都不知道。”他说。

不过,他表示支持“性学研究类网站只能向专业人士开放”这个规定。“就像只有医生能够检查病人,而普通人没有这个权利。”他打比方说。

“如果你是爱好者,可以看书、上学习班,或者到其他相关的地方去寻找你所需要的知识,对不对?”胡佩诚反问道,“更何况并不是喜欢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比如你对政治感兴趣,总不能告诉你中央开什么会议吧?”

这不是强迫全体网民的性知识退化到青少年的水平吗?

不过,对于这些做法,一些性社会学家表示了不同意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反问:“怎么能用青少年的标准来要求成年人呢?”

她认为完全可以用屏蔽或者分级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为了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美国电影分级制度中就有大众级、建议在父母陪伴下观看的辅导级和不适合13岁以下儿童的特别辅导级等多个级别。而登录不少国外的色情网站,首先会跳出一个窗口,询问你是否未满18岁,否则就提醒你不能浏览类似网站。

“人家靠的是诚信。我们要解决这个问题,也需要提高全民素质,而不是简单地用青少年的标准要求全体人群。”李银河说。

中国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所长潘绥铭的说法更为直白:“这不是强迫全体网民的性知识退化到青少年的水平吗?”

相比之下,一家网站的负责人表达了自己的忧虑。他所经营的网站提供性功能障碍和相关药品等方面的信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他认为“这个规定没有得到法律的支持,我认为他们把事情搞乱了”。他称目前在中国,绝大多数父母从不与孩子谈性,因此孩子就从色情小说、电影中获得性内容,“我们本可以通过专业网站合理地引导他们”。

李银河也说:“登录性学研究网站是每个人应有的权利。”

据说,下一步卫生部将联合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主要对象就是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和药品信息服务。对此,一位内部人士抱怨道:“这里面亟待管理的太多了!”他举例说,在国外的网站输入“sex”,其实“挺干净,什么也没有”,而在中国,你如果输入了“性”字,将会出来一系列色情内容。

“为什么呢?”记者问。

“我也不知道,中国文化就是这样吧!”他无奈地耸了耸肩。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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