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寒溪 孙学峰:东亚安全合作的现实与前景——观点的分歧及其分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578 次 更新时间:2008-08-13 01:13

进入专题: 东亚   安全合作  

陈寒溪   孙学峰  

[内容提要]国家间的安全合作是地区安全秩序的基础。东亚安全秩序处于不断建构的过程之中,国外学界存在各种不同的安全合作构想,这些构想可以类型化为三种模式之间的竞争:霸权秩序下的合作、均势秩序下的合作以及地区安全共同体。作者介绍了这些合作主张之间的差别,并对其合理性与可行性做出分析和评价。作者认为,大部分学者的政策建议与其理论依据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之处,其合理性和可行性也比较可疑;东亚安全的研究者们需要更为谨慎的理论和经验研究。

[关键词]东亚;安全秩序;安全合作

关于东亚安全合作的讨论一直是学术界的热门话题。冷战结束初期,西方学者普遍对东亚安全形势做出了明确的、悲观的预测,认为东亚很可能进入一个充满紧张和冲突的转型时期。[1]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这些悲观预测并没有成为现实,东亚仍然是世界上较为稳定与和平的地区,享受着举世瞩目的经济繁荣。虽然当前的东亚安全秩序体现出相当程度的稳定性,但多数国家的政府和研究者们仍然感到担忧,认为现有的地区秩序与合作模式并非理想,可能难以长期控制潜在的安全隐患。因此,各国政府和学界都不断提出新的合作构想,希望建立更为满意的东亚安全秩序。如果要改变现状,东亚国家应该且能够采取什么样的安全合作方式,建立什么样的安全秩序?鉴于此,本文试图回答的问题是:当前学术界存在哪些关于东亚安全合作的主张和构想?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其合理性、可行性如何?[2]塑造东亚秩序的力量,绝不仅仅是国家之间的权力竞争,还包括人们思想观念的竞争与融合。从这个角度上来看,国际关系研究探讨的问题是,为何有些政治思想成为了政治现实,而另一些却没有。[3]对各种东亚安全合作构想进行总结和批判,既具有指导现实的政策意义,也有助于推动有关东亚国际关系的理论研究。

一 地区安全秩序与合作的模式

任何国际秩序都以一定程度的国际合作为基础。安全合作是各国在具体安全问题上进行相互协调的过程,而安全秩序则反映了各国共同追求的普遍价值和长远目标。比较起来,国家对安全合作模式的选择是表面的,对地区安全秩序的追求则是更深层次的。学界关于东亚安全合作的争论,从表面上看是安全合作模式之争,在更深层次上却表现为地区安全秩序模式之争。[4]因此,学界关于东亚安全合作的观点总是基于一定的理论分析框架,即关于地区安全秩序的类型化分析。

国际社会中的秩序是指国家间正式或非正式的安排,这些安排为国家提供了一种可预测的、稳定的国际环境,使它们能够通过基于规则的互动来追求集体目标,如和平解决争端、和平实现政治变革。[5]国际秩序一般包括三个基本要素:稳定与和平的共同目标、特定的规则以及特定的权力分配。在国际秩序中,国家间的交往必然遵循一定的规则,但同时也受到权力结构的制约。不同的国际秩序,其差别在于不同的规则以及不同的权力结构。[6]最基本的权力结构包括单极、两极、多极,据此,可以把国际秩序区分为单极结构下的霸权秩序和两极、多极结构下的均势秩序。霸权秩序和均势秩序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是基于权力等级的国际秩序,国家遵守规则(制度) ,是由于权力强迫,或是由于理性计算的结果。然而,一些思想家和理论家认为,在霸权秩序和均势秩序之外,还存在一种理想的国际秩序模式——安全共同体。在安全共同体中,权力等级和理性计算不再是维持秩序的关键要素,取而代之的是内化的规则,当规则成为内化的行为规范时,国家遵守规则不再是由于受到外力的强迫或者功利的计算,而是基于道德自律。[7]

据此,我们可以根据权力结构的变化和国家遵守规则的不同动机,把地区安全秩序划分为三种类型:霸权秩序、均势秩序和地区安全共同体。[8]这三种不同的地区安全秩序分别基于不同的安全合作模式。霸权秩序指由霸权国提供的安全秩序,霸权国负责地区安全事务的管理,负责维持地区稳定与和平。在霸权秩序下,地区安全合作模式取决于霸权国的偏好。不同的霸权国可能选择不同的合作模式,同一个霸权国,可能在不同地区选择不同的合作模式。例如,历史上的霸权国英国和当代霸权国美国就选择了不同的合作模式,美国霸权更注重国际制度建设,被称为制度霸权。[9]同样是霸权秩序,美国与欧洲盟友选择了多边合作,在东亚则选择了双边合作。

均势指权力在两个或者多个大国之间的大致均等分配,而均势秩序则指国家通过维持均势来提供安全管理。均势秩序和均势政治是不同的概念。均势政治指系统成员之间相互制衡的过程及其结果,这个政治过程中,均势以及国际系统的稳定、和平未必是每个成员追求的政治目标,而且也未必是制衡的必然结果。而均势秩序是指系统成员之间普遍接受均势原则,并愿意根据这个原则来管理国际安全事务,维持国际稳定与和平。为了维持均势秩序,国家可能采取合作,其合作模式主要包括两种: 同盟( alliance)和大国协调( concert of powers) 。同盟是国家通过自发履行均势原则而建立和维持均势的一种手段,大国协调则是大国的集体行动,是均势秩序的一种制度化形式。

在近现代欧洲国际关系史上,霸权秩序和均势秩序曾反复、交替出现,例如拿破仑时代的霸权秩序、维也纳体系下的均势秩序(以大国协调为合作模式) 、俾斯麦时代的均势秩序(以同盟为合作模式)等。安全共同体则是20世纪后半期出现的新事物。1957年卡尔·多伊奇( Karl Deutsch)提出,安全共同体就是一些国家对和平变革有共同的、明确的预期,放弃使用武力来解决分歧和争端。这与其说是对现实世界的描述,不如说是体现了一种政治理想。实现这种政治理想,需要苛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需要高度统一的政治价值观,鲜明强烈的身份认同。然而,一些政治学家们(主要是建构主义者)认为,现实世界中存在地区安全共同体,而且国家可以为建立更多的安全共同体创造必要的条件。如前所述,在安全共同体中,国家遵守规则,完全是出于道德自律,而不是因为受到外力强迫或者出于利益的计算。合作的方式是通过谈判、对话、沟通来取得观念共识、取消暴力、消灭争端的过程,是塑造朋友身份和友好文化的过程。[10]

冷战结束以来,东亚各国至少形成了一个共同追求的政治目标,即维持地区的稳定与和平,而且这个目标也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满足。然而,当前的东亚安全秩序建立在什么样的权力结构和交往规则之上?未来东亚安全秩序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权力结构和交往规则之上?这些仍然是充满争议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普遍的看法是,当前的东亚安全秩序既不是完全的霸权秩序,也不是纯粹的均势秩序,更不是地区安全共同体。东亚安全是通过多种途径得到维系的,不同的合作模式同时发挥重要作用,没有一个占据主导地位。[11]因此可以把当前的东亚安全秩序看做是以上三种秩序模式的混合物。但是东亚多数国家的政府和学界,对这种混合状态是不满足的。混合状态意味着不清晰的结构和不确定性的存在。冷战结束初期,西方学者对东亚安全形势的悲观判断虽然没有成为现实,但他们做出判断的依据仍然是边界争端、武器扩散、大国竞争等传统安全问题。同时,东亚缺乏制度化的多边合作,没有强有力的霸权领导。有的学者认为,东亚和平似乎是依靠偶然因素得到维持的,而不是人为设计的结果。[12]而关于未来东亚安全秩序和安全合作的构想,主要体现在以上三个框架之间竞争。

二 霸权秩序与合作

主张霸权秩序的观点,其理论基础是霸权稳定论。这种观点认为地区安全合作应该以霸权国为中心和主导,霸权国建立的等级秩序为东亚地区提供稳定和保障,霸权国和其他国家都会从霸权秩序中获得各自收益。[13]支持建立东亚霸权秩序的学者主要分为两种意见:一种主张认为,东亚地区存在“不完整的”美国霸权秩序,应该强化这种秩序,加强美国主导的地区安全合作;另一种观点认为,美国霸权正在衰落,中国可能崛起为地区霸权国,而且能够为地区提供稳定的安全秩序。

(一)美国治下的和平

关于东亚霸权秩序,最典型的一种观点来自迈克尔·马斯坦丁诺(MichaelMastanduno) 。他认为霸权秩序最适合亚太地区,因为美国的霸权不但持久,而且能为亚太地区带来如下安全收益: (1)美国的优势权力地位有助于牵制大国冲突,特别是中日冲突; (2)美国可以防止侵略行为,为弱国提供安全保障; (3)美国能够提供危机管理,防止冲突升级和战争,控制武器扩散,控制台海局势。[14]不过他也指出了美国霸权秩序面临的困难:首先,美国的东亚霸权是“不完整的霸权( incomp lete hegemony) ”,因为霸权的合法性不足——美国的霸权地位只得到了日本的支持,中国和印度对此仍然是怀疑的。其次,美国的地区战略限制了东亚安全合作的性质和形式。美国的东亚战略目标是扩大和维护美国的优势地位,防止大国崛起。为了维持霸权地位,美国选择了两类安全合作:一是维持和发展双边同盟;二是鼓励有限的地区多边合作。双边同盟是美国在东亚霸权战略的支柱,多边合作只是一种补充。然而,美国加强双边同盟的政策加深了中国的担忧,这种安全合作政策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地区安全问题,反而是维持了这些问题。马斯坦丁诺显然是看到了美国霸权战略内在的矛盾。他指出,美国霸权有助于维持地区安全秩序,但是只能防止安全环境恶化,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地区安全问题(例如中日之间的矛盾) 。美国甚至没有解决这些矛盾的动机,反而有维持这些矛盾的动机,因为它的战略目标是维护美国的主导地位,避免出现挑战它的国家或者国家联盟,因此维持东亚国家之间的矛盾符合美国的利益。[15]

尽管如此,马斯坦丁诺还是提出了加强和完善美国霸权的政策建议。他认为,美国霸权秩序虽然不是最理想的东亚安全秩序,但这是当前和未来最适合、最可行的东亚安全秩序,因此完善美国霸权秩序是十分必要的。要做到这一点,美国决策者必须解决他们面临的挑战。首先是完善霸权秩序,即维持日本的支持,同时也要争取中国和印度的支持。其次是控制单边主义,防止出现针对美国的制衡行为。[16]虽然马斯坦丁诺看到了美国霸权战略内在的矛盾,但是他的政策建议却在维持这些矛盾——如果要维持并完善美国霸权,就必须争取中国的承认和支持,但同时美国的安全合作政策却以双边同盟为支柱。这种相互矛盾的政策,一方面会增加美国与日本之间的紧张关系,另一方面会加强中国对美国霸权的担心和怀疑,这就达不到美国预期的政策目标。[17]这表明,马斯坦丁诺的政策主张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中国主导下的和平

冷战结束后,中国经济高速增长,随之也加强了国防现代化的步伐,“中国崛起”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如何看待中国在东亚的地位和作用?美国霸权被很多人看做是一种制度霸权,如果中国成为东亚霸权国,中国式霸权秩序可能具有什么特征?

支持美国霸权稳定论的西方学者普遍认为,美国在东亚的同盟系统和军事存在,是制衡中国、控制东亚地区大国冲突、维持地区稳定与和平的力量,如果美国退出东亚,该地区内部就会丧失均势,发生冲突的可能性就会增大。戴维·康(David Kang)批评了这种观点,认为中国在历史上的衰弱导致了亚洲的混乱,如果中国再次变得强大稳定,就会给东亚地区带来和平、稳定的等级秩序。在古代的东亚等级秩序中,中国是主导国,其他国家是二等国家,中国与二等国家之间的关系是正式的等级、非正式的平等关系。只要这个等级秩序存在,就没有国家间的战争。日本曾经谋求地区霸权,这是因为中国的衰弱和西方的扩张,如果中国再次强大,日本和其他国家一样会接受等级秩序。中国强大会带来稳定的一个证据是,目前中国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导致周边国家的制衡,也没有导致不稳定。[18]

戴维·康的观点几乎是中国古代“天下观”和“朝贡制度”的现代版本。他根据古代的历史经验来预测东亚的未来,认为历史上的中国霸权模式将再度重现,这种历史循环论缺乏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即使中国能够再次建立东亚霸权地位,我们也很难想象古代的朝贡制度可以重新复制,成为现代条件下的国际秩序模式。如果朝贡模式不能重复,取而代之的秩序和合作模式是什么?戴维·康预测中国霸权的回归,但却提不出中国霸权秩序的现代形式,没有提供具体的关于中国霸权下的安全合作模式的政策建议。

戴维·康的观点遭到了阿米塔夫·阿查亚(Amitav Acharya)的批判。阿查亚运用所有流行的理论(霸权稳定论、均势理论、建构主义理论、制度主义理论)来反驳戴维·康的观点,认为中国既不可能重建古代霸权模式,也很难建立稳定的现代霸权秩序。首先,中国既不具备物质力量,也不具备文化优势;其次,中国追求东亚霸权地位可能引发大国竞争,导致大国关系的不稳定;最后,摆脱了殖民主义的东亚国家早已经接受了主权观念,无法再承认等级秩序。阿查亚最后指出,维持东亚秩序需要的不是中国治下的“仁慈的亚洲等级秩序( a benign A2sian hierarchy) ”,而是要依靠相互依存、规范和制度。[19]阿查亚指出了重建古代中国霸权模式的困难:国际社会已经进入主权规范时代,国家间的合作不可能是朝贡关系。阿查亚试图证明中国如何不能成为东亚霸权国,但提供的理由却不充分。中国还是一个成长中的大国,它的物质力量和文化优势都处于增长的过程之中,我们无法证明中国在物质力量方面增长的同时,其文化优势不能够被创造出来。中国的权力增长和谋求霸权的行为的确可能引发大国权力竞争,但这并不必然导致不稳定的大国关系(例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美在加勒比海地区的霸权交接) 。东亚国家是否能够拒绝一个新的霸权秩序,并非是各国主观愿望的结果,而是主观愿望与客观现实的合力所造成。即使朝贡模式的霸权秩序不可能再次出现,在主权规范盛行的当代世界,仍然存在出现霸权秩序可能性。总之,阿查亚没有从理论上证明,为什么中国成为“霸权国”就不能为东亚提供稳定的秩序,除非他能够在理论上证明,霸权稳定论本身就是站不住脚的。

三 均势秩序与合作

主张均势秩序的观点,其理论基础是均势稳定论,包括两极稳定论和多极稳定论。两极稳定论认为,由两个大国构成的均势系统是最稳定的国际系统。多极稳定论认为,由若干个大国构成的均势系统是最稳定的国际系统。[20]在均势秩序下,同盟和大国协调是最基本的合作模式。

(一)两极均势秩序下的合作

尽管冷战后东亚的权力结构有些模糊不清,但是多数人认为,东亚权力结构要么是美国主导的单极结构,要么是由中、美、日、俄等国组成的多极结构。罗伯特·罗斯(Robert Ross)提出了一种有趣的观点,就是认为东亚是中美两极结构。他解释说,冷战后东亚之所以维持了稳定与和平,正是这种两极结构带来的结果。而且东亚的两极结构甚至比冷战时期美苏两极结构更为稳定,这是由于东亚的特定地缘条件决定的——中国是陆地大国,美国是海洋大国,它们分别控制东亚的大陆地区和海洋地区,这决定它们发展不同的军事能力,也很难侵犯对方的核心利益。地缘政治条件使其他大国无法挑战这个结构,日本和俄罗斯只能是二等大国,只能与中美合作获得安全。[21]根据罗伯特·罗斯的观点,东亚两极均势秩序下的合作,最关键的是中美两国的合作,而这种合作是为了实现消极共同利益的合作,即维持各自的势力范围,避免侵犯对方的核心利益。

冷战结束之后,一些学者主张美国应减少在世界其他地区的军事存在。罗伯特·罗斯反对这种观点。根据他对东亚和平原因的理论解释,他认为东亚和平是由中美两极结构维持的,因此未来东亚安全秩序必须依赖美国在东亚的继续存在。他首先反对美国完全退出东亚的主张。美国完全退出东亚意味着日本将独立承担维持地区均势的责任,但是日本的实力局限使它无法做到这一点。罗伯特·罗斯也反对另外一种政策选择,即减少美国在东亚的军事存在,由美日共同分担制衡中国的责任。他认为这种权力结构仍然不利于稳定。一方面,美国付出的制衡成本并不比两极结构下更少——在多极结构下,小国的搭便车行为增多,同盟管理的困难增加;另一方面,日本加强军事实力的行为可能导致美日冲突,因为两国都是海洋国家,军事力量的结构是竞争性的。总之,当前的中美两极均势是最理想的状态,比中日两极均势和美、中、日三极均势要稳定。因此维持现状,和中国发展安全与合作关系最符合美国的战略利益, 能够建立和平、合作的大国秩序。[22]

罗伯特·罗斯对东亚地区权力分配的分析是独特的,但是很少有人认同他的观点,即认为当前的东亚是中美两极结构。不过,他反对美国减少对东亚安全的介入程度,强调美国在东亚安全秩序中的重要作用,强调中美合作对地区稳定的重要性,却是一种相当普遍的观点。这些主张与支持美国霸权秩序的观点具有内在的一致性。另外,中国是正在崛起的地区性大国,是地区秩序的主要建构者,中国和美国的合作的确是决定未来东亚秩序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讲,未来东亚地区形成一个中美两极结构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罗伯特·罗斯的分析具有很大的参考意义。

(二)多极均势秩序下的合作

冷战结束之后,预测东亚地区重返多极均势政治的观点最为盛行。中国、日本、印度、俄罗斯和美国被看做这个多极均势系统中的五个大国。[23]在多极系统中,大国之间如何合作?最主要的争论是:合作应该以同盟为主要形式,还是以大国协调为主要目标?

2007年的阿米蒂奇报告提出了自相矛盾的建议。该报告的目的是分析亚洲地区如何实现“有利于自由的均势( a balance of power that favors free2dom) ”。报告认为,要在亚洲实现这个政治目标,就要鼓励该地区国家追求与美国相同的经济、政治目标——自由市场经济、自由民主制度、军事透明度、新干涉主义,等等。报告认为,实现以上目标的关键是大国合作,即美、中、日、俄、印、欧等大国或组织之间的合作;东亚的稳定,取决于美、日、中三角关系。但是该报告接着提出,美国需要稳定、有效的亚洲政策,其中的关键是美日同盟;日本应该继续讨论修改宪法和加强海外部署武装力量,持续提高国防开支,继续申请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地位;美日同盟应该加强军事、安全合作,美国继续为日本提供安全保障,提供核保护伞;美日紧密协商,共同影响中国的发展,寻找中国和美日同盟的共同利益,使中国成为利益攸关方;应该加强美、日、澳三国合作。[24]然而,如果按照该报告的建议,加强美日同盟,加强日本的作用,加强美、日、澳三国协调,其结果必然导致中国的猜疑,破坏中、美、日关系,大国合作就无从谈起,报告为美国政府设定的东亚安全政策目标就难以实现。

关于东亚多极均势政治的讨论,最为盛行的观点集中在大国协调的可行性问题上。很多研究者认为,在多极均势秩序中,最理想、最可行的安全管理模式就是大国协调。20世纪90年代中期,谢淑丽( Susan Shirk)就主张在东亚建立包括中国、日本、俄罗斯和美国四个大国组成的大国协调。[25]20 世纪90年代末,中、美、日、俄四个大国之间的双边关系发展很快。特别是在1997年金融危机之后,人们对小国主导的地区多边制度的低效感到失望,对大国管理寄予厚望,主张建立大国协调的观点多了起来。罗恩·休斯肯(Ron Huisken)指出,过去的经验表明,当前亚太地区的安全管理是不成功的。东盟地区论坛(ARF)要成为亚太地区有效的安全机制,就应该减少东盟的主导作用,由大国之间的多边合作来领导。[26]弗朗西斯·福山旗帜鲜明地主张建立中、美、日、俄、韩五国协调机制。他认为,现有的东亚同盟是提供威慑和稳定的重要手段,但是它们越来越无法适应东亚政治的现实,东亚需要建立新的多边组织。他主张把朝鲜半岛六方会谈永久化、制度化,建成一个五国组织,定期讨论各种安全问题,并和现有的多边经济与政治论坛(如东盟、“10 +3”)联系起来。[27]

然而,东亚地区是否存在建立大国协调的可能性?艾弗里·戈尔德施泰因(Avery Goldstein)的看法比较悲观,认为东亚缺乏建立大国协调的条件。他认为,冷战遗产没有导致建立大国协调的强大动力,冷战不是一场血腥战争,因此没有改变亚洲国家关于军事力量的代价和效用的观念以及设计制度避免冲突的必要性认识。冷战后也只是一些小国卷入过有限战争,这使人们觉得,小国或不发达国家才可能卷入战争,大国战争是可以避免的。他还强调了另外一点——核武器的发展也不利于合作。如果大国相信,核武器提供的威慑力量能够防止大规模战争,而高技术的小规模战争又是可以接受的代价,则建立大国协调的动机就减弱了。戈尔德施泰因认为可以建立大国论坛来管理风险,但是他并不清楚这种大国论坛是怎样的一种运行机制。[28]

相比之下,阿米塔夫·阿查亚给出了谨慎乐观的分析。他认为东亚地区现有的多边制度缺乏效力,建立有效的大国协调是可能的,不过东亚地区仍然缺乏一些建立大国协调的条件。例如,东亚并没有出现大国战争、小国反对大国主导地区合作、缺乏统一的政治价值观、大国之间存在领土争端。但是阿查亚仍然主张为建立大国协调而努力,他提出了三条建议:第一,亚洲的大国协调主要由大国的双边协调重叠构成,只是在个别问题领域才是多边协调。第二,大国承诺避免意识形态外交、放弃战争和领土扩张,定期进行安全问题磋商。做到以上两点,就可以避免因为大国合作的困难而破坏协调机制的运行。第三,大国协调与小国主导的东盟地区论坛(ARF)并存的,大国协调主要管理大国之间关系和东北亚安全问题, ARF主要管理东南亚地区问题。这两套安全机制并行,只要大国协调不发展成为管理整个地区的正式机制,小国就可以接受。[29]

显而易见的是,阿查亚的三条建议并无特别重要的价值,因为他所界定的这种“大国协调机制”已经成为现实。东亚大国之间的双边协调网络是存在的;在个别问题(如朝核问题)上,大国多边协调也是存在,至少在六方会谈场合上是这样。意识形态外交、战争手段和领土扩张,并不是东亚大国关系的主要特征。最后,ARF根本无意涉足东北亚安全事务的管理,而大国之间的双边和多边协调也局限于东北亚安全事务,把东南亚地区的问题留给了东盟及其对话伙伴。在东亚建立有效的大国协调机制,看来仍然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愿望。

四 地区安全共同体

如前所述,地区安全共同体原本是建构主义者描述的理想政治实体,而且一些建构主义者还认为他们发现了现实中的成功案例以及通向地区安全共同体的途径。这些建构主义思想为那些主张建立东亚共同体的人提供了支持。根据这些思想,地区安全共同体一旦建立起来,就会彻底改造东亚地区国际关系的性质,国家间的关系将被定格为朋友关系,普遍和永久的和平就会到来。建立这种共同体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加强经济相互依存,加强政治和文化层面的对话、沟通、交流,创造新的话语和思想观念,培养新的地区规范和认同,维持多边安全对话和制度建设,例如ARF和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CSCAP) 。

丹尼斯·布莱尔(Dennis C. Blair)和约翰·汉利(John T. Hanley)认为,美国和亚洲国家的安全关系是一种辐辏模式( hub - and - spokes) ,美国是双边关系的中心,其他国家很少进行双边军事合作。这种安全合作模式是亚洲地区重要的稳定力量。但是美国需要发展新的合作方式来补充传统模式,以便应对21世纪的挑战,美国的目标应该是在亚洲促进安全共同体的发展。亚洲的问题不是权力结构问题,而是均势政治、零和博弈的思维方式问题以及民族主义、宗教和历史宿怨,解决办法是发展地区多边合作。东盟是安全共同体的一个例子。问题是如何把东盟的经验推广到东北亚和南亚。然而丹尼斯·布莱尔提出了相互矛盾的建议——加强美国和日本、韩国的双边同盟,加强美日韩三国协调。[30]

一种主张认为,建立东亚共同体的途径之一是建构新的安全话语,即新的安全观念,如合作安全、综合安全、共同安全、人的安全等。[31]另外一种主张认为,合作安全包括了综合安全、共同安全、集体安全的成分,是通往新认同的道路。[32]ARF、亚太安全合作理事会(CSCAP)这些处于初级阶段的地区多边对话,其重要功能就是在成员国之间建立共同体感,使规范和制度实践普遍化。[33]即使被称为“清谈馆”,ARF和CSCAP的社会沟通功能也能够发展共同的战略文化,使合作安全能够根植于这种战略文化之中,在其成员中建立信任和互惠,树立开放性规范,使那些缺乏地区合作经验的国家社会化。

阿米塔夫·阿查亚是以上主张的集大成者。他强调观念的力量是亚洲地区制度演化的核心力量,亚洲地区制度最大的贡献是规范方面的。他主张“过程驱动型( process-driven) ”地区主义,这种地区合作主要依靠社会化和身份塑造,而不是权力强迫;不断革新的地区制度不仅能改变国家行为,更能够改变国家的身份和认同感,最终改变整个地区国际政治的性质。一些证据表明,随着ARF和其他多边对话过程的逐步发展,作为参与者的亚洲大国对地区多边制度的政策发生了变化,从开始的消极怀疑转向更为积极的参与,这表明它们的观念和认同已经在发生变化。[34]阿查亚关于地区制度演化的理论解释包含着明确的政策含义——只要东亚国家维持现有的多边对话进程,就能够不断地转换东亚国家的身份认同和行为规范,从而建构起全新的地区秩序。

支持东亚共同体的主张面临以下一些挑战。首先,东亚各国很难形成建设东亚共同体的共识。2001年东盟成员国和中、日、韩三国提出把建立东亚共同体作为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但对于东亚共同体的具体内容究竟是什么,现在各国的想法仍不一致。[35]建立共同体需要鲜明的地区认同感、相似的价值观和自由的跨国流动,这些都是目前以及将来较长时期里在东亚地区很难看到的现象。东亚共同体究竟应该由哪些国家来建设,也成了一个争论不定的政治问题。东亚峰会和“10 + 3”的竞争反映了两个不同的“东亚”概念之间的竞争。[36]其次,主张建立共同体的人们希望国家决策者以建构主义理论为指导来改造国际政治,建构新的地区安全秩序,这种安全秩序将摆脱历史上霸权秩序与均势秩序的循环,使国际关系演化到一个崭新的境界。然而,建构主义理论的政治抱负缺乏足够的科学依据,它最大的问题是存在逻辑缺陷和经验检验的双重困扰。例如,在经验检验方面,根据阿查亚的解释,地区多边制度的效用是根据国家的认同的变化来判断的。于是,阿查亚试图以中、美等大国对ARF的政策变化来证明大国在参与ARF进程之后,其身份和认同感发生了变化。但是他无法证明,中美两国对ARF的政策变化,是因为它们的认同和身份变化了,还是由于它们进行成本- 收益计算的结果。阿查亚很难将认同感与成本- 收益计算这两个变量分离开来,因此无法证明到底是哪个变量导致大国行为的变化。

总之,建构主义理论以建构解释模式安身立命,但却试图通过因果解释模式来证明自己的理论效力,这本身是自相矛盾的。阿查亚被看做是研究东亚问题的著名的建构主义者, [37]但是他的学术观点似乎在反思主义(建构主义)和理性主义(现实主义和制度主义)之间摇摆不定。[38]他一方面遵循理性主义的逻辑,承认小国主导的多边制度是低效的,主张建立大国协调;另一方面他又遵循建构主义的逻辑,认为小国主导的多边制度是重要的,正在改变大国的地区认同和地区国际关系的性质。究竟是认同的变化重要还是理性计算重要?阿查亚摇摆不定的观点降低了他在学术上的严谨性,使他变得不容易理解。如果像他这样的建构主义者不能将对未来的主张建立在对现实的科学解释之上,他们的主张至多只能是大胆的想象和猜测。

五 结论

在一定程度上,当前的东亚安全秩序是霸权秩序、均势秩序以及地区安全共同体的混合物,安全合作的明晰模式主要是同盟与多边对话,完整的大国协调未能建立起来。尽管这种混合模式的秩序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稳定性,但大部分东亚国家对这种现状并不满意。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学界才出现了关于东亚安全合作构想的争论。因此,本文以对地区安全秩序的类型分析为基础,将各种有关东亚安全合作的主张归入霸权秩序、均势秩序和地区安全共同体等三种地区安全秩序模式之内,不论这些主张是支持同盟,还是支持大国协调;是支持双边安全合作,还是支持多边安全合作。我们只有明确不同地区安全秩序之间的差别,才能更好地理解学者们关于安全合作的不同主张所包含的深层意义和本质差别。

在当前的东亚安全秩序中,美国的主导作用显而易见,同时中国的地位正在不断提高,日本则不断谋求发挥更大的政治作用,这使得东亚的权力分配越来越趋向于一种复杂的混合结构。在这个复杂的权力结构中,地区秩序所赖以存在的规则,既包括美国的民主、市场规则,也包括其他大国奉行的均势原则,还包括中小国家奉行的多边主义。多元化的现实突出了东亚国际关系中的不确定性,也在学者们中间制造了关于建立东亚安全新秩序的目标和途径问题的分歧。这种分歧根植于他们不同的理论取向以及对权力转移的不同预期。东亚地区安全秩序究竟是走向霸权秩序,还是均势秩序,抑或地区安全共同体?或者继续维持上述三种模式的混合状态?哪些安全合作模式最能适应东亚安全形势的需要,更有利于维持地区稳定与和平?本文的比较和分析发现,大部分学者的观点都与其理论依据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矛盾之处,其政策主张的合理性是可疑的,现实可行性也不是很明显。由此看来,观察东亚安全的学者们需要更为谨慎的理论和经验研究,他们之间的争论也可能在一段时期内继续下去。

注释:

1.自由主义学者认为,由于东亚地区缺乏民主、经济相互依存和多 边制度,因此难以保障稳定与和平;现实主义学者则认为,中国的崛起带 来大国权力转移,导致大国关系的紧张和冲突,东亚可能形成多极结构, 从而面临均势政治对和平的挑战。这些分析见Gerald Segal, “East Asia and the Constrainment of China, ”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0, No. 4, 1996, pp. 107 - 135; Aaron Friedberg, “Ripe for Rivalry: Prospects for Peace in a Multipolar Asia,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8, No. 3, 1993 / 1994, pp. 5 - 33; Richard Betts, “Wealth, Power, and Instability: EastAsi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8, No. 3, 1993 /1994, pp. 34 - 77; Charles Kupchan, “After Pax Americana: Benign Power, Regional Integration, and the Sources of StableMultipolarity, ”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3,No. 2, 1999, pp. 62 - 66。

2.本文分析的对象主要是英语世界中研究东亚安全问题的知名 学者的一些观点。一些具有重要影响的研究机构的政策分析报告也包 括在内。关于东亚各国政府对地区安全合作的主张和建议,参见李青: 《关于东亚安全合作的构想》,载阎学通、金德湘主编:《东亚和平与安 全》,北京:时事出版社, 2005年版,第404~437页。本文所指的东亚, 指由东北亚和东南亚两个次地区组成的政治地理单元。一些学者讨论 更为广泛的政治地理单元概念,如亚洲(包括南亚和大洋洲) 、亚太(包 括北美和南美的部分国家) 。因为东亚是亚洲、亚太地区的核心成员, 本文将这些分析纳入观察的范围。

3.Michael Banks, “The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inMichael Banks, ed. , Conflict in World Society: A N ew Perspective o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Brighton: Harvester, 1984, p. 4.

4.理论界对安全合作模式的研究相对比较成熟,人们能够比 较清楚地区分同盟、大国协调、集体安全、合作安全这些合作模式的 性质差别以及双边安全合作与多边安全合作的制度差别。然而,理 论家们对安全秩序的探讨还不够深入,人们往往无法识别安全秩序 与安全合作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其结果是,国内外学者对安全合作模 式的类型化分析,往往与对安全秩序模式的类型化分析混在一起。 参见倪峰:《论东亚地区的政治、安全结构》,载《美国研究》, 2001年 第3期,第7~26页;朱宁:《东亚安全合作的三种模式》,载《世界经 济与政治》, 2006年第9期,第52~57页; David Lake and PatrickMorgan, eds. , Regional O rders: B uilding Security in a N ew World , 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7; John Ikenberry, “ Institutions, Strategic Restraint, and the Persistence of American Postwar Orde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3, No. 3, 1998 /1999, pp. 47 - 53; John Ikenberry and J itsuo Tsuchiyama, “Between Balance of Power and Community: the Future ofMultilateral Security Cooperation in the Asia - Pacific,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Asia - Pacific, No. 2, 2002, pp. 72 - 73; Muthiah Alagappa, “Constructing Security Order in Asia: concep tions and issues, ”inMuthiah Alagappa, eds. , Asian Security O rder: Instrum ental and N orm ative Features, Californi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3, pp. 70 - 105。

5.Muthiah Alagappa,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Order: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inMuthiah Alagappa, eds. , Asian Security O rder: Instrum ental and N orm ative Features, p. 39.

6.本文对国际秩序的界定吸取了赫德利·布尔和罗伯特·吉 尔平的观点。布尔把共同目标看做人类社会秩序的唯一要素,把规 则和权力结构排除在秩序概念之外。他认为国际社会的共同目标主 要包括:维持国家体系的存在、维护国家主权独立、维护和平。参见 [英]赫德利·布尔著,张小明译:《无政府社会: 世界政治秩序研 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2003 年版,第2 ~15 页。根据这种定 义,不同历史时期的国际秩序是没有区别的。这不符合实际情况,也 使我们无法认识国际秩序的演化。事实上,布尔在他的著作中还讨 论了均势、大国与国际秩序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法与国际秩序的关 系,这表明他实际上认识到,权力结构和规则都是国际秩序必不可少 的要素。虽然吉尔平讨论的是国际系统而不是国际秩序,但是他却 把“有规则的互动( regular interactions) ”和“控制形式( form of control) ”看做国际系统的两个要素,这使他更像是在讨论国际秩序。参 见Robert Gilp in, 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pp. 25 - 38。

7.国家遵守规则的不同原因,参见[美]亚历山大·温特著, 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年 版,第337~349页。

8.本文关于安全秩序的分类,表面上看与约翰·伊肯伯里和 土山实男的分类最为相似,但他们认为共同体的基础是制度,本文认 为共同体的基础是认同和共有观念。参见John Ikenberry and J itsuo Tsuchiyama, “Between Balance of Power and Community: the Future of Multilateral Security Cooperation in the Asia - Pacific, ”pp. 71 - 72。

9.关于美国霸权的制度特征,参见John Ikenberry, “ Institutions, Strategic Restraint, and the Persistence of American Postwar Order, ”pp. 43 - 78. 提出“制度霸权”这个概念的是中国学者。参见 刘靖华:《力量均衡,还是制度霸权? ———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两条逻 辑的分析》,载《欧洲》, 1997年第1期,第4~13页;秦亚青:《制度霸 权与合作治理》,载《现代国际关系》, 2002年第7期,第10~12页。

10.对安全共同体理论的介绍,参见郭树勇:《建构主义与国际 政治》,北京:长征出版社, 2001年版,第198~231页;袁正清:《从安 全困境到安全共同体:建构主义的解析》,载《欧洲研究》, 2003年第 4期,第38~50页; EmanuelAdler andMichael Barnett, eds. , Security Comm uniti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11.认为东亚安全秩序是多种秩序模式的混合物的观点,参见倪 峰:《论东亚地区的政治、安全结构》,第7~26页;Muthiah Alagappa, “Introduction: Predictability and StabilityDesp ite Challenge, ”pp. 1 - 32。

12.Kyung - Won Kim, “MaintainingAsia’s Current Peace, ”Survival,Vol. 39, No. 4, 1997 /1998, p. 54.

13.霸权稳定论的观点, 参见Duncan Snidal, “The Limits of Hegemonic Stability Theory, ”International O rganization, Vol. 39, No. 4, 1985, pp. 579 - 614; Joanne Gowa, “Rational Hegemons, Excludable Goods, and Small Group s: An Ep itaph for Hegemonic Stability Theory?”World Politics, Vol. 41,No. 3, 1989, pp. 307 - 324。

14.美国官方和学界普遍认为美国在东亚安全秩序中发挥了这 些作用,不过它们很少把美国看做霸权国,而是自命为“抚慰者(pacifier) ”或“离岸平衡者( offshore - balancer) ”。参见Joseph Nye, jr. , “East Asian Security: The Case for Deep Engagement, ”Foreign Affairs, Vol. 74, No. 4, 1995, pp. 90 - 102; JohnMearsheimer, “The Future of the American Pacifier, ”Foreign Affairs, Vol. 80, No. 5, 2001, pp. 46 - 61。

15.Michael Mastanduno, “ Incomp lete Hegemony: The United States and Security Order in Asia, ”in Muthiah Alagappa, eds. , Asian Security O rder: Instrum ental and N orm ative Features, pp. 150 - 157.

16.Michael Mastanduno, “ Incomp lete Hegemony: The United States and Security Order in Asia, ”pp. 160 - 163.

17.关于美日同盟对中美日三国关系的消极影响的分析,参见 Thomas Christensen, “China, the U. S. - Japan Alliance, and the Security Dilemma in East Asia,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3, No. 4, 1999, pp. 49 - 80。在这篇文章中,作者虽然也主张加强美日同盟, 但限定了同盟合作的程度,以便稳定中美日三国关系。

18.David C. Kang,“Getting AsiaWrong: The Need forNew Analytical Frameworks,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7, No. 4, 2003, pp. 57 - 85. 沈大伟也积极看待中国的崛起,认为古代中国维持的朝贡系 统是一种仁慈霸权,现在中国的崛起也没有被多数亚洲国家看做威 胁,因此这些国家没有制衡中国。参见David Shambaugh, “China Engages Asia: reshap ing the regional orde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9, No. 3, 2004 /2005, pp. 64 - 99。

19.Amitav Acharya,“Will Asia’s Past Be Its Future?”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8, No. 3, 2003 /2004, pp. 149 - 164.

20.参见[美]詹姆斯·多尔蒂、小罗伯特·普法尔茨格拉夫 著,阎学通,陈寒溪等译:《争论中的国际关系理论》,北京:世界知识 出版社, 2003年版,第3章内容。

21.Robert Ross, “The Geography of the Peace: East Asia in the Twenty - first Centur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3, No. 4, 1999, pp. 81 - 114.

22.Robert Ross, “The Geography of the Peace: East Asia in the Twenty - first Century, ”pp. 114 - 118.

23.Aaron Friedberg, “Ripe for Rivalry: Prospects for Peace in a MultipolarAsia, ”pp. 5 - 33; Richard Betts, “Wealth, Power, and Instability: EastAsia and the United States after the ColdWar, ”pp. 34 - 77; JohnMearsheimer, “Back to the Future: Instability in Europe after the Cold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5, No. 1, 1990, pp. 5 - 56.

24.Richard Armitage, Joseph Nye, eds. , The U. S. - Japan A lliance: Getting Asia right through 2020, report for 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 February 2007. 这个报告对美国政府的东亚安全 政策具有潜在的重要影响,参见顾静、李雪飞:《从“阿米蒂奇报告 Ⅱ”看美国亚洲战略新动向》,载《现代国际关系》, 2007 年第4 期, 第49~60页。

25.Susan Shirk, “Asia - Pacific Regional Security: Balance of Power or Concert of Power?”in David Lake and PatrickMorgan, ed. , Regional O rder: B uilding Security in a N ew World, pp. 245 - 270.

26.Ron Huisken, “Civilizing the Anarchical Society: Multilateral Security Processes in the Asia - Pacific, ”Contem porary Southeast Asia, Vol. 24, No. 2, 2002, pp. 187 - 202.

27.Francis Fukuyama,“Re - Envisioning Asia, ”Foreign Affairs, Vol. 84, No. 1, 2005, pp. 75 - 87.

28.Avery Goldstein, “Balance of Power Politics: Consequences for Asian SecurityOrder, ”inMuthiah Alagappa, ed. , Asian Security O rder: Instrum ental and N orm ative Features, pp. 171 - 209.

29.AmitavAcharya, “A Concert ofAsia?”Survival, Vol. 41, No. 3, 1999, pp. 84 - 101.

30.Dennis C. Blair and John T. Hanley J r. , “From Wheels to Webs: Reconstructing Asia - Pacific Security Arrangements, ”Washington Quarterly, Vol. 24, No. 1, 2001, pp. 7 - 17.

31.Seng Tan and Ralph A. Cossa, “Rescuing Realism from the Realists: A TheoreticalNote on EastAsian Security, ”in SheldonW. Simon, ed. , TheMany Faces of Asian Security, The NationalBureau ofAsian Research, 2001, pp. 15 - 47.

32.最早提倡合作安全的加雷斯·埃文斯( Gareth Evans)指出, 合作安全“是一种广泛的实现安全的途径,合作范围是多层次的,合 作方式是渐进的。它强调的是确保( reassurance)而不是威慑( deterrence) ,是开放性( inclusive)而不是排他性( exclusive) ; 它不限制成 员范围,偏好多边主义而不是双边主义;强调通过非军事方式解决问 题,而不强调军事手段;认为国家是安全体系中的主要行为体,但是 同时认为非国家行为体具有重要的作用;不需要但是也不排斥建立 正式的制度;最重要的是,它强调在多边基础上建立‘对话习惯’的 作用和意义”。参见Seng Tan and Ralph A. Cossa, “Rescuing Realism from the Realists: A Theoretical Note on East Asian Security, ”in SheldonW. Simon, ed. , TheMany Faces of Asian Security, p. 33。

33.Seng Tan and Ralph A. Cossa, “Rescuing Realism from the Realists: A TheoreticalNote on EastAsian Security, ”in SheldonW. Simon, ed. , TheMany Faces of Asian Security, pp. 15 - 47.

34.Amitav Acharya, “Regional Institutions and Asian SecurityOrder: Norms, Power, and Prospects for Peaceful Change, ”inMuthiah Alagappa, eds. , Asian Security O rder: Instrum ental and N orm ative Features, pp. 230 - 235.

35.秦亚青、王燕:《建构共同体的东亚模式》,载《外交学院学 报》, 2004年第6期,第9页。

36.Amitav Acharya, “ASEAN at 40: Mid - Life Rejuvenation?” Foreign affairs, August 15, 2007.

37.Sorpong Peou,“Realism and Constructivism in Southeast Asian Security Studies Today: A Review Essay, ”The Pacific Review, Vol. 15, No. 1, 2002, pp. 119 - 138.

38.由于理性主义( rationalism)和反思主义( reflectionism)是完全 不同的两种解释模式,一位学者不应该既是理性主义者又是反思主义 者。关于理性主义和反思主义的区别,参见Robert O. Keohane, 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s and S tate Power: 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Colorado and London: Westview Press, 1989, pp. 158 -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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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世界经济与政治》2008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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