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晶:锚定金融强国目标,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理论框架与实践路径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578 次 更新时间:2024-04-17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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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晶 (进入专栏)  

 

摘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金融强国目标,将金融工作上升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体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本文尝试从以下三个维度提出金融强国的理论框架:一是基于金融关乎大国兴衰角度的历史考察;二是基于国际金融权力、金融武器与金融国策以及金融扩张从属于资本积累规律角度的理论溯源;三是基于金融强国逻辑内嵌于中国式现代化大逻辑角度的战略思维。 进一步,文章在整合金融强国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以及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六大方面基础上提出锚定金融强国目标和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

关键词:金融强国 金融高质量发展 中国式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以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初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既遵循现代金融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具有适合我国国情的鲜明特色,与西方金融模式有本质区别。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阐释了金融强国的丰富内涵,明确提出金融强国的关键核心金融要素,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是新时代新征程金融事业发展的重大目标任务。从理论上深刻把握建设金融强国的战略谋划,从实践上努力探索建设金融强国的实现路径,不仅是做好新时代金融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建构中国自主的金融学知识体系的基本内核。本文以习近平总书记的相关重要论述为遵循,基于世界现代化进程、大国兴衰以及现代金融发展的规律性认识,尝试提出金融强国的理论框架、探索金融强国的实践路径。

一、金融强国的理论框架

“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由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体现了党中央对金融发展关乎大国兴衰的深刻把握,突出了金融强国与中国式现代化的辩证关系,绘制了未来中国金融发展的宏伟蓝图。不过,从学术角度看,金融强国的文献乏善可陈,无论是一般经济学还是现代金融学都鲜有涉及。本文拟从历史考察、理论溯源与战略思维三个方面,尝试提出金融强国的理论分析框架。

(一)金融发展关乎大国兴衰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的发展兴衰与金融有着密切联系。一个典型的说法是,近代以来中国与西方出现了大分流,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一个颇具竞争力的假说是金融大分流导致了经济大分流(张晓晶、王庆,2023)。

金融强国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指金融自身的强大,即从各方面指标来看,其金融体系在世界上处于强势地位;二是指一国的金融发展足以支撑一国国力的强大,即金融助力强国建设。这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从历史上看,真正称得上是金融强国的只有荷兰、英国和美国。一方面,是因为这三个国家都曾先后成为世界强国(甚至是一时无两的霸主);另一方面,在其强国崛起过程中,强大金融的支撑是不可或缺的。这三个国家的金融演进与霸权更替完美诠释了金融发展关乎大国兴衰的论断。

荷兰作为17世纪中叶(1625—1675年)的世界性霸权国家,是因为其在16—17世纪所创造的经济奇迹,特别是以鲱鱼为代表的水产业以及依靠填海造田进行的农业生产、纺织业、造船业等十分发达,海运业更是开展至世界各地,有着“海上马车夫”的美誉。荷兰不仅在产业与贸易上有着世界性的影响,其金融创新也享誉世界,并为荷兰崛起发挥了关键作用。比如Tracy(1985)认为,正是由于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为进一步压榨低地省份的经济资源,强迫荷兰接受了公共借贷体制,成就了迪克森所定义的“金融革命”的荷兰版本。结果是,荷兰在后来与西班牙的八十年战争期间可以借助公共借贷体系发行低利率的公债券,持续获得资金支持其对抗西班牙的战争。除公债市场为尼德兰革命筹集战争经费外,资本市场也为荷兰的对外贸易与殖民扩张提供了雄厚资本。

英国成为强国显然受益于工业革命,而工业革命又可以追溯到金融革命。希克斯认为,是发生在“工业革命”之前的“金融革命”,为英国霸权战争与工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基础。1688年光荣革命成功后,英国迎来了威廉三世——一位来自荷兰的君主。与他一起到来的还有荷兰的银行家、金融从业者以及“荷兰金融的基因序列”(戈兹曼,2017)。光荣革命和《权利法案》签订对英国政体的改造,及其带来的可置信承诺为后续的金融革命奠定了制度基础。议会地位的确立和稳固保证了政府无法制定侵害私人产权的财政政策。而其在1694年主导建立的英格兰银行,在进一步制衡政府财政的同时,成为了英国金融体系扩张的中心与稳定器。这些因素使得英国成功地“荷兰化”:其公共信用市场在经历了初期的波动之后逐渐稳定,在光荣革命三十年后,英国的国债利率已基本与荷兰持平。这种强大的证券化能力使英国能够筹集更多资金发展国力乃至为战争融资。可以说,在英法争霸过程中,英国之所以在18世纪最终战胜法国,其关键因素之一在于英国拥有更为发达的金融技术。英格兰银行的建立以及后续现代商业银行体系的建立为第一次工业革命提供了金融支持,使得大规模工业产业在纺织机和蒸汽机等标志性发明创造后快速实现。

美国在其霸权崛起过程中,也处处可见金融的关键性作用。为重大战争如内战、一战以及二战融资,使得国债的发行、流通与交易成为美国以华尔街为中心的金融体系形成的起点;相应地,华尔街的兴起、发展与扩张又推动了美国第二次工业革命的展开。股份有限公司和股票交易于16世纪在荷兰和英国复兴。1720年,英国“南海公司”泡沫、法国“密西西比公司”股票泡沫相继破灭,结果法国股市崩溃,而英国则因议会通过的1720年《泡沫法案》,使任何新公司几乎都不能向公众发行股票,英国股市从此沉寂,这个局面一直到1856年议会通过《股份有限公司法案》才结束。也正是这个原因,英国和其他欧洲国家在18世纪上半期就把股市大发展的机会留给了后来的美国,以至于到英国1856年重启股市时,美国资本市场已经远远走在前面,包括工业革命的引擎也已经从英国转移到美国(陈志武,2022)。这也给出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期间英国经济的活力与发展开始显著落后于美国的金融原因。就“金融技术”而言,英国学习荷兰,美国学习西欧。美国自建国以来,先是继承西欧的传统金融行业,然后逐步将资本市场、消费信贷、保险和投资银行都推向新高。由此,丰富了企业发展的资本支持,让创业创新风险分散在千千万万投资者之中,为美国成为创新型国家奠定了基础。

(二)金融强国的理论溯源

金融强国并不见诸所谓的西方主流文献,也鲜见于现代金融学教科书,但与之相关的讨论还是有一些,比如“金融霸权”“货币霸权”“金融结构性权力”“汇率武器”“金融国策”等。正是沿着这样的线索,本文尝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理论溯源,即国际金融权力、金融武器与金融国策,以及体系积累周期中的金融扩张;进而讨论了一国金融强大的潜在收益,以及金融扩张(或金融化)与霸权更替之间的复杂关联。

1. 国际金融权力。在国际关系学科发展的近百年里,金融权力也长期被主流理论和经验研究所忽略。只是到了20世纪70年代国际政治经济学(IPE)的诞生,特别是以苏珊·斯特兰奇的《国际政治经济学导论:国家与市场》一书的出版为标志,金融结构性权力才进入学术视野,并为解释一国金融的超越性影响力(比如金融霸权)提供了理论支撑。

斯特兰奇(1990)的创新在于将“金融结构权力”列入维系国际生产关系的四大“结构性权力”之中。斯特兰奇将全球政治经济中的权力分为两种——联系性权力(relational power)和结构性权力(structural power)。联系性权力是“甲靠权力使乙去做他本来不愿意做的事”;结构性权力是“形成和决定全球各种政治经济结构的权力,其他国家机器、政治机构、经济企业、(同样重要的是)科学家和别的专业人员,都不得不在这些结构中活动。简言之,结构性权力就是决定办事方法的权力,就是构造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国家与人民之间关系或国家与公司企业之间关系框架的权力。”

斯特兰奇认为“财富、安全、自由和正义”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基本价值。基于这四种价值诉求的逻辑,她提出了结构性权力的四个来源,即安全结构、生产结构、金融结构和知识结构。这四种结构并不孤立存在,它们通过相互联系而产生结构性权力,从而在全球政治经济体系中发挥影响。金融结构是指支配信贷可获性的各种安排与决定各国货币之间交换条件的所有要素之和。她认为,在经济发达国家中,投资不是依靠利润积累所得的现金而是依靠信贷创造。这其实是继承了熊彼特和凯恩斯的观点。因此,一国一旦获得他国对其创造信贷能力的信任,即发放信贷的权力,就拥有了动员全球资源的能力。20世纪70年代后的美国彻底摆脱了黄金的束缚,获得了控制或滥用信贷记账单位货币的权力。美国也因此在更有利可图的世界金融服务业市场上占据了优势,并将该市场作为营销其他行业的有效权力源泉。因此,在“结构性权力”分析框架下,当时多数学者认为的“美国霸权开始衰落”只是美国在传统产业上的衰落,实际上,金融结构性权力的提升增强了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权力,美国霸权非但没有衰落,反而得到强化。

斯特兰奇的结构性权力理论,对于金融的超越性影响力作出了深刻的剖析。不过,金融影响力并不仅仅体现为结构性权力,还包括更为基础的关系性权力、主导全球治理的制度性权力,以及作为软实力的观念性权力。由此,国际金融权力可以从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形成一个分析框架(见表1)。横向维度是指国际金融权力的四种类型,即关系性、结构性、制度性和观念性国际金融权力。纵向维度探索了特定类型权力内部的三大构成要素,即实力、意愿和能力。实力是一个基础性要素,是国际金融权力的客观(物质或观念)来源或载体。意愿在实践中往往表现为战略要素,即通过一国的宏观政策和战略体现出其对特定类型国家金融权力的意愿。能力描述的是操作性要素,其与狭义的国际金融权力内涵最为接近,指的是国家进行权力博弈的具体操作方式。以上四种权力类型和三大构成要素共同形成关于国际金融权力的综合性分析框架,为把握金融强国提供了重要学理支撑。

表1 国际金融权力分析框架

资料来源:张发林(2020)。

2.金融武器与金融国策。俄乌冲突以来,美国的金融制裁以及“金融武器化”已经人所共知了。其实,在多年前,这类问题就已经在货币国策以及金融国策的框架内讨论了。

所谓金融国策(financial statecraft),即金融外交战略,核心是对国际资本流动施加影响,大体体现在四个方面:确保或限制资本流动,对非国家实体实施金融制裁,在他国发生货币危机时承销该国债券,货币联盟或美元化(Steil & Litan,2006)。广义而言,金融国策是一国利用其在金融方面的全球影响力(如所谓的“国际金融权力”),对他国实施影响和控制。从这个角度看,金融国策论是国际金融权力论的进一步应用和拓展。

货币国策(monetary statecraft)——作为金融国策的一部分——是指通过操控货币环境来影响其他国家政策的努力,这是二战后全球经济反复呈现的一个特征。在过去的若干关键时刻,美国利用欧洲和东亚国家的弱点改变其货币对美元的汇率,竭力迫使其政府和央行进行政策调整。尽管“汇率武器”(exchange‐rate weapon)在有的阶段比其他阶段更成功,但是在贸易失衡调整的国际冲突中,它一直都扮演着关键角色(Henning,2006)。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国际货币关系呈现出明显的周期性。每个周期从相对和谐开始,继而进入失衡调整中的高度对抗,最终达成某种程度的和解,进入新的相对和谐阶段。如此周而复始。Henning把近五十多年分成五个周期,即:(1)20世纪70年代初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2)1978年波恩峰会解决世界再通胀冲突;(3)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广场协议》《卢浮宫协议》;(4)20世纪90年代前期和中期的衰退和复苏;(5)新世纪的纠纷。在每个周期中,美国政府总是压迫欧洲和日本政府或央行采取扩张举措,并且自己主动鼓励美元贬值(Henning,2006)。这一系列事实背后演进的完整逻辑链条是:全球失衡引发经济冲突,经济冲突需要政策协调,协调过程受制于美国的金融权力特别是货币霸权,汇率是实现其金融权力的关键武器。

金融国策除了汇率武器,还有其他的金融战略(或武器):推行美元化,金融自由化,美元互换协议,以及将他国排除在美元结算体系(SWIFT)之外的金融制裁等。

关于美元化,金融国策的提出者(Steil & Litan,2006)态度非常明确:在美国国境之外推行美元化是非常符合美国利益的行为,美国需要重新启动第106届国会曾做过的旨在推动美元化的努力,更为紧迫的是美国应停止实施目前这种无节制的财政政策,并不再对美元的前途漠不关心。如果布什政府不能令人信服地坚决地改变令人担心的长期预算赤字政策,全球将失去美元作为价值储存手段的信心,美元化进程可能会戛然而止。鉴于目前无论是欧元还是别的货币,都还无法替代美元的地位,美元化的戛然而止将会更加令人担忧。美元化的失败不仅意味着巩固货币进程的失败,更意味着将来会有更多的危机和更多的反全球化的思潮。他们进一步对未来的美国金融国策提出期望:一个开明的美国金融国策将永远与上述原则并行不悖。美国的安全与长期繁荣的、自由的、有规则的、各国人民渴望依附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密不可分。鉴于数字时代中的金钱和安全的本质,金融市场是这一秩序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市场适应着各国规则,也利用各国规则进行套利,而且套利的方法和速度常常是政策制定者们所不能完全预料和评估的。金融国策的提出旨在让这一评估工作做得更好,使未来的金融国策能够更加明智和更加有效。

金融国策从另一个角度阐明了:金融如果不够强大,将可能成为大国金融武器的牺牲品。

3.体系积累周期中的金融扩张。无论是金融权力还是金融国策,更多强调了金融强大的“好处”。但事实上,金融是双刃剑,过度金融化所带来的负面作用也是非常明显的。因此,金融(力量)周期和国之兴衰有着诸多重合之处和复杂因果关联,任何单向的思维都是不全面甚至是具有误导性的。

乔万尼·阿里吉(2012)以“金融扩张”为基点识别分析了资本主义扩张历史上的四个“体系积累周期”(systemic cycles of accumulation):第一是从15世纪到17世纪初的热那亚周期;第二是从16世纪末开始到18世纪的荷兰周期;第三是从18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期的英国周期;第四是从19世纪持续到现在的金融扩张阶段的美国周期。每个周期中都有一个金融从实体经济(如商贸、生产等)中抽离而自我扩张的阶段。这个阶段可以看作是资本从某个特定的投入-产出组合(比如商业资本或产业资本)转向货币资本和金融资本,后者(即货币金融资本)意味着资本在为自己寻求更大的流动性、灵活性和选择自由。这一倾向在15世纪的意大利就已经很明显。布罗代尔(1979)指出,在16世纪下半叶,资金过剩的热那亚曾走过同一条道路,专一向天主教国王放款的“旧贵族”逐渐脱离了积极的商业活动。阿姆斯特丹竟然重蹈覆辙,抛开“仓储贸易”的实际利益,追求食息取利的空幻希望,甚至以其资金推动伦敦的繁荣。继荷兰之后,英国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也重复了这种现象,当时工业革命这一宏伟事业的结束造成了货币资本供应的过剩。美国资本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走上了一条相似道路。

金融扩张以及从实体经济部门“抽离”的开始阶段,可以看作那个占主导地位的积累体制的“信号危机”。就是在这个时候,体系积累过程的主导机构开始越来越多地将资本从贸易和生产转向金融买卖和投机。这种转移体现了一次危机,意思是:它标志着一个转折点,一个决定性的关键时刻;体系资本积累过程的主导机构通过这种转移表明,它对剩余资本重新投资于世界经济的物质扩张之中能否继续获利作出了否定的判断,同时对通过更加专门从事大金融资本投资能否在时间和空间上延长它的领导和主导地位作出了肯定的判断。这种危机是一场体系深处的危机的信号。然而,转向大金融资本可以暂时阻止这场危机的爆发。事实上,这种转变还能起到更多的作用:它可以把物质扩张的末期变成一个“美妙时刻”,物质扩张的促进者和组织者能够继续获得财富和势力。它在四次体系积累周期中都起到了这种作用,只是程度不同,方法不同而已(阿里吉,2022)。

从资本积累体系与权力体系的关系来看,早期的资本积累体系完全基于并从属于权力体系,但随着积累体系的不断扩张乃至最后覆盖全球,他们越来越脱离并支配权力体系。因此,为了成功地追求权力,政府不仅在立国和发动战争的过程中,而且在资本积累过程中也必须起带头作用。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从一种积累体系完全基于和从属于权力体系的制度,转变为一种权力体系完全基于和从属于积累体系的制度,经过一系列的体系积累周期,每个周期都包括一个物质扩张阶段和一个接踵而来的金融扩张阶段。其中,金融扩张代表着一个宣言,不仅宣布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一个特别发展阶段已经成熟,而且宣布一个新的阶段已经开始。

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角度看,资本积累规律决定了霸权实现形式,金融扩张以及由此形成的金融权力,是从属于资本积累规律的。这意味着资本主义金融扩张的逻辑(包括从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转向金融资本的逻辑)从属于资本积累的大逻辑,这从根本上诠释了为什么资本主义社会的金融发展是以资本为中心而不是其他。皮凯蒂(2014)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即资本积累的金融化趋势:资本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至少在初期总是伴随着风险与企业家精神,但也总是在积累到足够大的数额后向租金的形式转化,那是它的使命,也是它的逻辑终点。

进一步而言,体系积累周期中的金融扩张以及由实体经济中“抽离”而形成的金融化是发展阶段走向成熟的标志,也是那个占主导地位的积累体制的“信号危机”——它将会被新的积累体制所取代。“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热那亚周期、荷兰周期、英国周期与美国周期中所呈现的不断继起的金融扩张,一方面能够产生超越性的全球金融影响力,另一方面也在宣告旧积累体制走向没落和新积累体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新一代强国)的崛起。

(三)金融强国与中国式现代化

从世界各国的现代化进程来看,金融无不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实际上打破了新古典经济学中的货币金融“面纱论”“中性论”。从文献上看,金融发展促进长期增长的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也层出不穷,为金融强国提供了一定的学理支撑。

1.金融发展与长期增长。白芝浩较早强调了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特别是在英国工业化过程中便利资本流动方面功不可没(Bagehot,1873)。熊彼特也指出,银行在为企业家的创新活动提供资金方面起了很大作用(Schumpeter,1912)。二战以后,格利和肖推动了货币金融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开创性研究。他们指出,金融的作用在于把储蓄转化为投资,从而提高全社会的生产性投资水平(Gurley & Shaw,1960)。随后,帕特里克考察了欠发达国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其中的逻辑关联是:金融发展促进资本存量的增加,从而导致实际产出的增长(Patrick,1966)。格申克龙研究了19世纪中叶到一战时期欧洲工业化中不同融资模式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形成了比较金融研究的雏形(Gerschenkron,1962)。进入20世纪70年代,出现了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抑制-金融深化理论(McKinnon,1973;Shaw,1973)。他们反对利率管制和金融压抑,主张把金融自由化和金融发展作为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金融自由化是麦金农-肖理论的核心。他们相信金融部门和任何部门一样,依靠市场的自发力量可以达到均衡状态,即帕累托状态。而在此前,主导性看法是金融部门和其他经济部门不同,金融部门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政府的干预(后来的斯蒂格利茨仍然坚持这种意见),二人则对之提出质疑并主张应尽可能减少政府对金融的干预。麦金农-肖模式的贡献在于建立了金融深化(或金融自由化)与经济增长关系的分析框架。20世纪80年代以来内生增长理论的出现,为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联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不少学者在内生增长理论的基础上发展出内生金融增长理论,他们在模型中引入了诸如不确定性(偏好冲击、流动性冲击)、不对称信息(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和监督成本等因素,对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的内生成长做出了颇有说服力的解释(张晓晶,2022)。

在理论与机制分析基础上,也涌现了大量经验研究的文献。早期的经验研究未能指出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因果关联。最早尝试解决上述问题的是King & levine(1993)。他们通过(反映金融发展程度的)指标的精心设计以及对其他与增长相关的变量进行控制,明确了二者的因果关联:即金融发展的初始水平可以很好预测后来的经济增长、资本及生产率增长。不过,该研究本身也有不足,比如对因果关系的检验。Rajan & Zingales(1998)指出,如果金融市场增加借款是由于预期到未来更快增长,那么金融发展的初始水平就可能是一个先行指标而不是起因。一个解决因果问题的办法是找到这样一个指标,它不可能受经济增长的影响却能衡量金融发展的某个方面。Roubini & Sala‐i‐Martin(1995)发现银行准备金率符合这一要求。这一指标基本不受经济增长的影响,但它可以作为金融压抑的一个标志,其与经济增长呈负相关。Rajan & Zingales(1998)采用的是另一套解决办法,将金融与增长的关系分解。他们认为,金融发展减少了外部融资的成本从而促进增长。

金融发展之所以能够促进长期增长,正在于金融独特的功能。根据Merton & Bodie(1995)的说法,金融因为便利了经济资源在不确定性条件下的时空配置,提高了经济运行效率,从而促进了增长。具体而言,金融由于在支付结算、资源动员、风险配置和信号显示等方面所发挥的功能,减少了经济运行中的广义交易成本,促进了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带动经济增长。

2. 金融强国与中国式现代化。金融发展促进长期增长,从一个角度论证了一国现代化与金融支持的密不可分;而经济金融共生共荣则为把握金融强国与中国式现代化的辩证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

习近平指出:“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从经济大国迈向经济强国,必然伴随着金融由大而强。一方面,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建设金融强国应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另一方面,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中国经济基本面好、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不断强大奠定了坚实基础。强大的经济基础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基本前提。

金融强国与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辩证关系是经济金融共生共荣理论的延伸和拓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经济和金融一盘棋思想,认真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方面,建设金融强国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最大的政治。金融强国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密不可分,并且服从、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二者是局部服从整体、具体目标服务于总目标的关系。另一方面,现代化强国必然是金融强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离不开强大金融体系的关键支撑,金融强国建设也只有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才能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是最大的政治,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助力中国现代化,是金融强国的内在要求。作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必然要深度融入中国式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之中。以金融强国为目标、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逻辑内嵌于中国式现代化的大逻辑。

二、金融强国的关键核心金融要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金融强国的关键核心金融要素是“拥有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这“六个强大”是关于现代金融发展的规律性认识,是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核心要义。

(一)强大的主权货币与中央银行是金融强国的核心标识

强大的主权货币是金融强国的集中体现。一国货币成为国际储备货币,意味着本国的国家信用将会成为全球信用,储备货币国可以通过发行本国货币或本币债务来动员全球资源“为其所用”。这一点在美元成为信用货币的时代最为明显。更进一步,由于储备货币国控制了全球信用,其央行也成为准全球央行。

以黄金为基础、以英镑为世界货币的国际金本位体系(1870—1914年)是历史上最早的国际货币体系。1816年,英国开始实行金本位制度,1870年以后将金本位制推广到欧洲甚至包括美洲在内的更广范围。国际金本位体系使英镑成为世界货币,在其鼎盛时期,40%以上的国际贸易都用英镑结算。英国主导建立国际金本位体系,迫使各国经济遵循“货币体系规则”,英格兰银行成为“最终贷款人”。英格兰银行通过操纵贴现率的高低来控制国际市场上黄金的流通,以及世界货币的供应。国际货币政策实质上由英格兰银行制定管理,英格兰央行成为全球央行。

二战之后,美元通过布雷顿森林体系彻底击败英镑,成为新的货币霸主。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美元不再与黄金挂钩,成为了真正的信用货币。美元与黄金脱钩、凭借自身信用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主导货币,这和英国当年的英镑与黄金挂钩、靠主导国际金本位体系来行使英镑霸权有着根本不同。这为美国带来了难以估算的巨大利益。因为这时候美国的国家信用就成了全球信用,它可以通过发行货币或债务来动员(甚至是换取)全球资源。

强大的货币与强大的央行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强大的货币是本国央行成为全球央行的前提;另一方面,本国央行的有效管理则成为强大货币的保证。历史上英格兰央行曾保持了英镑币值的长期稳定,不仅确立了英镑的货币霸权地位,还有助于提升英国国债的公信力,货币和国债在国际市场上信誉良好为英国成为金融强国奠定了基础。英镑在1560—1561年被伊丽莎白一世稳定下来,此后再也没有出现涨落,1920年之前,或者可以说1931年之前一直保持其固有的价值。这简直是一种奇迹,……在欧洲许多种货币当中,只有英镑平稳走过了令人惊叹的300年路程。货币的这种长期稳定性是英国财富的关键因素。如果没有稳定的货币,就不会有低利率贷款,借钱给君主的人就不会有安全感,对任何合同就不会有信心,而如果英国没有贷款就不会变得强大,也就不会拥有金融优势(布罗代尔,1979)。

(二)强大的金融机构与国际金融中心是金融强国的关键抓手

金融强国往往拥有多家系统重要性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公司,以及若干家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凭借其全球性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吸引国际投资者,掌握国际金融市场定价权和世界经济资源配置权。强大的金融机构与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可以说是金融强国的关键抓手。

17世纪荷兰之所以成为海上霸主,得益于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以及国际金融中心的形成。中世纪晚期的欧洲兴起了一批有代表性的交易所,而于1530年建立的阿姆斯特丹交易所赫然在册。1609年,荷兰人创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中央银行——阿姆斯特丹汇兑银行。事实证明,该汇兑银行为商业社会的流动资本提供了可靠的存放处,并为信用票据提供了一个有效的票据交换所,从而为荷兰地区贸易的发展创造了必要的金融基础。在荷兰东印度公司建立后不久,一个蓬勃发展的关于东印度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在阿姆斯特丹出现,从而对荷兰的公共金融和私人金融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付竞卉,2011)。英国以私有制中央银行、跨国商业银行、国债发行和证券交易为主要标志的金融革命,助力其成为日不落帝国。伦敦成为当时最有影响力的国际金融中心,不仅是国际贸易融资的中心,同时也是长期资金跨境流动的中心。直到今天,伦敦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外汇交易中心。美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股票交易所、期货交易所。美国交易所不仅引领了全球证券交易创新,还成为促进全球科技创新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舞台。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商品交易所也是全球大宗商品期货交易的重要中心,对全球大宗商品价格起到了风向标的作用。华尔街成为美国金融帝国崛起的标志,纽约成为世界领先的金融中心。这些强大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中心,是美国成为金融强国的重要抓手。

近现代以来世界金融中心的变迁经历了从以佛罗伦萨等独立城市为中心的“北意大利金融”,发展到以阿姆斯特丹为中心的“荷兰金融”,再到以伦敦为中心的“英国金融”和以纽约华尔街为中心的“美国金融”,最后到世界金融中心呈现逐渐向亚太地区转移并逐渐呈现多极化的发展态势等阶段。近现代以来世界金融中心的变迁,体现了金融权力的转移和大国的兴衰。

(三)强大的金融监管和人才队伍是金融强国的根本保障

强大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强国的重要保障。金融监管制度是在一次次整治金融危机的过程中逐步确立起来的,每一次危机都迫使监管当局对于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进行调整变革,以适应金融环境变化的新要求。

18世纪20年代初的南海泡沫事件,催生了英国的《泡沫法案》。1913年以前,在自由放任思想主导下,美国银行业危机不断以及资本市场的“野蛮生长”,使得金融体系风险丛生,由此催生了美国的《联邦储备法》。该法案宣告了美国联邦储备体系的成立,并赋予了美联储四大职能:实施统一的货币政策、建立全国清算支付系统、承担最后贷款人角色以及对银行业实行监管。自此,美联储成为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的核心机构。20世纪30年代初的大萧条导致美国于1933年制定并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该法案明确限制银行业与证券业的跨业经营,禁止商业银行关联企业主要从事证券发行、上市和承销等业务,标志着美国金融业正式进入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时代。1999年,克林顿总统签署了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标志着《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结束和美国正式走上金融综合经营的道路。而随着2007年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并由此引发国际金融危机,诞生了《多德弗兰克法案》,实施“沃尔克法则”,加强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调整监管体系,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金融监管一方面有助于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避免脱实向虚;另一方面则有助于防范金融风险,减少金融的破坏性,维护金融安全。这两方面都是金融强国所必不可少的。

同时,金融领域专业性强、复杂程度高、知识密集度高,打造一支堪当建设金融强国重任的人才队伍至关重要。事在人为,金融要能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风险,还需要依靠高质量的金融人才。一方面,高质量金融人才能够更好发挥金融的资源配置功能,推动金融创新和发展;另一方面,高质量金融人才有利于在复杂的环境中识别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美国凭借其发达的高等教育、开放的移民政策和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吸纳了大量高素质金融人才,为其金融强国建设提供了人才支撑。以纽约、伦敦为例,得益于其高度开放,其金融从业人员占全市就业人员总数分别长期维持在10%和25%。

三、锚定金融强国目标,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强国六大关键核心金融要素(即“六个强大”)的论述,以及关于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体系六大方面即“科学稳健的金融调控体系、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多样化专业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简称“六大体系”)的论述,既是对现代金融发展客观规律的概括总结,更为锚定金融强国目标、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

“六个强大”与“六大体系”有着内在的逻辑关联,体现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六大体系”涵盖了“六个强大”,“六个强大”是从“六大体系”中提炼出的反映金融强国最集中、最突出的方面。我们将整合“六个强大”与“六大体系”,探索以金融强国为目标、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一方面,要锚定金融强国目标,围绕“强大的货币、强大的中央银行、强大的金融机构、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强大的金融监管、强大的金融人才队伍”,找准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另一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聚集中国金融大而不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高、金融监管不力与金融风险累积等弱项,补齐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是锚定金融强国目标、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法论基础。

(一)锚定强大货币和央行,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与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1.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金融强国离不开强大的央行,需要以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作为重要支撑,助力实现稳经济、调结构、稳物价的平衡。一是继续完善货币政策目标体系。坚持把维护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作为中央银行的两大中心任务,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更加关注结构性目标,重视就业和“双碳”等,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提高精准调控滴灌能力,使流动性更有效、更精准地流到实体经济。完善中介目标的锚定方式,保持利率水平与实现潜在经济增速的要求相匹配,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二是丰富货币政策工具体系,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做好“五篇大文章”。发挥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在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建立激励相容机制,将中央银行资金与金融机构对特定领域和行业的信贷投放挂钩,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投放至普惠小微、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在货币政策传导和金融资产定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国债和信用债收益率曲线作为贷款市场的定价基准,扩大以收益率曲线作为定价基准的应用范围,构建基于国债收益率曲线的利率传导框架与政策操作路径,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四是增强中央银行财务实力和资产负债表稳健性,为依法履职提供坚实支撑。切实提升中央银行资本收益水平,适当提高中央银行利润留存比例,增强中央银行财务实力。健全财务缓冲机制,加强对风险资产的评估分类管理,建立用于弥补各种风险损失及缓解顺周期效应的专项准备金和动态准备金,提高中央银行资产负债表稳健性。

2.提升主权货币国际化程度,强化国际金融市场的定价权和话语权。金融强国参与或主导全球经济金融治理能力强,主权货币能在国际上自由流通,发挥国际支付、外汇交易和价值储藏等基本功能,成为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和国际大宗商品计价货币。当前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步伐加快,人民币国际化要顺势而为。一是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制度安排和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继续做好制度设计、政策支持和市场培育,加强本外币协同,完善人民币跨境使用基础设施建设,为境内外主体持有、使用人民币营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继续稳步推进央行间双边本币互换和本币结算合作,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健康发展,促进人民币在岸、离岸市场形成良性循环。发挥好货币互换对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加强与周边和东盟国家本币结算(LCS)合作。推进人民币对相关国家货币直接交易,支持境外国家和地区发展当地人民币外汇市场。三是健全本外币一体化的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提高开放条件下跨境资金流动的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评估预警体系,丰富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监管间的配合,提升开放条件下跨境资金流动的管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守好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锚定强大金融机构和金融中心,加快现代金融机构与市场体系建设

1.构建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金融机构是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微观基础。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银行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多达4000多家,5家大型商业银行入选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金融机构综合实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但也存在发展水平参差不齐、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为此,需进一步构建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一是优化金融机构布局。以金融体系结构调整优化为重点,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巩固银行体系的规模优势,规范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对标国际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形成若干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行规则、具有世界竞争力的中国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品牌,加快构建整体协同、分工明晰的金融机构体系。二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机构差异化发展定位。强化政策性金融机构职能定位,引导大型商业银行积极承担战略性金融任务,鼓励股份制银行突出经营特色和竞争优势,推动城商行和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立足本地开展特色化经营,推动各类金融机构找准定位、优势互补。三是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强金融创新,提高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和专业性,不断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四是提升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为金融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拓展国际业务提供政策支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利用自身的规模和资源优势扩大国际影响力,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在数字金融等优势领域发挥国际“领头羊”作用。

2.构建结构合理的金融市场体系。一是加快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强化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功能。围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聚焦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关键目标,推动股票、债券、期货市场协调发展。发展多元化股权融资,支持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建设世界一流交易所,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引导私募股权创投基金投早投小投科技。二是完善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完善发行承销制度,稳步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完善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规则体系,打造权责清晰、标准统一、透明高效的发行审核注册机制。完善转板上市机制,更好发挥各板块市场功能,为优质企业提供多元的发展路径和上市地选择,特别是进一步深化新三板改革,研究出台精选层公司转板上市相关规则,提升对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积极稳妥优化交易结算制度,丰富风险管理工具,优化融资融券和转融通制度,稳步推进货银对付(DVP)结算制度改革。完善上市公司自律规则体系,探索建立健全分层差异化信息披露安排,提升信息披露制度的适应性与包容性,研究制定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专项信息披露指引。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加快推动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落地,完善投资者权利行使、保障和救济的制度机制,积极倡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和理性投资文化。完善权益投资的会计、业绩评价和激励机制等制度安排,培育和壮大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的意愿和能力。健全资本市场法治保障和配套支持制度,构建符合资本市场发展规律的法律法规体系,推动完善行政执法、民事追偿和刑事惩戒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监管执法体系,通过强化制度供给全面提升依法治市效能。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制度规则体系,让市场对监管有明确预期,实现市场生态的良性循环。

3.推进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变迁是金融强国兴衰的重要标志,建设金融强国需要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金融强国,需进一步提升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金融市场的影响力。一是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吸引世界级金融和总部企业,以及世界一流律所、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在上海聚集,推动形成齐备的金融全产业链生态环境。支持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更好发挥科创板“试验田”作用,推动注册制走深走实,高水平建设再保险国际板。二是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强化香港全球投融资平台的地位优势,支持香港打造海外资本“引进来”和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桥头堡。优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丰富风险管理产品和流动性管理安排,增强离岸和在岸两个市场间的联系。强化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的枢纽地位,推动人民币柜台纳入港股通,促进香港股票人民币计价交易,推动落实离岸国债期货的措施,丰富人民币投资产品种类。

(三)锚定强大的基础支撑,着力金融基础设施与金融法治建设

金融基础设施是为各类金融活动提供基础性公共服务的系统及制度安排,是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的基础性保障,是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实施宏观审慎管理和保障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的重要抓手。金融强国的建设,离不开强大的金融基础设施提供有力支撑。历史经验表明,当危机和冲击来临时,金融体系是否能够继续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关键在于金融基础设施是否具有强大韧性。与此同时,法治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在金融领域中,契约、治理、权益等都需要依靠法治来保障各方利益得到平等尊重和保护。上千年的金融发展史告诉我们,金融的运行、发展与稳定,依靠的是信用,而法治是信用最根本、最有效的支撑与保障。

1.完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为金融市场稳健高效运行提供支撑。作为国家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金融基础设施是连接金融机构、维持市场运行的基础性保障,发达且高效稳定的金融基础设施是建设金融强国的必要条件。建立健全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需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提高金融基础设施运行效率。优化金融基础设施布局,增强各类金融基础设施的整体性,促进金融基础设施之间有序互联互通,提高运行效率与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新兴技术在支付结算、登记托管、征信评级、数据库建设等多领域应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金融基础设施。二是加强关键金融基础设施保护。强化对参与者数量多、市场占有率高、业务关联性大及运营失败将对金融体系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金融基础设施的安全性审查与评估,强化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关键业务岗位管理、技术规范、系统故障应急处理机制和灾难备份机制。三是增强金融基础设施独立性。增强金融基础设施在设计、运行和维护以及相关制度制定方面的独立性,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确保核心技术和关键资源自主可控,对于涉及国家金融安全、外溢性强的金融基础设施,保持国家绝对控制力。四是建立适应国际市场规则的开放型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完善人民币跨境投融资、交易结算等制度和基础设施安排,扩大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的国际应用范围,加快CIPS与其他国际结算系统在标准、规则上的对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信用评级、税收、会计、审计等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立专业化、国际化的信息披露制度。

2.加强金融法治建设,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及时推进金融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立法,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从货币的产生与演进,到金融工具的创新与发展,其背后的基础均是信任。金融运行本质上依赖的就是信任(及信用)。相比于实体经济领域的实物保障,金融完全依赖于信用的特点更需要有契约精神和法治保障。无论是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还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都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一方面,随着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深水区,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为金融活动提供框架完整、逻辑清晰、制度完备的规则体系变得更为迫切。另一方面,新一轮科技革命驱动下的金融创新节奏加快,新的金融业态、金融产品、金融服务不断出现,亟待金融法治给金融创新以清晰引导和明确边界,既要包容创新,又要防范风险。此外,加大金融法制执行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一是健全金融法律体系。加强金融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加快补齐新兴领域制度短板,发挥司法解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填补空白的作用。推动金融法律与其他法律的有效衔接,构建系统完备的金融法治体系。二是规范金融创新发展。加强对金融新业态、新业务、新主体的研究,提升金融立法的包容性和匹配性,坚持在市场化法治化轨道上推进金融创新发展。严厉打击以金融创新名义开展的非法金融活动,最大程度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消除非法展业空间。三是提高金融司法水平。在总结金融法院制度经验、运行经验、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金融审判体系,提高金融审判专业化、国际化水平,提升金融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发挥金融司法对金融市场的价值引领和规则指引作用。

(四)锚定强大的制度保障,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和金融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党的领导,是建设金融强国的根本保证。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坚持得好不好,党的建设搞得好不好,事关金融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决定金融事业的兴衰成败。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和人民性,最关键的是要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到金融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金融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一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完善党领导金融工作的体制机制。中央金融委员会要发挥好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要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主体责任,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共同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对金融机构党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发挥好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的作用,落实属地责任。二是充分发挥党领导金融工作的制度优势,提高货币金融政策的系统性、科学性、有效性。加强党中央及其经济金融工作部门对货币金融政策的评估督导,强化财政、货币、就业、产业、区域、科技、环保等政策协调配合,在决策和施策过程中加强经济宣传和舆论引导,有效增强市场预期,稳定市场信心。以统筹发展和安全为重大原则,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健全国家安全部门与经济金融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配合机制,形成权威高效、灵活顺畅的发展和安全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和指挥体系,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三是将党的领导嵌入国有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架构之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重点是要加强党对国有金融机构的领导,将党的领导作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最大特色加以坚持和完善,发挥党的领导在确保正确方向和道路上的决定性作用,切实履行好国有金融资产保值增值责任,维护好所有股东权益和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2.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锻造一支高质量的、适应新时代需要的金融人才队伍。金融强国建设需要打造一支堪当重任的人才队伍,保持纯洁性、增强专业性并提升战斗力。新时代金融人才必须深化对金融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的认识,拥护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胸怀“国之大者”,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勇于担当作为;掌握金融业及其相关领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全球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经受严格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敢于发声亮剑,办好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两件大事。一是把保持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摆在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核心位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金融人才工作质量,确保我国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二是做好重点金融领域专业性金融人才的培养工作。要聚焦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新领域、新赛道,研究未来我国金融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演变趋势,强化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等重点领域的金融人才培养。三是建立功能完备、高效便捷的金融人才服务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金融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使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协同发力,共同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金融人才市场体系。

3.打造完备有效的金融监管体系,保障金融稳定发展。强大的金融监管是金融强国建设的有力保障。必须切实增强金融监管震慑力和权威性,对重大金融风险制造者从严从重处罚,让金融监管真正“长牙带刺”。一是落实金融监管全覆盖。协同构建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管合法更要管非法,既要管“有照违章”,更要管“无照驾驶”;管行业必须管风险,严密防范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衍生出金融风险;建立健全由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兜底监管机制。二是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探索改进监管方式,加快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高对于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的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三是健全权责一致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压实金融机构及股东、实际控制人、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等各方责任,加强监管协同和上下联动,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四是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平台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规则的重塑,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合作,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和更加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

(本文刊发于《经济学动态》2024年第2期,脚注及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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