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田多敦:琉球作为国际主体的证明

——考验琉球的智慧与交涉能力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350 次 更新时间:2023-12-14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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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田多敦  

 

后田多敦,日本神奈川大学教授。本文原载《琉球新报》,翻译:姚奕鹭

关于《琉兰修好条约》相关资料的发现

19世纪琉球的鼓动

琉球国于1855年与法国签署了《琉兰修好条约》,与其相关且印有“琉球国印”的文件等资料,最近出现在了东京的拍卖会上并成为了热议的话题。文件包括琉球国写给法国尼古拉斯·弗朗西斯·格冉海军上将(Nicolas Fran?ois Guerlain)的信件3封、写给法国皇帝拿破仑三世的信件1封、以及当时依照法国原本翻译的中文版条约。据说这些资料都是经由中国到达日本拍卖行。最终拍卖结果,因该资料未能达到拍卖者期望的价格而流拍。据报道,拍卖者的期望价格高达数亿日元。我认为这个价格并非是十分离谱的价格。

在古籍市场上《琉兰修好条约》也属于热议物品,即使是相关的资料也足以体现其历史价值。我们希望冲绳县政府能尽最大努力获取这些资料。在拍卖前《琉球新报》曾要我写对此拍卖的评论文章,因我对文章的确认不够仔细,在条约签订背景中错误表达了“朝贡体系下的日本”这一说法。接下来我对拍卖资料的签订背景进行更正的同时,还想对该资料的历史价值进行补充说明。

册封和条约

《琉兰修好条约》签订的19世纪中期是东亚开始出现动荡的时期。我想大家最开始想到应该是中国的鸦片战争吧。随着西方国家进入东亚,以清朝为中心,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的东亚秩序(册封体制)开始被西方基督教世界的秩序(条约体制)所取代。《琉兰修好条约》以及相关文件便是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下诞生的。琉球签订条约后,《琉兰修好条约》以及相关资料都被法国带走,在多年岁月的辗转之后,又经由中国出现在了日本东京。

从1372年开始,琉球国与中国的明清两朝一直保持着册封、朝贡的关系。琉球可以说是遵守东亚秩序的一位“优等生”。在19世纪中叶的动荡当中,琉球国与美国、法国、荷兰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另一边,日本并不属于中国册封体系中的一员。琉球国与日本也没有建立过朝贡关系。日本的岛津氏于1609年入侵琉球,开始对琉球进行统治和掠夺。之后日本一直都是通过侵略的方式与琉球保持着统治和掠夺的关系。之前的文章中,对此处的说明稍有不足,导致了错误的表达。

关于琉球国的地位问题,一直有“中日两属论”的观点,于北京大学举办的“第四届琉球冲绳前沿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中方的报告已经将“两属论”变成了一种过去式。我本人对“两属论”的观点也是持否定态度。简单来说,琉球国作为册封体系中一员的同时,在另一个条约体系的世界中,也是被认作为国际世界中的独立主体。

与琉球签订条约的三个国家,虽各自有不同的目的和动机,对琉球地位的认知程度也有所差异,但无一例外都把琉球看作是与日本不同的独立国家。其结果就是,琉球国与包含法国在内的三个国家分别签订了不平等条约。这三个条约不仅是琉球史的重要资料,也是研究近代东亚与欧美关系问题上的重要资料。《琉兰修好条约》以及相关资料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

第三个国印

法国对琉球的行动早于美国。1846年,法国塞西尔(Cécille, Jean Baptiste Thomas Médée)将军前往琉球,强硬要求琉球与法国签订条约,但最终未能得到实现。之后被美国抢先一步的法国在1855年由海军上将格冉与琉球签订《琉兰修好条约》。琉球与法国签订的条约在汉字的使用上和内容上都有区别于其它两部不平等条约。法国首次与日本签订条约是在1858年,晚于琉球的《琉兰修好条约》,所以对于签订条约时的琉球和法国来说,没有日本这种先例可以作为参考模板。

印有“琉球国印”的拍卖文件上,记载着《琉兰修好条约》中第2条的相关内容,其内容是“设置法国人居住地”。其它两部不平等条约中,均无在琉球设置外国人居住地的条款。因为这一条款涉及到外国人在琉球滞留和居住的问题,琉球国方面也想极力避免这一点。

文件上的“琉球国印”是展示国家意志的重要标志。当时的琉球国因与清朝的关系被赐予了一枚“琉球国之印”,同时在琉球国内也会使用“首里之印”。这个“琉球国印”很可能是专为欧美所制作的第三个国印。

在册封体系与条约体系不断冲突的东亚国际政治环境中,琉球认识到两个不同世界之间的差异,于是用不同的国印来应对不断变化的新世界环境。从“琉球国印”中能看出琉球在面对条约制国家时有独立面对的觉悟和行动力。

“琉球国印”是琉球国存在的证明。目前仅有琉球签署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上印有“琉球国印”,三个不平等条约的原本均保存在日本国内,琉球内没有任何相关资料保存。原本应属于琉球国王的协议原本,因“琉球处分”被日本政府转移至日本国内,现保存在日本外务省外交史料馆中,且尚未被划分为指定文化遗产,仅作一般史料进行保存。

首里城的捐赠

本次拍卖的流拍,对于琉球来说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因为未来可以关注这些资料的动向,通过冲绳县政府取得。在首里城火灾之后,冲绳县收到了超过57亿日元的捐款。用这笔捐款修复的大龙柱虽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但这只要想到这57亿日元的寄托,《琉兰修好条约》相关资料的价格也并非触不可及。

这次拍卖的资料似乎是经由中国进入东京拍卖行,因此冲绳县可以有几种方法来获取此资料。其一可以由冲绳县政府向中国社会和政府寻求合作,琉球国时代的许多遗产在冲绳战役期间,因日美两国的战争遭到了破坏。将宝贵的条约原本保存在琉球,表达了琉球人绝对不会再让琉球成为战场的决心。所以追求和平的人们应当互相帮助。

《琉兰修好条约》相关资料不仅是历史资料,还能对构建琉球和平发挥重要作用。对于祖先留下的遗产,我们不能对其破坏或消费,而应后继有人继续传承和发展。琉球社会的智慧和交涉能力都将面临巨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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