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重新反思中国改革之得失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57 次 更新时间:2024-02-03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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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敬琏 (进入专栏)  

在改革开始的时期,中国领导并没有为自己设定体制改革的目标,而是采取了“摸着石头过河”、“不管黄猫黑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的策略。不管是什么样的政策或制度,只要能够恢复经济、稳定社会,都可以拿来应用。在邓小平、胡耀邦的指导下,以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发表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评论员文章为开端,在全国掀起了一场以“解放思想”为基本内容的启蒙运动,为改革开放奠定了思想基础。


增量改革的畸形产物:权力的垄断与寻租


中国改革从一开始,就采取了一种不是整体变革,而是在维持原有主体经济不做根本性变动的条件下,在国有经济以外推进的增量改革战略。这种做法能够较好地保持经济在改革过程中的稳定增长,但也带来了双重体制并存、行政权力干预交易活动的寻租条件广泛存在的问题。

而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明确时,大家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有不同的理解。相当多的人把东亚国家所谓“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当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常态。因此,中国在世纪之交初步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体系,就带有浓厚的政府强力干预经济活动的重商主义色彩。正像布坎南等主编的《关于寻租社会的理论》中所指出,重商主义社会乃是一个腐败的寻租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腐败行为必然出现在有寻租条件的每一个角落。于是,在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以后,我国社会始终存在一个“向哪里去”的选择问题。或者说是限制行政权力,走向法治的市场经济制度;或者是沿着重商主义的道路走向权贵资本主义(或称“官僚资本主义”、“官家资本主义”)的穷途。在这种情势下,坚持建立市场经济改革大方向的人们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建设法治的市场经济。然而某些能够从寻租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既得利益者不愿意继续朝着法治市场经济的方向前进,他们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段来阻止进一步的经济和政治改革,以免自己的寻租和设租权力遭到削弱,甚至假借“改革”、“宏观调控”等名义扩大权力的干预,以便扩大寻租活动的空间,使自己能够攫取更多的财富。

例如,根据1997年十五大和1999年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和国有企业股份化改制的决定,国有企业的改制和改革在世纪之交有很大进展,但是当改革推进到特大型国有垄断企业改制的最后阶段,改革进程就慢了下来,开始停顿不前。在有的领域甚至出现了“再国有化”、“新国有化”等“国进民退”的“开倒车”行为。

除了国有部门的改革推进乏力之外,21世纪之初还出现了各级政府利用自己对土地、信贷等重要资源的配置权力,大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或者利用工程立项、市场准入、资金投放等权力徇私舞弊。所有这些,都使能够接近权力的贪官污吏、“红顶商人”获得暴利。


体制缺陷有何消极效果?


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政治改革的滞后。邓小平在1980年发动全国农村承包制改革的同时,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做了著名的“八·一八”讲话,启动了政治改革。1986年他又多次指出,不搞政治改革,经济改革也难于贯彻,要求加快政治改革。不过这两次改革都没有能够进行下去。邓小平逝世以后,新一代领导人在追悼会上再次提出政治改革的问题。1997年的中共十五大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十六大又重申了这样的主张,而且还提出建设民主政治和提升政治文明的问题,但是10年来进展十分缓慢。例如物权法、反垄断法等维护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用了13年的时间才得以出台。对于一个所谓“非人格化交换”占主要地位的现代市场经济来说,没有合乎公认正义的法律和独立公正的司法,合同的执行是得不到保障的。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活动的参与人为了保障自己财产的安全,就只有去“结交官府”。于是,就出现了寻租的“新动力”。

以上这类“改革”引起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经济方面说,靠资源投入和出口需求驱动的粗放经济增长方式的持续,使资源短缺、环境破坏等问题日益突出,内外经济失衡加剧,金融市场面临系统性风险;从社会政治方面说,寻租基础扩大,腐败蔓延和贫富分化过大导致大众强烈不满,威胁社会安定。

我将对这两个方面分开来进行考察。

第一,以上体制缺陷在经济方面的消极后果。

苏联式的集中计划经济把西方国家在18~19世纪早期经济发展中采用的资源投入首先是资本投入驱动的增长模式奉为圭臬,执行了一条“优先发展重工业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路线”。中国从第一个五年计划起,也仿照苏联的先例,采用了这样的增长模式。改革开放以后,虽然一再明确提出要“实现由粗放增长方式到集约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但是由于命令经济旧体制的遗产这种体制性障碍严重存在,增长方式的转变始终未能取得明显的成效。在要素(投资)驱动的增长模式未能成功转变的情况下,又效仿东亚国家的榜样,采取“出口导向”的国家对外经济政策,用出口需求弥补由要素(投资)驱动造成的内需不足,于是形成了一种以投资和出口驱动的粗放增长方式。

这样,随着中国经济总量的增大,投资驱动的增长方式所带来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就变得愈来愈突出。到了世纪之交,资源短缺,原材料、燃料价格飙升,已成为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瓶颈。至于生态环境的恶化、地质灾变的频繁发生,不但影响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而且威胁中国人民的基本生存条件。

投资驱动的增长方式在宏观经济上造成的不良后果,首先表现为投资与消费之间的失衡。这些年来中国的投资率不断攀升,目前固定资产投资占GDP(国内生产总值,下简称GDP)的比重已经接近50%,大大高于多数国家20%左右的水平。即使东亚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依靠投资拉动经济实现快速增长的时期,其投资率也远没有达到中国目前的水平。例如日本20世纪60年代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其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峰值也从未超过GDP的34%。在我国投资率畸高的同时,居民消费的比重却已下降到GDP的35%以下,仅为一般国家的一半左右。这种状况会造成最终消费不足,劳动者生活提高缓慢,居民收入差距拉大。从中长期看,投资效率下降,银行体系中潜在不良资产增加,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等等,蕴藏着银行系统的系统性风险。

除了上面讲到的内部失衡外,粗放增长方式的持续所造成的另一个经济后果是外部经济的失衡。这主要是指由出口导向政策长期未作调整所引起的国际收支盈余的过度积累和为了减缓本币升值速度而由中央银行大量收购外汇造成的货币超发,股票、房地产、收藏品等价格飙升(资产泡沫形成)和消费物价指数持续提高(通货膨胀),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增大。

第二,上述体制缺陷在社会政治层面导致的消极后果。

由于寻租规模的扩大,腐败活动日益猖獗。根据1989年来若干学者的独立研究,我国租金总数占GDP的比率高达20%~30%,年绝对额高达4万亿~5万亿元。巨额的租金总量,自然会对社会贫富分化加剧和基尼系数的居高不下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近年来寻租行为越来越盛行,主要原因就是公权不彰,官员的个人意志能够决定企业的成败祸福。诚如阿克顿勋爵所说:“权力通常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1995年,当时在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工作的李强教授发表了他们的抽样调查,表明1994年全国居民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了0.43的高水平,超过了国际上0.40的警戒线。接着,社科院经济所的赵人伟、李实教授也发表了类似的报告。这些研究非常有意义,可惜当时只在学界引起了一些反响,而没有引起高层领导的注意(2000年国家统计局才第一次公布了全国居民的基尼系数),自然也就没有认真地研究问题到底是从何而来并提出对应措施。世界银行《2006世界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数已由改革开放前的0.16上升到目前的0.47。在列出的127个国家中,基尼系数低于中国的国家有94个,高于中国的国家只有29个,后者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另外两个是亚洲的马来西亚和菲律宾。

以上事实说明,目前社会上存在的种种弊病和偏差,从根本上说,是源于经济改革没有完全到位,政治改革严重滞后,权力不但顽固地不肯退出市场,反而强化对市场自由交换的压制和控制,造成了普遍的腐败寻租活动的基础。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扩大成就和克服缺陷的道路,在于推进改革,建设以民主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


推进改革,厘清政治体制为关键


30多年的历程告诉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推进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改革,才是顺乎潮流、合乎民心的光明之途。

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应当在以下方面积极推进:

首先,要破除迷信,解放思想,为进一步改革开放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其次,在经济改革的实际推进上,需要从以下方面做出努力:实现尚未完成的产权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完成国有企业的股份化改制;加强商品和服务市场的反垄断执法和资本市场的合规性监管;建立新的社会保障体系。

再次,政治改革必须加快。民主和法治,是现代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上层建筑的保证。距离十五大提出建设法治社会主义国家和十六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口号已经过去了十几年,虽然在中国这样一个国家建立民主和法治的现代政治体制并非易事,但是世界潮流浩浩荡荡,容不得我们延宕和等待,必须从建立法治起步,加快我国政治体制的改革。通过法治建设在各种权利主体之间正确地配置权力,规范政府的行为,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民主,强化民众对政府的控制与监督,才有望稳步地实现民主和法治的目标。

需要着重指出,根据过去30年的经验,经济改革和政治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症结在于政府自身。计划经济是由一个从宏观经济、微观经济直到人们的家庭生活无所不管的全能政府所控制和操持的。由于改革涉及每一个政府官员的权力和利益,要把这样的政府改造成为专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型政府,就需要政府官员出以公心,割舍那些与公仆身份不符的权力。政府改革的任务不仅是要减少和消除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的行政干预,使市场机制有可能发挥基础性作用,更艰巨的任务在于建设一个能够为市场机制提供支持的法治环境。没有这样一个制度平台,就难以摆脱公权不彰、规则扭曲、秩序紊乱、官民关系紧张的状态,难以使经济和社会生活进入和谐稳定的正轨。

应当承认,由于我国缺乏民主、法治传统和文化积淀的历史惯性,实行民主和法治势必遇到障碍与阻力。然而,推进改革和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关系到中华民族的兴亡和所有中国人的根本利益。在这样的问题上,容不得我们有丝毫犹疑。只有冲破阻力,奋力过关,才能走上坦途。

(本文原载于《中国与世界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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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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