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帆:情报·风投资本家·创新企业主

——美国中央情报局技术获取机制“英克特尔模式”探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63 次 更新时间:2021-05-2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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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帆  

内容提要:“英克特尔模式”是美国中央情报局于1999年创设的技术获取机制。中情局创设“英克特尔模式”的主要原因在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中情局领导层决定建立新的面向市场的技术获取机制,以满足信息时代情报活动的技术需求;信息技术的市场特征促使中情局有必要以风险投资的方式获取初创企业信息,影响其决策和生产、经营;受制于反国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中情局选择通过国家情报体制外的风险投资公司,获取初创企业信息,影响其决策和生产、经营。在实际运行中,中情局将其技术需求通过联系中心,以“问题清单”的形式传达至英克特尔公司,该公司通过风险投资活动,掌握初创企业信息,对其决策和生产、经营施加影响,从而帮助中情局获取符合其需要的技术。英克特尔公司的“公”“私”混合特征使“英克特尔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成功回避反国家主义者锋芒。

关 键 词:美国政治  政府机构  中情局  技术获取“英克特尔模式”  风险投资  初创企业


20世纪90年代末,美国中央情报局(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CIA,以下简称中情局)领导层决定创设新的技术获取机制,以迅速、高效地从私营部门获取最新信息、通信技术及其他新兴技术。最终付诸实践的技术获取机制以创设于国家情报体制——中情局——之外的英克特尔公司(In-Q-Tel,Inc.,IQT)为核心,通过该公司的商业运作——风险投资,从私营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获取技术,被称为“英克特尔模式”(In-Q-Tel Model)。①

“英克特尔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中情局不是直接从初创企业获取技术,而是以英克特尔公司为媒介,间接从创新企业获取有助于完成其情报活动的最新技术;英克特尔公司以风险投资运作方式,从初创企业获取技术,并转让至中情局。这一技术获取模式的三大主角分别是:作为创新技术需求方的中情局、作为创新技术开发者的初创企业,以及作为这两者之间“桥梁”、从事风险投资的英克特尔公司。

上述独特之处引发美国各界的好奇和关注:畅销小说家以英克特尔公司为素材,将该公司描述为中情局秘密窃取技术的“前线公司”(front company),并以此塑造新一代技术特工形象;②民权维护者和阴谋论者则将之斥为“监控国家”(surveillance state)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安全机关侵犯个人隐私的帮凶。③这一切增添了英克特尔公司和以其为核心的技术获取机制的神秘性。

自“英克特尔模式”问世以来,美国主流媒体不断就该模式进行报道,但仅限于强调,英克特尔公司是帮助中情局从私营创新企业获取最新技术的风险投资公司,“英克特尔模式”是美国国家安全界独树一帜的技术获取机制。④但此类公开报道非但没有澄清反而加重了外界的疑惑:中情局为什么通过设立于国家情报体制之外的英克特尔公司,以风险投资的方式获取技术?以英克特尔公司为核心的技术获取机制究竟是如何运行的,尤其是,英克特尔究竟是一家什么样的公司,它与中情局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

中美战略竞争加剧,技术竞争成为美国对华竞争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对华技术竞争强调通过加速技术创新赢得对华竞争优势,其要点之一就是迅速、高效地将初创企业的最新技术成果转让至国家安全界,服务于国家安全。美国战略界认为,完善国家安全界既有的各种技术获取机制,探索、创造新机制,有利于加速实现高新技术从私营部门到国家安全界的转让。美国战略界人士甚至明确提出,应强化“英克特尔模式”在技术获取中的作用并突出其示范效应。⑤在此背景下,探析“英克特尔模式”,有助于我们全面、深刻地理解美国对华战略的技术竞争要素。

本文对“英克特尔模式”的探析围绕上述两大疑问展开,即:中情局为何以此模式获取技术,即通过创设于国家情报体制之外的英克特尔公司以风险投资的方式获取技术?“英克特尔模式”如何运行?本文主要基于相关研究报告、专著、学术论文和媒体报道等文献,在评析美国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国家安全与技术创新”理论为视角,对中情局以“英克特尔模式”作为技术获取机制的原因、该模式的实际运行进行分析,以使我们在中美技术竞争日趋激烈的背景下,对存在于美国国家安全界的这一特殊的技术获取机制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并提出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一、分析框架:如何探析“英克特尔模式”


美国相关各界对“英克特尔模式”进行了一定研究,其成果是我们探析该模式的重要基础,但存在不够深入、较为片面等缺陷。“国家安全与技术创新”理论为我们探析该模式提供了重要路径;以此为启迪,本文此部分围绕上述两大疑问探析“英克特尔模式”,搭建分析框架。

(一)探析“英克特尔模式”:成果评析

美国军方、国会、投资学界、法学界和其他感兴趣的研究人士从各自需求或专业视角出发,研究“英克特尔模式”,取得一定成果。

1.中情局为什么以“英克特尔模式”获取技术?

既有的阐释主要有两大类:一是技术获取效率论,即中情局通过英克特尔公司获取技术,旨在吸取私营部门长处,克服政府部门官僚主义作风,提升技术获取效率。绝大部分成果以此类较为宽泛的论调,一般性地解释中情局以“英克特尔模式”获取技术的原因;⑥二是技术获取外包论,即“英克特尔模式”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私有化浪潮,借此时代潮流,美国国家安全界流行“外包”之风,即将原本属于由国家安全部门的职能外包给私营部门,情报界也不例外;中情局不但将情报收集和分析职能部分外包给私营部门,且通过英克特尔公司将技术获取职能外包给私营部门;中情局通过英克特尔公司获取技术,是情报职能私有化的结果。⑦

总体上看,既有成果的解释,论证单薄,且存在缺陷:技术获取效率论过于笼统,无法有针对性地解释“英克特尔模式”的重要特征,即:中情局为何以国家情报体制之外的公司,获取技术?技术获取外包论试图着手回应这一问题,但“外包”是将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以合同形式承包给私营部门,但英克特尔公司并非完全承担中情局的技术获取职能,只是中情局从市场获取技术的媒介或关键环节,且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的关系并非政府与一般私人公司的关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UCLA School of Law)的乔恩·迈克尔斯(Jon Michaels)教授就“英克特尔模式”提出的疑问较具启迪意义,即:揽权或权力集中是美国行政当局的一般趋势,但为什么中情局将技术获取职能从该局分离出来,交由国家情报体制外的公司实施?迈克尔斯教授对此仍以较为笼统的技术获取效率论作答。⑧既有成果尚未触及的问题是,为什么英克特尔公司以风险投资的运作方式获取技术?

2.“英克特尔模式”如何运行?

美国相关各界的研究成果主要体现为:

首先,以国内立法为视角,考察英克特尔公司据以存在的法律基础以及该公司与中情局的关系。国会于2000年发起对“英克特尔模式”的调研,将此研究外包给非政府组织“国家安全商界领袖”(Business Executives for National Security,BENS),后者为此集合来自美国政府、风险投资界和企业界的精英人士,成立“中情局英克特尔风险投资公司独立调研组”(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并于2001年6月公布调研报告。该报告肯定中情局设立英克特尔公司的合法性,阐明中情局与该公司的关系;⑨国会研究局(Congress Research Service)进一步就英特尔公司“公”“私”兼具的混合组织特征进行了探究。⑩美国法学界则探究了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之间的关系。(11)

其次,以英克特尔公司为研究起点,部分揭示“英克特尔模式”的实际运行。哈佛大学商学院的乔希·勒纳(Josh Lerner)教授和其他投资专家以风险投资实际操作为视角,通过实际案例,分析英克特尔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活动;(12)兰德公司的研究确认,英克特尔公司是服务于中情局的战略风险投资公司,并从战略风险投资的实际操作出发,剖析英克特尔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日常运作;(13)美国军方对中情局通过英克特尔公司以风险投资获取技术的方式,极为关注,其相关研究对英克特尔公司的运作进行了分析;(14)上述“国家安全商界领袖”的报告和法学界的研究也不同程度地以英克特尔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业务活动为重点。既有研究成果也部分涉及“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国家安全商界领袖”的报告侧重介绍了英克特尔公司从中情局领受技术需求的制度安排;(15)兰德公司的研究以博弈论为基础,就初创企业与英克特尔公司的合作机制建立数学模型、提出假设,(16)而军方技术获取分析人士则针对此类合作进行了一定的经验分析。(17)

上述成果的突出成就是,以法律为基础,肯定中情局设立英克特尔公司的合法性并阐明两者之间的关系;介绍了英克特尔公司的组织结构,并试图以此为此基础,揭示“英克特尔模式”的运行,但存在片面性。中情局通过英克特尔公司从私营部门获取技术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进程:从中情局向英克特尔公司传达技术需求,到该公司以此为指南与私营部门接触,再到英克特尔公司对有潜力的初创企业进行投资,直至最后实现技术转让。上述成果分别考察了英克特尔公司从中情局领受技术需求的制度设计以及该公司与创新企业间的合作机制,但尚未以某种整体视角考察“英克特尔模式”的整体运行。此外,英克特尔公司往往联合其他私营风险投资公司,投资初创企业,上述成果并未对此给予足够关注。探析“英克特尔模式”如何运行,不仅要研究英克特尔公司本身,而且需要全面考察以该公司为核心的技术获取过程,尤其是中情局、以英克特尔公司为首的风险投资界和初创企业在此流程中各自发挥的作用,以及将这三者结合在一起的机制。

(二)探析“英克特尔模式”:“国家安全与技术创新”理论的启迪

冷战结束以来,西方学者以国际政治经济学和比较政治学为基础,结合日益发展的创新理论和网络理论,重点以美国为研究对象,探索国家安全对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逐步形成一套较成熟的“国家安全与技术创新”理论。该理论的核心见解是,美国与生俱来的特质——崇尚创新的市民社会文化、追求个体成就的个人主义,以及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和法律体系——是其成为“全球创新引擎”的根源,但国家并非技术创新的“旁观者”,联邦政府,尤其是国家安全界,对技术创新具有重大促进和引领作用。(18)该理论近来在美国战略界有关技术创新与国家安全的研究报告中得以较多体现,其有关国家安全技术获取机制的探究对探析“英克特尔模式”,具有较大启迪。(19)

按美国国防部定义,“技术获取”指美国军方按其特定需求,以采购、合作研发、定制和改造等方式,从私营部门获取技术或产品。这一定义适用于整个国家安全界。(20)以技术领先赢取战略优势,是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实践的显著特征;将最新技术应用于战略实践,是美国国家安全界的优先事务。一方面,着眼于以先进技术支持国家安全行动,国家安全机构大都拥有自己的科研部门或实验室,但这些科研部门的技术供给往往难以充分满足各机构的技术需求;另一方面,基于美国社会的创新活力,私营部门不断创造出各种前沿技术,是国家安全界潜在的最大技术供应源。如何以某种机制从私营部门及时、高效地获取技术,是美国国家安全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也是“技术获取”的实质。(21)以此为起点,“国家安全与技术创新”理论指出,技术需求和市场状况是考察美国国家安全界技术获取机制的基本要素;美国特有的反国家主义(anti-statism)政治文化传统对技术获取机制具有重要影响。此类见解对本文探析路径的启迪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技术需求、技术供给、反国家主义与技术获取机制的选择。

美国的大多数国家安全机构先后或同时拥有数种技术获取机制,它们在形式及实际运行上存在差异,但具体技术获取机制的选择一般取决于以下要素:

(1)技术需求。“技术崇拜”或“技术迷信”深植于国家安全界,各机构为实施、完成各种行动,往往诉诸克敌制胜的尖端技术。各色国家安全任务对技术有不同需求,当国家安全机构自有研发部门无法满足国家安全技术需求时,这些机构往往从市场或私营部门获取。无论何种技术获取机制,首先在于满足特定国家安全技术需求,服务于具体国家安全实践。战略环境的不确定性和战略实践的复杂多变,使美国国家安全技术需求更具多样性、先进性和时效性,具体技术获取机制的选择以此为出发点。(22)

(2)技术供给。着手从市场获取技术,技术获取部门须具备面向市场的组织结构和较强市场意识;具体获取机制的选择不但反映国家安全技术需求,还取决于特定技术的市场状况。当市场具有现成的满足国家安全需求的技术或产品时,采购成为最简单、最直接的获取方式;存在于市场的技术部分满足国家安全技术需求时,技术获取部门通过定制、改造等方式从私营部门获取技术;某些大学和科研机构具备强大的技术力量和创新潜力,技术获取部门则通过合作研发从这些部门获取技术。以信息和通信技术为标志,美国私营部门迸发出强劲创新活力,技术升级日益加快,与此相适应,技术获取机制的选择须考虑此类市场特征。(23)

(3)反国家主义。美国是一个典型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国家,其社会存在根深蒂固的反国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反对国家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尤其是个体经济活动。联邦政府在美国经济中的作用日益扩大,但主要以财政、税收和货币等政策为杠杆,为市场经济和个体经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提供宏观调节。在反国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影响下,公私界限依旧存在,政府仍止步于个体经济活动。反国家主义者以国会为阵地,时刻警惕政府对个体经济活动的干预。反国家主义对国家安全技术获取机制的影响主要体现为,国家安全界不能因技术需求而直接干预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尤其不能以直接投资、补贴等形式,直接扶植其中意的企业。但是,随着国家安全技术需求日益升级,私营部门技术创新日新月异,国家安全界若要及时、高效地从私营部门获取最新技术,需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参与、影响后者的经营活动。如何在不触及反国家主义敏感神经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是国家安全技术获取机制面临的一大挑战。(24)

“国家安全与技术创新”理论强调,美国国家安全界技术获取机制的选择,往往是上述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2.技术需求、技术供给、反国家主义与技术获取机制的运行。

上述要素不仅决定某种技术获取机制的选择,而且在该机制的实际运行中得以体现。无论何种技术获取机制,其实际运行必须体现:

(1)技术需求。任何技术获取机制最终在于满足国家安全技术需求,此类需求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在该获取机制的实际运行中有所反映;(25)

(2)技术供给。任何技术获取机制必须面对市场,该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必须体现所需技术的市场特征;(26)

(3)避免触发反国家主义情绪。任何技术获取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必须以此为前提完成技术获取:不得直接干预私营部门的经营活动或从事有违反国家主义规范的其他活动。(27)

(三)探析“英克特尔模式”:分析框架

中情局是美国国家安全界的重要成员,“技术崇拜”是中情局重要的组织文化特征。“国家安全与技术创新”理论,尤其是考察技术获取机制的三大要素,为探析“英克特尔模式”提供了重要路径。

1.中情局为何以“英克特尔模式”获取技术?

作为国家安全界的重要成员,中情局在选择技术获取机制时同样受技术需求、技术供给和反国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影响。本文探析中情局为何以“英克特尔模式”获取技术,主要考察这三大要素如何作用于中情局技术获取机制的选择:

(1)技术需求。为从事国家情报活动,中情局有其特殊技术需求;自有研发机构无法满足其技术需求时,中情局从市场获取技术。以此为出发点,本文将考察创设“英克特尔模式”的技术需求背景,即:冷战结束后,中情局技术需求如何影响其技术获取机制的市场倾向。

(2)技术供给。中情局以何种机制从市场获取技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情局所需技术的市场状况。为此,本文考察创设“英克特尔模式”的市场背景,尤其是根植于美国社会的技术创新活力在当时所呈现的主要特征及其对中情局选择技术获取机制的影响。

(3)反国家主义。美国特有的此类政治文化传统主要是指反对政府干预个体经济活动,这同样适用于中情局。但对中情局而言,反国家主义还有另一种表现形式,即限制中情局在美国本土的活动,尤其是国内情报收集活动。本文从反国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视角,考察其对创设“英克特尔模式”的影响。

美国国家安全界特定技术获取机制的选择往往是技术需求、市场状况和反国家主义传统共同作用的结果。本文进一步分析,三要素如何共同促成“英克特尔模式”的创设。

2.“英克特尔模式”是如何运行的?

本文从技术需求、市场供给和反国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的视角,考察“英克特尔模式”的实际运行,除简要介绍该模式的基本运行机制外,重点考察在实际运行中,该模式如何体现中情局技术需求,如何反映技术供给的市场特征,以及如何在从市场获取技术的同时避免触发反国家主义情绪。

本文以上述分析框架为基础,探析“英克特尔模式”的创设原因和实际运行。


二、“英克特尔模式”:创设原因


“英克特尔模式”引发的一大疑问是,中情局为何以此模式获取技术,即:中情局为什么通过设立于该局之外的英克特尔公司、借助该公司风险投资活动从私营部门——主要是初创企业——获取最新技术?本文此部分以上述分析框架为基础,从技术需求、市场状况和反国家主义传统三要素及其共同作用出发,探寻答案。

(一)技术需求:中情局从市场获取技术的动力

成立于1947年的中情局旨在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情报支持。相对于其他大国,美国国家情报机构起步较晚,但自成立之日起,中情局就打上了鲜明的技术烙印,不断致力于将先进科技应用于情报活动。(28)中情局情报活动很大程度决定其技术需求,技术需求助推该局采取面向市场的技术获取机制。

冷战时期,中情局技术需求主要源于针对苏联的情报活动。这些活动面临的重大挑战是,如何在“铁幕”封锁和苏联社会高度封闭的情况下,获取有关苏联的战略及战术情报?中情局主要诉诸先进科技,应对此挑战。中情局首先通过自有研发机构满足冷战情报行动的技术需求。1951年,中情局设立技术服务办公室(Technical Services Staff,TSS),为战术情报行动提供技术支持。(29)为强化科技对情报活动的支持,中情局于1963年设立科技分局(Directora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作为对所有部门提供技术支持的自有研发机构。当科技分局无法满足业务部门的技术需求时,后者自行按技术需求,通过特定机制向市场获取技术,中情局并无统一的技术获取部门,就各部门的技术获取而言,科技分局仅提供建议和咨询。无论是技术服务处还是后来的科技分局,其技术力量均无法为针对苏联的战略情报行动——各种空间侦查计划——提供足够技术支持,这些项目的主管部门主要从私营企业,尤其是在空间技术方面拥有强大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获取技术,其主要的技术获取机制就是,依附“军工复合体”,以大型国防承包商为对象,通过成品采购为主、合作研发为辅的方式获取技术或产品。

冷战结束后,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安全环境,中情局情报活动更加复杂多样,对技术支持提出更高要求,无论战术情报活动还是战略情报活动,无论情报收集还是情报分析,甚至包括中情局日常管理,都需要以及时、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支撑。中情局有识之士普遍认为,以信息和情报为其看家本领的中情局必须应用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为决策者提供及时、有用的情报,以保持其在国家安全界的优势地位。(30)但是,伴随冷战结束,中情局削减预算和人员,科技分局难以幸免,技术和研发实力受损,越发难以满足中情局信息技术需求。(31)

1995年9月,露丝·戴维(Ruth David)就任中情局主管科技事务的副局长。她着手通过改革,增进信息技术在中情局的应用。戴维首先着眼于内部挖潜,强化科技分局研发实力,尽量满足中情局信息技术需求。戴维此前长期与私营部门打交道,形成所谓“新世纪情报观”,主张通过与私营部门合作,提高情报工作效率。(32)戴维深知,仅靠科技分局,无法逆转中情局信息技术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失衡;中情局以外的美国社会才是信息创新技术最大发源地。她据此构想:中情局若要以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从事各项业务活动,必须以某种机制,迅速、高效地从市场获取此类技术。(33)

戴维的构想与中情局局长乔治·特尼特(George Tenet)的改革思路不谋而合。在特尼特看来,冷战时期,中情局与私营部门合作,将先进空间技术应用于对苏战略空中侦查,为中情局建立起卓越技术声誉,但中情局未能及时将“信息革命”成果应用于情报活动,难以充分满足各种情报活动的信息技术需求,不但有损于中情局技术声誉,且长此以往,中情局情报活动能力前景堪忧。特尼特认为,中情局的“信息技术差距”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科技分局的研发实力难以充分满足各种情报活动的信息技术需求;另一方面,就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而言,私营部门远超中情局。特尼特据此构想,从中情局以外广大的美国市场获取最先进的信息技术,满足中情局情报活动的信息技术需求;中情局需建立某种机制,将美国社会的信息技术创新成果迅速应用于情报活动。(34)

在戴维的倡导和敦促下,特尼特将从市场获取信息技术以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的观念融入其改革计划,即1998年5月出台的“战略方向”(Strategic Direction)倡议。中情局随即成立包括戴维在内、由该局高级官员组成的“中情局调研团”(Agency Group),研究以何种机制从市场获取技术。该调研团首先着手市场调查,调研中情局急需的信息技术的市场状况。(35)技术需求推动中情局领导层为创设后来被称为“英克特尔模式”的技术获取机制迈出了第一步。

(二)技术供给:中情局从市场获取技术的机会与挑战

“中情局调研团”主要在“硅谷”对信息技术的市场状况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实地调研。信息技术创新的市场特征对“中情局调研团”设计面向市场的技术获取机制,产生重要影响。

1.“信息革命”为中情局技术获取提供了丰富的供应源,同时带来新的挑战。

“信息革命”催生新的信息产业,信息技术创新成果层出不穷,产品升级换代加速推进。不断推陈出新的信息技术市场为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提供了潜在的、丰富的供应源,但信息技术的加速升级不断缩短相关技术及其产品的淘汰时限,对中情局技术获取形成挑战:中情局渴求以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装备各业务部门,按既有的以成品采购为主的获取机制,即便中情局从市场购得支持情报活动的信息技术产品,这些产品投入业务部门使用或使用后不久便会处于落后或待淘汰状态。要使中情局成为最新信息技术享用者,技术获取机制必须在某项技术成为具体产品之前,影响该技术从创新概念到最终形成产品的过程,打造专门适用于中情局的产品,同时不影响该技术的商业用途。(36)信息技术不断升级的市场特征要求新的技术获取机制及时获知某项具有潜在情报活动用途的信息创新技术,引导其最终产品的生产,只有在产品模型符合中情局业务活动需求后,才进行一定规模的成品采购。按此要求,“中情局调研团”将目光投向信息技术创新的重要实践者——创新企业主。

2.创新企业主是中情局技术获取的重要对象,但其创业轨迹和经营活动使中情局技术获取面临挑战。

根植于美国社会的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是推动信息技术创新的重要动力。美国信息技术创新层出不穷、升级换代日益加速,其背后是创新企业主锐意创业,以创新求生存、求发展的故事。他们秉承美国社会与生俱来的企业家精神,敢于冒险和承受失败,通过创业,将创新概念和构想变为具有实际用途的商品,在满足个人成就感的同时促进整个社会的技术进步和经济繁荣。(37)美国信息技术从发明创造到技术创新的突破主要得益于联邦政府,尤其是国防部以“战略计算”(Strategic Computing)为核心的技术攻关项目,此类项目取得突破后,其商业化的推进者和实施者则主要是创新企业主。(38)信息技术商业化助推“信息革命”和新兴信息产业,“硅谷”的创新企业主在美国信息技术创新中发挥巨大作用,是美国信息技术创新的重要实践者和生力军。(39)

源自企业家精神的创新活力是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的潜在的最大保障,但中情局要将存在于美国社会的这种潜力变为技术获取现实,首先要改变既有技术获取机制中以大型国防承包商为主要对象的倾向,转而以信息技术创新企业主为主要技术获取对象。对中情局而言,要影响某项最新信息技术的产品生产,实际上就是要引导从事这项技术开发的创新企业主及其初创企业,使之以创新概念为基础,在生产商用产品的同时,打造专门用于中情局业务活动的产品;为从市场获取最先进的信息技术产品,中情局必须在某项具有潜在情报活动用途的创新技术处于酝酿、开发阶段,尚未成为最终产品之前,按其技术需求,影响、引导创新企业主的决策。(40)为此,中情局必须及早知晓市场信息,即:哪些创新企业主正在或即将从事何种具有潜在情报活动用途的技术创新,并以此为基础,影响、引导创新企业主决策。但创新企业主的创业活动很大程度上为满足个人成就感、不畏风险和失败的企业家精神所驱使,具有很强的自主性和自发性,在其产品获得市场成功之前,其创业活动很难为大众知晓;某些信息技术创新并非需要借助大型实验室或其他基础设施才能实现,增添了创新企业主创业活动的随意性、分散性和自主性,增加了及早知晓其创新动态的难度。此外,创新企业主的创业活动,尤其是其内部经营管理,包括技术开发和生产决策,具有很强的独立性,是在不受政府干预、甚至很大程度上不为政府知晓的情况下完成。

中情局从初创企业获取最新信息技术,面临两大难题:如何及早获知信息技术创新动态,尤其是,谁正在或将要从事某项具有情报活动用途的信息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以及以此类信息为基础,如何及时影响相关创新企业主的决策和生产、经营,使其以最新创新概念打造专门适用于中情局的产品?美国信息技术创新的另一市场特征引发“中情局调研团”关注。

3.创新企业主与风投资本家的共生关系为中情局设计以初创企业主为主要对象的技术获取机制提供了重要启迪。

创新企业主与风投资本家的共生关系对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VC)是向初创企业提供资金并以此取得该企业股份的一种融资方式。风投资本家组建风险投资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向初创企业提供资金,并提供技术和管理支持,在协助初创公司不断成长、获取更大利润的前提下,以获得红利或出售股权获取投资回报。现代风险投资起源于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乔治斯·多里奥特(Georges Doriot)与其他合伙人于1946年在波士顿创办世界上第一家专业风险投资公司美国研发公司(American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Corporation,ARD),此后风险投资理念和实践风靡美国商界。(41)

创新企业主与风投资本家有着强烈的共生关系。创新企业主的创业活动往往急需资金投入,风投资本家需要通过投资具有发展前景的初创企业,实现资本盈利。以美国研发公司为代表的风险投资公司与波士顿周边初创企业合作,极大地推动美国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在加州显露出信息产业发展的巨大前景后,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个人以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为创业理想,具有逐利本性的风投资本家则敏锐意识到新的获利机会,闻风而至,“硅谷”成为风投资本家与创新企业主云集之地,他们的合作或共生关系极大地促进信息技术创新。(42)在这组共生关系中,风投资本家源自风险投资运作程序的两大活动轨迹备受“中情局调研团”关注:

(1)信息收集、识别和分析。风投资本家通过投资有发展前景的初创企业实现资本增殖,首先是寻觅、发现其创新产品具有市场潜力的初创企业,这意味着需要及早知晓创新企业主的创新动态。风投资本家通过各种渠道——其中最重要的则是风投资本家之间以及风投资本家与创新企业主之间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网络——打探、捕捉创新企业主的创业信息;面对众多创业信息,风投资本家如同“伯乐”识别“千里马”和“球探”筛选“未来球星”一般,确认具有市场前景、能给投资带来可观回报的初创企业及其创业理念。此外,在正式投资前,为确保投资取得成功,风投资本家通过所谓“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全面、详细分析初创企业的财务和经营状况。(43)

(2)扶植初创企业,影响其决策。一旦投资初创企业,风投资本家通过提供技术和各种专业技能,扶植初创企业成长;风投资本家通过提供资金,取得初创企业股权,派代表参加初创企业董事会,对初创企业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施加影响。(44)

放眼整个美国社会,真正掌握创新企业主信息并能对之产生决策影响的是风险投资界。出于不同目的,中情局和风投资本家都需要及早获知创新企业家及其创业活动信息,都需要影响初创企业的决策和生产、经营;不同的是,风投资本家通过风险投资运作实现针对创新企业主的信息获取和决策影响,即信息获取和决策影响本身就是风险投资的内在要素,而中情局却对如何建立自己的针对创新企业主的信息获取机制和决策影响机制,一筹莫展。“中情局调研团”由此萌生,是否可以按风险投资运作方式,系统、全面收集创新企业主信息,寻觅、发现能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的初创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影响其产品决策?沿此思路进一步调研,“中情局调研团”为风险投资界的另一发展趋势所吸引。自20世纪60年代起,美国某些私营企业开始设立自己的风险投资公司,从事“战略风险投资”(Strategic Venture Capital)或“公司风险投资”(Corporate Venture Capital),主要目的是了解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而非盈利;战略风险投资公司的资本主要来自母公司,其经营活动的目标、范围接受母公司指导,但具体的投资活动则独立操作。(45)“中情局调研团”由此设想,是否可以借鉴战略风险投资,设立战略风险投资公司,从初创企业获取技术?(46)

(三)反国家主义:中情局从市场获取技术的制约因素

在设计面向市场的技术获取机制时,“中情局调研团”时刻留意反国家主义可能产生的制约。

反国家主义是美国根深蒂固的政治文化传统,主要指一整套有关国家—社会关系的意识形态或价值观,可追溯到北美殖民地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斗争。(47)其核心就是反对并且时刻警惕政府对个人自由的干预,体现于美国宪法、事关美国国内政治、经济和国家安全事务的一系列法律文献和具体政策主张,“小政府、大社会”“政府不是解决问题之道,政府本身才是问题”,等等,则是反国家主义最简单、直白的表达。反国家主义盛行于企业界以及与之结成紧密联盟的国会议员、媒体人士和学界精英,其对政府的怀疑甚至敌对主要表现为:制约、警惕行政当局权力;反对政府干预市场经济,对政府干预个体经营活动的政策举措甚至意向,尤为敏感。这些是“中情局调研团”设计面向市场的技术获取机制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1.反国家主义对中情局在美国国内活动的制约。

美国学者阿伦·弗里德伯格(Aaron Friedberg)将反国家主义定义为“反对联邦政府行政当局扩大规模和权力的那些人所持有的思想和政治主张”。弗里德伯格的定义局限于政治制度领域的反国家主义,即制约、警惕联邦行政当局权力。(48)这种政治制度领域的反国家主义伴随中情局从诞生直至今日的整个发展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国内就是否有必要在和平时期建立国家情报机构展开激烈辩论。国会和媒体的反国家主义者强烈反对建立国家情报机构,指出,这类机构将扩大行政当局的规模和权力,会以“国家安全”名义侵蚀美国公民享有的自由和权利。“美国不需要‘盖世太保’”成为反国家主义者发动、组织反对建立国家情报机构运动的口号。(49)中情局依据1947年《国家安全法》(National Security Act)最终得以成立,该法有关中情局的条款以及进一步确立中情局职能和活动范围的1949年《中央情报局法》(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ct),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情报机构倡导者与反国家主义者相互妥协的产物,为安抚、平息后者敏感的反国家主义“神经”,这两个法案均明确规定,中情局在美国国内不得从事情报收集和其他活动。(50)

20世纪70年代,在媒体披露中情局非法从事国内情报活动后,国会随即发起调查,并将中情局在美国国内从事情报活动的事实公之于众,令中情局声誉一落千丈。(51)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国会参、众两院分别设立常设情报委员会,强化对情报界的监督和制约,其中对中情局的监督主要涉及其是否跨越“不得在国内从事情报活动”的“红线”。(52)深植于美国社会的强烈的反国家主义情绪在此次事件中得以充分展现,事后令中情局上下心有余悸,对从事国内情报活动讳莫如深。

冷战结束后,伴随着强敌缺失和广泛存在于美国社会的对“分享‘和平红利’”的渴求,反国家主义势力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再次抬头,其核心诉求则是缩减国家安全机构规模,制约行政当局权力。针对中情局,反国家主义者旧话重提,即:在强敌消失的情况下,以中情局为代表的国家情报机构是否有存在的必要。(53)中情局不仅遭遇预算和人员缩减,且面临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危机。整个中情局因而行事小心翼翼,唯恐授人以柄,尤其是在美国本土从事情报活动的问题上。“中情局调研团”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对比、筛选新的技术获取机制方案,反国家主义者针对中情局最重要的限制——严禁其在美国国内从事情报活动——犹如悬在中情局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严重制约其选择余地。

2.反国家主义对防务技术获取的制约及其对中情局的警示。

在美国,反国家主义更多地是指反对政府干预自由市场经济,尤其是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冷战初期,美国战略界人士出于对苏战略竞争需要,主张联邦政府进一步整合经济资源,尤其是更高程度地指导、干预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将其纳入国家安全战略轨道。反国家主义者对此强烈反对,强调指出,这实际上是以产业政策干预企业生产和经营,最终结果则是以捍卫自由市场资本主义为名损害自由企业制度。鉴于反国家主义者的激烈抵制和强大社会影响力,国家安全界只得恪守政府与企业的界限,通过与企业界的合作和各种较为隐形的关系,即所谓“军工复合体”,以采购、合作研发等形式,满足国家安全技术需求。(54)按当时的技术需求及其市场特征,国防部主要是同某些大型企业结成较为稳定的、长期的伙伴关系,很少寻求新的合作伙伴或直接干预这些大型防务承包商内部的生产、经营。中情局的技术获取,尤其是为满足战略情报活动的技术获取,主要依附国防部的技术获取机制,借助“军工复合体”实现。

“信息革命”同样对国防部的技术获取机制带来挑战。与中情局类似,国防部需要在一个技术更新不断升级的市场获取最先进的技术,需要与创新企业主及其初创企业打交道,需要及早掌握创新动态、及时影响创新企业主的生产决策,使其产品率先用于防务。为适应这些需要,国防部试图采取较为直接的方式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遭到反国家主义者强烈抵制。老布什政府时期,国防部防务高级研究项目局(Defens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DARPA)着手直接扶植一批企业,使其产品更快满足防务需求,此举在国会的反国家主义议员看来严重干扰市场竞争,迫于其压力,老布什总统解除了防务高级研究项目局局长克雷格·菲尔德斯(Craig Fields)的职务;(55)克林顿政府时期,防务高级研究项目局又推出高级技术计划(the Advanced Technology Program,ATP)和技术再投资计划(the Technology Reinvestment Program,TRP),前者旨在通过直接投资,资助企业技术创新,后者则意在直接扶植相关企业的双用途产品研发。尽管美国国防部主管技术获取的副部长(Under Secretary of Defense for Acquisition and Technology)保罗·卡明斯基(Paul Kaminsky)在国会作证时试图努力说服反国家主义议员,这些计划“不是某种产业政策”,但这些议员不为所动,坚持认为,这两个计划就是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的产业政策。在他们的阻挠下,国防部最终不得不削弱并最后终止这两个计划。(56)

美国国防部在20世纪90年代的遭遇,极大地震撼了美国国家安全界技术获取部门。美国舆论普遍认为,反国家主义者对国防部相关计划的抵制及其所展现的强大势力,对国家安全界技术获取部门形成强大威慑,使其构想、实施类似计划时,不得不三思而后行,掂量反国家主义者的反应。在设计新的技术获取机制时,“中情局调研团”专门走访了防务高级研究项目局,后者不久前与反国家主义势力交锋的经历被调研团成员引以为戒。(57)

(三)“英克特尔模式”:技术需求、市场供给和反国家主义的共同作用

在技术需求、市场供给和反国家主义的共同作用下,中情局创设新的技术获取机制的构想日趋成熟。

首先,在技术需求驱动下,中情局领导层决定设立面向市场的新的信息技术获取机制,旨在从市场获取最新信息技术及其产品,弥补中情局“信息技术差距”。中情局领导层构想的信息技术获取机制首先是面向市场的技术获取机制。

其次,信息技术市场特征要求中情局新的技术获取机制必须具备针对创新企业主的高度制度化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影响力,同时为中情局应对这一挑战提供了启迪。

中情局通过市场调研发现,信息技术升级换代日益加速,成品采购无法使中情局以最新技术产品装备各业务部门;创新企业主是信息技术创新的生力军,中情局技术获取的主要对象必须从传统的大型国防承包商转向小型甚至微型信息技术初创企业;要从市场上获取最新信息技术,必须在产品成型之前影响创新企业主决策和生产。(58)这一切意味着新的技术获取机制必须具备一定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影响力,前者是指知晓创新企业家技术创新和创业动态的能力,后者是指以这些动态信息为基础,影响创新企业决策和生产、经营的能力。作为一个群体,创新企业主是美国信息技术创新也是中情局信息技术获取的源泉和最终保障,对中情局而言,以创新企业家为重要技术获取对象是长期趋势和战略选择而非权宜之计;但从个体上看,创新企业家的创业和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强烈的自主性、自发性和独立性,其成功前景具有不确定性;以整个美国社会为考察背景,创新企业主及其活动具有很大的分散性。要全面了解、掌握创新企业主动态并对之产生影响,必须有某种长期的、固定的制度安排。

信息技术的市场特征也为中情局应对上述挑战提供了启迪。美国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很大程度上得益于风投资本家与创新企业主的共生关系。“中情局调研团”从中看到了风投资本家针对创新企业主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影响力,这些能力源于风险投资本身的内在属性。“中情局调研团”由此构想,可通过风险投资,解决针对创新企业主的信息获取和决策影响问题,具体体现于方案一,即:中情局以风险投资家身份在市场活动,寻觅、发现和确认其创新技术对中情局情报活动具有潜在价值的创新企业主,并通过风险投资影响其决策和生产、经营,顺利实现向中情局转让技术,为此,中情局可通过科技分局或专门设立新的技术获取部门,在市场从事风险投资活动,从初创企业获取技术。“中情局调研团”随后从战略风险投资活动中受到进一步启迪,形成方案二,即:仿效战略风险投资,中情局以母公司身份,向中情局以外的某家公司提供投资资本,后者完全以私人风投资本家身份在市场按中情局技术需求从事风险投资,按风险投资操作程序,通过高度制度化的针对创新企业主的信息获取能力和决策影响力,从初创企业获取技术,并转至中情局。(59)

信息技术的市场状况使中情局技术获取面临机会与挑战,其综合作用的结果就是中情局决定以风险投资从初创企业获取技术,但如何在方案一和方案二中做出抉择,即:究竟是中情局自己按风险投资家身份行事,还是通过中情局之外的公司从事市场活动?

出于对反国家主义势力的忌惮,中情局最终决定通过其组织机构之外的公司获取技术。

冷战初期反国家主义者对建立国家情报机构的强烈反对,20世纪70年代初反国家主义势力对中情局的“清算”,以及冷战结束后反国家主义舆论对中情局“合法性”的挑战,这一切成为中情局上下难以忘却的制度或组织“记忆”。20世纪90年代,中情局领导层非常注意防范反国家主义者以有关中情局“不得在国内从事情报活动”的法律条款为武器,发难中情局。此外,美国国防部近期在技术获取方面因反国家主义者抵制而遭遇的挫折,对中情局产生巨大警示作用,如果按方案一获取技术,中情局将在国内从事信息和情报收集,直接扶植初创企业,影响其决策和生产、经营,更重要的是,这些活动不是隐蔽的、偶然的或一次性的信息收集或影响力活动,而是公开的、长期的、高度制度化的活动,迟早会给反国家主义者以口实,难以为继。出于对反国家主义势力的忌惮,中情局领导层最终选择方案二,通过国家情报体制之外的公司,以风险投资方式获取技术;中情局为该公司提供投资资金,该公司则作为中情局的“替身”,完全以私人投资家身份从事市场活动,以此避免触动反国家主义者敏感的“神经”。

“中情局调研团”就实施方案二的法律基础进行了广泛咨询,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中情局向本机构以外的公司提供资金,是否合法?通过该公司将初创企业最新技术成果转让至中情局,是否有违背公平竞争原则?提供咨询的法律专家就此给出较为一致的意见:1949年《中央情报局法》相关条款授予中情局广泛权限,即出于完成其职能的必要性,中情局可按自己的方式花费预算拨款,此条款成为中情局向拟议中的公司提供投资资本的法律依据;1984年《(政府)合同竞争法》(Competition in Contracting Act,CICA)强调政府与企业签署合同时“全面和公开的竞争”,但规定了例外情形,其中之一就是,“全面和公开的竞争”有可能因暴露合同政府方的技术需求而危及国家安全,此例外规定成为中情局通过拟议中的公司将先进技术及其产品从初创企业直接转让至中情局的法律依据。(60)

上述意见为中情局创建新的技术获取机制打开了“绿灯”。中情局立即着手创办拟议的公司。中情局请求洛克希德·马丁空间系统公司(Lockheed Martin Space Systems Company,LMT)前首席执行官诺曼·奥古斯丁(Norman Augustine)组建一家私人公司;该公司于1999年2月在特拉华州(Delaware)登记注册,取名珀琉斯公司(Peleus,Inc)。(61)珀琉斯公司先后更名为英克伊特公司(In-Q-It,Inc.)和英克特尔公司。随着该公司按中情局技术需求,通过风险投资帮助中情局从初创企业获取技术,被称为“英克特尔模式”的中情局技术获取机制正式运行。


三、“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


“英克特尔模式”引发的另一大疑问是,该模式在实践中究竟如何运行?本文此部分首先简要介绍“英克特尔模式”的实际运行,而后分别以技术需求、技术供应和反国家主义为视角,重点考察该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如何体现中情局技术需求,如何适应技术供给的市场特征,以及如何在从市场获取技术的同时避免引发反国家主义情绪。

(一)“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概况

按上述“中情局调研团”的构想,为体现中情局技术需求、适应技术供应市场特征,以及避免触动反国家主义“神经”,新的技术获取机制应以中情局以外的一家私人公司(英克特尔公司)为核心,中情局向该公司提供投资资金,传达技术需求,英克特尔公司则按这些需求,通过风险投资,帮助中情局从初创企业获取技术。英克特尔模式的实际运行包括技术获取过程和该模式的管理机制。

1.技术获取过程。

中情局将“英克特尔模式”的技术获取过程称为“Q程序”(Q Process),包括从Q0到Q6的七个步骤(参见图1):(62)

Q0——确定技术需求(Agency Needs Definition),中情局确定为完成各项业务活动而需要从市场获取的技术,并将这些需求传达至英克特尔公司;

Q1——技术和市场分析(Technology and Market Analysis),英克特尔公司与风投资本家、初创企业、学界和研究机构密切接触,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并根据中情局技术需求和初创企业信息,针对性地进行市场调研和投资可行性分析;

Q2——投资管理(Portfolio Management),以投资可行性分析为基础,投资初创企业,通过股权投资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影响生产决策,并向初创企业提供技术支持。英克特尔公司有时也联合其他风投资本家,共同投资初创企业;

Q3——概念确定和演示(Concept Definition and Demonstration),英克特尔公司根据中情局技术需求与初创企业就特定技术的研发和生产进行进一步讨论、磨合,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或不足,并决定是否追加投资;

Q4——模型生产和试验(Prototype and Test),以Q3为基础,在英克特尔公司参与和指导下,初创企业生产出产品模型并进行试验;

Q5——商业化(Commercialization),即:以模型生产和试验为基础,初创企业按该技术商业用途进行规模生产,投放民用市场;

Q6——中情局获取(Agency Piloting and Acquisition),即:以模型和试验为基础,中情局试用相关产品,试用满意后,规模采购。

如下图所示,上述七个步骤共同构成“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中的技术获取过程,其中最重要的是Q0和Q2,前者是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的联系机制,后者则是该公司与初创企业的联系机制,实际也就是中情局与初创企业间接联系的机制。

2.管理机制。

“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中的管理机制是确保上述“Q程序”得以顺利运行的制度保障。管理机制的日常运作主要在两个层面展开:一是在英克特尔公司内部层面(下图中的A),即该公司作为私人公司独立地进行经营管理。这种独立性是该公司完全以私人公司身份从事Ql至Q4相关活动的基础;二是英克特尔公司通过与中情局的合同关系,服务于中情局。中情局成立专门机构,拟定、签署与英克特尔公司的合同,并负责监督合同执行(下图中的B)。英克特尔公司与中情局的合同关系是该公司按中情局技术需求从事市场活动的重要制度保证。

图1 “英克特尔模式”的实际运行

资料来源:笔者自制。

(二)“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如何体现中情局技术需求

中情局技术需求主要体现于“Q程序”中的Q0,即中情局首先确定其技术需求,并将这些需求传达至英克特尔公司,作为该公司活动指南。为更好完成Q0的活动,中情局设立两项制度:

1.英克特尔联系中心(In-Q-Tel Interface Center,QIC)。

英克特尔公司组建后,中情局随即成立英克特尔联系中心(以下简称联系中心)。该中心由13名中情局职员组成,最初隶属科技分局,后改由中情局首席信息官(the Chief Information Officer,CIO)直接管理,其主要职能则是将中情局技术需求形成具体文件,并传达至英克特尔公司,同时负责管理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的合同关系。联系中心是连接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的重要“桥梁”。(63)

2.“问题清单”(the Problem Set)。

所谓“问题清单”就是上文提及的体现中情局技术需求的具体文件。该文件由联系中心拟定,并传达给英克特尔公司。(64)

联系中心及其拟定的“问题清单”是“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中技术获取过程的起点,中情局每一财政年度的技术需求主要通过“问题清单”的拟定和传达而在该模式实际运行中得以体现。为拟定“问题清单”,联系中心首先在全局范围内调研,收集各业务和管理部门的技术需求信息;然后在首席信息官的指导下,会同中情局高级信息办公室(Advanced Technology Office,ATO)人员,将这些技术需求信息转换为非涉密表述,拟定“问题清单”草案。需要指出的是,在实际操作中,英克特尔公司并非完全如上图箭头所示的那样,被动接受“问题清单”。“问题清单”草案出台后,联系中心往往邀请英克特尔公司就草案进行审议,并根据相关建议和意见加以修订;联系中心将修订后的草案提交由中情局各分局和管理部门信息技术专家组成的信息服务委员会(Information Service Board,ISB),征求进一步的意见或修改建议,然后将进一步修订的“问题清单”草案提交中情局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Board)批准,形成最终的、列举中情局技术需求的“问题清单”。(65)

从“问题清单”涵盖的技术看,在“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的最初几年,中情局的技术需求主要集中于信息技术领域,包括:应用于知识管理的数据收集和储存、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随着打击恐怖主义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重点,列举于“问题清单”的中情局技术需求更多地倾向于信息技术领域的大数据收集、储存和分析以及地理空间技术。(66)伴随新兴技术不断涌现以及大国竞争,尤其是高技术领域竞争,重新成为美国国家安全战略重点,近年来的“问题清单”更多地反映中情局在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技术,以及数字货币等领域的技术需求。(67)

联系中心拟定、最终得到中情局高层批准且传达给英克特尔公司的“问题清单”,是该公司从事投资活动的重要指南,也是“英克特尔模式”技术获取过程的具体目标。其后主要由英克特尔公司主导或参与的步骤,尤其是Q1、Q2、Q3和Q4,均以Q0完成和送达的“问题清单”为参照。

(三)“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如何适应技术供给的市场特征

根据技术供给的市场特征,新的技术获取机制须以初创企业为获取对象,须具备一定的信息能力和影响力,即在了解创新企业主创业信息的基础上,影响初创企业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在“英克特尔模式”的实际运行中,英克特尔公司代替中情局从事此类活动。如上图所示,英克特尔公司以“问题清单”为指南,以私人公司身份,从事地地道道的风险投资活动,这种活动本质上就是寻觅、发现和认定有潜力的创新企业主,通过股权投资影响其决策,扶植其发展。只不过在英克特尔公司看来,所谓的“潜力”不仅是指民用市场潜力,同时还具备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的“潜力”。此外,英克特尔公司还通过所谓模型生产机制(Prototype Work Mechanism),影响初创企业的产品生产。(68)该公司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市场活动(“Q程序”中的Q1和Q2)和模型生产机制(“Q程序”中的Q3和Q4),正是“英克特尔模式”适应技术供给市场特征的反映。

1.信息收集和分析。

在“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中,中情局针对创新企业主的信息能力通过英克特尔公司为从事投资活动而进行的市场和技术分析实现(“Q程序”中的Q1):

(1)一般性的信息收集和分析。与风险投资界其他公司一样,英克特尔公司需要积累有关此类问题的知识:谁正在开发什么样的新兴技术,其市场前景如何?该公司成立后即刻推行“风投资本延展计划”(Venture Capital Outreach Program),为信息获取广泛接触私营部门。(69)设在弗吉尼亚州阿灵顿(Arlington,Virginia)的公司总部及公司网站收取创新企业主投资申请;为真正融入美国创新社会,英克特尔公司在加州门洛帕克(Menlo Park,California)设立办事处,就近与“硅谷”的风投资本家和创新企业主打成一片;为了解技术创新动态,充实技术力量,该公司还与学术界和研发机构建立密切的合作和互动关系。(70)经过一段时期的市场活动,英克特尔公司实际上打造了一个以其为关键节点、包括风险投资界、创新企业主、学界和研发机构的技术创新网络,大大增进其信息获取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对技术创新的市场前景加以分析,积累有关技术创新及创新企业主创业活动的知识,为其后的投资活动奠定坚实基础。(71)

(2)针对性的信息收集和分析。英克特尔公司的投资活动旨在为中情局获取技术,其围绕此类投资而进行的信息收集和分析,须进一步以“问题清单”为指南,从一般性信息收集和分析积累而成的知识中,筛选出有助于为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而进行投资活动的信息。比照“问题清单”,如果从既有的知识储备中无法找到这类信息,英克特尔公司就需要按“问题清单”,利用其打造的技术创新网络,通过投资界、企业界、学界和研究机构,打探、寻觅、发现相关技术,以及着手以此类技术为基础进行创业活动的创新企业主。在正式投资于这些创新企业主之前,英克特尔公司以“问题清单”为指南,对潜在投资对象进行投资可行性分析,主要包括:技术的创新程度、中情局对此技术的接受程度,以及该技术的民用市场前景。英克特尔公司在正式投资前对潜在的投资对象进行“尽职调查”,就其财务和经营状况进行详尽的专业分析。(72)

2.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影响。

在“Q程序”中,中情局对创新企业主的影响主要通过英克特尔公司的投资活动以及为确保投资收益而进行的投资管理活动(“Q程序”中的Q2),得以实现。英克特尔公司单项投资金额一般在50万~300万美元之间。(73)在做出投资决策并投资于初创企业后,英克特尔公司为确保投资收益,通过一系列投资管理活动,影响企业决策,扶植其成长,尽管就该公司而言,首要的投资收益是生产出符合中情局技术需求的产品而非获取投资利润。在对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后,英克特尔公司派代表参加企业董事会,以观察员身份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初创企业决策产生程度不同的影响;为扶植其成长,英克特尔公司向初创企业提供行政管理建议和指导,并派出财务专家,帮助企业建立会计账户体系,有效实施成本控制。(74)

为确保初创企业最终生产出的产品符合中情局技术需求,英克特尔公司建立模型生产机制(“Q程序”中的Q3和Q4),即:参照“问题清单”,与初创企业合作,进一步研究创新概念的可行性,通过模型生产和演示,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以进一步完善产品设计和生产流程,打造符合中情局技术需求的产品。在此过程中,英克特尔公司与初创企业签订技术合作协议,为模型生产和演示提供资金,并提供技术支持。除派出研发队伍与初创企业技术专家合作攻关外,英克特尔公司还利用其在创新网络中的关键节点地位,在遭遇难以攻克的技术难题时,寻求学界和其他研发机构帮助。在模型生产机制带动下,相对于其他风险投资公司,英克特尔公司更加重视对初创企业的技术支持。(75)

按美国投资信息发布机构“投资推介书”(Pitch Book)最新统计,截至2020年7月14日,英克特尔公司已进行330项投资;(76)据英克特尔公司的统计,截至2018年,该公司的投资已突破400项。(77)在这些投资活动中,英克特尔公司通过投资管理和模型生产机制,与初创企业形成紧密合作的共生关系。如前所述,一方面英克特尔公司需要借助初创企业的技术创新构想和产品生产,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另一方面,创新企业主也认可、看重与英克特尔公司的合作。2003年11月至2004年1月,美国学者迈克尔·贝尔科(Michael Belko)对接受英克特尔公司投资的13位创新企业主进行调研,结果显示,以该公司的投资活动为“桥梁”,情报界与创新企业主建立起前所未有的合作关系。创新企业主认为,英克特尔公司的价值在于,肯定、确认初创企业的创新技术;通过其投资活动为初创企业提供急需的资金,通过投资管理为初创企业提供宝贵的行政管理支持;通过模型生产机制,弥补初创企业某些专业技术的缺失,并将初创企业引入以该公司为关键节点的技术创新网络;以及在帮助初创企业将创新技术投入民用市场的同时,为初创企业在情报界发展新的客户。(78)2017年7月,为广大用户提供融资和创新技术信息数据的克朗奇贝思公司(Crunch Base)对23位创新企业主进行了同样的调研,得出类似结论。(79)

此外,英克特尔公司沿袭风险投资界通常的做法,联合其他风险投资公司共同对初创企业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风险。按英克特尔公司估算,在进行联合投资时,就该公司对初创企业的每一美元投资而言,其他风投资本家相应的投资金额则是16美元。(80)按“投资推介书”最新统计,截至2020年7月,英克特尔公司先后联合194家风险投资公司参与其对初创企业的投资。(81)

在技术获取过程中,英克特尔公司不仅分别与初创企业和其他风险投资公司形成紧密合作的共生或伙伴关系,且不断打造、扩大包括风投资本家、创新企业主、学界和研发机构在内的技术创新网络,英克特尔公司则处于该网络的关键节点。鉴于该公司与中情局的特殊关系,英克特尔公司的活动实际上是在中情局与各种私营部门之间架设了“桥梁”,英克特尔公司借助其投资管理活动和模型生产机制以及更为重要的网络节点地位,对初创企业产生影响,而中情局则借助其与英克特尔公司的关系,对初创企业间接产生影响。

(四)“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如何从市场获取技术的同时避免引发反国家主义情绪?

“中情局英克特尔风险投资公司独立调研组”于2001年6月向国会提交并公开发布有关“英克特尔模式”的调研报告,国会认可这一模式的有效性和合法性。此后近20年里,“英克特尔模式”一直在近乎没有遭遇反国家主义者非议的氛围中运行。相反,美国各界,包括反国家主义者,大都给予“英克特尔模式”较高评价,认为该模式是在不直接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时获取技术,没有触犯自由市场公平竞争原则。(82)“英克特尔模式”在实际运行中如何做到这一点?

1.英克特尔公司在“Q程序”中相关活动的“公”“私”双重性。

在技术获取过程中,英克特尔公司完全以私人公司身份从事市场活动,通过风险投资顺理成章地从事针对创新企业主的信息及影响力活动,将最新技术从初创企业转让至中情局。英克特尔公司从Q1至Q5的活动完全属于私人公司的市场行为,令反国家主义者无从挑剔。另一方面,从“Q程序”——尤其是其中的Q0——可以看出,英克特尔公司所有市场活动均以中情局技术需求——联系中心拟定的“问题清单”——为指南,服务于中情局,具备一定的政府特性。在技术获取的整个“Q程序”中,英克特尔公司活动的双重性—— 一方面从中情局领受“问题清单”,以此作为其投资活动指南,另一方面则以地地道道的私人公司身份从事投资活动,完全避开反国家主义者锋芒。这一切均源自英克特尔公司本身在“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管理机制中的公、私双重属性或混合组织(hybrid organization)性质。

2.英克特尔公司在“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管理机制中的混合组织特征。

所谓混合组织,也称“准政府”(quasi-government),是流行于美国或其他西方国家的一种组织形式,美国国会研究局报告将其简单描述为“与政府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实体(主要指私营部门)”。(83)相关研究从所有权、经营权和财政权的视角,描述了公、私混合组织的各种形式,如:有的公司所有权归政府,但独立经营,有的公司独立经营,但由政府提供资金,其经营活动的目标服务于政府需求,等等。(84)在“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的日常管理机制中,英克特尔公司的混合组织特征主要表现为:

(1)英克特尔公司的“私”。在技术获取“Q程序”中,英克特尔公司以私人公司身份投资初创企业,这源自该公司在“英克特尔模式”运行管理机制中的私人公司属性,即在该模式管理机制中,英克特尔公司内部的日常经营管理完全独立。

英克特尔公司的前身于1999年2月组建,并在特拉华州注册为一家“非营利、非上市”私人公司,从而按1986年《国内税法》(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相关条款免缴联邦收入税。该公司执照明确规定其经营范围,即:限于“以慈善、科学和教育为目的”的活动,包括:从事、促进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研究及其他活动;促进合作性制度安排,使私营部门的信息技术更加便捷地用于美国政府部门;以及促进信息技术发展,使之造福于美国公、私部门和学术界。(85)以此为基础,英克特尔公司内部章程规定,董事会是该公司最高决策和管理机构,共10名成员(现为13名),主要包括来自投资界、企业界和学术界的精英人士以及政府前官员(主要是国家安全界前官员),其日常运行主要是就投资活动进行决策,监督其具体实施,并就公司本身的管理进行决策和监督。(86)英克特尔公司有完全的人事自主权,成立之初共有35名职员,主要从事四个领域的日常活动:公司战略、公司运营、风险投资及技术,其管理、薪金发放和绩效考核完全按私人公司的惯例运作。(87)

从公司法角度看,英克特尔公司是一家完全独立的、从事科技研发和促进私营部门技术向政府转让的私人非营利公司,以此为基础,公司结构和日常管理完全具备私人公司特征,这使该公司在市场上以私人公司角色从事风险投资活动具有完完全全的可信度,避免给反国家主义者以口实。

(2)英克特尔公司的“公”。在技术获取过程中,英克特尔公司的投资活动以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为目标,这源自该公司在“英克特尔模式”管理机制中与中情局的合同关系,这种合同关系使英克特尔公司的活动服务于中情局,从而使该公司具备一定的政府特性。

英克特尔公司成立后,中情局与该公司签订为期五年的包租协议(Charter Agreement),明确规定,英克特尔公司“运用和开发新兴信息技术,从事具有创新潜力的研发,以解决中情局和情报界面临的最困难的技术问题”;协议还规定,中情局是英克特尔公司的唯一客户,这意味着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是该公司最重要的目标。按照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的包租协议,中情局负责将其技术需求传达至该公司,英克特尔公司则按此需求帮助中情局获取技术,至于该公司的日常管理及其市场活动,中情局不予干预。(88)但中情局如何使英克特尔公司所有活动服务于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这一目标?按两者之间的包租协议,中情局为英克特尔公司的市场活动提供投资基金,并承担该公司维持日常管理的费用;上文提及的联系中心负责管理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之间的关系,处理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关系的一切事务,除拟定并向该公司传达体现中情局技术需求的“问题清单”外,还负责拟定每财政年度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的合同,并监督合同实施。(89)

中情局通过与英克特尔公司的财政年度合同管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其拟定、签署和实施具体体现了两者之间管理机制的运行。每一财政年度的合同除重申联系中心代表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打交道外,主要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中情局向英克特尔公司提供投资资金和日常管理费用,同时向该公司传达“问题清单”;英克特尔公司接受中情局资金,同时按“问题清单”从事市场活动。(90)此合同关系的核心是中情局为英克特尔公司的所有活动提供资金。按中情局与英克特尔公司在1999财年、2000财年和2001财年的合同,中情局在这三个财政年度向英克特尔公司提供的资金分别为2870万美元、3727万美元和3300万美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英克特尔公司对初创企业的股权投资和公司日常管理(包括雇员薪金)。(91)

从合同法视角看,通过包租协议,中情局成为英克特尔公司的唯一客户,该公司在此种意义上成为中情局的“公司”;按照两者之间的财政年度合同,中情局向英克特尔公司提供资金,英克特尔公司则按中情局技术需求从事市场活动。英克特尔公司与中情局在“英克特尔模式”管理机制中的这种合同关系,使英克特尔公司在完全以私人公司身份从事公司日常管理的同时,带有政府特性,即在接受中情局资金和“问题清单”的同时,着眼于为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规划公司经营管理和市场活动。

“英克特尔模式”在从市场获取技术的同时,成功避免反国家主义者的非议,很大程度上源于英克特尔公司的“公”“私”双重性或混合性。从“英克特尔模式”管理机制的日常运行看,在公司内部管理层面,英克特尔公司完全独立从事具体的经营管理活动,是一家地地道道的私人公司;另外,在英克特尔公司与中情局的合同关系层面,后者为前者提供资金,前者则为满足后者技术需求从事公司管理、规划经营活动,这种合同关系实则限定了英克特尔公司经营管理的目标和范围,貌似独立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实则服务于中情局,从这个意义上看,英克特尔公司是中情局的“公司”。英克特尔公司具有典型的混合组织特征,这为其在“英克特尔模式”技术获取过程中的“公”“私”双重性质活动奠定了基础。在“Q程序”中,英克特尔公司一方面从联系中心领受“问题清单”,以此作为其投资活动指南,另一方面,该公司以私人公司身份通过风险投资,影响初创企业的决策及生产、经营。表面上看,这种影响力源自私人风险投资公司正常的市场行为,源自风险投资活动的内在属性,反国家主义者无从挑剔;但英克特尔公司的市场活动以中情局技术需求为指南,一切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市场行为都旨在满足中情局技术需求。中情局通过“问题清单”指导英克特尔公司投资活动,在借助该公司市场活动间接影响初创企业决策和生产、经营的同时,避开反国家主义锋芒。

中情局创设“英克特尔模式”,主要原因在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中情局领导层决定建立新的面向市场的技术获取机制,以满足信息时代情报活动的技术需求;信息技术的市场特征促使中情局有必要以风险投资的方式获取初创企业信息,影响其决策和生产、经营;反国家主义政治文化传统迫使中情局通过国家情报体制外的风险投资公司,获取初创企业信息,影响其决策和生产、经营。在实际运行中,中情局将其技术需求通过联系中心,以“问题清单”的形式传达至英克特尔公司,该公司通过风险投资活动,掌握初创企业信息,对其决策和生产、经营施加影响,从而帮助中情局获取符合其需要的技术;英克特尔公司的“公”“私”混合性质使“英克特尔模式”在实际运行中成功回避反国家主义锋芒。

从英克特尔公司的新闻发布看,自“英克特尔模式”实际运行以来,该公司不断将最新信息技术和其他新兴技术从初创企业转让至中情局。(92)就帮助中情局从私营部门获取技术而言,该模式具有一定的有效性。正如“中情局英克特尔风险投资公司独立调研组”成员刘易斯教授所说,“英克特尔模式”意味着中情局有了自己的战略风险投资公司,中情局可以借助英克特尔公司,如同风投资本家那样,知晓创新企业主,影响创新企业主,从而快捷、有效地从初创企业获取最新技术。(93)这是美国国家安全技术获取机制的重大创新。但评价“英克特尔模式”有效性的最终标准应该是,中情局通过该模式获取的技术多大程度上提升了其情报活动效率,由于中情局情报活动的保密性,外界暂时无法按此标准评价“英克特尔模式”的有效性。此外,中情局于2019年设立数据创新分局(Directorate of Digital Innovation),该分局在从事自有研发的同时,同样承担向市场获取技术的职能。如何与数据创新分局协调,避免重复获取,是“英克特尔模式”面临的一大挑战。

美国是典型的自由市场资本主义国家,反国家主义犹如横亘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一道墙,守护着自由企业制度。但反国家主义者的守护并非无懈可击,国家安全界始终能找到绕墙之道:冷战时期,结合技术需求和市场特征,国家安全界通过与大型军工企业的伙伴关系——“军工复合体”——获取技术,只涉及成品采购和研发合作,并不干预企业内部决策和生产、经营,尽管在特定技术需求条件下,这一技术获取机制并不适用于初创企业;当信息技术的市场特征显示,只有制度性地干预初创企业内部活动,才能及早、及时获取最新技术时,中情局创设“英克特尔模式”,借助英克特尔公司的混合性质,在从市场获取技术的同时,回避反国家主义。“英克特尔模式”开辟了美国国家安全界技术获取的新时代,国家资本通过英克特尔公司投资于初创企业,最终服务于美国国家安全。英克特尔公司及其活动的“公”“私”混合性,模糊了国家与社会的界限,美国自由企业制度独立于国家干预的神话再次被打破。

美国国家安全界认为,“英克特尔模式”的成功之处在于,在避免反国家主义非议的同时,不断地将初创企业的创新技术转让至中情局,因而成为国家安全界竞相效仿的对象。美国军方尤其热衷于将该模式应用于技术获取,创设一系列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技术获取机制。此外,美国国家安全界的相当一部分机构和部门都拥有自己的技术获取机制。要加深对该“英克特尔模式”的理解,还需要将该模式置于整个国家安全界技术获取的背景中,进行比较,如:比较分析“英克特尔模式”和军方以风险投资为核心的技术获取机制;将“英克特尔模式”与国家安全界其他机构——如:国防部防务高级研究项目局、能源部高级项目研究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Energy,ARPA-E),以及国家情报总监直接管理下的情报高级研究项目活动(局)(Intelligence 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ctivity,IARPA)——的技术获取机制进行比较分析。

中美战略竞争日趋激化,高技术领域是双方战略互动的制高点。美国战略界不但强调“英克特尔模式”对于国家安全界技术获取的示范作用,且有部分人士公开提出以“英克特尔模式”作为对华技术竞争工具;(94)与此同时,美国战略界和舆论界对中国“军民融合”的技术获取之道颇有微词,并以此作为实施对华技术打压的依据。本文有关“英克特尔模式”的探析对于了解美国国家安全界技术获取机制,提供了一定的背景知识,对于我们制定针对美国的技术竞争战略具有一定启迪意义。

①“In-Q-Tel”中的In-Tel取自英文中的“Intelligence”(情报)一词,“Q”则代表“007系列”中为詹姆斯·邦德提供装备的“Q先生”,参见"How Did IQT Get Its Name?" IQT,available at:https://www.iqt.org/news-resources/#1578600208292-c5a0e118-af44,2020.8.12。

②David Ignatius,The Quantum Spy(New York and London:W.W.Norton & Company,2018),pp.10~11,35.

③Shoshana Zuboff,The Age of Surveillance Capitalism:The Fight for a Human Future at the New Frontier of Power(New York:Public Affairs,2019),pp.116~117.

④主要参见Neil King,"With a Nod to 007,The CIA Sets Up Firm To Invest in High-Tech:In-Q-Tel Hits Silicon Valley With a Mission to Bring Agency Into 21st Century Retreat With the QIC Team," The Wall Street Journal(1923-Current file),New York:April 3,2000:AL.,available at: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1931405868/fulltextPDF/41DE1A06B27B4D20PQ/1?accountid=41097,2020.8.10; Shannon Henry,"In-Q-Tel,Investing In Intrigue:CIA Unit Scours Country For Useful Technologies," The Washington Post(1974-Current file),Washington,D.C.:July 1,2002:E1.,available at: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2075002041/EEEF1CD95D444D4DPQ/9?accountid=41097,2020.8.10; Vernon Loeb,"CIA Adventures in Venture Capital:Hill Reviewing Agency's Multimillion-Dollar In-Q-Tel Offshoot for Value," The Washington Post(1974-Current file),Washington,D.C.:June 3,2001:A5.,available at: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1969769592/EEEF1CD95D444D4DPQ/13?accountid=41097,2020.8.10; Jason D.Rowley,"In-Q-Tel,The CIA's VC Arm Has Had A Busy Few Years," Matter Mark,December 1,2016,available at:https://mattermark.com/q-tel-cias-vc-arm-busy-years/,2020.8.12; Gaia Staff,"The CIA's In-Q-Tel is Investing in Startups That Can Predict the Future," Gaia,August 23,2017,available at:https://www.gaia.com/article/what-is-cia-in-q-tel,2020.8.12; Ross Wilkers,"In-Q-Tel Enters New Quantum,Synthetic Data Investments," Washington Technology,April 14,2020,available at:https://washingtontechnology.com/articles/2020/04/14/inqtel-quantum-data.aspx,2020.8.12。

⑤David E.Sanger,"Managing the Fifth Generation:America,China,and the Struggle for Technological Dominance," in Leah Bitounis and Jonathon Price,eds.,The Struggle for Power:U.S.-China Relations in the 21ST Century(New York and Washington,D.C.:The Aspen Institute,2020),pp.118~119.

⑥主要参见Rick E.Yannuzzi,"In-Q-Tel:A New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CIA and the Private Sector,"Defense Intelligence Journal,Vol.9,No.1(Winter 2000),pp.25~38; Wendy Molzahn,"The CIA's In-Q-Tel Model:Its Applicability," Acquisition Review Quarterly,Vol.10,No.1(Winter 2003),pp.46~61; John T.Reinert,"In Q-Tel: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s Venture Capitalist," Northwester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 Business,Vol.33,No.3(Spring 2000),pp.693~696。

⑦Tim Shorrock,Spies for Hire:The Secret World of Intelligence Outsourcing(New York:Simon & Schuster,2008),pp.179~187.

⑧Jon D.Michaels,"The(Willingly)Fettered Executive:Presidential Spinoffs in National Security Domains and Beyond," Virginia Law Review,Vol.9,No.4(June 2011),pp.801~802.

⑨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Washington,D.C.:June 2001),pp.31~36.

⑩Kevin R.Kosar,"The Quasi Government:Hybrid Organizations with Both Government and Private Sector Legal Characteristics" CRS Report,June 22,2011,pp.21~22.

(11)John T.Reinert,"In-Q-Tel: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a Venture Capitalist," pp.694~695; Jon D.Michaels,"The(Willingly)Fettered Executive:Presidential Spinoffs in National Security Domains and Beyond,"pp.813~814.

(12)Josh Lerner et al.,"In-Q-Tel," Harvard Business School Case 804-146,(February 2004,Revised May 2005),available at:https://www.hbs.edu/faculty/Pages/item.aspx?num=30860,2020.8.12.

(13)Tim Webb et al.,Venture Capital and Strategic Investment for Developing Government Mission Capabilities,Santa Monica(CA:RAND Corporation,2014),pp.25~27.

(14)David R.Graham,James P.Bell,and Andrew J.Coe,Defense Venturing Process:A Model for Engaging Venture Capitalists and Innovative Emerging Companies,Alexandria(Virginia:Institute for Defense Analyses,2003),Appendix A,pp.5~7.

(15)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p.5~12.

(16)Tim Webb et al.,Venture Capital and Strategic Investment for Developing Government Mission Capabilities,pp.33~48.

(17)Wendy Molzahn,"The CIA's In-Q-Tel Model:Its Applicability," pp.52~53.

(18)主要参见Aaron L.Friedberg,"Why Didn't the United States Become a Garrison State?" International Security,No.16,No.4(1992),pp.109~142; Deborah D.Avant,The Market for Force:The Consequences of Privatizing Security(Cambridge,U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5),pp.4~35; Peter Dombrowski and Eugene Gholz,Buying Military Transformation: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the Defense Industr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06),pp.21~45,50~71; Fred Block,"Swimming Against the Current:The Rise of a Hidden Developmental State in the United States,"Politics and Society,Vol.36,No.2(2008),pp.169~206; Fred Block,and Matthew R.Keller,eds.,State of Innovation:The U.S.Government's Role in Technology Development(Boulder,Colorado:Paradigm,2010),pp.7~14; 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ral Security State(Ithac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14),pp.21~47。

(19)主要参见Franklin D.Kramer and James A.Wrightson,Jr.,"Innovation,Leadership and National Security,"Washington,D.C.:The Atlantic Council of the United States,2016; Robert A.Manning and Peter Engelke,"The Global Innovation Sweepstakes:A Quest to Win the Future," Washington,D.C.:The Atlantic Council of the United States,2018; James Manyika et al.,"Innova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Keeping Our Edge," New York:The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2019; Seth Center and Emma Bates,"Tech-Politik;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 Innovation,Technology and Strategic Competition,Washington,D.C.:CSIS,2019; Elizabeth Rosenberg et al.,"A New Arsenal for Competition:Coercive Economic Measures in the U.S.-China Relationship,"Washington,D.C.:Center for a New American Security,2020。

(20)Philip S.Anton et al.,Baselining Defense Acquisition(Santa Monica,CA:RAND Corporation,2014),p.1.

(21)Philip S.Anton et al.,Baselining Defense Acquisition,p.iii.; James Manyika et al.,"Innova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Keeping Our Edge," pp.20~21; Jacques S.Gansler and William Lucyshyn,"National Security Acquisition Challenges," Strategic Studies Quarterly,Vol.4,No.4(Winter 2010),pp.13~31.

(22)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21~50; James Manyika et al.,"Innova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Keeping Our Edge,pp.36~44; Seth Center and Emma Bates," Tech-Politik; Historical Perspectives on Innovation,Technology and Strategic Competition," pp.2~5.

(23)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97~100; James Manyika et al.,"Innovation and National Security:Keeping Our Edge," pp.16~26; Franklin D.Kramer and James A.Wrightson,Jr.,"Innovation,Leadership,and National Security,pp.7~10.

(24)Aaron L.Friedberg,In the Shadow of the Garrison State:America's Anti-Statism and Its Cold War Grand Strategy(Princeton,N.J.: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0),pp.11~14; 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146~170.

(25)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4~7.

(26)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99.

(27)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155~170.

(28)Jeffery T.Richelson,The Wizards of Langley:Inside the CIA's Directora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Boulder,Colorado:Westview Press,2001),pp.ix~xi; Kristie Macrakis,"Technophilic Hubris and Espionage Styles during the Cold War," ISIS,Vol.101,No.2(June 2010),pp.378~385.

(29)1960年,该机构改名为技术服务部(Technical Service Division,TSD),1973年再次改名为技术服务处(Office of Technical Service,OTS)并划归科技分局,关于该机构的沿革,参见Robert Wallace and H.Keith Melton,Spycraft:The Secret History of the CIAs Spytechs from Communism to Al-Qaeda(New York:Dutton,2008),pp.466~467。

(30)John T.Reinert,"In-Q-Tel: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s Venture Capitalist," p.686.

(31)Jeffery T.Richelson,The Wizards of Langley:Inside the CIAs Directora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p.254.

(32)Jeffery T.Richelson,The Wizards of Langley:Inside the CIAs Directora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pp.266~267.

(33)Barton Reppert,"Technology Turmoil," Government Executive,Washington,D.C.,Vol.34,No.7(June 2002),p.44,available at: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204314901/fulltextPDF/EEEF1CD95D444D4DPQ/40?accountid=41097,2020.8.12.

(34)George Tenet and Bill Harlow,At the Center of the Storm:My Years at the CIA(New York:HarperCollins,2007),pp.14,25~26.

(35)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5.

(36)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66.

(37)Larry Schweikart and Lynne Pierson Doti,American Entrepreneur:The Fascinating Stories of the People Who Defined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New York,N.Y.:AMACOM,2010),pp.1~22.

(38)关于“战略计算”,主要参见Alex Roland with Philip Shiman,Strategic Computing:DARPA and the Quest for Machine Intelligence,1983-1993(Cambridge,Massachusetts:The MIT Press,2002);关于其商业化,主要参见Shane M.Greenstein,How the Internet Became Commercial:Innovation,Privatization,and the Birth of a New Network(Princeton,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15)。

(39)Larry Schweikart and Lynne Pierson Doti,American Entrepreneur:The Fascinating Stories of the People Who Defined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pp.408~436.

(40)Rick E.Yannuzzi,"In-Q-Tel:A New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CIA and the Private Sector," pp.26~30.

(41)关于多里奥特及其对现代风险投资业的贡献,参见Spencer E.Ante,Creative Capital:Georges Doriot and the Birth of Venture Capital(Boston,Massachusetts:Harvard Business Press,2008)。

(42)Margaret O'Mara,The Code:Silicon Valley and the Remaking of America(New York,N.Y.:Penguin Press,2019),pp.10~20; Tom Nicholas,VC:An American History(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19),pp.183~232.

(43)Tim Webb et al.,Venture Capital and Strategic Investment for Developing Government Mission Capabilities,p.9.

(44)Tim Webb et al.,Venture Capital and Strategic Investment for Developing Government Mission Capabilities,p.10.

(45)Tom Nicholas,VC:An American History,pp.243~246,288~289.

(46)Rick E.Yannuzzi,"In-Q-Tel:A New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CIA and the Private Sector," pp.30~33; John T.Reinert,"In Q-Tel: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s Venture Capitalist,pp.694~695; 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p.15~16.

(47)John Judis,"Anti-Statism in America:Why Americans Hate to Love Government," The New Republic,November 11,2009,available at:https://carnegieendowment.org/2009/11/11/anti-statism-in-america-why-americans-hate-to-love-government-pub-24163,2020.8.15.

(48)Aaron L.Friedberg,In the Shadow of the Garrison State:America's Anti-Statism and Its Cold War,p.11.

(49)Douglas T.Stuart,Creating the National Secuity State:A History of the Law that Transformed America(Princeton,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pp.12~42.

(50)Michael A.Turner,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United States Intelligence,Lanham,Maryland:Rowman & Littleman,2014,pp.2728.

(51)Laurence Stern,"CIA Found Penetrating US.Groups:CIA Activities in U.S.Probed," The Washington Post(1974-Current file),Washington,D.C.:January 13,1976:AL.,available at: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146479160/691013C0ACA40D4PQ/2?accountid=41097,2020.8.12.

(52)Richard A.Best,Jr.,"Proposals for Intelligence Reorganization,1949-2004," CRS Report,Updated September 24,2004,pp.15~25.

(53)Richard A.Best,Jr.,"Proposals for Intelligence Reorganization,1949-2004," pp.29~36.

(54)Aaron L.Friedberg,In the Shadow of the Garrison State:America's Anti-Statism and Its Cold War,pp.9~33,62~80.

(55)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150.

(56)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44~46.

(57)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14; 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150~151.

(58)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66~68.

(59)此处“方案一”和“方案二”的称谓是笔者为便于描述添加的,有关“中情局调研团”创设“英克特尔模式”构想的文献并未有这样的称谓,只有具体的两种设想,关于这些设想,具体参见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p.5~12; Rick E.Yannuzzi,"In-Q-Tel:A New Partnership between the CIA and the Private Sector," pp.34~35; John T.Reinert,"In-Q-Tel: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s Venture Capitalist," pp.693~695; Michael E.Belko,Government Venture Capital:A Case Study of the In-Q-Tel Model,Wright-Patterson Air Force Base,Ohio:Air Forc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AFIT/GAQ/ENV/04M-01,March 2004,pp.66~73,available at:https://apps.dtic.mil/dtic/tr/fulltext/u2/a423132.pdf,2020.8.12。

(60)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p.31~36.

(61)John T.Reinert,"In-Q-Tel: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as Venture Capitalist," pp.693~696; 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1.

(62)这七个步骤引自“中情局英克特尔风险投资公司独立调研组”发布的有关“英克特尔模式”的调研报告,需要指出的是,在此报告中,Q5以后包括Qp、Qb、和Qd三个步骤,全部程序共包括九个步骤,鉴于原报告中的这最后三个步骤均涉及中情局与初创企业的技术磨合和最终采购,为简化起见,本文此处将最后这三个步骤合并为Q6,全部步骤简化为七个,参见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Appendix A:In-Q-Tel's "Q Process," p.48。

(63)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6,pp.21~24.

(64)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7.

(65)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27.

(66)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p.28~29.

(67)Gaia Staff,"The CIA's In-Q-Tel is Investing in Startups That Can Predict the Future," Gaia,August 23,2017,available at:https://www.gaia.com/article/what-is-cia-in-q-tel,2020.8.12.

(68)Tim Webb et al.,Venture Capital and Strategic Investment for Developing Government Mission Capabilities,p.26.

(69)Wendy Molzahn,"The CIA's In-Q-Tel Model:Its Applicability," p.53.

(70)Art Pine,"Silicon Spooks," ASEE Prism,Vol.22,No.2(October 2012),pp.40~43; Vernon Loeb,"CIA Adventures in Venture Capital:Hill Reviewing Agency's Multimillion-Dollar In-Q-Tel Offshoot for Value,"; Karen Breslau,"Snooping around the Valley," Newsweek,Vol.135,Issue.15(April 10,2000),pp.45~46,available at:https://search.proquest.com/docview/214290720/EEEF1CD95D444D4DPQ/42?accountid=41097,2020.8.12.

(71)Anne-Marie Slaughter,The Chessboard and the Web:Strategies of Connection in a Networked World(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2017),p.131.

(72)Tim Webb et al.,Venture Capital and Strategic Investment for Developing Government Mission Capabilities,pp.26~27; Michael E.Belko,Government Venture Capital:A Case Study of the In-Q-Tel Model,pp.31~33.

(73)"Startups," IQT,available at:https://www.iqt.org/how-we-work/startups/,2020.8.12.

(74)Tim Webb,Christopher Guo,Jennifer Lamping Lewis,Daniel Egel,Venture Capital and Strategic Investment for Developing Government Mission Capabilities,pp.27~28; Michael E.Belko,Government Venture Capital:A Case Study of the In-Q-Tel Model,pp.33~34.

(75)Tim Webb,Christopher Guo,Jennifer Lamping Lewis,Daniel Egel,Venture Capital and Strategic Investment for Developing Government Mission Capabilities,p.26; Michael E.Belko,Government Venture Capital:A Case Study of the In-Q-Tel Model,p.35.

(76)"In-Q-Tel Investments," PitchBook,available at:https://pitchbook.com/profiles/investor/11211-13#investments,2020.8.12.

(77)"IQT through the Years," IQT,available at:https://www.iqt.org/iqt-through-the-years/,2020.8.12.

(78)Michael E.Belko,Government Venture Capital:A Case Study of the In-Q-Tel Model,pp.78~91.

(79)Max A.Cherney,"Here's What 20+In-Q-Tel Investments Said About Taking The CIA's Money," Crunchbase News,July 17,2017,available at:https://news.crunchbase.com/news/heres-20-q-tel-investments-said-taking-cias-money/,2020.8.12.

(80)"Venture Capital," IQT,available at:https://www.iqt.org/how-we-work/venture-capital/,2020.8.12.

(81)"In-Q-Tel Co-Investors," PitchBook,available at:https://pitchbook.com/profiles/investor/11211-13#investments,2020.8.12.

(82)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165~166.

(83)Kevin R.Kosar,The Quasi Government:Hybrid Organizations with Both Government and Private Sector Legal Characteristics,p.2.

(84)Linda Weiss,America Inc.?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in the National Security State,pp.154~155.

(85)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5.

(86)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p.5~6.

(87)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33.

(88)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5.在每次续签包租协议时,尽管有细微调整,但英克特尔公司服务于中情局、以中情局为唯一客户的核心内容没有变化。

(89)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p.5~6.

(90)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5.

(91)BENS,Accelerating the Acquisi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New Technologies for Intelligence:The Report of the Independent Panel on the Central Intelligence Agency In-Q-Tel Venture,p.21~22,pp.36~37.

(92)"News & Resources," IQT,available at:https://www.iqt.org/news-resources/,2020.8.12.

(93)Jonathan E.Lewis,Spy Capitalism:Itek and the CIA(New Haven &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2,pp.270~272.

(94)Ryan Lovelace,"CIA Funnels Cash to Private Company Aimed at Defeating Huawei," The Washington Times,March 8,2020,available at:https://www.washingtontimes.com/news/2020/mar/8/cia-funnels-cash-q-telbid-defeat-huawei/,20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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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美国研究 2020年05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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