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仕凯:全面深化改革、市场经济与国家治理的逻辑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171 次 更新时间:2019-08-3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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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仕凯  

内容提要: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为重点,这不仅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必须客观认识它对社会领域的破坏性影响,因此必须积极支持社会成为制约和限制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保障市场经济服从于社会的公共利益。社会能否成为制约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从根本上讲取决于国家的政治体制,只有当政治体制具备构建国家与社会相互支持关系的政治能力时,社会才能够作为一个整体抵御市场经济的肆意扩张,所以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以塑造强大的政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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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论


党的十九大明确宣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而这个新时代的重大命题则是,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来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毫无疑问,中国在过去几十年里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但是也产生和积累了一系列重大的矛盾和问题,可以说全面深化改革的启动恰是中国现实问题倒逼的,并且也正是为了有效地解决困扰中国发展的各种难题,全面深化改革是对过去几十年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与问题的积极应对。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中国现行制度仍存在弊端所导致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对象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不合理和有待不断完善的方面,通过革除现行体制与机制存在的弊端,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因此,全面深化改革是改善国家治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途径,蕴含着中国国家治理的逻辑。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则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发展仍然是共产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因此必须“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①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保障中国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离不开政府与市场这两种基本力量的共同作用,借用林德布洛姆的形象比喻,中国发展的成就恰是政府这种“有力量的大拇指”和市场这种“灵巧的小拇指”共同协作的结果。②

市场经济的引入提高了中国发展的速度,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突出地体现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与此同时,市场在很多并不属于资源配置的社会领域则存在着泛滥的问题,从而导致了严重的不平等与不公正问题。政府力量始终是推动中国发展的重要支柱,客观地讲,中国过去近七十年取得的重大成绩同政府实施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金融政策有着紧密的关联。然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政府力量的使用并没有充分尊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因此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等重要职能未能履行到位,进而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

政府与市场是社会科学界长期以来解释国家发展的理论视角。20世纪以来的经济发展已经说明了一个具有一般性的原理,这就是政府与市场是经济发展中两种不同而且各自有其不可取代的作用机制。普沃斯基总结道:“市场是分权机制:家庭和企业决定如何配置其拥有的资源。依赖于不同的市场结构,它们的决定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独立的,但是它们之间的相互影响,只能通过一方行为对另一方福利的影响进行。国家是集权机制:它强迫经济人做他们不愿主动去做的事情。依赖于不同的政治结构,国家的决定可以由一个人作出,即独裁者,或者由包括所有公民在内的某种程序产生。但是,不论他们达成共识的方式如何,一旦达成共识,国家政策就是有约束力的。”③不言而喻,作为性质不同的两种机制,政府与市场在经济发展中能够共同发挥作用的关键,就在于政府与市场实现了相互配合。

政府与市场的相互配合意味着市场会出现失灵,因此需要政府来弥补市场的不足。至关重要的问题在于,政府如何弥补市场失灵,从而形成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互动呢?一些学者立足东亚经济发展的经验,提出了“发展型国家”的理论解释。这种理论认为,政府与市场之间良性互动的过程必须以产业政策为中介,恰当的产业政策能够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从而使得经济能够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合力推动下快速增长。④“发展型国家”的理论解释明确了必须把政府与市场结合起来的主张,在过去数十年间引发了长期的学术争论,其焦点在于如何准确地界定政府干预的范围从而保证政府行为的积极性。除却极为保守的学者,理论界基本上都认可了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主张,并且试图以此为基础提出更有解释力的理论模型。

林毅夫针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提出了一个更为精致的理论——“新结构经济学”。这种理论认为,经济增长是经济结构升级和科技创新的产物,而经济结构内生于资源禀赋结构,而资源要素的价格只能由市场机制来确定,所以市场机制必须占据基础性地位。与此同时,结构升级与科技创新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对于先进企业外部性的补偿、科技创新所需要的投资以及投资的协调,则必须由政府来完成。⑤“新结构经济学”比较清楚地界定了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干预行为,即提供基础设施、弥补外部性、协调投资。由此可见,这种理论认为政府干预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产业政策,而且产业政策也必须符合要素禀赋结构。这就是说,当市场机制反映出要素禀赋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但是经济结构尚未跟上这种变化时,政府就必须干预经济结构使之转型升级。

纵观理论界关于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解释可以发现,基本的假设是将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讨论限定在经济领域,而政府与市场的结合将会对经济领域之外的社会领域产生何种重大影响,则是语焉不详的。波兰尼对于自由市场的观察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他认为市场经济的扩张将对社会领域形成重大的破坏性影响,那些影响到市场经济以价格机制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社会集团,一方面会受到市场经济的挤压故而他们的利益受到严重的损害,另一方面会形成社会保护运动故而限制市场经济对于社会领域的破坏。⑥市场经济的扩张对于社会领域的破坏是不争的事实,中国过去几十年的经历以及近年来世界各国的反全球化运动,都是有力的证明。因此,只是清楚地界定政府干预经济过程的范围,并不足以形成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关系。

如果从国家治理的逻辑来认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关系,那么必须将政府与市场之间良性关系的形成,放置到国家——市场——社会这种更为全面的分析框架之中进行分析。其原因归结起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不仅市场是国家制度界定和保护的,而且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关系也必须由国家制度提供保障,这样的国家制度不局限于经济体制,而且属于政治体制以及社会体制,所以也超出了政府的范畴。其次,市场经济对社会领域的破坏性影响,将不可避免引起社会集团对国家施压从而限制市场经济,因此社会自始至终就是一个伴随着市场、政府的必须正视的因素。最后,国家治理就是一种要平衡国家与社会两种立场的均衡理论,⑦这就是说,当我们从国家治理现代化来审视市场经济时,市场经济就不再是理论上想象的自由放任的事物,而是存在于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具体事物了。

本文立足国家——市场——社会这种理论框架提出如下核心观点: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为重点,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就必须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限制和约束政府对于经济过程的不当干预。然而,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时,必须客观认识它对社会领域的破坏性影响,因此国家必须积极支持社会成为制约和限制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防止市场经济从经济领域向社会领域肆意扩张,保障市场经济服从于社会的公共利益。社会能否成为制约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从根本上取决于国家的政治体制,只有当政治体制具备构建国家与社会相互支持关系的政治能力时,社会就能够作为一个整体抵御市场经济的肆意扩张。

概论之,政府与市场之间的良性关系,不仅需要有为的政府,而且需要有能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有效必须遵守公共利益的界限,受制于有为政府的调控和有能社会的防御。有能的社会必须得到政治体制的支持,政治体制能力的大小决定了社会力量的强弱。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能社会的共存,并非是经济体制改革所能实现的,而是必须进行包括政治体制、行政体制、社会体制在内的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实现。这就是全面深化改革所蕴含的国家治理的逻辑。


二、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市场与政府


国民经济发展是中国国家发展的物质基础,中国在近年来的快速崛起主要是由经济实力的强大导致的,而且中国发展在近些年遇到的困境也主要是经济结构转型滞后引发的,因此经济体制改革就成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而来的,尽管经过二十余年的努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了初步确立,但是根源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制度性障碍仍然存在。对我国当前的经济体制进行深化改革,就是要破除违反市场经济规律的制度性障碍,既要使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又要使政府能够切实履行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有效的市场与有为的政府相互配合,才是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经济结构都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发生变化的,而合理的经济结构应当同资源要素禀赋结构保持一致,只有如此才能保证资源配置的有效性,这就需要经济体制必须充分反映资源要素的真实价格,因此,经济结构内生于资源要素禀赋结构,同时受到经济体制的限制。一个国家的经济体制却不会完全由资源要素禀赋结构决定,历史经验表明,一个国家选择何种经济体制将受到国家发展战略的强有力塑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之所以选择建立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就是由当时严峻的国际环境和中国共产党制定的赶超型发展战略决定的。林毅夫指出,优先发展重工业是赶超型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故而成为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逻辑起点,因为在一个农业国优先发展重工业,就必须一方面集中有限的农业生产剩余,同时另一方面扭曲资源要素的价格,从而满足重工业对于巨额资本的需求。⑧

赶超型发展战略的推行给中国奠定了一个完整的工业基础,但是也产生了经济效率不高、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等严重的问题。改革开放则是对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这就是改变单纯的赶超型发展战略,转而推行兼具赶超型发展战略和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等关键内容的混合型发展战略。所谓混合型发展战略就是指,它一方面坚持了国家对于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利用资源比较优势发展出口产业,以快速地积累资金。混合型发展战略的推行意味着必须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即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因为不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就不可能正确反映经济资源要素的价格,也就不可能利用资源比较优势。

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能够使资源要素的价格得到真实反映,所以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配置最有效的手段。当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时,经济发展的速度将得到巨大的提高,国家的物质财富自然会不断增加,市场现在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的物质基础,代表着一种“普遍的利益”。⑨市场经济并非是完全自主运行的经济过程,而是必须得到一系列关键性国家制度的支持,否则不可能形成完善的市场经济。新制度经济学派的理论成果已经证明,完善的市场经济是同现代国家制度的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其中对秩序的维护和产权的保护是两个关键性的制度安排。⑩完善的市场经济必然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对于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型而来的市场经济体制而言同样如此,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经过一个长期的全面制度革新过程。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虽然得到了初步建立,但是制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成熟的制度性障碍依然存在。归结起来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得到了确立,但是并不能充分发挥其决定性作用,政府的财政、金融、货币政策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十分突出,甚至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其次,政府行为缺乏严格的制约,利用行政权力干预经济过程的思维定式还在发挥影响,根源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旧制度性障碍难以彻底根除,在政府掌握了巨大经济资源的情况下,部门垄断、行业垄断、企业垄断等损害市场竞争的问题仍然突出,与此相伴随的则是严重的腐败。最后,法治建设比较滞后,支撑市场经济的国家制度还在探索和建设之中,尤其是信用制度、产权保护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司法制度等关键性制度还有待完善。由此可见,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从根本上讲就是因为没有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种决定性作用集中体现在经济资源要素的价格通过竞争机制得到了真实反映,市场主体依据市场价格信号自主作出决定。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在思想上更加尊重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这一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在行动上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让企业和个人有更多活力和更大空间去发展经济、创造财富。”(11)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就意味着政府必须退出资源配置的过程,集中精力做好宏观调控、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只有当市场发挥了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时才是有效的市场,同样只有当政府履行好公共职能时才是有为的政府,因此全面深化改革就需要始终围绕着构建有效的市场和有为的政府而进行。

有为的政府并非是指一般意义上积极履行公共职能的政府,而是指能够同有效的市场结合在一起从而共同推动经济发展的政府。有为的政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另一个方面则是制度供给。经济结构要适应资源要素禀赋结构,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劳动力、自然资源、资本等核心经济资源的丰裕程度会发生变化,所以经济结构需要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实现转型升级。然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需要付出巨大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这就需要政府采取积极行动降低或者承担由于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而产生的生产成本与交易成本。政府得以行动的基础在于公共资源,借助财政、金融、货币政策,政府能够鼓励技术创新、直接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协调企业的投资行为、补偿先进企业的外部性、持续改善基础设施,进而达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目的。

制度供给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的“软件基础设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得到国家制度的支持。在市场经济的发轫时期,由于市场交易的规模和范围比较有限,市场主体之间的互动过程具有长期性和可预见性,欺诈行为容易被揭露并且得不偿失,因此此时的市场经济依靠一种默会共识或者说“隐性合约”就可以运转。但是伴随着市场经济的扩展,庞大的规模和范围使得“隐性合约”不足以提供足够的信息来约束市场主体,要想走向成熟的市场经济就必须要由第三方监督执行的制度规则来支撑市场经济。(12)制度供给很难由市场主体自发完成,因为制度是一种公共物品,制度供给的成本以及搭便车问题将制约市场主体进行制度供给,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中制度安排的供给将少于社会最优水平”,因此只能依靠政府的制度供给来弥补制度不足。(13)其实,即使是市场主体的自发制度供给,最终也需要得到政府的确认从而转化为国家制度,这也是市场经济必须要以法治为基础的原因所在。

总结来看,全面深化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而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结合则是其中的关键。就中国的实际而言,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结合的重中之重就在于规范政府的行为,这里的规范不仅是指要约束政府对于经济过程的干预,而且是指要促使政府提供制度性规则、监督制度性规则的执行,因此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必然要求系统的制度革新。


三、公共利益、政治能力与社会主义市场


全面深化改革所要建立的有效市场必须是社会主义市场,也就是服务于公共利益、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市场经济。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制度革新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制度建设保证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属性。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人民的整体利益是社会主义的首要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遵循公共利益和共同富裕的原则。有效的市场诚然是物质财富的基础,但是有效的市场并不能自动保障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实现,这就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为公共利益和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支持。这样的制度安排只能是政治体制,只有政治体制才有能力凝聚社会力量防御市场肆意侵蚀公共利益,也只有政治体制才有能力控制市场创造的财富向着共同富裕的方向进行分配。

公共利益就是存在于私人利益之中的共同利益,它不是私人利益的总和,而是千差万别的私人利益中的相同部分。公共利益就是卢梭所说的从“众意”中抽象出来的“公意”。(14)公共利益是私人利益实现的基础,而私人利益实现的程度则是对公共利益的检验。私人利益多以群体利益、行业利益、地区利益等形式出现,而公共利益则多以国家利益或者人民整体利益的形式出现,因此公共利益总是同国家制度密切联系在一起,如亨廷顿所言:“制度利益与公共利益不谋而合”。(15)市场是促进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因为有效的市场能够推动经济长足发展,而经济发展当然是一种至关重要的公共利益。但是,市场对公共利益的影响是双重的,它同样会损害公共利益的实现。由此可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既是对市场地位的充分肯定,又是对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领域的明确限定。

市场必须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是在社会领域则必须限制市场的影响。市场有着扩张的天然倾向,在盈利和竞争的驱动下,市场试图将一切事物都转化为商品进行交易,即使这种商品化的行为对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也毫不在意。波兰尼在批判市场经济时就尖锐地指出,市场有着野蛮的本性,它不断地将土地、劳动力、货币、自然界都商品化,甚至会摧毁人类社会,变自然界为荒野。(16)市场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往往不可避免地造成社会领域与自然界的损失,这就是说,市场在经济领域实现的公共利益在很大程度上要以牺牲社会领域与自然界的公共利益为代价。中国市场化改革以来愈发严重的民生问题、环境问题、社会冲突激化等,就是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的典型写照。自然界是不能行动的,因此抵制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的力量只能是能动的社会,在中国的政治语境中,能动的社会就是在政治体制的支撑下凝聚而成的人民整体力量。

市场对公共利益的损害还集中体现在阻碍共同富裕的实现上。市场对物质财富的分配并不遵循平等的原则,而是以市场交换能力为根本信条,也就是市场主体所获得的财富份额要根据市场主体所具有的资源的价值来确定,其结果必然导致严重的经济不平等。托马斯·皮凯蒂对世界各国财富分配的研究表明,经济不平等是现代社会的长期趋势,特别是在市场全球化的20世纪,经济不平等的程度得到了快速的发展。(17)中国经济不平等的程度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前一直处在比较低的水平,但是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在市场经济的催化作用下,我国经济不平等的程度迅速扩大到严重的地步。所谓严重的经济不平等并非是指公民个人之间的差距,而是指群体之间的差距,突出地体现在地域不平等、行业不平等、阶层不平等方面。严重的经济不平等同共同富裕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只有将经济不平等降到比较低的水平,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才能实现。

市场对社会领域和自然界中的公共利益的损害,诚然同市场经济的本性有着重大联系,但是如果不对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进行有力的限制,那么市场在经济领域中创造的公共利益将得不偿失,甚至不可能继续创造公共利益。对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的倾向不加限制的市场经济,只是服务于少数人利益的“小众经济”,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能是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大众市场经济”。(18)要使市场经济服务于公共利益、限制市场经济对于公共利益的损害,不能借助政府对于经济领域的直接干涉实现,否则就会影响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唯一可以使用的力量只能是社会。凝聚成为整体的社会,是防御市场肆意扩张、控制市场对公共利益进行损害的基本保障。社会力量的凝聚必须在政治体制的基础上进行,社会能否凝聚成为一个整体、是否能够成为强大的力量,取决于政治体制的能力是否强大。

政治体制是连接国家与社会的纽带,集中反映了政权的性质与运行规则,国家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具体状态,取决于政治体制的能力。政治体制的能力或者说政治能力,就是指构建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支持关系的国家治理能力,它具体体现在协调社会冲突、凝聚社会共识、维护政治秩序、增进公共利益、改善公民权利等过程中。(19)政治能力的实质是在尊重社会力量的同时承认社会力量的欠缺,进而论之,社会内部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使其不能够纯粹依靠自己就能够凝聚起强大的力量,这就需要政治体制来协调社会内部的关系,将相互冲突的社会力量凝聚成为人民整体力量,而且在政治体制的基础上凝聚而成的人民整体,就是同政治体制同构在一起的力量。

强大的政治能力是建立成熟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不可或缺的,只有强大的政治能力才能够使社会在政治体制的支撑下凝聚成为人民整体力量,而人民整体力量则是控制市场肆意扩张、侵蚀公共利益的基础。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释:

首先,人民整体力量是市场扩张的底线,市场不可能将人民整体力量转化为商品进行交易。市场有着将一切有利可图的事物都变成商品进行交易的本性,这也正是市场力量强大的原因所在。但是,人民整体力量却无法被市场变成商品进行交易,不仅是因为人民整体力量并不具备赢利的条件,而且是因为没有任何市场主体能够占有人民整体力量并将其买卖。事实上,一旦市场侵蚀到社会领域中,作为人民整体力量主要构成部分的工人阶级、中产阶级以及农场主阶级,或许独立或是联合起来发起自我保护运动,抵制市场力量的肆虐。由此可见,市场力量反而是推动人民整体力量凝聚和发展的动力,人民整体力量则始终是反制市场力量的根本。

其次,人民整体力量是社会的集大成者,它的凝聚过程实际上就是社会领域的建设和治理的过程,其中的重点就是要将市场力量侵蚀的社会领域重新找回来,从而将市场力量规范在经济领域之中。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同人民生活福利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社会领域的关键方面,都出现了市场力量过多扩张的问题,社会领域的公共利益遭到了严重的损害,此种局面彰显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实现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的协调推进,在凝聚人民整体力量的过程中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将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的社会领域置于政治体制的支持之下,防止市场对于社会领域的公共利益的损害,恢复社会领域的本来面貌。

最后,人民整体力量是对国家政权的最终控制者,它要求政府必须积极回应社会大众的诉求,通过公共政策的实施致力于人民利益的实现和改善,保障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复杂多样的社会力量在政治体制的支撑下凝聚成为人民整体力量时,将不同的利益诉求也充分表达了出来,只有当政治体制通过整合复杂的利益诉求形成了公共利益时,人民整体力量才能形成并维持下去。与此同时,在整合复杂的利益诉求基础上形成的公共利益,也构成了制定和实施公共政策的准绳,人民整体力量则是保障公共政策有效落实的基础。从限制市场对于公共利益损害的角度来看,我国的公共政策必须将减低经济不平等程度、实现共同富裕作为重要内容,这样的公共政策没有人民整体力量的支持是不可能制定和落实的,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须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塑造强大的政治能力,进而为人民整体力量的凝聚提供关键支撑。


四、全面深化改革的国家治理逻辑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内容,但是单纯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并不足以实现建立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只有同时具备强大的政治能力才能凝聚人民整体力量,从而控制住强大的市场力量并使之服务于增进公共利益和实现共同富裕。强大的政治能力是政治体制有效运转的结果,因此要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具备强大的政治能力,就必须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推进政治体制的改革。中国的政治体制是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人民民主体制,强大的政治能力正是人民民主体制的独特优势所在。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完善,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变化,无不要求重新塑造与时代相适应的强大政治能力。

重塑与时代相适应的强大政治能力就必须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马克思指出,所谓国家制度无非是政治国家与非政治国家之间的相互适应。(20)毫无疑问,政治体制则是国家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国家与社会之间恰是由政治体制作为纽带从而建立了稳定的联系,而且政治体制正是在构建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支持关系的过程中锻造出了强大的政治能力。国家与社会之间相互支持关系的基础在于人民整体力量的凝聚,而其中的要害就在于发展人民民主,所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民主、发展人民民主,也就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体制。而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体制的核心内容,则是通过制度革新,完善党的领导,提高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水平。

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体制的核心,共产党的组织同整个国家制度高度融合在一起,甚至可以说共产党已经成为“国家的灵魂,构成了国家最深刻的内容”。(21)推进政治体制以重塑强大的政治能力,首先就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改善和完善党的领导,既要改革党领导国家与社会的方式,又要改革党的组织体系。就前者而言,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活动,按照法定规则进入国家机关、运作国家机关、从国家机关内部领导国家机关。就后者而言,党必须强化组织体系建设、纪律建设、群众路线建设、使命责任建设,从而始终保持自身的先锋队性质。(22)过去几十年里,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方面,中国共产党取得了重要的成绩,但是在党内同时面临着腐败、脱离群众、悬浮于社会等严重的问题。共产党的根基与生命力在于群众,因此我们党必须将改革组织体系作为重中之重,努力扎根群众,将自身的组织体系同整个社会融合在一起。只有党获得了坚实的社会基础,人民民主体制才能具备强大的政治能力。

人民当家做主就是公民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公民对于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务的管理过程,不仅是公民充分表达自身利益诉求的过程,而且是协调利益冲突、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公共利益的过程。不言而喻,人民当家做主落实的程度将直接决定公民利益表达的程度,也将直接决定公共利益能否从纷繁复杂的社会利益中提炼出来,进而最终决定了公民利益能否在公共利益不断增进的基础上获得持续改善。人民当家做主实际上成为政治能力的重要标尺,人民当家做主的程度越高,公民利益与公共利益之间的兼容性就越高,人民整体力量的凝聚就越有效,政治能力也就越高。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重塑强大的政治能力,必须走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两种途径,从政治民主、社会民主、经济民主三个领域,提高人民当家做主的程度。

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的根本保障,因为依法治国的核心思想就是依照规则治理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服从规则,而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则是根本规则即宪法的基本精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重塑强大的政治能力,必须扎实推进依法治国,不断完善规则,改革和完善国家制度,从而使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获得系统性的程序保障,也使党的领导过程与人民当家做主的过程更加透明、稳定、合理。依法治国除了通过保障和改善党的领导以及人民当家做主来影响强大政治能力的塑造之外,还是维持强大政治能力的重要条件。当强大的政治能力被塑造出来之后,如果得不到法定规则的支撑,则难以长久维持,因而扎实推进依法治国,保障政治体制有效的运转,就成为维持强大政治能力的必然选择。

总体来看,全面深化改革体现了国家治理的深刻逻辑。为了增进公共利益、改善国家治理的水平,必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只有如此才能为物质财富的持续增长提供基础。但是市场经济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会损害公共利益,因此在排除政府直接干预的可能性之后只能利用社会力量来控制市场。控制市场的社会力量是在政治体制支撑下凝聚而成的人民整体力量,因此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必须扎实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重新塑造与时代发展要求相适应的强大政治能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以重塑强大的政治能力,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两个相辅相成的重要方面,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过程中,强大的政治能力是至关重要的支撑。

注释:

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0页。

②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政治与市场》,王逸舟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6年版,第105页。

③亚当·普沃斯基:《国家与市场》,郦菁、张燕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5年版,第13页。

④Charmers Johnson(1982),MITI and the Japanese Miracle:the Growth of Industrial Polic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p.12.

⑤(13)林毅夫:《新结构经济学》,苏剑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第一章,第291页。

⑥(16)卡尔·波兰尼:《巨变:当代政治与经济的起源》,黄树民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41-242、52页。

⑦徐湘林:《国家治理的理论内涵》,《人民论坛》2014年第10期。

⑧林毅夫:《解读中国经济》,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75-85页。

⑨弗雷德·布洛克、玛格丽特·萨默斯:《超越经济主义的谬误:卡尔·波兰尼的整体性社会科学》,载西达·斯考切波编《历史社会学的视野与方法》,封积文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73页。

⑩参阅罗纳德·科斯、阿门·阿尔钦、道格拉斯·诺斯《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刘守英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11)《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49页。

(12)Li Shuhe(2003),Relation-based versus Rule-based Governance:An Explanation of the East Asian Miracle and Asian Crisis,Review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4:651-673.

(14)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5页。

(15)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8年版,第21页。

(17)托马斯·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巴曙松等译,中信出版社2014年版,第27-28页。

(18)丁学良:《辩论“中国模式”》,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80-184页。

(19)汪仕凯:《论政治体制的能力与国家治理》,《社会主义研究》2016年第2期。

(2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35页。

(21)陈明明:《作为一种政治形态的政党—国家及其对中国国家建设的意义》,《江苏社会科学》2015年第2期。

(22)汪仕凯:《先锋队政党的治理逻辑》,《政治学研究》201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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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京社会科学》2018年 第10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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