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森: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与误用

——从哈耶克的知识分工理论看人类社会的货币控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995 次 更新时间:2018-04-02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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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森 (进入专栏)  

内容提要:在1937年发表的“经济学与知识”和1945年发表的“知识在社会中运用”两篇经典文章中,哈耶克构建了他的经济学理论的知识论基础:在具有细密劳动分工的现代市场经济中,人们的知识是分立的,因而只有用市场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才是有效率的。正是通过价格体系的作用,劳动分工和以人们分立知识为基础的协调运用资源的做法才有了可能。然而,在哈耶克的这一理想市场经济模型中,只有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而并没有货币的因素在其中。现代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实质是价格机制,但是市场价格是一个货币标量,有价格必须有货币。一旦把货币因素考虑进来,即无论是有一个外在的政府机构或央行从制造和注入货币,还是完全采取金属货币,亦或是“货币内生”,就没有完全理想的完美市场价格决定机制。如果把货币的因素考虑进来,无论是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市场价格决定,还是哈耶克所提出的具有私人信息和分立知识的人们进行市场交易的非完美市场的理想模式,都要重新进行思考。如何发行和管理货币,就成了一个与维护市场价格竞争机制一样的一个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中心问题了。

关键词:知识分工  价格机制  货币 记账货币  货币管理  商业周期


“在研究市场这样一种极其复杂的现象时,我们必须明白,它取决于众多个人的行动,对决定着一个过程之结果的所有情形,几乎永远不可能被充分认识或计算。”

—— F. A. 哈耶克《知识的僭妄》(1978,p.24)


一、知识在市场中的运用:哈耶克经济学的知识论基础



作为20世纪世界最伟大的经济学家和社会思想家之一,哈耶克对当代经济学理论最重要的贡献莫过于他知识分工理论了。哈耶克与1974年与瑞典经济学家贡纳尔·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 1898~1987)一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主要是表彰他们“在货币理论和经济波动上的开创性研究,以及对于经济、社会和制度现象之间相互依存关系上的深刻分析”。从20世纪4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哈耶克所出版的《通往奴役之路》(1944)、《自由宪章》(1960)、《法、立法与自由》(1973~1979)等著作也曾在世界上产生了巨大影响。尽管哈耶克对人类社会的理论贡献是多方面的,但是在经济学领域最广为人知的还是他的两篇文章:一是1937年发表伦敦经济学院的Economica上的“经济学与知识(Economics and Knowledge)”,一是1945年发表在American Economic Review第4期上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

到了晚年,在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所做的题为“知识的僭妄”(Hayek, 1978,pp.23-34)(诺贝尔讲座 | 哈耶克:知识的僭妄)的讲演中,哈耶克又重新阐述了他的“经济学与知识”(【一瓣】哈耶克 | 经济学与知识)(1937)以及“知识在社会中的应用”(1945)两篇文章的观点和理论发现,并对他自己一生的经济学理论及其知识论(epistemology)基础做了总结,并试图在他的知识分工理论与他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在他的知识论基础之间搭上一座桥梁。换句话说,哈耶克在这三篇时间横跨30余年的文章中的思想和理论逻辑是一致的,且一贯的,三篇文章共同奠定了他的整个经济学理论和社会理论的知识论基础。对此,哈耶克在晚年不止一个地方说过:“是1937年在伦敦经济学俱乐部的演说——我的就职讲演即‘经济学与知识’,是我踏上了自己的思考之路。……有时我私下里说,我在社会科学中,有一个发现,两项发明:这个发现就是利用分散知识的方法。这是我对它简单的表述;我取得的两项发明则是货币的非国家化和我的民主理论”(转引自Caldwell,2004, p.206)。

下面我们先看看哈耶克在这三篇文章中到底讲了什么。

在1937年11月10日在伦敦经济学俱乐部所做的主席就职讲演中,哈耶克发表了在“经济学与知识”这篇重要文章(收入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英文版,见Hayek,1949, pp. 33~56,下同),其核心思想是批评当时在经济学界就十分流行的“均衡分析”,指出这种“均衡分析”的症结就在于:“必须把整个经济系统都假设成为一个完美市场(perfect market),在这种完美市场中,每个人都同时知道每一件事情。这样一来,有关完美市场的假设就仅仅意味着,即使社会的所有成员没有被假设为无所不知,也至少应当被认为是自然而然地知道所有与他们的决策相关的事情”(同上,p. 46)。对这种建立在“全知全能”知识观基础之上的经济均衡论,哈耶克提出了尖锐的批评批评和商榷,从而提出了“知识分工”的概念:“显而易见,这里存在一个知识分工(the division of knowledge)问题:这个问题不仅与劳动分工问题颇为相似,而且至少和劳动分工问题一样重要。的确,自我们所研究的这门学问创始以来,劳动分工问题一直是论者们研究的主要论题之一,但是知识分工却被完全忽略了,尽管在我看来,知识分工这个问题乃是经济学中真正核心问题。我们宣称要解决的乃是这样一个问题:若干人(其中每个人都只有一点知识)之间所发生的互动关系究竟是如何实现价格与成本相符合这样一种状态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状态却惟有经由某个拥有所有这些个人之全部知识的人的刻意指导才可能得以实现”(同上,p.51)。

根据人们的分立知识和知识分工,哈耶克得出了他的市场经济中个人的自发行动可以达致较理想资源分配结果的结论,并且他在这一期间和米塞斯一起,与奥斯卡·兰格(Oscar Lange)以及阿巴·勒纳(Abba P. Lener)等进行了一场有关社会主义经济的大论战,彻底否定了运用中央计划经济进行资源配置的可行性。哈耶克认为:“个人所采取的自发行动将在我们能够加以定义的那些条件下实现对资源的分配;尽管对资源的这种分配并非出于任何人制定的计划,但是我们却仍然可以按照这样一种方式来理解它,就好像人们是根据某项单一的计划而达成这种结果似的”(同上,p.54)。由此,哈耶克得出了他一生经济学和社会理论的知识论基础:“究竟什么方式才是运用最初由个人分散掌握的那些知识的最佳方式的问题,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经济政策——或者是设计一种有效的经济制度——方面的主要问题之一”(同上,p. 79)

实际上,这就牵涉到经济体制的合理选择了:是采取竞争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实行计划经济体制?这取决于哪种体制更可能使个人分立的知识得到最佳和充分利用。哈耶克发现,只有竞争的市场机制或言价格机制才是最有效利用市场中具有无数个人的分立和分散知识的资源配置体制,从而也否定了中央计划经济的可行性(feasibility)。哈耶克的原话是:“如果我们想理解价格体系(the price system)的真正作用,那么我们就必须把价格体系视作为是这样一种交流信息或沟通信息的机制。当然,价格越僵化,价格体系所具有的这种作用也就越有限。……就价格体系而言,最具重要意义的一个事实是,它的运行所凭借的知识很经济,即是说,参与这个体系的个人只需要掌握很少信息便能采取正确的行动”(同上,p.86)。

由此,哈耶克也得出了他后来于20世纪60和70年代在《自由宪章》、《法、立法与自由》以及在1988出版的《致命的自负》中所提出的“自发秩序”和“人类合作的扩展秩序”的基本思想和基本主张。哈耶克说:“如果这种价格机制是人类刻意设计的产物,又如果受价格变化之引导的人们懂得他们的决策有着远远超出其即时性目的的重大意义,那么这种价格机制早就被赞誉为人的心智所达至的最伟大成就了。然而颇为遗憾的是,一方面价格机制并不是人之设计的产物;而另一方面,那些受价格机制指导的人通常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如此行事。……这里的问题恰恰在于如何才能把我们运用资源的范围扩展到任何人的心智所能控制的范围以外;因此,这也是一个如何才能摆脱刻意控制之必要以及如何才能激励个人不用别人告诉他能做什么的情况下去做可欲之事的问题”(同上,p.87-88)。

基于人类的分散和分立的知识和以及知识的分工,哈耶克得出了他在20世纪40年代最为深刻的洞见和他自己认为最重要的理论发现:“人类最初是在并不理解的情况下偶然发现了某种惯例和制度的,只是在后来才慢慢学会了如何运用它们,尽管人类直到今天还远远没有学会如何充分运用它们。需要指出的是,价格体系只是这些惯例和制度中当中的一种而已。正是通过价格体系的作用,劳动分工和以分立知识(divided knowledge)为基础的协调运用资源的做法才有了可能。……人类之所以能够发展起我们的文明赖以为基础的劳动分工制度,实是因为人类碰巧发现了一种使劳动分工成为可能的方法。……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成功地设计出一种替代性的体制。”(同上,p. 88-89)

在“经济学与知识”和“知识在社会中的应用”发表30多年之后,哈耶克在他的获诺贝尔经济学奖的讲演中,继续重复强调他三四十年代的伟大理论发现:“我们的理论所要说明的是,在一个良序市场中相对价格和工资体系是如何自发决定的。就这一理论而言,以上所言尤其正确。市场过程的每个参与者所拥有的特殊信息,都会对价格和工资的决定产生影响。这方面的全部事实,是科学的观察者或任何单一头脑均无法全部掌握的。这当然就是市场秩序的优越性之所在,也是在不受政府权力压制的情况下,为什么它会逐渐取代其他秩序,并且在由此产生的资源配置中,可使更多有关具体事实的知识得到利用的原因,这些知识散布在无数的个人中间,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全部掌握的。”(1978,p. 27)

把哈耶克20世纪40年代两篇经典文章的思想汇集起来,可以认为,个人分立和分散的知识和知识分工理论构成了贯穿他一生经济学思想和社会理论的基础。其核心思想有以下几点:(1)在具有细密劳动分工的现代市场经济中,人们的知识是分立的,因而只有用市场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才是有效率的。(2)正是通过价格体系的作用,劳动分工和以人们分立知识(divided knowledge)为基础的协调运用资源的做法才有了可能。(3)市场只能是一种自发秩序,而不是一种人为设计的资源配置体制。(4)哈耶克从人们分散和分立的知识和劳动分工以及知识分工的角度来看待现代社会,从根本上否定了运用中央计划进行资源配置的可行性。


二、市场竞争与价格机制:货币因素在哪里?


哈耶克对竞争的市场机制的认识和阐释无疑是极其深刻的。人类社会大范围的历史变迁也告诉人们,市场经济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所能发现的唯一能带来快速经济增长和人民福祉增进的资源配置体制。相比而言,无论是在人类社会历史上许多国家都存在数千年的自然经济,还是20世纪持存实验七、八十年的计划经济体制,都被历史证明是低效率和无法带来经济快速增长的资源配置方式。

然而,今天看来,哈耶克对竞争的价格机制认识和把握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均衡分析一样,实际上也是论证一个“‘不完美的’理想市场”,我们这里暂把它称作为“哈耶克的理想自发市场经济”。正像哈耶克在“经济学与知识”第7部分批评经济学的“均衡分析”所假定的“完美的市场”一样,他对市场价格体系乃至市场“自发秩序”的弘扬、论述和憧憬,也是一种理想的理论模式,因而导致他从知识分工的角度对市场经济的理论弘扬,与他在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研究中所描述世界现实市场经济运行还有一定的距离。用他自己在“经济学与知识”中批评经济学中均衡分析时所说的那样:“我们‘橱柜中的那个骷髅架’(that skeleton in our cupboard),亦即我们用祈祷和禁食的方式才驱赶出去的那个‘经济人’(the economic man)妖魔,又扮成一个全知全能的人从后门溜了回来”(同上,p. 46)。

为什么今天可以这样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在“哈耶克的理想自发市场”中,有竞争,有价格体系,却没有货币——尽管哈耶克本人获诺贝尔经济学奖是因为表彰他“在货币理论和经济波动上的开创性研究”,但是在他讨论经济学与知识以及知识在社会中的应用时,他却像新古典的微观经济学乃至宏观经济学中的大部分理论分析一样,只是研究了竞争决定价格,但并没有把货币的因素考虑进来。换句话说,在现实中,决定市场价格的,不仅有生产者之间竞争和市场需求因素,还有货币的因素。因此我们也可以认为,哈耶克一生并没有把他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研究,与他对中央计划经济的和主流经济学的均衡理论的批判,以及与他从分立的知识和知识分工的视角所提出市场经济理论整合在一起,从而形成一个整体的经济学理论体系,换句话说,哈耶克的两大经济学理论体系是分离着的。在竞争的市场经济中引入货币,从而把他的市场经济理论与他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整合在一起,这无疑是一项极其艰难的工作。且晚年哈耶克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但他晚年好像已经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这么做。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能完全管理好货币从而实现完全有效率的市场竞争,因而西方发达的经济体至今也没有避免经济繁荣与衰退的交替的商业周期。

把货币的因素引入竞争的市场价格机制,将会发生什么?无论从经济学理论上说,还是现实的经济运行来分析,一旦把货币增减的因素引入市场竞争,那就不可能再完全是竞争和市场需求决定价格,而且还有一个货币增减(或言货币的“注入”或“撤出”一个经济体系)对市场价格的影响因素。

这里,我们可以考虑把货币增减的因素加入到对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所产生影响的四种情形:(1)央行外生地向经济体注入或抽出货币。(2)按照凯恩斯、后凯恩斯学派和熊彼特的货币理论,商业银行内生地创造货币。(3)假设没有中央银行和现代银行,一个经济体内部完全自发地采取金银货币制度。(4)按哈耶克晚年提出的“货币的非国家化”的思路,私人商业银行竞争发行货币。

先看第一种情形。哈耶克在晚年批判当时盛行的凯恩斯主义时,曾大量讨论政府或中央银行向经济体注入货币后的通货膨胀效应。譬如,在197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讲演中,哈耶克曾指出:“向经济系统的一些部门不断投入增量货币,使它们创造出一时的需求……,加上人们期待着价格将不断上涨,这两者会使劳动力和其他资源得到利用,但只有在货币数量以不变的速率增长,甚至是以一定比率加速增长时,才能把这种状况维持下去。这种政策所导致的,不是用其他方式无法达到的一定就业水平,而是一种难以无限期维持的就业分布状况;过一段时间之后,如果还想让它继续下去,就只有靠一定的通货膨胀率了。但是,以这种速率发展下去,会使一切经济活动迅速解体。事实上,错误的理论观点已把我们引向一种危险的境地,使我们无法阻止结构性失业的一再出现;其原因不在于——像这种观点时常胡说的那样——这种失业是为了减缓通货膨胀而特意造成的,而是因为它现在注定会发生,加速度的通胀一旦停止,过去的错误政策必定会导致这种令人深感遗憾但又无可避免的后果”(Hayek, 1978, pp. 29~30)。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哈耶克本人的经济学理论,央行向经济体外在地增投货币总量,并不是只是引起物价的普遍上涨,而会是扭曲价格结构和扰乱市场价格体系。譬如,在1976年出版的《货币的非国家化》一书中,哈耶克就曾批评弗里德曼的货币数量论,认为它的主要问题是过于“简陋”:这种理论“没有说明,货币供应量到多少才算是恰当的”。哈耶克还特别指出:“在我看来,货币主义理论在所有情形下都会面临到的主要缺陷是,它突出强调货币数量的变动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因而使人们过分地只是关注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害影响,却忽略了向流通中注入和撤出货币数量对相对价格结构所产生的更重要、危害也更大的影响。因为这会扭曲资源配置,尤其是会导致投资向错误的方向配置”。(1976,p.80)

但是,在哈耶克批评弗里德曼的货币数量论太过简陋的同时,他自己或许并没有意识到,

在社会中的运用”两篇经典文章所提出的市场价格理论的基础。[1]因为,如果有一个外在机构(如央行)从外部向一个经济体“注入”或“抽出”货币,这个经济体内部市场的价格就不完全却决于市场供求关系和生产商之间的竞争了,而政府的货币政策和银行信贷所造成的货币数量增多,也会对市场价格和竞争机制产生重大和多重影响,且照哈耶克看来,其影响更多是负面的。[2]换句话说,考虑到市场价格是一个“货币标量”,市场价格和竞争机制就不可能是一个哈耶克所理想的完全的“自发秩序”了,而总有政府的“干预之手”在其中。换句话说,即使这里我们完全否定掉一个中央计划机构通过行政命令和政府投资来进行全社会的资源配置,但是只要有政府“创造货币”的因素在,市场就摆脱不了政府(央行)的干预,且政府不可能像哈耶克在《自由宪章》、《法、立法与自由》乃自《致命的自负》所主张的那样只是一个制定抽象规则和提供法治环境的机构,而必定且必须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参与者。这里且不考虑只要有国家存在,政府的税收和财政收入总是影响市场价格机制的运行乃自影响单个商品价格的制定,即使不考虑这个因素,如果有一个叫“央行”的政府机构外生地向经济体注入或抽出货币,那么政府对市场价格机制乃自单个商品的定价的扰动和干预总是存在的。如果我们再相信德国历史学派的经济学家克纳普(G. F. Knapp, 1842~1926)所提出的“货币国定论”,即“货币是法律的一种造物”(Knapp,1914,p.1),那人类社会大范围演变历史证明,无论是在金属铸币时代、金银块货币时代乃至纸币时代,尤其是到了今天的电子货币时代,政府总是在创造和外生地向经济体注入货币因而总是在市场之中。这几乎没有例外。由此,完全像现代微观经济学教科书那样所认为市场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决定商品的价格,或者说如哈耶克在1937和1945年的两篇经典论文中所认为的那样在完全自发的市场竞争秩序中,价格作为一种信号进行资源分配和协调人们之间的劳动分工和知识分工,均是一种经济学理论分析的一种抽象的理想状态。换句话说,政府或央行向经济体注入或撤出货币,总是在一定程度上会扭曲市场中的价格信号,影响劳动分工和知识分工。但问题是,市场价格是一种货币标量,市场经济又不能没有货币。下面我们将谈到,按照哈耶克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央行向经济体注入货币,人为降低市场利率,可能正是现代市场经济出现商业周期的根本原因。

现在让我们再来考虑第二种情形:假设人类社会的市场交易完全处在金属货币时代,假设没有政府法定的货币形式,市场交易者完全用金块银块来做货币(Bullion)。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黄金和白银的供给也会影响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如在欧洲近代历史上,欧洲殖民者15~19世纪在美洲发现黄金、白银,黄金大量流入欧洲,其中白银大约有一半直接流入欧洲,还有一半被欧洲人用于交换亚洲的商品,但这也会引起欧洲市场中商品价格的波动,即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s North)所说的“欧洲的价格革命”。由此看来,金银货币的自然增减,也会影响市场的价格配置资源、物价水平乃自单种商品的价格。换言之,即使在完全的金银货币制度下,任何一种商品的价格也不完全却决于市场供求关系和生产者之间的价格和技术竞争、乃自消费者之间的需求竞争,而也会取决于(金银)货币供给的增减。

当然,在大范围的历史研究中,我们完全可以排除这种情形。因为,金属货币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用金块或银块(粒)做称量货币,只是较短的历史现象(然而在中国却是另外一种情形,在南宋和金元时期,就出现了元宝和锭银,但元代和明初,曾大量使用纸币和铜铸币。自明英宗正统元年(公元1436年)到清末,中国用称量白银做货币竟长达400多年,但是中国民间的元宝实际上可以看做是一种铸币)。金银数量一旦多了起来,为了市场交易的便利,大多数国家便会出现金银铸币。一旦出现了金银铸币或铜铸币,这无又有国家和政府的干预和“货币国定”的因素在其中了。那认为商品的价格完全却决于市场竞争,也只能是经济学教科书上的纯理论假定了。

第三种情形,如果我们相信凯恩斯和后凯恩斯主义的“货币内生论”,即在现代社会中货币的主要存在形式是“记账货币”(即“money of account”),而在实行记账货币的货币制度中,货币的产生主要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贷款创造存款”而“内生地创生货币”,那市场商品价格的一般水平乃自任何单种商品的价格的决定,除了市场竞争(包括生产者之间和消费者之间的竞争)的因素外,还要取决于一个经济体内部的银行信贷规模,或者至少会为市场的信贷规模乃至货币供给的多寡所扰动。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价格决定是远比哈耶克在“经济学与知识”和“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以及现在流行的微观经济学教科书所普遍讲的市场竞争决定价格要复杂得多的情形。

第四种情形,正是哈耶克作为一个深刻的思想家认识到了大多数国家在现代社会均实行“货币国定论”的问题,他晚年提出了“货币非国家化”的改革设想:商业银行竞争性地发行私人货币。这里先不考虑哈耶克所提出的“货币的非国家化”的主张到目前为止被世界大范围的历史证明是根本不可行的,即无论是历史上苏格兰18世纪到19世纪实行的“自由银行”制度,还是中国晚清和民初官办和官商合办银行、商业银行、外国银行、各省银钱票号、乃至钱庄、前埔、商号任意发行纸币和钱票的历史,均证明私人或私人银行发行货币更会给一国经济带来混乱和造成破坏性的影响[3]。即使按哈耶克的《货币非国家化》的制度设计,也仍然会出现市场价格机制被货币增减所扰乱的情形。按照哈耶克私人银行竞争发行货币的理想模式,如果假定每一个银行都是短期财富和利益最大化者,一些商业银行竞争性地发行货币可能会使整个社会可能更无法控制货币的数量,更有可能导致普遍的货币乱发和普遍的通货膨胀。且从理论可以推知,任何私人银行发行的货币在货币竞争中失败退出,都会使一些持这些银行货币的存户遭受财富损失。这样货币非国家化的制度设计更可能会使市场的价格决定变得更加混乱和扑朔迷离,更会远离用价格信号来进行人们知识和劳动分工的理想市场经济。尤其是考虑到市场竞争中的“斯密困境”[4]即市场竞争会自然产生垄断,那么商业银行竞争发行货币的最后结果可能是一家银行最后垄断发行货币,而这无疑又意味一个“中央银行”又会在竞争中自发出现。这里关键的问题是,尽管哈耶克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中有注意到,但最终还不是像凯恩斯和熊彼特那样完全认识到从古到今货币的一种存在形式是“记账货币”(money of account)。尤其是到今天的电子货币时代,可以认为货币的主要存在形式(大部分国家超过95%以上)都是“记账货币”了,即电脑网络中的数字货币了。[5]譬如,在美国,90%以上的货币已经没有实物形态了,在英国这一比例则为97%。而按照中国目前的M0和M2总量来计算,中国也有超过95%的货币没有任何实物形态了,而只是个商业银行账户中的银行卡——电脑存款数字。这样如何管理货币就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了。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的核心和实质是价格机制。但市场价格是一个货币标量,有价格必须有货币。无论新古典的微观经济学理论,还是哈耶克在论知识分工的两篇经典文章中所提出“理想市场经济模型”中,均只有市场价格和价格决定,而没有货币因素在其中。一旦把货币因素考虑进来,即无论有个外在的政府机构或央行从外边创造和注入货币,还是完全采取金属货币,亦或是“货币内生”,就没有理想的完美市场价格决定机制和市场均衡。如果把货币的因素考虑进来,无论是新古典主流经济学的市场价格决定,还是哈耶克所提出的人们具有私人信息和分立知识而进行市场交易的非完美市场的理想模式,都需要重新进行理论思考。尤其是考虑到在人类历史上基本上是政府和现代社会的央行在决定和增发和减少货币,那么即使我们否定掉有一个中央计划局进行全社会资源的计划配置的经济模式,但政府总是在市场中,总是通过会增减货币量的多少来干预市场,扰动市场的价格决定机制,而在人类历史上这又常常是以通货膨胀的形式来扰动的。由此看来,离开政府干预的完全自由的自发市场秩序在人类历史上几乎不存在。

在现代和当代社会,各国央行无不随时通过货币政策向市场经济体重注入和抽出货币来调节和干预市场的运行。如果说政府对市场的运行的知识不是完备的,那么进一步的问题是作为一个独立机构的央行及其央行的经济学家们对市场经济运行的知识就是完备的?就是全知全能的?如果央行行长们和央行的经济学家们以及内生创造货币的商业银行经理们的知识不是完备的和全知全能的,那央行通过向经济体注入或抽出货币的扰动和干预市场经济运行,照哈耶克看来可能就是“知识的僭妄”。但这种知识的僭妄,又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种不可避免和必须的选择。最终的问题是,人类社会还有其他的选择来创造和管理货币么?


三、知识的僭妄:哈耶克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


上述的理论探讨和追问,绝不是否定哈耶克的经济学知识论基础,也不是否定他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当然目前我们还不能同意哈耶克的“货币的非国家”理论,因为还没有成功的先例,实行起来可能问题更多)。事实上,哈耶克在20世纪30年代所做的货币与商业波动的研究是他对现代经济学理论分析伟大的贡献之一,他也由此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纵观哈耶克一生的学术探讨轨迹,我们可以发现,哈耶克的经济学理论基本上是逻辑一贯的。譬如,在1976年出版的《货币非国家化》一书中,哈耶克还坚持认为:“货币政策更可能是经济衰退的原因,而不是解药。因为,货币当局很容易屈从于廉价发钞的诉求,从而将生产引向错误的方向,这必然产生一些不良后果,而不是有助于经济从某些方向的过度发展中解脱出来”(Hayek, 1976, p. 102)。

但是,今天我们要看到的是,哈耶克在1937年和1945年关于市场经济运行的两篇文章中提所出的知识分工的市场和价格机制理论,与他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是分离着的。我们今天的理论研究和思考,在于探索在这二者之间构架一个桥梁的可能性。

从思想史上来看,哈耶克1921年从维也纳大学法学博士后,是受米塞斯的影响,开始研究货币商业周期问题。当哈耶克开始著述生涯时,正好赶上1929年~1933年的世界大萧条。实际上,早1929年大萧条开始前,哈耶克就出版了他的第一本专著《货币理论与商业周期》。在这本著作中,哈耶克分析了信贷扩张与资本结构的影响,从这一视角研究现代市场经济的商业周期产生的机理。这本书出版后,即为时任伦敦经济学经济系系主任的罗宾斯(Lionel Robbins)所发现,并大为赞赏,随即罗宾斯邀请哈耶克到伦敦经济学院举办了系列讲座,并之后直接聘任哈耶克图克经济科学和统计学教授。这次系列讲座的结果,就成了哈耶克的第二本经济学学术专著《价格与生产》,并于1931年用英文出版。1929~1933年大萧条后,哈耶克在1937年出版了一本小册子《货币国家主义与国际稳定》,并在1939年出版了《利润、利息和投资:兼论工业波动》一书。经过数年的深入思考,哈耶克出版了这一时期他付出极多研究精力的重要著作《资本纯理论》(1941)。可以认为,哈耶克的纯经济理论,大致完成于他的早期这5本经济学专著和论文集,以至于后来他在1974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完全是因为他在这几本著作中所做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研究上的贡献。

要理解哈耶克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我们还要回顾一下他提出的“哈耶克三角”的生产理论。

基于“货币中性”和魏克赛尔的“自然利率”的理论假说,哈耶克在《生产与价格》中提出了他的著名的“哈耶克三角”理论:根据庞巴维克的“迂回”(roundabout)生产理论,哈耶克把社会生产结构分为从最终消费品到各种“中间产品”(哈耶克有时也称之为“生产者物品”,即“producers’ goods”)生产的一个时序生产阶段的三角形。三角形的一边代表生产结构的时间维度,即生产的迂回程度,三角形的另一个直边,代表生产阶段,而每个阶段的垂直高度代表尚待完成的生产过程的货币的价值;而三角形的斜边,则代表整个生产过程产生出最终消费品的货币价值。按照这一“哈耶克三角”,生产越迂回,即生产最终消费品所需要的中间产品阶段越多,越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本,因而也会有更大的货币总量。

按照哈耶克这个复杂的货币、利息、投资和整个经济的生产结构理论,如果一个社会的消费者时际偏好发生了变化,即人们更偏向于未来消费,储蓄会增加,利率会下降,这样会刺激企业家增加投资,社会资本会投向更“高阶资本品”(high-order capital goods)的生产,即对接近于生产最终消费品和耗时较短的“低阶资本品”(low-order capital goods)生产阶段的投入减少了。结果,整个社会的生产结构链条更长了,因而社会生产像庞巴维克说的那样也更加“迂回”。相反,如果人们的时际消费偏好率上升了,即对现下的消费更得看更重,储蓄会减少,利率会上升,企业家的反应则是减少生产的迂回程度,资本会会投向用于直接消费品的生产和“低阶资本品”的生产,生产的链条会减短,从而生产的“迂回”程度也会自然降低(见图一)。

图一、哈耶克在《价格与生产》中对“哈耶克三角”的描述1:

没有外在干预的市场经济的自然运行

由此,哈耶克认为,在一个不为政府和和央行的货币政策人为扰动的市场经济中,人们对当下消费和未来消费的时间偏好率的变动会自发地引致利率的变动,这种利率的变动,会引致迂回生产阶段的自然调整,并不会造成“工业波动”和“商业周期”。

根据上述认识,哈耶克还特别强调指出,要把一个社会的消费者时际消费偏好所引起的利率的变化,与政府所主导的信用扩张所引起的利率变化严格区别开来。如果通过央行扩大货币供给而干预市场过程,会人为地降低利息率,把实际利息率人为地压低在自然利率之下,这样会给投资者一些虚假信号,激励他们增加资本投入,并把资金投向远离最终消费的“高阶资本品”的生产,使整个社会的生产过程更加迂回,从而导致资源的“错配”,创造一个人为的经济繁荣(见Hayek, 1935)。

哈耶克还认为,尽管通过央行扩大货币供给而人为地压低利率的做法,短期内会降低失业率,增加产出,但是这个过程是不可持续的,从而这种繁荣也是不可持续的。因为,当利率被人为地压低到自然利率之下时,原来不可行的项目变得可行了,这会导致投资过度扩张,资源被过多地错配在生产高阶资本品的项目上。这样短期会造成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现在世界各国则用PPI来衡量),这些行业的工人工资也会上涨。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对消费的时际偏好并没有改变,等人们获得这些新增货币时,发现利率已被人为地压低,会增加社会对直接消费品的需求,减少而不是增加储蓄。人们消费需求的增加,又会导致消费品物价(现在为CPI)的上涨,从而造成全面的物价上涨(见图二、图三)。

哈耶克人为,这种人为低利率下的“虚假信号”所造成的资源错配,迟早会翻转过来:即期消费品不足,而迂回生产阶段则过长,资本品的投资不是“过度投资”,而是“不当投资”。这种不当投资的结果,是因为投到“高阶资本品”生产阶段到的资本过多,导致产品过剩。最后,到这些不当投资企业的产品滞销,经营亏损时,最后就不能偿付银行的贷款了。这样一来,待到银行贷款需要进行“清算”的时候,整个金融系统和生产过程就会突然断裂,大萧条随即就会到来(Hayek, 1935)。

很显然,哈耶克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理论解释,也提出了一个逻辑自洽的商业周期理论。之后,哈耶克又在“经济学与知识”和“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提出了一个非常深刻的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原理。但是,哈耶克在1950年后,开始转向研究心理学、法学和社会哲学,撰写了论自由和法治的几本政治学、法学和社会理论的著作(其现实意义更深远),而他本人并没有时间打通他的货币与商业周期理论与他的关于知识分工的市场价格机制理论。且他在1976年出版的那本《货币非国家化》,本来应该打通这两个理论,但实际上他晚年却急急忙忙地去设计一个目前看来不可能实现的货币非国家化制度,从而实际上并没有把这两个重要理论整合到一起,形成一个逻辑自洽的哈耶克经济学理论框架。从哈耶克的经济学理论的这一理论分岔,今天我们至少发现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思考:

图二、哈耶克在《价格与生产》中对哈耶克三角的描述2:

政府的外在干预的增加了生产的迂回阶段

图三、罗杰·加里森(Roger Garrison 在2001年出版的《时间与货币》

(Timeand Money)一书中对“哈耶克三角”的简单描述

1.市场经济是通过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的一种经济制度。价格是一种货币标量因而有货币才有竞争性的价格机制。但是,货币的本质是什么?货币又是如何产生的?货币在市场中作用是什么?这是些经济学中的最基本问题或核心问题,但也是常常为经济学家们所忽视的问题。

2.即使我们相信哈耶克在“经济学与知识”和“知识在社会中的应用”这两篇文章中所提出的由于人们知识分立和知识分工而导致只有通过市场价格机制进行资源配置是才有效率的,即使我们相信中央计划经济是不可行的,但是,由于在市场运行中要用货币来制定价格,货币是由央行和政府来决定和投入的,而哈耶克所提出的商业银行竞争性地发行货币又不可行,那么这就不能排除央行和政府运用货币的手段来调控经济。如果因为知识的分立和分工导致央行也不是全知全能的,如果我们在相信哈耶克所说的“货币政策更可能是经济衰退的原因,而不是解药”的话,那是否意味着市场经济就根本不可能摆脱和消除“商业周期”?

3.因为价格是一个货币标量,有货币才有价格,才有市场经济。由于市场参与者的理性是有限的,信息是不完备的,知识是分立的,但劳动分工和知识分工是靠市场交易来完成的,一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也是通过市场交易来完成的,这就产生了一个致命的悖论:由于货币在人类社会历史上总是由“国家和政府来定的”,或者按克纳普《货币的国家理论》中第一句话是“货币是法律的造物”,且政府或中央银行又不断“注入”或“抽出”货币,商业银行也内生地创造货币,那完备、完美和完全有效率的市场几乎就是不可能存在的了。

4.由此看来,任何想消除“经济周期”的努力和设计乃至建构完美的决定论的一国宏观经济(“一般均衡”或‘市场出清’)模型,都只能是如马克思批评蒲鲁东那样说的只是一种“形而上学和法学的幻想”,或者如哈耶克所说的是一种“致命的自负”(fatal conceit)或“知识或理性的僭妄”(pretense of rationality)。[6]那理论经济学的功用和作用又在哪里?我们学习和研究经济学的意义又在哪里?人类社会经济运行有没有最优选择?


四、个人知识分立下的市场竞争:央行如何管控货币?


市场经济是以货币为媒介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换的一种经济制度。市场竞争,即是价格竞争,而价格则是一个货币标量。市场经济不能没有货币,离开货币,就没有价格,也就没有市场(物物交换在人类早起社会中即使存在,但那还不是一种市场)。然而,问题是,货币作为市场交换的一种价值尺度、支付手段、债务清偿手段乃至价值储藏手段,在任何社会中都不是一个常量,而是一个变动不居的量。货币供给的增减,不但会影响一国经济的价格水平,也会如哈耶克所发现的那样影响和决定商品的价格结构,或者说影响不同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如果金属货币和商品货币已不能适应今天复杂和分工细密的人类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了,而哈耶克所设计和提出的私人商业银行竞争发行货币目前看来还是一个天真的幻想。因为,如果完全实行的金本位制或银本位制,无论是单一银行(可以是央行)发行货币,还是竞争性的商业银行发行货币,从理论上应该是等价的。但问题是在目前全世界的GDP已经超过80万亿美元,全球各国货物贸易总量已经超过16万亿美元,而目前全世界黄金大约只有17万吨(2013年数字)的情况下,且大量黄金是作为不流通的财富和装饰品而为人们所储藏和使用,今天显然已经不再可能恢复金本位制了。1929~1933年的大萧条也证明,实行金本位制不仅不能阻止和避免经济衰退,而且可能会加深经济萧条。另外,如果相信后凯恩斯和后凯恩斯主义的“内生货币”理论,在目前各国货币的主要存在形式已是记账货币,尤其是目前主要是电脑网络中的数字存在,商业银行竞争发行货币与商业银行通过竞争发放贷款的差别又在哪里?二者是一回事?如果靠百分之百的黄金储备发行货币已经不可行,而比特币那种靠纯技术程序约束货币发行的“货币”,目前成本(“挖矿”)也甚高,且目前看来还很难普遍适用于现代复杂的市场经济运行的债务清算乃至全球的日常大量支付,那么,在目前看来,似乎人类现代社会似乎只有靠一个中央银行来发行基础货币这一条“华容道”了。这样一来,进一步的问题自然是央行如何“增投和收回”货币,这就成了唯一今天我们所能考虑的现代经济运行的体制设计选择了。从这个角度来看,目前的选择似乎只有:

(1)正如弗里德曼和施瓦茨(Friedman& Schwartz, 1986)以及晚年他与古德哈特(Freedman & Goodhart,2003)所发现的那样,在央行的货币发行和管理上,有一个货币的“宪政约束”(constitutional constrains)问题。从美国历史上来看,在当时的金属铸币时代,在1987年制定《美国宪法》中,除了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控制税收外,还有一个条款:国会负责“铸造货币,厘定国币和外币的价值,并确定度量衡的标准;制定关于伪造合众国证券和通货的罚则”;并在第一条第10款明确规定,任何州政府“不得铸造货币;不得发行信用券;不得将金银币以外的任何物品作为偿还债务的法定货币”。这样,美国宪法一开始就明确把征税权、铸币权和货币发行权完全掌控在美国联邦议会手中。但是后来由于美国财政部开始发行纸币,这一宪政条款并没事实际上并没有落实。后来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到1914年成立了由在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Federal Reserve Board)为政府机构并加上在12个城市设置的非盈利型联邦储备银行(the Federal Reserve Banks)所共同构成的美联储系统,简称美联储(FED),美联储从而成了一个在制定货币政策的过程中拥有自主独立性而不完全受美国总统、议会和美国财政部影响的独立机构。这一独立性在美国《联邦储备法案》中有一项明文规定:“美联储制定货币政策时不受包括总统在内的任何行政政府部门干预。”即使实现了央行货币政策的完全独立性,但如何约束和制衡各国央行的货币发行和收回仍然是个绕避不过去的问题。当然,也许人们会相信外在的人没有比央行的经济学家更了解经济运行,从外在约束央行的货币政策只会束缚央行制定合意的货币政策。但是,又如何保证央行不寻租和制定错误的货币政策?就此而论,如何从制度上约束和管控发行基础货币的央行从而如何管控一国货币的发行,就成了一个绕不过去的现代社会的基本制度设计问题。

(2)必须有一个独立于财政收入最大化的政府的央行,正好像美联储的制度设计一样,“关键是设计一个既能约束这种无限造币权的制度,不能让央行成为政府的提款机,随心所欲地印发货币。目前美联储和世界其他[国家的]主要央行采取的以通货膨胀为锚的货币发行模式和强调央行独立于政府,正是为了约束央行的无限造币权”(王健,2013,第63页)。事实上,1995年通过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9条,也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这一条款实际上限定了作为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不得通过发行货币来弥补财政赤字,是一项非常超前和重要的货币发行的宪政条款。但是,尽管《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七条有“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但这一法律却没有规定不受中央政府和党政部门的干涉。《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六条有“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情况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但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法》并没有设定人大有专门货币或金融委员会来对应监督和制衡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3)假定央行不寻租,央行的经济学家在既有的知识和信息的基础上会为社会的最优选择而注入和抽出货币,且央行的货币政策必须是稳定的。央行的货币政策应该使用得越少越好,尽量不干预和扰动经济运行。央行必须有单一的货币目标,这可以尽量减少央行增收货币对市场价格机制的扰动,或者说尽量维持货币中性(neutrality of money)。这样,也许我们就能理解米尔顿•弗里德曼提出的货币主义的政策主张了:要年复一年稳定地确保货币供应的增长速率。当然,由于一国的经济增长,总不可能是平均和平滑的,那么,就要有一个央行货币政策的单一目标的选择问题:到底是确保一定的通胀率?还是保就业?或按照一定比例同时保就业和一定通胀目标?

这实际上就预设了央行货币政策对市场价格机制的干预和扰动。在技术上这无疑又预设了央行当遵守“泰勒规则”(Taylor Rule),即中央银行当将利率设定为通货膨胀和产出对其自然水平的偏离的函数。

但是,如果我们相信后凯恩斯主义的商业银行贷款创造存款因而内生地创造货币的逻辑,而任何商业银行都是利润最大化的,那又如何规范约束、限制和监管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的商业银行的信贷活动?这又是经济学当深入研究的一个根本性问题。这实际上又回到了哈耶克经济学的一个核心命题: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任何人的知识和信息都是有限的,都不是无所不能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除了有一个发行和抽减在市场中的基础货币的央行的存在,再加上有制造和创造记账货币的商业银行系统的存在,特别有复杂的进行货币交易的金融市场的存在,那全社会要有一个最优的货币量就几乎是不可能的,因而市场经济的波动也将是任何一个现代经济体所秉有的[7]。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有价格而实际上没有货币的瓦尔拉斯—阿罗—德布鲁一般均衡理论为基本构架的新古典经济学,实际上是经济学家们脑子里的一种纯理论建构。有充分研究货币在市场中作用的经济学,才是有接近描述和解释市场经济运行真实图景的经济学。

(2016年7月18日初识于复旦,2017年8月21日再修于沪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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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Stigler, George, J., 1951, “TheDivision of Labor is Limited by the Extent of the Market”,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vol. LIX, no. 3., pp. 18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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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王健,2013,《还原真实的美联储》,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

26.赵燕菁,2016,“范式转变:从均衡到竞争”,《学术月刊》,第9期,第59-72页。

【1】实际上,在20世纪30年代研究货币与商业周期问题,哈耶克已经开始注意到了央行外生注入货币对市场价格体系的扰乱。譬如,在1980年的一次讲演中,哈耶克说:“我在我以前有关货币与商业周期的著作中已经指出过,货币数量的变化必然导致相对价格结构的紊乱。增发货币必然会临时拉高那些吸收了这些货币的商品的价格。只要货币数量的增加持续下去,由此导致的相对价格的变动就会持续下去”(Hayek, 1984, p. 34)。

【2】根据美国制度经济学家阿尔钦(Alchian& Allen,1973,p.40)在《大学经济学》中提出一个命题“竞争从来就不是‘买者对卖者’,而总是买者对其他买者,卖者对其他卖者”,厦门大学的赵燕菁(2016)教授提出了一个消费者和生产者分别竞争的定价机制(他因而将这称作为“阿尔钦规则”),即市场竞争被分为消费者竞争和生产者竞争两种状态:(1)当市场上某一商品供不应求时,竞争会发生在消费者之间(他将其称作为“维克瑞竞争”,即“the Vickreyian competition”,见Vikrey, 1961),这时产品的价格等于边际消费者所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2)当市场上商品供大于求时,竞争发生在生产者之间(斯蒂格利茨将其称作为“熊彼特竞争”,即“the Schumpeterian competition”,见Stiglitz, 1997,中译本第386 页),价格等于边际上生产者能够获得正利润时的最低价格。赵燕菁(2016)教授还指出,按照哈耶克的观点,潜在的商品品种被认为是一个连续不同的闭联集,相邻的产品可以互相替代。任何一种产品周围都存在由一系列连续不同的产品组成的潜在的产品集。这种邻近的替代产品被赵燕菁定义为“哈耶克产品”。竞争发生在两个相邻产品的生产者之间,最优的生产者通过降低价格或提高效用(增加种类),来移动市场的边界。这种不同种类产品之间的竞争,被赵燕菁称作为“哈耶克竞争”,(“the Hayekian Competition”)。赵燕菁(2016,第70页)教授还认为,“在现实中,哈耶克竞争非常普遍无处不在。如果考虑到产地不同、品牌不同、时间不同,我们甚至可以说,所有的产品都是哈耶克产品,所有厂商都是不同程度上的垄断生产者。生产者的熊彼特竞争和消费者的维克瑞竞争,乃是相邻哈耶克产品在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两种市场状态下的近似描述。以往我们担心无法被市场约束的垄断行为,都逃脱不了哈耶克竞争的约束”。赵燕菁认为,根据这种复杂的价格形成机制,一个经济的全部均衡必定是由商品的“价格-规模-种类”三者同时决定的。然而,现在看来,这种理论分析还是在没有货币而只考虑价格的纯理论上的分析。在现实经济运行中,任何经济中的价格总是由货币来表示的,且货币在任何经济体中均是一个变动不居的量,即有增、有减,且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增加——乃至迅速膨胀——的量。无论是在卖者和卖者竞争之间,还是在买者和买者竞争之间,如果考虑到卖者和买者之间的货币突然增加了,这均会影响的市场中的商品价格和需求数量。因而,无论是在维克瑞竞争、熊彼特竞争,乃至哈耶克竞争机制中,如果市场中用于交易的货币数量发生变动了,商品供求、价格和生产都会发生变动。且特别是在前现代社会中,货币主要是由于皇帝建豪华宫殿、皇室个人奢侈消费。乃至用于战争扩张和支付大臣和军队的薪金和军饷而发出来的,这实际上会增加和创造“消费者”方面的需求,在产品供应不足时又会引起整个社会的通货膨胀。即使考虑到一个经济体中用金属货币(黄金、白银、金银铸币),如果金属货币的增减,也自然会影响到商品价格和市场的需求。如果考虑到现代社会中央银行通过商业银行任意增发、创造或减少货币供应量,只要货币到了(或减少而离开了)生产者手中和消费者手中,那都会影响商品价格和市场竞争,那市场的均衡——如果有的话——会被不断被打破和扰动。尤其是考虑到一国政府突然向全社会所有居民普发一定的货币(如消费券)这样的增发货币行为,会使一些市场竞争的格局从维克瑞竞争跳到熊彼特竞争,当然又会导致哈耶克竞争,从而也会扰动所有的市场“出清”和市场价格。这样,建立在市场一般均衡基础上的现有经济学原理又将如何写?

【3】可能正是看到了这些事实,哈耶克在《货币非国家化》一书中也没有举这两个例子。甚至奥地利学派的经济学家罗斯巴德在1988年发表的一篇“苏格兰自由银行之谜”一文中也认为,在18世纪到19世纪的所谓的“苏格兰自由银行”时期,“(1)苏格兰的银行业并不是自由的,事实上,它们同样受制于英格兰银行;(2)苏格兰的银行运作得并不比英格兰的银行要好”。从18世纪6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苏格兰体系与它的近邻英格兰银行体系一样,都是不稳定的,它们都有推动商业周期的行为”。因此,罗斯巴德得出结论说,“苏格兰的银行体系在18世纪和19世纪上半叶既不自由,也不优越”(见Rothbard, 1988, pp. 229-230; p. 233)。中国近代的铸币、银币和纸币制度的混乱参千家驹、郭彦岗(2014,第六章,近代中国货币)。

【4】见斯蒂格勒(George J. Stigler, )1951年发表在《政治经济学杂志》上的“劳动分工受限于市场的范围”一文。

【5】在《货币的非国家化》一书中,当哈耶克谈到货币的4种用途时,哈耶克认为,其4中用途分别是:第一,用于购买商品和劳务;第二,持有,以作为满足未来之需;第三,用于契约规定的延迟支付;第四,用作会计单位,尤其是在记账(keeping books)之时”(Hayek, 1976,p.67)。从这里可以看出,尽管哈耶克认为货币是一种记账单位,但是他好像还没有认识到货币的一种主要存在形式在近代乃至现代和当代诸社会中主要是一种记账数字了,或今天看来是银行账户中的纯电脑记账数字了。

【6】对此,哈耶克晚年有专门论述。在1980年12月2日一次讲演中,哈耶克说:“我早年所期望的在形成价格时完全中性的货币,实际上是一个永远无法完全实现的希望。我们所能期望的是,货币数量的增加被控制在最小的幅度,从而尽可能地扰乱货币在决定价格时的引导功能”(见Hayek, 1984, 转引自哈耶克《货币的非国家化》中译本,第202页)。

【7】这也恰恰是哈耶克刚开始研究经济学所相信的。譬如,在1933年出版的《货币理论与贸易周期》一书中,哈耶克就明确地说:“只要我们用银行信贷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手段,我们就得忍受作为其结果的贸易周期(trade cycle)。在此意义上,贸易周期是我们为那种超出人们自愿储蓄所导致的发展速度所付出的代价,因而是人们不得不付出的”(Hayek,1933, pp. 189-190)。


原文发表在《学术月刊》2018年第2期,已获韦森教授和官方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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