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风:化解各种挑战,除了深化改革别无它途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90 次 更新时间:2018-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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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风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明确和理顺两者的内在逻辑关系,是推进深化改革的逻辑起点。

“治理体系”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治理能力”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的和结果。

要想实现真正的治理能力现代化,首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一套完整、合法、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有了科学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孕育高水平的治理能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内在统一。

从某种意义上说,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决定着改革的成败。目前,全面深化改革已经到了攻坚阶段,如何突破利益固化藩篱、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打破思维定式等,都需要强有力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予以推进和保障。


国家治理体系


习近平:“国家治理体系就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从政治属性来看,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的政治领导和政策推动下治理国家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其本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集中体现。

从治理结构来看,国家治理体系主要包含经济治理、政治治理、文化治理、社会治理、生态治理和党的建设六大体系。其中,经济治理体系中的市场治理、政治治理体系中的政府治理和社会治理体系中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核心要素。

从治理目标来看,就是要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一是规范化,无论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都应该有完善的制度安排和规范的公共秩序;二是法治化,任何主体的治理行为必须充分尊重法律的权威,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法律的权力,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三是民主化,即各项政策要从根本上体现人民的意志和人民的主体地位,各项制度安排都应当充分保障人民当家做主;四是效率化,国家治理体系应当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和行政效率;五是协调性,从中央到地方各个层级,从政府治理到社会治理,各种制度安排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协调,密不可分。


国家治理能力


习近平:“国家治理能力就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  提出治理能力现代化,表明了党和政府正在从思想上、行动上革除传统的“管理”套路,由政府一元单向的管理,向政府、市场、社会和民众多元交互共治转变。

治理能力现代化:

首先,从治理主体角度讲,有效的治理,突出强调社会公共事务的多方合作治理。通过改革,从政府与市场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市场本位,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从政府与社会关系而言就是要回归人民本位,让人民群众以主体身份参与到社会治理中去,实现自我治理,这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突破点。

从权力运行角度讲,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合理定位政府职能。

从组织结构角度讲,有效的治理,必须以科学合理的政府组织结构为基础。重点是要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用机制再造流程、简事减费、加强监督、提高效能。

十八大报告主线: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三中全会: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议题,改革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分目标:“五位一体”加党建的体制改革。

四中全会: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在国家和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五中全会:十三五规划

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确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准则和条例。会后十天,便确定在北京市、浙江省、山西省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担负着重大政治改革。


国家治理与改革逻辑


一、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坚持的根本方向,也是一条拥有中国知识产权的中国发展道路。

习近平总书记:说,站立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土地上,吸吮着中华民族漫长奋斗积累的文化养分,拥有13亿中国人民聚合的磅礴之力,我们走自己的路,具有无比广阔的舞台,具有无比深厚的历史底蕴,具有无比强大的前进定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路能走得通、走得远。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把这条路走得更踏实、走得更好。

二、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命题和鲜明指向。社会制度是现代化变革的关键性因素,只有把现代化的内涵提升到治理现代化的高度,将制度的完善与发展熔铸为改革的总目标,现代化才能平稳持续地向前推进。相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相比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方面还有许多“短板”。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三、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要理顺几大关系:一是政府、市场、社会组织、人民群众在不同领域治理主体的关系。二是治理体系的运行方式不单是自上而下的,而是既有从上到下,也有从下到上,甚至可以横向运动。三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复杂的长期的过程。

四、改革特征及趋势

(一)十八大以前的改革

政治体制改革:拔乱反正、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尊重人民群众首创精神;

上下结合,地方探索,中央确认推广

有效借鉴了人类文明成果。

主动开放,以开放促改革,改革促开放。

(二)十八大以来的改革及特征

目标明确、方向坚定,坚持顶层设计,要求改革举措落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部署,中央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挂帅,改革力度空前。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立以后,已经召开29次领导小组会讨论重大改革议题。中央成立的深改办注重统筹协调、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和督促监督,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一整套强有力的改革领导工作机制。11月1日召开的第29次深改组会议指出,面对改革的复杂形势和繁重任务,要牵住改革“牛鼻子”,既抓重要领域、重要任务、重要试点,又抓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关键节点。

关系全局的改革,特别是涉及重大制度创新的改革,要统一行动,任何时候不能放松、不能滞后。具体到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要坚持问题导向,哪里矛盾和问题最突出,哪个疙瘩最难解,就重点抓哪项改革。

要注意区分改革举措的性质类型,分类施策、精准施策。要明晰解题思路,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关键环节、明确时间节点。

对打基础、谋长远的制度性改革,要重点搞好制度设计,抓紧细化落实;对切口小、见效快的具体改革,要盯紧抓牢,逐条跟踪,一一落实;对面上提出原则性要求、鼓励引导性的改革举措,要注重社会面引导,形成合理改革预期;对探路性质的改革试点,要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注意发现问题,该完善的要完善,可复制推广的要及时推广。对一些矛盾和问题多、攻坚难度大的改革,各地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挂帅,顾全大局,握指成拳,合力攻坚。

二是改革坚持顶层设计,涵盖经济、文化、政治、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军队改革各个领域,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广度空前。三年来,中央制定了贯彻实施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的分工方案;编制了2014-2020年重要改革的实施规划,统筹部署改革的战略问题;审议通过了司法体制、户籍体制、文化体制、党建制度改革等实施方案。

三是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解决经济发展中的重大体制障碍,关注改善民生,在全社会取得共识,重大改革措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四是根据中央和国务院的总体部署,重点领域改革步伐加快,取得一系列进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国务院各部门带头自我革命,简政放权成了全面改革的先手棋;财税金融改革稳步推进,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利率汇率市场化进程迈出了新的步伐;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在基础设施、清洁能源等领域推出了若干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的示范项目;自贸区发展良好,初步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是新一轮改革的征程并不平坦,还面临许多考验和挑战。中央关于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和要求是坚定的,是旗帜鲜明的,但社会上总是还有一些噪音,用封闭僵化、教条主义的东西进行质疑和干扰。中央关于重点改革的理论突破充满了创新和与时俱进的精神,但确实也有一些部门和地方,或者是求稳怕乱、或者是维护既得利益,对政策按自己的理解进行变通、缩水。中央关于改革任务的部署很全面、很严格,但实践中也确实存在等待观望、改革方案难落地的现象。

中央多次重申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心。习总书记强调,全面深化改革要真刀真枪推进,改革是进行时,永远没有完成时。我们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六是下一步推进改革应注重的几个方面:

第一,坚持解放思想。发展永无止境、改革也永无止境。思想走得多远,改革的路子才能走多远。改革开放近40年来,每一次三中全会都是思想解放的范例,每一次大的思想解放又带来大的改革理论、改革发展的突破。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新一轮思想解放的序幕,从理论上到政策上,突破了很多传统观念的束缚。因此,在改革实践中,要鼓励创新,勇于破除僵化思维、惯性思维。

首先,要鼓励改革理论和改革实践的探索创新。小平同志过去讲,允许改革犯错误,但不允许不改革。改革者要敢想、敢闯、敢于探索。同时,中央和各级政府要注意保护改革者、保护创新者。特别是在理论战线上,注意不能一改革、一创新、一探索就有人想扣帽子。现在我们还应该特别强调,要加强改革的专业化程度,特别是深度的理论研究和理论探索。只有理论的彻底,才能有无畏的思想解放。理论研究有多深多透,我们的思想才能有多解放。

其次,思想解放一定要尊重人民群众的始创精神,尊重实践、尊重创造,改革要接地气。

再次,思想解放最重要的是靠倒逼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四中全会上提出,我们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只有真正遇到了危机遇到了挑战,必须要闯关的时候,人们的思想才可能会真正的解放和真正的提升。

第二,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这是历史性突破。长期以来我国实际上实行的是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但今后必须根据这个要求进行全面深刻的改革。本届政府以来,抓住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当头炮、先手棋,政府先自我革命,精神可嘉,也取得实效。这项改革表面上是简政放权,实质是转换政府职能,核心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革确实有部门化、碎片化的问题,确实有政府管的多、干预多,越位和失位并存的问题,下一步,一方面要按规范、确权的思路对政府的行政许可进行合法性审查,法无许可不可为;另一方面,就要完善市场秩序、鼓励市场竞争,使企业可以法无禁止皆可为。

因此,下一步改革要继续高度关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把改革的着力点从政府自身转到市场体制、市场秩序、市场机制的完善上去,即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改革的重点,并以此项改革带动垄断体制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金融资本市场体制改革等等。可以考虑的改革措施包括:

——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尽快推广负面清单的作法,企业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

——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性垄断,自然垄断行业开放竞争性环节业务,特许经营面向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

——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作法,包括地方保护主义、政出多门的优惠政策等等。

——抓紧推进电力、石油、天然气、医药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凡是竞争性环节的价格能放开的统统放开。

——抓紧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反垄断法进行执法检查。全面取消预算资金对竞争性领域的补贴,对过度干预微观活动的产业政策进行清理,代之以开放准入、鼓励竞争、鼓励企业家精神,鼓励生产要素平等自由流动、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竞争性政策。

只有加强完善现代市场体制的一系列改革,中国的经济才能成功跨越结构调整的阵痛期,焕发新的活力。

第三,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三中全会在作出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部署时,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方针。靠法治为改革护航,是中国改革的基本经验。以法治作为改革的压舱石,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

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坚持“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已成为过去三年改革的重要特征。从表面上看,改革和法治是存在矛盾。法治的特征是稳定性,改革的特征是变动和突破。从实践情况来看,长期以来我国改革走的是一条“试点、探索、总结、规范、立法再普及”的路径,实际上从法律上讲,采取的是立法跟进模式。但是四中全会很明确地提出,一切改革要坚持法治的引领和指导,这是非常重要的要求,表面看好像是对改革的制约,但实际上是开辟了改革的新形式、新天地,标志着中国改革的推进方式、改革的路径将会发生重要而深刻的调整和变化。法律不仅仅是改革的成果,不仅仅是顺利推进改革、化解改革风险的保障,可能还将是改革的主要手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应是全面推进改革的基本形式。无论何种改革,都应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攻坚期遇到的各种复杂矛盾,改革深水区碰到的利益藩篱,必须也只能用法治的方式才能根本化解和打破。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可以考虑的工作方式:

——坚持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统一,看准的改革可以先立法再推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导、推动、规范、保护作用。

——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对相关法律进行全面的立、改、废、释审查,需要修改的抓紧修订,需要废止的坚决废止。

——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通过法律立、改、废、释不能解决的,可以采取立法机关授权试点的方式,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改革正未有穷期。当前国际形式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要破解中国发展中面临的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除了深化改革别无他途。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继续贯彻落实三中、四中、五中、六全全会精神的关键一年。(本文写于2016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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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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