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启臻:影响乡村振兴的几个因素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471 次 更新时间:2017-11-01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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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启臻 (进入专栏)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庄严宣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只有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够实现。这是由乡村振兴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的。但必须看到由于长期重城市轻乡村思维定势的影响,乡村振兴面临很多困难,只有转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才能破除不利于乡村振兴的思维障碍,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我们知道,全世界的年轻人大都向往城市生活,希望离开乡村到大城市去生活和工作。所以,我们一般都会说,工业化、城市化是必然趋势,也就是说,一些乡村衰败是必然趋势。因为大量的劳动力从乡村转向城市、从农业部门转向非农部门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记得有一年去日本北海道,在那里访谈农民生活,农民住得非常好,祖上传下来的房子有一大片,各种大小农机具数十件,收入比日本教授还高。但是小伙子到了37岁还找不到老婆,为什么娶不着老婆呢?他告诉我说,女人们都喜欢到城里找对象,不愿意嫁给农民,看来向往城市确实是全世界的普遍现象。但是在中国,与全世界不同的地方在于,乡村衰败还有一系列的人为因素,某种程度上说是农民无奈的选择。也就是说离开乡村并不是农民必然的选择或者不完全是他们自由选择的结果。人为地设置了城市和乡村不同的发展机会,你想进一步发展吗?那就到城市来,只有城市才能“让生活更美好”。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选择。我们观察发现,目前有几个问题是促进乡村衰败的重要因素,乡村振兴需要从这些方面着手解决。

第一,就是撤点并校。当然撤点并校的初衷是因为乡村儿童数量减少,难以撑起一所像样的学校,因此为了让乡村儿童接受更“优质教育”,就只能让他们离开乡村,到镇里或者县城去读书。先不论这个好心能否得到决策者想象的那样的好结果,这个做法到了基层就变成了“强迫”老百姓“城镇化”(实际上是要老百姓到城市买房子)的手段。最鲜明也是最露骨的口号就是:“小手拉大手”,先把儿童先搞到县城去,利用中国人望子成龙的传统,再通过孩子带动大人进城。“小手拉着大手”动机是让你到县城买房子。于是,农民没办法,为了孩子的前途,选择进城买房子吧。在乡村调查时发现,很多年轻人全家离开乡村,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孩子读书。这样,乡村衰败成为撤点并校的理由,撤点并校又反过来成为乡村进一步衰败的原因。乡村教育复兴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乡村学校对保持乡村活力的重要性不少学者做过详细的研究,乡村需要学校方便学生上学,乡村也需要教育结构教育和影响农民。乡村振兴需要培养大批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专业人才。

第二,宅基地对农民建房的限制。限制农民建房是乡村衰败的重要原因之一,理论上的“一户一宅,无偿分配”,很多地方早就被实际上的不批宅基地废止了。大部分地区村里已经没有给农民宅基地的权力。在地方调研的时候,我们调查了古村落保护,因为宅基地的限制变得保护和开发都非常麻烦。集体经济时期实行一户一宅的制度,那是由于农民穷,盖不起房子,三个儿子就挤在一套房子里。现在儿子长大了,结婚生子了,还是这一套房子,新的宅基地又不给批,农民只能离开乡村,到允许买房的城镇去生活。三个儿子拥有的这套老房子,由于意见不统一,变成徒有其表的摆设,啥也弄不了。古村落的整体保护和利用都成问题。

有些城市,由于总是惦记着农民的宅基地,不断扬言要拆掉所有村子,于是农民建房就受到极大限制,甚至农民想加盖一层房子都行,担心增加未来的拆迁成本,这种规定甚至延伸到了深山区。宅基地限制以及对农民的建房限制,客观上迫使农民离开乡村。在一些乡村调研,心理很不是滋味,乡村肌理都消灭了,把农民集中起来住排排楼房,农具没地方存放,农业难以为继;农家院落没有了,庭院经济也随之消灭,想搞乡村旅游、农家乐、田园综合体,都失去了基本的条件。这样的村还是乡村吗?能发展产业融合的现代农业吗?还能像总书记讲的那样“系得住乡愁”吗?结果只能是农民不愿意待在乡村、不愿意种地,这反过来又成为拆村的理由。我们必须反思这些教训,重新认识农民宅基的重要价值,它是农民的生活空间,也是重要的生产空间,庭院经济、乡村手工业,很多是凭借农民院落而存在的。农民的宅基地同样是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维系乡村文明的重要条件。对宅基地功能认识的缺陷和对乡村价值的不理解,已经成为影响乡村振兴的重要因素。

第三,撤村并村加速乡村的消失。移民搬迁是解决贫困的有效措施,那些生活在深山区、荒漠地带、石漠化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的贫困村民,靠当地资源难以改善生活摆脱贫困,通过易地搬迁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贫困问题是十分有效的,也受到村民的拥护和支持。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受到土地增减挂钩利益的驱使,有些地方从整村搬迁发展到整乡拆迁,把大量可以在当地脱贫的乡村强行搬了个地方,结果本来农民可以靠当地资源解决温饱问题,再加上政府扶持可以实现产业脱贫的乡村,搬到了一个完全没有生计,只能靠低保维持生活的环境。

调研一些易地搬迁扶贫的案例,当地介绍经验时,首先讲了“一方水土不能养活一方人,啥资源都没有,道路不通,水源缺乏,土地零碎,儿子也娶不到媳妇等,自从搬了家以后,人人都讨到媳妇了。”猛一听,易地搬迁扶贫做得很好!可是下面又接着介绍就让人产生疑虑:我们要把搬出来的这块地用好,投入几百万通了公路,投了几百万修了自来水和水塘,整理了土地,解决了灌溉问题,要把它建成田园综合体,使之成为高档的度假村。我只能无奈地告诉他说,以后再介绍经验的时候,最好把这两件事分开介绍。如果给农民也把路修好,也把水修好,把土地平整好,农民还会搬迁吗?当然不会!我们能说这样的乡村消失是农民自由、自愿选择的结果吗?因此,如何在实践中真正理解和落实习总书记强调的“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仍然任重道远。

第四,片面理解土地规模经营。农户经营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正是这一创造,不仅启动了中国的改革开放,而且为中国的发展注入了远远不断的活力,直到今天。所以,稳定承包关系,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就成为中国农业的主线。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小岗村时强调,在小岗村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在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宣布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赢得了代表们的热烈掌声。进入新时代后的乡村振兴,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人们崇尚让农民变成既拿地租、又挣工资的人,以种种理由让农民把土地流转给所谓“大户”,而且极大地推高地租,结果农业变成了排斥农民的产业,农民拿地租,或外出打工,或无所事事,加速了乡村的衰败,也使得农业“大户”经营苦不堪言。其实,这些做法完全误解了现代农业的含义,也没有很好理解总书记“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指示。农业的发展必须坚持农户经营,农户经营的问题要通过制度创新,营造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成长环境来解决,家庭农场是可以全部保留家庭经营优势,又可以部分地克服家庭经营弊端的最为符合农业规律的组织形式。家庭农场的培育是既可以保障国家农业安全,又可以保持乡村活力的农业经营主体。任何排斥农民的农业,既违背农业发展规律,也有害乡村健康,最终损害国家的农业安全。

第五,教育与社会心理的影响。乡村衰败也与我们的传统文化、社会心理和教育有关。千百年来,我们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几十年来,无论是家庭教育、学校教育,还是社会教育,都是围绕“远离农村、远离农业”而展开的,“不好好学习,就当农民”,是乡村家长、老师激励孩子学习动机的最有效的口号。人们骨子里渗透着一种观念,没出息的人就当农民,甚至只要与农业、农村有关的人都会被认为“低人一等”。在这种文化环境下,即使有人想当农民,都不敢回家当农民。记得前年河北有个大学毕业生,响应人才下乡的号召,打算回家乡创业养猪,结果他爹喝农药自杀,以示抗争。说:“丢了祖宗的脸!”因为我们的文化教育和媒体宣传都告诉人们同样的信息,通过读书远离农业和农村是成功人士的标志!直到今天,这一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存在着,成为乡村衰败的社会心理催化剂。有些美丽乡村建设,也往往以脱离农业为荣,为整个村庄没有了农业而自豪。不仅如此,一些地区还在一定范围内成功营造出了一种文化氛围:乡村人只有在城里买了房子,才能娶到媳妇。这样的社会心理支配下,乡村怎么会不衰败。

第六,城乡缺乏双向的流动。过去限制农民进城,把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割裂的城乡之间的关系。今天又出现另一极端的倾向,单方向的城镇化,各种力量指向让农民放弃耕地、宅基地,进城购房,以此作为城镇化的指标。同时限制城市人返乡,切断了他们返乡的路,无疑制约了乡村的振兴。在乡村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乡村从衰变走向繁荣,是因为乡贤返乡所带动的,有时一个能人就能带动一个乡村的复兴。这个能人往往是从乡村走出去的企业家、官员或知识分子,他们利用自己在外学到的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还有资本,凭着一腔乡土热情和情怀,重新为乡村注入活力,带动老百姓致富,重塑乡村共同体。乡绅制度植根于乡土社会,告老还乡是中国乡村传统,乡绅作为体现儒家道德规范,实施知识教化的有威望群体,通过维护伦理、劝课农桑、纠纷调解、扶贫济困、协调村落公共事务等,保障乡村有秩序运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新乡贤是指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并愿意为之做出贡献的贤能人士。在目前乡村价值规范体系坍塌的情况下,新乡贤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乡邻,以道义整合利益,发展出在新时代下适应乡村发展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因此,不要切断人们返乡的路,给包括市民在内的新乡贤下乡、返乡留下一条路,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乡村有其存在的理由,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有自身发展的规律。我们相信,只要尊重乡村发展规律,为乡村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条件,乡村就一定会振兴,而且变得会越来越美好。

(作者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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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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