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兰:突破“72年体制”,建立战略互惠关系框架下的新型中日关系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05 次 更新时间:2016-04-21 11:24

进入专题: 72年体制   战略互惠关系   中日关系  

高兰  

【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新形势下的斗而不破的中日关系现状,思考中日关系走向。即本文回顾了“72年体制”到“2006年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过程中的制度性缺陷,设想在超越“72年体制”、深化“2006年体制”的基础上,改善中日关系,防止中日关系交恶甚至破裂,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建构符合当前国际形势发展与国家利益诉求的新型中日关系制度框架。

【关 键 词】72年体制/2006年体制/制度性缺陷/新型中日关系


2010年以后,中国GDP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日本和中国的力量对比正在转变。特别是中日之间历史认识的差异、海洋领土争端等问题不断激化。中日关系进入了战后以来所谓“斗而不破”的最低状态。2012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2013年是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签订35周年,但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迎来不惑之年的时候,中日关系却出现了40多年来最严峻的局面。

当今中日关系所面临的问题的症结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这个“不完备的开始”。2014年3月8日,东京大学主办了“现代日中关系溯源——1970年代再检证”国际学术研讨会,①以中日邦交实现正常化的20世纪70年代的历史为主题,追溯当今中日两国关系面临的各种问题的渊源,对当今问题的原点之所在——20世纪70年代进行再思考。东京大学教授平野健一郎先生、美国哈佛大学名誉教授傅高义、日本早稻田大学名誉教授毛里和子、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步平等,对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当时的国际形势和中日两国的交涉以及邦交正常化的经验进行了分析,均认为“72年体制”存在制度性缺陷。

为此,本文旨在以上述研究为基础,对于新形势下的中日关系现状进行制度性分析,撩开当前扑朔迷离的表象,②从中日关系的历史原点出发,探讨中日关系的制度性缺陷,打破目前中日两国因岛争导致双边关系严重下滑的严峻局面,构筑符合中国进一步崛起需要的良好外部环境,突破“72年体制”,建立战略互惠关系框架下的新型中日关系。

一、中日关系的基本特征:“72年体制”的建立与发展

从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来直至2006年,中日关系的制度框架是“72年体制”。

所谓的“72年体制”是指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时,两国政府围绕台湾、历史、安保、领土争端等问题的处理原则形成的共识体系,是两国领导人对相互关系的经验、教训,以及两国的利益进行综合考虑之后达到的结合点。其中最核心的内容有两点。一是历史问题:日本痛感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并表示深刻反省;中国政府宣布,为了两国人民的友好,放弃对日本的战争赔偿要求,即中国放弃赔款的前提是日本反省战争责任。二是台湾问题: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宣言》第八条的立场,即日台断交,日本从侧面承认台湾归属中国。

建立“72年体制”是中日双方的战略性抉择,台湾问题和历史问题是中日关系中最为重要、最为敏感的两大问题。1972年复交的基本前提是,中日两国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原则与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即日本对过去对中国的侵略战争表示深刻的反省,中国从对日友好的大局出发放弃战争赔偿。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不与台湾保持官方关系。

20世纪60年代末,面对复杂的国际环境,敌对的中美双方开始考虑改善两国关系。中国的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从调整中、美、苏大三角关系的外交战略需要出发,以美国在越南战争之后“转换的十年”为契机,通过请美国作家斯诺传话、邀请美国乒乓球队访华等方式使中美接近,打开了中美关系僵持局面,同时考虑推进中日邦交正常化,希望与美国、日本建立战略协调关系。

另一方面,日本国内政治意见不统一、党派林立,在对中国问题上,舆论要求改变政策。1972年,佐藤荣作首相的后任选举竞争激烈,最终田中角荣上台,与之后的三木武夫、大平正芳、中曾根康弘等联合,推行对华协调政策。③此外,日本外部压力重重。例如,以中韩为代表的受害国家不断施压,以日美同盟为轴心的日本又遭遇美国的“越顶外交”,所以日本希望借中日邦交正常化来缓解国内的政治冲突,以保持国内稳定。

“72年体制”的建立有四个结构性特点:其一,对历史的反省与中日友好大原则。其二,中美日关系的稳定。其三,对中国现代化的支持。其四,“不可分割的领土”——台湾。④在1972年中日两国签署的联合公报中,日本明确表示对过去的战争给中国所造成的严重破坏负有责任。作为回应,中国宣布在友好的前提下,放弃对日本的战争索赔。通过宣布结束战争状态,两国建立“睦邻友好关系”,超越了彼此在社会体制上的不同,奠定了中日关系“72体制”的基础。

1972年实现邦交正常化之后,以及经历过“战略性友好时期”之后,中日两国之间迎来了“黄金时期”,或者说“蜜月时代”。⑤尽管在这期间发生了诸如历史教科书问题、参拜靖国神社问题、光华寮事件等等围绕历史问题的摩擦,但在“中日友好”的口号下,中日两国通过谋求更为重要的共同利益得以解决。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中国与日本建立了近代以来第一次良好关系。冷战时期,中国、日本和美国在对抗苏联的共同目标下,形成了实际上的战略大三角关系。直到冷战末期苏联解体,中、日和美国都保持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这一期间,日本领导者负有一种道德责任感和赎罪感,积极促进了日本与中国进行经济援助、经济合作等。

“72年体制”是中日两国领导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双边关系达成的历史性协定,符合中日双方各自的国家利益,并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奠定了基础。当时的两国政治家根据国际形势和东亚形势的变化,审时度势地做出了正确判断,对此后中日两国的社会发展都产生了重要意义,对今天也具有重要的启示。但是这一协定具有以下不完善的方面,随着形势的发展需要转换。⑥

其一,关于战争责任问题。日方在中国的一再坚持下,在《中日联合声明》中写道:“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失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但是,日本没有提出侵略战争的措辞,因而遗留下日本关于历史认识问题,一直成为影响两国关系正常发展的消极因素,也是今后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其二,关于日本战争赔偿的问题。中国放弃赔款,主要目的是迫使日台断交,即“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要求战争赔偿的要求。”但是,这里只是指官方放弃要求赔偿的权利,而没有放弃中国国民对日本国的民间索赔权。作为补偿,从1979年开始,日本政府实施对华援助,希望借此缓和民族仇恨、感情伤痕,促进经济、文化合作。据统计,到2009年,日本累计向中国提供了总额36412亿日元援助。在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实践中,日本一直是中国最大的ODA援助国,日元贷款在中国接受的外国政府贷款总额中占到40%左右。这笔日元贷款被中方用于首都机场扩建、北京地铁二期工程、南昆铁路、上海浦东机场等150多个建设项目,特别是在环保等领域的项目,推动了中国经济发展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改善了中国的生态环境。

其三,关于台湾问题,日本并没有直接承认台湾属于中国。日本政府在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中阐明的基本立场是,“日本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政府完全理解和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这一立场”。其含义在于,对中国关于“台湾是中国一部分”的主张,日本只是表示理解和尊重,而并不是承认。此外,1972年8月23日,日本政府发表的关于台湾问题的基本见解中,提出“关于邦交正常化后的日台关系,以政经分离的方式继续”。日本认为,对台政策涉及日本的安全尤其是日美关系问题,即如果明确承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不仅会给中国用武力解决台湾问题以正当性,而且将使日本援助美国防卫台湾的行动失去法律根据,这就意味着作为地域安全保障体制发挥作用的日美安保体制的瓦解。所以,日本政府在台湾问题上持有一定模糊性的政策。⑦

基于上述协定中的不完善因素,中方对此协定提出了反思意见,日方一部分人士则从相反角度也质疑日本政府1972年在台湾问题和历史问题上让步太多,由此引发了新的争论。因此,今后在冷静思考和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中日双方必须对促进中日两国的相互理解和各种问题的解决做出积极的努力。

二、“2006年体制”建立的原因、特征、问题

2006年以后中日建立战略互惠关系,72年体制的内容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中日关系随之发生质的变化,出现了从重视历史、重视友好转向重视国家利益、重视现实战略的趋向,中日关系出现了新的转型,国分良成先生将之称为“2006年体制”。⑧

造成“72年体制”发生根本变化的具体原因有四个:领导者(人)、国家实力(力)、国家利益(利)和国际因素。

首先是领导者因素。领导人很大程度上对中日关系的走向有决定性的作用。中国方面,从毛、周时代中国政府决定放弃对日战争赔偿要求,到邓小平访日后接受日元贷款,接着胡耀邦时期中日间建立了“尤其良好的关系”等,由于中国领导人的强力推动促进了中日友好关系的持续发展。但是,由于社会多元化、信息化的发展,毛泽东时代外交决策的一元化此后逐步向多元化发展。⑨中国对日外交政策受到多重因素影响。日本方面,佐藤政权对中国采取了非常严厉的姿态;但田中政权时期,尽管日本国内对田中国内政策的评价褒贬不一,⑩田中在对华关系上仍采取积极对话姿态,促成了中日的邦交正常化,获得了日本的极高评价。这些事实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日两国关系发展中各方领导人发挥了超越制度的、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但是,冷战后日本政局不稳,尤其是2006年以后,出现了“一年一相”的政权频繁更迭现象,日本领导人更多考虑的是其政权的稳固、利益团体的各种利益诉求以及选民的支持率,(11)而不是政策本身。因此,日本的领导力大幅下滑,对华外交出现了诸多不稳定因素。此外,民主主义的成熟也导致日本外交政策日益受到舆论的影响。(12)同样,在中国,由于对外开放和互联网普及,民众关注政府政策,舆论对外交政策制定的影响很大。(13)由于当年中国政府在做出放弃对日赔款时主要是政府决定,所以近年来中国民间围绕日本的战争赔款问题讨论热烈。

第二,国家实力的变化。上世纪90年代后期,中国发展迅速,从地区大国一跃成为全球大国,中日间的力量对比发生本质性的变化。尽管目前在日本出现了预警中国经济停滞的观点,(14)但日本总体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的存在感不断增强,(15)日本还没有坦然接受中国力量的增长。虽然中日之间在经济上的相互依赖加深,但两国对于缓和彼此紧张关系,以及构筑一个两国关系的新基础仍然缺乏心理上和情感上的准备。

第三,国家利益的追求。国家利益是国家的最高目标,是国家行为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国家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随着“72年体制”的逐步削弱,传统的中日关系中的“友好关系”热度下降,更多地趋向于对各自国家利益的追求。例如,与钓鱼岛、东海海底资源等“利益”相关的问题。日本认为,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加强了本国的利益诉求,在钓鱼岛问题、历史认识、防空识别圈等方面不断强化中国主张,减少了与日方进行妥协的空间。(16)

2002年11月,小泉内阁时期发表了“21世纪日本外交的基本战略”,解释了“真正的国家利益”的内涵,即维护日本的和平与安全,维护自由贸易体制,拥护自由、民主主义、人权,积极推进国民交流与人才培养。(17)其中,强调制定基于国家利益的外交战略必须考虑以下国际因素,即经济与社会结构的全球化、军事力的显著发展与强化、中国经济规模的急剧膨胀。由此可见,日本国内已经逐步摆脱了二战结束后一直奉行的和平主义和谨慎姿态,更加强调日本国家利益,并且日益重视中国国力的增长与发展态势。国家利益优先的原则成为以安倍等为代表的21世纪以来日本新生代政治家的共同的政治理念,对于领土主权归属奉行强硬政策是日本政府的一贯立场。

第四,国际因素的影响。“72年体制”的产生是大国关系博弈的结果。冷战时期美苏对抗,中日关系处于一种被动从属的地位。冷战结束之后,苏联的解体和中国的兴起等两个因素导致日本和美国对中国的态度产生了重大变化。在冷战时期,中美日形成战略协调的大三角关系,美日极力鼓励中国加入国际社会。2001年之后,随着中国加入WTO,特别是随着中国的发展和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确立了自己的地位,日本和美国对中国的关注焦点开始转向中国未来在国际秩序中将充当的角色上来。随着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实施,中美之间出现新冷战的征兆,(18)日本在中美夹缝中寻找自主外交战略遭遇重重挑战。(19)其次,在台湾,出现了台湾独立的动向,日本开始不断利用台独势力牵制中国大陆的发展。

为此,2006年以后,中日之间虽然确立了战略互惠关系,出现了“2006年体制”,但是内涵不明确,(20)并且缺乏制度性安排,因此中日关系出现了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中日友好”曾经解决了中日之间的许多摩擦;然而新的一代领导人更倾向于从利益和实力的角度互相看待对方。为此,中日关系问题突出,在地区结构性主导权、地缘冲突、主权争端以及历史等问题上冲突日益凸现,并不断激化。

日本认为,随着中国GDP超过日本,传统的日本对华国力优势发生逆转,日本对华政策随之改变。即,从“72年体制”下的因历史谢罪因素导致对华协调甚至妥协政策转向对华竞争政策。由于中日实力此消彼长,引发日本国民的心态发生微妙变化。随着中国与日本之间经济实力差距缩小,日本从政府、学界、媒体到民间,都对中国的发展方向产生不安,明显加深了关于“中国崛起”挑战日本的紧张与焦虑。

三、中日关系的现状:斗而不破的消极平衡状态

综上所述,传统的“72体制”自诞生之日起便存在着制度性缺陷,无论是“72年体制”还是“2006年体制”,均存在脆弱性和非持续性,其原因有三。其一,中日战略性冷战妥协的结果。其二,属于强势领导人的决断,缺乏充分的民意保证,为此,遗留下战争赔偿的中国民间压力,日本政府相应地出现了谢罪疲劳的不满情绪。其三,“72年体制”繁衍了中日四个政治文件,但缺乏法律性支撑文件,没有严格的约束力。在1972年体制中,道义重于法律、情重于理、人重于制度。另一方面,“2006年体制”则因内涵不明确难以持续贯彻落实。

实际上,不仅仅是中日之间的“72年体制”出现了问题。从国际环境来看,维持东北亚秩序的三个支柱,即1965年的以日韩基本条约为基础的日韩“65年体制”、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以及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为基础的中日“72年体制”、1972年中美“上海公报”为基础的中美“72年体制”均已发生了动摇。日本与韩国之间,出现历史教科书问题、慰安妇问题、竹岛问题等摩擦,正在谋求新的日韩关系框架。日本与中国之间,同样出现了历史教科书问题、慰安妇问题、钓鱼岛问题等领土纠纷与摩擦。中美“72年体制”也在经受挑战。1972年2月28日,中美在上海发表《联合公报》(即《上海公报》),双方郑重声明:双方都希望减少国际军事冲突的危险;任何一方都不应该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但显然,这些约定正在逐渐失去效力。

事实上,冷战结束后,中日关系面临两大突出难点:一是缺乏新的战略谅解、缺乏政治互信成为制约进一步发展关系、深化合作的瓶颈;二是缺乏重筑合作模式、扩大合作亮点、强化战略支撑的切入点。问题的实质与核心是,同处战略转型期的中日两国,在各自构想的地区及世界秩序中以何种方式,给对方以如何定位。随着支撑中日关系的力量对比、地缘战略、外部环境、意识形态、民族心理等各方面的变化和调整,在所谓的“苏联威胁”消失后仅以经济合作与特定历史谅解情结为支撑的双边关系框架,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上都无法再继续有效规范关系的实体。中日关系正在经历的变化带有空前的深刻性和复杂性,直接构成对旧有模式与政策思路的历史性挑战。

尽管存在上述问题,但是中日关系依然维持着斗而不破的消极平衡状态。这是因为,中国认为战后以来日本致力于和平发展道路值得评价。2009年,日本文部省颁布了《教科书指南的指导纲要》,关于近现代史教科书的编写,要求编写人员明确区分1945年后的日本历史与1945年前的日本历史,教育青年学生明确了解1945年后的日本和平发展的历史,树立对国家的自豪感。近年来,中国历史学界也提出,中国对1945年后的日本研究不足,应该重新研究这段历史,更加积极地评价1945年后的日本和平发展道路。2013年10月26日,由中国日报社与日本言论NPO共同主办的第九届北京—东京论坛在北京开幕。(21)中日友好协会会长唐家璇指出,《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等四个政治文件揭示的精神内涵可概括为“以史为鉴、和平共处”,“相互尊重、世代友好”,“互利合作、共同发展”三个方面。坚持走和平、友好、合作、互利、共赢之路,是双方唯一的正确选择。今后,围绕两国的历史观,关于1945年后的日本和平发展的历史,以及1978年以后的中国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的再认识与再评价,将成为中日两国历史学家的重要任务。

2012年12月,作为“2006年体制”创立者之一的安倍内阁再度执政以来,号称“冲破危机内阁”,提出推进货币宽松、财政扩张、结构改革等“三支箭”,希望推动经济发展。特别是在2013年7月日本参议院选举中,自民党以压倒优势取胜,今后三年自民党将连续执政已经毫无悬念。政治的稳定将使日本尽全力恢复经济上“失去的20年”。此外,在安全保障方面,正在对防卫政策进行全面修改,设立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制定新防卫大纲,通过秘密保护法,准许行使集体自卫权,修改日美防卫协力指针等。日本对华将着眼于经济利益、谋求改善关系,称中日关系为21世纪最大课题,但在钓鱼岛问题上不会放弃现有立场,继续坚持强硬政策,同时谋求更有效的应对措施。

另一方面,日本对美国的实力下降趋势做出应对,日本的自主外交、自主防卫要求增加。

日本是东亚大国,在经济上具有全球影响力,而政治上则只有地区影响力。美国霸权衰退的长期趋势及对中日力量对比持续变化的预期,使得安倍欲通过长期执政实现修宪强军,增强日本本国的自主防卫、外交能力,相对减少对美国的依赖。

四、未来新型中日关系的建构:超越“72年体制”、“深化2006年体制”

目前,由于复杂的国内外因素,中日关系正在发生急剧变化,(22)斗而不破成为当今中日关系最主要的特征。今后,需要考虑中日新型关系的构建,防止中日关系破裂,目前最基本的对策是争取中日双方不斗不破。其制度框架则是超越“72年体制”、深化“2006年体制”的替代体制。

替代体制的基本内容设想如下。

第一,在“2006年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明确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的内涵,全面推进中日关系的发展。对中国而言,对日政策如何实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如何在稳定周边与推动多极化之间把握平衡,将是新世纪最富挑战性的外交课题之一。

第二,遵循政经不可分离原则。中日关系的传统结构是政冷经热,为此尽管近年来经济相互依存关系不断深化,但是政治关系持续恶化,经济利益对政治关系的改善并未起到显著的作用。尽管钓鱼岛国有化事件以来,中日两国经济活动减少,日企在中国的发展受到波及,中国对日贸易、旅游、文化交流等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但是,相对于中国所受到的损失,日本经济长期低迷、国内消费不振、经济重振乏力的压力也很大。因此,必须采取政经不可分离的政策,在推进中日经济关系的同时,改善中日政治关系,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在改善两国政治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中日经济合作的发展。

第三,强调中日双方的国家利益的同时,追求共同的地区利益。大国关系就是追求利益的共同点,中日两国在经济领域、安全领域、文化领域存在诸多共同利益,中日关系最主要的共同利益是经济利益,同时在对待像环境保护、海上通道安全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上也有很多共同点。

第四,寻求进一步的合作,妥善处理有限的摩擦、冲突,防止中日双方的任何一方先行打“第一枪”。今后,中日两国在加强安全合作的同时,需要加强对话与沟通,避免最坏程度的冲突。

自民党竞选纲领专门提到钓鱼岛,提出“要强化对尖阁诸岛(即中国钓鱼岛)的支配,研讨在该岛常驻公务人员,整备周边渔业环境,设立相关扶持政策。”另外,自民党在教科书审定方面考虑进行“彻底改革”,将修改教科书审定标准中的“近邻诸国条款”,即在教科书审定时减少考虑邻国的认识和感受,而是倾向于“尊重日本传统和推崇爱国心”。

对此,针对日本的强硬措施,中国应考虑到与日本的局部冲突,同时开拓与日本政府新的外交沟通渠道,寻找外交谈判的可能性,妥善解决钓鱼岛的主权争端,力争将钓鱼岛问题控制在中日关系的局部问题上。

第五,扩大沟通渠道,开拓官方、民间双轨外交路径,特别是加强精英政治的影响力。在信息化社会,传统的强势领导人掌控对外政策的环境已经发生变化,民意成为左右政府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今后应继续推进中日关系中“以民促官”的良好传统,综合、全面介绍日本国情与社会心态,客观报道日本知华派人士改善中日关系的种种努力,改善中日国民感情,改善民意基础。

第六,建设海上丝绸之路,扩大中日海洋合作的共同利益,有效管控海洋领土争端的消极影响。中日之间存在海洋领土争端零和博弈危险的海洋安全困境,但在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开发以及海上通道安全领域存在巨大的合作空间。

日本是一个海洋立国的岛国,追随美国控制海洋是其地缘政治目标。而中国是一个陆海复合型的大国,正在迅速发展海权,这必将与美日同盟发生摩擦,中国周边海域其它争端大多是这种摩擦的“溢出”效应的衍生品。

中国正在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将重点落实海洋经济、海上互联互通、环保、科研、搜救以及渔业等国际合作。例如,在发展现代海洋服务业方面,日本、美国有很多成熟的经验做法可以借鉴,与日本、新加坡等国可以在港区对接、口岸互通、信息共享、运输业、仓储业、船舶和货运代理方面深度合作。在海洋科技合作方面,目前两大海洋科技前沿技术是深海开发和极地考察,这方面我国与日本、美国、俄罗斯等国可以开展国际海底区域勘查,发展深海技术及其延伸,培育深海产业发展等。

第七,加强中美关系,推动中日关系的改善。2014年7月1日,日本政府阁议通过的解禁集体自卫权的政策改变了日本二战后“专守防卫”安全政策,进一步加强了美日同盟的军事存在,(23)同时也体现了安倍政府提出的“积极和平主义”的政策理念。(24)但是,由于历史及法理因素,美国对待钓鱼岛争端显示出模棱两可的模糊态度:一方面声称在中日钓鱼岛问题上“不持立场”;另一方面继续强调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适用于“日美安保条约”,美国会保护这一地区。中国应进一步加强与美国的合作,敦促美国加强对日本的安全管理,促使日本承认中日存在钓鱼岛主权争议的事实,回到政治解决钓鱼岛问题的谈判桌上。

综上所述,“72年体制”基本上是中日双边体制,或者说是建立在中美日战略大三角关系框架下的双边关系安排,主要目标是致力于善邻友好基础上解决历史问题以及台湾问题。“2006年体制”则更多地从地区角度构建面向未来的“地区中的中日关系”。(25)在“2006年体制”之下,随着中日钓鱼岛领土争端问题的日益升级,中日关系的发展不容乐观,但是中日关系仍然具有改善的余地,(26)应该考虑在突破“72年体制”、深化“2006年体制”的框架下发展中日关系,即从中日“友好”转向中日“利益双赢”的理性新型关系。

2014年11月7日,在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召开前夕,为处理和改善中日关系,中日双方达成了四点原则共识,明确了深化“2006年体制”的建设性内容。第一,双方确认将遵守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的各项原则和精神,继续发展中日战略互惠关系。第二,双方本着“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就克服影响两国关系政治障碍达成一些共识。第三,双方认识到围绕钓鱼岛等东海海域近年来出现的紧张局势存在不同主张,同意通过对话磋商防止局势恶化,建立危机管控机制,避免发生不测事态。第四,双方同意利用各种多双边渠道逐步重启政治、外交和安全对话,努力构建政治互信。

从长期来看,21世纪日本外交路线面临三个相互对立的选项。第一,日美同盟方面,彻底坚持路线与原则坚持灵活对应路线的选择。第二,全球化方面,坚持市场主义与选择性阶段性适应的选择。第三,历史定位方面,对美一边倒与善邻友好主义的协调问题。(27)日本认为,在21世纪,发达国家与新兴国家间的关系与冷战时期的东西方关系不同,经济相互依存度极高,新兴国家的发展依赖于先进国家构筑的全球化体系。因此,尽管双方经常出现利害对立或竞争,但是这种对立难以成为敌对的局面。(28)所谓中美新冷战、或者亚洲新冷战的说法难以成立,(29)特别是日本国内出现了新一轮关于反对集体自卫权、防止中日交恶甚至战争的思考。(30)因此,尽管目前日本新生代政治家宣扬政治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逐步摆脱了二战结束后一直奉行的谨慎的和平主义政策,更加强调日本利益;但是,出于对地区以及世界的贡献,中日之间达成新的战略谅解基础依然存在。中日双方达成的四点原则共识是中日双方为改善关系迈出的可贵一步,为中日关系的未来发展打下了政治基础。当然,在乐观看待中日关系未来发展的同时,还需要警惕在复杂的政治生态下日本政府出尔反尔、言行不一的迹象,需要敦促日本言而有信,切实履行承诺,真正做到与中方相向而行。

总之,中国今后一方面需要加强与日本政府的协调,寻求各种政治解决双边关系危机的办法,防止中日关系破裂;同时,中国也需要继续坚持经济增长政策,并加强海洋强国建设,推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逐步建设成为海陆兼备的综合性大国,进一步增强国力,这是确保中日建立新型大国关系的重要基础与发展动力。


注释:

①[日]高原明生、毛里和子等:『日中関係何が問題か——1972年体制の再検証』,岩波書店,2014年9月出版。

②[日]国分良成、添谷芳秀、高原明生、川島真(著):『日中関係史』,有斐閣,2013年出版,第20页。

③[日]北岡伸一:『日本政治史 外交と権力』,有斐閣,2011年出版,第240页。

④[日]国分良成:“1972年体制的变化与发展协调关系之路”,载《日本学刊》1997年第5期。

⑤[日]毛里和子:『日中関係—戦後から新時代へ』,岩波新書,2006年版。

⑥[日]国分良成:「冷戦終結後の日中関係—「72年体制」の転換」,『国際問題』2001年1月。

⑦翟新:“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官方立场的形成及实质——基于田中角荣内阁对华复交政策过程的分析”,载《日本学刊》2009年第1期。

⑧[日]国分良成:「1972年体制」から「2006年体制」へ?日本現代中国学会ニュ一ズレタ一第36号,2012年5月。

⑨Linda Jakobson and Dean Knox, New Foreign Policy Actors In China, Copyright2010bySIPRI;[日]岡部達味(監修)、辻康吾(訳):「中国の新しぃ対外政策 誰がどのよぅ決定してぃゐのか」,岩波書店2011年出版,第114页。

⑩[日]信田智人:「総理大臣の権力と指導力」,東洋経済新報社,1994年出版,第162页。

(11)[日]村山一郎:『自民党政策決定のシステム』,株式会社教育社,1989午出版,第63页。

(12)[日]藤原帰一:『平和のリアリズム』,岩波書店,2010年出版,第377页。

(13)[日]興梠一郎:『中国目覚めた民衆—習近平体制と日中関係のゆくぇ』,NHK出版,2013年出版。

(14)津上俊哉:『中国停滞の核心』,文藝春秋,2014年出版。

(15)国分良成、添谷芳秀、高原明生、川島真(著):『日中関係史』,有斐閣,2013年出版,第36页。

(16)園田茂人(編集):『日中関係史1972-2012IV民間』,東京大学出版会,2014年出版,第19页。

(17)天児慧:『中国•アジア•日本———大国化すゐ巨龍は?{威か』,ちくま新書,2006年出版,第167页。

(18)[日]久保文明+高畑昭男+東京財団「現代アメリカ」プロジェクト編著:『アジア回帰すゐアメリカ』、NTT出版,2013年出版,第28页。

(19)[日]ロイルド•ド一ア:『日本の転機——米中の狭間でどぅ生き残ゐか』,ちくま新書,2012年出版,第92页。

(20)[日]国分良成:「1972年体制」から「2006年体制」へ?日本現代中国学会ニュ一ズレタ一第36号,2012年5月。

(21)国务院新闻办公室门户网站www.scio.gov.cn发布。

(22)愛知大学国際中国学研究センタ一(編集):『中国社会の新しぃ構造と日中関係の変容』日本評論社,2014年出版,第12页。

(23)[日]豈下楢彦、古関彰一:『集団的自衛権と安全保障』,岩波書店,2014年出版,第176页。

(24)[日]安倍晋三:『日本の決意』,新潮社出版,2014年出版。

(25)[日]国分良成:「1972年体制」から「2006年体制」へ?

(26)[日]日本中国友好協会(編集):『尖閣問題~平和的解決を~』,本の泉社,2014年出版。

(27)[日]猪口孝:『国際関係論の糸譜』,東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出版,第119页。

(28)[日]山本吉宣等:『日本の大戦略』,株式会社PHP研究所,第4页,2012年出版。

(29)[日]中西輝政:『迫りくゐ日中冷戦の時代』,株式会社PHP研究所,2012年出版,第18页。

(30)[日]半田滋:『日本は戦争をすゐか——集団的自衛権と自衛隊』,岩波書店,2014年出版,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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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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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国际观察》(沪)2015年1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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