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正龙:2006年文艺学热点透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586 次 更新时间:2015-07-13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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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正龙  

2006年度,国内文艺学研究进一步拓宽了视野。新兴媒体对文学的发展带来了挑战和机遇,文学与新兴媒体的关系受到重视,网络写作与网络文学成为热门话题。而随着消费时代的来临,经典作品受到解构和商业化的借用与炒作,文学经典问题引起学界的广泛讨论。我国文学理论教材一直存在着思维和结构模式单一和趋同的现象,文学理论教材如何革新在本年度受到关注。如何看待西方的社会批判理论以及如何对消费社会进行美学评价也成为学界探讨的话题。另外,一些近年受关注的论题如审美意识形态问题得到深化,文化研究持续升温,并向个案研究推进。


一、文学与新兴媒体的关系受到重视

新兴媒体给文学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美国学者米勒以新兴媒体对文学的冲击为由,在新世纪开初发出“文学的终结即将到来,文学的寿命指日可待”[1](P1) 的断言以来,国内学界围绕米勒的“文学终结论”的争论已有数年。但是不少文章比较表面化和情绪化,没有进入较深的学理层面。本年度出现了不少关于文学与新兴媒体关系研究的文章,其中较有分量的有欧阳友权的《网络文学的虚拟真实》(《中南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2期);黄鸣奋的《互联网中的艺术批判》(《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4期);麦永雄的《赛博空间与文艺理论研究的新视野》(《文艺研究》2006年第6期),对新形势下文学的发展机遇进行了探讨。可以说,中国学者以自己的方式对米勒提出的问题做出了坚实的回应。有的学者基本认同米勒的观点,注意到电视、广告、网络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渗透,影像更多地依从技术原则,以其可视性表现出对文字的压抑,其套话和碎片的形式与纯粹的叙述具有不相容性。视像的构成逻辑是直接的合一,取消了能指和所指复杂的差异和张力,对文学和文字文化带来直接冲击。但是更多学者从建设的层面看待新兴媒体如网络对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的意义。有人将“虚拟”分为传统的想象性虚拟和网络的呈现性虚拟,前者以神话与艺术为代表,无从实际呈现,后者则既能呈现人类生存的现实世界,又能虚拟神话世界、艺术世界乃至未来世界。网络文学的“图文并存”和文字—图像—声音三位一体的文本形态,使其比以往任何一种创作方式更容易采用多媒体并用的技术手段,导致文学与综合艺术形式的相互渗透。虚与实所蕴含的超越逻辑,会生成光影、声音、色彩、三维时空运动感觉的可能性虚拟,将达成人的开放性与未完成性的技术化审美拓展,创设人与对象之间的新型审美关系,从而将“虚拟”视为观念化想象之思的美学逻各斯改写。更有文章进一步探讨了网络写作与网络文学的特征,认为网络文学的文本形态由硬载体向软载体改变,文类界限模糊分化与重组,语言叙述与声音表达、图片展示、音像画面融为一体,是对文字叙事延时罗列和点线分述的超越,形成了新的阅读感受,诱发文学成规改写、文学体制变化和文学观念更新。[2](P40—41) 还有学者认为,互联网艺术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富于批判性的艺术类型之一,它将矛头指向艺术主体、艺术版权及艺术惯例的传统观念,通过引入随机因素、进行戏仿等进行反艺术,以自己特有的方式推动了艺术发展。有论者注意到赛博空间对文艺学研究的启示,认为电子传媒、虚拟现实和赛博空间是文化数字化时代到来的标志,数字美学的崛起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电子传媒将艺术与技术重新融为一体,为文艺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野和前景。上述讨论触及了新兴媒体作用下新生的文学经验和文学的形态变异,推进了人们对文学活动的认识。正像米勒意识到的,现实比他所断言的要复杂得多。

当然,对新兴媒体对于文学的影响也不能过于乐观,应辩证地去认识。以网络文学为例,一方面,网络文学的参与性与互动性激发了作者的写作与读者的感知潜能,另一方面,网络文学以日常事件与经验为写作对象,有回避形而上的想象、追问、知性、思考,张扬形而下的细节、场景、遭遇、欲望的倾向,有向低劣化、粗鄙化方向泛滥的趋势,需要慎重对待。

二、关于审美意识形态的论争进一步深化

2005年,国内学界爆发了“审美意识形态”的争论,这场争论牵涉到对马克思、恩格斯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解和新时期文学理论建设成就的评价,2006年,包括审美意识形态倡导者在内的更多知名学者卷入到这场讨论当中。审美意识形态论的主要倡导者童庆炳认为,“审美”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嫁接,也不是简单拼凑,而是一个融合结构,因为“现实的审美价值具有一种溶解和综合的特性,它就像有溶解力的水一样,可以把认识价值、道德价值、政治价值、宗教价值等都溶解于其中,综合于其中。”[3](P71) 陆贵山和董学文不同意童庆炳的看法。陆贵山认为,文学具有历史的、人文的、文化的、认知的、政治的、道德的、审美的多种因素,童庆炳的审美意识形态论陷入了“溶解”论,“把审美视为可以包容一切、消融一切的主宰。”“把文学的本质全然审美化了。”[4](P20) 董学文是审美意识形态论的主要质疑者,2006年他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如:《关于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兼评“审美意识形态”说》(《苏州大学学报》2006年1期)、《在困境中突围——关于当前文学本质研究的思考》(《社会科学研究》2006年第2期)、《文学本质界说:曲折的跋涉历程——以自我理论反思为线索》(《汕头大学学报2006年第3期》)、《文艺报》2006年3月8日《关于文学本质与意识形态学说》(《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第9辑,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董学文认为,意识形态在经典作家那里主要是指抽象化的思想,属于观念和思想的范围,而在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是感官知觉或想象力,审美意识形态在理论上是一个偏正结构,强调的是审美而非意识形态,有过滤掉文学的其他构成成分之嫌,是不科学的概念,“在文学定义上单纯强调美,把文学的意识形态性片面规定在审美领域,往往会使文学走上虚无、苍白、贫血或缺钙的歧途。”[5](P19) 文学是既具有意识形态因素又具有非意识形态因素的一种社会意识形式。文学可以表现出意识形态特征,但不是意识形态本身,审美作为独立的意识类型不过是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的表现者,不能单独成为一种意识形态。不是审美性“溶解”意识形态,而是意识形态性可以成为审美价值的重要因素。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另一倡导者王元骧则从审美具有构建人的实践性的角度重申了他的观点。他认为意识形态的核心在于其价值属性,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只有融入人的日常生活及社会心理,甚至渗入人的无意识,才能转化为一种改造社会的实践力量。他指出“意识形态”与“审美”的关系是,“我们在特殊性的层面上以审美目的来规定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性,也就是批判地吸取了康德的审美目的论、亦即以人为目的的思想,把美以及美的文学艺术从根本意义上看作通过陶冶人的情操,开拓人的胸襟,提升人的境界,来达到让人们树立社会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审美观的一种有效的途径。”[6](P17) 即把文艺当作一种社会现象放到整个社会结构中加以考察。另一倡导者钱中文是从文学是人对现实的意识反映入手谈论审美意识形态的,“从哲学的角度看,文学确实是一种意识的形式,即人对现实的意识反映……它与其他意识形态哲学、道德、政治具有共同性。”[7](p133—134)。可见,审美意识形态论本身也不是一个统一的理论,其三个主要倡导者的立论依据、基本观点也互有差别。但从总体上说,审美意识形态论包含了把文学的审美维度与社会人文维度加以综合的理论旨趣,体现了我国文艺学学科走向学科本位的趋势,有其合理性和历史功绩。至于如何界定马克思、恩格斯的意识形态概念的适用范围,以及文艺的内容与意识形态性的关系,自然可以进一步探讨。而从目前情况看,争论双方都肯定了文学具有审美与社会人文价值,他们之间的分歧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互补。

三、文学理论教材改革引起关注

本年度关于文学理论教材的建设问题出现了一些较有学术水准的研究论文。比如张法的《中国文学理论学科发展回望与补遗》(《文艺研究》2006年第9期);章辉的《草创时期的文学理论——以田汉的〈文学概论〉为例》(《文艺研究》2006年第9期)、《过渡时期的文学理论——评童庆炳主编〈文学理论教程〉》(《中国图书评论》2006年第8期);胡亚敏的《英美高校文学理论教材研究》(《中国大学教育》2006年第1期)。有的是反思本土文学理论教材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有的是研究国外文学理论教材的模式与经验从而为我国教材建设提供借鉴。有学者认为,西方文学理论建构有两个路径,一是纯理论体系的演进,二是流派理论的演进,而越到晚近流派理论的演进有占上风的趋势。而中国现代文学理论是移植国外理论形成的,缺乏本土资源的脉络,所以中国文学理论的演进成了纯体系的演进,没有流派理论的演进和文学史的参照。“文艺学”这个名称从前苏联借用过来时便遗失了其中的“文学史”内涵,变成文学理论与文学批评概说,对“中国文学理论始终是在文学与社会这两层中运思”,缺乏学科本位意识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文艺学一词造成了中国文学理论的学术结构和学术用语混乱,乃至困扰着中国文学理论的运思。”[8](P38) 这从学科建制的层面触及到我国文学理论建设的深层次问题。有学者则从入思方式、整体构架和基本概念几个方面对新时期以来影响最大的一部文学理论教材——童庆炳的《文学理论教程》进行了反思,认为它是“过渡时期的文学理论”,其理由是:一是治学方式看,作者的理论构造不是从文学现实出发,不是从中西文学理论的基本文献入手,而是来自对经典的阐释。二是文学思想的哲学观是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哲学。三是从文学观念看,审美意识形态这一文学规定一方面依托经典,另一方面反映的是80年代初期为了纠正“左”的文学观而对文学审美属性加以重视的理论氛围。四是从知识结构来看,西方20世纪的特别是后现代文学思想没有被吸收,中国古典文学理论的创造性运用也还没有提出。五是文学理论的问题域依然停留在80年代,文学的文化性、文学媒介、文学语言等新问题没有纳入理论体系,文学文本遮蔽于意识形态性的论述中。[9](P39) 这些论述有一定道理,但因简单化而缺乏历史性分析。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冲破了既往认识论的文艺学框架,立足当代,容纳古今、中西学术资源,在新时期有其革新意义,片面地否认我国文学理论工作者在教材建设上的努力有失公允。有人在比较了西方众多文学理论教材后认为,“不提供任何简单的定义的答案”,注重吸收本土文化和文学资源,重视“如何阐释文学作品”,是我国文学理论教材需要吸取的有益经验。[10](P60)。我国文学理论教材落后于文学现实与文学经验,在思维模式、知识板块和概念陈设上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雷同化倾向,理念与范式的更新迫在眉睫。如何改变唯我独尊的话语模式和从某一先定的理论前提出发进行框架推演的体系化冲动和本质主义思维,吸收新的文学问题与文学事实,更加注重文学理论的阐释功能,都将是我国文学理论教材建设所要解决的问题。

四、关于文学经典的讨论趋于热烈

本年度出现了一系列关于文学经典的讨论文章,有朱国华的《文学“经典化”的可能性》(《文艺理论研究》2006年第2期);王宁的《经典化、非经典化与经典的重构》(《南方文坛》2006年第5期);邵微的《文学史的书写与流动的文学经典》(《学习与探索》2006年第1期);陈义华的《文学经典建构的政治性》(《青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3期);万书辉的《文化研究语境下经典的生产问题》(《当代文坛》2006年第1期);吴兴明的《从消费关系座架看文学经典的商业扩张》(《中国比较文学》2006年第1期)等,探讨了文学经典形成的文化机理以及商业消费主义时代经典的命运。文学经典问题有两种较流行的研究模式:一是侧重于美学质素的本质主义,如形式主义、道德批评、现象学美学,二是晚近以来的各种侧重于文化建构主义的解经典观念。前者忽视了经典生成的历史性,后者忽视了经典文本所具有的美学经验,应该从历史的维度辩证地认识经典的发生法则。对经典形成的原因也有探讨:学术机构的学术权威,影响较大的批评家,受制于市场机制的广大读者大众,前两者是衡量经典的学术价值与地位,后者则决定经典的流传价值。还有人探讨了20世纪80年代我国学界声势浩大的“重写文学史”现象,指出重写文学史的倡导者“回到文学自身”的口号是建立在意欲打破单纯的政治需要来评价文学作品的思想基础上,以文学性、审美性作为入选文学史的标准,但实际上,“重写文学史”仍然是建立在启蒙的现代性基础上的一种现代性的形式,本身也是特定社会政治的产物,这提醒我们要反思文学经典形成的历史语境。另有人讨论了文化研究语境下的经典生产问题,指出经典形成的内在动力来源于技术作为经验的传统社会“对传统的记忆和珍藏”,而现代社会对传统的经验需要大不如前,“经典生产所需要的知性生存已经无法实现其对现代社会的祛魅,这一切遂改变了传统经典的生产机制。”[11](P23—24) 经典的改变与重构成为必然。除了有些论者对文学经典政治性的提示外,还有人探讨了消费社会文学经典的商业扩张现象。在消费社会时代,经典往往就是名牌,因此借文学经典之“名”进行“戏说”,借文学经典的形象、情节和意蕴修建的各种文化景观,或通过缩写、改写、续写、影视改编对经典加以异质重现,这些商业策划对经典的意义进行了转化、再生和稀释,既反映了大众消费的需要,也表明消费社会商业竞争方式从“原始品质”之争向文化品质之争的改变。

国内关于经典的讨论是伴随着文化研究的兴起和消费社会的来临开展起来的,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往往过于局限于探讨经典在消费社会的文化语境变迁,看重经典的相对性与历史性,但未及深究经典形成中的审美经验尺度、文学的价值评判观念等深层次的问题。英国学者克默德认为,“我们称之为经典的著作拥有使之持久的内在品质,但是它们也具有不断地适应各种变化了的情况以维持生命力的开放性。”[12](P44) 这说明我们对经典的讨论还处于初步阶段,如何进一步勘察经典生成的历史语境,认识经典的“永久性”与“变易性”之间的张力,都是需要深入讨论的话题。

五、关于审美主义的社会批判理论的误区和消费社会的美学评价问题

关于审美主义的社会批判的误区和消费社会的美学评价问题,在本年度出现了一些有分量的研究论文,比如吴兴明的《美学如何成为一种社会批判》(《文艺研究》2006年第12期)、《反思鲍德里亚:我们如何理解消费社会》(《四川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1期);朱爱军的《对市场经济的美学思考》(《南开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1期)。有学者注意到,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开启了当代审美主义社会批判的美学思潮,如法兰克福的大众文化批判、马尔库塞对单向度的人的分析、鲍德里亚的消费社会批判等,这些理论如今已经成为我国学界评价大众文化与消费社会的理论依据与来源,但其适用性或有效性却一直没有得到恰当的评估。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批判是用事实来批判“应然有效性”。在解决这个问题时,他又用“应然”(共产主义、全面发展的人)来应对事实。当然,对自然法的社会有效性进行历史分析是必要的,它会揭示法形成的历史性,打破法的僵化。哈贝马斯认为,现代约法的合法性不是奠定在意识与存在的反映关系中,而是建立在交往领域的社会共识和理性互动关系中。现代社会批判理论漠视民主、法律的规范性建构在现代社会中的巨大作用,严重低估了现代社会体制的合法性基础,法律失去了对社会的整合作用,使现代社会丧失合法性基础,对交换领域规则系统、制度文明的肯定性的建设意向的探讨变成了对该领域资本强权操控模式的批判,结果审美要求进入交往领域,变成了完美主义、完善论的政治观,向往理性与感性、人与他人、人与自然和谐同一。这种理论的缺陷在于,它的社会学还原导致它与自然法的纽带发生断裂,在理论陈述和社会批判中失去打量法理的规范性视野,以审美主义的价值批判取代法理批判。同样,在鲍德里亚的理论中,符号学的分析担负了他对消费社会“是什么”的陈述。而符号学方法的根本缺陷在于:如果它成为一种仅有的方法论视野,便会转化为对整个消费社会的物质基础和巨大感性现实的符号化抽空,社会作为一个巨大的感性存在被简约化为一个符号的存在物。鲍德里亚认为物的流通不是使用价值的交换,而是身份和地位的符号性攫取,于是作为编码的物的差异性不是使用价值、自然特性的差异性,而是身份等级的差异性,但是社会绝大多数物品和物质现实同时是以物质存在的现实形态来编码的,没有物品作为社会财富的物质性凝聚,物的符号就不可能实现为能指,这种物质性凝聚才是它在消费社会中能够拥有“地位”的含义并转化为能指的根据和原因,因此有必要对鲍德里亚的理论进行省思。这样的分析对我国学者机械搬用西方社会批判理论诊断消费社会和市场经济无疑会有惊醒意义。更有学者认为,有必要对市场经济进行美学观照,因为经济活动与审美活动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存在着内在的必然联系,经济活动为“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包括激发人的审美创造力使人类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造,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和精神条件。我们的目标是“审美博弈”作为消解市场经济负效应的有效进路和进行市场经济活动最适宜的道路,在审美旨趣与经济活动的“异质同构”中将二者融会贯通,从“利者选择”走向“美者选择”,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现对人的现实性的“美学关怀”。的确,消费时代无所不在的商品逻辑和电子媒介提供了全新的美学景观与审美课题,大众文化、旅游、时尚、居家装饰、美容打破了审美与艺术被少数人所垄断的局面。怎样超越康德以来的审美精英主义思路,建构与当下审美文化相适应的审美观念与评判尺度,还需要我国文艺学界同人做出努力。

六、文化研究向个案研究推进

我国文学理论研究存在着概念演绎,轻实证研究和个案分析的倾向,这在本年度的文化研究中有所扭转。本年度除了有陶东风的《当代中国的文化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对当代中国的文化批评进行整体研究的专门著作,以及刘象愚从宏观方面探讨文化观念的演化的专题论文《文化观念的演化》(《学术界》2006年第3期)之外,文化研究的个案研究更是取得了较大进展,出现了不少个案的实证研究。有人从王府井步行街的图像新质、建筑景观、雕塑内蕴、休闲情味等几个方面揭示了集购物、观赏、休闲于一身的王府井步行街的后现代/全球化时代的视觉图景(张法:《王府井步行街:中国转型时代的文化图像》,《西北师大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3期)。有人从图腾崇拜、原型象征等方面探讨了奥运福娃的审美形象及民俗文化蕴涵(李修建:《奥运“福娃”的审美形象及民俗文化蕴涵》,《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还有人从事象的感性形式、内在意蕴方面探讨了节庆与民俗的审美价值(王旭晓:《民俗的审美价值探源及其当代意义》,《河南教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有人研究消费时代政治力量与商业力量的妥协与冲突(陶东风:《后革命时代的革命文化》,《当代文坛》2006年第3期),以及探讨兜肚作为中国服饰文化的一部分在表现中国古代女性生存价值、生活理念、审美情趣、内心情感方面的意义(潘建华:《中国兜肚——一部寄情的文化史》,《戏剧艺术》2006年第3期。)还有文章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超女现象问题。文化研究中的个案分析开辟了文艺学的一片新天地。可以预料,文化研究中的个案研究将在更为广大的范围内展开。

本年度文艺学研究也存有不少问题。我国文艺学研究缺乏本学科和本土学术资源坚实的立足点,存在着向西方流行的文学理论和其他学科及文化形态攀附或跟风的急功近利的倾向,具体表现为:热点问题的争论多,实实在在的问题探讨和理论建设少;有些文艺学研究者不以文学史和文论史作支撑,喜欢搬弄外来的新名词或提倡缺乏学理依据的新概念;不少文艺学研究者不关注新的文学现象与文学经验,而热衷于文学以外的文化现象与文化形态的研究,出现了“文学理论研究冷”、“文化研究热”的不正常情况。这些势必影响文艺学学科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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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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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学报》2007年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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