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步云 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677 次 更新时间:2015-05-26 22:24

进入专题: 法律意识   法现象   法哲学  

李步云 (进入专栏)   刘士平  

【摘要】法与法律意识的相互作用及其矛盾运动,是法存在与发展的基本矛盾之一。法律意识的本原是而且只能是法律现象。法律意识的独立性,既相对于法律现象,也相对于除法律现象之外的其它现实的社会关系。培养法律意识的目的,主要是依靠一种进步的与科学的法律意识作为指导,形成正确的法概念,制定出一套好的法律规范与原则,建立一套好的法律制度,保证法律在实际生活中得到最有效的执行与遵守,使法的作用得到最有效的发挥。

【关键词】法律意识;法现象;法哲学


本文相关附件下载:
PDF下载+李步云 刘士平:论法与法律意识

进入 李步云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法律意识   法现象   法哲学  

本文责编:wenhongchao
发信站:爱思想(https://www.aisixiang.com)
栏目: 学术 > 法学 > 理论法学
本文链接:https://www.aisixiang.com/data/88348.html
文章来源:本文转自《法学研究》2003年04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爱思想(aisixiang.com)网站为公益纯学术网站,旨在推动学术繁荣、塑造社会精神。
凡本网首发及经作者授权但非首发的所有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网络转载请注明作者、出处并保持完整,纸媒转载请经本网或作者本人书面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爱思想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分享信息、助推思想传播,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来函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Powered by aisixiang.com Copyright © 2023 by aisixi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爱思想 京ICP备1200786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20014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