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璇:思想卢梭:民主的“至善”至“恶”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24 次 更新时间:2015-02-16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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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璇  

2014年末的香港不太平,“自由”、“民主”、“我要真普选”等横幅挂满金钟、旺角,连狮子山也不能幸免。香港从国际金融之都摇身一变成为中国的政治暴风眼,一夜之间不论国政者仿佛就注定被摒弃,是落伍者。笔者周身不少从不理政的朋友都主动站队,对对方行列或发出嗤之以鼻的鄙视,或表现由衷可怜的无奈,也有不少因“政观”不同而“友尽”者,虽不比文革当年的“阶级互斗”,但场面也颇为惨烈。仿佛政体就是一切,就是决定我们对与错、我们自由与否的根本。笔者不能否认,“民主”奉行者们的炽烈之情的确化为片片歌声,这些的确充斥着向往自由领域之土的真挚感情,但在这感情背后是否拥有一个理智的头脑来判断究竟何为“民主”?以及何为“自由”?是否改变政体就能够达到以上目的?政体是否真正如此重要?我们现今所谓的“民主”从何而来?这个民主的意义是否从来没发生改变?究竟何为“真民主”?笔者想起莫诒谋先生在《论卢梭的民主》中写到,“民主本质上是政治的至善,人将它概念化后则变成恶。” 那么,民主是如何由最初的“至善”转变为“恶”?为什么这片片炽热之情最终也只能转化为“恶”的果?

1、自主意志与智慧意志:被忽略的前提

我们知道,卢梭的民主观产生于以浪漫主义为趋向的历史与时代背景中,受到孔笛拉、洛克、莱布尼茨、Pot-Royal、Malebranche、笛卡尔等人哲学思想的影响。卢梭的哲学从感觉、经验出发,不仅肯定了“内心”与“外物”的存在关系,还为“内心”与“外物”的概念做出了深层次的解析。卢梭认为,“内心”不仅仅是一种人对于自我内在的感受与反省,而是靠“自主活动的感觉和意志意识”去“启动生命力” 的结果,为得到这种结果,只有人类深入“意志的本质”,使得自我的内在心灵得以升华并因此证明自我的内部存在。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外在”,因为只有“外在”才是“内心”能够存在的外在原因。与此同时,“外在”也并非是毫无生命力的物质,它们虽然不能给内在心灵注入“活的生命”,但是卢梭仍然坚信,这个系统冥冥之中被一种“智慧的力量同意志统治同安排着” 。也就是说,“内心”的生命力需要人类的“自主意志”的激发来启动,而对“外在”的认识也应建立在被强大超越的“智慧意志”所统摄的基础之上。那么,“卢梭不分心、物的思想” 是一定同“自主意志”与“智慧意志”不可分割的。自主意志与智慧意志是卢梭思想的重要前提,也是卢梭哲学的基底。我们现今热衷的“民主”同样是在这样的基底之上生发而出的,是以此基底为母体与理想境界的目标而产生的概念。然而,这个基底已经被严重的忽略,人们往往既不关注自己的如何升华自我的“内心”与“生命力”,也不再奢望外在的智慧意志之启发。人成为一个断裂带,“内心”与“外在”之间的关系早已缺失。“民主”也失去期初的意义,不再是为人类追求自由与平等(自由与平等是建立在拥有“自主意志”的内心与被“智慧意志”所控制的外在之上的),而成为一个空虚之壳,只在虚假的形式层面勉强绑制了人与人个体间的联系。

2、人民与普遍意志:错误的指向

卢梭的哲学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对人有用”的“企图以内在感觉带领人去学习一种舒适自在的愿景” 的哲学,而这种有用是要体现在现实生活中的存在,让人触手可及的改变--人的自由问题。自由一词不能够泛指全部生物意义上的人类,它一定是有一个规定范围,即“进入人类社会的人”,因为“自然人一旦进入人群社会,就会变得不平等不自由了。” 也即是说,对于自由问题的探讨绝对不能离开人群社会的规定范围,那么自由问题所围绕的主题也就只能够限定于人群社会中的“人”。但是,这个“人”却并不等同于“普遍意志处于全体人民”的“人民”。这是我们现今操持“民主”腔调所犯下的最大的错误,即是,全体“人民”是概念的人民,并不指向现实生存的每一个人,而是指通过意识启动生命意识的人民。这个“人民”一定是可以启动个人良心本能的主体群,能够在“内心”所操持强大的自主意志,并能够“在不差不错中去判断善恶”,“形同上帝。” 也就是说,“人民”已经是绝对自由的“我”,而民主只是这个“我”来打通通往现实之路的政治途径。卢梭的“人民”是“内心”拥有强大自由意志的人民,是操持良心,拥有高度道德感与自律感的人民,绝不是我们现今以国界划分“人民”。那么,作为全体人民的公共利益--“普遍意志”,指向含义自当大相径庭。

按照卢梭的本意,“政体是由每个人民的意志的集合而成,所以普遍意志必定是出自全体的人民,而且是以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为目的,所以,普遍意志总是对的,总是正确的。” 此时的普遍意志出于拥有绝对自我的“人民”,那么这个意志其实是善的集合,所以拥有绝对的正确性。但若按照现今理解的一般的人民,会极易让人理解为无论怎样的意志意愿,只要大部份人赞同,就一定是正确的。这种指向错误的可怕性在历史中已经表现的非常明显(纳粹屠犹、中国文革),而事实就是这样,卢梭的民主之所以不可能实现就是因为他所谓的“人民”是不存在的,这一点我非常认同勒庞在《乌合之众》的观点,勒庞认为,“有意识的人格的消失、无意识的人格的得势,即是失足成群体的个人所标志出来的主要特点。”[10] 独立的人格汇聚在群体中便会消失,那还怎样能够判断群聚之人民可以拥有如同上帝般之意志呢?柏拉图在其理论中也完全否定了多数人就是正确的观点:“五彩的绣衣吸引着人,但绝对的自由却打开了通向专制的大门。”[11]看来,无论是哪一条路,普遍意志都是行不通的。

3、 政体与灵魂:颠倒的位置

“灵魂有多少种,政治政体就有多少种”[12],作者认为卢梭对于政体的思想同柏拉图在同一起点。我们先不提及他是否有比柏拉图更加发展的学说,但看卢梭在提出民主时,是非常确定一点:人的灵魂决定政体,人通往自由的内心决定政体的性质,而政体的构造是促使人自由问题的解决。以上逻辑可转换为如下公式:

  因为A(人的充满自主意志的灵魂),所以B(政体)

因为B,所以C(自由实现)

因为C,反证明A的成立。

但是,现今的错误正是将A与B颠倒,成为

因为B(政体形式),所以C(自由实现)

因为C,所以A(自由灵魂)

这是一个决定与被决定的位置的颠倒。若第一个公式是卢梭理想概念中的民主,第二个公式便是现今绝大多数人一厢情愿的错误实践。上一段中,笔者已认为群体的集合会沦为一种缺乏判断与批判精神的意识流(此处都谈不上为“意志”)那么A本身就不成立,于是整个公式也不成立,只是幻想出来的美丽假像。而第二个公式实乃建立在错误理解第一个公式的基础上,若简化可理解为“政体有多少种,灵魂就有多少种。”若真如此,岂不是人类灵魂与精神就太廉价了?可以随意捏造形态?以民主为借口而诉诸的政治形态若真有一日可以塑造灵魂,那必是机“恶”的。

民主从“至善”至“恶”,从完美的形上到被歪曲的实践,实为历史之局限,人之局限,本无法避免。但人之为人,即在有理性反思力,当我们高喊口号自以为主理正义时,是否应三思民主的确切含义,若连这点都无法做到,恐怕一切都只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罢了。

曹璇

撰于香港新亚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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