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一挖奴性的根源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797 次 更新时间:2002-10-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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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喝楼主  

丁林先生在系列文章 《近距离看美国——历史深处的忧虑》里讲过一则小故事:一对移民美国的华裔博士夫妇,智商可说是够高的了,但仍未觉悟“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打孩子是恶习。一天,这对恨铁不成钢的夫妇为对付不听话的孩子,操起了在国内时就演练纯熟的巴掌。孩子大哭,惊动四邻。洋人邻居们因此走上社区法庭,控告博士夫妇虐待未成年人。从我们传统的眼光看去,这不管闲事吗?孩子是他们自家的,高兴打就打,高兴骂就骂,“父叫子亡子不得不亡”,与你做邻居的屁事相干?可美国的法律不这么“眼光”。法庭上较量的结果:邻居们胜诉,博士夫妇被判不配抚养自己的孩子,孩子归别人监护。以教育好孩子的愿望开始,只因使用暴力,却落个父子母子生生分离。可以料想,这对夫妇当初是怎么也没料到,管教孩子居然搞出一则有辱华人形象的闹剧。

也许还会有那么一些人对这种“海外奇谈”般的法律不以为然。打屁股是中国的传家宝,千百年来体罚一直被视作教导后代“成人”、“成才”的最有效、最必须的手段。不仅如此,体罚子女在我国还具有某种“形而上”的哲学根据,“棍棒底下出孝子”、“子不打不孝”之类的“齐家治国平天下”格言深入俚巷,大老粗们也许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箩筐,对这些教子的“道理”却鲜有不知的。据说从太祖父起,我家的祖传家教中就有了这类训条。只是我祖宗们受力的部位大抵与他家有所不同,不在臀部。这点从我父亲的教子功夫中即可见一斑。当我“不听话”时,父亲的拿手好戏是:曲起四指,敲向他儿子的头盖骨。作教师的父亲在我面前教习起这些功夫从来都是义正辞严,俨然真理在握。父亲依照孝子培训标准程序对我严加管教的情景,现在细细回味起来,与他当年接受“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教育其实不无神似之处,都是既名正言顺地对你实施了惩罚,还要你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这惩罚实在伟大光荣正确。体罚对国人的消极影响是十分深远的,当人们从孩提时代起就受到持续不断的反复施加的暴力伤害,当这个伤害自己的暴力具有“合法”、“合情合理”等意识形态色彩时,大多数人会不自觉地向暴力屈服(我可能是其中少有的例外,正是觉察到暴力的危害,我选择了以非暴力的手段反抗暴力),并由习惯于使用暴力“进化”到仰仗暴力,崇拜暴力。

我们有个家国概念分野不明的文化。国家国家,治国与治家一个道理,这是许多前贤(或者应该叫作前不贤更准确)的理论。家教中暴力的合法化,折射出在我们这个国家暴力文化传统的强大。最伟大的诗人李白笔下有“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英勇(暴徒)意识流露。“国粹”京剧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句子恐怕就是“拖下去,重打五十大板”,或者更升一级的就是“推出午门斩首示众”。四大古典名著中充斥暴力“合情合理”的情节,《红楼梦》里宝玉被亲生父亲贾政打怕了,《水浒传》中多次重复令人毛骨悚然的“杀人如砍瓜切菜一般”的“英雄”壮举。《三国演义》是中国政治军事精英层必读书,书中的“盖世大英豪”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将英雄业绩建立在他人头颅之上,为了所谓的忠义,拿杀人作职业。就是这样一个反智主义者的超级暴徒形象,在作者眼中,并通过作者传导到读者眼中,却是一位值得普天下人学习效法的大英雄。从某种意义上说,龚自珍是第一个醒悟到暴力文化危害的中古文化大家,在《病梅馆记》中,当世人对暴力的嗜好变态为摧残梅树时,龚先生发出了谴责之声。千千万万属于过去时的文化大家们一方面不自觉地承续着对暴力的崇拜,一方面不自觉地表演一幕幕屁股决定脑袋的滑稽剧,老子就有所谓“圣人之道阴愚人之道阳”的畸形观念。几千年来的知识者们把防止脑袋成为“碗大的疤”,把保护屁股的尊严当作一件文化盛事,费尽心机,并总结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高招”--自觉地将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政治权利拱手让给暴力的拥有者。因为时刻暴力临头,数千年积习下来,屁股决定脑袋成为中国仕人的共性,并由他们身上演变出一种以阴狠为主的国民性格。在几千年暴力文化的持续作用下,人们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学会了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个性就被掐灭了,独立自主的人格横遭扭曲了。人们只敢在被他认为理应同是奴才级的同胞面前抖狠,一旦遇上暴力强大于自己的人,立即五体投地。因此,中国人勇于内斗,怯于外战,千年如斯!正是从这里,我理解了鲁迅为什么要把对国民性中“奴性”的鞭笞作为自己文化批判的重点。我认为,这“奴性”与暴力学说文化化大有干系。在深入民俗的暴力文化(包括语言暴力)的摧残下,国人从小深受暴力文化浸润,久而久之,轻视智慧,轻视良知,轻视个体。独独发展了对暴力的偏爱、敬畏和屈从。暴力成为国人深入骨子的品性,以至对下述观念习惯成自然:“屈膝”是好的,反抗是无益的--因而也是不对的,坚持自己就是“顽劣”。由此再往前推进一步,有话不敢直接讲,不当面讲,爱虚伪,爱讲假话等等劣根性,大抵也植深根于“打屁股”之中。

“杜亚尔德在其《中华帝国志》第2卷,第134页中说,统治中国的就是棍子”1(转引自《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7页)。“中国的立法者们认为政府的主要目的是帝国的太平,在他们看来,服从是维持太平最适宜的方法”2(同上,第315页)暴力文化得以大行其道,统治中国数千年的专制独裁者们居功至伟。检点26史,历朝历代,无一不是靠暴力夺取权力,靠惩诫维系权威。当然,暴力并非中国独有的不传之秘,《圣经》中就有许多喧染大屠杀的章节,荷马史诗中类似的情节也不少,但《圣经》和《伊利亚特》等西方典籍中的大屠杀与我们的大屠杀是有根本区别的。他们屠杀的是异族--杀人者眼中的野蛮人。中国古人的屠杀绝大多数针对的却是同文同种的同胞,其文化指向是“罪”。什么是罪?不同于自己,“不忠不孝”,“抗旨不尊”都是罪。一句话,不服从是最大的罪。把服从作为全民族价值观的主导,忠是统驭一切价值的超级价值。培养顺民是教育的终极目标。强化等级秩序,于民众何益?只是有权有位者的利益所在罢了。孝敬、秩序、权威是靠摧残弱势群体人格实现的。可以说,中国国民性中的奴性正是千百年来的统治集团精心用棍棒培育出来的。那么,这些热衷于用棍棒培育奴隶性的权力是什么性质的呢?借用911后的时髦术语,从广义的角度说,不管权力的拥有者们具有多么“正义凛然”的名称,以及打着多么优美动听的口号,一切未经被统治者同意而拿来向被统治者随意挥舞的权力都是暴力,自恃并任意行使这种暴力的组织,那些借助于暴力手段达到目的的组织,如“基地”组织,都可定义为恐怖主义团伙组织。一切自愿依附于这种权力的人,或者与这种权力主动提供合作的人,其骨子里就是奴性至上的。如果说当代世界主流价值观的核心是思想意识自由、宽容和世俗主义,那么,建立在“棍子哲学”基础上的极权文化的价值观则刚好与此相反,是思想意识管制、对被统治者的威逼和把某种主义乌托邦化。《论法的精神》是1748年出版的,所以,孟德斯鸠笔下靠打屁股维持统治的“中华帝国”在此之前。从《论法的精神》成书的年代至今,254过去了,中华帝国好歹有了进步,起码是衙门里取消了棍子。不过,这取消的棍子好象只是形式上的,看得见的,而那些看不见的棍子至今还在“黑手高悬”着。中国的奴隶制造公司目前生意并未式微,相反,还红火着呢。

也许有人还要说,强权统治曾给国家带来过安定,安定繁荣了文化。但不可掩饰的事实是,借助于惩罚、上下有序等手段和观念治理的中国,国民中的优秀人才比例,即使不说比西方低(说中国优秀人才少,极可能成为民族主义者们的攻击口实,我还没傻到授人以柄的地步,尽管这样讲可能更客观),起码也不能说比人家高。当今中国的物质文明中绝对属于中华民族原创的有多少?“精神文明”中的马克思主义说起来也是“拿来主义”的。社会理性建构在惩罚的基石上,即使不是完全的副作用,也是正作用看不见。

改造国民性,消除奴性,既要从消除家庭暴力着手,同时也要取消暴力政治,这就是我研究上述事实后得出的一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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