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贵:新媒体能否促成中国的“进步运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72 次 更新时间:2013-08-14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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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贵  

【摘 要】当前我国社会存在诸多与十九世纪末的美国社会类似的问题,新媒体的发展也催生了与当年“扒粪运动”相仿的“网络问政”现象。由此许多学者期望,中国社会能通过新媒体促成一场美国式的社会“进步运动”,以推动社会的快速转型。不过,尽管新媒体在信息传播、思想启蒙、限制公共权力、加强社会活力等方面实现了较大突破,由于新媒体自身的种种不足以及整个社会结构的局限,我们不能对其作用期望太高。我们社会的进步、转型,最主要的途径还是要通过加强执政党、政府与社会、民众的对话、协商,渐进、有序地实现。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新媒体既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指标。

【关键词】新媒体 “扒粪运动” 网络问政 社会进步运动

一些研究者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美国社会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情形。如社会学家孙立平先生指出,十九世纪末的美国虽然经济繁荣,但政治上腐败严重、经济上寡头垄断、权力和资本勾结等现象普遍存在,整个社会生活没有规则、道德堕落。通过社会进步运动,美国社会溃败的势头得到遏制。他认为,当前中国也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以实现制约权力、驾驭资本、制止社会溃败的目标[①],最终建立起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近年来,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媒体[②]在中国发展迅猛,在信息传播、思想启蒙、限制公共权力、促成民主对话、增强社会管理合理化等方面,已有不俗表现,并且还有很大潜力可挖掘。这在一定程度上带给人们某种希冀:新媒体能否推动今日中国社会的“进步运动”?毕竟当年美国的社会进步运动,就发轫于新闻界声势浩大的“扒粪运动”。

一、“扒粪运动”推动美国社会“进步运动”

(一)美国“进步运动”的背景

美国结束南北战争后,进入经济高速发展的“镀金时代”(The Gilded Age)。在这一时期,美国政府出台了各种鼓励工业发展和西部开发的积极措施,并与第二次科技革命相结合,实现了大国经济发展史上罕见的长期高速增长。1860年,美国工业总产值尚不到英国的一半,到1870年,美国人均GDP就达到英国的75.3%;1884年,美国的工业产值超过农业产值,成为工业国;1894年,美国工业总产值超过英国,跃居世界第一。城市化的步伐同时加快,从1860年到1910年,美国城市人口从621万增加到4464万,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由19.8%上升到45.5%[③]。

经济的快速发展给美国社会带来了丰富的物质财富,但并没有消除社会贫困现象,反而出现了物质增长与社会进步的“二律背反”,由垄断资本主义导致的社会分配不公和贫困化问题更加突出。

十九世纪末,垄断组织兼并狂潮席卷美国工商界和金融界。1899年,美国垄断组织有185个,资本总额30亿美元,占全国制造业资本的1/3;全国铁路网在1901年已被六大垄断公司控制。据查理斯·斯布尔在1896年的统计,1%的美国人占有近一半的国家财富,12%的美国人拥有近90%的国家财富[④]。垄断组织破坏经济运行机制,使经济活动陷入无序状态。

广大工人、农民、移民和黑人日益陷入贫困的深渊。1890年,仅纽约市就有50万居民住在贫民窟。据著名社会活动家罗伯特·亨特估计,在世纪之交,美国至少有1000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4%)长期处于贫困状态。

旧的社会管理体制无法适应大型城市的发展,产生了许多新问题。在当时的联邦政府体制下,中央政府软弱无力,对州政府和大型工业企业听之任之,企业纠纷、劳资纠纷、城乡矛盾得不到解决,社会骚动和阶级冲突此起彼伏。十九世纪末是美国工人运动的高潮期,如1886年的“五一”运动及秣市惨案、1892年荷姆斯特德钢铁工人大罢工、1894年普尔门城工人大罢工等。小资产阶级也不再追随两大政党,反映他们愿望的平民党运动蓬勃发展,遍及全国。

可见,十九世纪末期的美国,确实就像列宁所批判的那样,由自由竞争阶段进入垄断阶段,资本主义经济日益腐朽,政治走向全面反动,整个社会陷入极大的危机中。

(二)“扒粪运动”推动社会进步

不过,社会矛盾和阶级冲突并没有按照自然规律继续发展。美国自建国以来就形成的、奠基于自由与民主原则之上的政治体制与政治传统,开始发挥其强大的自我改革作用。统治阶级内部的有识之士,即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变革派,运用各种手段与力量(主要是政府权力),对美国的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调整与变革,消除社会弊端,缓和社会矛盾,阻止革命思潮蔓延,重建了社会价值体系和经济秩序。这就是美国的“进步运动”。

变革派能推动社会进步运动,与当时美国报刊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印刷业的发明创新使得印刷成本大幅度下降;普利策、赫斯特等报业大亨在美国推动“新新闻”运动,现代集团管理成为报刊业的主流,形成了一个低廉通俗、具有广泛读者群的报刊业。正是在此期间,美国开始出现一批以调查黑幕、揭发丑闻为己任的记者和报刊。他们致力于揭露社会阴暗面,迅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普通公民的关注、黑幕揭露者的责任感以及大众杂志所提供的宽松平台,催生了轰轰烈烈的“扒粪运动”(也称“黑幕揭发运动”)。

“扒粪运动”的名称源于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的一次演讲。罗斯福把这些揭黑记者比作英国作家约翰·班扬小说《天路历程》中的一个反派人物。这个人从不仰望天空,只是手拿粪耙,埋头打扫地上的秽物。但被批评的记者欣然接受这个称号,自称“muckraker”(直译为“扒粪的人”),并衍生出“扒粪运动”、“扒粪记者”、“扒粪报刊”等名称。

“扒粪运动”历时十年,涌现出一批职业黑幕揭发记者和喜欢刊载黑幕揭发文章的通俗杂志,如《麦克卢尔》、《世界主义者》、《美国人杂志》、《人人杂志》、《汉普顿氏》等。在1903年至1912年间,有2000多篇各种类型的黑幕揭发文章发表在这些杂志上。一些著名的作家也参与黑幕揭发运动,如弗兰克·诺里斯的《章鱼》、《深渊》等,对一些大公司的种种恶行作了生动、逼真的揭露。厄普顿·辛克莱通过实地调查,写出《屠场》一书,揭露芝加哥肉类工厂令人震惊的肮脏黑暗。据说老罗斯福总统从此不敢吃香肠,并促成政府通过食品卫生法。

“扒粪”运动唤起了人们的良知,促使社会猛醒,政府、公众开始与各种丑恶现象作斗争。具体表现为,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立法纷纷出台。

在政治领域实现了选举秘密投票制,保证投票自由;建立初选法,保证选举群众的意愿提名总统候选人和参议院议员;赋予政府更大的管理职能,扩大了总统权力,完善了以总统为中心的三权分立制奠定了基础;实现了妇女选举权,等等。

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建立了城市经理制,既保证民主选举,又重视专业知识和管理技术。在经济领域确立了政府干预经济的原则,由政府监督和管理托拉斯,征收累进所得税和累进继承税,控制贫富过于分化。

建立社会正义立法,保护社会上的穷人、孤独无援的人,限制企业家雇佣童工。各州政府通过法令,延长中小学的学制,实行义务教育,6-15岁的儿童实行义务强迫教育,减少文盲。教会改革,强调教会应主要关心地上的事而不是天堂的事,应关心当今的社会改革的福利等。

(三)美国“进步运动”的历史经验

进步运动一扫美国社会的腐败,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罗斯福新政和二战后的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奠定了基础,为现代美国的成长铺平了道路。正如学者雷颐指出的,扒粪运动是一场拯救美国的运动[⑤]。美国进步运动的历史经验说明,一个自由的新闻媒体对于社会进步非常重要。新闻媒体能及时反映各阶层对社会公正的诉求和建言,能沟通上下、官民和各阶层之间的交流,代表理性和进步的力量;新闻媒体也是揭露腐败必不可少的工具,是腐败分子的克星。

当然,新闻媒体本身并不能推动社会进步运动,要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富于良知和正义感的知识阶层来运用媒体推动社会进步,否则的话,报刊业的发达也不过是黄色小报流行的市场。

从更为根本的社会原因来讲,美国社会有一个强大的公共领域,并且社会与政府有着良好的互动。民意能够通过制度性渠道上升为法律,政府也能及时回应民众的诉求,从而积极推动社会改革。“扒粪运动”能够兴起并推动社会进步,这是最为根本的原因。

二、“网络问政”倒逼中国改革

今日的中国社会确实与百余年前的美国有很多相似之处。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发展驶上快车道,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工业产值迅速增长,实现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以农业为基础的传统农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城市社会、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三重转变。

中国的社会发展也呈现出“二律背反”的特点,不仅存在当年美国社会的各种社会问题,如贫富分化、经济腐败、劳资对立、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而且还有诸多中国社会特有的问题,如极左意识形态终结造成的意识形态“真空”、宗教信仰与道德力量缺失、人口饱和、地区发展失衡、民族问题、环境污染等等。特别是愈演愈烈的贪污腐败,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现代化、民主化进程。不少学者忧心忡忡地警告,要防止陷入拉美化陷阱。

与美国不同的是,我们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舆论监督环境。传统形态的新闻媒体不仅远没有达到“第四权力”的境况,其舆论监督功能还深受权力的制约。尽管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开始,我国的新闻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主要是数量上的繁荣,基本的管理理念、体制未改变。传统新闻媒体仍然是“党的喉舌”,秉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而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官员,往往把新闻媒体作为政绩的鼓吹者,“只准说好,不准说坏”,就造成了传统媒体批评报道难、舆论监督不力的状况。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普及,越来越多的人[⑥]通过新媒体参与社会事务,如了解新闻、传播信息、评论时事、发表政见等。由于新媒体具有传统媒体所不具备的许多特点,如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个性化、分众化,以及传播过程的互动性、便捷性、即时性、开放性、低成本等,社会管理部门很难用控制传统媒体的方法控制新媒体,因此新媒体成为民意表达最为顺畅的通道,当仁不让地承担起本应由传统媒体承担的舆论监督职能。许多人把新媒体称为报刊、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⑦],但就影响的深度和广度来说,新媒体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第一位的,远远超过前三种媒介,并催生了一个令人容易联想起“扒粪运动”的词语:网络问政。

“网络问政”是党政机关和民众以网络媒体为平台、以政治信息传递为内容的双向沟通过程。它既指各级党政机关通过互联网了解民情、汇聚民智,以实现民主、科学决策,进而推动社会管理合理化的过程;也包括民众通过新媒体表达、传播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情绪、态度和意见的行为。近年来,许多重大社会事件都是通过网络进入公众视野,发展成为网络舆情事件,并最终在广大网民的监督下得到妥善解决的。网络舆论对公共治理形成了强大压力,或多或少地改变了一些事件的走向,正如传媒学者祝华新先生指出的,“网民成为中国‘最大的政治压力集团’”,“网络舆论倒逼中国改革”[⑧]。具体来讲,新媒体从以下四个方面改变了中国社会的政治生态。

(一)信息“守门人”失守与传播上的“蝴蝶效应”

信息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一个重要推动因素。在社会政治领域,信息传播的影响更是举足轻重。因此古往今来,无论什么样的制度,社会管理者都会努力控制信息的传播。正如传播学中的“守门人”理论所指出的,信息传播总是沿着含有某些“关卡”的渠道流动。这些“关卡”的“守门人”,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个人意见、偏好,决定继续或中止信息在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传递,差别仅在于,不同体制下控制力度和具体承担者有所不同。

“守门人”不仅指记者、编辑等媒体从业人员,也包含政府相关管理机构;从宏观的角度看,媒体本身就是整个社会信息流通的“守门人”。媒体的发展,从报刊、广播到电视,传播的数量和力量都在不断扩大,但都未能突破“守门人”的传播模式,因为这几类媒体还都是由少数专业人士来操作的。

进入互联网时代,新媒体以越来越快的步伐,颠覆了信息传播的“守门人”模式。特别是“推特”、“微博”的发展,使人类社会进入了“自媒体”时代,彻底改变了传播格局。正如西方学者指出的:“可敬的新闻业发现自己处在历史上的一个罕见关头,破天荒地,它的新闻守门人角色不仅被新技术和竞争力量所威胁,而且可能被它所服务的受众所动摇。”[⑨]就是说,新媒体使得传统的专业媒体在信息获取方面,失去了对普通民众的优势,“守门人”地位被动摇了。

在对媒体控制较松的国家,新媒体带来的冲击不大。而在控制较为严格的国家,新媒体对社会秩序的冲击相当明显。如2010年底,突尼斯一名街头小贩抗议城市警察的粗暴对待,自焚身亡,意外引发了突尼斯人大规模的抗议风潮,并在阿拉伯各国引起连锁反应。阿拉伯世界的革命风潮固然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但新媒体技术在革命中所起的作用也是非常关键的,有学者甚至将其称为“推特革命”。

新媒体对我国传媒格局的冲击也很大。首先在传播速度上,新媒体远远超过传统媒体。例如微博,它的字数少、使用门槛低,每一个手机用户都可以成为事件和信息的收集者、编辑者、发布者,当事人在事发现场就可以进行传播。如2011年的“7·23”甬温线高铁事故,仅过了4分钟,网络ID为“袁小芫”的网民就发出了第一条微博报料,比国内媒体在互联网上的第一条关于此事故的报道早了两个多小时。随后,众多事故幸存者纷纷用微博“直播”现场情况。在最初一段时间,微博成为人们获知事故进展情况的主要渠道。

不仅如此,往往在传统媒体还未能就某些信息(即使不是禁忌话题)是否可以传播,以及如何传播做出决定的时候,在微博上早已经变成公共话题了。如2012年4月9日上午,央视主持人赵普发出微博:“转发来自调查记者短信:不要吃老酸奶(固体形态)和果冻,尤其是孩子,内幕很可怕,不细说。”短短两行字,很快被网民转发13万次,引发民众对工业明胶的强烈关注。而6天后,央视《每周质量报告》的节目曝光“皮革废料所产明胶被制成药用胶囊”内幕时,已经没有这么强烈的轰动效应了。据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对2009、2010、2011年影响较大的舆情热点事件的统计,微博首次曝光的比例依次为0%、16%、22%,呈现逐年上涨的趋势,说明微博已成为舆论风暴中心和事实上的主流媒体之一。

新媒体的传播者和受众也远远超过了传统媒体。据《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12月底,我国有2.5亿网民使用微博。这么多的用户发出的信息几乎是无限的,也意味着,从源头上通过“守门人”控制信息传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此,只要允许新媒体存在,就意味着信息传播的最大化,麦克卢汉所说的“媒介就是信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切合现实过。2012年4月26日,人民日报社社长张研农在复旦大学的演讲中指出,《人民日报》现在发行量是280多万份,而“微博女王”姚晨的粉丝有1955万。这意味着,姚晨每一次发言的受众,即便不算微博转发后的间接传播,也比《人民日报》发行量多出近7倍。[⑩]他将姚晨称为“我们的‘对手’”。拥有微博,以一人敌一社,可算作新闻业为“受众所动摇”的一个注脚。

新媒体也部分地改变了社会公共危机的来源。以前我们对一些自然灾害采取瞒报、“捂盖子”的方式处理,如2003年的“非典”。之所以能造成那么大的损失,部分原因就在于一开始采取了传统的封闭信息的做法。随着信息公开制度的形成和完善,重大自然灾害事件的新闻报道基本上“脱敏”了,通常情况下不会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反应。但那些与人事有关的事件,则越来越频繁地成为网络舆情事件的来源。一条微博、一张照片,甚至一句简单的留言,都可能在新媒体的放大作用下瞬间“引爆”,演绎成公共危机事件,这就是信息传播领域的“蝴蝶效应”。最典型的当属郭美美炫富事件,一个小姑娘,出于虚荣在微博上炫富,她的身份标签却意外引发了全民对于慈善管理体制的大问责。另外,一些在小范围内会被忽略的信息,经过新媒体的广泛传播后,形成了非常大社会影响,如2011年几次提拔年轻干部的事件。自然灾害不常有,但人事的负面事件随时会出现。新媒体既擅长也热衷于报道此类事件,就造成了“电脑中国”与“电视中国”两种截然不同的形象。

(二)新媒体成为民意表达与思想启蒙的“网络舆论场”

新媒体不仅改变了信息传播格局,还在传统媒体形成的舆论空间外,为民众的意见表达、思想传播以及公共讨论,开辟出与传统“舆论场”迥异的“网络舆论场”。

即使在今天,普通人想要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上表达意见,仍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不仅是由于上文所说的体制性约束,也是由于传统媒体的空间狭小,报刊杂志的版面、篇幅和广播电视的节目时间有限。人们想通过传统媒体发表意见,在个人能力、社会地位、文化水平等方面都有很高的门槛要求。

新媒体的兴起大大改善了民意表达渠道促狭的局面。网络空间不仅近乎无限,其言论尺度也比传统媒体宽松许多。在传统媒体不能说的话、不能谈的事,都可以在网络上讨论。更为重要的是,网络讨论天然平等,各种观点在网上都可以正面交锋,许多传统的权威人士都在网络上被打得“丢盔卸甲”。

民意表达的目的是影响现实。如果不能影响现实,则民意表达也没有多少价值。以此为标准,网络成为民意表达的有效途径始于2003年。这一年的孙志刚案、黄静案、刘涌案等,都是通过网络得到广泛传播并受到媒体极大关注,其中孙志刚案还导致了《收容审查条例》的废除。自那以后,网络民意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社会事务都被搬到网络上来,大有取代上访的趋势。如2010年底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生王进文,因其老家的住房被强拆,多方交涉并提起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都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遂转向网络。他于2010年12月在网上发表了致潍坊市委书记的公开信,对地方政府造成很大压力。2012年4月,国务院法制办做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推翻了山东省政府就此项拆迁所做的裁定。

可以说,新媒体意外地为民意表达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为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立场的人提供了沟通的平台。

新媒体也是民众思想启蒙的场所。我国互联网上论坛最早兴起于1999年。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被炸事件发生后,人民网开设了后来改为强国论坛的社区,专供网民声讨西方国家。从那以后,民族主义一直是论坛的“主旋律”,并在2008年奥运会前后达到高峰。但随后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击溃了由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带来的自信与豪情,互联网上的议题越来越集中到中国社会的发展事务上。2010年的“9·18纪念日”前夕,新浪微博总编陈彤非常担心网民会有过激言论招来麻烦,导致微博关闭。但第二天,微博上讨论的都是宜黄自焚事件。有敏锐的媒体人马上感受到:“今天是新浪微博创办以来最有价值的一天”。胡泳先生指出:“风向在发生变化。当你的孩子不能喝上安全奶、不能坐上安全校车,当你出门就餐会吃上地沟油,当你居住的城市雾霭沉沉、你无从知晓PM2.5的真实含量时,你会更关心中国社会何处去、中国人民怎样才能幸福的问题,而不是打打杀杀的义和团主义。”[11]

新媒体带来了空前的思想多元化与信息公开化,在潜移默化或者理论交锋中,人们对历史与现实的看法有了很大改变。特别是一些没有直接现实针对性的思想性舆情事件,对人们的启蒙作用更大。如2011年9月11日,美国“9·11事件”十周年,中国的网络媒体纷纷推出相应的专题节目,密集报道美国政府在十年间所采取种种人道主义措施,一时成为舆情焦点。据不完全统计,从9月11日至9月22日,相关话题的网民评论数共计144,498条,其中博客数据21342条,论坛数据27652条,微博数据61272条,新闻跟帖34232条。不少当年因美国被袭而欣喜谩骂的青年在网上表达忏悔之意,如一位身在美国的匿名网民在网易跟帖中说:“十年前,我还是一名高三学生,听到世贸倒塌,心中虽然震惊,但却被身边同学老师那种雀跃情绪感染,跟着旁边的学生一起起哄,感觉不到一丝悲凉。十年后,我已经完成在美国的硕士学业,留在纽约工作,我开始认识外面的世界,学到了很多。站在这个地方,想起十年前的自己,可笑又可悲。周末我会去参加十年祭,为逝者默哀。”这个帖子受到广泛的支持、转发,不少网民也表达了类似的感触,忏悔成为互联网上关于此事的主题之一。

2011年的类似事件还有前苏联解体二十周年、哈维尔与金正日相继去世等。由于没有现实针对性,网络媒体在制作相关专题时受到的干涉较少,通过这种方式传达了一些新的思想。

(三)新媒体开辟了舆论监督和反腐败的“网络新战场”

对公共权力机构的监督是传统媒体的短板,新媒体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憾,成为民众监督政府的利器。

新媒体可以打破时空限制,聚合起全社会对某些政府行为感兴趣的力量进行监督,监督视野覆盖了政府的每一个环节与细节,表现出大众化、日常化和多元化的特征,这是以往任何时代、任何监督形式都无法比拟的,真正实现了社会监督。如2011年8月,29岁青年闫宁被提拔为河北省馆陶县委副书记、政府代县长,成为最年轻的县长。网民们发现,他在3年时间内4次升迁,12年内转换了10个领导角色,纷纷在网上质疑。当事人经受巨大的舆论压力,数月后不得不称病请辞。

类似情况,非止一端,而且政府回应、处理的周期也越来越短。2012年4月,湘潭市岳塘区通过官方网站进行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拟选拔任用为发改局副局长的“90后”女干部王茜受到网民的质疑。湖南省有关部门迅速展开调查,确认其提拔程序存在问题,很快王茜被撤销拟任职务,其父及多名官员去职。与此同时,2012年4月,山西吕梁文水县女商人王辉被爆“15年未上班吃空饷,竟变身副县长”。吕梁市委派出调查组进行了调查核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部门也迅速派出专门工作组赴吕梁市进行督查。4月28日,山西吕梁市根据相关规定,免去王辉的副县长职务。

这两年,各地方政府换届频繁。一些曾因问责被免职的官员纷纷复出,也受到网络媒体的密切关注。由于现行体制尚没有比较严格的、明确的关于官员复出的程序规定。但可以肯定,随着网络舆情对这方面的关注、施压,相关的制度体系一定会得到完善。

新媒体也越来越成为民众反腐败的“利器”。传统的民众反腐败活动需要依赖一定的组织和渠道完成。在这个过程中,时间的拖延和信息的耗损不可避免,中间环节还可能遭受非正常干扰,往往使民间反腐败行动半途而废。借助新媒体,民众可以跨越诸多中间环节,一旦发现政府及其公职人员的腐败线索,便直接向嫌疑对象提出质询。如果对方不能及时做出合理解释,就有可能引发强大的网络舆论攻势。近年来,这种“面对面”的反腐败行动不仅创造了反腐败的新形式,而且也切实提高了反腐败的效力。如江苏徐州“一夫二妻区委书记”董锋、浙江东阳“公款按摩局长”韦俊图、广西来宾烟草局长“日记门”、河北王亚丽造假骗官案等,都是网民先在网络上曝光官员贪腐的线索,在广大网民跟进的过程中,纪检、司法机关介入调查的。

最为典型的当属周久耕的落马。2008年12月9日,时任南京市江宁区房管局局长的周久耕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要对低于成本价销售的楼盘要进行查处。这一言论惹怒网民,周久耕一夜窜红网络,成为“人肉搜索”的对象。仅一周时间,网民就挖出周久耕抽1500元一条的香烟、戴价值10万元的江诗丹顿手表、开凯迪拉克车等。周久耕成为奢侈官员的代表。网民认为凭周久耕的工资根本不可能如此消费,向江宁区区长举报,要求彻查。最后,周久耕因受贿罪被判11年刑。

随着网络反腐声势的壮大,我国也出现了“我行贿了”等民间反腐网站。因短暂运营后出现的一些混乱现象,民间反腐网站很快就被关闭了,但其显示出的巨大潜力以及对纪检、监督机关的启发,不容忽视。

(四)新媒体提高了“社会力”

我国社会的“大政府、小社会”结构越来越受到诟病,社会建设的问题屡被学者谈及,“社会的生产”成为中国社会转型的一个基本问题。根据胡泳先生分析,自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研究者们曾寄望于从“非政府组织和第三部门中”、“脱离单位制的城市社区中”、“与社会转型相伴而生的城乡各种集体行为和社会运动中”寻找社会的生长点,但他认为,互联网是最有希望促进社会成长的力量:“一个独立而富有参与性、抵抗性的公民社会正出现在中国的互联网上。与那些享有相对充分的政治自由的国家相比,互联网在中国的政治功能存在较大的不同。它不可能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改变中国的政治生活,但它可以增进建立在公民权利义务基础上的现代社会资本,导致独立于国家的社会力量的兴起和壮大。”[12]

新媒体对社会力的加强,首先是直接扩大了公民活动的社会空间。新媒体从其产生之初就表现出强大的社会动员能力。2011年1月25日,于建嵘教授在新浪微博倡议“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开博10余天就吸引了57万多名网民回应,展开行动,形成声势浩大的民间打拐行动。

部分微博动员事件得到了政府的积极响应,出台了相关政策,形成政府和民间的良性互动。如“微博打拐”活动,由于民间行动的非专业性,经过一段时间后出现难以为继的局面。公安部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将打拐行动推动下去。2011年3月份,《凤凰周刊》记者部主任邓飞等500名媒体人发起贫困学童“免费午餐”活动,获得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支持,并最终促成了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膳食补助政策的出台。

在甬温线高铁事故中,微博不仅最早发布事故信息,在后续的抢救活动中,微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号召市民献血、召集运送伤员车辆、发布寻人启示等,都得到热心民众的积极回应。

其次,在舆论议题设置上,新媒体打破了专业媒体和政府主导的模式。普通网民随时可能客串一下“记者”角色,新媒体成为热门事件尤其是突发事件的信息聚集点,这使得网络舆情议题更加难以预测:谁也不知道下一个社会热点是什么。如2011年10月份广东佛山的“小悦悦事件”。这本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从传统媒体的眼光来看,并没有太大的新闻价值。但凄惨的现场录像被放到网上,立即引发无数网民的关注,由此引发一场关于道德的全民大讨论。

新媒体的速度优势,使其能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公共权力的约束,构建起一个相对自由的公共讨论空间。一个事件或公共话题,在管理部门来得及反应之前,被发布出来,几小时之内就会有上万人甚至是十几万人的围观、转发。在传统媒体上不能表达的观点,可以在新媒体上自由表达;很多事件的报道,在传统媒体还是个禁区,在微博上就已变成公共话题。即使设置了屏蔽词,网民还是可以通过一些隐语或以无厘头的形式来讨论或表达,如可以通过讨论阿拉伯世界的革命间接地表达对政治体制改革的诉求;可以通过台湾、香港的讨论表达民主与法治的愿望;可以通过郭美美事件表达红十字会的改革和监管,甚至可以通过“膜拜”苍井空表达对空虚道德教化的不满。

三、新媒体的局限

不可否认,新媒体自身也存在诸多局限。有的是自身固有的弱点,更多的则是外部制度环境制约造成的。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新媒体推动社会进步的力度。

(一)网络谣言众多,垃圾信息泛滥,削弱其公信力

新媒体的自由度较高,信息海量,这既是其长处,也是其弱项。因为缺乏“守门人”的过滤,谣言借助新媒体传播更快、更有影响力,成为引发社会振荡、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例如日本大地震后,由谣言引发的抢盐风波,扰乱了市场秩序;2012年4月份更是出现了“军车进京,北京出事”的谣言,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等等。

网络谣言泛滥还带累一些传统媒体陷入谣言风波,如“后妈虐童”、“艾滋女事件”、“金庸去世”、“上访村长被害”等谣言,都从网络进入到传统媒体。2011年“国税47号文件”谣言在新媒体上爆出后,经过多家报纸转载、放大,以讹传讹,蒙骗了许多媒体,甚至包括国家级的电视台。这都深深地暴露了新媒体自身的缺陷,导致了人们对于来自网络的消息的天然质疑。

此外,由于新媒体信息“碎片化”表达方式,容易造成信息的泛滥失控,大量的垃圾信息反倒阻碍了正常的信息传播。而经过网络谣言“洗礼”的人们,也开始重新估量新媒体的价值,在一定程度上向传统媒体回归。

(二)群体极化与价值分裂,降低了新媒体的建设力

网络民意带有很大的情绪性和宣泄性,容易形成“群体极化”现象。所谓群体极化,是指群体进行决策时人们往往会比个人决策时更倾向于冒险或保守,向某一个极端偏斜,从而背离最佳决策。

人们借助新媒体参与公共事务时,更容易发生“群体极化”现象,程度也高于现实世界。当然,我们不能笼统说“群体极化”是“好的”或者“坏的”,因为正是有大量网民群情激奋、一致行动、持续关注,才推动了很多事情的解决。但群体极化确实也会给正常的政治行为与决策带来很大的压力,也容易形成“舆论暴力”。例如汶川大地震之后,一些捐款不够积极的个人或企业在网络上受到网民的严厉抨击。网民常常以极端化、情绪化的语言发泄其不满,动辄使用“人肉搜索”,给被搜索人带来精神负担和生活不便。万一搞错了,却无人承担责任。

新媒体也会加剧社会整体价值观的分裂与冲突。网络的开放,能最大限度地吸纳个体的意见,为意见聚合提供方便;网络的匿名性则促进了网络言论的情绪化、非理性化的倾向。在这种情况下,每一种意见都能迅速在网上找到自己的“知音”和支持者,扩大自己的意见队伍。这也就意味着不同意见之间的鸿沟加大了,民意整合和达成基本共识的难度相应提高了。

这首先表现为网络骂战频频,最为突出的是“五毛”和“美狗”的骂战。在网上,一旦出现稍微敏感一点的话题,就会有“五毛”、“美狗”的骂战出现。此外,关于地域攻击的骂战也频频出现。这两种骂战主要集中在网络跟帖中,因此涉及比较敏感话题的消息时,网站往往采取关闭评论的做法。

如果说这两种骂战没有理论内涵、水平比较低,因而其对现实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那么近年出现的一些带有明显倾向的网站,分别汇聚了各种思想流派的理论家、作者,思想界的交锋显然更加剧烈。一些学者不仅以网站、博客、微博为阵地激烈地交锋,2011年还频现“砸场”、“微博约架”、“公审汉奸”等闹剧。

思想交锋对于繁荣文化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对于社会管理来说,缺乏基本共识往往会引发现实矛盾的激化。特别是个别拥有众多粉丝的知名人物发表不当言论,造成的负面影响更大。如孔庆东骂港事件,引发香港市民的愤慨,部分港人通过社交网站组织到香港中联办抗议。香港各界知名人士,包括特首参选人都出面反驳和表态,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族群对立。

(三)网络民粹盛行,加大社会管理难度

互联网进入web2.0时代,微博、WAP等新型传媒方便了人们参与社会事务,网民越来越趋向于年轻化和低学历化。这些网民对社会公共事件抱有很大兴趣,但缺乏足够的经验和知识进行理性判断和分析,也没有统一、完整的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做支撑,对事情的判断主要依靠直觉和惯性思维,习惯于简单化、泛道德化的批判,形成了网络民粹思潮。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网络民粹思潮的危害在于,它削弱了政府、精英的权威。网络民粹主义不仅具有传统民粹主义反政府、反精英的倾向,而且影响更大。经常出现这种现象:由于官员一句不当的话或一个偶发事件,很快便以星火燎原之势形成网络风暴,甚至造成现实中的群体性事件。

网络民粹思潮通常对政府持怀疑、否定态度。许多人抱着“你不辟谣我还怀疑,你一辟谣我反倒相信”的态度看待政府对许多事件的表态,对政府辟谣常常做反面理解,例如2011年初浙江乐清钱云会车祸事件。尽管有比较充分的证据证明这是一起交通事故,但从一开始就有不少人相信,钱云会死于当地政府策划的谋杀,为此还造成警民冲突。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这种质疑声始终不断,使得事件的处理一波三折。

在网络上,精英一词已近乎贬义,即使在网络上成名的一些意见领袖也不例外。在钱云会事件中,一些较为活跃的知名网民组成“公民观察团”去现场调查,得出和官方一致的结论,便被网民骂成“五毛”。在药家鑫案件中,在电视节目中以“激情杀人”分析药家鑫作案动机的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她也曾分析谢业新自杀),受到了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

网络民粹主义的存在有其合理性和现实依据。政府和精英并非不可以质疑。近年来一些政府部门缺乏应对网络舆情的经验,出事时,往往先是捂盖子,然后在越来越多的证据面前低头认错,最后用“临时工”等借口推脱责任。见得多了,网民自然就形成、强化了“阴谋论”思维。精英人士中,也的确有很多是通过招摇撞骗、弄虚作假成名的,也有很多人明显是在为利益集团代言,需要对之质疑。但网络民粹主义往往把怀疑政府和精英的倾向推到极致,凡是和官员、专家、富豪有关的负面事件,都会激起条件反射式的反对和批判。在药家鑫案件持续期间,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关于药家鑫的“家长有权有钱”,“药父身居我军军械采购要职,利益纠葛颇多,望中央军委彻查此人经济问题,肃清军械采购环节蛀虫”等传言,药案也被塑造成“草根与精英的较量”。在当下中国司法公信不足、社会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这些言论得到广泛传播,对药的父母造成伤害。

有效的社会管理离不开政府和精英的权威。当前我们社会存在诸多问题,如利益分配不公、贪污腐败严重、贫富差距扩大等,社会管理工作也存在诸多失误,但这都应该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有序、渐进的改革来推进。极端的网络民粹主义,往往夸大消极因素,彻底消解政府和精英的权威,导致政府与民众的裂痕加深,加剧不同阶层间的对抗,激化社会的矛盾和仇视,最终会影响到社会管理的成效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四)新媒体缺乏与现实的体制接合渠道

除以上三点,新媒体最为致命的缺陷在于,其对社会政治的影响,目前仅停留在舆论压力的层面上。网民通过新媒体表达意见,形成网络舆情热点,能取得什么样的成效,往往取决于舆情的声势、规模的大小。多数情况下,热闹一阵也就过去了。

由于缺乏民意与社会管理体制接合、转化的渠道,有关部门对网上所反应出的民意,往往采取“你说你的,我做我的”的态度。如近两年在网络舆论压力下被撤职的官员纷纷复出,尽管网民对每一次复出都表现出强烈的质疑,但一点也没有影响更多官员的复出,无形中抵消了此前网络监督的实效。

新媒体具有的舆论监督与揭发腐败的功能,已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民间力量。但目前没有一部权威的法律对网络监督和网络反腐的程序、方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一些专业的“网络独立调查人”和“民间举报网”等,合法性遭到质疑,并多被封杀。

四、新媒体当如何推动社会进步

新媒体存在以上所述诸多问题,从根本上来讲,反映了我们社会制度的结构性缺陷,即缺乏民意与政府行为间的接合渠道。尽管新媒体能够对执政者产生很大的压力,但这种压力要经过多个环节的转化才能真正产生作用。与进步运动时代的美国社会管理体制相比,这种差距就更加明显,因为美国“扒粪运动”所掀起的民意,可以直接通过议会进入立法程序,也可以通过大选的压力督促行政机关认真执行法律。

但这并不是说新媒体对社会进步无能为力,只是我们不能对之期望过高。要想发挥新媒体对中国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需要媒体、民众、社会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而就目前形势来说,后者所起的作用更为根本。

(一)新媒体运营机构需加强社会责任担当

媒体是社会公器。尽管在市场条件下,新媒体运营机构不可避免要追求经济效益,但只有那些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媒体才会真正成为有力量的媒体。有些媒体热衷于商业炒作,以经济利益来衡量社会事件的报道价值,以新闻的“可消费性”满足市场需要,甚至不顾媒体的社会责任,以传播谣言来吸引公众关注,这样的媒体肯定“行之不远”。

新媒体当充分发挥民意表达主渠道的作用,以客观公正的态度报道社会事件,正确引导事态的发展;也要利用技术优势和舆论优势,捕捉重大社会新闻题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配合网络民意揭示社会治理当中的深层次问题,为政府公共决策提供良好的信息管道和政策建议,从而在政府与公众之间架设互动的桥梁。

(二)民众需加强媒介素养

就民众而言,通过新媒体发表意见是弥补政治参与不足的重要手段。在中国特定的文化传统和政治环境下,个人公开表达政治诉求具有很大的社会风险。新媒体的匿名性使得公众获得了较大的话语权,这是新媒体受到民众热捧的关键因素之一。但也应警惕,公民滥用话语权的危害也不可小觑,尤其是那些违反公共精神和法律底线的观念,一旦被误导,就会产生公共危机和管理危机,导致社会公权力的失控。因此,提高民众媒介素养,理性、有序地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恰当地表达个人意见,是通过新媒体推动社会进步的前提。

(三)社会管理者既要宽容、扶持新媒体的发展,也要加强对新媒体的引导

在当下社会环境中,新媒体发展壮大和发挥作用,最根本的是要取决于社会管理者如何看待、引导、应对新媒体。

首先,社会管理者既要鼓励网络问政,也要加强网络执政。

对于网络问政,社会管理者不应视作对权力的干预,而应视之为对公共治理的补益。社会管理者应鼓励民众通过新媒体参与到社会管理中来,并借助新媒体建立、加强与普通民众、民间组织之间在社会管理过程中的广泛对话、沟通,还可以通过新媒体协调行政运作,打破时间、空间、行政部门的层级以及社会成员的等级之间的限制,及时传达政府的施政意图、方针与政策,从而提高政府治理的反应能力和社会回应力。

提升网络执政能力,及时、合理地解决民众关注的重大问题,不仅会产生直接的社会效益,还会提升社会管理部门在公平、正义等价值层面的形象建构。

其次,既要支持的网络民意表达,也要加强对网络思想阵地的引导。

民众利用新媒体发表个人见解,实现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融合。在这个平台上,民众的价值诉求通过整合、发酵,逐渐形成了新的价值观和舆论导向,客观上形成了思想的多元化,这对社会管理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在新媒体主导的信息传播环境中,社会管理者处于一个较为微妙境地。这就要求,社会管理者要加强对网络思想阵地的引导,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和维护国家的信息安全。社会管理者不仅要加强网络管理队伍的建设,更要改进工作方式、技巧、手段。在这一点上,决不能采取“鸵鸟政策”。

第三,既要借助新媒体加强社会建设,也要注意防控其带来的风险。

新媒体强化了民间社会的力量,逐步形成了有一定独立性的社会领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大了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新媒体在推动社会冲突方面的能量,不仅在国外的社会革命中有所体现,在国内的群体性事件也屡有效验,如在厦门、大连的反PX项目活动中所表现的。这就要求社会管理部门加强对网络舆情的调研与应对,及时发现和消除民众的不满,把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制止在萌芽状态中。

总之,新媒体的发展为当代中国社会进步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契机。新媒体扩展了公共话语和民意表达空间,为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机遇,使我们的社会政治生态有了一些明显改观,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一股重要力量。

但是,由于社会文化传统和体制的约束,新媒体不可能像美国“扒粪运动”那样大幅度地推动社会进步。中国社会的进步,归根结底还是要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加强执政党、政府与社会、民众的对话与协商,渐进、有序地推进来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新媒体又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新媒体的发展进步,直接体现着我们社会的进步程度。

[①]孙立平:《中国需要一场社会进步运动》,2010年12月27日第5版《经济观察报》。

[②]此处新媒体概念采用匡文波先生的界定,即“以技术上的数字化、传播上的互动性”作为新媒体的判定标准,包括手机媒体、微博、网站、搜索引擎、IPIV、博客、即时通讯、电子邮件、新闻组、电子公告牌等。参见匡文波《“新媒体”概念辨析》,《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6期。

[③]黄贤全:《试论美国进步运动兴起的原因》,《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④] 张准,林敏,周密:《中美两国经济崛起之比较》,《生产力研究》2009年总第22期。

[⑤] 雷颐:《拯救美国的“扒粪运动”》,《炎黄春秋》2002年第4期。

[⑥]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13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8.3%。

[⑦]也有学者把网络媒体作为“第四媒体”,把手机媒体称为“第五媒体”,本文对此不做区分,统称为新媒体。

[⑧]祝华新:《网络倒逼中国改革》,《中国改革》2012年第10期。

[⑨]胡泳:《众声喧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第1版,第84页。

[⑩]张研农:《人民日报仍然是我国主流舆论的首席代表》,2012年4月27日第B11版《东方早报》。

[11]胡泳:《2011,中国网络舆论有“三大变化”》,2012年1月13日《中国新闻周刊》。

[12] 胡泳:《2011,中国网络舆论有“三大变化”》,2012年1月13日《中国新闻周刊》。

原刊于深圳大学《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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