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开元:从奥巴马演说看华人的爱国观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447 次 更新时间:2012-04-03 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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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开元  

爱国主义是各国政府和大多数民眾肯定的一种价值观,也是在中国和美国经常引起激烈争论的话题。

毫无疑问,只要国家存在,在特定条件下,爱国主义就具有正面意义,它是凝聚本国人民抵御外敌、对抗天灾的巨大精神力量。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军民高举爱国主义大旗,前赴后继、不怕牺牲、英勇抗敌,写下可歌可泣的壮丽诗篇。这次汶川大地震,全世界华人在爱国主义精神感召下,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向受难同胞伸出救援的手,谱写了一首感人肺腑的救灾交响曲。

然而,爱国主义好像一件美奂美伦的金缕玉衣,东施穿上可以变成美女;又仿佛一件百战百胜的法宝,能使敌人或对手俯首称臣。它经常被某些政客和民众滥用,成为美化自己的化妆品、攻击对手的利器。难怪两百多年前,英国政论家塞缪尔.约翰逊(Samuel Johnson)说过一句名言:“爱国主义是流氓无赖的最后藏身处。”(Patriotism is the last refuge of a scoundrel)他批评的正是这类滥用爱国主义的政党和政客。

爱国主义从何而来?什么才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谁是爱国者?谁是卖国贼?对这些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答案,西人云“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今年6月30日,民主党的准总统候选人、很可能成为下届美国总统的奥巴马,在密苏里州独立城发表长篇演说,全面深刻地阐述了他对爱国主义的看法,我们也许可以从中获得一些有益的啟迪。

人为什么会爱国?一个人在地球上某个国家出生和成长,他对於生育、养育他的祖国,对於祖国的亲友和同胞,以及祖国的语言和文化,自然而然会有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爱。即使后来他移民外国,这种爱也难以割断或消失,他会为祖国的成就和进步感到高兴和自豪。这就是爱国主义的来源。这种爱就是最基本、最原始的爱国主义。奥巴马也是这样,他对美国的爱来自小时候外祖父母和母亲对他的言传身教,以及学校、社会对他的教育和影响。他说:“爱国主义开始於我最早记忆的一种内心的直觉,一种对国家的忠诚和爱。”

但奥巴马的爱国主义并不只是为美国感到自豪,或参加学校的忠诚宣誓、感恩节、国庆节等活动,他更强调爱美国就要信奉美国的立国理念并身体力行,付诸实践。他说,“它(爱国主义)不仅包括学校里的忠诚宣誓、感恩节的游行,或者国庆的焰火,这些东西可能非常美好,它更是指贯穿於我幼年家庭教育中的美国理念”;“爱国主义并不只是忠於地图上某个地方或者某一类人,更是忠於所有美国人愿意捍卫、做出牺牲或者奉献一切的美国理念”。

那么,这种美国理念是什麼呢?奥巴马说:“正是下述信念导致了美国革命:我们可以实行法治而不是人治,可以实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以畅所欲言,可以与任何人组团结党,可以信仰任何宗教,我们有权追求自己的梦想,同时有责任帮助我们的同胞追求他们的梦想。”因此,真正的爱国主义者必须信奉并坚持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所界定的现代民主自由制度的最重要内容:法治,言论、结社、信仰的自由、以及人道主义等。

奥巴马认为,爱国主义者不仅要看到美国的伟大成就,而且要认识到美国并非完美无缺,正视美国存在的诸多问题,如种族不平等、贫富悬殊、政客道德的堕落等等,他说﹕“美国之所以伟大,并非由於它完美无缺,而是由於人们相信它可以不断地得到改进”。因此,爱国主义者有责任为逐步解决这些问题而孜孜不断地努力。

奥巴马指出,不能把国家与领袖、政府或政党划等号,爱国主义不包括爱任何领袖、政府和政党。他说:“爱国主义永远不能定义为忠於任何领袖、政府或政党。”因此,对政府、执政党持异议的民间人士,也可能是真正的爱国主义者。据说美国第三任总统汤玛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曾说过一句名言﹕“异议是爱国的最高形式。”(Dissent is the highest form of patriotism)奥巴马也说﹕“对政府的政策持异议并不等於不爱国”,“当我们法律、我们的领袖和我们的政府背离了我们的理念,普通民众表示异议可能就是爱国主义的一种最真实的表现”。所以,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恩,六十年代反对越战的人士,前不久勇敢揭露巴格达监狱虐待囚犯的美军,反对布希的伊拉克政策的人士,都是真正的爱国者。

奥巴马严厉谴责美国过去和现在那些打着爱国主义旗号、排斥和攻击异己以售其奸的各种言行。他说:“把爱国主义当作政治上的剑或盾,与我们共和国具有同样悠久的历史。”美国第二任总统约翰.亚当斯(John Adams)曾被反联邦党人指控为“英国的同谋”。汤玛斯.杰斐逊被联邦党人指控为“把美国出卖给法国”。一些知名总统利用爱国主义来为错误政策辩护。亚当斯制定《外国人与叛乱法案》,林肯中止人身保护令,罗斯福监禁日裔美国人,都披上爱国主义的美丽外衣,异议人士则被贴上不爱国的标签。

美国今年大选,有人在爱国问题上大做文章。奥巴马主张从伊拉克撤军,抛弃布希的单边主义路线,与伊朗、古巴等美国的宿敌谈判,被保守派攻击为“向恐怖分子投降”。奥巴马是基督徒,有人却强调他的中名“胡森”(Hussein),宣扬他身穿传统穆斯林服装访问肯亚的照片,暗示他与伊拉克前总统胡森和回教有联系。奥巴马宣布:“在这次竞选中,我决不会怀疑别人的爱国主义;但当其他人置疑我的爱国主义时,我也决不会置若罔闻。”

无独有偶,近百年来,华人社会也一再上演滥用、误用爱国主义的闹剧,经常出现“汉奸”与“卖国贼”的帽子共舞、“反华”与“叛徒”的帽子齐飞的奇观。

在中国大陆,1949年以前,中共曾抨击国民党政府“假抗日、真投降”,是“美帝的走狗、傀儡”;国民党也指责共产党是“苏俄的代理人”。中共执政初期,大陆的学校提倡过“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学习、爱劳动、爱护公共财物,多少还有点原始爱国主义的影子。但后来“五爱”变成了“三爱”,即爱党、爱政府、爱领袖。文革中更变成七亿人只爱一个人----毛泽东。爱国主义变成中共内斗和镇压异议的工具。彭德怀被毛泽东打成“里通外国、篡党夺权的野心家”;国家主席刘少奇被打成“大搞卖国主义、洋奴哲学”的“叛徒、内奸、工贼”,永远开除出党;为逃避毛泽东迫害、坐飞机逃跑的中共副主席林彪被定为“叛党叛国的反革命集团头子”。文革中,前中央音乐学院院长马思聪不堪红卫兵的批斗,偷渡香港后来又到美国,被打成“叛国犯”。至于升斗小民因“不爱国”而获罪者更是不计其数。1960年,笔者母校的一名高中毕业生,在苏联留学时爱上一名苏联姑娘,立即被定为“叛国分子”押回中国,送到农村“监督改造”。

在实行自由民主制度的台湾,有人指控孙中山先生与日本秘密签订“卖国条约”。蓝营被对手扣上“中共代理人”、“卖台集团”的帽子,绿营也被对方贴上“亲日汉奸”的标签。

近年来,中国的经济突飞猛进,国际影响力与日俱增,在官方的煽动和纵容下,大陆的民族主义情绪急剧膨胀,而且扩散到国外。李安根据张爱玲小说改编的电影《色.戒》,被大陆学者斥为“美化汉奸的大毒草”。前中国国家女子排球队主力队员郎平退役后,到美国女子排球队当教练,被许多人骂为“卖国贼”。今年3月,杜克大学两派学生为西藏问题示威,中国留学生王千源没有完全赞同多数中国学生的立场,就被大陆官方和许多华人骂为“最丑陋的”“卖国汉奸”,其国内的家门口也被人泼上粪便。

一些海外华人认为,爱国就必须拥护祖国的政府和执政党,甚至拥护祖国政府的一切政策。中国政府对异议者的态度众所周知,毋庸多说。海外某些华人也落井下石,助纣为虐,动辙给异议人士扣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标榜自己是“爱国者”。奥巴马的爱国观,也许能为他们提供某种新视角。

爱国主义是把双刃剑,政府和执政党煽动和纵容极端的爱国主义,最终很可能引火烧身,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最近中国政府与日本签订合作开发东海油田的协议,被左、右两派异议人士斥为“卖国条约”,就是一例。

对于已经移民外国的海外华人,过分强调“爱国主义”还会产生一个难题:他应该爱哪一国?有人说,两个国家他都爱。如果祖国与移居国关系友好,这种立场一般不会出问题。但如果移居国与祖国发生利益矛盾、冲突甚至战争,他应该站在哪一边?有个朋友告诉我,支持哪边得到的好处较多或风险较小,他就支持哪一边,这是一种选择。也有人说,哪一边更有道理,更有正义,他就站在哪一边,这是另一种选择。种种不同的选择说明,爱国与否并不是决定人类行为的最高准则,在国家之上,还有更高的价值。

(载2008年7月26日《世界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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