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礼庭:就“人民主权论”三答刘学伟先生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046 次 更新时间:2012-02-22 20:58

进入专题: 人民主权论   刘学伟  

丁礼庭  

在我读了刘学伟先生《人民主权论的破绽及修补》【1】的文章后,发表了

《就“人民主权论”和刘学伟商榷》【2】的文章。我非常感谢刘学伟先生及时回复我的文章《与丁礼庭君商榷人民主权论的破绽》【3】我又以《就“人民主

权论”再答刘学伟先生》【4】作为答复。现在刘学伟先生又发表了《再与丁礼庭君商讨人民主权》【5】的文章,我不得不再次作出回应。

一、关于我申明“我对集权制度的卫道士有一种天生的鄙视”的问题。

因为刘学伟先生在第一次答复文章中说:“丁先生还是有民主派那种天生的道德优越感,并没有把我等看做平等的论友。”【6】所以我才说:“我虽然确实是从个人信仰出发对集权制度的卫道士有一种天生的鄙视,但是我在整篇文章中并没有任何超范围的恶意的人身攻击,基本是都是依理论证,所有对刘学伟先生的批判,都以刘先生的原话为基础。”【7】在这里,我鄙视的是“集权制度的卫道士”,虽然我在文章中还说了:“我尤其鄙视那些自己和儿子、家属长期生活在民主宪政制度下的发达国家,却忙着在中国维护集权制度的卫道士。”【8】我在这里说的非常明白,我并不鄙视生活在发达国家的华人,每个人都有“择善而居之”的权利,这既是人之常情、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所谓“孟母三迁”就是这个道理。但我鄙视的是那种“自己生活在民主宪政的发达国家忙着在中国维护集权制度的卫道士。”所以,我希望刘学伟先生不要“自我对号入座”,正如刘学伟先生在《再答》的文章中否认自己是“集权制度的卫道士”,这个问题就没有什么可纠缠的了,因为我在所有答复刘先生的文章中从来没有指名道姓肯定刘学伟先生就是“集权制度的卫道士”。刘学伟先生到底是不是“集权的卫道制度士”,用不着你我多费口舌,广大读者自有公认。

至于刘先生指责我具有某种“道德优越感”,我认为有“道德优越感”和“道德自信”也是人之常情,根本无可指责。就算刘学伟先生对自己没有“道德优越感”,至少也应该有“道德自信心”吧,这二者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我想刘先生总不至于对自己的“道德自信心”都没有吧。 自由主义者之所以要谴责“道德优越感”,主要是谴质有人以暴力和强制来推行这种自以为是的“道德优越感”。在排除了暴力和强制后,甚至可以说“道德优越感”和“道德自信心”是公民的重要素质。

至于刘学伟先生说的:“方绍伟君提倡冷酷实证,主张完全不做道德判断,就是为了完全排除这种感情因素。”【9】这种观点其实我早就批判过,记得我在《十论中国市场》中就批判过某种“经济学只讲经济效率,不做道德评判”的观点:

——张维迎先生还说:“效率与平等的替代关系处于那一点适合,取决于社会的价值判断,经济学并没有给出结论。”【10】我明确地反对经济学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的观点。正因为经济理论直接地关系到社会上各群体的利益分配,所以,经济学和其他社会科学一样,都必然地直接关系到价值观和道德性。我们退一步说,……我们套用一句名言:“科学无祖国,但科学家有祖国。”,那么如果“经济学真的和价值观、道德性无关,但经济学家也必然具有价值观和道德性。”经济学家主张和提倡怎样的经济理论,或者对什么经济理论保持沉默,甚至为了自己的名利地位而说假话,等等,都不但直接关系到社会上各群体的利益分配,也直接地和经济学家的价值观和道德性相联系。——【11】

在这里,刘学伟先生自己也承认:“我不否认,我有一个屁股,就是我是一个生意人,我是一个中产阶级。我不可能完全摆脱这个身份的约束。”【12】我的理解也就是刘学伟先生的理论学说主要是为中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只是我无法明白的是,既然刘学伟号称自己已经发现了宪政国家的严重弊端,并断定宪政国家“已经开始全局下行”的发展趋势,而且再三地赞美中国的集权体制,那么为什么不回国定居、生活和发展呢?就算是和中产阶级的高收入有关,难道这种“高收入”就一定和民主宪政制度无关吗?

二、所谓“中国的崛起”,实质上的就是指“中国民众的崛起”。

刘学伟先生说:“论战都发生在与自由派我现在称民主派(相比自由,民主是这一派更核心的理念)之间。我给自己的定位是处于中间的中道良治派,支持中国崛起派。”【13】在这里,刘学伟先生称自己是“中国崛起派”,并经常和中国的民主牌和自由派的“中国崛起”理论进行论战。虽然刘先生没有具体说明他与之论战的自由派和民主派的理论观点到底是什么,但我不知道可否解读为刘学伟先生不认同中国的民主和自由地崛起,只认同中国经济的崛起?

实事求是地分析,所谓“中国的崛起”,实质上就是“中国民众的崛起”,也就是所谓的大多数民众自由、民主、幸福和富裕地崛起。请问刘学伟先生,除此之外,排除了中国大多数民众民主、自由、幸福和富裕地崛起,集权制度下少数人的崛起能够被称为“真正的中国崛起”吗?

那么,如何来定义“大多数民众自由、民主地崛起”呢?也就是经济上共同富裕,政治权利上“人生而平等”,当然还应该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各方面权利的“人人生而平等”。离开了这种大多数人的经济、政治、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各方面权利的“人人生而平等”,就绝对不是真正的“中国崛起”,即使真是刘学伟先生说的中产阶级的崛起,也只能是少数中产阶级的崛起。中国也绝对不能走这种只有“少数中产阶级崛起”的“崛起之路”!

所以,民众的崛起,就必须通过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来赋予民众民主的权利,并让民众自己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经济利益。但刘学伟先生却说:“人的权利的确是存在的,……它其实是一种社会的权利,历史的权利,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而逐步完善丰富起来的权利。” 【14】“就是说除了私有财产权之外,在《联合国人权宣言》中列举的一长串经济和社会权利明显的不是天赋人权,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物质富裕,逐步才可能付诸实施的‘人赋人权’。在这里,光有善良的愿望是远远不够的。当然当物质条件基本具备时,人民也是要经过争取,才能获得这些权利。这时,有理念的指导,就有重大意义了。”【15】

刘学伟先生的言下之意就是如果物质条件不具备,民众就别争取,你争取也没用,只有等物质条件具备了,再争取才“有重大意义”。但遗憾的是,刘学伟先生没有对这种必须具备的“条件”做定量的分析,只是说了:“共同富裕只有在整体富裕之后才可能实现。比如中国的现阶段,就可以开始考虑努力共同富裕了。在江泽民时代以前,还是只能发展优先。”【16】我虽然不想指责刘先生是应顺了十二五改善民生的计划才“允许”中国民众可以考虑共同富裕了,至少刘先生的这个观点并不符合邓小平的观点:“二十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17】无独有偶,在我没有看到邓小平这个英明论断前,我在2010年11月发表的《十论中国市场》的文章中就指出:“中国已经错过了提高工资的最佳时机,在世纪之初,加入WTO时就应该适当调整低工资政策,事实是低工资政策已经造成了中国严重的社会问题和经济问题。”【18】其理论基础就是通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2001年中国的人均GDP已经超1000美元,【19】已经实现改革开放初制定的“翻二番”的目标,并已经起步进入小康。

其次是,刘学伟先生并没有指出中国现阶段“允许”民众共同富裕时,民众应该怎样来实现共同富裕?只是明确指出:“中国现在正在高速发展,这就是必须支持的大局。政制的发展绝对是第二位的。有了经济的发展,政治的发展一定会有。反之,无论何样的政制发展,都只有失败一条路可走。”【20】我想请问刘先生的是,所谓“必须支持的大局”、“政制发展绝对是第二位的”是不是就是指中国的集权政制“不能彻底改变”?民众应该等待集权执政的既得利益群体的恩赐和施舍才能被允许共同富裕和实现民主宪政?请问:集权的政治制度不彻底改变,民众缺乏民主权利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经济权利,如何来实现共同富裕?

刘学伟先生还说了另一个中国实现共同富裕和民主宪政的条件:“民主必须建立在一个以中产阶级主导(即使他们还占不到人口的多数)的社会中。上层人数太少,他们永远不会企盼民主。当中产阶级已占到人口多数时(发达国家的现状),就可能推行正常的民主制度。”【21】可见刘先生的观点实质上就是一个循环矛盾的悖论——不改革集权的政治制度,民众缺乏民主权利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经济利益,就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没有共同富裕,哪来的占人口大多数的中产阶级?而按刘学伟先生的说法,没有强大的中产阶级力量,就不可能实现民主政治。这不就等于论证了中国永远不可能实现民主宪政的结论了?所谓“既有城市工商业,也就必会有城市的中产阶级。”【22】“只要有了发展,有了中产阶级,到那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之时,革命无需暴力,也是很容易成功的。那就是我指望的和平长入。这个长是生长的长,真的十分地传神。”【23】实在是没有事实依据的鬼话。中国在贫富二极分化中发展经济的事实已经非常有力地证明了“中国的中产阶级数量和力量之所以严重地滞后于正常的经济发展水平”,就是因为民主制度建设的滞后剥夺了大多数民众争取自己经济利益的民主权利而不能实现共同富裕!

三、 “人生而平等”主要是指“权利的平等”和“过程的平等”,而不仅仅是指“经济结果的平等”。

刘学伟先生说:“当然我也并不反过来认为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不平等越大越好。 我认为理想当然在我一贯主张的中道,在取得一个理想的,合适的差距。这样才可以得到效益和公平的最佳折中。从这里也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的理论的实质差异。你认为人类发展的至少理论终点应当是绝对的平等,即使是实际上达不到,也要努力无限趋近。”【24】

那么请问刘学伟先生:你说的“理想的、合适的差距”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差距?刘学伟先生说:“我认为这个发展的理论终点是达到一个最恰当的动态均衡。在那里,适度的其实还是相当大的差距才是终局理想模式。……我认为这个比喻对经济和政治同样有效。”【25】那么刘学伟先生说的“动态的”、“还是相当大的”差距可以量化吗?在经济学中常用“基尼指数”来量化贫富差距?如果刘学伟先生不反对用基尼指数来量化贫富差距,那么请问刘学伟先生,您认为怎样的基尼指数指标,才符合刘先生的“理想的、合适的差距”呢?目前国际上对中国的评价是基尼指数已是“0.55”的数据,【26】符合不符合刘先生“理想的、合适的差距”?如果刘先生也认为这不符合他的“理想的、合适的差距”,那么能不能解释一下您认为的“理想的、合适的差距”应该是怎样的呢?再解释一下中国的贫富差距不符合您的“理想的、合适的差距”的根源是什么呢?还请刘学伟先生具体地回答,请不要回避这些问题。

刘学伟先生说:“但是有太多的崇高理想,尤其是宏大的理想经不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无论在中国、在其它发展中国家,还是在西方发达民主国家,我都可以轻而易举地举出海量的例子来证明,这个理想从未达到。我要从逻辑上证明它永远也达不到也真是很容易。”【27】在这里刘先生以平等“从未达到”和“永远也达不到”来否认“人人生而平等”的宪政原则。所以,我在第一篇商榷文章中【28】论证了“人人生而平等”应该是一个“从不平等发展到相对平等的过程”,并批判了刘学伟先生以再发达国家的民主进程中,甚至在他们当今的现实社会中还成在许多“不平等”来否认“人人生而平等”的宪政理念。但在这篇文章中刘先生又指出了:“我什么时候把‘人人生而平等’理解为‘人人生而绝对平等’?我一贯从实践出发,我说的是,当代西方已经实现的,做到了的政治平等都已经过度,它导致了过度福利化,导致了西方制度的不可持续。”【29】很显然,在这里刘先生认为发达国家不但已经达到了“人人生而平等”,并已经“过度地平等”了。我不知道这种“过度地平等”和“从未达到”和“永远也达不到”是不是自相矛盾?对此,我只能说,真要说假话,是很难自圆其说的,而且还很容易忘记自己曾经说过的假话。

在刘先生还没有回答这一系列问题之前,我想解释一下我的“平等观”。我的“平等观”并不是指经济收入的结果应该如何地平等。我的“平等观”,主要是指“权利的平等”和“过程的平等”。从根本上说,就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在市场竞争过程中,不但要保证“每个人”和“一切人”享有一切公平的权利,当然包括经济、政治、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各方面权利都必须相对地平等。尤其是如果没有政治权利的平等,就不可能由市场的公平竞争;尤其是在政治上,民众必须具有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来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使劳动者的收入符合劳动生产率的客观水平。其次是这种权利的平等虽然不能做到“绝对的平等”,但在整个发展过程中必须做到“从不平等不断地发展到相对平等”。也就是这种平等和公平的发展既不能停止和滞后,更不能倒退。

那么应该如何来从经济上来分析这种所谓平等的“差距”呢?我认为,一是经济理论上“基尼指数”应该控制在“0.25-0.35”的适度的范围内,尤其是绝对不能超过经济学公认的“0.4”的警戒线。

二是,我曾经在《社会财富和收入怎样分配才是公平正义的》的文章中曾经分析论述过这个问题:

——这种“每个人”和“一切人”共享社会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原则,又必须符合“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使劳动者的收入和客观的劳动生产率相符合,来最大限度激励“每个人”和“一切人”的劳动积极性和能动性。所以社会财富和收入的分配原则,既不能绝对平均,也不能二极分化,必须在二者之间找到最佳平衡点。但这二大原则仅仅是一个综合性、纲领性的原则,在理论上,以罗尔斯的正义原则来分析:比如对富人征税来搞福利制度,符合这二大原则的最佳税率应该在什么水平呢?我认为税率应该增加到低收入群体边际利益为零为止。(假设不存在税收的不当使用问题。)也就是说,在税收和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增加这对函数中,我们把纵坐标作为低收入群体的利益,把横坐标作为税率,随着税率的不断提高,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增加应该走出一个尖顶的“n”形的图型走势,恰当的税率就应该在这个尖顶的顶端。即税率应该增加到:“再增加税率就会损害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的最高点。在这个点上,也应该是各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资本、流动资金和土地各自合理地获得公平利益的均衡点。

那么,无论怎么说,这仅仅还是一个理论的分析,具体又应该怎么来操作呢?……怎么来判断政府的宏观调控是合理的干涉,还是“‘过分的、不必要的、有害的干涉’?怎么判断?谁来判断?”严格地说,应该没有什么绝对公正、正义和公平的原则,更不可能有固定的,绝对正确的操作模式。但按当今世界上在兼顾“发展生产力和共同富裕”二大原则相对来说做得比较成功的发达国家,当然包括北欧民主社会主义的高福利国家,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经验来说:

首先应该按民主原则建立和相对完善“民主宪政制度”和法制体系,然后按民主宪政的法制原则来规范地具体操作社会收入和财富的分配问题。这个民主宪政和法制的原则体系,应该包括:民主、自由、共和、宪政、个性发展、人权、法治、三权制衡、新闻自由、新闻监督、全民普选、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合理激励、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政府宏观调控极其在范围和力度上的限制、政府和执政党行为的范围和责任、市场经济制度体系、福利制度的必要性和适合的程度等等制度性原则,也就是这些综合性原则应该共同协调地发展,谁也不能单兵冒进,也不能个别地严重滞后。然后按这些制度规范地操作社会财富和收入的具体分配问题。

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上述问题的正确理解和科学、合理的判断应该首先产生于精英群体,甚至是个别的知识分子,这是因为“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甚至完全可能是个别人的创新性发现,这就必须通过大多数民众在新闻和思想、言论自由的原则下充分地、自由地讨论后,使少数人手中的真理逐步地走向大众,再通过民主的“程序公正”来规范地具体操作。

而恰恰是真理的定义:真理必须促进、符合和兼顾国民经济高速持续发展和共同富裕二大原则,必须符合“每个人”和“一切人”的根本利益,否则就不是真正的客观真理的“定义”,才是这种真理能够从少数人手中,甚至是个别人的创新中走向大众的“逻辑保障”。重要的是,民主宪政有一个不可缺位的“必要条件”,就是不管是“民主宪政”、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还是社会财富和收入的分配,都必须通过“民主的程序”来决定,决不能允许少数精英来“为民做主”!这是因为任何允许精英来“为民做主”的政策,都必然会留下“精英为自己谋私利”的腐败隐患!!——【30】

如果刘学伟先生认为,让民众来做分配原则的选择,就一点会产生“民众贪婪的结果”——过渡的福利,也就是目前已经发生的欧债危机的事实。那么总归必须有人做出“如何进行分配”的选择,从人的本性和本能是理性地自私的理论出发,任何做选择的人都有可能产生异化的“贪婪”结果。那么我已经说的非常明白:“我们有没有理由,为了不让公众贪欲凸显,就剥夺公众的选择权?……与其让其他人来选择和贪欲,还不如就让公众来选择和贪欲的好!因为就贪欲来说,让公众贪欲是‘最不坏’的结果!”【31】如果,刘先生认为应该剥夺民众来做选择和贪婪的权利。那么我想请问刘学伟先生,您认为应该让谁来做选择,应该让谁来贪婪?对了,刘学伟先生说过:“我不否认,我有一个屁股,就是我是一个生意人,我是一个中产阶级。我不可能完全摆脱这个身份的约束。”我不知道可不可以理解为,刘先生认为应该有中产阶级来选择和贪婪,那么中国的中产阶级还是极少数的事实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解读为刘学伟先生认为应该由少数中产阶级来选择和贪婪?还请刘学伟先生确认一下自己的观点,到底应该由谁来选择和贪婪?请不要回避这个问题。

四、中国的腐败和贫富严重二极分化的根源是政治权利的不平等。

我始终认为中国的腐败和贫富严重地二极分化的根源是政治权利的不平等。这是因为,腐败所损害的唯一地是民众的利益。所以,只有民众,才具有反腐败的原始动力。除此之外,一切所谓参与反腐败的“权力”都客观上既缺乏这种利益受损的原始动力,而且又存在着分享腐败利益潜在可能和原始冲动。所以,在民众的民主力量缺位的反腐败的环境中,其他的一切反腐败权力,都存在着异化为分享腐败利益的联合制腐的潜在可能。

同时,种政治权利的不平等和贫富严重分化,也是中国中产阶级的数量和力量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客观水平的根源。但刘学伟先生认为:“只要有了发展,有了中产阶级,到那水到渠成瓜熟蒂落之时,革命无需暴力,也是很容易成功的。那就是我指望的和平长入。这个长是生长的长,真的十分地传神。”【32】并认为中国的中产阶级数量和力量并不滞后于经济发展的客观水平:“中国的中产阶级现在多不多,我们既不要与不发达国家比,也不要与发达国家比,而应当与发达国家曾经与中国相当的时候比,与其它的发展程度相当的发展中国家比,再来看他们曾经的和现在的在相应发展阶段的政制政治发展。这才是科学。”【33】刘先生在文章还理直气壮地认为在经济起飞的快速发展阶段,理应存在“还是相当大的差距才是终局理想模式。”并一口咬定:“这极少数发展成功的后发国家,(刘学伟指日本和四小龙)在其迅速发展的阶段,都没有民主制也没用共同富裕。这个事实让后发国家的民主派痛苦。这五个国家或政体发展到相当阶段以后,产生均富和民主化运动。各有不同程度的成果。”【34】

这里有三个问题,一是,中国的中产阶级数量和力量的产生和相同经济水平的国家比,比如和日本和四小龙在相似的经济水平时期比,有没有滞后?二是,日本和四小龙在经济起飞的快速发展阶段,或者说和中国相同的人均收入水平时期,有没有共同富裕,或者说贫富差距到底严重不严重?三是,没有民主政治制度的发展和辅助,中产阶级会不会“很容易”“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地自然而然地“生长”?让我们来逐一地分析。

先解答第一个问题,要论证中产阶级的数量和力量是否滞后的问题,比较有效的方式就是比较在相似的人均GDP水平时的基尼指数的高低。中国2011年的人均GDP大约在5500美元左右,【35】“世界银行测算中国 2011 年度基尼系数已经达到 0.55。”【25】如果和台湾来比,台湾1987年人均GDP是5397美元,【36】但当年台湾的基尼指数是“0.30”左右。【37】这二大数据已经非常充分地说明了中国大陆目前的中产阶级数量和力量的发展有没有滞后的问题。我手上没有日本的精确数据,在记忆中,日本经济起飞时的六

十、七十年代的基尼指数甚至更低,记得应该在“0.25”左右。如果刘学伟先生在国外寻找数据比我方便的话,希望刘先生能够提供一下日本人均GDP在5500美元时期精确的基尼指数。

对于第二个问题,我能够提供的数据就是,台湾在蒋经国当政的1978到1987年的十年中,人均GDP从1323美元发展到5379美元,十年翻了二番,【38】而十年中基尼指数从来都没有超过“0.30”。【39】日本相似的人均水平时期的基尼指数甚至不超过“0.25”,而韩国整个90年代的基尼指数也没有超过“0.35”都在比较理想的贫富差距范围内。而香港和新加坡都是城市型经济实体,具有外来移民较多的特点,尽管如此,他们在经济起飞的快速发展时期的基尼指数也没有超过“0.40”的警戒线。【40】我实在不知道刘学伟先生说的:“这极少数发展成功的后发国家,(刘学伟指日本和四小龙)在其迅速发展的阶段,都没有民主制也没用共同富裕。”的依据到底是什么?难道刘学伟先生真把“共同富裕”理解成“绝对平等”了,所以胆敢下这种结论?要知道上面已经指出中国2011年的基尼指数已经到了“0.55”的可怕高度。

关于第三个问题,我的结论非常明确:大多数国家在进入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如果不能实现有效的共同富裕的事实,那么这种快速发展就不可能持续,也不可能真正地实现现代化和经济持续繁荣。甚至可以这么说,几乎所有欧美发达国家和亚洲的日本及四小龙,在其经济起飞的快速发展时期,欧美在二战后的四、五十年代,日本在六、七十年代,四小龙在七、八十年代,国内的贫富差距都相对较小,其中大多数都不会超过“0.35”,就是个别的,也很少有超过“0,40”的警戒线的。

很简单的道理,要把贫富差距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要么是具有相对完善的民主制度的辅助,要么是集权执政者以强权控制。其中,欧、美、日属于前者,而四小龙则属于后者。如台湾和新加坡,则应该归功于蒋经国先生和李光耀先生的明智,而韩国,则应该归功于民众争取民主权利的民主力量的发展,至于香港,则应归功于占领国英国的民主宪政的传统和影响。除此之外,几乎所有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的国家,同样不可能出现中产阶级 “很容易”“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地自然而然地“生长”的事实。

另外的历史事实就是,无论是中国,还是南美各国的集权执政者,确切地说,应该是相对不完善的民选执政者,当然也应该包括刘学伟先生说的印度,都因为民主制度的相对不完善,民众缺乏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经济利益,从而形成了强大的既得利益群体。而正是这种既得利益群体的“与民争利”,才是基尼指数高企、贫富差距二极分化,从而使中产阶级的数量和力量产生严重滞后的根源。

所以,刘学伟先生说:“我的初步观察是,腐败指数与发展指数严重相关,与民主指数不严重相关。在富裕国家中,无论是不是民主制度,腐败都不严重。在落后国家中,无论行什么制度,腐败都严重。在中等发展的国家中,情况更复杂,但难以看出,在发展水平相当的国家中,民主制度有利于遏制腐败。”我要请问刘学伟先生的是:“世界上哪个国家是‘富裕而不民主的’?”根本就不可能有这种类型的国家,因为只有民主制度才能够遏制腐败和既得利益,才能够进一步实现富裕。当然所谓富裕,就是指共同富裕。你人均GDP数据再高,贫富二极分化,就不能说是“富裕”的。反过来,如果民主制度缺位,民众没有制度赋予的民主权利来监督和制约腐败及既得利益,就根本不可能实现富裕,当然也就是指共同富裕。比如当今中国人均GDP已经5500美元,已经完全可以说实现了“小康”,但大多数老百姓因为贫富二极分化和严重腐败的利益侵占,根本就达不到这个收入水平。所以,结论就是,腐败不但和共同富裕逆相关,也一定和民主指数逆相关。而和发展指数不一定相关,因为高发展指数有二种可能:如果高发展指数和共同富裕正相关,就一定和腐败指数逆相关;如果高发展指数不能同时实现共同富裕,就一定和腐败指数正相关。

以上是我就“人民主权论”第三次答复刘学伟先生。接下来先预告一下,我将就当前欧、美、日和四小龙等经济发达的宪政国家出现的“次贷危机”和“国债危机”到底是民主宪政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发展过程中的“小插曲”和“小曲折”,还是是这种制度体系的“终结”的问题和刘学伟先生另开专题讨论。我认为至少应该以理论和事实为依据来批判刘学伟先生宁可相信中国的集权制度能够“自我完善”地解决严重腐败的问题,却不相信民主宪政制度能够“自我完善”地顺利度过“次贷危机”和“国债危机”式的“现代制度危机”的理论观点。

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

【1】、【14】、【15】、【21】、【27】:刘学伟:《人民主权论的破绽及修补》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1652

【2】、【28】:丁礼庭:《就“人民主权论”和刘学伟商榷》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1882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9466.html

【3】、【6】:刘学伟:《与丁礼庭君商榷人民主权论的破绽》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1917

【4】、【7】、【8】、【31】:丁礼庭:《就“人民主权论”再答刘学伟先生》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1945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9467.html

【5】、【9】、【12】、【13】、【16】、【20】、【22】、【23】、【24】、【25】、【29】、【32】、

【33】、【34】:刘学伟《再与丁礼庭君商讨人民主权》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2476

【10】:张维迎《理性思考中国改革》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6884.html

【11】、【18】:丁礼庭:《十论中国市场》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3457

http://www.aisixiang.com/data/39058.html

【17】:百度文库:《论邓小平的收入分配理论及其创新》(第7页)

http://wenku.baidu.com/view/07236f196bd97f192279e928.html

【19】:百度文库:《中国历年GDP数据,GDP及人均GDP增长率,通货膨胀率,人口总数,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 (1952-2010)》

http://wenku.baidu.com/view/8ed95b886529647d272852d0.html

【30】:丁礼庭:《社会财富和收入怎样分配才是公平正义的》

http://www.aisixiang.com/data/42935.html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12094

【35】:百度知道: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73193806.html?an=0&si=1

【25】:百度知道: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71492480.html?an=0&si=1

【36】、【38】:百度文库:《中国、台湾地区、美国、日本、韩国、朝鲜历年GDP》

http://wenku.baidu.com/view/72eb6e91daef5ef7ba0d3c1f.html

【37】、【39】:郑振清:2012年台湾“总统选举”选举透视

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221297

【40】:以上日本和四小龙的基尼指数数据,都只是我个人的记忆,不敢保证绝对正确,但大致上应该没错。欢迎各位读者提供准确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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