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跨单位组织”与社会整合:对单位社会的一种解释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436 次 更新时间:2004-12-2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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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军  

“单位社会”是解读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一个关键概念。对于生活在单位时代的人来说,找到一个单位就等于在社会体系中寻找到了自己的定位。但是,单位组织是否是解读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惟一通道呢?在单位组织之外是否还存在着其他类型的组织,联结单位组织的制度化力量是否存在呢?尤其是在转型期的中国,随着单位自主权的扩大和新型社会力量的崛起,如何缔造一种稳定的社会联结机制呢?正是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中,本文的研究实现了从“单位组织”向“跨单位组织”的转移。通过对跨单位组织的分析,揭示“单位社会”和“后单位社会”中所包含的社会联结力量。

社会联结:提出“跨单位组织”的理由

无论是政治学还是社会学都十分关注对社会体系或社会结构的研究。寻找人们在社会结构中的联结方式与联结过程,探讨人们在生命流逝和代际兴替的过程中,如何通过自己的行为将社会结构再生产出来,一直是问题的关键。作为效用经济学奠基人的斯密,就提出了这样一个指引19世纪社会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当现代社会彼此区分并且行动者追逐各自狭隘与特殊利益之时,是什么或哪些社会力量把他们聚集在一起?是什么社会机制使专业化的组织无法导致社会的分离?斯密的答案是道德和符号的力量与“看不见的市场秩序之手”。因为市场之手在满足人们对生产需求的同时,也能有效地控制欺诈、滥用与剥削;而道德则包含着维系新社会秩序的情感,是依照实质性传统的要求支撑社会整合的重要力量。斯密提供的这两个答案基本上规定了日后研究这一问题的两条路径。但是,在一个市场灭绝或市场混乱的社会,社会又是通过什么渠道将人们联结在一起的呢?对于一个传统道德资源日渐贫困的社会,如何防止个人从该社会中游离出去?如何消除各种离心化力量对社会结构造成的各种威胁?我们认为,必须要到社会组织化的过程中寻找这些问题的答案。

社会结构实际上就是在组织化的进程中得以建立起来的。因此,对社会组织的研究就成为我们解剖社会结构的通道。可以说,在对社会组织的研究过程中,政治学与社会学拥有较多的共同语言。因为政治的目的就在于在这个世界上创造秩序,在这一点上,两者可以说是相通的。当然,对社会组织的研究绝不是停留在对其规模和内部规则的描述上,而是在对社会交换的研究过程中,寻求社会结构的持续与变革。社会学交换理论的兴起对于我们认识社会组织化的进程是卓有成效的。二百年来,在社会学中一直存在着关于行动者如何处理与社会中他人的关系的理论线索但是对于组织和组织化的理解却有着严重的分歧。社会联结的渠道因为组织边界的日渐强化而被日趋委靡。因此,寻找新的社会联结机制,是突破现代社会分化状态的惟一出路。

正是在这一理论背景下,本文重点探讨当代中国单位社会中的社会联结机制。如果把研究的视线从单位组织内部转向外部,我们就会发现,在单位组织之外存在着一种横跨各个单位之间、将单位中的同类成员联结在一起的组织。这一类型的组织不具有单位组织的专业化特点,但它可以将不同单位中的同类成员联结在一起,我们把这种居于单位组织之上或之间的组织称之为“跨单位组织”。跨单位组织所展现出来的社会联结功能把许多社会要素串联起来。跨单位组织在早期主要表现为政治性的组织。布劳实际上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各种专业化的组织并不能导致社会的整合。因此,为了提供有效的整合方法,独立的政治组织也必须产生出来以管理专业化社会组织的交换。这些政治组织拥有权力,通过法律等手段来管理、控制和保护各种社会组织。因此,在专业化组织日渐发达与社会分化的过程中,单独的政治组织依然具有存在的理由与必要。因为只有居于各种专业化组织之上的政治组织,才能在个人和社会组织所不能涵盖的领域中提供和维持秩序。中国单位社会的联结机制就是由跨单位组织承担起来的。基于此,本文的基本假设包括以下两点:

(1)任何一种组织控制社会交往的能力总是有限的。当一个人认为从组织外部获得的资源比从组织内部获得的资源更重要时,社会交往突破组织边界的可能性便会增大。

(2)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在一个社会中陷于灭绝或无从发挥其全部功能的时候,社会对能够穿透各个社会组织的政治组织和交换网络的需求程度就越强烈。

“跨单位组织”:解释单位社会的一个新视角

任何社会在任何时代都需要依赖特定的组织形式把人们联结、编织在一起。尽管支撑一定组织形式的精神资源和制度资源有差异,但对组织形式的需求几乎是各社会所共有的。对于中国而言,地域的广博和人口的众多客观上决定了对组织形式的需求是极为强烈的,尤其是在近代以来的剧烈社会变动使支撑社会结构的组织资源不断趋于衰竭,这就决定了当代中国的政治发展进程实质上是将人们重新纳入到组织化轨道上来的过程。单位这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基于此,许多研究单位社会的学者都认为,中国社会是由一个个横向闭合的单位组织构成的。社会资源最终都要沉淀到单位组织中并陷于一种非流动性的状态。单位作为一种特殊的组织形式和社会调控体系的构成要素,是在当代中国社会和政治生活制度化、结构化的过程中诞生的。单位具有三种面貌与特色:第一,单位作为国家调控体系的基本单元,既是国家政策的最终落实者,又是整个政治体系的支撑者和资源的最终分配者。第二,单位是一种维护自身利益、保障单位主权的实体。单位对其内部信息的垄断与封锁导致了单位“信息优势”的产生,于是单位在有限的范围和程度内又拥有属于自我的“保护领地”,单位分割社会体系的倾向也源于此。第三,单位是作为个人安身立命的空间出现在当代中国人的生活世界之中的。单位是个人社会化的惟一通道,是人生价值在社会中扩展的原点。在单位社会中,人们基本上不是通过自然人的本能行为和公民的政治行为展现其社会性的价值,而是被逐一整合到一个个具体的社会组织即“单位”之中,从而由这种单位组织代表他们的利益,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给予他们社会行为的权利、身份和地位,左右和控制他们的行为,社会分层也就表现为以单位为基点的政治分层,社会结构也就呈现出以单位为载体的“蜂窝状结构”。

可见,单位组织在满足社会整合与社会调控之需要的同时,也逐渐转化为人们文化心理结构中的构成要素。单位并不仅仅是一种功能性组织,更是一种文化性组织。但是,单位组织并不能把人们在单位之外按照其他程序所进行的交往完全掩盖起来,尤其是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这一特点更为明显。实际上,把当代中国社会分解为一个个独立的单位,仅仅是指出了构成这一社会体系的基本单元而已。对于社会联结和社会调控来说,“单位”这一概念的解释效力是有限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尽管单位社会作为一种形态依然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但弥漫在社会生活中的“跨单位交往”,实际上是更为重要的。

从纵向上来说,单位体制是单位凭借自身在纵向等级体系中的行政定位所形成的一种制度安排。单位按照其级别高低和职能与行业分布不同,被政党和行政的力量分割成若干个平行林立的管制领域,任何单位都是这一领域中的一个构成要素。我们把这自上而下平行林立的领域称为“伞状结构”。伞状结构把基于社会分工而形成的行业结构与行政化的等级结构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因此,尽管从横向角度来看,单位的构成与属性呈现出同一性,但是,从纵向角度来看,它们则是分布于若干个平行林立的伞状结构之中。中国在革命后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就是依靠这种伞状结构中的等级体制实现了资源的有效配置和政策自上而下的贯通。单位体制在满足社会调控的同时,在运作过程中并没有达到扩充社会资源总量最大化的目的。单位体制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改变了中国分散零乱的格局,创造了在一个超大社会进行有效治理的范例。但是这种高度集权的体制在克服社会分割状态的同时,也掉入了条条主义的陷阱之中。

现在的问题是,仅仅依靠对单位体制的分析,还不足以把整个社会结构的内部信息与内部网络搞清楚。本文试图采用一种横向分析的路径,重点研究单位组织之间的空隙地带,是被什么组织占据的,它们对于社会整合与社会联结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在社会转型期,联结不同单位的“横向组织”又是如何生长和扩展的?正是沿着这一思路,我们提出了“跨单位组织”这一概念。

那么,什么是跨单位组织呢?

所谓跨单位组织就是通过特殊的关系媒介将不同单位中的“同类成员”联结在一起的组织。它作为一种与单位组织与单位体制相匹配的制度化力量,共同支撑着这个庞大的社会调控体系。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们说对单位组织的解读并不能反映整个单位社会的结构性存在,单位作为一种封闭性的蜂窝状结构之所以没有使整个社会在碎片化的轨道上陷于断裂与瓦解,依靠跨单位组织而形成的链条结构是重要的原因。

当代中国城市社会首先是表现为一种板块化的特征。板块结构指的是整个社会被分解为一个个的城堡,个人的活动不得越过城堡化组织所规定的边界。也就是说在城堡化组织之外没有个人社会化的空间存在。在传统社会中,交通技术的落后以及自然疆界的隔绝使难以联结的村落共同体,生活在一种狭窄的空间之中。如果说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特征是一种地方性的孤立状态,那么当代中国城市社会的特征就是一种单位性的控制体系。单位的城堡化使这个板块结构具有很强的稳定性。但是,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行,单位组织已经开始丧失了理想城堡的特征,它已经难以将人的活动完全束缚在狭隘的领域之内。而跨单位组织为人们跨越单位组织的边界提供了制度化的通道。跨单位组织仿佛一根链条,将无数个分散的单位组织联结在一起,单位精英在服从单位内部规则的同时,又是整个宏观权力结构上的构成要素。从现实状况来看,政党、工会、妇联、共青团以及各种带有半官方性质的联合会都是典型的跨单位组织。

跨单位组织、非单位组织与单位组织的差异

目前,跨单位组织、非单位组织与单位组织是中国问题研究者要关注的三种类型的组织。

跨单位组织凭借其特有的吸纳机制和开放机制,不断完成着组织成员的代谢与更新,于是,在更为广阔的领域中,跨单位组织拥有了不断强化其影响力的基础与条件。而单位组织与非单位组织因其专业化的特点,它的扩展显然具有行业性的限制。

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单位组织与非单位组织是构成社会结构的基本单元,其中单位组织的主体性地位至今还没有遭致动摇。单位组织不是一种单一性的功能化组织,而是代表人生归宿和合法性身份的特殊组织。换言之,单位组织是社会的浓缩,它本身就是一种微观化的社会。因此,在单位成员看来,对单位组织的认同实际上就是对社会和国家的认同,尽管单位观念有时会成为国家观念的替代品。

从社会组织的角度来看,当代中国的改革可以说存在着两重面向:一是激发单位组织的生命力,使其对社会资源的消耗与浪费在改革过程中逐步被克服。二是在单位组织之外为具有单一性功能的非单位组织提供生存与发展的空间,非单位组织的成长是当代中国改革的最令人瞩目的成果。目前非单位组织的成长已经不再局限于经济领域,它向其他领域的扩展使中国的社会结构面临着重组和改造的可能性。

单位组织与非单位组织都不足以为中国这个超大社会提供稳固的、可扩展的和可传递的秩序。因为这两种组织本身所具有的特性使其难以覆盖所有的社会领域,它们遗留的空隙需要一种新型的、可扩展的组织来填补。这种组织就是跨单位组织。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正是依靠跨单位组织的力量,使社会要素被一种特有的社会联结机制串联在一起。

从以上的分析来看,这三种类型的组织存在着明显的不同。单位组织与非单位组织都是将社会分解开来的一种组织形式,它们在一定空间范围内将各种资源浓缩其中,依靠组织内部的规则和权力结构维系着自身的运转。对于单位组织而言,在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存在着形式上的相容性和实质上的相背性。也就是说,单位作为将命令权力和财产权力结合起来的国家统治的一种组织化的工具或手段,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统治结构。就其实际存在的统治过程来说,单位主权和单位利益的扩张乃是问题的核心,尽管这一扩张最终不能突破国家权力规定的范围与限度。对于非单位组织而言,在专业化功能上,它们与单位组织并无二异,但它们并不具备单位组织的政治统治功能和社会资源分配功能。正是这一差异导致了非单位组织与国家权力存在着潜在的紧张关系。非单位组织功能单一性的特点,决定了它相对于单位组织而言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但是,非单位组织在拥有较大自主权的同时,也丧失了推动社会整合的能力。尤其是对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非单位组织的市场化特征还不是表现得淋漓尽致,它在某些方面依然采用“单位化的路径”争取国家对其内部的资源输入,因而它在一定程度上也难以抵挡住国家权力的侵蚀。由此可见,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在社会整合和社会联结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显然是有缺陷的。

在中国这一超大社会中建立有效的社会整合和社会联结渠道,仅仅依靠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是难以完成的。正是在这一背景下,跨单位组织有效地承担起了这一重要任务。我们可以发现,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按照商业程序所进行的分权改革与按照政治程序进行的集权强化几乎是同构的。在商业化程序的改革中,单位组织的自主权迅速扩张,非单位组织的成长令人瞩目,但是商业化程序的拓展也导致了社会整合局面的破裂,同时也使单位组织庄园化的色彩日益强化,在法律资源和市场资源较为薄弱的前提下,依靠政治化的跨单位组织将社会的基本单元联结在一起,仍然是挽救社会结构破裂的惟一选择,绵延已久的集权传统实际上也规定了按照商业程序进行改革的限度,在短时期内按照政治程序对社会进行重组这一路径是不可能被抛弃的。

与此同时,当政治性的跨单位组织在日渐强化的同时,非政治化的跨单位组织也在按照另外一种程序驱动着社会整合程度的提高。在某一行业和特定阶层中悄悄兴起的跨单位组织,正在改变着中国社会整合的逻辑与路径。一方面,一些被吸附到国家权力内部的跨单位组织正在掀起一场静悄悄的“去政治化”的革命,另一方面,按照血缘、业缘、地缘关系和其他关系联结在一起的跨单位组织,也在释放着一种崭新的气息,它们尽管不具备挑战国家权力的能力,但其活动的宗旨和线路显然与政治统治的逻辑不相符。

由此可见,对于转型期的中国而言,一方面存在着一种分解社会结构的趋向,另一方面也存在着重新联结社会单元的趋向。如果说在与计划经济体制同时并存的单位社会中,单位组织与政党这一跨单位组织的相互依附扼杀了社会离心力量孕生与扩展的话,那么当单位自主权日渐扩张的时候,社会碎片化的趋势使单位本身所具有的分解社会结构的力量逐渐暴露出来。正如前文所言,改革开放之后中国社会变化最大的当属单位组织一元化地位的丧失与非单位组织的成长。组织的多样性带动的是社会结构的转型,即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模式发生了变革。一方面,单位丧失了对人的社会化渠道的垄断权,另一方面,许多非单位组织因其功能的单一性,并不能完全满足人的社会化需求。正是在这一双重变迁的生态环境中,跨单位组织有效地满足了维系政治秩序和强化社会联结的需要。这也就验证了本文提出的第二个假设,即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在一个社会中陷于灭绝或无从发挥其全部功能的时候,社会对能够穿透各个社会组织的政治组织和交换网络的需求程度就越强烈。

两极化跨单位组织的类型及其性质

1.正式的跨单位组织

正式的跨单位组织一般都有着明确的规章,是某一政治力量或社会集团的代表与象征。

在中国,正式的跨单位组织包括政治性的跨单位组织和非政治性的跨单位组织两种。政治性的跨单位组织居于各单位组织之上,并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渗透到单位组织之中。因此,该种类型的组织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权威的一种表达形式,或者说它是国家权威通过横向的联合方式对社会进行有效调控的制度安排。像妇联、工会、共青团以及台联、侨联等跨单位组织,有效地弥补了单位组织庄园化和封闭化所带来的缺陷,它不仅通过一种跨单位性的组织形式,填补了单位组织之间所遗留下来的空隙,将无数分散的、庄园化的单位组织联结在一起,而且还针对特定的同类成员进行政治保护,有效抑制了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中的“暴力行为”和“越轨行为”(例如妇联对女性的保护)。显然,正式的跨单位组织对于单位主权、社会资源单位化等离心力量来说,是一种制度化的抵制力。

非政治性的跨单位组织或民间性、半民间性的跨单位组织主要包括一些经济性和社会性的社团组织。长期以来,“政社不分”的特性使许多非政治性的跨单位组织依然具有行政化的色彩,当其生存的资源需要国家输入的时候,实际上它已经与政府之间产生了一种不对等的权力关系,其自主性基本上难以发挥出来。尽管近年来行政拨款的数额不断减少,但其内部管理体制依然具有准行政化的色彩。非政治性的跨单位组织已经丧失了它应有的开放性特征,作为社会联结体系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上难以提供开放性的公共领域。因此,非政治性的跨单位组织在维系社会整合和强化社会联结方面,是有缺陷的。近年来,学术界对第三部门和非赢利组织或非政府组织的关注,证明在市场化道路上诞生出来的许多跨单位组织已经带有公民社会的某些痕迹,正在兴起的新组织开始改变着社会整合的路径与逻辑。

2.非正式的跨单位组织

在制度经济学看来,外部秩序着眼于依靠指示和指令来计划和建立秩序以实现一个共同目标,实质上是一种组织秩序或计划秩序;内部秩序则是间接的以自愿的方式,依靠各种主体共同承认的制度而形成的自发秩序或非计划秩序。显然,从表面上看来,单位化国家(社会)是典型地通过外部秩序展现出来的一种形态。但是,一旦把单位视为一种文化性或中国性的组织,那么就会发现单位化国家(社会)实际上也表现为一种内部秩序。单位化国家(社会)一方面体现为国家理性的力量,另一方面又体现为一种历史惯性的延续。潜藏在单位组织背后的跨单位网络恰恰是构成人们在单位外进行交往的内在机制。所以,本文认为跨单位网络是我们研究非正式的跨单位组织的基础。跨单位网络是构成贯穿于单位之间非正式制度的社会文化基础,是我们研究单位社会中人们非正式的依赖关系和权力运作模式的重要通道。正如我们在社会学家埃默森提出的交换网络理论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行动者之间的权力关系一样,跨文化网络也可以告诉我们在单位社会中人们是如何与单位外部成员发生联系的。这一网络支撑着单位社会中的隐蔽性结构。在这一结构中,不是正式的制度力量规范着人们的行为,而是从过去沉淀下来的习俗和规则强化着一种可靠性的社会交往。这也是单位社会丧失现代性而回归传统的重要原因。跨单位网络仿佛一道铁幕将许多人吸附到一张不能摆脱的网中,在这张网中的定位是人们得以立足的社会资本。我们提出“跨单位网络”这一概念的意图在于探讨单位社会中的人们是如何交往的,在单位化秩序的背后,人们又是如何在不自觉地服从着一种礼俗化的规则。在这样一种特殊的文化生态环境中,单位人仅仅是对人们生活方式的正式描述,尤其是在改革开放时期,人们的许多活动实际上已经穿透了单位组织的边界。例如单位领导人利用自己的关系网为亲属提供优越的工作岗位,不同单位领导人之间的互惠交往,渗透在单位社会中的地缘网络与血缘网络等等,都使单位社会并不是依靠单位组织的边界而被绝对地划分为老死不相往来的板块结构。跨单位网络实际上也使社会资源的配置规则与中国传统相联结,与西方社会被市场化冲击殆尽的传统机制相反,中国传统社会的联结机制在单位社会中被大量地保留和继承下来。跨单位网络提供了这一传统机制得以扩散的空间和渠道。

如果贯穿于单位之间的非正式制度(如朋友关系网络、亲情关系网络、地缘关系网络),一旦采取组织化的程序将人们联结在一起,便极有可能形成一种民间性的跨单位组织,如同乡会等。这种新组织尽管不可能完全获取国家权力的政治认可,但它却具有满足社会内在需求的特性,因为它在更为广阔的空间中为人们提供了寻求社会意义的场所。所以,我们可以说非正式的跨单位组织是基于传统、习俗以及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隐蔽战线”而逐渐成长起来的。正如上文所言,单位组织把人们之间的交往完全限定在单位组织的边界之内,仅仅是一种外在的社会事实。实际上一种隐蔽性的跨单位网络伴随着单位社会的成型已经逐渐生长出来了,尤其是当市场化改革得以推行的时候,这种跨单位网络逐渐萌生出依托某一组织而立足的欲望。当社会变革的程度达到了为这些组织提供资源支撑的条件时,社会结构内部的权力关系就面临着革命性的变化了。

3.跨单位组织的两极化特征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跨单位组织存在着明显的两极化特征。如果说,在单位时代,国家与社会之间是一体和未分化状态的话,那么在转型期,国家与社会的分化实际上已经开始出现。而新组织的出现恰恰是社会分化的象征。所以,正式的跨单位组织与非正式的跨单位组织代表了两种不同性质的力量,其背后的性质乃是国家与社会的分化。

现代社会的特性在于它的分化性。当人们越出狭窄的乡土边界而进入更为宽阔的社会空间时,社会分化就开始了。分化意味着多元力量的竞争与妥协。在单位社会中,国家通过单位组织对社会的吞噬,导致了国家与社会的合一。与国家相对立的社会力量基本上是通过跨单位网络,展现着一种地下存在状态。当人们之间的交往媒介实现了从“跨单位网络”向“跨单位组织”的转化时,社会分化的起点实际上已经奠定了。正是在这一分化过程中,跨单位组织的扩展路径出现了一种两极化的特征,一方面,许多正式的跨单位组织以强化统治功能为目的,试图把日益游离于国家统治体系之外的社会要素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许多非正式的跨单位组织则以强化社会的自主性为目的。尤其当它们拥有了足够强大的资源保障时,其自主性的特征便日益显露出来。可以说,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的重组和权力关系的变迁就是通过跨单位组织的两极化显现出来的。在此之前,真正的社会分化并未出现。

不同性质和不同目的的组织化程序之间的竞争,是中国从单位社会走向后单位社会的标志。

结论 跨单位组织:一种特殊的社会联结方式

国家与社会的分化是中国政治文明与现代世界相联结的标志。中国的改革开放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不仅仅是一场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革命,更是一场重新塑造新型组织的革命。

因此,社会结构的变迁在许多方面已经突破了原来的制度框架。计划经济时代所拥有的“制度优势”,已经难以抵挡市场化改革的侵蚀。它主要表现为以下双重特征:旧的制度框架在萎缩,新的问题又在不断突破旧制度所能涵盖的范围。这一双重特征使得不断涌现的新制度资源,将人们纳入到新型的交往体系之中。

以市场化为中心的改革,不仅在动摇着传统的社会结构,而且把个人和具有单一性功能的组织(例如企业,以追求利润为惟一目的)从原来的社会结构中解放出来。解放生产力的过程实际上也就是解放个人的过程。个人意识的崛起和具有自主权的社会组织的出现,是现代色彩得以显现的标志。我们知道,城市从本性上来说,是体现自由与人权的特殊空间。在城市中,人们不像乡村社会那样处于静止状态,人们跨过传统的组织边界,进入城市,使城市社会成为陌生人的聚集地。与此同时,以市场化为轴心的改革,又在不断颠覆着旧制度与旧结构。城市具有创造新型社会联结机制的天然属性。城市正是依靠多种新型的联结机制把相互陌生的人们编织和组合在一起。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在城市社会中,社会联结的制度化资源不像乡土社会那样,过分依赖家族制这一单一性的制度化资源。在城市中可供选择的制度化资源较乡村社会来说,要丰富得多。正是在这一前提下,我们会发现城市社会中的跨单位组织成为一种有别于乡村社会的联结方式。

1.跨单位组织与社会集团

社会集团这一概念有助于深化对单位社会基本结构的认识。在单位组织和非单位组织中我们可以发现某些“小集团”依照共同的价值追求或利益取向而联结在一起,这些小集团往往是影响组织内部资源分配的重要变量。由于这些小集团是存在于某一组织内部,从而也就丧失了向组织外部扩展的可能性。在跨单位组织所形成的社会交往空间中,人们往往会因为相同的背景和地位而联结在一起,形成一个相互保护、相互提供资源和相互交流的团体。在这一团体中,许多人并不能像在工作组织中那样,在分配资源的过程中拥有强大的“单边垄断权”。尽管这一团体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但其内部制度为集团成员提供了赖以遵循的规则和习惯。尤其是在单位领导人之间最容易形成这样一种集团。近年来出现的各种协会和俱乐部等跨单位组织,也具有滋生社会集团的可能性。在跨单位组织中形成的社会集团,缺乏组织内部的利益纠葛和复杂的人事关系,容易给人带来安全感与透明感。而且加入这种社会集团,也是个人在组织外进行拓展的象征。因此,在跨单位组织中形成的社会集团对于单位精英人物来说,具有布劳所说的“人际吸引”特征。所以,是否成为单位外某一社会集团的成员,往往是衡量一个人社会能量大小的标志。尤其是组织中的精英人物都会通过特定的社会集团扩大自己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活动范围,因而社会集团便成为跨单位组织中的亚组织。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利益交往空间的形成与扩展以及跨单位组织的强化,风格迥异的社会集团成为社会联结的特殊方式。

2.跨单位组织与社会分层

在单位社会中,社会分层不是基于个人的业绩、收入和职业,而是基于以单位为载体。

以单位为原点的社会分层,是指单位决定着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各种生活资料的供给规模。

工作于不同的单位,可能意味着一个人基本上确定了自身在社会分层中的归属。这显然是由单位本身所具有的制度性差异所决定的,即单位本身的地位决定着个人社会地位的高低。显然,以单位为原点的社会分层,并没有形成西方社会那种链条式的立体阶层结构,而是以单位为载体的蜂窝状结构。

但是,以单位为原点的社会分层却是与单位成员在跨单位组织中的地位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即使非单位组织中成员的社会地位,也不仅仅是由他在这一单一性功能组织中的收入和职业所能完全决定的。边燕杰和罗根提出的权力维续论支持了这一观点。他们提出中国的改革是在两大制度未发生动摇的前提下进行的:一是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没有受到动摇,因此保持了政治权力在控制社会方面的涵义不变。二是城市单位制度未发生根本的动摇,单位仍然是控制经济资源的关键部门,单位仍是再分配的代理人。这两种制度的持续存在和发生作用保证了政治权力对资源的控制和分配,使得政治权力得以维续。基于以上理由,我们可以发现在这两大制度保持稳定不变的前提下,中国的社会分层就不可避免地带有许多政治化的色彩。这就验证了本文提出的第二个假设,即当一个人认为从组织外部获得的资源比从组织内部获得的资源更重要时,社会交往穿透组织边界的可能性便会增大。

3.跨单位组织的变异

跨单位组织的主旨在于将孤立的单位组织联结在一起,为中国社会提供一种特殊的调控体系和整合体系。跨单位组织的表现形态最终还是依靠向各种工作组织的渗透得以体现出来的。因此,许多正式的跨单位组织实际上已经成为许多工作组织内部的一个构成要素。因此,跨单位组织依然面临着被各种工作组织分割开来的危险。例如政党组织在一些工作组织中已经表现出家族化的特征。现代政党组织被淹没在传统的制度资源之中,使社会联结机制陷于断裂。据苏北某地对142家私营企业党组织的调查,与业主有三代以上直系血亲、旁系或姻亲关系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一半以上。在广东、浙江等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这个比例还要高些。作为党组织成员的单位领导人,往往也会把自己手中的权力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或其他社会资本,为自己的子女和“关系户”提供就业机会等资源。可见,跨单位组织一旦被落实到一个个社会组织中,就不可避免地带有“组织内的色彩”,并与“单位主义”相结合,成为社会整合欠发达的一种表现形式。尽管跨单位组织在最终意义上可以依靠政治权威的力量,消除跨单位组织的“单位化”倾向,但其成本之大也是显而易见的。有时候,跨单位组织要想穿透单位主义和地方主义的屏障,是有相当难度的。当然,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和不可动摇的政治控制体系是跨单位组织能够发挥其社会联结功能的最后一道防线。跨单位组织的变异证明支撑中国社会整合的制度化资源还需要不断得以巩固。

文章来源:原载《新华文摘》2004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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