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军 王婷婷: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796 次 更新时间:2024-03-05 23:07

进入专题: 人权理念   国际传播  

刘建军   王婷婷  

内容提要:中国人权理念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价值内核,引领着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中国智慧。纵观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程,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取得了积极成果,在国际人权舆论斗争、对外人权交流、国际人权机制变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也面临着西方人权理念仍居主流且贬抑中国人权理念、中国对外人权话语体系尚未建立完善、国际传播渠道频遭掣肘等多方面问题。因此,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亟须解决短板弱项,优化传播路径,提升国际影响力。

关键词:中国人权   人权理念   国际传播

纵观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程,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治国理政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在人权保障水平显著提升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蕴丰富的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与此同时,随着国际传播能力的提升,中国人权理念日益为国际社会所认知与接受,逐渐获得正面舆论评价并为国际人权事业的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当前,中国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明确强调“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为更好地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进一步贡献中国智慧以解决全球人权治理赤字和推动世界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系统全面地研究与呈现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国际传播的意义、途径等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价值。

一、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国际传播的重要意义

中国人权理念是关于人权基本价值的理论和观念,是中国看待与处理人权问题的标准和推动关涉人权事业的社会制度建立健全的依据。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上,在业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推动人权事业发展的工作愈加重要与紧迫,推进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对于中国与国际社会有着双重意义。

首先,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是对部分西方国家污名化中国人权状况的驳斥与回应。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带领中国人民经过几代人的艰苦卓绝的奋斗,中华民族实现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基本解决了“挨打”“挨饿”的大问题,但“‘挨骂’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部分西方国家炮制形形色色的“中国威胁论”,否定中国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尤其在人权问题上大作文章,不仅依托附着于美英等国霸权统制的国际传播网络,更打着“普世人权”“人权高于主权”等旗号,以莫须有的“罪名”无理“制裁”中国、任意干涉中国内政。这些恶劣行径不仅在某些具体事务中妨碍了中国的发展进程,而且在国际人权舆论场上抹黑了中国,将中国塑造为“不讲人权”“随意践踏人权”的霸道国家。被污名化了的中国形象削弱了一些国家及其民众对于中国的信任感,不利于国家间、民众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的友好往来。因此,中国要进一步致力于推动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在国际人权舆论场上摆明中国立场、阐述中国观点,有理有据地传播中国人权理念,驳斥部分西方国家的污蔑与攻击。同时,促使国际社会认识到人权理念的历史性与具体性,认识到中西人权理念存在实质性差异,并鼓励国际社会在承认差异的前提下认真对待中国人权理念,进而了解认知乃至理解认同中国人权理念。

其次,加强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发展中国人权事业有对内和对外两个面向。在国际社会中,推进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是发展中国人权事业的应有之义。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是中国人权发展的基本原则和价值内核,内在于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引领与塑造着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推动着中国乃至世界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因此,作为中国人权发展对外面向的一部分,坚定推动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是其中的必然要求。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也可以为发展中国人权事业、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创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赢得各国以及民众的理解与支持,有助于在国际社会减少乃至规避客观妨碍与莫须有的主观指责。人权理念深刻影响着对于人权问题的理解与处理,进而言之,有什么样的人权理念,就有什么样的人权建设与实际行动。因此,在人权理念这一基本价值层面上达成理解乃至存有共识,是国际社会处理若干人权问题的核心要求,也是中国坚持走自己的人权发展道路获得国际舆论支持的根本所在。当前,西方人权理念在国际社会仍然占据着主流地位,左右着国际人权舆论场的整体风向。这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乃至阻滞了中国人权发展所需要的良好国际氛围。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是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迫切需求。

最后,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在中国推进现代化的过程中,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顺应时代潮流的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形成了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这是将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在总结以往尊重和保障人权成功经验、借鉴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鲜明的中国底色,集中体现在习近平关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论述中。中西人权理念渊源于不同的思想传统,抽象形成于不同的现代化实践,其核心差异体现在对于个人与共同体关系,或者说是“群己”“公私”等关系的认知上。西方人权理念根植于个人与共同体二元对立的思想传统中,“权利”“人权”等被视为个人对抗国家权力的边界、盾牌,将个人与国家对立、权利与权力对立。而中国人权理念的思想底色是“天下为公”,是和合共生。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强调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利益的坚实保障,权力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人权是“让每个人获得发展自我和奉献社会的机会,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当前,以个人绝对权利为内核的西方人权理念,面对世界范围内此起彼伏、愈加棘手深重的人权问题,捉襟见肘、无能为力;部分西方国家打着“普世人权”“人权高于主权”等旗号在世界上强行推广西方人权理念,以人权之名干涉他国内政,致使族群对立、政治极化等在世界范围内蔓延,人权问题愈加严峻,全球人权治理赤字愈加凸显。中国基于自身历史、现实经验提出的人权理念与人权理论等,丰富了人权的包容性。在此背景下,国际社会日益重视中国人权理念、重视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因此,推进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是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这是中国的责任,更是中国的使命担当。

二、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传播现状

理念作为基本的价值观念,引领与塑造着个人的价值取向,也深刻影响着社会生活的精神风貌与整体的运转走向。因此,中国人权理念国际传播的目标既要促进各国民众的认知理解与认同接受,也旨在推动国际社会人权治理的发展与完善。当前,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取得了丰硕成果,通过国际人权舆论斗争、对外人权交流等,扩大了其在普通民众中的传播广度与深度,亦推动了国际人权机制变革,扩大了对于全球人权治理的影响力。

(一)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国际传播取得的成就

首先,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助力中国在国际人权舆论场上的斗争,有效捍卫了中国人权立场。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是多层次、多维度的,积极开展国际人权舆论斗争,是中国人权理念得以传播的最直接、也是最及时有效的方式。国际人权舆论场是传播中国人权理念的主战场。近年来,中国积极开展国际人权舆论斗争,通过直面一些西方国家的人权滥诉,有针对性地予以回击,加强对重大与敏感人权事件的舆论引导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有力捍卫了中国的人权立场。一方面,充分运用国内国际多种平台,针对部分西方国家关于我国人权状况的不实言论予以坚决反击。例如,通过外交部例行记者会直接驳斥心怀不轨者的恶意中伤,简明有力地表明中国立场,再依托于新华社、中国日报、中国环球电视网等对外宣传媒体形成传播矩阵,全方位、多维度、多形式地阐述中国看法、发出中国声音。与此同时,通过国内的专家学者、社会组织等在境外媒体上、国际学术交流会议上和对外交流活动中,尽可能地发声,就国际涉华人权议题发表观点,与恶意中伤的不实言论坚决斗争。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坚决反击部分西方国家抹黑中国的涉疆政策,对其炮制的“强迫劳动”“种族灭绝”等荒谬言论,进行了强烈驳斥;对其针对香港“反修例风波”、港区国安法的颁布进行的恶意炒作,进行了有力揭露。另一方面,通过议题设置等方式主动加强对国际舆论的引导。在涉及重大、敏感的国内外人权事件时,有关部门主动发声,力占人权道义制高点。例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动发布《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等白皮书,系统详尽地阐述了新疆人权状况,掷地有声地回击了部分西方国家的无端指责与污蔑。又如,中国人权研究会充分借助北京人权论坛、南南人权论坛等具有较高境外关注度与影响力的重大主场活动,通过专题讨论,直接回应与此相关的人权诘难,阐述中国立场。

其次,中国持续推进对外人权交流活动,既通过人权对话的方式,也通过实际的援助行动,书写中国人权故事,彰显中国人权理念;不断扩大朋友圈,让中国的人权建设事业为更多人所了解,拓宽了中国人权理念的实际影响范围。中国近些年来在人权对话交流领域积极行动,与美国、英国、德国、南非、马拉西亚等国家开展人权对话、推动关于人权问题的正式与非正式磋商,就环境、妇女儿童权利、发展权、数字人权等议题进行讨论协商。这些对话主体涵盖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讨论协商涉及多领域、多层面人权议题,成效显著。除了政府间的沟通交流之外,我国还积极搭建国际人权学术交流平台,鼓励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专家学者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建设对外人权交流的旗舰媒体,完善对外传播体制机制,培养高水平传播人才。一方面,鼓励社会组织等民间团体走出去,举办分享交流会,拓宽中国人权理念的传播渠道与影响范围。另一方面,通过助力其他国家和人民减贫、发展等对外援助的实际行动,推动了“以人民为中心”“在发展中保护和促进人权”“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人权理念深入人心。多年来,中国在减贫、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等领域向亚洲、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援建的农业、工业、交通运输、能源电力、信息通讯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帮助发展中国家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需求、破除发展瓶颈,在保障当地民众民生权利实现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受援国政府和人民的高度评价。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成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设立丝路基金和南南合作援助基金,设立中国国际发展知识中心,设立南南合作与发展学院等,支持和帮助受援国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减少贫困,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为各国人民发展权的实现创造更好条件。这些举措和工作切实向国际社会传达了中国切实维护人权的真实愿望,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

最后,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的人权事务,深度参与国际人权机制的建设与完善,通过支持人权条约机构必要改革、支持参与创制国际人权规则等形式,推动着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广泛传播。一方面,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在联合国大会、人权理事会等场合提出系列倡议,明确提出“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在发展中促进和保护人权”等理念,推动乃至引领广大发展中国家和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例如,习近平主席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国际上引起热烈反响,先后被写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国安理会等机构的多份决议,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接受,成为推动包括全球人权治理在内的世界未来发展的中国智慧和方案。另一方面,中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和缔约国的具体情况,结合国际社会人权状况,与相关人权条约机构以及其他缔约国开展建设性的工作和对话。例如,就《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儿童权利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保护所有移徙工人及其家属权利国际公约》等重要人权文件的修改完善,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又如,积极推荐专家参选条约机构委员,多名中国专家出任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委员会,禁止酷刑委员会,消除种族歧视委员会,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等联合国机构的委员,以更直接的方式参与规则制定与决策执行。除此之外,中国作为最早参加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国家,全程参与并有效推动国际气候谈判,为《巴黎气候变化协定》的最终通过作出了贡献;中国亦积极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制定和实施,使减贫、教育、妇女儿童、残疾人群体等人权议题中,以规则条约等形式融入了中国人权理念。

(二)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国际传播的问题与剖析

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也显现出了一些需要关注和解决的问题。一方面,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所面临的“西强东弱”传播格局未被根本改变,还存在对外传播话语体系尚未建立、传播渠道不完善、传播人才欠缺等共性问题。另一方面,对外传播中国人权理念有其特殊困境;“人权”议题的敏感性与“理念”自身的复杂性仍然深刻影响着其国际传播的广度与深度。在一般性因素与特殊性因素的双重作用下,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主要面对着如下难题。

其一,西方人权理念尚且居于主流地位,中国人权理念尚未被国际社会充分重视。如前所述,人权理念是关于人权基本价值的理论和观念,其可以稳定乃至顽固地存在于人的深层次的意识之中,引领着人们关于人权问题的价值选择与价值判断。因此,无论人们是自发或自主地拥有或是选择某种人权理念,一经形成便难以改变。在历史与现实因素的交互影响下,西方人权理念伴随着资本主义在全球范围内的扩张,先入为主地充溢于国际社会的公共空间,逐渐成为主导主流的人权理念。文艺复兴、宗教改革等启蒙运动以降,西方思想家和理论家们逐渐形成了一系列复杂完整的“权利”理论。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为清算纳粹的反人类暴行,需要重新认同与推崇人的价值与尊严,“人权”被着重提出并成为国际社会的流行话语。西方国家的“权利”理论成为人权观念发展与传播的基础,其总结提炼出“天赋人权”“人人乃上帝子民”“人人生而平等自由”“人权高于主权”等一系列的人权理念,逐渐为许多人所了解与接受。之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借助联合国等国际机制,又将西方人权理念塑造为“普世”的人权理念,让其他国家以此为标准。更直接的是,美、英等国的西方媒体控制着国际传播网络,持续不断地向全世界输出西方人权理念。这在客观上导致各国人民实际生活在美西方所构筑的“信息茧房”与“拟态现实”之中,也使中国人权理念难以进入各国民众的视野之中,更不用说去影响乃至改变他们稳定且顽固的深层次的价值观。

与此同时,人权理念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和差异性,也深刻影响着中国人权理念的有效传播。中西人权理念分别植根于各自的思想传统,集中体现了中西思想传统的核心观念。如前所述,西方人权理念以个人与共同体相对立的思想传统为基调,从个人出发,强调限制国家权力,维护绝对意义上的个人权利;而中国人权理念以和合共生的“天下为公”的思想传统为基调,否认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对峙对立,主张个人与国家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的关系。两种人权理念各循其道,当然存在差异分歧。当前,由于西方人权理念居于主流的现实格局并未根本改变,多数民众仍持有西方式人权理念,这也就意味着与其存在张力的中国人权理念不仅会被忽略,且面临着被排斥与贬斥的风险与挑战。

其二,中国自主的对外人权话语体系尚未建立完善,对于诸多复杂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讲深、讲透。话语是理念的凝练与表达,人权话语是人权理念得以言说与传播的基本要素与直接呈现,可以说,“人权话语和人权是一种相互建构的关系”,“人权话语决定了什么样的人权应该得到肯定和倡导,什么样的人权表达方式和实践方式是合理的和正当的”。而理念是高度抽象的价值观,必须基于话语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与阐释,只有让受众充分地认知与了解,在把握其基本要义的基础上,才有可能进一步被理解乃至接受。“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以发展促人权”“人类命运共同体”等表述,虽然日益在国际社会广为传播,但总体而言,中国尚未形成融通中外、系统完整的对外人权话语。这直接导致了中国人权话语的“边缘化”,不仅对于他国和国际社会的人权话题的解释力欠缺,更使得中国对事关自身人权状况的复杂现实和理论问题讲不深、讲不透,“理不屈而词穷”,客观上呈现出“失语”状态。相较之下,西方人权话语强势则宰制着人权议题的言说方式,充斥于国际舆论场,严重影响乃至左右着一些普通受众对于相关问题的理解与判断。因此,中国在国际社会的人权形象主要是被“他塑”而非“自塑”,给了西方部分无良政客、媒体等任意解读与诟病的机会,使得中国的人权图景愈加“污名化”,在面对无端指责时陷入了“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尴尬境地。

当前,我国对外人权话语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方面,我国对外人权话语仍然缺乏融通中外的原创性概念群。现阶段,我国人权话语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西方创制的、当前在国际社会流行的概念,二是我国对内人权话语直接转换为对外人权话语。前一来源是以西方人权理念为核心的表述,因此在使用“天赋人权”“人人生而自由平等”“个人权利神圣而不可侵犯”等典型的西方式人权话语时,不可避免地要在西方式人权的价值取向、规则秩序中打转,中国自身的价值观念无法彰显,人权建设的成功经验也无法在此框架下得到充分表达。在这一话语方式下,既有削足适履之累,也有被随意解读之险。而后一话语方式在国际社会接受度不高,因处于不同的话语体系之中而使得中国的“原生”概念、范畴和表述缺乏与国际社会的有效融通与对接。如“脱贫攻坚”“小康”“共同富裕”“共建共享”等话语表述,虽有着鲜明中国特色,但其表述方式较难达到广泛传播的效果。另一方面,我国对外人权话语缺乏中国人权理论的坚实支撑。“中国式”人权理论是中国对外人权话语的“道”。要获得他国公众的理解乃至认同,影响乃至引领国际人权舆论走向,仅仅通过展现中国人民幸福生活的状况、宣传中国对外援助的行动等是不够的,还需要在敏感人权议题上有理有据地阐释深层次的理论内涵、展现思想魅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人权理论的研究虽取得了大量成果,但仍需进一步发展完善,还要继续为“中国式”对外人权话语的建构提供坚实基础。

其三,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得以推广的国际传播渠道频遭掣肘,其部分传播内容与形式也显得有些“水土不服”。一方面,中国的国际传播渠道频遭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掣肘,“借船出海”效果不彰,“造船出海”困难重重,还缺乏有广泛国际影响力的平台进行持续传播。当前,借助现有国际知名媒体传播中国人权理念的“借船出海”存在一定的困难,主要是因为美国的美联社和合众社、英国的路透社、法国的法新社等世界四大通讯社,BBC、CNN、ABC、CBC 等电视平台,Facebook、Twitter、Instagram、Snapchat等社交网络媒体……构筑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庞大宣传系统,垄断着国际传播网络。而国际现行的传播网络盘根错节、错综复杂,短时间内难以改变与突破。中国在致力于打造自身发声平台的同时,可以战术性地借助现有传播网络进行人权理念的传播。但是应该看到,上述平台是为所属国的政治力量所左右的,既对中国人权状况持有严重偏见,也会为博取眼球而高调炒作敏感性极强的人权议题,因此存在着任意裁剪、曲意理解中国声音的可能。就主动打造中国自己的对外传播媒体的“造船出海”而言,中国致力打造自主发声渠道,取得重大突破成就的同时,仍面临着一些问题,实际效果并不乐观。一是对外传播的自主媒体原创性较弱,尤其在重大涉华人权事件报道和国际人权状况报道中的首发率、自采率不高;中国声音有时处于“后发”甚至“不发”的失语状态。二是对外传播的媒体网站、APPs,以及在Twitter、Facebook、Instagram 等社交媒体的账号等关注用户较少、信息关注度不高;发布的信息、观点等留言较少、话题量较少。

另一方面,抽象的中国人权理念没有很好地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对方想听的”和“我们想说的”人权故事,传播内容与形式有待改进。当前,中国主要通过发布《为人民谋幸福: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人权白皮书)、《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等白皮书,制作《走向光明》《废奴》等纪录片,以及编写人权专题图书等,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人权理念。这在某种程度上只能进行小范围的传播,无法产生大范围的影响。具体而言,一是传播内容具有高度政治属性,加之人权问题的敏感性,多被国外某些受众视为意识形态的片面宣传而无法被国际社会重视其真实价值。与此同时,传播内容多为中国人权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容易产生片面的认知。二是传播形式偏于正式严肃,只能吸引少部分人的注意,不太适合茶余饭后的分享,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民众间口口相传的可能性;再者,形式上多偏向宏大叙事,相对缺少运用细腻的笔触描绘普通群众的衣食住行,诉说普通群众的人权故事。

其四,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面临人才短缺,各方传播力量缺乏互通联动的不利情况。国际传播是一项需要在具体实践中不断磨练的能力,是一项久久为功的事业。况且,“人权”议题具有高度敏感性与复杂性,是国际舆论关注的焦点,关于人权问题的国际传播更加棘手。“人权理念”属于内在于人的高层次理论,具有引领的作用和稳定的特征。因此,关于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是难上加难,是一份高度精深的工作,需要经过严格训练、理论扎实且资历丰富的专业人士进行。然而,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应该承认,对国际话语权的掌握和运用,我们总的是生手,在很多场合还是人云亦云,甚至存在舍己芸人现象。”。中国在政治理念上尊重和保障人权,也始终从战略高度重视对外展现中国的人权状况、传播中国人权理念。但是,对内讲得多、对外讲得少。中国也缺乏通过系统培养通晓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人才。

同时,由于现有的对外人权传播力量的相对失声与乏于联动,在一定程度上也折损了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国际传播的有效性,不利于影响国际人权舆论走向和传播中国人权理念。美英等西方国家炮制中国人权状况的伪命题时,往往先由政府决策部门确定核心观点,政客、固定新闻发言人等率先发声,CNN、ABC等具有强大国际影响力的西方主流媒体进行铺天盖地的宣传报道,再由服务于政府、财团等具有国际威望的高端智库、知名大学等研究机构配合发布研究报告,在短时间内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击波。中国则缺乏西方社会那种统筹协调、系统化地制造舆论的方式。近年来,我国相关政府部门、智库、媒体、高校、企业、民间团体乃至民间涌现出的公众人物,其对外传播能力有了很大提升,能够就涉华人权议题发表评论,或者自主传播中国的人权理念,但各方力量在一些情况下仍存在分散发声等问题。这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中国声音在国际社会的力量,较难形成大规模的舆论声势。

值得注意的是,在更深层面的沟通互动中,中国人权理论与人权实践还存在“脱钩”现象,理论工作者与实务工作者交流不够充分。从事人权具体实务的工作者,无法及时或不具备相关能力以总结人权活动实践中可以凝练成具有传播价值的人权概念、命题等;而没有实际工作经验,但具备理论素养、话语表达能力的理论工作者,可能囿于从概念到概念的纯逻辑推理的自洽,不能很好地反映现实状况,凝练出真正富有解释力的原创性中国人权的理论阐释。这既不利于中国人权理念的进一步提炼与完善、诠释与传播,更不利于不同领域的人权工作者形成合力,在国际社会上协同传播具有信服力的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

三、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国际传播的扩展方式

回顾近十年中国人权理念的传播历程可以看到,国际社会对于中国人权理念的关注与了解日益增长,但总体而言,如前所述,中国人权理念在国际人权舆论场上仍处于边缘地位,未获得国际社会的充分理解与接受,面临着诸多传播困境,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道阻且长、任重道远。因此,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亟须解决短板弱项,优化传播路径,提升国际影响力。

(一)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坚定不移传播中国人权理念

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中国所需要的,也是世界所需要的。对于中国自身而言,中国人权发展道路是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必由之路。在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指导与实践过程中,中国走出了一条顺应时代潮流、适合本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适合的才是最好的,不然只能是食洋不化、削足适履,不仅不能事半功倍,甚至是事倍功半、事倍无功。现在,中国开启了全面建成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征程,亟须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做好人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将推动人权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统筹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事业之中。

中国人权发展道路对于推动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也极富启发意义。正如日本汉学家沟口雄三所言,中国是“作为方法的中国”,是有别于西方道路、西方经验的另一条道路、另一种可能性,“以中国为方法的世界,就是把中国作为构成要素之一,把欧洲也作为构成要素之一的多元的世界”,在此基础上,应在“被相对化了的多元性的原理之上,创造出更高层次的世界图景”。中国人权道路迥然有别于西方,不能非此即彼地推行所谓唯一正确的人权发展道路,而是要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倡导向着包容并存的世界图景发展的人权道路。

中国人权理念是中国人权道路的基本价值遵循,引领着中国人权道路的发展。坚持走中国人权道路必须坚持中国人权理念,坚定不移地传播中国人权理念。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有助于为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推进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赢得国际社会的理解与支持。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也有助于全球人权发展,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权事业的发展。可以说,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其人权理念更体现与代表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与理想目标,有助于更多的在贫困线上挣扎的人民维护其生存权和发展权。

(二)积极开展国际人权舆论斗争,总结和传播中国人权经验

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传播,既要积极开展国际人权舆论斗争,旗帜鲜明地驳斥不实涉华舆论;更要加强对外人权话语体系建设,凝练融通中外的原创性人权概念,建设并完善中国式人权话语体系,讲好中国人权故事。

增强论战能力,驳斥部分西方政客、媒体等炮制的不实涉华人权舆论,是做好中国人权理念传播的直接途径。要赢得国际人权舆论战,获得国际社会广泛理解与支持,既需要平台与技术支持,构筑四通八达的传播网络,也需要人才支撑,需要舆论领袖坚定有力地发声。一方面,要致力于建设我国对外传播旗舰媒体,倾力支持打造跨国界、跨区域、有影响力的新型传媒,努力改变以美、英等国为首的西方媒介帝国的垄断。其一,加大对外宣传的资金投入。对外宣传是一项大投入的工程,要求大量资源的投入。以往,中国在外宣事业上“采取的是细水长流、‘撒胡椒面’式的投入方式”,其发展空间受到一定限制。面向未来,需要进一步增加对国际传播事业的资金等资源方面的集中投入支持。其二,进一步改革体制机制,优化对外传播的布局格局。长期以来,官方主导的外宣工作分散于不同机构中,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媒体的进一步融合,近年来我国开始系统整合分散资源,如建立中国国际电视台(中国环球电视网,英文简称CGTN)等措施,外宣资源能够有效整合以集中发力,但仍须继续深化改革,以充分调度各方外宣资源。其三,引进与培育通晓当地文化传统、流行元素等的记者、主持人,选取当地受众有需求、感兴趣的人权议题与形式加以报道宣传。其四,充分借鉴成功媒介传播的经验。除了向传统老牌的时代华纳、新闻集团等传媒巨头学习,除了发展可自控的旗舰媒体,亦要深化与国际传播媒体的交流合作,“探索媒体公共外交方法,用好媒体合作论坛,构建国际化、区域化媒体合作机制”。

另一方面,需要聚拢与培育一批对国际社会有影响力的各领域舆论领袖。一则,可以广泛结交对中国友好的政要、学者、企业家、作家、运动员、演艺工作者等,鼓励其在国际主流媒体发声、在国际重要会议及其论坛等为中国人权状况“正名”,通过他们在国际社会传播关于中国人权现状的真实情况与对于中国人权理念的客观认知与评价;二则,需要精心发掘与培育一批“中国队伍”,为在人权议题上有发声能力的中国舆论领袖的成长与发挥作用提供锻炼的资源与平台。与此同时,国际人权舆论战在某种程度上是应对当前局势的被动之举。理念作为高层次的、基本的价值观念,其接受与塑造需要情感、理论等多维发力,是一个静水流深的过程,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地从正面讲述中国人权故事,以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是提升中国人权理念国际影响力的根本路径,而建设完善中国对外人权话语体系是讲好中国人权故事的前提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要依托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提炼原创性概念,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对外人权话语体系是以中国自主建构的人权理论为支撑的中国表达,“话语的背后是思想、是‘道’。不要为了讲故事而讲故事,要‘道’贯通于故事之中,通过引人入胜的方式启人入‘道’,通过循循善诱的方式让人悟‘道’。要加强对外话语体系建设,用中国理论阐释中国经验,用中国实践升华中国理论,更加鲜明地展现中国思想,更加响亮地提出中国主张”。

(三)更精准锚定受众,丰富传播内容和形式,提高传播的效果

人权理念体现着鲜明的利益诉求,拥有共同利益诉求的受众在情感、理论等各个方面更容易接受相关人权理念。因而要找准受众,力图以最少的资源获得最大传播效果;同时,要有区别地对待不同受众群体,精准施策,以最合适的内容与方式进行传播。

从文化传统角度来看,处在同一文化圈层的人更容易理解彼此的理念信念。长期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东亚、东南亚等的国家或地区的民众,相较于浸润于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文化等的国家或地区的民众更容易理解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从国家发展程度来看,以美、英等为代表的处于北美、西欧等地区的发达国家,与以中国、新加坡等为代表的非西方国家,对于全球人权治理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前者大多以人权之名无端指责乃至干涉中国内政,后者因与中国有着抗击殖民侵略、争取自由解放的共同历史记忆,以及同为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更容易达成共识,有着更多共同的利益诉求;相较之下,在情感与认知层面也更容易接受中国人权理念。基于文化传统与国家发展程度上的共同考量,中国应当在亚非拉地区投放更多的传播资源,大力宣传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获得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坚定支持。首先,政府等相关部门应加大与亚非拉地区的人权交流活动,增强政府、政党之间的互动,开展人权领域的高层次对话等;其次,充分利用我国媒体资源,在亚非拉等地区拓展媒体传播渠道,挖掘一手人权故事素材;再次,借助“一带一路”、亚投行等平台加大与亚非拉地区的经贸合作,敦促中国企业树立人权理念传播意识,展现中国良好形象,获得当地民众支持;复次,推动中国出口影视作品、书籍刊物等,以多样化平台增进亚非拉国家的了解与认可;最后,培育大量熟悉亚非拉地区风土人情、习俗观念等的国际传播人才,服务于加强我国国际话语权的迫切需要。

从微观层面的受众角色来看,受众可分为有政府、媒体、智库、高校、企业、非政府组织、普通公众等。一直以来,官方、半官方所主导的国际传播都主张通过影响“有影响力的人”去影响国际社会。这些有影响力的人通常是传统的建制派精英——政要、智库研究员、专家学者、知名媒体人士、企业家等。通过与他们建立良好关系,影响涉华人权舆论的走向。但传统的建制派精英多附着于政府与跨国资本,服务于主权国家与跨国资本的利益,对于中国的态度反复无常且以负面为主。当前,普通民众的诉求愈加成为影响一国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因此,做好国际社会中针对普通民众的人权议题对外宣传,是中国应该重点关注的课题。最重要的是在网络空间中取得优势,积极参与乃至主导新一轮通信技术革命,在互联网领域力争上游,影响塑造网络空间,把握网络空间规则制定的参与权乃至主导权。

(四)统筹各方力量,培养行家里手,形成国际人权传播的合力

国际传播是一门精深的学问,要做好这项事业需要通晓国际规则、熟稔传播艺术的专门人才;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的国际传播更因其敏感性和复杂性而更加棘手,亟须一大批专业人才。与此同时,要着重唤醒个人与社会组织的整体意识,自觉承担起对外传播人权理念的责任与义务。在此基础上,统筹各方有生力量,联动发力,形成对外人权理念传播合力,构筑对外人权传播矩阵。

一方面,着重培养国际人权传播领域的行家里手,造就一大批“理论扎实、学术精湛、熟悉国际规则、会讲中国人权故事的高端人权专家”。为此要完善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一是优化学科设置。根据党的十八大报告的相关要求,国家开始大力支持人权教育和研究,先后在广州大学、南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4所高校设立了人权研究中心与教育基地,培养了大批专精的人权研究人才,但在国际传播、跨文化传播的素养上有所不足;而具备一定语言能力、传播能力的人才往往侧重于翻译、播音主持等方面,缺乏扎实的人权理论基础。因此,要打破学科壁垒,培养跨学科的具备综合素质的人才。二是理论与实践并重。学校应与直接从事国际传播或者有涉外业务的政府机关、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在校学生除了完成理论学习外,也需要到相关部门、企业等从事实务工作,并将此机制流程化、常态化。更可以采取“学业导师+业界导师”的制度,有针对性地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三是整合优势资源,通过举办主场国际会议论坛等,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尤其是与人权领域相关的人权高专办、难民署、儿童基金会等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并向其推荐实习人员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锻炼国际人权传播人才。

另一方面,统筹各方有生力量,联动发力,形成新时代中国人权理念传播合力,构筑对外人权传播矩阵。首先,要提高个人与社会的整体意识,呼吁全社会参与到对外人权传播的事业中,树立“每个人都是宣传员”的意识。在此基础上不同传播主体需要厘清定位,树立互相配合、协同发声的意识。其次,“明确‘政府主导、媒体先行、外围配合’的国际传播架构,重点为各主体牵线搭桥,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针对国内外普遍关注的重大人权议题主动设置议程,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召开讨论会议,根据国内国际社会现实关注商定主题并明确口径,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吹风;媒体则以新闻频道、广播等媒介向世界各地提供一手人权通讯,扩大中国人权理念的覆盖范围;高校、智库等研究机构根据人权议题的方向进行深入分析解读,设立研究基金、拟订研究项目、召开学术会议等;相关群团组织与国外对口组织建立紧密联系;出海企业在商贸活动之余可以搭建人权理念交流平台,在具体实践中深化民众对中国人权理念的理解;普通公众既可以通过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海内外舆论场针对人权问题发声评论,亦可以通过人际交往方式传播中国人权理念。最后,在常规的对外人权传播中,政府依然要发挥主导作用,定期召开媒体、智库、高校、企业、舆论领袖等国际传播代表吹风会,并形成常态化机制,促进不同国际传播主体的沟通交流,并引导其领会中央精神,与中国人权理念国际传播的大政方针保持高度一致。除此之外,在媒体、企业等国际传播主体内部,还要形成常态化联络机制,设置专门部门与岗位定点、定时联系沟通,“定期共享资源、对接诉求,做到国际传播有的放矢”。

(刘建军,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王婷婷,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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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人权》2023年第3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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