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龙: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垄断策略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197 次 更新时间:2016-07-08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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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  


在当前的网络舆论环境下,有一种现象特别引人注目,一个小小的事件,稍不注意就可能在网络空间引发轩然大波,甚至从虚拟空间走向现实,由虚拟情绪发泄演变为现实的打砸抢,直至造成社会动荡。这种网络舆论演变模式,带有很强的民粹主义倾向。

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套路化、模式化的特点,即每次有事件发生,都可以归结到用某种特定的话语结构、话语逻辑如反腐败、反贫富差距等加以解释,可以说这套话语越来越完备,以至于成为万能钥匙,可以开启每个具体事件的大门。这种模式化的话语原型结构几乎可以视为是民粹主义活动的预案。

话语存在于舆论之中,舆论以民意驱动为主导,又以舆论平息为终结。民粹主义在这一话语演进模式中不是顺其自然,而是有所作为的。这个模式越来越具有霸权性,很多情况下司法、媒体、政府都被裹挟,而显得无可奈何、无所适从。网络民粹主义话语垄断是怎么形成的?它的来龙去脉是怎样的?本文拟作一理性的分析、探讨。


一、网络民粹主义话语垄断的成因


民粹主义话语有明显的倾向性,“人民成了不能被批评的敏感词汇,因为人民是改革进程的利益受损者和道德沦丧的社会里的唯一美德保存者,每当发生贫富阶层或个体之间的社会冲突,不管谁是有道理者,互联网的往往以青年学生为主体的“民意”总是自然地压倒性地倾向于弱势者一方,对于强调理性讨论的知识分子的发言总是不屑一顾,或者口诛笔伐。”[1]按照英国学者保罗·塔格特的解释,“哪些是人民,哪些不是人民,在实践中民粹主义者更容易确定后者。对社会集团的妖魔化,特别是对精英的憎恶使民粹主义者树立了政敌,但这也正是其构建自身的一个重要部分。……更为重要的是,民粹主义者有这样的倾向,他们通常站在自己所排斥、厌恶的社会集团的对立面上来描述自身。民粹主义者的言语中充满了对头脑敏锐的知识分子、官僚、雇佣文人、财主、强盗头领、披头士和财阀的诋毁。”[2]127站在底层社会立场上对厌恶的社会集团进行抗争,在话语中就体现了竞争意味。

网络民粹主义的话语垄断,源于信息的不透明、不畅通以及客观存在的社会不公正、不公平,贫富差距给了网络民粹主义以可趁之机,话语本身即带有进攻意味。话语强占可以达到压制其他话语的效果。那么,为什么一定要强占话语上风呢?因为民粹主义的诉求,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声音,达到“魔弹效果”,引发从众人群的围观。

众声喧哗,往往造成话语多元化格局,不容易实现其自身的诉求,只有通过控制声音,营造“声势浩大”的气氛,才能形成单一的、清晰的诉求指向。在每一次关于重大事件的舆论中,民粹主义者的诉求指向往往都十分相似,即渲染对立面的负面形象,涉及警察的,就大肆渲染警察的负面形象;涉及官员的,就大肆渲染官员的负面形象;涉及富人的,就大肆渲染富人的负面形象。用少数违法官员、警察、城管、富人的负面形象,代替所有官员、警察、城管、富人形象。正如其宣称所代表的“人民”、“百姓”是抽象的概念一样,其“官员”、“警察”、“富人”等也被抽象化了。作为话语表述的修辞,这种抽象化的做法,巧妙地将具体个案转化为普遍现象,从而将矛头直指现行政治、现行制度。

为了维护话语霸权,主导话语往往对不同意见进行打压、谩骂、人格侮辱,甚至“人肉搜索”,必欲置对方于死地,从本质上说,话语垄断是一种典型的话语专制。这种话语专制表现为只能认同一种观点,即所谓“大多数”人的观点,不能容忍其他观点或话语形式,若有人提出不同意见,那么这个人就是敌人。网络民粹主义在培植敏感社会群体方面扮演推波助澜的角色,久而久之在网络空间培植了病态的社会情绪。

网络空间民粹主义话语强占机制的形成,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社会矛盾客观存在,且有激化的可能 ;媒介使用的易得性和发言空间的自由度 ;网民中间群体的盲从等。

首先,中国在改革开放进程中产生一些社会矛盾,这些社会矛盾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就形成了民怨的积淀,这是网络民粹主义产生的社会基础。集中起来主要体现在对信息透明公开、社会公平、法律正义等的诉求上。围绕真理或真相的探究,网络舆论中话语主导权的争夺,历来十分激烈。早在2008年,“周老虎事件”就有所表露,事件争议的结果已经很清楚,问题不是网民与陕西农民周正龙过不去,非要跟他较劲,而是“周老虎”事件中,关于“真相”话语的较量。起初舆论是在一种比较健康的状态中发展的,由于官方部门对造假事件调查、处理不及时,导致了舆论狂潮的兴起,进而进入舆论审判过程。客观地说,民粹主义在这次事件中总体的作用是利大于弊。但在很多情况下,它所扮演的角色都是反面的。

现实生活中,老百姓受到不公正待遇必将有所表现,他们需要有讲道理的地方,网络为他们提供了平台。但是在网上的意见表达是非理性的,在对法律正义、公平的诉求中,往往不能冷静对待,很轻易就汇入民粹主义的洪流。社会贫富差距拉大的背景下,官民、贫富矛盾日益激化,反映到网络空间,久而久之就形成固定的话语模式。不管事件是何种原因、何种性质的,只要是能套用这个话语模式的,就直接将言论导向这个话语模式,所以我们看到,个案事件引爆的草根运动越来越常态化。抢占话语先机,成为网络空间争夺话语权的一种常见行为。当一种话语被煽动或鼓动起来后,要想成为强势话语,必须要借助一些手段,民粹主义的做法就是将事态闹大,因为他们深知,“闹大才会引起关注”,还会有一些人自觉成为网络推手。这些推手是心甘情愿加入、参与这些活动之中的,来无影去无踪,所起的作用就是为网络舆论造势。

民粹主义话语强占,正是看到舆论形成过程的复杂性,利用信息传播中所谓的“破窗效应”,通过“爆料”、过激言论、假消息、假事件等引起网民关注,从而控制舆论走向。某一事件只要关涉社会矛盾,它就会成为社会大众广泛关注的议题,最终成为引发社会动乱的重大事件。网络意见的博弈,根本一点在于对注意力的吸引,引起围观,引发共鸣,甚至骂街也能引来围观。再加上话语操控者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这使得他们可以随处、随意散布消息,发布网络消息不会有任何风险,也不必承担任何责任。“破窗效应”的启示在于,传播领域中任何一种不良社会现象的存在,都会导致不良信息的无限扩展和恶性循环,而这种紊乱的信息环境,对受众具有强烈的暗示性和诱导性。

其次,新媒体尤其是微博时代的到来,面向社会大众传播的门槛放低了,媒介使用和发言的自由度大大提升。人人皆是传播者,话语权威被颠覆、被解构,由此,新媒体开启一个否定话语中心和话语权威的时代 ;同时,随着传播内容的去中心化,也迎来了一个传播活动无政府主义的时代。一方面,基于移动终端使用时间的碎片化、使用形式的随意化,其传播内容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自由化特征 ;另一方面,用户在博客、微博、网络论坛、聊天室等信息交流平台上的发言,往往带有个人主观意图和情绪,因而就必然有话语权争夺,而随着话语权的争夺日益激烈,议题建构也往往不择手段,其中“爆料”、过激言论、信息造假等成为议题常见的“搏出位”手段。正因为网络议题造假的不易受惩罚,这一可以预见的低代价结果使得一些人可以胆大妄为。于是,在这种情况下,民粹主义打着合适的、冠冕堂皇的旗号,粉墨登场了。

再次,网络空间民意往往表现出强烈的盲从,那是对于事实的高度符号化反应,只要涉及强势群体,如官员、富商、警察、城管、专家,民意便几乎一边倒地呈现出否定性评价。随着平民话语权的增长,言论的表达可以无所顾忌。秩序的公正性、合法性,正受到强烈质疑。这种民粹倾向的质疑,并非有助于改进制度的积极性力量,相反它在多数时刻,构成了对于现实秩序的狂暴反抗,体现出危险的无政府主义倾向与激进的暴力诉求。在“杨佳袭警案”中,杨佳受到了80%的网民的支持,网络空间是与非荡然无存,法律层面的理性思考全然不顾,这种盲从不是“无脑”式简单的盲从,而是带有情绪的盲从,它的危害更大。例如,在湖北公安县纪委干部“十一刀自杀案”网络相关舆论中,网民对警方的调查结论表示强烈的不信任、不认可。这种对于现行秩序的高涨的破坏欲望,并不仅仅局限于公权力领域 ;相反,它几乎涉及所有存在不平等关系的社会领域当中。


二、网络民粹主义话语垄断策略


民粹主义有特定的口号、诉求,但却没有完整、系统的思想体系,然而,这并不表明他们不讲究策略。网络民粹主义话语策略,就是强化其意识形态中的话语标签、话语口号,仇富、仇官成为其政治话语口号的关键词。在贴标签过程中,人民和敌人可以迅速地简单归类。

在民粹主义者的视野里,官员与人民一样,都是抽象概念,而在纷繁复杂的社会关系中,关于某个群体的抽象概念,往往又是以偏概全的。在民粹主义者那里,人民概念与具体某个市民是没有区别的,常常以抽象概念代表具体的人和事,例如,人民都是代表正义的,人民都是淳朴的,人民都是善良的,因此,在具体事件中,某个公民也就是人民,也都代表正义,代表善良,错的只会是人民的对立面——官员。在民粹主义话语实践中,官员也是抽象的概念,没有具体的某个官员,因此,也就无法做出好坏分类,抽象的官员概念,在社会评判上统统是负面的。也就是说,官员在民粹主义话语实践中就是地方恶霸,他们颠倒黑白、鱼肉百姓、贪污腐败,是千夫所指、万民痛恨的敌对阶级。在一些网络舆论中已经形成反腐败、反官员、反富人的固定话语模式,而且在所有的案件中要形成舆论,使用这种话语模式,所向披靡,反官、反富可以作为揭竿而起的口号,其社会号召、动员功能不言而喻。这种话语在草根阶层很有市场,因而常被利用,并且在话语交锋中常常处于有利地位。2011年,在药家鑫案审理过程中,原告律师就是编造了许多诸如“权二代”等虚假信息,引发了喊杀连天舆论狂潮,直接影响了该案的审理。2011年9月温州一富家子弟与某店主发生争执,围观者直指其为“权二代”,编造他曾说“我爸是市长”的谎言,导致其奔驰车被砸。

民粹主义的话语强占策略,突出地表现为“将事态闹大”,其做法是在舆论中对某些议题进行加工,使其更利于贴简单化标签。有利于将“人民”与“敌人”进行明确区分。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其常见手段有 :

1.扣帽子。所谓“扣帽子”是指不分青红皂白,直接给处于风口浪尖的当事人扣上“权二代”、“富二代”、“贪官”、“杀人犯”之类的负面帽子。扣帽子是“文革”遗风,借助这种手段,可以使那些不能做出准确判断的网民很快做出是非判断。扣帽子的手法大多是无限上纲上线。问题根本没有严重到某种程度,但却被妖魔化为一种罪大恶极的状态。“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中,对那些将“我爸是李刚”等同于“仗势欺人”、“打压百姓”代名词的民众来说,李刚彻底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坏人。“李刚逼供门”报道一出,媒体转载者众,评论员纷纷撰文要求李刚出面解释,典型标题是“拿什么来拯救李刚?”“‘李刚门前传’比‘李刚门’更加‘精彩’”。人们认为李刚的逼供与李启铭的跋扈一脉相承、互相印证,足以说明“权二代”传言不虚。李刚在“反官”、“仇官”话语浪潮中被塑造成恶霸形象。

2.谎言。即散布虚假信息,以引发愤慨。二战时期,德国纳粹宣传部长戈培尔有句名言叫做“谎言重复一千遍即成为真理”。法西斯的宣传策略早已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但其阴魂不散。由于“爆料”虚假信息,可以迅速引起围观,进而可以“将事件闹大”。“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当事人之父李刚被“爆料”有5套豪宅,李刚逼供某抢劫犯。“李双江之子打人案”中的当事人苏某被说成是山西某厅长之子,仅仅因为他姓苏。调查结果表明均属子虚乌有。郎咸平曾做过一档专访郭美美的节目,有人就诬称郎咸平收受郭美美200万元贿赂,引来网民的围观。

3.谩骂。在舆论的非理性状态,谩骂也能激起情绪。谩骂既有对当事人的谩骂、人生攻击,也有对敢于有不同意见者的谩骂,谩骂可以获得一种气势优势,可以让不同意见者、冷静发言者自感力量孤单,退下阵去。北大某孔姓教授标榜自己站在平民立场上发言,对药家鑫案妄下断语,肆意嘲讽,都激发了很多网民的情绪。

4.渲染。渲染是一种强化情绪的手段,通常情况下有利于激起愤怒情绪。“我爸是李刚”是河北大学交通肇事案当事人李启铭所说的一句话,其真实情境已无法考证。但传到网上,即成为富有戏剧性的语言。网民们在各大论坛和贴吧兴起“我爸是李刚”造句比赛,以各式各样的“雷句”诠释“官二代”的嚣张气焰,从而达到反讽效果。各种各样的“李刚歌”表达的是一种愤怒的情绪。“我爸是……”成为引发仇恨的万能句式。渲染利用的正是公众对“官民对立”、“贫富对立”的敏感。

5.限制不同声音。在民粹化的声浪兴起后,网路舆论已开始陷入非理性状态,限制理性多元声音成为一种最常见的现象。其表现是对不同意见采取集体阻杀,毫无包容性。药家鑫案中,网络舆论对央视专题节目“新闻1+1”表示不满,网民不能接受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对药家鑫犯罪过程所作的心理分析,尤其不能容忍李教授与主持人董倩对“这孩子”表示的惋惜语言。对李教授关于药家鑫犯罪分析得出的“外界因素”结论不能认同,甚至运用谩骂的方式,对其进行人生攻击,称李的“学术研讨”跟嫌贫爱富的“三陪小姐”一样会认人,碰上“上等人”就得出“上等”论断,碰上“下等人”就得出“下等”结论。[3]民粹主义话语体系中,根本容不得不同声音,党同伐异是其常见手法。在极端化的网络言论中,可以看到网络青年的愤怒,也看到中老年知识分子的推波助澜。法律专家贺卫方呼吁“不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同类”,被攻击为替罪犯说情,甚至怀疑其做人和做学术的品性。

当然,民粹主义最极端的策略是在话语交锋过程中使用“人肉搜索”,用所谓当事人的真实信息来将对手置于死地。人肉搜索是一种极端的、非法的网络暴力,也是话语压制的最有力武器。

民粹主义并不是一开始就发力的,它在等待时机,只有当议题建构完成,尤其是关于“人民”、“正义”一类议题建构起来时,民粹主义才会借尸还魂。当某一事件发生后,话语言说的框架就率先发生作用,直接将事件的性质引向固定的话语表述模式或框架,这样,指向反官僚、反富人等的话语从就会在议题博弈中脱颖而出,此时那些带有浓厚民粹倾向的底层知识分子,就会主动地选择议题建构策略。高房价、高物价、官员腐败、社会不公等都在议题建构中充当素材,当事件被纳入言说框架后,“一边倒”的话语垄断即开始形成。而如果话语优势尚未取得,民粹主义者就会各种手段无不用其极。

总体来看,网络民粹主义话语强占,最根本的一点是不能理性地把人还原为法律环境中的人,理性地遵循法律规则来审理案件,而是试图以群众运动的方式取而代之。


三、网络场域与民粹化话语定势


随着网络技术特别是Web2.0技术的应用,移动终端前置,使得网络舆论酝酿、形成的速度加快,话语权争夺将日显激烈,话语强占在民粹化的传播实践中也日益常态化。这个问题有必要从场域理论和语用学角度来加以阐释。

法国学者布尔迪厄较早从文化社会学角度阐述媒介的象征权力问题。在布氏看来,场域(field)是一种社会空间,是人与人之间得以区隔的差异关系,不管是个体还是团体,都是按照差异关系而存在。换句话说,这是一种由许多相对性位置所构成的关系空间,这种关系空间虽然在现实中很难直接观察到,也难以用具体方式显现出来,但布氏认为它才是最真的真实。按照布氏的理解,社会科学建构的不是阶级,而应该是社会空间。“当我描述整个社会空间是一个场域时,我是指它既是力量的场域,也是抗争场域,在此能动者彼此对峙,他们依据在力量场域结构中的位置,而具有不同的手段与目的,并因而促成维持或改变场域结构。”[4]22布尔迪厄将场域看做是一个抗争的领域,场域的结构支撑和指引位置的占有者采取策略去保卫或改进他们的位置,或是对他们最喜欢的产品设定层级化原则。场域如同一种竞争市场,人们在此运用与布置各种资本、文化资本、社会资本、符号象征资本,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布尔迪厄指出,社会中“……并非只有一种利益,而是有许多利益,它们因时空而异,所以几乎是无限的,因此有多少种利益就有多少个场域,它们是历史构成的活动领域,具有各自特殊的制度与独特的运作法则。这种专门化的与相对自主的场域和特殊利益之间具有相关性……换言之,利益就是一个场域得以运作的条件……它是‘促使人们向前’的原因,亦是促使人们聚集、竞争与斗争的原因,也是该场域运作的一个产物。”[4]88布氏认为在象征权力的争夺中必然产生象征暴力,他关注的焦点在于 :“象征暴力是一种通过施行者与承受者的合谋和默契而施加的一种暴力,通常双方都意识不到自己是在施行或在承受。”[5]14这种在传统媒介中出现的现象,在网络传播阶段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象征暴力施行者的阵营和承受者阵营界限分明,承受者不是意识不到暴力侵害,而是势单力薄,无力抵御,成了弱势群体。针对特定事件的舆论兴起时,新场域开始在网络空间形成,话语强占走向话语独占,施暴者有恃无恐,承受者百口莫辩,渐渐形成了这个场域的行动规则,与文革时期的群众运动极其相似。

与传统媒体相比,网络互动、微博(Twitter)所形成的场域更具有开放性,最重要的特性是,这个场域相对现实有更多的宽松和自由。与其他场域相比,网络场域体现为广场性。广场的游戏规则是在话语博弈中慢慢形成的,在这里,每个人都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每个人都可能找到知己,也可能遇见对手。正是在思想的交流、交锋和交融中,思考得到深化,共识得以达成。然而,当一个特定事件发生后,这个宽松、自由的场域就不再宽松、自由。在这个特定时期它扯下了温情脉脉的面纱,变得狂躁、肃杀。民粹主义的渗透使得新媒体网络空间不再平静,一有风吹草动便迅速成为充满火药味的场域,进入这个场域,就自然地按照这个场域的“惯例”行事。其一,这个“惯例”体现了民粹主义的广场狂欢性,民粹主义为网络空间营造了一个瞬间忘记法律、忘记道德、不计后果的错觉,并且制定了统一的、代表“人民”的“言说框架”,在场域中任何人都按照这个框架言说,仿佛如此言说就是合理、合法的。其二,在这个场域中,每个人都积极寻找“语用力量”,按照语言学家奥斯汀的说法,语用力量所提示的是潜在于说话者的话语中的某种作用力或效应,它能使话语在接受者那里只能产生一种特定的领会、注意和响应。[6]120

火力的猛烈程度是每个参与者所要考虑的,所以言后之果不一定与言说者的主观目的和意图完全符合。扣帽子、谎言、谩骂、渲染在这个场域都算作是积极的言说策略,所有“表述式话语”都是为“行动式话语”服务的,表述式话语无论真假都能强化语用力量,实现话语言后之果的最优化。其三,在话语垄断形成后,话语被民粹主义的言说控制,因此,在民粹化的广场上,每个参与者都成了“胜利者”,每个参与者的情绪发泄都能引发广场狂欢,而围观使得狂欢效应进一步加大。在民粹化和犬儒化的话语中充满着行动的火药味,在此背景下,司法、政府、传媒一切都不可信,唯有立即按人民意志裁决,才可接受。网络场域中,“斩立决”成了话语指向,即迅速除之而后快,代表了场域中人群的意志。


结语


从话语强占到话语独占,这种话语运动模式可以看做是当下底层愿意接受并且乐于参与的传播实践。草根阶层认同的话语,一旦获得垄断地位,往往能够鼓舞、激发参与热情。这种传播实践在反官员、反权威、反精英治理的民粹主义表述下,隐藏着危险的无政府主义倾向与激进的暴力诉求。在几乎所有涉及政府、公安、法院、城管的公众事件中,网络空间中的民意几乎总是条件反射般地联想到官员腐败、以权乱法,或是政府牺牲大众的利益,因此对事件中的官员不假思索地加以声讨。这种见官则反的民粹化反应,让网络空间充斥着敌意、仇恨和暴戾的情绪化语言,使无辜者受到话语暴力的伤害。话语垄断,其结果必然导致话语专制。民粹主义最初的“民主”口号,变调为专制的结果,这是一个十分突出的网络问题,值得人们去深思。

要解决民粹主义的网络话语暴力,首先必须铲除其滋生的土壤,信息公开、透明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民粹主义运动在中国近现代史的各个阶段都有不同的表现,往往带有很强的利益诉求目标,其包装常常有一定的民主色彩。“嘴里是主义,心里是生意”,这在近代史上的四川“保路运动”中就有所表现。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很正常,但可怕的地方在于,民粹主义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打着“民主”、“民生”等让人热血沸腾的冠冕旗号,裹挟了大量“不明真相的群众”,使社会局势严重失控。这一切表明,网络话语霸权对国家的法制化建设危害很大。

让人们在并不公正的环境之下尊重秩序是一件困难的任务,但是它却是一件必须完成的任务,如果秩序被愤怒的情绪所瓦解,那么所有人都将是受害者,而且平民大众受害最甚。社会矛盾的日益激化,民粹主义的盛行,话语权社会结构的改变是迟早的事,这是当代社会变革的征兆,必将给社会管理增加新的难题,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另一方面,主流媒体、主流话语已然失去了话题选择中的强大影响力。因此,基于传统思维中的政府危机应对体系应当及时作出调整。


参考文献

[1]唐小兵.底层与知识分子的民粹主义.见薛涌的博客“反智的书生”http ://blog.sina.com.cn/s/blog_45f00ef401008yrz.html.

[2]保罗·塔格特.民粹主义.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3]黎阳.铲除“人人平等”,复辟“上尊下卑”——从药家鑫案看“精英”的奋斗目标“.乌有之乡”网2011年4月15日.http ://www.wyzxsx.com/Article/view/201104/227460.html.

[4]P. Bourdieu,Practical Reason :On the Theory of Action. Cambridge :Polity,1998.

[5]皮埃尔·布尔迪厄.关于电视.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6]J. L. Austin,How to do things with words,Cambridge/ Massachusetts,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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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苏州大学学报》2011.6,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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