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振书:对中国社会转型阶段性的分析与思考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236 次 更新时间:2011-11-28 14:43

进入专题: 社会转型  

严振书  

摘要:社会转型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渡过程。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开始从整体上进入社会转型时期。从社会转型视角分析,可以依据改革开放的主体内容将社会转型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即以经济改革为主体的阶段、以社会改革为主体的阶段、以政治改革为主体的阶段和以文化改革为主体的阶段。当前中国已经进入以社会改革为主体的阶段,这是中国迈向现代社会不可或缺、至为重要的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

关键词:社会转型;转型期;四个阶段;主体改革;社会建设

转型,是指事物从一种运动形式向另一种运动形式转变的过渡过程。社会转型是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的过渡过程[1]。具体而言,在中国场景下,社会转型在经济层面上,表现为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的转变、从计划经济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变;在政治层面上,表现为从强人社会向民主社会的转变、从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的转变;在文化层面上,表现为从伦理社会向世俗社会的转变、从人情社会向理性社会的转变;在社会层面上,表现为从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的转变、从封闭社会向开放社会的转变等[2]。

纵观“社会转型”一词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可以说,“社会转型”在八九十年代还只是学术性语言,在世纪之交逐渐成为群众性语言,随后为官方所接受,并正式成为政策性语言,用于描述和阐释中国社会波澜壮阔的现代化进程。本文试图从学理和实践的角度出发,对中国社会转型的四个阶段进行了初步的归纳、界定和剖析,以其引发人们对此问题的关注,并希望能对有志于此研究的学者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一、对中国社会转型期的认识和梳理

1.关于社会转型的起始点。目前,学术界对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认识是一致的,但对社会转型的起始时间点则存在争议,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中国社会转型是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正式开始的。到目前为止,这一转型过程大致经历了1840年至1949年的启动和慢速发展阶段,1949年至1978年的中速发展阶段和1978年至今的快速和加速发展阶段[3]。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中国社会转型起始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理由是在此之前虽然现代因素渐渐显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但传统因素占主导地位的状况并没有根本改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研究向纵深发展,对社会转型起始点的争议开始出现缓和与趋同迹象,主要表现为:(1)坚持不同起始点的学者研究的重点是一致的,都是“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转型”,只不过前者将其称为“快速转型期”,后者直接将该阶段统称为“转型期”;(2)坚持1840年为起始点的大多是较早开始研究社会转型的学者(大约在20世纪80年代末),而即使是在这部分学者之中,在其后续的研究中,也承认“1978年至今,中国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社会转型”[4];(3)进入21世纪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倾向于直接用“社会转型”探讨“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转型”问题。

我们倾向于第二种观点,理由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尚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现代因素在社会生活中渐渐显现但仍不十分明朗,此时提出社会转型的概念并探讨社会转型的起始点,通过划分历史阶段进行比较,将社会转型的起始点上溯到1840年,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该观点不能令人信服地解释以下两种情况:(1)从世界现代化历史长波进程看,假设中国社会转型起始于1840年的观点成立,那么,德国、美国、日本、苏联社会转型的时间起始点该如何界定呢?假设“硬”界定,界定后能说服人吗?(2)从中国本土社会转型看,1840年之后,在很长的时间内中国仍处于典型的传统社会,社会转型只是处于“萌芽”、“点试验”状态,而非有效地“开始”、“展开”。例如,1978年,乡村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82.1%;人均国民总收入仅190美元,位居全世界最不发达的低收入国家行列;对外处于封闭半封闭状态等[5]。因此,中国社会真正开始转型应该是起始于改革开放之后。鉴于此,我们认为,社会转型期的起始点应界定为社会整体“开始”从“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相较而言,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较为合适,而社会转型期的时间跨度则应界定为从1978年至中国进入现代型社会。至于1840年到改革开放之前,可以概括为“社会转型准备期”或“社会转型预热期”。

2.关于“何时”进入现代型社会及其“量化指标”。首先,关于“何时”进入现代型社会。对于这个时间点的选择相对比较明朗,因为无论是小平同志设计的“三步走”战略构想,到“21世纪中叶”,社会总体“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还是十五大提出的新“三步走”发展战略,到建国一百年时,“基本实现现代化,建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乃至到十七大号召全党同志必须清醒认识到,“基本实现现代化还需要继续奋斗几十年”,都表明我们党对“何时”进入现代型社会的认识是成熟的、明确的、科学的和坚定的。其次,关于现代型社会的“量化指标”。目前,国内外学者对这方面的研究已经颇为深入,虽然评测方法、内容、标准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但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三大产业所占比重、城市化程度、中产阶层规模、基尼系数、平均预期寿命等方面,一些基本的共识已经达成,令人遗憾的是,官方目前尚未对此进行明确和统一。因此,建议国家有关部门或相关研究机构组织人员从中国国情出发,对“现代型中国”的“量化指标”进行研究和论证。例如,就人均国民总收入这一单项来说,可以考虑参照世界银行设定的高收入国家标准11906美元(见表1)作为进入现代型社会的一项指标,而非中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课题组人均国民收入24937美元(以1997年为基年)的标准或《中国城市年鉴》总编组提出的以人均国民收入5000美元以上为现代化标准[6];关于中产阶层所占比重及城市化率,则可按 “60%”、“80%”作为追求的目标,等等。

表1:2008年世界银行的国别收入分组标准

人均国民总收入分组 划分标准

低收入国家

中等偏下收入国家

中等偏上收入国家

高收入国家 975美元以下

976至3855美元

3856至11905美元

11906美元以上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网站http://www.stats.gov.cn/tjzs/t20090911_402586498.htm)

二、四个阶段的划分及其关系

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有三个显著的特点。一是渐进性,二是阶段性,三是连续性。渐进性主要是指中国的改革开放是由浅入深、由点到面、由局部到全局渐次推进的;阶段性主要是指随着渐进性改革的推进,到了一定程度,会发生量变到质变的转化,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耳熟能详的“上了一个新台阶”或“进入一个新阶段”等;连续性主要是指阶段与阶段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和次序,不可打乱,更不可颠倒。从社会转型的视角看,我们可以依据改革开放的主体内容将社会转型期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即以经济改革为主体的阶段、以社会改革为主体的阶段、以政治改革为主体的阶段和以文化改革为主体的阶段。也就是说,我们的改革开放,首先进行的是以经济建设为主体的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不断发展,以社会建设为主体的改革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并在十七大和“十二五规划”中被置于“优先发展”和“重中之重”的地位;相应地,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完善意味着中产阶层的崛起、社会组织的壮大、公民社会的形成,这些会为民主政治的改革和推进做好必要的准备;而无论是以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为主体的改革,还是以政治建设为主体的改革,其成果只有最终培育出一种现代型的文化,内化成人们的思想、意识,社会转型才算真正完成。

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指出三点:第一,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只不过每一个阶段改革的主体内容有所不同。虽然我们将社会转型期粗略地划分为四个阶段,并确定了每一个阶段的主体内容,但并不是说在某一个阶段,没有其他领域的改革,而是指在这一阶段,其他领域的改革是辅助性的,目的也主要是为了主体改革的顺利推进。比如,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改革的标志,但实际上十一届三中全会重点强调的是解放思想、政治民主,是思想解放、政治改革“打头”,然后才开始真正意义上的以经济为主体的改革,才有市场经济。可以说,没有政治改革的突破,就不会有后来的以经济为主体的改革,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说,在这个阶段,我们的重点是政治改革呢?从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来看,很显然,不能!实际上,当前推进以社会建设为主体的改革,首先需要“打头”的依然是政治领域的改革,例如政府向社会的“放权”。我们认为,这种“放权”起码应该包括三个基本的层面:第一个层面,政府逐渐划清自身的边界,将自己“该做的事情”做好做实,将该由社会做的事情交给社会,就像在经济改革中,政府将自身的主要职能定位于“宏观调控”,而“市场的事情交由市场去做”一样,对社会领域的改革,政府也应该将一些社会建设的具体事务“放权”给社会,促进社会的“自我治理、自我建设、自我发展”;第二个层面,权力运行流程逐渐向社会公开,制度化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当前特别应该强调的是对“知情权”的保障;第三个层面,向社会吸引人才。目前党和政府的干部绝大多数都是从党的内部培养的,培养的也往往是一些官僚型干部,大局观和社会观缺乏,也容易和人民和社会脱节。向社会吸引人才既可以保证“质量”,因为他们在“踏入”政治领域之前已经是社会经济各方面的精英,又可以很好地克服干部的官僚化,解决干部必须是人民的一部分的问题。

第二,社会整体的最优才是我们追求的根本目标。我们要认识到,无论是经济、政治、文化还是社会建设,它们都是“嵌入”社会整体之中的一部分,部分是要为整体服务的,社会整体的最优才是我们的根本目标。因此,在社会发展中的某一个阶段,当某一部分严重滞后于其它部分的发展时,不仅会影响其它部分的发展,而且会“拖累”整个社会的发展,导致社会整体发展的徘徊甚至倒退。现在,我们经过30多年的改革,经济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得到了确立和完善,虽然还有“缺憾”,但基本的制度框架已经建成,未来的发展思路和趋向也比较清晰。然而,与经济的快速发展相对应,我国社会建设却严重滞后,经济社会发展“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不仅导致了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而且引发了大量的社会矛盾,进而影响了政治的稳定乃至文化的认同,最终导致社会整体运行出现恶化迹象。因此,我们认为,从追求社会整体最优的目标出发,在当前这个阶段应确立以社会建设为主体改革的地位,同时强调经济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以及政治和文化建设的保障性作用。

第三,在任何一个阶段,党的领导都处于核心地位。实际上,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是中国改革开放能够成功的最重要的政治保障。因为在整个社会转型进程中,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不断克服改革的阻力,特别是通过诉诸制度和社会的力量来有效制约既得利益群体,否则改革既不会产生更不会顺利进行下去;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有效保证改革的渐进性、阶段性和连续性,苏东剧变及拉美和亚洲一些国家“激进改革”的教训从反面证明了渐进性、阶段性和连续性改革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够动用政治力量来克服制度供给的不足,等等。当然,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对既得利益群体的制约,还是动用政治力量克服制度的不足,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问题,但应当承认的是,与党的领导所取得的巨大成就相比,这些问题是次要的。同时,只有坚持党的核心领导地位,才能够克服这些问题,领导我们继续前进。

三、当前进入以社会改革为主体阶段的内在合理性

十六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以及其制约性因素在社会领域的凸现,社会改革逐渐提上议事日程并深化。同时,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等理念亦渐次提出并深入人心,特别是在十七大上首次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作为独立章节进行重点叙述,并在随后的战略部署和“十二五年规划”上将社会建设置于“优先发展”和“重中之重”的地位。以此为标志,转型开始进入以社会改革为主体的新阶段。

转型进入以社会改革为主体的阶段有其内在的合理性。首先,从现代化的一般经验来看,当工业化发展到中期阶段的时候,往往会伴随着大量社会矛盾的出现,其主要原因是社会建设滞后于经济增长,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而及时调整转型的主体内容,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社会矛盾与问题,促进社会转型稳妥、顺利转变的关键一步。现在,中国经济发展中的若干重要指标已经表明,当前我们已进入工业化中期阶段,甚至有些指标表明已经进入了工业化后期阶段,但社会建设却处于工业化初期水平,落后经济发展大约15年。有人会问,改革开放 才30多年,怎么会滞后15年呢?这里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我们在改革开放之前,社会建设就滞后于经济发展;二是改革开放之后,优先发展经济的战略加重了二者之间的差距。我们以就业结构、城乡结构、社会阶层结构为例来说明这种情况,根据外国学者钱纳里等人的研究,在工业化中期阶段,就业结构中二、三产业的职工应该占到总劳动力的80%以上,但2008年中国的二、三产业就业职工只占总劳动力的 60.4%,差了20个百分点。过去30年,非农劳动力平均每年增加1.03个百分点,因此,我们推算,达到80%大致还需要17—18年的时间。以城乡结构为例,工业化中期阶段,城市化率应该达到 60%以上,但 2009年中国城市化率只有46.6%,差了 13.4个百分点。以过去30年城市化率每年增加0.91个百分点计算,大致需要15年才能达到。以社会阶层结构为例,工业化社会中期阶段,中产阶层应该达到40%以上。2008年中国只有23%。如果以近来每年中产阶层规模增加1个百分点计,要15年才能达到[7]。鉴于经济建设严重滞后于社会发展的现实状况,我们认为,及时调整转型的主体内容,是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社会矛盾与问题,促进社会转型稳妥、顺利转变的关键一步。

其次,从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历程来看,不论是美国“成功的经验”、日本“成功的代价”,还是拉美和亚洲一些国家的前车之鉴,都呈现了社会建设在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不可忽视和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中国而言,国际社会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都给我们以启示,必须积极稳妥地推进社会建设,摆脱当前“经济发展成就突出,社会矛盾问题尖锐的困境”。在这里,我要补充一下,什么是“困境”,就是发展的结果与发展的目的出现了偏离,甚至相反。比方说,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实现社会公正,减少社会矛盾,达到共同富裕,让老百姓过上幸福、有尊严的生活。可经济发展了,结果呢?社会却更加不公正了,社会矛盾更加多了,人们的收入差距更加大了,老百姓对社会存在一种普遍不满的情绪。发展的目的与实际发展的结果,大相径庭,说明我们的发展出现了问题!怎么办?目前最好的解决方式,是大力推进社会建设的发展,解决“经济建设一条腿长,社会建设一条腿短”的问题。

第三,从中国进入新阶段后面临的各种社会矛盾与问题来看,客观上要求我们从社会建设的高度去认识矛盾和问题,用社会建设的手段去解决矛盾和问题。由于在以经济改革为主体的阶段,GDP主义广为盛行,致使许多非经济方面的发展被大大忽视,导致环境急剧恶化,资源大量浪费,贫富差异扩大和社会分化严重。这些由经济发展所导致的后果,加上官商勾结、乃至官商一体以及党政官员的大面积深度腐败。这些问题反映到社会层面就是政府在人民眼中的合法性越来越低,群体性事件越来越频繁,多数表现在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对立上。据2010年5月27日出版的《社会科学报》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度全国维稳经费达到5140亿元,中央政府公共安全支出增长幅度达47.5%,超过了全年国防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约7%(2009年中国国防预算为4806.86亿元人民币,实际支出是4950亿)。随后有学者公开评价:该数字完全可以用“天价维稳”来形容,维稳经费年年破纪录说明社会越来越动荡,水涨船高的安全成本也越来越令社会难以承受,如果不加以遏止,经济发展就难以为继。因此,社会转型进展到今天这个阶段,客观上也要求我们从社会建设的高度去认识矛盾和问题,用社会建设的手段去解决矛盾和问题,单纯用“人民币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第四,从社会转型的后续发展来看,民主政治的发展需要基本社会制度的强有力支撑。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表明,在世界范围内,凡是基本社会制度建设的好的国家,民主政治发展进程就会比较和平,新建立的民主政治制度也能够有效运作,比方说,我们的近邻,新加坡、日本、韩国就相对来说要好一些。反之,在缺乏基本社会制度的情况下,如果勉强(不管是借助外力还是依靠内力,抑或二者结合)推进民主政治发展进程,就会出现无政府状态、社会不稳定和政治的恶斗,例如,拉美、亚洲很多“民主国家”所经历的危机就说明了这个问题。现在,在社会转型的第一阶段,我们已经建立了一套基本的国家经济制度。但社会制度,可以说,还远远没有建立。如果在缺失社会制度情况下,进行激进的民主政治改革,那么就有可能出现动乱频发的政治局面,而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因此,我们说,转型进入以社会改革为主体的阶段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同时也是迈向现代社会不可或缺、至为重要的一个承上启下的阶段。

参考文献:

[1] 刘祖云主编.社会转型解读【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1.

[2]严振书.转型期社会建设基本概念解读【J】.理论与现代化,2010(2).

[3]郑杭生主编.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发展报告(1994-1995)-—从传统向现代快速转型期过程中的中国社会【M】.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1.

[4]郑杭生.中国和西方社会转型显著的不同点【J】.人民论坛,2009(5).

[5]中国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09中国发展报告【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211、214、218.

[6]黄抗生. 现代化离我们有多远【N】.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1-04-30(13).

[7]陆学艺. 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与社会建设【J】.党政干部参考,2010(10).

作者简介:严振书(1975.5 —)男,汉族,河北石家庄人,总参炮兵基地政教室副主任,博士,主要从事转型期中国社会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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