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新宾:劳资关系与社会转型——新中国成立前后上海的劳资关系变动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2054 次 更新时间:2020-05-06 09:14

进入专题: 新中国成立前后   上海   劳资关系   社会转型  

霍新宾  

摘    要:

1949年5月上海解放后, 劳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私营企业工人尽管经济上受剥削, 但在政治上却居领导地位。而资本家则是被改造的对象, 不过, 中国革命的新民主主义性质又规定了其作为新政权的统战对象, 仍继续在社会经济中发挥重要作用。劳资双方的这种迥异的政治经济际遇遂与中共劳资政策实践错综交织, 演绎着上海劳资关系格局由资方主导向劳方权势嬗变的复杂实态。从协商合作与阶级斗争两种理念交锋最终导致上海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创构陷入困境的事实中, 亦可知中共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而进行社会整合的艰辛与努力。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前后; 上海; 劳资关系; 社会转型;


新中国成立前后是中国社会转型的剧变时期。值此新旧交融之际, 能否整合好劳资关系, 则为中国共产党重构城市社会秩序的关键所在。那么, 这一时期劳资关系变动的实态如何?其动因是什么?劳资政策收效究竟怎样?目前学界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尤显不足1。本文拟以1949年至1953年的上海为例, 试图通过对上述问题的探讨,来审视此社会背景下劳资双方与中共政权微妙而复杂的互动关联, 以丰富我们对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的认知和评析, 进而透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某些重要面相。


一、由紊乱至正轨:解放初期劳资关系的失衡及调整


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后, 劳资关系发生了新的变化2。私营企业工人尽管经济上受剥削, 但在政治上却居领导地位。而资本家则是被改造与消灭的对象, 不过, 中国革命的新民主主义性质又规定了它“在革命胜利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 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 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3。上海解放初期复杂严峻的社会经济形势便是此诠释的真实写照。据当时对87个主要行业的调查, 在13647家私营工厂中, 开工的仅1/4左右4。因而, 如何动员工人团结资本家恢复生产, 正确执行“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劳资政策5, 这对首次主政上海的共产党而言, 无疑是当务之急。

上海解放伊始, 为消弭资本家对新政权的惶恐而安心生产, 中共就颁布了工商业照常复工复业法令, 实行收购、贷款、供给燃料等措施, 鼓励私营企业复工生产, 但资本家并未积极响应。出于阶级利益与前途的考量, 此时大多数资本家对中共保护民族工商业政策将信将疑, 唯恐实行“共产”, 怕工人起来报复和清算。尤其6月24日国民党武力封锁港口后, 市场与原料来源受阻, 资本家更表现出“政治上的动摇”, 其经营生产的信心自然降至冰点, 停工关厂解雇的浪潮遂纷至沓来。6资本家的消极经营, 不但阻碍了上海经济的恢复,而且直接影响着工人的生计, 使劳资关系愈趋紧张。由于解放不久, 对中共“劳资两利”政策缺乏了解, 以及劳资双方长期形成的阶级恶感, 工人中曾普遍存有单纯的经济主义翻身观念与报复情绪。在此情势下, 资方的拖延复工、关厂解雇及减薪欠资, 就更易激起工人的不满。为了保障劳动权和生活来源, 劳方“不免有些过火行动”, 仍沿袭解放前的罢工、包围、疲劳谈判等办法逼使资本家就范。7

解放初期上海劳资间的混乱紧张态势亦可从争议的频发及调处中得以印证。据1949年8月市军管会工商处报告, 上海6月份劳资争议为971件, 7月份则增至1230件, 劳资争议的迭起, 使资本家“常常感到自己的精神与地位受威胁”8。而这些争议的调处并无统一专管机构, 往往政出多门, 不仅军管会、市政府皆设有劳工处、工商处来负责, 总工会也“居于排难解纷的地位”9。综观这些机构的调处政策亦多向劳方倾斜,“在劳资纠纷方面工人可得到总工会劳工处帮助, 资方到工商处只得到诉苦的机会, 工商处也是同情工人的”10。际此境遇, 资本家只得以息事宁人的态度来敷衍工人, “只要政府和总工会一句话, 我们便照办”, 试图将责任推给政府与工会11。不难发现, “这种处理劳资纠纷中的无政府状态, 是造成解决这个在目前具有头等政治意义的重大问题中发生各种偏向, 特别是左倾主义偏向的主要原因之一。结果, 不仅使资本家害怕、消极, 而且在工人群众中也发生不满, 形成目前恢复发展生产中的重大障碍。”12

针对劳资问题的上述现状, 上海市当局采取了一系列整合劳资关系的举措:

其一, 注重贯彻“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政策教育。这主要通过开设工人学校和报纸读者答问栏等渠道, 公开劳资双方所提问题解答, 或个别复函指导13, 使工人理解“发展生产、劳资两利”政策, 克服漠视资方困难的经济主义偏向。经说服教育和普遍政治学习, 多数工人都能以实际行动帮助资本家共渡难关。如永安、新新、大新、先施等六大百货公司就是在店员的协助下改变经营方针, 将专销高档商品改为大众所需的日用品, 各公司的业务因而逐步好转。再如年终奖的处理, 劳方也具体照顾了资方的困难, 当时上海一般私营企业职工1949年所得年终奖要比1948年少30%至50%, 且大都分三至四期发放。所有这些, “使当时紧张复杂的劳资关系有了稳定, 私营工商业一时盛行的倒闭浪潮得以制止”14。

其二, 统一规范劳资争议的调处程序。8月19日, 上海市军管会颁布《关于私营企业劳资争议调处程序暂行办法》和《关于复业复工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这就使劳资争议的调处有了统一标准。如明确市劳动局为调解与仲裁劳资争议的机关, 规定发生争议先由劳资双方直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 任何一方得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则依法仲裁。同时强调“在协商、调解、仲裁未成立前, 双方均应维持生产原状”, 另外, “资方为了生产或工作的需要有雇用与解雇职工之权利”15。这些规定体现了中共“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的基本理念, 有利于劳资双方贯彻民主精神平等协商, 确保争议得到公平合理解决, 杜绝了以往调处的无政府的混乱状态。“自这两项文件以后, 上海一般的劳资关系, 基本上即逐渐由初期的过渡状态入于正常”16。

其三, 广泛开展劳资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劳资集体合同是各业劳资团体组织按照平等自愿协商原则签订的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劳动契约, 它是“实行劳资两利的中心环节”17。为此, 上海市当局积极着手劳资集体合同的试点工作。9月8日, 劳资集体合同率先在照相业签订成功。随后针织、造纸、酒酱、毛纺等十几行业也相继效仿18。至12月底, 全市共有29个行业订立集体合同19。通过这些集体契约的酝酿、讨论与签订, 增强了劳资双方的政治认同与组织领导, 初步解决了部分劳资纠纷, 劳资关系亦随之趋向缓和。

以上措施的推行, 为新型劳资关系的建立铺设了道路。当然, 其之所以能取得明显的实效, 是与此时上海经济形势的好转分不开的。由于东北、华北老解放区的大力援助, 及解放区经济建设的积极进行, 刺激了上海的工业生产。而长沙、福州、广州的相继解放, 也拓展了上海工业品的销路。基此原因, 上海私营工商业在1949年10月份已大部恢复生产, 其劳资关系亦有“显著的进步”20。也正是以上诸因素的合力作用, 至1950年初, “上海的劳资关系已逐渐的走上正轨”21, “民主、平等、两利、契约”的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22此时已在上海私营企业中初现端倪。


二、再度紧张复趋常态:调整工商业前后劳资关系的新态势


1950年2月6日, 国民党空军集中轰炸了杨树浦、闸北等电厂, 造成上海电力设施基本瘫痪, 工业生产被迫停顿, 此谓“二六”轰炸。后虽经抢修部分恢复电力, 但这次轰炸对上海工商业产生的间接破坏却是无法弥补的。在轰炸阴霾的笼罩下, 资本家人人自危, 无心维系生产。加之此时全国实现财经统一后, 物价平稳, 投机减少, 社会虚假购买力消失, 私营企业又负有1949年所得税汇总清缴的任务。于是, “ (上海) 私营工商业的缺点就全部暴露, 长期隐藏的痼疾和停电一齐并发, 以致遭到空前未有的严重困难”23。许多企业因此负债累累, 不得不停工减产。据估算, 至3月20日, 全上海私营企业负债就有6700亿元, 若加上利息数字会更大, 有很多工厂就是被利息拖倒的24。

面对空前加剧的经济困境, 上海资本家消极悲观的疑惧心理也愈益滋长。不少人认为“困难是税收、公债造成的”, 是政府“要提早实行社会主义”有意制造的。与此同时, 在中共党内也有少数人产生了“趁机消灭资本主义”的“左”倾思想。25正是基于这种“新民主主义的政策要变了”的深度忧虑, 资本家对其阶级前途颇感迷茫,“到了山穷水尽于是停业, 关门逃跑, 自杀的悲剧便一幕一幕表演出来”26。

资本家的停业和逃跑导致了大量工人失业, 加上因企业困难被解雇和遣散的, 至4月份上海失业工人已达20万。这些失业工人“已连续发生因生活无出路而自杀的现象, 同时也就发生了一些不满的情绪”27。据上海市长陈毅报告, 1950年三四月份, 上海市面曾不断发生吃白食、分厂、分店、抢糕饼、打警察、聚众请愿和捣乱会场等事件28。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强化着工人的过左行动,“加剧了劳资关系紧张局面”29。而最能体现其紧张态势的则是因资方逃跑激起的劳方包围。如金融业过去是倚重投机及通货膨胀而生存, 但当经济稳定时就遭致大批淘汰, 以拆放为生的资方苦不堪言只能一跑了之。因而职工的解雇费便无着落, 遂引起其他职工的戒心, 预先对资方实行包围, 这又增加了资方的恐惧而及早逃跑, 其结果就造成双方思想上的紊乱而导致“普遍的逃跑与包围”, 此种情况在其他行业也广泛存在。崇信纱厂、新光内衣厂、新新百货公司发生的事例即是明证30。显然, “这种紧张混乱的劳资关系和僵持不下的劳资争议是不利于团结资本家共同克服困难, 维持生产, 也影响社会秩序不安, 使资本家增加了向工人进攻的政治资本”31。

上海工商业的困难及劳资关系的再度紧张, 亦引起中共中央与毛泽东的高度重视。4月23日, 毛泽东在给陈毅的电报中强调:“目前几个月确实应当用大力来做调整公私关系, 劳资关系, 维持生产与救济失业的艰巨工作。”32这实际上为上海调整工商业筹谋经济好转指明了方向。而如何整合劳资关系, 便成为新政权调整工商业的基本内容, 这以劳资协商会议制度的推行最为要务。

为了进一步建立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 4月29日, 中央劳动部颁发《关于在私营企业中设立劳资协商会议的指示》。究其旨趣就是根据劳资两利和民主原则, 用协商的方法来解决企业中有关劳资双方利益的生产、业务与职工待遇等各项具体问题。33依据上述精神并结合实际, 30日, 上海市军管会正式颁布《上海市私营企业劳资协商会议组织通则》, 明确规定劳资协商会议是劳资双方平等协商的机关, 由双方选派等额代表组成, 主要分厂店和行业两种形式, 且有定期的会议制度, 每月至少开会两次34。随后劳资协商会议开始在全市私营企业中普遍建立。据1951年2月市劳动局的不完全统计, 上海已成立厂店劳资协商会议612家, 行业性的91个35。这些劳资协商会议的推行, 为劳资合作克服企业困难提供契机。如衣着、百货、酒菜、金融、五金、钟表、眼镜、中药、新药、烟皂烛箔、山海土产、进出口等业, 就是在劳资协商基础上, 采用减薪节约、疏散职工和增资的方法克服困难的36。

可见, 协商与合作遂为这一时期上海劳资双方应对经济困境的主要取向。当然, 这种协商机制功用的发挥亦离不开政府相应的政策保障。为了合理调整工商业, 上海市当局在建构劳资关系的同时, 还积极调整公私关系与之策应, 其措施为: (1) 扩大对私营工商业的加工订货、贷款与收购。据上海市委报告, 仅1950年5月份, 私营企业就得到国家银行2300余亿元的贷款及公营贸易公司收购1000余亿元成品的帮助。 (2) 调整公营贸易公司的批发零售差价, 使私营零售商可得相当利润。 (3) 减少公营零售商店, 限制其零售物品种类。 (4) 整理税收。如将1170种税目裁并为350种, 并停征工厂的存贷补税。37这些措施的实施, 有助于资本家树立经营信心。

正因上述措施的交相辉映以及劳资双方的协力生产, 自1950年6月后, 上海工商业初见好转, “停工、歇业之风逐渐平息”38, “资本家逃走现象基本停止, 前逃走者已有不少返回”, 主动与工人协商生产39。此时劳资协商已被“一般劳资双方作为克服困难、维持生产的有效办法和建立新的劳资关系的基本方式”40。据不完全统计, 自1950年6月至1951年8月, 上海各业经劳资协商订立的有关生产、雇用、奖惩、服务、劳保福利等劳动契约共6783件, 涉及929059人。劳资协商不仅使上海“各业劳资关系已日趋正常”41, 而且为私营企业管理民主化创造了机遇。如劳资协商会议组织通则规定工人可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等重大问题的协商, 其实就是在法律形式上确认了劳方的企业民主管理权, 有力推动着上海私营企业生产管理制度的变革42。至此, 以资方为主导、劳方参与管理、劳资协商为内在机制的新型劳资关系模式在“五反”前的上海业已形成。


三、从资方到劳方:“五反”运动时期劳资格局的权势转移


1952年1月26日, 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出开展“五反”运动的指示后, 而拥有当时全国最大数量劳资阵营的上海自然更是积极响应。

为激励劳方奋起揭发资本家的“五毒”罪行, 确保“五反”畅行无阻, 2月3日, 上海市军管会和市政府颁布四项规定: (1) 各私营厂店主要负责人运动期间一律不准请假离开企业; (2) 任何行业运动期间不准歇业解雇、不发或少发工资, 不准不开伙食, 不准威胁、打骂、利诱店员和职工; (3) 运动期间私自歇业或变相歇业解雇者一律无效; (4) 任何人运动期间不得阻挠和威胁店员、职工参加工会会议43。这些措施一经推行, 便对资方主导的上海劳资关系格局产生强烈冲击。就在2月5日政府宣布“五反”由市增产节约委员会统一领导后, 运动过激态势即已显现, “职工是群情奋发, 整装待命, 表现了迫不及待的情绪, 街头到处出现了工人店员的阵地喊话, 点名招呼不法资本家坦白交代”44。至2月中下旬, 上海“五反”的过激行为愈益升级, “火力极为猛烈, 逮捕了200多人, 报刊宣传仍在升温, 空气很紧张, 发生资本家自杀事件48起, 死了34人”45。在政府与劳方的攻势下, 资本家备受煎熬:“社会主义早些来也好, 就是目前不三不四的日子难过”, “店员们如此无法无天, 到底是不是政府上面首长默许的?”46资方的这些怨言却也真实反映了上海“五反”初期的过火倾向。对此, 被毛泽东派往上海负责指导“五反”工作的薄一波亦不无坦言:“部分干部和工人对‘五反’斗争的政策界限不清楚, 有过激行动, 甚至党内担负部门领导工作的个别老同志也存在‘左’的情绪, 想趁机消灭私人资本, 实行社会主义, 以致闹出了一些乱子。当时支持乱斗资本家的, 就有市总工会的一位负责人。”47

鉴于“五反”中存在的偏差, 2月25日, 中共中央华东局和上海市委根据毛泽东的指示, 决定将“五反”推延至3月20日后再发动, 以缓和紧张局面。然而, 在此后20余日的过渡期, 上海“五反”并未真正消停, 而是步入“散兵式的各自为战”阶段, “领导上自顾不暇, 运动是在没有领导或半有领导的情况下进行着, 工人、店员的每一斗争, 报纸上的每一宣传鼓动, 都使领导的被动性愈陷愈深。这种情况继续下去是很危险的”48。薄一波的此种忧虑在随即而来的劳资关系恶化中得到了证实。

针对工人的“乱斗”与“乱反”, 资本家亦不示弱, 他们不再顾及前述四项规定的相关禁令, 多以停工、停薪、停伙的方式迂曲抗衡。据上海市劳动局初步统计, 自2月25日至3月18日该局共受理“三停” (停薪、停工、停伙) 劳资争议1099件, 牵涉41953人49。须指出, 资本家的“三停”固然有抗拒“五反”的考虑, 但此时经济形势的恶化更不容忽视。由于受“三反”以来国家停止加工订货与收购、外埠来沪采购物资减少、银行紧缩放款等因素影响, 上海私营工商业的生计已窘迫不堪, “生意清淡”, 有的“连小菜钱也难找到”50。

经济萧条与资本家“三停”的相互交织, 更直接造成大量工人陷于生活困境。据总工会反映, 3月上旬全上海失业职工就已增至13万人, 而此时政府对资方的“三停”又未恰当处理, 致使“争议不能及时解决”51, 这就更加剧了工人生活的困苦, 同时亦引起工人对政府与“五反”的不满。一些职工抱怨政府的四项规定“没有用, 是空的”, 甚或干脆将工会所抄的四项规定撕毁。也有些职工则公开讲:“政府撑腰只是‘纸上谈兵’, 现在‘五反’反得我们吃饭都成问题, 还是不‘反’好”。正是基于饭碗问题的考量, 此时上海工人对“五反”的热情明显冷却, “马路上店员工会的麦克风不喊了, 会亦少开了”52。

然而, 工人们并未因此偃旗息鼓, 而是利用“五反”向资方开展反“三停”斗争, 借以改善经济待遇。为此, 一般工会组织和工人在与资本家协商争议时多抱深恶痛绝情绪, 有些工人更是采取包围、饿饭、反绑、脱衣帽及车轮战等过激手段。如国华烟厂工人为使资方开工, 将总经理戚仲耕等25名董监事包围持续达48小时。冠生园资方因发不出工资, 结果也被工人围困楼上“疲劳轰炸”40余小时53。这些现象的普遍滋生足以说明, 此时上海劳资争议的调处已开始偏离民主、平等、两利的劳资协商轨道, 显示出劳资关系格局由“五反”前的资方主导向劳方转移的趋势。这种权势转移在新一轮“五反”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与前一阶段的混乱而过激相比, 新一轮“五反”的启动相对温和。经过一个月的重新部署与准备, 3月25日, 上海“五反”在陈毅市长的动员报告中正式宣布开始。陈毅在报告中着重强调要防止过火现象, “一切检查队应遵守规定的检查纪律, 不得假公济私, 不准侵犯工商户的合法权益”54。由于有严明的纪律约束, 此时工人对资本家的刑讯逼供情况明显减少, 但仍有违法乱纪之事发生, 直至4月9日上海市委紧急召开各区干部大会, 这才扭转了工人乱斗资本家的现象55。就这样, 至5月初基本结束对上海163400工商户的“五毒”审查。然而, 在这场弥漫阶级斗争气息的运动中, 上海私营企业的“阶级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也就是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劳资关系”56。

不过, 与此种劳资格局嬗变相随的则是工人过左行为带来的上海劳资关系的普遍紧张和动荡, 这以干涉资方的“三权” (行政权、财务权、人事权) 尤甚。其主要表现为工会包揽企业行政事务, 掌握财务开支和银行支票。如有的劳方就通知银行“凡是厂内一切支票的开出, 一定要劳方盖章, 否则不得取钱”。不惟如此, 资方用人权亦遭剥夺。对此, 制药业的蒋伯笙深有体会:“资方为了工作的需要而调动人事, 一定要写信给工会, 希望在劳资协商会上讨论, 若资方单独去调动, 一定行不通的。”可见, “资方行使三权是表面上的, 实际上任何事都要工会盖章通过后再执行。”57因而有些资方抱怨说:“五反后资方‘有责无权’, 劳方‘有权带责’。”58这就意味着“五反”前形成的新型劳资关系模式已滑向劳方一边倒的完全失衡轨道。显然, 这与中共一直所创构的“民主、平等、两利、契约”的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目标相去甚远, “如果让这种紧张动荡的情况继续发展下去, (将) 对生产和企业改造极为不利”59。因此, 如何再度调整劳资关系, 使之循正轨运行, 自然也就为“五反”后上海市当局贯彻新民主主义劳资政策题中应有之义。


四、外松内紧:“五反”后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重构之困境


针对“五反”衍生的劳资关系失衡及“生产萎缩、银根奇紧、交易停滞”的经济萧条景象, 上海市当局遂根据中共中央“使资本家重新靠拢我们”60、“工人阶级应该负起争取‘五反’斗争胜利结束转向发展生产的领导责任”61的指示, 着手“迅速调整劳资关系, 以利经济的恢复和发展”62。

“五反”一结束, 上海市增产节约委员会和市总工会即召开劳资两界代表会议, 就各自实情进行具体的政策教育, 引导劳资双方发展生产。如对劳方着重于“团结、协助、督促资方搞好生产”的思想教育, 通过举办训练班和政治讲座等形式, 发动职工用回忆、对比、算账办法总结“五反”收获, 以其切身体认“五反”目的, 不是消灭资产阶级, 而是清除“五毒”行为, 更好地发挥资本家的政治经济作用。同时, 向工人明确说明:今后劳资关系须是在工人阶级领导下实行劳资两利, 资本家在工人监督下执行“三权”。而对资方则强调“五反”的目的和政策教育, 使其明白只要去“五毒”努力生产是有前途的, 并阐明政府将按“退补生产两不误”方针及“斗争从严, 处理从宽”原则, 核实退款补税, 而退补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偿还, 或用记账方式予以照顾。63

在思想教育的基础上, 普遍召开以生产为中心的劳资协商会议。这是上海市当局重构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的又一举措。其目的是使私营企业更好地发展生产, 改变“五反”后资本家的孤立境遇, “从而建立起正常的正确的新的劳资关系”64。为此, 上海私营厂店的工会组织纷纷与资本家召开劳资协商会议, 且多以生产为中心议题, 据提篮区39个厂的统计, 生产提案占50%以上, 老闸区则达79%65。正是在工人的团结协商下, 不少资方亦纷纷将账外资财入账, 增加企业经营资金。永大染织厂、海龙毛纺厂、奚顺兴皮鞋店等资方皆自愿将所存金条和逃避资财拿出扩大生产66。无疑, 这对稳定“五反”后紧张的劳资关系颇有裨益。

在动员劳资双方协商生产的同时, 上海市当局还注重扶持私营企业恢复生产, 这是“稳定劳资关系的一个决定因素”67。其措施主要有: (1) 扩大加工订货、贷款和收购。如5月份新增加工订货的中小工厂就有4288家, 其后又降低私营企业贷款利率20%至50%, 举办10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 使1500多家厂商获得周转资金。 (2) 活跃城乡物资交流。如5月下旬, 在华东贸易部、上海市工商局联办的城乡物资交流会上, 上海共购销工业品分别为6448亿元和5544亿元, 其中私营厂商就占了54%和46%。68

正是在上海市当局与劳资双方的互动下, 上海私营企业生产至6月底已基本恢复正常, 劳资关系亦“由紧张而缓和, 进入相对稳定”69。不过, 这并不说明“五反”后失衡的劳资格局得以扭转,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真正重构。不可否认, 上海市当局的上述措施对改善“五反”后紧张恶化的劳资关系不无意义, 但我们不能高估其整合实效。此时劳资关系是表面稳定, 实则是外松内紧, 而这与“五反”后中共劳资政策的转向密切关联。如果说在“五反”结束之初, 中共仍牵就于经济领域力量对比而不得不教育工人向资方让步以恢复生产的话, 那么“五反”运动后期生产恢复后, 其劳资政策则明显呈现出“袒劳抑资”的特点。这是由其需要动员工人这个阶级主体大力支持以实现对私营企业监督的政治方针所决定的。诚如赖若愚1952年7月在大行政区工会主席联席会议的报告中所言:“劳资关系实际上是外松内紧。这个问题解决不好, 就会使工人情绪低落, ‘五反’运动中夺得的阵地就不能很好地巩固, 更谈不到对资本家的监督。所以今年后半年, 应系统地解决‘五反’以后劳资之间的遗留问题 (主要是工资、工时、福利问题) , 巩固私营企业中的阵地, 为实现监督做准备。”70

于是, 随着1952年下半年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中共对资产阶级的政策由“团结、利用”为主到“限制、改造”的迅速转变, 社会转型也愈趋深入, 上海劳资关系的外松内紧状态便进一步凸显, 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重构亦更艰难。通过检视这一社会转折时期上海劳资政策的实践, 以及劳资双方的应变, 我们或可洞悉其重构困境的症结所在。综观此时上海劳资政策的基点, 主要包括对资方强化国营经济领导及工人监督生产两方面:

(一) 强化国营经济领导。这主要通过扩大加工订货、贷款和收购来实现对私营企业的外部支配。据统计, 1952年上海国营企业共投放加工订货、收购资金15万余亿元, 占私营资本营业额的58%。71另据上海市委调查, 1952年国家资本主义 (加工订货、包购包销) 在全市私营营业中的比重已达59.5%,

而“国际贸易与金融阵地亦基本上为我控制”72。处此境遇, 上海私营资本对国营经济的倚赖自然就愈益加深, “一旦国营公司减少收购订货, 它们便惶惶不可终日”73。

(二) 实施工人监督生产。为稳固“五反”后工人的阶级领导地位, 由内部控制私营企业, 上海新政权在全市700多个大型私营企业建立由党组织、工会和职工等代表参加的增产节约委员会, 作为工人监督生产的有效形式。同时, 还制订工人监督制度, 如对国家付给加工订货的资金与原料, 实行“专款专用”和“专料专用”, 以防资方挪用或盗用74。为进一步推动工人监督生产, 上海市当局自1952年8月在全市私营企业中又开展民主改革运动。截止年底, 已进行工厂2323家, 关系职工27.5万余人75。通过民主改革, 一些压迫工人、束缚生产力的管理制度被革除, 尤其“拿摩温”制度的废除为工人监督的最终确立扫清了障碍。此外, 至1952年底, 上海还建立1万个职工护税小组, 协助政府制止资本家非法经营、偷漏税收等行为76。这样工人监督生产的约束机制在私营企业内部初步形成。

由于上述政策的实施, 上海资本家生产情绪再度低落, 他们愈加意识到:国营经济再发展, 社会主义终将到来, 尤其劳方监督生产, “三权”更无保障, 因而多有“早晚要垮”及生产靠工人、贷款靠银行、销路和原料靠国营企业的想法。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 资本家对企业经营自然就不事改进, 相反却抱着“固有的水让它流”77, 用增加工资、超额奖金和福利待遇等办法来刺激工人生产, 企图在拓殖私利的同时, 缓和劳资阶级矛盾, 抵拒当局的社会改造。

资方的经济“利诱与腐蚀”, 客观上顺应了劳方原有自发经济主义的思想诉求, 尤其经过“二六”轰炸及“五反”时期的经济困难后, 工人争取福利、提高工资收入改善生活的愿望自然更是迫切, 这种急迫心态遂在资方的推波助澜及上海市当局改善工人经济地位以适应其翻身要求的政策的催化下而急剧强化, 最终导致了1953年经济主义倾向的滋长与蔓延。

综观这一时期劳方的经济主义倾向主要聚焦于超额奖金与生活福利等方面。由于国家对基本工资增加有控制, 而对变相工资增加却无要求, “因此 (上海) 各厂纷纷从变相工资项目上发展和突破。其中最突出的是追求过高的生产奖金, 在某些行业中生产定额偏低奖金高得惊人, 超过了基本工资数倍。”据调查, 超额奖金多集中于轧钢、机器、电机、印染、棉纺、制药、造纸等一些主要行业和多数大厂中78。此外, 个人生活福利方面的变相工资也是名目繁多, 比奖金更为普遍。如印染业工人生活福利变相工资项目就多达42项, “真所谓衣食住行无所不包”79。另据上海市委对108家厂的调查, 有变相工资的就有89家, 其中变相工资收入相当于工资收入20%至50%的占了一半80。超额奖金和生活福利等变相工资的蔓延与盛行,直接导致部分职工沉溺于单纯的生活享受, 结果必然使一些工人腐化堕落。他们不仅“赌博、嫖妓、讨小老婆”, 而且“不关心政治, 不愿参加工会活动”, 甚至有的“走向了资本主义道路”, 如大华仪表厂工会主席就辞职“去搞厂当老板”81。不唯如此, 还更引发了劳资民主协商理念的丧失, 这反映在行动上就是上海大部分厂的劳资协商会议变成协商福利机构。为了在协商会议上多争福利, 劳方多以阶级斗争的方式逼迫资方让步。为此, 各厂工人推选的协商会议代表, 一般特点是“喉咙大, 臂膀粗, 吃相怕”82。可见, 劳资协商会议民主协商的精神理念此时已难再现, 更遑论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的重构了。

受经济主义思想的影响, 此时劳方生产纪律问题亦格外突显, 且“以青工及新工人为最多最严重”。其主要行径为: (1) 迟到早退。如美丰厂工人迟到早退者占40%, 达丰厂工人还没放工, “老早就沐好浴, 穿好衣服, 站在车旁等候回家”。 (2) 生产时间不专心工作。“不少工人因在夜里赌博跳舞”而“在生产时间打瞌睡, 休息吸烟”。 (3) 不服从管理, 随便请假旷工。如1953年二三月, 上海一般厂的缺勤率在20%左右, 个别达50%。83

劳方经济主义倾向的盛行及劳动纪律的松弛, 说明上海资本家自“五反”以来“威信扫地, 指挥不灵, 无法发挥‘三权’作用”84的境遇并未改变, 向劳方一边倒的劳资关系失衡格局反而更趋强固。1953年5月25日, 中央统战部长李维汉在给毛泽东有关上海等市劳资关系的调查报告中就这样反映:“‘工人要什么给什么, 国营要怎样就怎样’是‘五反’后相当大量的情况。”85这实际蕴涵着在劳资关系及公私关系中资本家已陷内外交困之境地。于是, 趁势“消灭资产阶级”向社会主义过渡, 在此时毛泽东看来似已水到渠成了, 6月15日他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所提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及“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目的在于消灭资产阶级”86便是很好的说明。至此, 以“消灭资产阶级”为依归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由此肇兴, 而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的重构当然也就更无从谈起了。


五、结论


综上可知, 协商合作与阶级斗争始终是新中国成立前后上海劳资关系变动的主题内涵。而影响其主题变换的动因, 自然与工人、资本家和中共政权利益互动所致的各自迥异心态及行为密不可分。这从新中国成立前后上海劳资关系创构的曲折实态中可得证实。

纵观上海的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创构, 以“五反”运动为界可分为前后主题鲜明的两个阶段。“五反”前重在动员劳资协商合作恢复生产, 主要是通过“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政策教育, 规范劳资争议调处程序, 签订劳资集体合同及设立劳资协商会等措施, 消弭上海解放之初和“二六”轰炸时劳资双方的敌对状态, 推动“民主、平等、两利、契约”的新型劳资关系的生成。至其成因, 当然是上海市当局与劳资双方利益博弈的结果。首先, 对上海市当局来说, 恢复生产是其构筑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 而要恢复生产自然离不开劳资双方尤其是时居经济主导地位的资本家的参与。上海市当局深悉, 唯有劳资协商合作, 资方有利可图, 方能打消疑惧积极经营, 而恢复生产才有希望。这既是中共“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劳资政策的内在要求, 也是其作为社会中心体进行社会整合的执政理念的必然体现。其次, 劳资间利益趋同的业缘关系也决定了双方由对立走向协商合作的可能。作为具有经济利益的共同体, 劳资双方都很明白, 倘若资方利益受损, 势必牵涉至劳方的就业与生计, 而劳方生活恶化又必然会引发对资方的经济斗争, 结果难免陷入劳资交恶的恶性循环之中。毕竟“二六”轰炸时资方关厂逃跑而致劳方生活困苦, 旋即激起劳方包围的情形还历历在目。显然, 此种劳资俱损的局面是双方皆不愿再次看到的。因而, 面对“五反”前的共同困境, 以及上海市当局调整工商业的策动, 上海劳资双方最终冰释前嫌转向协商合作。也正因如此, 上海私营经济得由极端困境中复苏发展。据估算, 仅1950年下半年至1951年, 上海私营企业就获利9万亿元, 这是其在国民党统治时期从未有过的, 以至资本家赞誉1951年为“工商业黄金时代”87。可见, 此时的劳资协商合作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资方的经济需求, 而巨额利润的摄入, 也暂时冲淡了其对阶级前途的担忧。趋利的本性和宽松有利的劳资政策相得益彰, 无疑构成资本家由疑惧观望转至积极生产的原动力。但同时也应看到, 劳资协商合作亦开创了工人对资本家的“限制和监督”88。这样, 至“五反”前上海当局基本达到了既利用资本家恢复生产, 又动员工人监督资本家的双重目的, 而自解放前就已延续的资方主导型劳资关系格局也实现了相对稳定。

不过, “五反”运动的发生却使此种资方主导型劳资关系格局急遽逆转, 其协商合作的主题亦为激烈的阶级斗争所湮没。这显然与中共将“五反”的酝酿“当作一场大规模的阶级斗争看待”89息息相关。尽管毛泽东在运动中声明:“这不是对资产阶级的政策的改变, 目前还是搞新民主主义, 不是社会主义;是削弱资产阶级, 不是要消灭资产阶级”90, 但在上海“五反”中被赋予担当“削弱资产阶级”重任的工人, 则更多表现出“消灭资产阶级”的经济主义偏向。他们此时已不再囿于政治地位的满足, 而是更趋注重依凭“五反”强劲的阶级斗争势头来谋取经济利益的改善, 最终结果便直接导致资方“三权”的丧失, 上海劳资关系格局也因而实现了由资方主导向劳方的权势嬗变。尽管“五反”结束后, 上海新政权仍按照中共中央指示动员劳资协商合作, 重构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 但却因劳方的强势地位与经济主义理念的固化而收效甚微。当然, 这亦与此时中共劳资政策的变向大有关联。

其实, 对中共而言, 实行“发展生产、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劳资政策是其需要资本家恢复经济的急务所决定的, 一旦经济恢复, 其劳资政策就有可能发生变向, 毕竟倚重工人消灭资本家是中共意识形态的固有理念, 又是其实现社会主义的既定目标。由是之故, 放弃权宜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创建向社会主义过渡也只是时间的问题。换言之, 纵然此时中共有团结资本家构建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长期打算, 但革命党与生俱来的阶级斗争惯性思维却使之难以真正维系长久。前述上海“五反”的发动及其后劳资政策的实践无不具体说明了这一点。然而, 尽管中共劳资政策变动在相当程度上规定着这一时期上海劳资关系的走势, 但最终起决定作用的还是劳资双方迥异的政治经济际遇及其各自复杂的心态取向。也正是有鉴于此, 上海当局相继通过满足资本家、工人的政治经济诉求而赢得了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社会整合与阶级动员。

总之, 从上述协商合作与阶级斗争两种理念交锋, 最终导致上海新民主主义劳资关系创构陷入困境的事实中, 亦可揭示中共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而进行社会整合的艰辛与努力, 以及其由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认知理路, 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型的部分内在动因亦由此得以实证。


注释

1 目前学界涉及新中国成立前后劳资问题的成果主要有吕舟洋:《建国初期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政策及其实践》, 《天府新论》1988年第3期;赵入坤:《过渡时期劳动关系的国家调节》, 《当代中国史研究》2006年第4期;王强:《建国初期党的“劳资两利”政策评析》, 《当代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2期;李彩华、苏少之:《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劳资关系的调整与经验教训》, 《中共党史研究》2007年第4期;李方祥:《“五反”运动后国家对劳资关系调整的经济史分析》, 《中国经济史研究》2008年第1期等。综观这些成果, 多侧重于中国共产党劳资政策的考察, 而对实践的关注明显不够, 尤其对劳资关系演变与社会背景的互动更是着墨甚少, 且缺乏实证性个案和区域分析。

2 解放之初, 作为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中心的上海, 共有私营工商业12万余户, 其中工厂13700余家, 分88个行业, 商业约10万户, 分238个行业;产业工人、店员和手工业工人约103万人, 其中除少数服务于公营企业和机关外, 大部分 (约79.96万人) 雇用于私营企业属劳资关系范畴。丁忱:《解放一年来的上海劳资关系》, 《上海工商》第1卷第21期, 1950年5月28日, 第22页;《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1页, C1—1—228。本文征引档案凡注明卷宗号者, 均为上海市档案馆藏档。

3 《毛泽东选集》第4卷, 人民出版社, 1991年, 第1431页。

4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上海人民出版社, 1980年, 第71页。

5 “发展生产、劳资两利”作为中共新民主主义劳资政策,其政策依据为1947年12月毛泽东在中央会议上提出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新民主主义经济政策和劳动政策的总方针。参见《毛泽东选集》第4卷, 第1256页。

6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27~28页, C1—1—228;《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3年, 第51~54页。

7 《解放日报》1949年8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劳动工资和职工福利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4年, 第139页。

8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52页。

9 《解放后的上海劳资关系》,上海时代书局, 1949年, 第1页。

10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52页。

11 《关于解放后阶级关系演变过程》 (1956年5月) , C1—1—169。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劳动工资和职工福利卷, 第111页。

13 冯巍:《新中国成立前后私营工商企业劳资关系问题初探》, 《中国工运学院学报》1989年第4期。

14 《解放后的上海劳资关系》,第64页;《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39~42、52~53页, C1—1—228。

15 《解放日报》1949年8月19日。

16 丁忱:《新民主主义的劳资关系》,新群出版社, 1951年, 第56页。

17 中国工运学院编《李立三赖若愚论工会》, 档案出版社, 1987年, 第64页。

18 丁忱:《新民主主义的劳资关系》,第56~57页。

19 《上海劳动志》,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8年, 第487页。

20 丁忱:《新民主主义的劳资关系》,第72页。

21 《上海工商》第1卷第21期 (1950年5月28日) , 第20页。

22 《人民日报》1951年7月11日。

23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89页, C1—1—228。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工业卷, 中国物资出版社, 1996年, 第378页。

25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91页, C1—1—228。

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工业卷, 第379页。

27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1991年, 第94页;《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2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5年, 第63~64页。

28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第95页。

29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94页, C1—1—228。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劳动工资和职工福利卷, 第140页;《上海工商》第1卷第21期, 第21页。

31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106页, C1—1—228。

32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87年, 第312页。

33 《中央劳动法令汇编》, 人民出版社, 1953年, 第53~55页。

34 详见《劳资协商会议有关文件》 (劳动出版社, 1951年) 第6~10页。

35 上海市劳动局第三处调查研究室编《上海市劳资协商会议检查报告》, 1951年, 第3页。

36 《上海工商》第1卷第20期, 1950年5月15日, 第20页。

37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72、73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综合卷, 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 1990年, 第761页;《上海工商》第1卷第29期, 1950年8月15日, 第5页。

38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92页, C1—1—228。

39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74页;《普建劳资协商会议前后的上海劳资关系》 (1950年5月29日) , C1—2—525。

40 《解放日报》1950年7月6日。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劳动工资和职工福利卷, 第83页。

42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138、166页, C1—1—228。

43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123~124页。

44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173页, C1—1—228。

45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第170页。

46 《“五反”运动情况》 (21)(1952年2月22日) , 第13页, B182—1—373。

47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第170~171页。

48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第170页。

49 《关于停薪、停工、停伙劳资争议的初步报告》 (1952年3月19日) , C1—2—753。

50 《“五反”运动情况》 (32)(1952年3月10日) , 第77页, B182—1—373。

51 参见《“五反”运动情况》 (32)(1952年3月10日) , 第79页, B182—1—373;《关于停薪、停工、停伙劳资争议的初步报告》 (1952年3月19日) , C1—2—753。

52 《“五反”运动情况》 (32) 、 (33) (1952年3月10日、11日) , 第77、84页, B182—1—373。

53 《关于停薪、停工、停伙劳资争议的初步报告》 (1952年3月19日) , C1—2—753;《“五反”运动情况》 (33) (1952年3月11日) , 第85页, B182—1—373。

54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125页。

55 杨奎松:《1952年上海“五反”运动始末》, 《社会科学》2006年第4期。

56 《关于解放后阶级关系演变过程》 (1956年5月) , C1—1—169。

57 《“五反”运动情况》 (85)(1952年5月31日) , 第367、368页, B182—1—373。

58 《“五反”运动情况》 (80)(1952年5月17日) , 第343页, B182—1—373。

59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202页, C1—1—228。

60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89年, 第440、442页。

61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 1992年, 第194页。

62 《建国以来刘少奇文稿》第4册, 中央文献出版社, 2005年, 第197页。

63 《工人日报》1952年5月24日;《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203~205页, C1—1—228;《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158页。

64 《团结资方搞好生产, 开好劳资协商会议》(1952年5月19日) , C1—2—736。

65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206页, C1—1—228。

66 《工人日报》1952年6月12日;《解放日报》1952年5月20日。

67 《关于解放后阶级关系演变过程》 (1956年5月) , C1—1—169。

68 《解放日报》1952年7月3日;《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168页。

69 《关于解放后阶级关系演变过程》 (1956年5月) , C1—1—169。

70 《李立三赖若愚论工会》, 第162页。

71 《一九五二年的上海工商业》

(1953年2月) , 第23页, B182—1—374。

72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189页。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工商体制卷,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3年, 第711页。

74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130~131页。

75 《一九五二年的上海工商业》(1953年2月) , 第24页, B182—1—374。

76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131、136页。

7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 (1949—1952) 》工商体制卷, 第713页;《关于上海三年来私营企业内部改造过程变化情况的报告》 (1953年) , 第8页, B182—1—378。

78 《上海私营企业1953年反经济主义倾向检查》(1957年8月24日) , C1—2—981;《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195页。

79 《上海私营企业1953年反经济主义倾向检查》(1957年8月24日) , C1—2—981。

80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195页。

81 《上海私营企业1953年反经济主义倾向检查》(1957年8月24日) , C1—2—981。

82 《上海私营企业1953年反经济主义倾向检查》(1957年8月24日) , C1—2—981。

83 《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上海卷 (上) , 第195页;《上海私营企业1953年反经济主义倾向检查》 (1957年8月24日) , C1—2—981。

84 《关于解放后阶级关系演变过程》 (1956年5月) , C1—1—169。

85 参见《伟大的历史创举——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学术讨论文集》 (中共党史出版社, 1991年) 第99、103页。

86 张明远:《我的回忆》, 中共党史出版社, 2004年, 第375页。

87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154、168页, C1—1—228。

88 《上海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群众工作资料汇编》上册, 第138页, C1—1—228。

89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3册, 第14页。

90 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 第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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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本文转自中共党史研究 2009年09期,转载请注明原始出处,并遵守该处的版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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